即使时间翻倍,我也无法完成半数自己想做的事情,只有老天知道我曾为此哀叹过多少次。我都不记得上一次拥有自己的私人时间是什么时候了。我常常用这样的幻想取悦自己:什么都不做,懒懒散散地过完一周。大多数人在空闲时间里喜欢玩乐,比如骑马、打网球、打高尔夫球、游泳或者赌博,不过在我的幻想里我什么事情都不做。我会懒洋洋地度过上午的时光,下午再四处逛逛,晚上又是无所事事地闲荡。我的思维就像一块写字用的石板,流逝过的每个小时都如海绵一样,抹去了世界涂写下的所有印记。由于时光易逝不复回,所以它是我们最珍贵的物品,浪费时间也就成了人类最微妙的一种消遣方式。埃及艳后打算将一颗无价的珍珠溶在红酒里给安东尼饮用;如果你浪费了金子般的光阴,那无异于将这杯溶解了奇珍异宝的红酒全泼到了地上。这个举动很气派,但气派的动作往往都很荒诞,当然这正是它看上去气派的原因。我向自己保证,在那一个礼拜里,我一定会好好看书。对一个有习惯的人而言,书本就像是能让人上瘾的毒品,一旦被剥夺了阅读的权利,这人就会变得紧张、郁闷、焦躁不安。就如夺走了酒鬼的白兰地,他会去喝虫胶清漆或者甲基化酒精[酒的主要成分是乙醇。虫胶清漆是一种重要的醇溶性清漆,不可饮用。甲基化酒精指掺了甲醇的酒精,不适于饮用。]一样。书虫无书可读时,五年前报纸上的广告和电话簿他都能将就着看下去。但职业作家阅读时很少能做到客观公正。我希望阅读对我而言只是另一种懒散的休闲方式。我下定决心,如果哪一天幻想中的美好日子真的来临了——可以无忧无虑地享受自己的空闲时间,我要完成一件向往已久的事情,不过到目前为止,就像一个探险家在侦查一个未知国度一样,我也只是刚刚开始而已:我要把关于尼克·卡特[尼克·卡特是1886年《纽约周刊》上一个连载故事中的角色,因广受欢迎,有了以其为主角的刊物《尼克·卡特周刊》。]的作品都看一遍。

我常常幻想自己可以随心所欲地选择自己的处境,而不是被迫做出选择。当我突然无事可做,但又必须要做到最好时(好比你在横跨茫茫太平洋的轮船上认识了一位朋友,你邀他到自己位于伦敦的家里做客,然后某一天,他提着行李毫无预兆地出现在你的家门口),我都会有些惊慌失措。有一次,为了搭乘沃德公司的白色凉船[沃德公司是一家航运公司,成立于1841年,该公司曾在船上内置了通风管道,让海风可以吹进客舱,安装了这种最初级“空调”设备的船就是所谓的“凉船”。]前往尤卡坦半岛,我从墨西哥城赶到了韦拉克鲁斯[墨西哥东部港市,尤卡坦半岛在墨西哥东南部,韦拉克鲁斯和尤卡坦之间隔着墨西哥湾,相距八百千米左右。]。可令我沮丧的是,夜里码头上发生了一场罢工事件,我要乘坐的船无法入港。结果,我被困在了韦拉克鲁斯。我住进了达利根塞尔斯酒店,从我住的房间里可以俯瞰整片广场,一上午我都在欣赏这座城市的风光。我一边漫步在小巷里,一边从墙外窥视那些古雅的庭院。随后我又悠闲地从教区教堂里穿过,这儿有美丽别致的兽形滴水嘴和飞扶垛[哥特式建筑的一种扶垛类型。],圆屋顶上铺着蓝白相间的瓷砖,咸咸的海风和炽热的阳光为粗糙的大石墙增添了几分岁月的柔和感。这时我发现已经没有别的风景可以欣赏了,于是,我坐在环绕广场的拱廊下点了杯饮料乘凉。耀眼的阳光无情地照射在广场上。低垂的椰树叶上落满了灰尘,看上去脏兮兮的。黑色的大秃鹫不安地在椰树上停留了一会儿,然后俯冲到地上,叼起一些碎屑,接着挥动笨重的翅膀朝教堂飞去。我看广场上来来往往的人群中有黑人、印第安人、克里奥尔人[居住在西印度群岛的非洲人和欧洲人的混血儿。]和西班牙人,西班牙海地区里住着各种各样的人种,肤色从乌木黑到象牙白都有。随着中午渐渐临近,周围的桌子也慢慢坐满了人,主要是在午餐前来喝一杯的男人,他们大多都穿着白色的帆布西装。虽然天气很热,但还是有人穿着深色的工作服。拱廊里还有一支由一位吉他手、一位盲人小提琴手和一位竖琴手组成的小乐队,他们弹奏的是雷格泰姆音乐,每弹奏完一首曲子,吉他手都会拿着打赏的盘子绕一圈。我已经买了一份地方报纸,所以当书报摊贩硬是让我再买一份时,我坚决地拒绝了他。我的皮鞋干净亮堂,但还是不断有脏兮兮的小孩恳求我在他那儿擦皮鞋,这事我至少拒绝过二十次。我的零钱所剩无几,对于上前乞讨的乞丐,我只能摇摇头。在这儿没有什么清净可言。衣衫褴褛、身材瘦小的印第安女人,背上都用披肩系着一个小婴儿,她们一边呜咽地背诵着那套凄惨的长篇大论,一边伸出瘦骨嶙峋的双手;不断有小男孩领着盲人来到我的桌前;残疾、瘸腿和畸形的人纷纷过来向我展示自然或意外给他们的身体带来的痛苦和伤痕;半裸着身子、营养不良的孩子不停地哭嚷着讨要硬币。但这些人都得当心那个胖警察,他会突然出现,用皮鞭狠狠抽打他们的后背或者脑袋。这些人随即四散开来,等这位耗费了不少力气的胖警察再次昏昏入睡后,他们便又会重新聚集过来。

但我的注意力突然被一个乞丐吸引住了,围在我身边的其他乞丐都是黑皮肤,头发也是黑色的,但这人的头发和胡须都是耀眼的红色。他的胡子乱蓬蓬的,凌乱的长头发看起来应该有好几个月没梳过了。他只穿了一条裤子,一件棉汗衫,这两件衣服不仅破破烂烂,还又脏又臭。我从没见过谁像他这般消瘦。他的腿和裸露在外的手臂已经瘦成了皮包骨头;透过汗衫的裂缝,你可以看见这具瘦弱的身躯上的每一根肋骨;你甚至能数清楚他脏兮兮的脚上有多少根骨头。他无疑是这群乞讨者中最凄惨的那一个。他岁数其实不大,可能还不到四十岁,我不禁好奇他是如何沦落到这种地步的。要说他明明找得到工作但不肯去做,这也不合常理。这群乞丐中只有他没说过话,其他乞丐没拿到施舍就不停地述说自己的不幸,直到你不耐烦地呵斥几句把他们赶走。但他什么也没说。我猜他是觉得自己这副潦倒落魄的模样足以说明一切了。他甚至都没有把手伸出来,就只是看着你。但让人于心不忍的是,他的眼神是那么悲伤,一举一动中都透露着绝望。他就那样默默地站着,一动不动地看着你;要是你不理会他,他就慢慢地走到下一桌。就算没得到任何施舍,他也不会失望或愤怒。如果有人要给他一枚硬币,他就往前迈一小步,伸出枯爪般的手掌拿走硬币,一句感谢的话都不说,满脸漠然地继续往前走。我没什么可以给他的,为了不让他白等,当他朝我走过来时,我摇了摇头。

“看在上帝的分儿上原谅我吧。[原文为西班牙语。]”

我说的是卡斯蒂利亚地区的西班牙人拒绝乞讨时用的礼貌用语。

但他丝毫不在乎我说了什么,他像停留在其他桌子前一样停在我的桌前,然后站在那儿用悲伤的眼神看着我。我从没见过谁的精神状况像他这样糟糕。他的模样看起来有些恐怖,神志也有些不正常。最后他还是离开了。

那时已经是下午一点了,我去吃了午饭。当我午睡醒来后,天气依旧十分炎热。临近傍晚时,我终于试着打开了窗,窗外吹进来的风把我引到了广场上。我坐在之前的拱廊下点了一大杯饮料。不一会儿,越来越多的人从周围的街道来到广场,餐厅里也渐渐坐满了人。在广场中心凉亭里的乐队也开始演奏起来了。人群越来越密集。人们挤坐在公共长椅上,看上去就像一串串黑葡萄一样。到处都能听到嘈杂的说话声。在头顶上空飞翔的黑色大秃鹫发出刺耳的叫声,看到有东西可捡时就猛地俯冲下来;地上的大秃鹫则忙着躲避行人的双脚。暮色渐浓,人们似乎纷纷从小镇各地朝教堂涌来,将教堂层层围住。人群中发出刺耳的叫喊声、争吵声,还有金属的撞击声,每个人都躁动不安地寻找自己的落脚点。擦鞋匠们再次乞求我在他那儿擦鞋,报童们把潮湿的报纸塞给我,乞丐在哀求人们的施舍。我再次看到了那个红胡子的怪家伙,只见他带着令人怜悯的气息,静静地站在一张又一张桌子前。但他这次没有在我的桌前停留,我想他应该记得我今天上午什么都没给他,所以觉得没必要再来试一试。因为红头发的墨西哥人很少见,加上我只在俄罗斯见过这般穷困的人,所以心想他会不会碰巧就是个俄罗斯人。能任由自己堕落到如此潦倒的境地,倒也符合俄罗斯人没什么志气的特征。不过他长得不像俄罗斯人;他虽然面容消瘦,但五官轮廓鲜明,蓝色双眼的位置也和俄罗斯人不一样。我寻思他也许是一位水手,来自英国、斯堪的纳维亚半岛,或是美国。他放弃了自己的工作,逐渐沦落到如今这般可悲的地步。他消失不见了。因为没有其他事情要忙,所以我一直待在这儿,一直到肚子饿了才去吃了点东西,随后又回来继续坐在这儿。人群渐渐变得稀疏起来,说明到了该睡觉的时候。我承认这一天似乎格外长,也不知道自己还要被迫在这里度过多少个类似的日子。

我睡了一会儿就醒了,之后就没再睡着。房间里很闷热,我打开百叶窗,看着窗外的教堂。那晚没有月亮,不过星光熠熠下,能隐约看见教堂的轮廓。圆屋顶的十字架上和塔楼的外缘上,站满了秃鹫,它们时而会挪动几下,整个场景看起来十分怪异。接着,不知为何我又想到了那个骨瘦如柴的红发乞丐,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感觉——我之前见过这个男人。这个想法是如此真实,我丝毫睡意都没有了。我觉得我肯定在哪儿见过他,但又想不起时间和地点。我试着回想他可能出现的场景,可见到的无非是站在雾霭中的一个模糊身影。破晓时分,天气变得凉爽了些,我这才睡着。

在韦拉克鲁斯的第二天和第一天没什么区别,不过这天我对红发乞丐的出现要更为留意。当他站在附近的餐桌边时,我仔细地打量着他。我现在可以确定之前肯定在哪里见过他,我甚至确定我认识他,并且还跟他说过话。但具体情形我却一点儿都记不起来了。这次他依然没有在我的桌前停留,对视时,我想从他的眼睛里找到能唤起回忆的情感。但什么都没有。我不禁怀疑是不是自己记错了,大脑的某些运作非常奇特,有时候我们在做某件事情时,会误以为自己之前就做过同样的事情。可我还是认为他曾在我的生命里出现过,这个想法始终挥之不去。我努力回想,他肯定要么是英国人要么是美国人,但我又不好意思直接问他。我反复思考可能遇到他的各种场合,可始终没办法回忆起他的身份,这让我很恼火,就像某个名字明明到了嘴边却想不起来一样。这一天同样很难熬。

又到了另一天,另一个早上,另一个晚上。那天是礼拜日,广场比前两天更加拥挤。拱廊下的餐桌都坐满了人。那个红头发的乞丐像往常一样走了过来。他的样子有些吓人——衣衫褴褛,仍旧一言不发,浑身还散发着痛苦不堪的气息。此时他就站在附近的餐桌前,与我相隔两张餐桌。他就站在那儿无声地乞讨,一动也不动。接着我看到那位不时会过来保护公众免受乞丐纠缠的警察,偷偷地绕过一根柱子,狠狠地朝红发乞丐抽了一鞭。他瘦弱的身体因为疼痛蜷缩了一下,但他既没有表示抗议,也没有流露出恨意;他对这样的鞭打似乎已经习以为常了。他缓步离开,悄悄消失在夜色渐浓的广场上。但那残忍的一记鞭打唤醒了我的记忆,我突然就想起来了。

虽然我还是想不起他的名字,但其他的都还记得。他肯定认出了我,因为这二十年来我变化不大,这也是为什么他就第一天上午在我的桌前停留过。没错,我二十年前就认识他了。那一年我在罗马待了一个冬天,每晚都会去西斯蒂纳街上的一家餐馆里吃饭。那里的通心粉特别好吃,红酒也不错。一小群来自英美的艺术生,以及另外一两名作家都是这家餐馆的常客;我们常常就艺术和文学上的问题争论到深夜。红发乞丐那时常常和一名年轻的画家朋友一起光顾这家餐厅。他那时还很年少,最多也就二十二岁;他有着红头发、蓝眼睛、高鼻梁,长得很清秀。我记得他聊了很多关于中美洲的事情。他曾受雇于联合果品公司,后来因为想成为一名作家,他便放弃了那份工作。我们都不怎么欢迎他,因为他为人傲慢,而我们也还没到能够忍受年轻人傲慢的年纪。他觉得我们愚蠢又可怜,而且从不掩饰这一想法。他不让我们看他的作品,因为我们的赞赏对他而言毫无意义,他也看不起我们的批评和意见。他狂妄自大的样子实在令人恼火,但我们当中的一些人觉得这种自大或许是有道理的。他对自己的写作天赋如此肯定,总不会一点儿根据都没有吧?为了成为作家,他可是放弃了一切啊。他对自己是如此自信,以至于身边的朋友对此也将信将疑了。

记忆中的他斗志高昂,充满活力,对未来信心满满,对私人利益毫不在乎。他和这个乞丐怎么可能是同一个人?可我又非常确定他们就是同一个人。我站起身,付好酒钱,然后走到广场去找他。我的思绪一片混乱,这太让人吃惊了。我以前时而也会想到他,漫不经心地思索他后来怎么样了。但我怎么也没想到他会过得这么悲惨。有成千上万的年轻人带着憧憬投身到艺术之中,其中大部分人都会接受自己的平庸,最后在生活里找到一份足以维持温饱的工作。但像他这样就太可怕了。我不禁问自己在他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是迟迟没有结果的等待击垮了他的意志?还是一次次的失望让他备受打击?抑或是幻想的破灭让他一蹶不振?我想知道自己能不能帮帮他。我沿着广场绕了一圈,他并不在拱廊里。也没什么希望能从围绕着中心演奏台的人群中找到他。光线越来越昏暗,我担心自己已经错过了他。经过教堂时,我看到他就坐在台阶上。我无法形容他那副模样有多可怜。生活捕获了他,撕碎了他,肢解了他,然后把血肉模糊的残骸扔在教堂的台阶上。我走到了他的跟前。

“你还记得罗马吗?”我说。

他没有动,也没有回答。他完全没有理会我,好似眼前没有我这个人一样。他没有看我,那双蓝色的眼睛只是茫然地盯着台阶下那些一边尖叫一边在撕咬着什么的秃鹫。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就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黄色的钞票塞在他的手里。虽然他都没有看一眼这张钞票,手却动了动,瘦如枯爪的手指握住了这张钞票,把它捏成了一个小纸团,然后用拇指弹飞了这个纸团。钞票落进了躁动不安的秃鹫之间。我本能地扭头望去,只见其中一只秃鹫将这团钞票叼在嘴里飞走了,另外两只秃鹫尖叫着跟了上去。当我再回头看时,红发男子已经消失了。

我在韦拉克鲁斯又待了三天,却再也没见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