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阿皮亚都市酒店的老板查普林介绍我认识劳森时,我并没有特别注意他。当时我们坐在酒吧间喝着午前鸡尾酒,我很开心地听着他们畅谈小岛上的各种传闻。

查普林请我喝酒。他以前的职业是采矿工程师,但他竟然定居在一个不可能发挥他的职业专长的地方,这或许也挺符合他的性格。然而一般人都认为他是一位极其聪明的采矿工程师。他身材矮小,不胖不瘦,黑色头发已经开始花白,头顶快秃了,嘴唇上的胡子乱糟糟的;他满脸通红,一半是因日晒,一半是喝酒的缘故。他的都市酒店虽然名字气派得很,其实只是一座简陋的两层小楼,而且他只是名义上的业主,其实一切都由他老婆掌管。他老婆是个又高又瘦的澳大利亚人,今年四十五岁,气势逼人,说一不二。她的小个子丈夫容易激动,经常喝得醉醺醺,可是在老婆面前总是心惊胆战,来住旅馆的陌生房客很快就会听到他们两口子大吵大闹,老婆拳打脚踢,三下两下就把老公制伏了。有一回闹过以后,他老婆就出了名。那天夜里,他又喝醉了,被老婆关在屋里二十四小时不许出门,关押期间他不敢离开囚室,大家只能看见他趴在阳台上可怜巴巴地跟街上的行人搭讪。

他是个不平凡的人。他常常回忆自己丰富的人生经历,且不说他回忆的故事是真是假,至少让人觉得他的侃侃而谈值得一听。所以当劳森溜达进屋时,我忍不住要埋怨他不该来打扰我们。虽然还没到中午,可是查普林显然已经喝了不少,他还坚持要我再喝一杯鸡尾酒,我勉为其难地服从了。我知道他的头脑已经开始迷糊了。出于常规礼节,下一轮酒必须由我来点,而喝完这一轮就足以让他飘飘欲仙了。到那时,查普林太太就会对我没有好脸色了。

劳森的长相也毫无魅力可言。他又矮又瘦,脸很长,面色发黄,短短的尖下巴,鼻子很大,鼻梁骨突出,黑色的眉毛浓密蓬乱,这些特征都让他的形象显得怪里怪气。他的眼睛又大又黑,炯炯有神。他是个整天乐呵呵的人,但他的快乐在我看来并不真诚,只是表面上的,是他用来欺骗世人而戴上的一副面具,我甚至怀疑这副面具的背后隐藏着一个人的卑劣天性。不难看出,他急于让人觉得他是个“好人”,一个友好亲热的人,但不知为何,我总觉得他狡猾诡诈,滑头滑脑。他用沙哑的嗓音滔滔不绝地跟查普林一起大讲故事,一个比一个讲得绘声绘色。他们讲到了已成为传奇的员工宴会,讲到了在英国俱乐部喝得烂醉的一个个夜晚,讲到了他们在狩猎征程中喝掉了不知道多少威士忌,还讲到了他们去悉尼旅行的经历,这段经历让他们最引以为傲的是从登岸到返航期间发生的事他们什么也不记得了。真是一对猪一样的酒鬼!现在他们喝下了四杯鸡尾酒后,两人都已醉意朦胧,但是就连在醉酒的时候,他们俩也有很大的差异:查普林粗鲁庸俗,而劳森即使喝醉了也依然一副绅士派头。

最后劳森有些晃晃悠悠地从椅子里站了起来。

“好啦,我该回家了。”他说,“晚饭前见!”

“太太好吗?”查普林问。

“好。”

他走了出去。他的回答只有一个字,但语气有些不太寻常,我不由得抬起了头。

“好人,”劳森走到了门外的阳光下后,查普林直愣愣地说,“一个最好的人,可惜喝酒太多。”

这个评价从他嘴里说出来不免有些幽默。

“他喝醉了就找人打架。”

“他经常喝醉吗?”

“每周有三四天都喝得烂醉。是这个岛让他变成这样的,还有艾赛尔。”

“艾赛尔是谁?”

“艾赛尔是他老婆,一个混血儿,老布莱瓦尔德的女儿。他带她离开过这儿。只能那样做,可是她受不了啦,现在又回来了。每周好几天,他不喝个半死就要上吊。好人,不过喝醉了就不成人样啦。”

查普林打了个响嗝儿。

“我要去冲个澡。最后那一杯本不该喝的,总是喝下最后那一杯就过头了。”

他决定上楼到淋浴间去冲澡,可是走到楼梯口时便迟疑不决地望了望楼上,然后摆出一脸不自然的严肃神情,走了上去。

“跟劳森交朋友不会白交的。”他说,“他读书很多,不喝醉的时候好得会让你惊讶,也很聪明。值得跟他聊聊。”

查普林用寥寥几句话告诉了我这个人的全部特点。

黄昏前,我在海边兜了风之后回到旅馆时,劳森也回来了。他瘫坐在酒吧间里的一把藤椅上,目光呆滞地看着我。他显然一下午都在喝酒。他无精打采,满脸阴沉,怒气冲冲。他瞟了我一眼,目光在我脸上停留了片刻,不过我看得出他并没有认出我。酒吧间里还有两三个人在摇着色子,没有人理睬劳森。他这副模样显然已经司空见惯,谁都视若无睹了。我也坐下玩了起来。

“你们这帮该死的家伙真是会闹。”劳森突然说。

他从藤椅里站了起来,弓着腿摇摇晃晃地朝门口走去,我不知道他这副模样是可笑还是可憎。等他出门后,其中一人扑哧笑了一声。

“劳森今天又喝醉了。”他说。

“要是我喝了酒就像他这个熊样,”另一人说,“我宁可戒酒不喝算了。”

谁能想到这个倒霉蛋本是个风流浪漫的人物,他的一生经历中居然也充满了理论家常常说的产生悲剧效果不可或缺的怜悯和恐怖。

接下来的两三天里我都没有见到他。

一天傍晚,我坐在酒店二楼临街的阳台上时,劳森走上楼来,在我身边的椅子上坐下。他很清醒,跟我随便攀谈了几句,见我的应答有些冷漠,他突然带着歉意笑了一声。

“前两天我醉成了鬼样。”

我没搭理,实在没什么可说的。我不停地抽着烟斗想要驱散蚊虫,但毫无用处。我望着街上干完活回家的土著岛民。他们迈着大步,慢悠悠地走着,显得很小心,又保持庄重,光脚踏在地上发出的轻柔的啪啪声,听着很奇怪。他们的头发是黑色的,有的卷曲有的笔直,常常沾满白白的石灰,所以他们的模样看上去很独特。他们个子很高,体格健壮。过了会儿,一群所罗门岛民哼着歌走过,他们都是岛上的契约劳工,身材要比萨摩亚人瘦小,肤色乌黑,一头浓密的鬈发染成了红色。不时有个白人赶着轻便马车经过,或进入旅馆的院子。环礁湖上,两三条纵帆船把自己优美的身影倒映在平静的湖面上。

“在这么个地方,除了喝酒真不知道有什么可做的。”劳森最后说。

“你不喜欢萨摩亚吗?”我漫不经心地没话找话说。

“很漂亮,是不是?”

他选用的词儿远不足以描绘出这个海岛难以想象的美丽,我微笑着向他看去。我很吃惊地看到他那双忧郁的眼睛里流露出一种无法忍受的痛苦,我根本没有想到他这个人居然也能怀有这样深沉的悲情。但是这悲伤的眼神很快消逝,他笑了。他的笑容是单纯的,甚至有些天真,这笑容使他的整个面貌发生了变化,我也不像最初那样对他有厌恶感了。

“我第一次来这里时,把整个岛都跑遍了。”他说。

他沉默了片刻。

“差不多三年前我离开了,没打算再回来,但我还是回来了。”他犹豫一下又说,“我妻子要回来,你知道,她是在这里出生的。”

“哦,是的。”

他又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壮着胆子谈起了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1850—1894),苏格兰作家,英国文学新浪漫主义的代表之一。中国读者熟知的冒险小说《金银岛》的作者。]。他问我有没有去过维利马[南太平洋岛国萨摩亚的首都阿皮亚附近的一个村庄,因史蒂文森晚年在萨摩亚的同名故居而著称。]。不知为何,他在尽力跟我套近乎,他谈起了史蒂文森的作品,但很快话题就转到了伦敦。

“我想‘考文特花园[又译作“科文特花园”“科芬园”,英国伦敦西区的一个繁华商业中心,英国皇家歌剧院所在地。]’依然很繁华吧。”他说,“我好怀念那些歌剧。你看过《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德国作曲家瓦格纳的著名歌剧,1865年在慕尼黑皇家宫廷与国家剧院首演,被誉为现代音乐的开山之作。]吗?”

他认真地问我这个问题,好像我的回答对他真的很重要似的,我多少有些漫不经心地回答说我看过,他似乎很高兴。他接着谈起了瓦格纳[瓦格纳(1813—1883),德国音乐史上举足轻重的作曲家和剧作家,以歌剧《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和《尼伯龙根的指环》等著称。],但是他很激动地夸赞的并不是音乐家瓦格纳,而是作为普通人的瓦格纳,对此他也无法解释清楚。

“我觉得拜罗伊特[德国巴伐利亚州的城市,作曲家瓦格纳1872—1883年居住在这个城市,他住的别墅“Wahnfried”后改建为瓦格纳博物馆。瓦格纳曾在这座城市创办了拜罗伊特音乐节。]实在是个值得一去的地方。”他说,“可我一直没钱去,更没有运气。当然啦,有些人兴许连考文特花园都没去过,那些个灯光多美,女人穿得多光鲜,音乐也好听。《女武神》[瓦格纳四部曲歌剧《尼伯龙根的指环》第二部。]的第一幕挺不错,是不是?还有《特里斯坦》[《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的简称。]的结尾,我的天!”

这时,他两眼炯炯有神,脸上神采飞扬,似乎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发黄的瘦脸颊上泛出红晕,我已经忘记了他的声音沙哑难听,他身上甚至有了一些魅力。

“老天,我好想今晚就去伦敦。你知道蓓尔美餐厅吗?以前我常去。皮卡迪里广场的商店灯火辉煌,那里人可真多啊!我觉得站在那里看着公交车和出租车来来往往,好像永远都不会停下来似的,那景象真叫人惊叹。我也喜欢斯特兰德大街。关于上帝和查令十字街[伦敦市中心的一条繁华街道,东西南北贯通伦敦的主要商业和休闲街区,因书店众多而被誉为“伦敦书店街”。此处指劳森想到了英国诗人弗朗西斯·汤普森的长诗《天堂猎犬》里写到的“天堂与查令十字街”。]的那几句诗是怎么说的?”

我吃了一惊。

“你说的是汤普森[汤普森(1859—1907),英国诗人,年轻时染上毒瘾,一生潦倒,1893年发表长诗《天堂猎犬》,奠定了他作为英国著名诗人的地位。该诗有浓厚的神学色彩,因而也在教会中产生了很大影响。]的诗?”我问。

我背诵了下面几句:

既已如此悲伤,你就不会更悲伤,

哭泣吧!你痛心失去的一切,

会照亮雅各天梯上的熙攘人流,

拥挤在天堂与查令十字街之间。

他微微叹了一口气。

“我读过《天堂猎犬》[英国诗人弗朗西斯·汤普森发表于1893年的182行著名长诗,题目“天堂猎犬”暗喻上帝,全诗探讨人的灵魂迷失时,上帝的爱无处不在,上帝会像“猎犬”一样追寻人的心灵。],写得太好了。”

“大家都这么认为。”我咕哝道。

“在这里,你碰不到读过书的人,他们觉得读书只是显摆。”

他脸上露出了向往的神情,我想我猜出了他来找我的想法:他把我当成了一个纽带,可以连接起他遗憾失去了的那个世界,还有他已不再了解的一种人生。而因为我不久前就生活在他所热爱的伦敦,他便以敬畏和羡慕的心情看待我。他跟我或许聊了不到五分钟,就突然话头一转,接下去说话的语气激烈得让我大吃一惊。

“我受够了,”他说,“受够了!”

“那你为什么不离开呢?”我问。

他的脸色变得阴沉了。

“我的肺不好,英国的冬天我已经受不了啦。”

这时,另一个人走到阳台上跟我们一起聊天,劳森又阴沉沉地不说话了。

“该喝点儿了。”新来的这个人说,“谁跟我喝杯威士忌?劳森?”

劳森似乎来自另一个遥远的世界。他站了起来。

“我们下楼到酒吧间去吧。”他说。

他离开后,我对他的感觉仍然要比我本来预料的好。他让我感到迷惑,所以引起了我的兴趣。几天后我遇到了他的妻子,我知道他们结婚五六年了,但我惊讶地看到她仍然非常年轻。我估计他们结婚时,她应该不会超过十六岁。她长得很漂亮,肤色并不很黑,跟西班牙人差不多;她个子不高,体态优美,手和脚都很小巧,举止轻柔。她的五官非常迷人,但我觉得最吸引我的还是她长相的精致;一般而言,混血儿的外表多少都会有些粗糙,就像做工不够精细似的,但是她身上却有一种让人喘不过气来的典雅和优美。她有一种极文雅的气质,在这样一个环境里见到她,实在令人惊讶,你会联想到拿破仑三世皇宫里引来全世界赞叹的那些名扬天下的美人。尽管她穿的是棉纱裙子,戴的是草帽,但是她却穿戴出了时尚女子的雅致,劳森最初见到她时,一定被她迷得神魂颠倒。

劳森前不久才离开英国到这里来做一家英国银行的分行经理,他到达萨摩亚岛时,这里的干旱季节刚刚开始,他在这家旅馆要了个房间住下。他很快就结识了当地三教九流的人。岛上的生活轻松愉快,他很享受在旅馆的酒吧间里没完没了地跟人闲聊,晚上在英国俱乐部里跟一伙老乡快活地打台球。阿皮亚岛坐落于环礁湖的岸边,有店铺,有民居的平房,还有土著村落,这些都是他喜欢的。到了周末,他会赶着马车到山上随便哪个种植园主的家里,住上两晚。他享受到了以前从未体验过的自由和悠闲。这里的阳光让他陶醉。当他赶着马车穿过丛林时,周围的美景让他眼花缭乱。乡村的土地肥沃得难以形容,有些地方仍生长着原始森林,各种奇异的大树、茂密的低矮灌木和枝藤纵横交错,四处蔓延,让人感到神秘而又不安。

不过最让他着迷的是距离阿皮亚岛一两英里处的一个池塘,黄昏时他常去那里洗澡。那里有一条小河,在岩石上咕咕地快速流过后形成了这个深水潭;然后,清浅的河水又继续向下流去,流经一片由巨大岩石围成的浅滩,当地人有时会到那里洗澡或洗衣服。池塘四周的岸上密密地生长着婀娜多姿的椰子树,优雅中透着轻佻,树上爬满了攀缘植物,树丛倒映在绿色的水面上。这样的景象在德文郡的群山中也可以看到,但是仍有所不同,因为这里有着热带的丰饶、激情和馥郁的柔情,似乎能把人的心融化掉。这里的水是清凉的,并不冷,一天酷热之后更能感受到它的美妙。在这里洗澡净化的不只是身体,还有人的灵魂。

劳森到池塘去的时候,那里没有一个人,所以他先在四周溜达一会儿,然后在池里悠闲地泡上一阵。洗完后就在夕阳下晒一晒,享受着独处的时光和让人舒适的静谧。这时他就不再为离开伦敦而惋惜,也不再为自己放弃了的生活而感到遗憾了,因为现在的生活看起来已经够美满优雅的了。

就是在这里他第一次遇到了艾赛尔。

一天,为了赶上第二天起航的每月一次的邮船,他写信写到很晚,才骑上马向池塘奔去。他把马拴好,慢悠悠地走到池塘边。这时,天色已暗了下来。一个女孩坐在池边,他走过去时,女孩扭头瞥了一眼,随即悄无声息地滑进了水里。她就像一个水仙女被一个凡人惊扰,倏忽间消失了。他感到惊讶,又很开心。他不知道这女孩藏到哪里去了,便顺着水流慢慢游去,很快便看到她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女孩不动声色地看了他一眼,他用萨摩亚语大声向她问好。

“你好!”她也用萨摩亚语应答道。

话音刚落,女孩便突然冲他一笑,又悄然进入水中。她在水里轻松地向前游去,长发漂浮。他看着她游到了池塘对岸,然后出水上岸。跟所有本地女人一样,她游泳时穿的是一条哈伯德大妈长裙,因为湿透了,裙子紧贴在她娇小的身体上。她站在那里不慌不忙地把头发拧干,这时她简直就是一个水中或林中小精灵。他看出了她是一个混血儿。他朝她那边游了过去,从水里出来,用英语跟她打招呼。

“你这么晚来游泳啊。”

她把头发甩到脑后,披散在肩膀上,一头浓密亮丽的鬈发。

“我喜欢一个人游泳。”她说。

“我也是。”

她呵呵笑了起来,那笑声充满本地土著人的率真稚气。她从头上套上了一条干的裙子,然后把湿裙子拉到脚下拽出来。她把湿裙子拧干,转身就要离去。她迟疑地停了一下,然后漫步走了。夜幕突然降临了。

劳森回到旅馆后对正在酒吧间里掷色子喝酒的几个人描述了一番这个女孩,很快就弄清楚了她是谁。她的父亲是个挪威人,姓布莱瓦尔德,经常可以看到他在都市酒店的吧台喝朗姆酒。他是个干瘦的小个子老头儿,满身骨节,就像一棵古老的树。四十年前他来到了这个岛上,那时他是一艘航船的大副。后来他做过铁匠、商人、种植园主,一度日子过得很富裕,但是九十年代一场大飓风把他的种植园给毁了,现在除了一小片椰树林,他已一无所有。他娶过四个本地女人,就像他常常会咯咯笑着告诉你的那样,他的孩子多得数不过来,但有些没活下来,有些出去闯荡世界了,眼下留在家里的只有艾赛尔。

“她可漂亮了。”莫亚纳号轮船的押运员尼尔森说,“我给她抛过一两个媚眼,但好像不管用。”

“老布莱瓦尔德可不是个傻瓜,孩子。”一个叫米勒的插话说,“他想找的女婿得奉养他安度晚年的。”

劳森讨厌他们用这种腔调拿一个女孩说三道四。他问起了刚离开的邮船,把他们的话头转移开了。第二天黄昏,他又去了池塘,艾赛尔也在那儿。那神秘的夕阳、静静的流水、柔美优雅的椰子树,使她显得更美了。她的美变得深不可测,有了一种魔力,激荡起内心深处从未体验过的莫名情感。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他突发奇想,决定不跟她说话。她也没理他,甚至都没有朝他这边瞅一眼。她在清澈的池塘里游来游去,一会儿潜水,一会儿到岸上休息,仿佛身边完全没有别人。他忽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自己是隐身的。差不多已经忘掉了的片段诗句又浮现在他的记忆中,他又模模糊糊地记起了读书时心不在焉地学过的一点儿希腊文。当她换好了干裙子,踏着悠闲的步子离开后,他在她站过的地方发现了一朵鲜红的芙蓉花,这是她来游泳时戴在头发上的,下水前摘下来了,但是回去时忘记再戴上了,或者是不想再戴了。他把花拿在手里看着,心里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他本能地想把花收起来留着,可是立即又为自己这么多情而感到气恼,随手就把花扔到了池塘里。看着花儿顺水漂走,他不由得感到心头一阵忧伤。

他纳闷儿,是一种什么样的奇特性情促使她到这个池塘来游泳?这个池塘很隐蔽,几乎不可能有人来。岛上的土著居民对水有特殊的依恋,他们每天都要在某个地方洗一次澡,经常会洗两次,但他们通常是一群人一起洗,比如一家人一起在水里欢笑嬉闹,非常开心;也经常可以看到一群女孩在浅水处泼水玩闹,阳光穿过树林照在她们的身上,其中也有混血儿女子。看来这个池塘里好像隐藏着什么秘密,吸引艾赛尔不由自主地来探索。

这时夜幕已经降临,池塘四周一片神秘和静寂,他轻轻地下了水,不发出任何声响。在温和的夜色下,他懒洋洋地在池塘里游着,水中似乎还可以闻到她的娇柔胴体留下的香味。洗好澡后,他在灿烂的星空下骑马返回城里。他感觉世界很美好。

现在他每天黄昏都去池塘,每天黄昏都会见到艾赛尔。没多久他就成功消除了女孩的胆怯,她变得顽皮而友好了。他们一起坐在池边的大石头上,河水在他们身边急急流过,他们还并排坐在池塘旁边的峭壁上,望着不断聚拢的夜色神秘地把池塘笼罩起来。他们见面的事情自然传开去了——在南太平洋,大家对每个人的情况都了如指掌,他也就成了旅馆里那些人开粗俗玩笑的对象。他听了只是笑而不语,随他们去说,甚至对他们的一些下流暗示他也觉得不值得去否认。他的感情是至真至纯的,他爱艾赛尔如同一个诗人爱月亮。在他眼里,她不是一个普通女子,而是一个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存在。她是池塘里的精灵。

有一天,他经过旅馆的酒吧时看到老布莱瓦尔德在那里站着,他像平常一样穿着破旧的蓝色帆布背带裤。因为他是艾赛尔的父亲,他便有意跟他说说话。于是他走进了酒吧,对他点了点头,给自己要了杯酒,然后很随意地转身邀请老头儿跟他一起喝一杯。他们东拉西扯地闲聊了几分钟岛上发生的事情,随即劳森留意到这个挪威人正在用他那双蓝眼睛狡黠地仔细打量着他,这目光让他感到不安。他的姿态并不和善。他的言行看上去有巴结讨好的样子,但是在他低声下气的神情背后可以看出,这个在同命运的抗争中饱受挫败的老人身上有一种久经岁月磨砺的凶狠好斗。劳森想起了他曾在一艘贩卖黑奴的船上做过船长,南太平洋人管这叫“黑奴船”。他的胸口现在还有一个大大的伤疤,那是他在同所罗门岛民的一次打斗中受伤留下的。午餐的铃声响了。

“哦,我得走了。”劳森说。

“什么时候有空就去我家坐坐吧。”布莱瓦尔德喘着粗气说,“我家不大,但欢迎你去,你认识艾赛尔。”

“我一定去。”

“星期天下午最好。”

布莱瓦尔德家的房子破旧寒酸,坐落于种植园的椰树林里,离通往维利马的大路有些远。紧靠房子的四周种着高大的芭蕉树,树上的叶子残缺不全,远远看去,这些芭蕉树有一种令人伤感的美,就像一个美丽女子穿着破烂衣衫。家里到处乱糟糟,一看就是无人打理的。一群瘦小的黑猪,弓着背到处乱拱;一群鸡在随地四散的垃圾堆里咕咕地啄食。三四个本地人懒散地坐在阳台上。劳森说他来找布莱瓦尔德,立即听到了那老头儿沙哑的嗓音大声叫他进去,他走进客厅后看到他坐在那里抽烟斗。

“坐吧,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他说,“艾赛尔在梳妆打扮呢。”

她走进客厅来了,身穿衬衫和短裙,头发梳成了欧洲人的格调。她看上去没有了每天黄昏去池塘游泳时的那种带有野性而又显得胆怯的妩媚,但眼前的她显得更随意,所以也就更容易接近。她跟劳森握了握手,这是他第一次碰到她的手。

“我希望您跟我们一起用茶。”她说。

他知道她上过教会学校,看到她为了招待自己而故意装出一副客套的样子,他感到开心,甚至有些感动。茶点已经在桌上摆好了,不一会儿,老布莱瓦尔德的第四任妻子端来了茶壶。她是个相貌不错的土著女子,已不年轻了,只会说很少的英文,脸上始终露着微笑。他们用茶点就像吃正餐一样,有很多面包和黄油,还有各种甜糕点,谈话也很正式。这时,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太轻手轻脚走了进来。

“这是艾赛尔的姥姥。”老布莱瓦尔德说着,大声往地上吐了口痰。

老太太有些别扭地坐在椅子边角上,看得出来她平时很少这样坐,要是坐在地上她会好受得多。她一声不响坐在那里,瞪大了亮闪闪的眼睛注视着劳森。在房子后面的厨房里,有人拉起了六角手风琴,两三个人唱起了赞美诗,唱得越来越响。不过他们不是因为虔诚而唱,只是因为唱歌可以给他们带来快乐。

劳森回到旅馆后,感到莫名的开心。他被那些人乱糟糟的生活方式打动了,他从布莱瓦尔德太太始终面露微笑的和蔼中,从那瘦小的挪威人的奇异人生经历中,从那年迈的姥姥亮闪闪的神秘眼睛里,感受到了一种不同寻常的、令人神往的东西。这种生活比他所了解的任何生活都要更自然,更接近这亲切而富饶的大地。在这一刻,他对人类的文明产生了排斥心理,只是短暂地接触了这些还有更原始天性的人,他便从中感受到了更大的自由。

住在旅馆里的生活已经让他感到烦闷,所以他搬了出去,住进了一座他自己的白色小平房里,房子整洁漂亮,面朝大海,他时时可以在自己家里欣赏眼前斑斓多姿的环礁湖。他爱上了这个美丽的海岛!伦敦和英国对他已不再有特殊的意义,他很乐意就在这个被人遗忘的小岛上度过自己的余生,这里有全世界最好的丰富物资,有爱情,有幸福。他打定了主意,无论出现什么阻碍,都不能阻止他与艾赛尔结婚。

不过,什么阻碍也没出现,他每次去布莱瓦尔德家总是受到欢迎。老头儿对他逢迎讨好,布莱瓦尔德太太永远露着笑脸。他也顺便见到过几个似乎属于这个家族的本地人。有一次他见到了一个高个子年轻人,缠着围腰布,身上刺满了文身,头发上沾满白石灰。这个年轻人跟布莱瓦尔德坐在一起,他们告诉他这是布莱瓦尔德太太的侄子,不过大多时候他们都不理睬他。艾赛尔一见到劳森总会两眼发光,显得很高兴,她的眼神让劳森欣喜若狂。她是那样迷人,那样纯真!当她给劳森讲她念书的教会学校,讲学校里的女教友时,他听得如醉如痴。岛上的电影院每两周放映一次电影,劳森会跟她一起去看,看完电影就跳舞。全岛的人都会从四面八方赶来看电影,因为乌波卢岛上没有什么娱乐活动。看电影时可以见到当地三教九流各色各样的人:孤傲的白人贵妇、穿着美国服装举止优雅的混血儿、本地土著、成群结队穿着白色长裙的黑人女孩,还有不习惯地穿着帆布背带裤和白色鞋子的年轻男子。人人都显得很时髦,喜气洋洋。艾赛尔很得意地把这个不离她左右的白人追求者介绍给她的朋友们。流言很快传开,说他要娶艾赛尔了,她的朋友们纷纷向她投去羡慕的目光。一个混血儿姑娘能够吸引一个白种男人娶她,这可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哪怕两人不那么相配也比没有强,只是谁也说不清最后会有怎样的结局,而劳森银行经理的身份使他成了岛民眼里的抢手货。要不是他的注意力都被艾赛尔吸引住了,他就会发现有好多双眼睛在好奇地注视着他,他也会看到岛上的白种女人会时不时地瞥他一眼,还会留意到她们如何把脑袋凑在一起说三道四了。

后来,住在旅馆的那些男人在睡觉前喝威士忌时,尼尔森突然大声嚷嚷道:

“嘿,大伙儿都在说劳森要跟那个女孩结婚啦。”

“这该死的傻瓜昏头了。”米勒说。

米勒是个德裔美国人,他的名字是从德文的“穆勒”改过来的。他是个大腹便便的秃顶大胖子,圆滚滚的脸蛋刮得干干净净,戴一副很大的金边眼镜,这使他看上去显得和和气气,他穿的帆布背带裤总是洁白干净。他酗酒成性,一如既往地同他的“伙计们”整宿喝酒,但从来不会喝醉;他生性快活,整天嘻嘻哈哈,但为人精明,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干扰他的正经事儿。他是旧金山一家贸易公司派驻在这里的销售代表,将各种货物批发到岛上,诸如印花布、机械配件什么的。他人缘很好,这也成了他的一种生意手段。

“他不知道自己会惹来什么麻烦,”尼尔森说,“得有人提醒他学聪明些。”

“劝你听我一句,不要去管跟你不相干的事。”米勒说,“有人铁了心要犯傻,什么都拦不住的。”

“同这里的女孩儿玩玩倒是挺好的,但要结婚,门儿都没有,我对谁都这么说。”

查普林也在场,现在他有话要说了。

“我见过很多人做这样的傻事,没一个有好结果。”

“你该跟他说说,查普林,”尼尔森说,“你比我们谁都更了解他。”

“我要劝查普林别掺和。”米勒说。

在那些日子里,没多少人对劳森感兴趣,实际上谁都懒得去管他的事。查普林太太跟两三个白人女子议论过几次,她们也都只是说了一句:太遗憾啦!就再也没有别的话可说了。等劳森明确告诉艾赛尔他要娶她时,一切都已无法挽回。

有一年的时间,劳森过得很幸福。他在阿皮亚所环绕的港湾边上买了一所小平房,房子坐落于临近一个土著村庄的一片椰子林中,别有情趣,面朝着激情荡漾的太平洋碧波。艾赛尔在这所小小的房子里走来走去的样子可爱至极,她的动作轻盈灵动,有如树林中的一只小动物,她总是开心的。他们笑声不断,常常信口胡说些逗乐的话。有时,住在旅馆的一两个人会在晚上过来坐坐;他们也会出去做客,通常是在星期天,会去某个也娶了本地人的种植园主家里待上一天;时不时地会有在阿皮亚开店的混血儿商人举行聚会,他们会去参加。现在,岛上的混血儿对劳森的态度不一样了,他娶了艾赛尔后,就被视为他们中的一员了,他们用昵称管他叫伯迪,见面时会抱住他拍拍他的后背。他喜欢看到艾赛尔出现在这些聚会上,在这种时候,她总是两眼闪亮,笑声不停,看到她喜气洋洋,他也一样开心。有时艾赛尔家的人也会到他们家来做客,老布莱瓦尔德两口子当然会来,可是还有她的一些表姐妹表兄弟也会来,都是他根本不认识的本地人,女的穿着哈伯德大妈裙,男的缠着围腰布,头发染成了红色,身上刺着精细的文身。他从银行下班回家就看到他们坐在他家里,他也总是毫不介意地对他们大笑。

“别让他们把我们家吃穷了。”他说。

“他们都是我的家人,他们要我做什么,我不能不做的。”

他是知道的,只要一个白人娶了土著或混血儿女子,他就必须想到,她的亲戚都会把他看作金矿。他用双手捧住艾赛尔的脸,吻了她红润的嘴唇。或许他没法指望她明白,养活一个单身汉绰绰有余的薪水,要供养一个妻子和一家人是需要好好盘算一番的。后来,艾赛尔生下了一个儿子。

就在劳森第一次把婴儿抱在怀里的时候,他心里猛地感到一阵刺痛。他没想到孩子的肤色这么黑。说到底,他毕竟只有四分之一的土著血统,真的搞不懂他为什么长得不像一个英国孩子。婴儿蜷缩在他的怀抱中,脸色发黄,头上已经长出了一些黑发,一对乌黑的大眼睛,这根本就是个土著孩子!打从他结婚起,侨居在岛上的白种女人已经把他抛到脑后。过去单身时他常去一些男人的家里吃饭,现在再遇到这些人,他们都对他有些不那么自然了,为了掩饰尴尬,他们表现出过分的热情。

“劳森太太好吗?”他们会说,“你这家伙太走运了,她真漂亮!”

不过,当他们和妻子一起碰到他和艾赛尔时,他们的妻子会居高临下地朝艾赛尔点点头,这时他们便会显得有些不自在。对此,劳森一笑了之。

“这些人跟沟里的水一样乏味,整个一帮人都是。”他说,“他们不请我去参加他们乱糟糟的聚会,也不会让我夜里睡不踏实。”

但现在,他感到有点儿心烦。

这个肤色很黑的婴儿皱起了眉头。这就是他的儿子!他想起了在阿皮亚见到的那些混血儿:他们的脸色都不很健康,苍白发黄,早熟得让人讨厌。他看到过这些孩子坐着船去新西兰上学——不是所有学校都接受有土著血统的孩子,所以要事先为他们选一所他们可以上的学校。只见这些混血儿挤作一团坐在船里,没羞没臊而又胆小畏缩,他们身上有明显的特征使他们与白人孩子在一起显得格格不入。混血儿互相之间只用本地语言交谈。他们长大后,因为有土著血统就只能接受较低的薪水,女孩可能会嫁给一个白人,而男孩根本没有娶白人的机会,他们要么娶一个跟自己一样的混血儿女孩,要么娶一个本地土著女子。劳森情绪激动地暗下决心,一定要让儿子远离这种羞辱的生活,无论付出怎样的代价,都要回欧洲去。他进屋去看艾赛尔,见到她躺在床上,面容虚弱,但是妩媚可爱,她的身边围着几个土著女人,他的决心又增强了几分。只要把她带走,让她生活在他的民族当中,她就会更完整地属于自己。他爱她爱得那么深,所以要她全身心与自己融为一体,可他心里很清楚,她要是不离开这里就难以摆脱根深蒂固的土著生活的影响,也就总会有一些东西不能与他情投意合。

他不动声色地上班去了,出于说不清道不明的本能意识,他没有把自己心里的想法说出来,而是提笔给自己的一个在阿伯丁一家航运公司做合伙人的表弟写了封信。他在信中说:他的身体状况已经好多了(同很多人一样,他也是健康原因而来到这个海岛的),似乎没有理由不返回欧洲去了;他要求表弟用他的影响力帮他在迪尔赛德找一份工作,薪水再低都没关系,因为那个地方的气候特别适合患过肺病的人。阿伯丁与萨摩亚之间的信件要在路上走一个多月,而且这样的事总得来回写上好几封信的,所以他有足够的时间来让艾赛尔做好心理准备。她知道这个安排后开心得像个孩子,现在他会看到艾赛尔在朋友面前用夸耀的口气说她要去英国了,他感到暗自欣喜。这对她来说是提高了身价,她到英国后会成为一个地道的英国人。随着出发日期的临近,她越来越感兴趣,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最后,他们收到了一封电报,表弟为他在金卡丁郡的一家银行找到了一个职位。这个消息让她欣喜若狂。

经过漫长的航程后,他们终于在一个到处矗立着花岗岩房子的苏格兰小镇上安顿下来。这时,劳森才真正领悟到回归故地,重新与自己民族的人生活在一起,对他有多么重要。他回顾自己像个流放者一样在阿皮亚度过了三年,现在总算回来了,又能过上往昔的生活了,他认为只有这种生活才是正常人应该过的,想到这些他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大口气。他又可以打高尔夫了,多好啊!又可以钓鱼了——真正的钓鱼!在南太平洋钓鱼哪有什么乐趣可言?只要把鱼线抛到水里,拉起来就能钓上一条死气沉沉的大鱼,水里挤来挤去到处都是鱼,一条接一条拉起来就行。他又可以每天读到报道当日新闻的报纸了,可以见到同类的男男女女了,也可以跟自己谈得来的人聊天了;他又能吃到不是冷冻的鲜肉了,能喝上不是罐装的鲜牛奶了。这些都太好啦!在这里他们依赖自己的资源就能丰衣足食,比南太平洋的生活强多了!他特别高兴的是现在艾赛尔只属于他一个人了。结婚两年后,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专一地爱她了,一时半刻看不见她都会受不了。他心里产生了一个越来越急迫的需求,他要跟她有更亲密的默契。可奇怪的是,刚到时的兴奋劲儿过去后,她对这里的生活似乎不像他预料的那样有兴致了。她还没有适应周围的环境,整天昏昏欲睡的。秋去冬来后,她就整天抱怨太冷。上午有一半时间她都躺在床上,其余时间就瘫在沙发上,有时读会儿小说,但更多的时候无所事事,她看起来心里闷闷不乐。

“不要紧,亲爱的,”他说,“很快你就会习惯的。等到夏天就好了,这里差不多会跟阿皮亚一样热。”

他好几年没有感觉这么心情舒畅、浑身有劲了。

在萨摩亚,她收拾屋子总是随便应付一下,那没有关系,但是在这里就不合适了。有客人来时,他不希望人家看到自己家里乱糟糟的,于是他一边笑呵呵地跟艾赛尔打趣,一边自己动手把屋子收拾整齐,艾赛尔在一旁懒洋洋地看着他。她每天没完没了地跟儿子玩,用自己国家的幼儿语言跟儿子说话。为了分散她的注意力,他尽力跟邻居交朋友,不时带她去邻居家参加一些小型聚会,在聚会上女士们唱起客厅歌谣,男士们则满面笑容开心地听着。艾赛尔总有些拘谨,她似乎不愿跟别人坐在一起。有时劳森会突然感到一阵焦虑,问她是否快乐。

“是的,我很快乐。”她答道。

可是她的眼神里隐含着什么他猜不透的想法。她似乎不爱跟人交流,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对她的了解仍只有第一次看到她在池塘游泳时那么多。他有种不安的感觉,总觉得她有什么事瞒着他,因为深爱着她,他为此心如刀割。

“你是不是后悔离开阿皮亚了?”有一次他问她。

“哦,不,我觉得在这里挺好的。”

他心里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担忧,这种担忧使他有时会不自觉地用鄙夷的言辞谈起那个小岛和岛上的人,她听了总是默默微笑,不做回答。偶尔,她会收到一大包从萨摩亚寄来的信,接下来的一两天里她便绷着脸,面色也苍白了。

“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再回到那儿去了,”有一次他说,“那不是一个白人可以生活的地方。”

可是他越来越清楚地注意到,有时他不在家,艾赛尔明显哭过了。在阿皮亚的时候,她很爱说话,嘴里一直不停地叨叨着他们平时生活中的各种琐事,还有当地的各种流言传闻,但现在她越来越沉默了。尽管他想方设法逗她开心,她却仍无精打采。在他看来,艾赛尔总是沉浸在对过去生活的回忆中,渐渐地跟自己疏离了,所以他对那个海岛,对老布莱瓦尔德和所有黑皮肤的当地人产生了近乎疯狂的妒意,一想起来就感到恐怖。每次她一说起萨摩亚,劳森总是冷嘲热讽,没好气儿。春天快要过去的一天傍晚,白桦树已经长出了叶子,他从高尔夫球场回家,发现艾赛尔没有像往常那样躺在沙发上,而是站在窗口,显然是在等着他回家,他一进屋,她便跟他说话,使他惊诧的是,她说的是萨摩亚语。

“我受不了了,我没法在这里生活下去了。我恨这里,我恨这里。”

“看在老天的分上,请你用文明的语言说话。”他怒气冲冲地说。

艾赛尔走到他面前,笨拙地搂住他的腰,她的动作有一点儿野蛮人的感觉。

“我们离开这里吧,我们回萨摩亚去吧。如果你要我留在这里,我会死的,我要回家。”

她突然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号啕大哭起来。劳森的怒气顿时消失,一把将她拉过来坐到自己的腿上,好声好气对她解释说,他不可能扔掉这里的工作,毕竟这是他们的生活来源,他在阿皮亚的位置早就有人顶了,他回去也无事可干了。他尽力说得合情合理,谈到了那里的生活如何不方便,他们一家人必须遭遇怎样的屈辱,他们的儿子会怎样吃苦。

“苏格兰有很好的教育资源。学校好,学费便宜,他可以上阿伯丁大学,我要让他成为一个真正的苏格兰人。”

他们给儿子起名叫安德鲁。劳森希望他将来做医生,娶一个白人妻子。

“我并不因为有一半土著血统而感到羞耻。”艾赛尔愠怒道。

“当然,亲爱的,那没什么可羞耻的。”

艾赛尔柔软的脸颊贴在他的脸上,他感到难以置信的虚弱。

“你不知道我有多么爱你。”他说,“我什么都不在乎,只想让你知道我心里有怎样的感受。”

他想要去吻她的嘴唇。

夏天来了。山谷里一片翠绿,花香四溢,山上长满了石楠花。日复一日,这里阳光高照,从烈日下的公路走进白桦树荫遮蔽的山谷中,让人感到多么舒畅。艾赛尔不再提起萨摩亚,劳森也就不再那么紧张。他认为艾赛尔已经顺从了环境,他感到自己对她的爱实在太强烈了,她的心中已容纳不下其他的渴望。有一天,当地的医生在街上叫住了他。

“我说,劳森,你太太在我们这里的小河里洗澡要注意些才好,这里可不是南太平洋,你也知道的。”

劳森吃了一惊,他脑袋一阵空白,一时没有掩饰住自己的惊讶。

“我不知道她在这里洗澡啊。”

医生哈哈笑了。

“好多人都看到过,有人在说三道四了,你知道吗?她可真会挑地方,就在桥上头的那个池塘里,那里是不允许洗澡的,当然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我不知道那里的水她怎么受得了。”

医生提到的这个池塘劳森知道,他突然想到了这个池塘跟艾赛尔在乌波卢岛每天黄昏都要去洗澡的那个池塘有些相像。一条清澈的小溪从高原蜿蜒流过山石,欢快地一路飞溅下来,汇成一个平静的深水塘,岸上有一片小小的沙滩,四周浓荫遮蔽,不是椰子树,而是山毛榉。阳光一阵一阵地穿过树丛,照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想到这些他不由得感到震惊。在他的想象中,他看到艾赛尔每天都去那里,在岸上脱掉衣服,然后悄悄地滑入水里,那水是很凉的,要比她在家乡所喜爱的池水凉多了。泡在池水里的那一刻,她又找回了在家乡时的感觉。他又一次看到她变成了那个带有野性的奇异的水中精灵,他感觉到是那潺潺的流水在召唤她,太不可思议了。那天下午,他到那小河边去走了走。他小心翼翼地走在树丛中,踏着林中的草地没有发出一点儿脚步声。很快,他走到了一个可以看到池塘的地方。只见艾赛尔一动不动地坐在池边,注视着水面,仿佛那河水有一股不可抵御的魔力吸引住了她。他不知道此刻她的脑袋里浮现出了什么奇异的思绪。最后她站了起来,有一两分钟,她的身影从他的视线中消失了,然后他又看到她了,她穿上了长裙,光着一双小脚丫,步态优雅地在长满苔藓的河岸上走到了水边,然后轻柔地下水,没有溅起一点儿水花。她顺着水流静静地游着,她的姿势美妙得超凡脱俗。他不知道为什么眼前所见会给他带来如此奇妙的触动。他等待着,等到她爬上岸。她在岸上站了一会儿,湿透的裙子紧贴在身上,身体曲线清晰地显现出来。接着,她用双手缓缓地抚过胸部,发出一声快乐的轻叹。然后,她就不见了。劳森转身走回了村子,他心中升起一阵酸楚的痛苦,因为他知道这个女人对他来说依然是个陌生人,他饥渴的爱情将注定得不到满足。

他没有提起他在河边看到的事情,他把这件事完全抛到了脑后,不过他现在看她的目光充满了好奇,他想努力看出她脑子里在想什么。他用加倍的温柔对待她,他要用自己深情的爱来让她忘掉她灵魂深处的向往。

有一天他回到家,惊奇地发现她不在家。

“劳森太太去哪儿了?”他问女仆。

“她去阿伯丁了,先生,带着孩子去的。”女仆答道,她有点儿奇怪劳森为什么会问,“她说她要坐末班火车回来。”

“哦,好吧。”

艾赛尔要出门竟跟他只字未提,这使他感到气恼,但也没有过于不安,因为近来她时不时地会去阿伯丁,想到她兴许是去逛逛商店,看场电影,他心里倒也高兴。他去接最后一趟火车,结果她没有出现,这时他才他突然害怕起来。他赶紧回家走进卧室,立刻看到她的洗漱用品已经不在。他打开衣柜和抽屉,几乎都空了。她跑了!

他顿时怒不可遏。这个时间给阿伯丁打电话询问已经太晚,而且他也已经知道了询问会得到什么回答。她极为狡猾地选择了他们银行的定期结账日,使他没法去找她。他有一大堆的工作要做,根本脱不开身。他拿起了一张报纸,看到第二天早上有一班去澳大利亚的轮船。现在她一定已经在去伦敦的路上。他感到心中一阵绞痛,禁不住抽泣起来。

“我为她做了这么多。”他哭喊道,“可她竟然这样对待我,太狠心了!真的太狠心了啊!”

在痛苦中度过了两天后,他收到了她的一封来信。字迹歪歪扭扭,像是一个小学生写的。她写字总是有困难。

亲爱的伯迪:

我再也受不了了,我回家了。

再见。

---艾赛尔

她没有说一句表示歉意的话,甚至没有要求他一起走。劳森感到沮丧极了。他查到了这趟轮船头一站会停靠在哪儿,尽管他非常清楚她不会再回来了,但还是给她发了封电报,恳求她回来。他在焦虑中可怜巴巴地等待,希望她能发回哪怕只有一个“爱”字,但她没有回音。他熬过了一段又一段煎熬的时光。有时他会告诉自己从此跟她一刀两断了,转眼他又想扣住钱迫使她回来。他感到孤独而又凄惨。他想念儿子,他想念她。他知道无论怎样自我安慰,他能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跟随她去。现在没有她,他已无法生活下去。他所有的未来规划就像一间纸牌屋,他愤怒而焦躁地将所有纸牌抛掷得四散零落。他不在乎自己可能抛掉了将来的机会,他一心只想把艾赛尔找回来,此外无论什么事都无所谓了。他尽快赶到了阿伯丁,告诉银行经理他要马上离职,经理没有批准,因为他没有事先提出辞职要求,是不方便安排的。劳森根本听不进任何道理,他已打定主意要在下一班轮船起航前辞掉工作。直到他卖掉了家里的所有东西,终于登上了轮船,他才多少有些平静下来。到了这时,那些跟他有过交往的人都觉得他已经神志错乱。他在英国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给在阿皮亚的艾赛尔发去电报,说他要去跟她团聚了。

到了悉尼后他又发了一封电报。黎明时分,他乘坐的船终于驶进了阿皮亚港湾,他又一次看到了岸上的一座座白色房屋,他顿时感到了莫大的宽慰。医生登上船来,还有一个政府工作人员,他们都是老相识了,看到他们熟悉的面孔,他很高兴。他请他们喝了一两杯酒,一则是不忘老交情,另外也因为他内心紧张得不知所措。他拿不定艾赛尔是否乐意见到他。当他坐上汽艇驶近码头时,他忐忑不安地挨个儿扫视了一遍站在码头上接人的那一小群人,没有看到她,他的心沉了下去,不过他看到了布莱瓦尔德,还是穿着那身蓝色旧外套,他顿时感到心里温暖了些。

“艾赛尔呢?”他一跳上岸就问。

“她在家,跟我们住在一起。”

劳森感到失望,不过他装出一副开心的样子。

“嗯,有我住的地方吗?我估摸我们需要一两周才能处理好。”

“哦,有的,我想我们可以给你腾出个地方的。”

过了海关后他们去了旅馆,有几个老朋友在那里迎他。他们喝了好几轮酒,才感觉差不多可以回家了,最后往布莱瓦尔德家走去时,他们都喝得乐呵呵了。到家后他紧紧抱住了艾赛尔,重逢的欢乐让他忘掉了所有痛苦的念头。他的岳母见到他很开心,还有那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太,艾赛尔的姥姥,也一样高兴;家里很快来了一些土著岛民和一些混血儿,他们围坐成一圈,一个劲儿地冲他微笑。布莱瓦尔德拿出了一瓶威士忌,每个来的人都喝了一口。劳森抱起他那黑皮肤的儿子放到自己的大腿上。这孩子几乎一丝不挂,因为他们把他穿着的英国衣服脱掉了,艾赛尔穿着长裙坐在旁边。劳森感觉自己像是一个回头的浪子。下午他又去了旅馆,回来时已经不只是乐呵呵了——他喝醉了。艾赛尔和她母亲都知道白人隔三岔五总会喝醉的,这是他们意料之中的。她们哈哈笑着,毫无怨气地把他弄上床躺下。

过了一两天,他找起工作来。他知道自己不能指望再找到他回英国前放弃的那种职位了,不过凭着他的经历,到一家贸易公司找一份差事还是没问题的,或许到头来他也不会因为这次变故而蒙受什么损失。

“说到底,在银行干也挣不到钱的。”他说,“做贸易还可以。”

他盘算着要尽快让自己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人,这样总有一天会有人请他做合伙人,几年后没有理由不成为一个有钱人。

“等我安置好后我们就去找个房子自己住,”他告诉艾赛尔,“我们不能一直在这里住下去。”

布莱瓦尔德家的房子实在太小,一家人都挤在一起,根本没有独处的机会,既不安静也没有隐私。

“不用着急。我们找到称心的住处之前,可以一直住在这里的。”

他花了一周时间才落实了工作,进了一个叫贝恩的人开的公司。可是当他跟艾赛尔说起搬家的事情时,她说在生下孩子前她要继续住在这里,因为她已经怀上了第二个孩子。劳森试图说服她。

“如果你不喜欢,”她说,“你就住到旅馆去吧。”

他的脸唰地白了。

“艾赛尔,你怎么能这样说!”

她耸了耸肩。

“我们明明可以住在这里,为什么要有自己的房子呢?”

他只好让步。

劳森下班回到她家,总能看到屋里挤满了土著岛民。他们随处躺着,抽烟,睡觉,喝卡瓦酒,没完没了地闲聊。家里脏乱不堪。他的儿子到处乱爬,跟土著孩子一起玩,除了萨摩亚语他什么话也听不懂。劳森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天下班回家的路上总要去旅馆喝上几杯鸡尾酒,因为只有喝够了酒他才可以壮起胆子去面对晚上在家度过的时光和那一群和蔼可亲的土著岛民。虽然他对艾赛尔爱得越来越深,但他时时刻刻能感觉到她在疏远自己。第二个孩子出生后,他又提出要找自己的房子去住,但艾赛尔又拒绝了。她在苏格兰生活的那段时间,似乎反而使她更留恋自己的民族了,现在又回到了他们身边,她便激情复燃,无所顾忌地投入她所习惯的土著生活中去了。劳森开始喝得更多了,每个周六晚上,他都要去英国俱乐部喝得烂醉如泥。

他有个毛病,喝多了就喜欢跟人争吵。有一次,他跟自己的雇主贝恩大吵了一通,结果贝恩把他解雇了,他又不得不再找工作。他闲了两三周,在这期间他不愿待在家里,总是到旅馆或英国俱乐部闲混,自然要喝酒。纯粹出于可怜他,那个德裔美国人米勒把他带进了自己的办公室。米勒是个生意人,他虽然知道劳森在财务方面的技能对他的生意是有用的,但是看劳森眼下的境况应该不会拒绝比原先更低的薪水,米勒便毫不犹豫地出了一份底薪要雇他。艾赛尔和布莱瓦尔德都责怪他不该接受这份差事,因为那个混血儿佩德森愿意给他开更高的薪水。但是他想到要去听从一个混血人发号施令,就满心憎恨。当艾赛尔唠叨个不停时,他的愤怒终于爆发了:

“我就是死了也不会去给他干活。”

“你或许不干也得干。”艾赛尔说。

过了六个月后,他发现自己不得不接受这个最终的屈辱。他控制不住地越喝越多,经常酩酊大醉,工作做得一塌糊涂。米勒警告过他一两次,但他不是轻易接受规劝的人。一天在争执过程中,他戴上帽子扬长而去。不过现在他已臭名远扬,再也没有人肯雇他了。他闲了一阵子,没多久又再次酒精中毒。身体恢复后,他感到又羞耻又虚弱,无力承受持续的压力,只好去找佩德森请求给他提供一份工作。佩德森很高兴有个白人在自己店里工作,而且他有算账的能力,对生意也有用处。

从那时起,他的处境越来越不妙。白人都对他爱搭不理,他们也只是出于对他的不屑和怜悯,同时也因为有点儿害怕他醉酒后的暴怒,才没有把他完全视同陌路。他变得极其敏感,时时警惕别人的冒犯。

他完全生活在这些土著和混血儿岛民中间了,只是他再也没有了白人的尊严。本地人能感觉到他嫌弃他们,也讨厌他自以为高人一等的态度。他现在已经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了,他们不明白他为何还要装腔作势,一向对他逢迎讨好的布莱瓦尔德现在也有些瞧不起他了。艾赛尔嫁给他是吃亏的。他们家经常闹出些丢人现眼的场面,有一两次两个男人还动起了拳脚。每次发生争吵,艾赛尔总是站在自己家人一边。他们发现他喝醉时要比清醒时好得多,因为他一喝醉就躺在床上或地板上呼呼大睡,像死了一样。

后来他意识到艾赛尔家人有什么事在瞒着他。

他回家吃晚饭时常常发现艾赛尔不在家——且不说那多半是本地食物的晚餐有多难吃。他问起她去哪儿了,布莱瓦尔德告诉他,晚上她去哪个朋友家玩了。有一次他到布莱瓦尔德提到的那个朋友的家里去找她,结果发现她不在。等她回来后,他问她去了哪里,她说她父亲搞错了,其实她是去了谁谁家,但是他知道她在说谎。她穿上了最好的衣服,两眼发光,打扮得很漂亮。

“你别跟我玩猫腻,老婆,”他说,“不然我会打断你的每一根骨头。”

“你个畜生一样的醉鬼!”她用嘲讽的口气应道。

他总感觉布莱瓦尔德太太和艾赛尔的姥姥现在看他的眼神都含有恶意,而布莱瓦尔德这些日子对他格外和气,劳森觉得这也是因为他在暗暗对女婿耍弄诡计,心里在偷着乐。这些蛛丝马迹引起了他的疑虑,他想象现在岛上的白人看他的眼光也是怪怪的了,而且他一走进旅馆的酒吧间,在座的人突然都不说话了,这使他相信他们在议论的对象是他。一定有什么事发生了,每个人都知道,只有他一人蒙在鼓里。他顿时感到恼羞成怒,怒火中烧。他相信艾赛尔在和哪个白人私通,他瞪大了眼睛一个接一个地审视,可是没能看出任何迹象。他感到无奈。因为他找不到任何可疑的对象,不知道自己该去猜疑谁,所以他就像一个失去了理智的疯子,到处找人发泄他心中的怒火。鬼使神差,他最后遇到了一个发泄暴力的靶子——一个最不应该被他揪住的冤鬼。一天下午,他独自一人郁闷地坐在旅馆里,查普林走了进来,在他身旁坐下。或许查普林是岛上唯一对他还有一点儿同情心的人了。他们点了酒,聊了几分钟即将举行的跑步比赛。然后查普林说道:

“我看我们该拿出些钱来给女士们买几件新衣服了。”

劳森窃笑。他知道查普林家的钱包是他太太掌管的,她要买新衣服也绝不会跟她丈夫要钱。

“你太太怎样?”查普林随口问了一句,他的本意是拉拉家常。

“这关你什么屁事?”劳森浓黑的眉毛拧了起来。

“我只是问了个礼节性的问题。”

“闭嘴,收起你的礼节性问题吧。”

查普林不是个有耐心的人,由于长期生活在热带地区,又爱喝威士忌,家里还有一堆烦心事,所以他的性子也很火暴,一点儿都不比劳森更控制得住。

“你给我听着,小子,在我的旅馆里,你最好懂点儿礼貌,要不我马上把你扔到街上去。”

劳森低下头,脸上红一阵白一阵。

“我就跟你说一次,你可以去告诉所有人。”他火冒三丈地喘着粗气说,“你们这些家伙要是谁敢打我老婆的主意,最好小心点。”

“你觉得谁想打你老婆的主意?”

“我可不像你想的那么傻,明摆着的事情我能看不出来吗?我不客气地警告你,事情到此为止!我绝不允许任何偷鸡摸狗的事,说啥都不行!”

“得了,赶紧滚蛋,酒醒了再来。”

“我想啥时候走就啥时候走,你甭想赶我。”劳森说。

他这句大话说得很不幸,要知道查普林开了这么多年旅馆,早就掌握了一种特异的本领,他眼里是只有房客,没有朋友交情的。劳森的话刚一出口,他就发现自己的衣领和胳膊被抓住了,转眼就被狠狠地扔了出去,从台阶上咕噜噜滚了下去,摔到了阳光刺眼的大街上。

由于这件事,他跟艾赛尔之间爆发了第一次暴力打斗。他羞愧难当,没脸再去旅馆,所以那天下午他比平时早一些回家了,他看到艾赛尔正在打扮准备出门。她平常总是穿哈伯德大妈裙,光脚,乌黑的头发上插一朵花;可是现在她穿上了白色丝袜和高跟鞋,身上穿的是新买的粉红色棉纱裙。

“你打扮得很漂亮啊。”他说,“要去哪里?”

“去克罗斯雷家。”

“我跟你一起去。”

“为什么?”她冷冷地问。

“我不想让你总是一个人瞎逛。”

“他们没邀请你。”

“我才不管呢!不让我去你也去不了。”

“你最好先躺会儿,等我准备好。”

艾赛尔以为他是喝醉了,只要躺到床上马上就会睡着。他在椅子上坐下,抽起烟来。艾赛尔瞅着他,心里越来越恼火。等她准备好了,劳森站了起来。事有凑巧,平时家里总有人的,可这会儿偏偏一个人都不在家。布莱瓦尔德到种植园去干活了,他妻子去了阿皮亚。艾赛尔面对着他。

“我不跟你去,你喝醉了。”

“你在撒谎!我不去你也去不成。”

她耸了耸肩,想从他身边走过去,但他一把抓住了她的胳膊,不让她走。

“放开我,你这浑蛋!”她突然用萨摩亚语大喊道。

“为什么不让我去?我没告诉过你吗?别跟我玩猫腻!”

她握紧了拳头,朝他脸上打去。他一下子失去了控制,所有的爱和恨都在一瞬间涌上心头,他失去了理智。

“我要教训你,”他吼道,“我要教训你!”

他一把抓起正好在他手边的马鞭,猛地向她抽去。她厉声尖叫起来,但尖叫声让他更加疯狂,他一鞭又一鞭地继续抽打她,她的惨叫声在房子里回荡。他一边挥舞鞭子,一边破口大骂。然后他把她推倒在床上,她躺在那里不停抽泣,又痛又怕。最后,他扔掉马鞭冲出了屋子。艾赛尔听到他走了,便停止了哭泣,小心地朝四周看了看,然后站起身。她感到身上很痛,但受伤不算太严重。她检查了一下裙子,看看有没有撕坏。土著女人挨打不算新鲜事儿。劳森的行为并没有激怒她。她照照镜子,梳理了一下头发,两眼仍闪闪发光,眼神显得有些奇异。在这一刻,她或许比以往任何时候更接近于爱他了。

劳森昏头昏脑地一路跑去,踉踉跄跄地在树林里横冲直撞,突然感觉精疲力竭,像个孩子一样虚弱无力,一下栽倒在一棵大树下。他感到凄惨而又羞耻。他想到了艾赛尔,顿时心里充满了温情脉脉的爱,似乎浑身的骨头都变得酥软了。他想到了过去,想到了自己的种种希冀,他被自己所做的事吓呆了。他要把她揽在怀里,他必须立刻回去见她。他站了起来,浑身虚弱无力,摇摇晃晃地走回去。他走进了房子,只见艾赛尔坐在他们窄小的卧室里的穿衣镜前。

“哦,艾赛尔,原谅我,我为自己感到可耻极了。我都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

他在她面前跪了下来,胆怯地抚弄着她的裙摆。

“真不敢想象我怎么会干出那样的事,太可怕了,我觉得我是疯了。你是我最爱的人,整个世界都没有人能跟你比。为了减轻你的痛苦我什么都愿意做,可我却伤害了你。我永远都不能原谅自己,可是看在上帝的分上,你跟我说你原谅我了。”

她的尖叫声仍在他耳边回响,这是难以忍受的。艾赛尔默默地看着他。他想去抓住她的手,泪水从他眼眶里涌了出来。他羞愧不已,把脸贴在她的大腿上,虚弱的身体随着抽泣而颤抖着。艾赛尔的脸上露出了完全不屑一顾的神情。她跟所有土著女人一样,瞧不起在女人面前自轻自贱的男人。一个可怜虫!有一阵,她差点儿就以为他还不算无可救药。这会儿他竟像一条杂种狗一样匍匐在她的脚边,她满脸轻蔑地轻轻踢了他一脚。

“滚!”她说,“我恨你。”

他想要去搂住她,但她一把推开了他。她站起身,脱下了裙子,脱掉了鞋子和袜子,又穿上了她那条旧的哈伯德大妈裙。

“你要去哪里?”

“跟你有什么关系?我要去池塘。”

“让我也去吧。”他说。

他的语气就像一个小孩子在央求。

“你连这也要管吗?”

他用手捂住脸,伤心地痛哭起来,而她不动声色,眼神依旧冷冰冰的,从他身边走过,头也不抬径自出去了。

打那以后,艾赛尔就完全鄙视他了。虽然所有人都还一起住在这所小小的房子里——劳森和艾赛尔、他们的两个孩子、布莱瓦尔德、他的妻子和岳母,还有那些随时在他们家进进出出的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和食客,所有人都挤在一个屋檐下,只是劳森已经跟不存在一样了,没有人理睬他了。他早上吃过早饭就出门,晚上回来只是吃顿晚饭。他不再跟人吵闹,要是没钱去英国俱乐部了,他就晚上待在家里跟老布莱瓦尔德和几个亲戚打牌。除了喝醉的时候,他平时总是垂头丧气,无精打采。艾赛尔把他当一条狗一样对待。在他狂野的激情发作时,她偶尔也会屈从,但激情过后总会爆发一阵阵的愤恨,让她感到害怕。随后,他会变得低声下气,哭哭啼啼,这时她对他就只剩鄙视了,恨不得朝他脸上吐唾沫。有时他会动粗,但现在她已有了应对之策:只要他动手打人,她就用脚踢,用手抓,用牙咬。几次大打出手,他都没能总占上风。很快整个阿皮亚都知道了他们关系不好,几乎没有人同情劳森;在旅馆,大伙儿感到惊讶的是,布莱瓦尔德老头儿怎么没有把他踢出家门。

“布莱瓦尔德是个野蛮的家伙。”其中一人说道,“要是哪天他一枪崩了劳森,我都不会感到惊奇。”

艾赛尔依然每天黄昏都去那个安静的池塘游泳,那池塘似乎对她有一种超脱人世的吸引力,你会想象就是这种吸引力诱使一条拥有了灵魂的美人鱼渴望去拥抱那清凉的咸咸的海浪。有时劳森也会去,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去,艾赛尔显然一看见他就恼火;或许是因为他希望在那个池塘边可以重新找回他第一次见到她时心中充满的那份纯粹的迷醉;也或许仅仅是因为跟那些疯狂害着单相思的人一样,以为坚持不懈就能逼迫对方接受。有一天他又漫步走到了这里,这一次他忽然有了一种已经久违了的感觉,他突然感到世界多么美好。夕阳西下,暮色悄悄降临,仿佛一层薄云依偎在椰子树的叶子上,微风无声地吹动树叶,一弯新月就挂在树梢上。他慢慢走到岸边,看到了艾赛尔仰面浮在水上,长发漂荡在身体四周,手里拿着一枝很大的芙蓉花。他停了一会儿,欣赏着她——她多么像奥菲利亚[莎士比亚著名悲剧《哈姆雷特》中的女角色之一,谄媚大臣波洛涅斯的女儿。她与哈姆雷特相爱,但是听信父亲和哥哥的教唆,成了哈姆雷特装疯复仇的牺牲品,加上父亲被哈姆雷特错杀而精神错乱,最终投水自杀。]!

“喂,艾赛尔!”他欢快地叫起来。

她的身体猛地颤动了一下,手里鲜红的花儿掉落到了水面上,悠然漂远了。她又游了几下,知道可以踩到水底了,便站了起来。

“走开,”她说,“走开!”

他哈哈笑了。

“别那么自私,地方很大,够我们两人的。”

“你为什么不能离我远点?我就想一个人待一会儿。”

“别嚷嚷了,我也想洗澡。”他乐呵呵地答道。

“你到桥那边去,我不想你在这里。”

“对不起了。”他说,依然微笑着。

他一点儿都没生气,他也没有觉察到艾赛尔已经要发火了。他开始脱外套。

“走开,”她尖声叫道,“你不能在这里。你就连这件事都不能放过我吗?快走!”

“别犯傻了,亲爱的。”

她弯下腰,从水里捡起了一块尖尖的石头,扬手就向他扔了过去。他来不及躲开,石头击中了他的太阳穴。他大叫一声,伸手往头上捂了一下,手拿开时,已沾满了血。艾赛尔仍站在原处不动,气得喘着粗气。他的脸色变得苍白,没有说一句话,拿起外套走了。艾赛尔回到水里,顺着河流向下游的浅滩游去。

石头砸出了一个撕裂的伤口,此后几天,劳森只能头上缠着绷带外出。他编造了一个听上去比较可信的故事,万一俱乐部的那些人问起来好解释是怎么回事,可是他没有机会用到这个故事,根本没有人理会这件事。他看到他们偷偷地朝自己的脑袋瞥了几眼,但谁也没说一个字。这样的沉默只能说明他们都知道他的伤口是怎么来的。他现在已确信艾赛尔有了情人,而他们都知道那个人是谁,但他自己却没有发现一丝一毫的线索。他从没看见过艾赛尔跟任何人在一起,也没有人流露过想要跟她在一起的意愿,或者对他的态度有什么可疑之处。他不由得怒火中烧,可是没有人可以让他发泄怒火,他便不停喝酒,越喝越多,在我到这个岛上时,他刚刚又一次酒精中毒。

我在一个叫卡斯特的人家里见到了艾赛尔。卡斯特同他的土著妻子一起住在离阿皮亚两三英里远的地方。我跟他打了会儿网球,打累了,他提出去他家喝杯茶。我们去了他家,在他家杂乱的客厅里,我看到了艾赛尔在同卡斯特太太聊天。

“你好,艾赛尔,”卡斯特说,“我不知道你来了。”

我不由得好奇地打量了她一下,我想看看她身上究竟有什么东西会把劳森迷得如此神魂颠倒。但是这种事情谁能说得清楚呢?她的确很漂亮,让人想起红色的芙蓉花,这种在萨摩亚的灌木丛中常见的花儿总让人觉得优雅柔嫩,而又饱含激情。不过,就算那时我已经听说了不少关于她的故事,我仍然发现她最吸引我的还是她的清新和单纯。她很安静,有些羞涩,她身上丝毫没有粗俗和张扬的痕迹,也没有混血儿身上常见的那种热情洋溢的神情。很难让人相信她就是现在已人所共知的夫妻打斗场景中的那个悍妇。她穿着那条漂亮的粉红色连衣裙和高跟鞋,看上去活脱脱就是个欧洲女子。你根本猜想不到她竟会有那样落后的土著生活背景,而且在那种生活中过得如鱼得水。我并不觉得她有丝毫的聪明才智,如果一个男人同她生活了一段时间后,发现她身上曾经吸引他的激情渐渐消退,使他感到厌倦,我也不会感到惊讶。在我看来,她身上的特点是不言自明的,一种让人难以捉摸的性情,就好像一个念头出现在人的意识中,但还没能用语言说出来就消逝了,这种性情是会显出一种别样的魅力,不过那魅力也许只是胡乱想象出来的。假如我事先对她的事一无所知,我会仅仅把她看作一个娇小漂亮的混血儿,跟其他人没有什么不同。

她跟我聊起了各种事情,萨摩亚人总是跟陌生人聊这些的。她聊到了我来这里的旅途,问我有没有到帕帕瑟去滑过水岩,问我想不想住在土著村庄里。她还跟我说起了苏格兰,我似乎听出了她克制不住地想要夸大她在那里的生活排场。她甚至天真地问我认不认识她住在苏格兰北部时熟识的这位太太或那位太太。

这时,那个肥胖的德裔美国人米勒走了进来,他亲切地同每个人握手后坐下了,然后用他欢快的大嗓门要了杯威士忌。他太胖了,不停地出汗。他摘下金边眼镜擦了擦,这时你会看到他那双在两片大大的圆镜片后面显得很仁慈的小眼睛闪现着精明、狡黠的光。在他来之前,屋里的气氛有些沉闷,可他是个嘻嘻哈哈很会讲故事的人。很快,他的妙语连珠就引得两位女士——艾赛尔和我朋友的妻子——开怀大笑。他在这个岛上享有受女士青睐的盛名,你也能看出这么个肥胖恶心、又老又丑的家伙怎么会讨人喜欢。他说话风趣幽默,又总能说得周围的人都可以听懂,语气铿锵有力,充满自信,而他的西方人口音又给他说的话平添了一丝趣味。最后他转过身来对我说:

“我说啊,如果我们要回去吃晚饭,现在就走吧。你愿意的话,可以坐我的车。”

我向他道谢,然后站起身。他跟其他人一一握手后,迈着沉重有力的步子走了出去,吃力地坐进了他的汽车。

“真是个小美人,劳森的妻子。”他在开车时,我这样说道。

“劳森对她太坏,老是打她。我一听说男人打女人,就气不打一处来。”

我们又走了一会儿,他才说道:

“劳森跟她结婚就是太蠢了,我当时就这么说的。要是没结婚,他还能管得住她。他是个乡巴佬,就这么回事,乡巴佬。”

一年快要结束,我离开萨摩亚的日子日益临近,我要乘坐一月四日去悉尼的轮船。圣诞节是在旅馆度过的,举行了一些适当的庆祝仪式,但大家都把这看作新年的排练罢了。我们这些习惯于在酒吧扎堆的人决定在新年晚上好好欢庆。

那天的晚宴很热闹,饭后大伙儿逛到英国俱乐部去打台球。俱乐部是一幢简易的木板房。大家说说笑笑,接着玩赌博。不过很多人的赌技很差,只有米勒是个例外,他也喝了跟别人一样多的酒,而所有人都比他年轻得多,可是他的眼光还是那样敏锐,出手还是那样稳健,一点儿都没受到影响。他说着俏皮话,温文尔雅地把这些年轻人的钱装进了自己的口袋。玩了一个小时后,我感到厌倦,便走了出去,穿过马路溜达到了海边。海滩上有三棵椰子树,像是三个月亮少女在等待着她们的情郎从海里出来。我坐在一棵椰子树下,眺望着环礁湖和夜空中的繁星。

我不知道劳森晚上去了哪里,不过在十点和十一点之间他也来到了俱乐部。他从尘土飞扬、空荡荡的马路上蹒跚走来,心里感到烦闷无聊。到了俱乐部后,他先去吧台独自喝了一杯,然后才走进了台球房。现在,只要有很多白人聚在一起时,他总会不好意思加入他们,需要喝上一大杯威士忌才能鼓起信心。他手里拿着酒杯站在那里时,米勒朝他走了过来。他穿着短袖衬衫,手里还拿着球杆。他瞟了一眼调酒员。

“出去,杰克。”他说。

调酒员是个本地人,上身穿着白衬衫,腰间缠着红色围腰布。他一句话没说,悄悄地走出了小小的酒吧。

“听着,劳森,我在等你,想跟你说几句话。”这个大块头美国人说道。

“好家伙,这可是在这个该死的岛上少见的新鲜事儿,还不用花钱,免费赠送的。”

米勒扶了扶鼻梁上的金边眼镜,然后用冷峻而坚定的目光盯着劳森。

“你给我听好了,年轻人,我知道你又打劳森太太了,这事儿我不能不管。你要是再打她一下,我就打断你这副肮脏的小身板儿上的每一根骨头。”

这下劳森终于知道了自己一直在苦苦寻找的那个人是谁了,就是米勒!瞧着这人的长相:肥胖,秃顶,光秃秃的大圆脸,双下巴,金边眼镜,一大把年纪,有如一个背叛教义的牧师那样看似和颜悦色却又精明狡诈的神情。再想想艾赛尔,一个如此纤弱苗条的女人,简直像处女一样纯洁,他心中顿时感到惊恐不已。不管他有什么缺点,劳森绝不是个懦夫,他一言不发,举拳狠狠向米勒打去。米勒迅速用拿着球杆的手挡住他的拳头,同时抡起右臂,一拳打在劳森的耳朵上。劳森比这个美国人矮了四英寸,而且体格并不结实,加上生病,不适应热带气候,喝酒太多,这些都使他的身体很虚弱。这一拳就把他打得像一根木头一样倒了下去,昏昏沉沉地倒在吧台下。米勒摘下眼镜,用手帕擦了擦。

“我想你现在该知道你会有什么下场了。这是给你的警告,你最好给我记住。”

他拿起球杆,走进了台球房。这里一片嘈杂,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劳森站了起来,伸出手摸了摸耳朵,耳朵里还在嗡嗡作响。然后,他偷偷溜出了俱乐部。

我看到一个人穿过了马路,在黑暗的夜色下只能看到一团白色,我不知道那人是谁。他走到了海滩上,从我坐着的椰子树下走过去,脑袋耷拉着。我看出这是劳森,但我知道他肯定喝多了,所以我没有跟他说话。他迟疑不定地走了两三步,又转了回来。他走到我跟前,弯下腰,盯着我的脸。

“我想是你。”他说。

他坐下来,拿出了烟斗。

“里面太热,太闹了吧。”我主动跟他搭话。

“你为什么坐在这里?”

“我在等大教堂的子夜弥撒。”

“要是你愿意,我跟你一起去。”

这会儿劳森已经完全清醒了,我们坐着抽了会儿烟,都没说话。环礁湖里不时有几条大鱼跃出水面,稍远处的河口停着一条帆船,船灯闪烁。

“你下星期走,是吧?”他问。

“是的。”

“又能回家,是多开心的事。可是我已经受不了啦,那里太冷了,你知道的。”

“在英国现在大家都围着炉火在哆嗦呢,想想也真够怪异的。”我说。

一丝风也没有,温润的夜色如同施了魔法似的让人沉迷。我只穿了一件薄薄的衬衫和一条帆布背带裤。我很喜欢这夜晚的柔和闲适,我舒坦地伸展开了四肢。

“这样的新年前夜是不会让人想要去好好做新年规划的。”我微笑着说。

他没有回答,我不知道我这么随口一说的话在他脑子里引起了怎样的思绪,因为他很快就开口说起话来。他说话的声音低沉,脸上没有表情,但从他的口音可以听出他是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我的耳朵一直受到瓮声瓮气的粗鲁腔调的伤害,现在能听到他用这种口吻说话也算是个宽慰。

“我把事情搞得一团糟了。谁都看得出来,是不是?我已经掉进了无底深渊,我爬不出来了,‘我看到层层无底的黑暗’。”他说道。我感觉到他在引用这句诗的时候,脸上露出了微笑。“但奇怪的是,我看不出自己错在哪里。”他接着说。

我屏住了呼吸,因为在我看来,没有什么比一个人向你赤裸裸地展示灵魂更令人敬畏的了。灵魂展示后,你会发现没有哪个人会如此猥琐,如此卑劣,可是在他的身上,你却看到了一星引起怜悯的火花。

“假如我能看出这全是我自己的错,事情也不会这么糟糕的。没错,我是喝酒,可是如果事情不是这个样子,我也不会整天喝个不停的。我其实并不喜欢喝酒。我揣摩我是不该跟艾赛尔结婚的,如果我只是同她交往,就不会有任何问题,可我真的好爱她。”

他的声音颤抖起来。

“她人不坏,你知道吗?真的不坏。我只是运气不好,我们本来可以过得很幸福的。她从苏格兰逃走时,我想我本该放她走就好了,可是我不能那样做——那时我爱死她了,何况我们还有孩子。”

“你喜欢这孩子吗?”我问。

“以前是喜欢的。我们有两个孩子,你知道吧。可是现在他们对我不那么重要了。无论在哪里,你都会把他们当作是本地的土著孩子,我也只能用萨摩亚语跟他们说话。”

“重新开始太晚了吗?你不能一走了之,离开这里吗?”

“我没有这个勇气,我已经不行了。”

“你还爱你的妻子?”

“现在不爱了,现在不爱了。”他重复说着这句话,声音里透着恐惧,“我现在都没有感觉了,我完蛋了。”他说。

教堂的钟声响了起来。

“如果你真的想跟我去做子夜弥撒,现在就走吧。”我说。

“走啊。”

我们起身沿着马路走去。整座天主教大教堂都是白色的,面朝大海,巍峨壮观,相形之下,旁边的那些新教礼拜堂看上去就像小小的会议室了。路上只有两三辆汽车,却有很多小马车,小马车就停放在靠马路的教堂墙边。岛民从四面八方赶来参加弥撒,从敞开着的高大的门可以看到里面已挤满了人,高高的祭坛上灯火通明。人群中只有几个白人,混血儿更多些,但绝大多数是本地土著。所有男人都穿着裤子,因为教堂认定围腰布有伤大雅。我们在后面找到了座位,靠近敞开的门口。不一会儿,我随着劳森的目光,看到了艾赛尔和一群混血儿走了进来。他们都穿戴得很像样,男人身着硬领衬衫,脚蹬闪亮的靴子;女人都戴着色彩鲜艳的大帽子。艾赛尔从过道上走去,一边朝熟人点头微笑。弥撒开始了。

弥撒结束后,我和劳森站在一侧看着人群鱼贯而出,过了会儿他向我伸出手。

“晚安。”他说,“祝你旅途愉快。”

“哦,不过我走前还会见到你的。”

他咯咯笑了。

“问题是不知道你会见到的是喝醉了的我,还是清醒的我。”

他转身离开了。我记住了他那双黑黑的大眼睛,在蓬乱的眉毛下闪烁着野性的光。我迟疑地停下脚步。我没有睡意,觉得无论如何要去俱乐部逗留一个钟头再去睡觉。到了俱乐部后,我看到台球房里空无一人,不过酒吧间里有五六个人围着一张桌子在打扑克。我进去时,米勒抬头看了我一眼。

“坐下玩一把。”他说。

“好的。”

我买了些筹码,跟他们一起玩了起来。不用说,这是全世界最迷人的游戏,我的逗留时间延长到了两个小时,然后三个小时。虽然时间已经很晚,但那个本地调酒师还是毫无困意,满脸堆笑地在我们身边走来走去给我们端酒,还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些火腿和面包。我们继续玩着。在座的人多半都喝多了,大家玩得兴致很浓,忘乎所以。我出手不大,不想赢也不担心输,但我饶有兴味地留意着米勒。他跟其他人喝了一杯又一杯,可头脑依旧冷静清醒,他的筹码在不断增加,他在面前放着的一张整洁的小纸片上一笔一笔记录着他借给其他玩者的钱数,那些人已经输得很惨。他一边拿走那些年轻人的钱,一边对他们露出和蔼的笑容。他不停地开着玩笑,说着各种逸闻趣事,但他不会错过任何一张牌,别人脸上的任何一个表情也都逃不过他的眼睛。最后,曙光有点儿羞涩又有点儿自嘲地悄悄钻进了窗子,仿佛它没有理由到这里来,很快天亮了。

“要我说啊,”米勒说道,“我想我们一帆风顺地送走了旧的一年。现在大伙儿该玩一轮大的了,我呢,该去钻蚊帐了。你们别忘了,我都五十了,我熬不了这么晚啦。”

我们站在阳台上,享受着清晨美丽的景色和清新的空气。环礁湖上仿佛铺了一面五彩的玻璃,有人提出先泡个澡再去睡觉,但是大家都不喜欢到环礁湖里泡,湖水黏糊糊的,脚踩在湖底也有些危险。米勒的汽车就停在门口,他提议带我们去池塘。我们跳上了车,沿着空荡荡的马路驶去。我们到了池塘时,那里似乎天还没有亮。树下的池水仍裹在一片浓荫里,夜色笼罩下的静谧挥之不去。我们个个兴致高涨。我们没有带毛巾,也没有任何可换的衣服,按我的谨慎性格,我不知道洗完澡后怎样擦干身体。每个人都穿得不多,我们很快就扯掉了身上的衣服。那个小个子押运员尼尔森第一个脱光了。

“我要潜到水底去。”他说。

他潜入水中。过了一会儿,另一人也潜了下去,但是水很浅,所以他比尼尔森先钻出水面。然后尼尔森也浮了上来,他急急忙忙朝岸边游来。

“快点,把我拉上去。”他说。

“怎么啦?”

显然发生了什么事情,他满脸惊恐。两个人把手伸给他,他爬上了岸。

“我说啊,水底有个人。”

“别傻了,你喝醉了吧。”

“不信拉倒,要是没有人,我就真的是发酒疯了。可我告诉你们,水下真的有个人,吓死我了。”

米勒看了他一会儿,这个小个子脸色惨白,全身发抖。

“来,卡斯特,”米勒对那个高大的澳大利亚人说,“我们下去看看吧。”

“他是站着的,”尼尔森说,“全身穿着衣服,我看到他了,他想要抓住我。”

“别说了。”米勒说,“你准备好了吗?”

他们两人潜了下去,我们在岸上等着,谁也没说话。他们在水下待的时间似乎超过了任何人的憋气时间。然后卡斯特浮了上来,后面紧跟着米勒,他满脸通红,仿佛马上要发作脑出血似的。他们拖着身后的什么东西。又一个人跳进水里帮他们,三个人一起把拖着的东西拉到水边,然后推上岸。这时我们看出来了,那是劳森,外套里绑上了一块大石头,跟双腿捆在了一起。

“看他绑成这个样子,是真的要寻死。”米勒说着,把他的近视眼里的水擦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