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编选的短篇小说集的第一卷。我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写过几篇小说,但是现在看来写得很不成熟,所以我不想再付梓重印。有几篇小说曾经出过集子,但现已绝版,另有几篇散见于各种杂志。我希望这些作品最好都被大家遗忘。本卷收入的第一篇小说《雨》是1920年在中国香港写的,但是写这个故事的想法早在1916年冬季在南太平洋的一次旅途中就已形成。最后一篇是1945年在纽约根据早在1901年就记在一本简要创作笔记中的梗概写的,我偶然在文件堆里发现了这本笔记。我希望从此停笔不再写短篇小说了。

一个作者想要编选一部短篇小说集,面临的一个最大难题是决定按什么顺序编排。假如这些小说的篇幅大致相同,或者故事发生在相同的场景(这里我本想用locale一词来表示“场景”的意思,但是《牛津词典》里说这个词虽然常用,却是错误的[这里原文用的是英语local一词,而括号中的locale是法语词。——译者注(如无特别说明,本书中注释均为译者注。)]),这项工作就会比较简单,在编排上形成一定的篇章布局并不难。一个作者希望看到的满意结果是:他所编选的小说集在最后呈现给读者时能有一个明确的篇章布局,即便读者不一定会注意到。一部长篇小说的篇章布局当然是显而易见的,有开头,有中间,有结尾,因而在故事结构上可以做到清晰合理。

可是我的这些短篇小说篇幅不同,有的短至一千六百词,有的则有十倍的长度,有一篇竟超过了两万词。我在世界各地的许多地方逗留过,在我写短篇小说的过程中,很少会在某个地方逗留了一段时间后还不能收集到写一个或几个短篇故事的素材。我写过悲惨动人的故事,也写过幽默好笑的故事。要把这么多篇幅如此不同、发生在这么多不同的国家、又具有如此不同特点的小说编成一个集子,使其具有一定的对称性,至少不显得篇章布局杂乱无序,同时又能方便读者阅读,实在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其原因在于:尽管一个作者的最初写作动机并不是为了有人读,而是另有动机,但是一旦写就,作者便会渴望有人读,而为了有人读,作者也就自然要尽力使其作品更有可读性。

也就是出于这个意图,我尽可能将一组篇幅较长的小说同一组篇幅较短的小说——有的非常短,有的则有五六千词——穿插编排在一卷中,以免使读者不得不突然从中国跳到秘鲁,又不得不再跳回去。也就是说,只要不是很难做到,我尽量把以同一个国家为故事场景(local或locale)的小说编排在一起。我希望这样编排可以使读者不至于因为我写的故事把他带到了一个遥远的国度而摸不着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