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莎的性情之中,爱情占据霸道的控制权,并非一朝一夕就能颠覆。在她恢复健康,能够重拾旧习之时,爱情像大火再次熊熊燃烧,片刻的压抑之后,蓄势烧得更旺。一想到极度的寂寞,她就绝望。如今,爱德华是她唯一的支柱,是她唯一的希望。她不再试图否认他的爱与她的不同,但他的冷淡并不总是很明显。她急切想为自己的激情寻求回应,对一切不是过于显眼的事实,都睁只眼闭只眼。她强烈渴望在爱德华身上找到梦中情人的影子。在某些时候,她确实能够自欺欺人地做起黄粱美梦来,不过有美梦做总是好的,因为在她隐隐作痛的心底里,她其实隐约察觉到了这梦境的本质。

可看起来,伯莎越是狂热渴求丈夫的爱,两人的分歧越是频繁。时间长了,暴风雨前的平静愈发短暂,每一次争吵都留下裂痕,让伯莎面对冒犯变得更加敏感。终于,她意识到爱德华无法回应她表露出来的爱,于是变得远远比以往更挑剔了。新婚之初,些许的关切能让她欣喜若狂,而放在今天,像极了把施舍物扔给纠缠不休的叫花子,只会招来不满。两人的争吵确凿地证明,一个巴掌也拍得响。爱德华是典型的好脾气,沉着镇定,不易生气。伯莎再怎么发火,爱德华也不会乱了方寸。他以为,她是因为没了孩子而苦恼,而且还没有完全恢复健康——以他的经验来看,特别是从养奶牛的经验来看,难产常常会导致暂时的性情失常,就算是最温顺的动物也会突然表现出意外的烈性。他从未试图去理解伯莎多变的性情;在他看来,她对爱的强烈渴望是无理的,就像她突然爆发的脾气和随之而来的歉疚。而爱德华呢,自始至终一个样子——大而言之安于现世,小而言之自满自足。毫无疑问的是,他所处的现世,此时此地“尽如他的意”,没有比悠哉游哉“耕种自己的花园”更快活的日子了。他不善分析,不会费劲去想这件事;就算想了,也不会借用伏尔泰先生的话[此处指伏尔泰的名作《老实人》的词语“现世尽如人意”,“耕种自己的花园”。小说主人公戆第德的老师鼓吹一切都是自然的安排,都是尽善尽美的,小说的主题思想是抨击这种盲目乐观主义哲学。]。他从来没听说过什么伏尔泰,就算认识,也会对其深恶痛绝,因为他是法国人,又是哲学家,还是个智者。不过,爱德华吃了喝,喝了睡,睡醒了又吃,作息和他农场里的公牛一样;这充分证明,他的生活乐趣和公牛相同——对一个正经男人而言,夫复何求?

爱德华还有一项了不起的本领:做的事总是对的,总是知道怎么做才对。据说,这是真正的基督徒最宝贵的天赋。可是,他的永无过错让自己得到满足,让邻里得以教化,却必然会让妻子不痛快。当他笑眯眯地站在她面前,感觉自己站在正确的立场,感觉她蛮不讲理时,她会攥紧拳头,目光如炬。最糟糕的是,等伯莎清醒了一点,她不得不承认,爱德华的看法始终是对的,自己则大错特错。她被自己的无理吓着了,便把两人所有的不快归咎到自己身上。每次吵完架,一向是爱德华宣告胜利,而伯莎发完火,跟着就是一阵懊悔,可又苦于找不到充分的责备之辞来责骂自己。她拼了命地发问,丈夫怎样才能爱她?在痛苦不堪和害怕不已时,她会第一时间扑上去搂住他的脖子,低声下气地道歉。在他面前碰过一鼻子灰,哭也哭过了,脸也丢过了,而后一个礼拜则高兴得离谱,心里头觉得,以后除非发生地震,否则什么也扰不了两人的幸福和睦。爱德华再一次化身光芒万丈的神,披着轻柔的真爱之衣,他的言语即法律,他的举止完美无瑕。伯莎成了谦卑的崇拜者,供奉着香火,虔诚地感谢神饶了她一命。她转眼便忘了丈夫在感情上的轻慢和冷淡;她的爱就像潮水冲上一块光秃秃的礁石,浪花四溅,冲散成泡沫,而那块礁石依旧纹丝不动。对了,这种比喻,爱德华听了也不会不高兴,因为他要是真去思考些什么,也喜欢想象自己是多么岿然不动。

晚上临睡前,伯莎最大的乐趣就是亲吻丈夫的唇。他如此机械地回应她的拥吻,叫她感到难堪。主动出击的总是她,有时为了考验他,她故意按兵不动,结果他连晚安也不道一声,便立马睡觉去了。于是她心想,他准是嫌弃她。

“噢,想到我在你身上浪费的感情,我就要发疯。”她叫道,“我好傻!在我眼里,你是全世界;在你眼里,我只是碰巧出现:换了谁,你都可能会娶。要是我没在路上碰见你,你百分百就娶了别人。”

“嗨,你也一样。”他笑着回答。

“我也一样?绝对不会!要是我没遇见你,我谁也不嫁。我的爱可不是一文不值的东西,我不会路上逮到谁就爱。我唯有一心,没有二意,不可能爱上除了你之外的任何人……每当我想到,在你眼里,我和别的女人没什么两样,我就感到羞耻。”

“有时候,你净说些天大的蠢话。”

“啊,这句话总结了你全部的观点。在你眼里,我不过是个蠢女人。我是你驯养的动物,比狗稍微可亲一些,但总的说来,不如母牛有用。”

“我不明白,除了我实实在在做到的,你还要我做什么?你总不能指望我一天到晚亲你抱你。度蜜月才会这样,哪个男人要是一辈子总是卿卿我我,那就是个混蛋。”

“啊,没错,对你而言,白天把谈爱扔在一旁,你得忙着干正经事,剪羊毛啦,打狐狸啦。吃完晚饭,就想起来了,特别是酒足饭饱后,都看不出你是在消化呢,还是在谈爱呢。但对我而言,爱是一切,是人生的目标和意义。没有爱,我将不复存在。”

“嗨,你可以爱我,”爱德华说,“哎呀,问题是你表达爱的方式太好笑了……不过就我而言,你叫我做什么,我都尽力去做。”

“噢,我怎么跟你说?”她不耐烦地叫道,“我竭尽所能让你爱我,可你就是没反应。既然你是朽木一根,顽石一块,我怎么能教会你激情澎湃地爱我?我要你爱我,如我爱你那般。”

“嗨,你要是问我怎么看,我想说,我做不到倒是好事。哎呀,我要是像你一样有激情,屋里的东西一个礼拜就被砸光了。”

“你爱我的话,我也不会在意你是否粗暴。”伯莎极为严肃地看待他的话,答道,“我不介意你打我,不会在意你怎么伤害我,只要你这么做是因为爱我。”

“我想,一个礼拜差不多就能让你厌倦那种爱,亲爱的。”

“再怎么样,也比你不冷不热来得好。”

“可是,我的天哪,我哪里不冷不热了。你这么说,别人还以为我不在乎你,或是跟别的女人好上了。”

“倒不如这样呢,”伯莎回答,“你要是真能好好爱谁,我可能还有希望赢得你的爱,可是你不懂爱。”

“我不觉得是这样。我可以真心地说,在这个世上,除了上帝和我的名誉,我最珍爱的就是你。”

“可别忘了你的猎马。”伯莎轻蔑地叫道。

“不,我算进去了。”爱德华略带严肃地回答。

“你觉得我会喜欢排在那样的位置吗?你承认我排第三,我倒宁愿榜上无名。”

“若非我更爱惜荣誉,远远无法如此爱你。[出自英国诗人理查德·洛夫莱斯的诗句,原句为“I could not love thee,Dear,so much,/ Loved I not Honour more.”(若非我更爱惜荣誉,拿什么来如此爱你,亲爱的。)]”爱德华引用名言,却说错了。

“写这句话的人真是自命清高。我要排在你的上帝和你的名誉之上。我要的爱,是男人为了女人,可以抛弃一切,甚至他的灵魂。”

爱德华耸耸肩。“我不知道你从哪儿能得到那种爱。我对爱的理解是,合适的东西摆在合适的位置,不过事事都有限度。人生还有许多别的东西。”

“噢,没错,我知道,还有责任和名誉,还有农场和打狐狸,还有邻里的看法,有狗有猫,有新买的四轮马车,还有千千万万别的……假设我犯了什么罪,很可能要坐牢,你觉得你会怎么办?”

“我不想做这种假设。但可以肯定,我会尽我的责任。”

“噢,我受够了你的责任。你从早晨到中午,从中午到晚上,三番五次跟我念叨什么责任。我真希望你别这么清高,这样你可能更有人情味。”

爱德华发现妻子的表现过于反常,便去请教拉姆齐大夫。这位治病的大夫听夫妻之间的隐私听了三十年,在治疗嫉妒、唠叨、性情不合这样的毛病上,他对药物的作用表示怀疑。他安慰爱德华说,时间是唯一的良药,能调和一切矛盾。但在爱德华百般坚持下,大夫还是同意给伯莎捎去一瓶无害的补药,对大多数得了病身子跟着遭罪的,他习惯什么人都给开这么一瓶补药。伯莎肯定吃不坏,这对一个全科大夫而言,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同样,拉姆齐大夫劝爱德华保持冷静,要相信伯莎最终会变得温顺贤良,成为所有男人梦寐以求的那种妻子,恭立在炉边——在他在饭后打个盹儿醒来之后。

伯莎的情绪无疑是难弄的。她今天一个样,谁也保不准明天又是什么样。这对爱德华这样的男人来说特别棘手——他愿意随遇而安,但前提是得有时间去适应。有时候,她愁肠百结——比方说,在冬日的黄昏,她自然而然浮想联翩,沉思起生活的空虚和人类活动的徒劳。爱德华见她心事重重,处于他很讨厌的一种状态,便问她在想些什么,她有些恍惚地试图去表达。

“老天保佑!”他乐呵呵地叫道,“你的小脑瓜里都在想些什么古怪的事。你准是心情不好。”

“并非如此。”她苦笑着回答。

“一个女人这样冥思苦想很不正常。我看你应该重新开始吃那补药,但你很可能只是累了,明天早上你的想法就完全不同了。”

伯莎没有回应。她遭受了生活给她的不可名状的痛苦,而他呢,给她的却是铁剂和奎宁[俗称金鸡纳霜,过去用于治疗疟疾。]。她是为人类同胞的不幸而心痛,这时候她需要的是安慰,他却把马钱子酊[通常为兽用,有通络止痛的功效。]灌进她嘴里。在对人类不幸的忧思中,她琢磨出了一点名堂,可跟他解释也没用,他听不明白。但最糟糕的是,爱德华认为自己对得很——真是个蛮人,本性不改!到了早上,忧愁消散,伯莎心里一丝烦恼也不剩,甚至用不着戴玫瑰色的眼镜,这个世界看起来也很美丽。她那些最美好的想法,那些让她沉醉于四海皆兄弟的可爱幻想之中的高尚情感——当她发现这一切只是身体衰弱使然时,她感到无地自容。

有些人脑子特别刻板,从不考虑发挥想象力;他们的人生,没有吃喝玩乐,更不是幻梦一场,而是极其严肃的事。这样的男人,当女人跟他说她感觉自己好老的时候,他不会说她看起来格外年轻,而会回答,年轻有年轻的坏处,上了年纪也有上了年纪的好处!爱德华就是这样的男人。他怎么也不会察觉别人的言外之意。刚开始,在庄园的经营上,他总会找伯莎商量;而她呢,喜欢在自己家当个无名小卒,他说什么,她都同意,甚至求他别再问她。她告诉他,他不仅对她有绝对的掌控权,对她的一切物质财产也是如此,他最终把她的话当真也不足为奇。

“女人根本不懂农场经营,”他说,“让我放手干是最好的。”

他的管理成果无可挑剔,庄园经营得井然有序,那些农场二十年来头一回交了租。东飘西荡的风,就连太阳和雨水,似乎合起伙来给这么个勤劳聪明的人造福。这一次,好运与美德携手同行。伯莎不断得到附近乡绅的祝贺,说爱德华管理庄园有方;他本人呢,从来不会忘记一一列举自己获得的成就和赢得的赞美。

不过,不光是爱德华手下的农场工人和劳工把他当作主人,就连莱伊府里的仆人也把伯莎当作次要角色,对她的吩咐只是有条件地服从。一代又一代的奴役让乡村人对阶级差别尤为敏感。他们对两人的态度截然不同:他们要靠爱德华吃饭,而伯莎作为这位乡绅的老婆,只是沾了他的光。

一开始,伯莎只觉得好笑,但就算最妙的笑话,翻来覆去地讲,也会失去味道。不止一次,她不得不厉声训斥花匠,因为吩咐不是出自男主人之口,他便犹豫要不要听从。随着爱情的衰败,伯莎的自尊苏醒,她开始发现自己的地位低得不能容忍。如今,她对别人的冒犯非常敏感,迫不及待地寻找机会证明,她到底还是莱伊府的女主人。

很快,机会来了。事情很巧,以前有个喜欢树木的人,秉承莱伊家不切实际的传统,在灌木树篱里种了六棵山毛榉。最终,这六棵树长成雄伟的大树,见者无不为之赞叹。可有一天,伯莎从旁边走过,一处难看的缺口引起她的注意——其中一棵山毛榉没了。近日没来过暴风雨,不可能是自己倒的。她走上前,发现是被砍掉的,而罪魁祸首正要打另一棵树的主意;树旁靠着把梯子,上面有个工人在绑绳子。没有什么景象比一棵老树被夷平更凄惨的了;原本长着树的地方眼下空荡荡的,难看又扎眼。伯莎与其说是痛心,不如说是愤怒。

“你们在干什么,霍奇金斯?谁让你们砍树的?”

“是老爷,太太。”

“噢,肯定是弄错了。克拉多克先生绝不会出这种主意。”

“他说得很明白,要我们砍了这棵和那边几棵。你可以看他标的记号,太太。”

“胡说。我来跟克拉多克先生谈。解开绳子,从梯子上下来。我不允许你们再碰这棵树。”

梯子上的人看了看她,可是不打算听从吩咐。

“老爷特地交代了,要我们把树砍了,今天得干完。”

“请你照我说的做好不好?”伯莎气得脸红,说,“告诉那个人,解开绳子,给我下来。不准你们再碰这棵树。”

那个叫霍奇金斯的人恶声恶气地把伯莎的话转述了一遍,所有人都以狐疑的目光看着她,他们不想照做,但又不敢,生怕老爷发火。

“好,我可不负责。”

“请你住嘴,照我说的做,越快越好。”

等这些人收起各种家伙成群结队地离开,她才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