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托马斯·赫德森几次醒来,听见小家伙们始终鼻息很轻,睡得很熟。借着月光看去,三个小家伙个个都看得见。他看见罗杰也睡着了。罗杰现在睡得好香,简直一动都不动。

有他们在身边,托马斯·赫德森觉得很快乐,他真巴不得他们不要再走。他们没来的时候,他本来倒也很快乐。独自一人过自己的生活,干自己的工作,这他早就已经适应,就是冷清一点他也能够承受。可是小家伙们一来,他建立已久的这套“闭关自守”的生活规律就全给打破了,如今他对打破了旧规律的生活倒反而习惯了。原先的那套生活规律本也不失为一种乐趣:工作是吃重的,做事都有固定的时间,东西都各有其所,不能乱放乱丢,一日三餐加酒到时候准有,要新书有新书可看,要老书还有许多老书可以展卷重读。在这样的生活中,每天的报纸送到都成了一件大事,由于报纸不是每天必到的,所以少看了一天报纸就会觉得忽忽若有所失。孤独的人往往会想出些点子,借以保护自己,甚至还可以摆脱寂寞,他的生活中也就有许多这样的点子。他定出了不少规矩,也养成了不少习惯,有的是有意的,有的是无意的。但是自从小家伙们来了以后,这些规矩习惯就都可以不必遵守了,他也因此而觉得松了一大口气。

不过转而一想,以后这一套还得再从头做起,到那时候可是很不好受的。那是怎么个滋味他心中完全有数。一天里大小有半天是很称心的:屋子里干干净净,思考问题清清静静,看书的时候耳边不会有人说话,有什么看法尽可以都放在自己肚子里,工作可以好好儿做,不会有人来打搅。但是他知道过了这称心的半天,余下的可就只有寂寞了。三个孩子已经重又占据了他大半个心灵,一旦离他而去,势必要在他心中留下一片空白,那可是有他难受一阵子的。

他的生活方式有其牢固的基础,一个是工作,一个是傍湾流而居的决心,还有一个就是这小岛。估计这种生活垮是垮不了的。但是可以帮助他对付寂寞的,却只有几个帮工,还有他的那一套生活习惯、那一套做事规律,而且他现在知道自己的内心已经开拓出一大片新的疆土,一旦孩子们走了以后,寂寞就将长驱直入。可那又有什么办法呢?反正这是以后的事了,事情既然是免不了的,担心也是无益。

今年夏天迄至目前,他运气还一直挺不错,过得也一直挺愉快。几次差一点要捅出娄子来,结果都一一平安化解了。不光是一些很大的风波是这样,比如罗杰和那人在码头上打架的事,本来就是很可能要闹出大乱子来的。也不光是戴维险遇恶鲨的事是这样。就连各种各样的琐细小事,也都一切顺顺当当。原来幸福往往是表现得极其平常的。他睡不着,就索性想开了。其实这道理也很简单,那是因为脑子平常的人倒往往过得非常幸福,倒是一些脑子灵活的人主意多,往往到东到西弄得自己苦恼,也弄得他人都不好过。他以前倒不晓得幸福竟是这样平淡的事。他总觉得幸福比什么都刺激,幸福的感受可以极其强烈,就好比伤心人可以伤心到断肠一样。尽管这种想法也许并不正确,但是他长期以来却一直认为是这样的。今年夏天他和孩子们已经足足尝了一个月的幸福滋味,如今幸福的日子虽未过去,到了晚上他却已经感受到幸福过后的寂寞了。

孤身独居的滋味他可说已经遍尝无遗,有个跟自己相爱的人儿住在一起是何光景他也早就有过体验。他一向爱自己的孩子,可是以前却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这份爱竟是这样的深,身边没有他们竟又是这样难受。他真巴不得能把他们长留在身边,巴不得能跟汤姆的妈妈恢复婚姻关系。可是继而一想,又觉得自己的想头未免傻气。那等于是巴望全世界的财富都能归自己所有,好用你最明智的方案来加以规划使用。等于是巴望自己的画技能直追列奥纳多[即达·芬奇。列奥纳多是他的名。],或达到勃鲁盖尔一样的水平。等于是巴望自己能拥有绝对的否决权,可以一力根绝世间的一切邪恶,只要坏事一露头,就能立即察觉,万无一失,而且绝无差错,随后再用按电钮那样简单易行的办法去加以禁止。不但要有这样的权力,而且自己还得长生不死,永远健在,体不衰,脑不坏。今天晚上他想入非非,想要的就是这样的好事。可惜这都是办不到的,正好比孩子们是留不住的,心爱的人死了是不可能再还阳的,走出了你的生活就不可能再重圆了。除开这些不可能实现的想头以外,也有一些想头是办得到的,这里边有一条便是:身在福中要知福,要趁幸福就在身边的时候好好享受幸福的时光,这一条就很好。他身在福中的时候,这幸福的得来,因素也往往是多种多样的。不过眼前这一回,在这个月里,却是四个人给了他幸福,从某些方面来说,这完全比得上当年一个人所能给他的幸福。而且这一回至今还没有出现过不愉快。半点儿不愉快都没有。

他现在睡不着也并不在意了,他想起了以前有一次夜里睡不着觉,他就躺在床上想三个孩子,想想自己放掉了三个孩子该有多傻。他当时觉得他那都是不得不然,或者应该说是自己以为不得不然,由此便造成了一连串灾难性的判断错误,而且错误一次比一次严重。现在他已经把这些都看成历史的陈迹了,他不再感到悔恨了。他做了傻瓜,做傻瓜可不是什么好事。不过那反正都已经过去了,眼下孩子们不都在这儿吗,他们是爱他的,他也爱他们。事情,暂时也只好就这样算了。

他们来他这儿小住,满了期是要走的,到那时他又要感到寂寞了。不过再一想这也只是个过渡,过了这个阶段他们还是要来的。如果罗杰决定留下来写他的书,跟他作个伴,他这日子就可以好过多了。不过他摸不透罗杰的心思,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个打算。想起了罗杰,他在黑暗里禁不住笑了。他不觉对罗杰起了怜悯,可是继而一想,这未免太对不起朋友了,罗杰是最讨厌人家可怜他的,他于是就收住了自己的心思。听他们的鼻息都那么轻微,他也就渐渐睡着了。

可是一会儿月光照到了他的脸上,他又醒了。他又想起了罗杰的事来,想起了罗杰搞上过的那个女人。他和罗杰,对待女人都是一样的笨拙,一样的无能。自己干下的那些蠢事他不愿意多想,因此就去想罗杰的。

他想:我不去可怜他,这就不能算对不起朋友了。我自己也惹上过许多麻烦,所以想想罗杰遇到的麻烦也就不能算对不起朋友了。我自己的麻烦跟他有个不同之处,那就是我真正心爱的女人只有一个,后来却把她丢了。个中的缘由我自己清楚。不过这件事我已经不再去多想了,罗杰的事按说恐怕也是不要去多想的好。但是月光照在脸上,总是这样弄得他睡不着觉,因此今天晚上他就想起罗杰的事来,想起罗杰跟女人的那些又似正经又似滑稽戏的事儿来。

他想起了罗杰在巴黎期间爱上的那最后一个姑娘。当时他和罗杰都在巴黎住,罗杰把姑娘带到他的画室里来时,他觉得那姑娘真是婀娜多姿,可也真会装腔作势。罗杰却一点也不觉得她是装腔作势。她其实不过是他罗杰心上的又一个幻象。罗杰素来具有待人忠诚的了不起的优良品质,这一下就都一股脑儿报效给了她。终于,双方都有了结婚的意思了。她是怎么个人,熟悉她的人一向谁都看得清清楚楚,可是罗杰却直到这时才在个把月的工夫里突然把她看透了。刚看透她的时候,他的日子肯定是很不好过的,不过罗杰来到画室的那一天,已经是过了些日子,早把她看得透之又透了。当下他看了一会儿画,提了一些意见,讲得也的确极有见地。这以后,才说:“我对那个艾尔斯说啦,我不想跟她结婚了。”

“好哇,”托马斯·赫德森当时说。“是心血来潮决定的?”

“不算什么心血来潮。风言风语早就听见一些了。这女人全是装假。”

“不会吧?”托马斯·赫德森说。“是怎么回事?”

“彻头彻尾的装假。怎么看也没有一点真心。”

“我还当你挺喜欢她呢。”

“没有的事。我本来倒是很有这个意思。可我实在喜欢不了呀,只是开头跟她相好过一阵。”

“什么叫相好?”

“你还会不懂?”

“对,”托马斯·赫德森说。“我不应当不懂。”

“那你说呢,你对她喜欢不?”

“不喜欢。简直受不了。”

“那你怎么也不提醒提醒我呢?”

“她是你的女朋友。你又没问过我。”

“我已跟她摊开来说了。现在的问题是说了就一定要做到。”

“你就来个一走了之吧。”

“我不走,”他说。“要走就让她走。”

“我不过是想,你这么一走岂不是更干脆?”

“她在巴黎长住,我又不是不在巴黎长住。”

“这话也是,”托马斯·赫德森说。

“你那一个不也是硬顶了一下才解决的?”罗杰问。

“是啊。对付这种女人,靠软说是不行的。得要硬顶才能解决。你干吗不省点事,就挪个窝算了?”

“我在老地方住着挺好嘛,”罗杰说。

“我记得碰到这种情况在法语里有句套话,是这么说的:Je me trouve très bien ici et je vous prie de me laisser tranquille.[法语:我在这里挺好,请不要打搅。]”

“前边还得加一句je refuse de recevoir ma femme[法语:我的女人来我不见。],”罗杰说。“这话是对huissier[法语:看门人。]说的。不过我这又不是离婚。是恋爱不成分手罢了。”

“可你以后见了她不会觉得不好受么?”

“有什么不好受的?见了她,听听她说话,倒是我的毛病都会好的。”

“那你叫她怎么办呢?”

“她自己还会没有个算计?这四年来她还算计得不够么?”

“应该是五年,”托马斯·赫德森说。

“这第一年我看她倒没有算计我什么。”

“那我看你还是走为上策,”托马斯·赫德森说。“要是你觉得她第一年没有算计你什么,那我看你还是远走高飞为妙。”

“她写的信可厉害着呢。我一走反而更坏事。不,我要留在巴黎,好好的玩它个够。我要来个一劳永逸,把毛病彻底治好。”

跟这姑娘关系破裂以后,罗杰就在巴黎大玩特玩,真是一点不假玩了个够。表面上他还把这当个笑话来说,不惜拿自己取笑,其实内心里他却因为自己做了特大蠢事出乖露丑而火冒三丈。本来他那种忠诚待人的优良品质是他最难能可贵的特点,如今他却觉得那是次要的了,不及画画写作的才华重要,也不及他风采好、体质强来得重要。他索性就把自己的忠厚本质肆意糟蹋,痛加蹂躏。他这样放荡对谁都没有好处,特别是对他自己危害更大,这他自己也明白,而且也深以为恨,然而他却还是乐此不疲的,一味去干这“拆圣殿柱子”的勾当。这座圣殿可是结构良好,造得很坚实的,因为人一旦在心灵上建起了一座圣殿,要加以拆毁可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不过他那股自暴自弃的劲儿还是很够瞧的。

他一连搭上了三个女人。在托马斯·赫德森看来,这种女人都是只能跟她们客客气气,断断亲近不得半分的。一而再、再而三地搭上这样的女人恐怕也只有一个理由可以解释,那就是后两个活脱儿就是那头一个的翻版。罗杰跟原先的女人前脚刚分手,那头一个后脚就登了场。论地位出身她要比罗杰低那么点儿,尽管她一向床上春风得意,床下也无往不利,先是从美国一个排名第三、第四的大财东那里捞了一大把,以后又另嫁个大阔佬,得了一大笔。她名叫塞妮斯,可是托马斯·赫德森记得,罗杰只要一听到这个名字就会眉头直皱,不愿意跟着这么叫。谁也没有听见他提起过这个名字。提到她他总是叫她“骚货大王”。她一身黑黝黝的皮肤光洁可人,看去总让人觉得她像钦契家[钦契家指比阿特丽斯·钦契一家。比阿特丽斯·钦契(1577—1599)系罗马贵族妇女,因与兄弟、后母共谋杀死了残暴的生父,被教皇处死。以她为题材的文学作品很多,如雪莱就著有《钦契一家》。]的一个年轻婆娘,身上打扮得齐齐整整,脸上一股乖戾的邪气。论她的人品可以用真空吸尘器来比喻,讲她的良心则有如赛马场上分赌彩的那台计算机,可是她身材窈窕,尽管脸带邪气却有动人之貌。她在罗杰身边并没有待上多久,一等条件成熟,一只脚已经稳稳实实踏进上流社会了,她也就把他甩了。

罗杰还是第一次叫个女人给甩了,这给他的刺激好深,所以他就又一连搭上了两个长得跟她极像的女人,三个女人活脱儿就像是一户人家养出来的三个姑娘。这两个可是让他给甩了,一点不假就是这么让他给甩了,托马斯·赫德森觉得罗杰似乎这才出了口气,不过真要说到完全气消那还差得远呢。

没有闹什么不愉快,更没有吵一句嘴,跟人家在“二十一点”[纽约的一家高级餐馆。]好好相叙,推说上洗手间却一去不回,就这样把人家干脆给甩了,这恐怕总不能算是有礼貌、很可爱的做法吧。不过据罗杰说,他可是堂堂正正在楼下付了账再走的,他很喜欢回想最后一眼看到的她:一个人坐在大厅角落里的餐桌旁,饭店好大的气派,跟她那么相配,也那么招她喜欢!

至于那另外一个女人,他原打算把她甩在她喜欢得不得了的白鹳夜总会[0世纪三四十年代纽约的一家著名夜总会。比林斯利想必是夜总会的老板。],不过他怕比林斯利先生会不高兴,他有时还得问比林斯利先生借俩钱花呢。

“那你后来把她甩在哪儿了?”托马斯·赫德森问他。

“在摩洛哥动物园。让她在几头斑马中间一坐,叫我看看,也好长记不忘呀。反正这摩洛哥动物园也是她喜欢的,”他说。“不过我想这斑马栏的幼仔房才真是她刻骨铭心、毕生难忘的。”

这以后他又交上了一个女人,依托马斯·赫德森看,像这么个见貌难见心的女人真是天下少见的。她的相貌,跟他的前三位“钦契”完全不一样,也不像个公园大道版的博尔吉亚之流[吕克里赞·博尔吉亚(1480—1519):罗马教皇亚历山大六世的私生女,一贯玩弄政治婚姻阴谋,博尔吉亚家族以政治手腕毒辣闻名。公园大道是纽约的一条街道,多时髦豪华的公寓。]。她看上去健壮极了,茶色的头发,长长的玉腿,曼妙的身段,再配上一张聪明活泼的脸蛋。脸蛋虽说不上有多美丽,却要比常人好看得多。她的一双眼睛才真称得上美丽了。跟她乍一相识,觉得这姑娘不但聪明,而且非常和蔼可亲,其实她却是个十足的好酒之徒。酒鬼两字还说不上,因为那嗜酒如命的特点还没有在她的外形上显露出来。她还不过是没日没夜灌个不停而已。喝酒厉害的人,通常从眼睛里都看得出来,比如罗杰,一喝酒眼睛马上就见颜色。可是这个叫凯瑟琳的姑娘,一双茶色的眼睛长得那么美丽,衬着茶色的头发显得那么和谐,鼻子周围和两颊又长着那么几点可爱的雀斑,透出了一派健康和悦的气息,叫你绝对看不出背后会有什么名堂。这么个姑娘,看去倒像是经常驾驾帆船的,要不就是搞些野外活动的,所以身体才这么好。这么个姑娘,看来还一定是挺开心的。可其实骨子里她却是个纵酒无度的姑娘。她这条帆船可是够蹊跷的,也不知要驶到哪里去,反正在中途她一度就让罗杰搭上了船。

当时托马斯·赫德森在纽约租下了一个画室。一天早上罗杰到画室里来,托马斯·赫德森见他左手的手背上尽是叫香烟烫的伤痕。看去就像有人要把烟头一个一个掐灭,在桌面上一个劲儿碾,而他的手背就硬是给当成了桌面。

“她昨天晚上就硬是要来跟我这么胡搞,”他说。“你有碘酒吗?我这副糟样子不好上药店去。”

“这她是谁呀?”

“凯瑟琳呀。就是那个鲜蹦活跳的姑娘,像是成天野在外边似的那一位。”

“你怎么也由着她胡来?”

“她喜欢这么胡搞我有什么办法,女人嘛,我们总不能扫了她们的兴吧。”

“你给烫得还不轻呢。”

“其实也算不了什么。不过我还是得离开纽约,到外地去待上一阵。”

“你爱去哪儿只管去,提起脚来一走不就完了?”

“话是不错。不过我有那么多相识的朋友,不能就这么一走,弄得朋友们都不知道。”

“你打算去哪儿呢?”

“到西部去住一阵看。”

“换个地方也解决不了你的问题。”

“话是不错。不过,换一种健康的生活过过,好好干些活儿,反正也没有害处。戒酒尽管也许还解决不了我的问题,但是这酒我要是再喝下去,肯定更没有好处。”

“好吧,那就走你的吧。你要不要去我那个牧场?”

“牧场还在你手里?”

“还有几间屋子。”

“我去那儿行?”

“没问题,”托马斯·赫德森对他说。“只是那儿春天以前气候条件非常恶劣,过了春天也不见得就怎么好过。”

“我就是要条件艰苦些,”罗杰说。“我要重新开始我的新生。”

“你这是第几次的新生啦?”

“次数也算不清了,”罗杰说。“得了得了,别老揭人家的旧疮疤了。”

看来现在他又打算要重新开始他的新生了,可这一回是不是就能有些结果呢?他是怎么搞的?听命于市场上的要求,因袭能够赚钱的程式,这样写书岂不是浪费自己的才华,难道他还以为这可以写出真实、优秀的作品来?画家的一切画作,作家的一切作品,都离不开本人的修养,离不开他干这一行的功力的磨练。罗杰虽有才华,也都扔的扔了,浪费的浪费了,用错地方的把地方用错了。不过也许他元气足、体力好,灵性还没有受到多大侵蚀,所以再次从头干起也未始不可。托马斯·赫德森心想:一个有才能的作家只要为人正直,就应该能写出一部好的小说来。可是罗杰呢,应该为写好这么部作品而下苦功夫的时候,他却在糟蹋自己的才能,谁知道他的才能现在还灵不灵呢?至于写作的技巧就更不用说了,他心想。平时忽视技巧,看不起技巧,对技巧嗤之以鼻,哪怕只是故作姿态的嗤之以鼻,一旦到了非得用技巧不可的时候,难道你还指望一提笔就会有技巧奔赴笔下?一开动脑筋就会有技巧从天外飞来?技巧是什么也替代不了的,托马斯·赫德森心想。才能也是什么都替代不了的,两者都是用不到放到酒杯里去保存的。才能就在你的身上。在你的心中,在你的脑子里,在你周身上下,无处不在。技巧也是一样,他心想。把技巧仅仅看成是自己已经会用的一套工具,是不够的。

他又想:相比之下当个画家就要幸运一些,因为干画画这一行有较多的凭借。我们画画好就好在是靠手的,我们画画掌握的技巧也都是实实在在的硬功夫。可是罗杰现在要从头干起又能依靠些什么呢?他那点老底子都已经叫他给作践了、败坏了、糟蹋了,而且这些又都是藏在他脑子里的。当然话也要说回来,从根本上看他的品质还是高尚的、正派的,以至可说是优秀的。这优秀两字,我要是个作家的话就轻易不会说了,托马斯·赫德森心想。但是罗杰能有现在这样的表现,就足证他有这样的品质。如果他能拿出码头上干架的那种精神来用在写作上,尽管也许要干得艰苦些,但是可以出成果那是一定的。如果他还能像那天干架后那样,用清楚的头脑来思考问题,那他的前途还是非常乐观的。

月光已经照不到托马斯·赫德森的脸上了,渐渐的他也就不再去想罗杰了。你想有什么用?他干得成也罢,干不成也罢,关键都在他自己。不过他要是干得成,那就再好也没有了。我但愿也能助他一臂之力。这个忙我也许还帮得上,他想。这么想着想着,一会儿就又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