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家不管从外观看还是从内饰看都像是一家下等粗俗的酒馆。我没有被分配去凡·巴特真是糟透了!好吧,抱怨也无济于事。吉尔家在电话簿中有记录,而且不是特别远,所以这部分信息应该是真实的。我步行二十分钟后到了那儿。

我随身带着《战争与和平》,这段时间正在重温这本书。路上,我看到新一期的《创作季刊》,便买了一本。

到酒馆时,大概一点刚过,正是午饭时间,所以我正好在这吃了。饭菜太难吃了!但这能公费报销。吃完后,我拿出笔记本,将这顿饭钱记下来。午饭:1.5美元。出租车:1美元。我想了一会儿,猜测着如果斯特劳德来到这么粗俗的酒吧会怎么做,然后加上一笔——四杯威士忌:2美元。

喝完咖啡,吃完一份至少是三天前做的馅饼,我环顾了一下四周。好吧,它就如一处考古探险发现的地方。墙角处有些锯屑,我身后的墙上挂着一个花环,是最近一次庆祝宴会上留下的,我猜是:祝贺我们的伙伴。

长条形房间尽头有个吧台,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它整个儿就像是被翻转鼓捣后的垃圾场。有轮子、刀剑、铲子、瓶瓶罐罐、碎纸片、旗帜、图画,实际上就是一堆堆乱七八糟的东西而已。

我付了85美分的午餐钱——一个贪污公款的骗局,而这已经让我吃得难以消化了。于是,我拿起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以及《创作季刊》走向吧台。

我越走近它,看到的东西越多,简直有数千件物什。我坐了下来。吧台后面有一位高大的伙计,五十岁左右,一双眼睛全神贯注地盯着什么。他走到吧台边,我发现他是在看我,但却并非那么专注。他的一双眼睛就如一间空屋子里昏暗的电灯,他的声音含混不清。

“一杯啤酒。”我说。他把酒端到我面前放下时还洒出了些酒。他的脸看起来着实凶恶。这十分奇怪,但与我无关,我有任务在身。“我说,你的吧台后面都是些什么东西?怎么好像某个杂货店铺里发生了爆炸一样?”

有那么一会儿,他光看着我,一言不发。而现在,他似乎真的生气了。

“我的个人博物馆。”他简短地回答我。

这正是便条中提到的。毫无疑问,我找对地方了。

“收集了不少东西啊,”我说,“请你喝一杯?”

我一说完,他就拿起吧台上的一瓶酒——苏格兰威士忌,也是最好的酒之一。好吧,这是任务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于我毫无影响,都记在公家账上了。

他拿起一个小酒杯,第一杯没倒进去反而全洒了,他没有理会,最后终于倒上了第二杯。他看起来并没有喝醉,只是紧张。

“很幸运。”他说。他举起酒杯一饮而尽,酒瞬间消失了,几乎快如闪电。放下酒杯,他拿起我放在吧台上的钱,咂巴着嘴。“今天的第一杯,”他说,“总是最好的一杯,除了刚刚那杯。”

我小抿了一口啤酒,他放下找零的钱,从中抽走了自己那杯酒的75美分。我开口道:“这么说,这是你的个人博物馆。都有些什么呢?”

他转过身,看着它,说话声音要比刚刚清楚些了。“应有尽有。只要你说出来,我就能拿出来。而且,它还承载着我或者我家人的经历。”

“类似于一种令人惊叹的自传形式,是吗?”

“不,只是我的个人博物馆。我曾六次环游世界,我的先辈们也曾游遍全世界。不止这些。你说出一样东西,如果我的博物馆没有,那么你这杯酒就算我的。”

太荒谬了!我不知道该如何从这个家伙口中得到任何信息。他就是个傻子。

“好吧,”我迎合着他说,“让我看个火车吧。”

他口中嘟嘟囔囔地似乎在说:“火车?那个火车跑哪儿去了?”说着,他伸手越过一顶足球帽、一只毛绒小鸟、一个盛满外币的碗和其他一些我甚至看不到的零碎东西,翻找着,然后转过身来,把一个火车引擎玩具放在了吧台上。“看!这个火车,”他说着,一边爱怜地轻拍它,一边倚身过来,“是我五十五年前从车库旁那场著名的第三大道火灾中救出来的唯一一个玩具,是我自己救出来的,当时我六岁。那场大火吞噬了九幢房子。”

我喝尽杯中的啤酒,注视着他,不确定他是在跟我开玩笑,还是处于半醉半醒甚至完全疯癫的状态。如果这是个幽默故事,也就是个糊弄小孩的低俗过时的笑话,但它还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为什么我没能去成凡·巴特?在那儿我至少还能安安静静、舒舒服服地看书,而不需要同一个精神分裂、可能有杀人倾向的家伙交谈。

“不错!”我说。

“它还能跑呢。”他肯定地对我说,并把玩具上了发条,然后放到吧台上,让它跑了一会儿。玩具碰到《创作季刊》后便停了下来。他十分自豪地说:“看到了吗?它还能跑的。”

天啊,这简直让人无法相信!我还不如回办公室待着呢!

这个疯子很庄重地将玩具放回吧台后面,我听到了它的弹簧动力耗尽的声音。他转过身来,默默地将我们的酒杯都填满了,我的添上了啤酒,他的添上了苏格兰威士忌。更令我吃惊的是,他一饮而尽,然后转向我,心不在焉地停在我前面,似乎在等待着什么。我的天啊,这个家伙是不是期望每一轮都能喝到免费的酒啊?这还不打紧。我猜,他还得让人迎合他。在我付完费后,他也似乎友善起来了,说道:“看吧,先生,这是纽约最好的私人博物馆。你还有想要看的吗?”

“你没有水晶球吧?”

“哦,现在,似乎,我有。”他从一个耶稣受难十字架和一个萎缩头颅间的一堆垃圾里掏出了一个巨大的玻璃大理石球。“有趣的是,每个人都想看看火车,或者想看看飞机啊,压路机啊,通常他们也要求看看水晶球。现在我手上拿着的这个小球是在加尔各答得到的。当时,我去找了一位能算命的印度吉普赛人,他在这个球上看到我会有溺水的危险。于是我跳下乘的那条船,在岸上待了一段时间。两天后,那条船沉水了,船上所有的人都淹死了。所以,我对自己说,老天啊,太准了!还会发生什么啊?我此前可从来不太信这个玩意儿,你知道吗?所以,我回去找到那个人,对他说我想要那个小东西。但他说——当然是用他自己的语言——这个东西是他们家的祖传之物,他不能与它分开。”

他不停地叨叨着既幼稚又无聊的话。天啊,我感觉这唠叨要无休无止地进行下去,而我还要装作十分感兴趣的样子。最后,我实在是无法忍受这份无聊了,便说:“呃,我想让你看看那个球,看能否帮我找到我的一位朋友。”

“有趣的是,在我最终花了两千卢比买下它,把它带到旅馆时,该死的,我竟然无法让它动起来。而且自那以来,它从没有起过作用。”

“没关系,”我说,“再来一杯。”他把球收起来,给我又倒了一杯啤酒,给自己又倒了一杯苏格兰威士忌。我无法理解像这样的人怎么能维持生意超过一个星期。

在他喝光酒之前,我继续说:“我有一个数年未见的朋友有时候会来你这儿,你可能认识他。我想要再见他。或许你知道我大概什么时候能在这儿找到他。”

这个人露出迷茫的眼神。

“他叫什么名字?”

“乔治·切斯特。”

“乔治·切斯特。”他凝视着房间的远处,显然是在思考,疯癫的表情在他脸上褪去了一点。“这个名字我不知道。事实上,我几乎不知道顾客们的名字。他长什么样?”

“哦,中等个头,中等身材。”我说,“我们俩共同的朋友告诉我,他上星期六下午有来过,而且是和一个漂亮的金发女郎一起来的。”

他把威士忌倒入口中,我甚至都怀疑杯子是否碰到过他的嘴唇。难道这个家伙把它当酒后饮料喝?他皱了皱眉,停顿了一会儿。

“我想我知道你说的是谁了。一个面容清秀、有着棕色头发的人?”

“我想,是的。”

“我记得那个金发女郎。她来找书上的某些东西。她想看看那个人笔下提到的乌鸦,别再提他了。所以我让她看了眼。是的,他们数天前的晚上来过,但他不经常来。四五年前他倒是来得很勤快,几乎每晚都来。他也很聪明。很多次,我整晚向他展示我的博物馆,直到我和一些出租车司机将他架起抬了出去。有一天晚上,他甚至不愿意回家,想直接睡在这个博物馆里。‘在你的远洋轮船上给我定一间豪华套房,吉尔!’他一直说啊说啊,最后我们将他平安地送回了家。但那是好几年前的事啦。”他兴趣盎然地看着我说道,“是你的朋友?”

我点点头。“我们曾在同一家广告公司上班。”

他更困惑了。“我不觉得他以前做过广告工作,”他坚定地说,“他在某家杂志社工作,在那之前,他和他妻子在北部经营一家像我这样的酒馆。当然,没有博物馆。而且,在我看来,他的名字似乎就是乔治·切斯特。他喝多了的时候,我还帮他把车停到车库里一两次呢。但后来,他慢慢地就不来了。我想在过去的两三个月里他最多来过两次,但可能随时会来,谁知道呢。非常聪明的家伙,人们眼中的怪人。”

“或许我能通过那个金发女郎联系到他。”

“也许吧。”

“她是谁?你知道吗?”

这次他脸上一片茫然。“不知道,先生。”

他走到吧台别处去招待一些刚进来的顾客,我便打开《创作季刊》。里面有一篇关于亨利·詹姆斯的评论文章,很有价值,值得一读,虽然我了解文章作者惯有的缺点。这是一篇关于藏族舞蹈仪式的长篇文章,看起来相当不错。

喝完杯中啤酒后,我走到电话亭,给办公室打电话找斯特劳德,但却是科尔戴特接的电话。

“斯特劳德在哪儿?”我问。

“出去了,你是哪位?”

“爱德华·奥林。我在吉尔家酒馆。”

“找到啦?是我们要找的那家吗?”

“是的,百分百肯定。这个地方档次太低了!”

“查到什么了吗?”

“我们要找的人上星期六确实在这儿,而且是和一个金发女郎一起。”

“不错。说来听听。”

“也没有太多。酒保不确定他的名字,因为他不再来了。”我停顿了一会儿,以便这个信息被吸收。我真心不希望再来这个单调乏味的地方,不希望再见到吧台后面那个无聊的蠢货。“但他觉得这个人的名字确实是乔治·切斯特。他被酒保说成是一个十分聪明的怪人,而这个酒保自己不是个笨蛋就是个十足的疯子。相信我,切斯特绝不像他描述的那样。”

“为什么?”

“就那种地方!怪人,哼,只有白痴才会到这种垃圾之地,花数小时与一个经营动物园的家伙聊天。”

“继续。”

“外貌描述似乎相差无几,除了他拥有一头棕色头发、面容清秀之外,没有额外的相貌特征描述。”

“好的。还有什么吗?金发女郎有线索吗?”

“什么也没有。”

“确实没有多少线索,是吧?”

“嗯,等等看吧。我们要找的人毫无疑问是个嗜酒狂。四五年前,他曾每夜都来这儿,喝得酩酊大醉,被出租车送回家。那时他还是个新闻记者,酒保是这样认为的,而且从没听说过他干过与广告相关的工作。在成为新闻记者前,他曾和他妻子一起在北方某地经营一家酒馆。”

“一个酒鬼。之前,和他妻子一起,是个酒馆老板。可能是个新闻记者、怪人,外貌清秀。线索不多,但还是有收获的。就这些吗?”

“就这些。另外,我们要找的人在过去八到十个月里来这儿的次数不超过两次。那么,我现在该怎么办?回办公室吗?”

电话那头停了一会儿,我内心瞬间燃起了希望。

“我不这么想,爱德华。他两天前到过那儿,可能隔不多久便会再去的。而且,你可以继续和酒保套话。利用精神分析法从他那儿获取更多细节信息。和他喝几杯。”

哦,天啊!

“你听我说,这家伙就是个大酒鬼。”

“好吧,如果有必要的话,和他一起醉酒。但不要醉得太厉害。试试让别的顾客蛊惑他喝。不管怎样,在那儿盯着,直到我们给你打电话或者找个替班。地址和电话?”

我把地址和电话告诉了他。

“好的,爱德华。如果获得任何新线索,立即给我们打电话。记住,这是个紧急任务。”

希望如此。我走回吧台,喝过几杯啤酒后已经有些晕晕乎乎了,集中精力看杂志是不太可能了,那需要绝对清醒的头脑。有个顾客正对着酒保咆哮:“来吧,承认你没有。喂,给我看看你那著名的博物馆里是否有所谓的莫塔狄帕?”

“不要说些令人不知所云的鬼话。你要是想看什么,就用通用语言问。”

“这就是通用语言。常用的、普通的法语。承认吧,你就是没有,请我们喝啤酒吧。”

“好吧,好吧,我请你喝杯啤酒。但你说的这是什么玩意儿?怎么写?不要再用法语问任何东西了,在这不行,知道了吗?”

呃,在吧台的一端有一份报纸,谢天谢地。是今天早上的,但也能用来打发点时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