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奉命把香烟送到里屋,然后便和麦克鲁斯金警官聊了起来。这是一次前所未有的长谈,事后想起来,跟德塞尔比某些更复杂的假想倒是有些关联,尤其是他利用一组镜子对时间和永恒本质的探索。[22]按照我的理解,其理论大致如下:

一个人站在镜子前观看自己的映象,他见到的并非自我的真实反映,而是更为年轻的自己。德塞尔比对该现象的解释十分简单。他如实指出,光传播的速度是有限的,也是可测定的。因此,任何物体在镜中留下映象之前,光线都必须先照射在它身上,然后撞击镜面,再反射回物体本身——比如,观看者的眼睛。所以说,人观看镜中映象与反射光线在眼中成像的时间间隔是可以测算的。

你也许会说,这没什么问题。因为不管想法正确与否,其中的时间差都是可忽略的,正常人并不会计较这个。然而,德塞尔比一向讨厌浅尝辄止。于是,他又坚持把第一次反射回来的映象再反射到另一面镜子中,并声称在二次反射的映象中发现了某些细微差别。就这样,他最终构建出一套熟悉的平行镜组,让每面镜子反射中间物的缩小映象,如此反复,以至于无穷。而这次选用的中间物恰好是他自己的脸。据称,德塞尔比借由“一面强大的镜子”,通过无数次映象,反向观察自己的脸部,并最终得到了惊人的结果。他说,随着映象的层层推进——直至远到肉眼无法看见——他的脸在镜子里也越变越年轻。最后,他变成了一个十二岁的清秀男孩,用他自己的话说,“美丽高贵,非凡脱俗”。不过,“由于地表弧度与望远镜的视野所限”,他未能将观察回溯至摇篮时期。

以上就是德塞尔比的理论。这时,我发现麦克鲁斯金吃饱了,正坐在厨房的餐桌旁,一脸通红,轻轻喘着气。我把烟递给他,他打量了我几眼。“嗯,不错。”他说。

他点着烟,嘬了几口,向我露出神秘的微笑。

“嗯,不错。”他重复道。小油灯摆在桌上,就在他跟前,他正伸手摩挲着。

“今天天不错。”我说,“你干吗大白天还提着灯?”

“问得好。”他回道,“那我也问问你,‘布布’是什么意思?”

“布布?”

“你觉得布布是什么东西?”

我对这谜语没兴趣,但还是假装皱起眉头,绞尽了脑汁。

“是不是那种要花钱的姑娘?”我说。

“不是。”

“德国蒸汽风琴上的铜把手?”

“不是把手。”

“是不是和美国独立有关?”

“不是。”

“给钟表上发条的机械引擎?”

“不是。”

“肿瘤,牛嘴里的口沫,姑娘们戴的那种松紧带?”

“完全挨不上。”

“要不然,就是阿拉伯人演奏的一种东方乐器?”

他拍了拍手。

“不是,但很接近,”他微笑道,“是和这类似的东西。你可真聪明。布布是一种波斯的夜莺。怎么样,没猜到吧?”

“我很少有猜不到的。”我冷冷地说。

他很佩服地看了我一眼,两人默坐片刻,像是颇为自在,也很融洽,而事实也的确如此。

“你肯定大学毕业吧?”他问。

我未置可否,只是坐在狭小的椅子上,尽量让自己显得高大、博学、机灵一点。

“我认为你是个永恒的人。”他缓缓地说。

他坐了好一会儿,始终盯着地板看,然后转过脸,把那黑乎乎的下巴对着我,开始打听我的来历。

“我不想多管闲事,”他说,“但你能否告诉我你是怎么来的?想必是有爬坡的三挡变速车吧?”

“我没有三挡变速车,”我回答得很干脆,“也没有二挡变速车。我根本就没自行车,也没打气筒。我既然都没车,还要车灯干吗,再说,也没支架可以挂啊。”

“这倒是。”麦克鲁斯金说,“是不是有人笑你骑三轮车?”

“我没有两轮车、三轮车,我也不是牙医,”我斩钉截铁地说,“而且,我对什么大小轮自行车、小轮摩托车、三轮脚踏车、双人自行车统统不感兴趣。”

麦克鲁斯金一听这话,吓得脸色煞白,浑身发抖。他拽住我胳膊,仔细地打量我。

“我啊,”过了很久他才张开嘴,很紧张地说,“这辈子都没听过这么荒诞离奇的故事。你真是世间少有的怪人。我到死都不会忘记今天早上发生的事。你不会是在耍我吧?”

“没有。”我说。

“天哪!”

他站起身,摊开一只手,把头发往脑后梳,又向窗外注视了很久,两只眼睛往外鼓,滴溜直转,而脸却像空口袋似的,不见一丝血色。

然后,他走开了,等情绪平复以后,从架子上某个缝隙里掏出一支很小的镖。

“把手伸出来。”他说。

我不以为然地伸出手,于是他便拿镖对准我的手,越靠越近,就在距离我约半英尺的地方,那镖头一晃,我当即感到刺痛,短叫了一声。只见掌心已渗出一小滴鲜血。

“非常感谢。”我说。这事来得太意外了,我反倒没跟他发火。

“我让你脑子开开窍。”他得意地说。

说完,他把镖放回架上,不怀好意地斜眼瞪着我,神情中颇有几分“君王的豪气”。

“这你能不能解释解释看?”他说。

“我解释不了。”我纳闷地说。

“嗯,的确是需要分析,”他说,“得动脑子。”

“你的镖怎么隔半英尺远还能把手扎出血来?”

“哦,那支镖啊,”他淡然地回道,“是我业余时间最先做的一件玩意儿。现在看也不过如此,但当年我还挺得意的,早上愣是不肯起床,哪个警长来都一样。论长度和宽度,这在爱尔兰绝无仅有,在美国也只有一个类似的,但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可我还是忘不了你说的‘非自行车人’。我的天哪!”

“但这支镖,”我坚称,“已经说明了一切。我不会告诉任何人的。”

“我之所以告诉你,是因为你能守口如瓶,”他说,“而且,你说的那些关于自行车的事,我从没听说过。你所认为的镖头根本就不是镖头,而只是锋利的开始。”

“说得太精彩了,”我说,“可惜我听不懂。”

“镖头有七英寸长,又尖又利,普通人根本看不见。前半段虽然比较粗硬,可你还是看不见,因为真的非常锋利。但如果你能看到这一半,那也就能看到另一半,或者看到两段的接合点。”

“这么说,应该比火柴还要细很多?”我问。

“根本没法比。”他说,“因为真正锋利的部分实在太细,没人能看见,不管你是谁,也不管是什么光照在上面。距离顶端约一英寸的地方尤其锋利,有时——特别是深夜或阴天——你想都不会想到它,也不会把它放到盒子里,因为那会把盒子弄破。”

我皱起眉头,想装得聪明些,仿佛这事得用全部的智慧才能搞懂。

“没有砖头,就没法生火。”我点头说。

“真是高见。”麦克鲁斯金回道。

“锋利是肯定的,”我承认说,“毕竟扎出了一滴血,但我又完全不觉得刺痛。可见,一定是极其锋利。”

麦克鲁斯金大笑。他重又在桌边坐下,开始系腰带。

“你还是没说到点子上。”他笑道,“因为扎出血的根本就不是镖尖。我说的跟我们谈论的这个点还隔着一英寸远呢。”

“那剩下的这一英寸是什么?”我问,“究竟叫什么?”

“那才是真正的镖尖。”麦克鲁斯金说,“但它非常细,能穿透你手上的表皮,而你却丝毫不会感觉痛,也完全看不见、听不见。它细小到像是根本不存在,你可以为此想上半小时,可最终还是一无所获。这一英寸长的镖尖,前面比后面粗,这几乎是肯定的,但我估计你还是不怎么信。”

我捏紧下巴,开始绞尽脑汁拼命想,可就是想不通到底是怎么回事。麦克鲁斯金再次走到橱柜前,拿了个黑乎乎的小玩意儿回到桌边。那东西很像传说中小矮妖的钢琴,有黑白键,有黄铜管,还有旋转的圆形齿轮,类似于蒸汽机的部件或是打谷机的端口,只不过,这一切都极其袖珍。他用白皙的双手抚摩着“钢琴”的表面,像是在找一个很小的纽子。他虔诚地仰望着半空,完全忽略了我的存在。屋里静得出奇,仿佛房顶就快掉到地上。他正痴情地望着“钢琴”,而我却还在琢磨那锋利的镖尖,想要了解其中的奥秘。

十分钟后,他站起身,把东西放了回去,又在笔记本上写了一会儿,然后点燃了烟斗。

“好了。”他豪迈地说。

“那些镖尖。”我说。

“我刚才问你什么是布布了吗?”

“你问了,”我答说,“但我好奇的是那些镖尖。”

“我做镖尖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他说,“我再给你看样东西,怎么样?做工算是中等,但技艺绝对高超。”

“那敢情好。”我回道。

“可我还是忘不了你私下里跟我说的‘非自行车人’。你如果把这故事写下来,让大家都读到,我保证你发大财。”

他又踱步至橱柜前,打开下面的门,取出个小匣子,放在桌上让我仔细观看。我平生没见过如此精美的东西。这是个棕色的匣子,和新加坡海员或水手的衣橱一模一样,只是尺寸非常小,就像望远镜拿反时看到的样子。匣子高约一英寸,比例匀称,做工精细。每一面上都有凹坑、刻印、漂亮的刮痕和图案,顶盖上的弯拱尤其别致。匣子的每个角都贴着闪亮的黄铜包片,顶盖上也覆了一层,可以说,雕工之精美正好和木匣相得益彰。一句话,整个匣子完全体现了艺术的高雅与尊贵。

“你瞧。”麦克鲁斯金说。

“太漂亮了,”我感叹道,“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我年轻时做的,花了两年工夫,”麦克鲁斯金说,“到现在还是让我挺自豪。”

“简直绝了。”我说。

“差不多吧。”麦克鲁斯金说。

于是,两人便开始欣赏那匣子,而且一看就是五分钟,到最后,那匣子仿佛在桌上跳起舞来,而且尺寸也变得更小。

“我平常不太注意什么盒子、匣子,”我很坦白地说,“但这匣子实在太美了,我永远都会记得。这里面是不是装了什么东西?”

“有可能哦。”麦克鲁斯金答道。

他走到桌边,双手笼着那匣子,就像在抚摸一只狗。然后,他拿一把很小的钥匙打开了顶盖,可是,还没等我看清楚匣子里装的是什么,他就把盖子盖上了。

“我来跟你说个故事吧,让你看看一件小事是怎么复杂起来的。”他说,“当初,我做完这匣子以后,抛光,装饰,心想里面该放些什么好呢,这东西到底有什么用。一开始,我想到了布莱迪的那些信,那些写在蓝纸上、气味特别浓的信。可再一想,信里有很多露骨的内容,恐怕不太妥当。你懂我的意思吗?”

“懂。”我回道。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的那些大头钉、珐琅徽章、演示用的钢笔。那钢笔顶端有螺丝,能把笔尖顶出来,是很精巧的机械装置,也是一件绍斯波特[23]寄来的礼物。这些都是所谓‘机器时代的象征’。”

“这可有违匣子所代表的精神啊。”我说。

“的确如此。所以,我又想到了我的刮胡刀,备用的假牙,以防在执行任务时意外磕到嘴……”

“这些也不合适吧。”

“嗯,不合适。然后就是各种证书、现金、隐修士彼得[24]的小像,还有个拴着带子、黄铜做的玩意儿,那是有天晚上在马修·奥卡拉汉家附近马路上捡到的。可这些也都不合适。”

“真是伤脑筋啊。”我说。

“最后,我想到了一样东西,这下心里总算踏实了。”

“能找到合适的,这太好了。”我说。

“我发现,”麦克鲁斯金说,“这匣子只适合放一种东西,那就是再放个匣子进去,同样的款式,但尺寸要小一点。”

“这主意太妙了。”我尽量顺着他说。

于是,他走到小匣子前,再次打开顶盖,摊开手掌,弄成餐盘或鱼鳍似的形状,从两侧探下去,又掏出个匣子来。这匣子尺寸更小,但式样、比例都和母匣别无二致。它几乎让我窒息,因为实在太完美了。我也走过去,亲手抚摩了一下,看看究竟有多么袖珍。匣子上的铜饰闪闪发亮,就像海上看到的太阳;木质部分泛着深厚、饱满的光泽,像是经过了岁月的积淀。我盯着那匣子看,渐渐觉得身体有些无力,于是便找了把椅子坐下。为了假装没受到干扰,我吹起口哨,哼了一首歌,《老头弹牙套》。

麦克鲁斯金冲我诡异地笑笑。

“你也许还没接触过自行车,”他说,“但这并不代表你什么都懂。”

“这些匣子,”我说,“每个都一样,我反而没法相信它们的存在,因为有特点的总比雷同的更加可信。不过,尽管如此,这仍然是我见过的最不可思议的两样东西。”

“花了我整整两年工夫啊。”麦克鲁斯金说。

“那小匣子里装的又是什么?”

“你觉得呢?”

“我都不太敢想了。”我很坦率地说。

“好,你等着,我打开给你看,”他说,“让你看个仔细。”

说着,他从架上取下两把小的黄油铲,伸进小匣子里,又钩出一只一模一样的匣子。我走上前,用手仔细抚摩了一遍,还是同样的纹路,同样的比例,同样完美的铜饰,只是尺寸又小了一号。这东西毫无瑕疵,又很赏心悦目,说来也怪,倒让我不禁想起一样东西,一样我理解不了也没听说过的东西。

“什么也不用说。”我当即对他说,“你忙自己的吧,我要坐下来好好看看。”

听我这么一说,他点点头,拿了两把直柄的茶匙,把柄插进那最小的匣子里。结果可想而知,他打开匣子,用两把餐刀又“挖”出一只匣子。就这样,刀子越变越小,最后,桌上竟罗列了十二只小匣子,而那最小的也就半个火柴盒那么大。因为太袖珍,所有铜饰都只剩下一个光点,其余则完全看不清楚。我匆匆瞥了一眼,便把头扭开,所以并不知道上面是否刻了同样的图案。但我相信应该是完全一样的。此刻,我已哑口无言,因为这警察的技艺实在太惊人。

“最小那只,”麦克鲁斯金一边说,一边收拾起那些刀子,“用了三年时间才完工,然后又过了一年,我才敢相信我终于成功了。对了,你身上有没有带别针?”

我默默递给他一根别针。只见他用头发丝那么细的一把钥匙打开了最小的匣子,然后用别针又挖出一只更小的匣子。现在,桌上十三只匣子排成了一排。奇怪的是,我觉得这些匣子都一样大,只是我观看的角度发生了偏差。这想法让我很惊讶,于是过了好久,我对他说:

“这十三只匣子排在一起,太让我惊讶了。”

“你稍等。”麦克鲁斯金说。

我密切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整个人都紧张起来,身子一哆嗦,仿佛能听见脑仁发出咔嗒咔嗒的响声,就像一粒干瘪的豌豆。他拿着别针这里戳戳、那里捅捅,最后共挖出二十八只小匣子。那最小的摆在桌上就像只虫子,或者一粒灰尘,只不过它还闪着光。再定睛一看,发现这匣子边上还有样东西,跟大风天吹进眼里的沙子一般大。我这才醒悟,原来正确的数目应该是二十九。

“喏,别针还给你。”麦克鲁斯金说。

我呆呆地伸出手,他把别针塞到我手里,若有所思地回到桌边。然后,他从兜里掏出个小得看不见的东西,放在桌上拨弄起来,而旁边那只匣子本就已经小得无法形容。

这时,我心里开始发怵。眼前的一幕已不再那么奇妙,相反,它透着恐怖的气息。我闭上眼,祈祷他就此罢手,赶快停止手头正在做的事。可是,等我睁开眼睛,发现什么也没发生,这才转忧为喜。桌上没再多出什么匣子;麦克鲁斯金站在桌子的左边,手里还在拨弄那个看不见的玩意儿。他见我一脸惊恐,便走过来,递给我一个巨型放大镜——像个带把手的洗脸盆。我接过放大镜,心头突然一紧。

“来,到桌子这边来。”他说,“仔细瞧瞧,看能发现些什么。”

桌上除了二十九只匣子,似乎什么也没有。可等我拿放大镜一照,这才发现原来旁边又摆出了两只小匣子,其中,那最袖珍的还不到肉眼可见的一半。我把放大镜还给他,默默走回座位。为了安慰自己,为了抒发情绪,我用口哨哼了一首《长脚秧鸡吹风笛》。

“你看。”麦克鲁斯金说。

他从表袋里掏出两支皱巴巴的香烟,同时点燃,然后递了一支给我。

“这第二十二只匣子,”他说,“是我十五年前做的。打那以后,我就利用晚上和加班时间,利用工余时间,每年都做一个不同的出来。”

“我完全明白你的意思。”我说。

“六年前开始,这些匣子就看不见了,不管用不用放大镜。我最后做的那五个谁都没见过,因为所有放大镜都不行,都没法把东西放到足够大,当然,也就没人知道它们是世界上最袖珍的手工艺品。同样,也没人知道我在干什么,因为我的那些工具都小得看不见。至于我目前正在做的匣子,更是小得跟不存在一样。‘第一号’可以同时容纳一百万个这样的小玩意儿,而且就算这样,剩下的空间都足够再放一条卷好的女式马裤。谁也不知道这要什么时候才会停下来。”

“干这种活很伤眼睛吧。”我决定假装大家都是普通人,都跟我一样。

“过几天,”他回道,“我得买副金丝眼镜。我现在都快瞎了,报纸上、表格上的小字一点都看不见。”

“在我回值班室以前,”我说,“能问你个问题吗?你在迷你钢琴上弹的是什么曲子?就是那个带把手、有铜针的东西。”

“哦,那是我的乐器。”麦克鲁斯金说,“我用它弹自己作的曲子,算是自得其乐吧。”

“我一直在听,”我回道,“可什么也听不见。”

“这不奇怪,”麦克鲁斯金说,“因为这是我特制的乐器。那些曲调的振动频率很高,一般人的耳朵根本接收不到。只有我自己才了解其中的奥妙,懂得它的窍门,知道该怎么操作。你觉得怎么样?”

我勉强站起身,打算回值班室,一只手无力地捋了下眉毛。

“我觉得曲调非常齐整。”我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