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了他一个眼神儿。

“吉夫斯,”我开口道,“想不到你也这么不会办事儿。你明知道我昨天晚上熬到那么晚,你也晓得我连茶也没喝上几口,况且你不可能不清楚,达丽姑妈那饱满的声线给头疼病人听了有什么效果。结果呢,你却跑过来往我这儿塞什么粉克-诺透。不管是粉克还是别的品种的诺透,这哪是见他的时候啊?”

“少爷不是吩咐过要见粉克-诺透先生,为他的事情出主意吗?”

我得承认,这为我打通了一条新思路。在各种情绪的交相压迫下,我已经把揽下果丝的幸福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这下情况不同了,对委托人可不能啧啧啧。话说福尔摩斯可没有拒绝见客,就算他前一天晚上在华生医生的生日聚会熬到半夜。话虽如此,我还是觉得,果丝应该挑一个合适的时候来向我求助嘛。不过看来他属于早起的鸟儿,天一亮就要飞出水中的巢,所以我最好还是容他这一回吧。

“没错,”我答道,“那好,请他进来吧。”

“遵命,少爷。”

“啊,先给我来一杯你独家的醒神剂。”

“遵命,少爷。”

很快他就端来了救命的灵药。

好像我以前就讲过吉夫斯的独家醒神剂及其对命悬一线的宿醉者的作用。至于其配方,我可说不上来。他自称是用了什么调料汁、一个生蛋黄、一撮胡椒粉,但是无论如何我也不信,其中一定另有玄机。不论如何,一口吞下去,效果是惊人的。

最初的一刹那,毫无反应。这就如同山雨欲来,屏息以待。突然之间,末日号角吹响了,审判日在一片庄严中到来。身体各处像点着了火,腹部如同灌满岩浆,大风刮遍宇宙,饮用对象感觉类似气锤之类的东西在敲击后脑。在这一阶段,双耳轰鸣,眼球翻转,额头上微微发痒。

你觉得应该立刻给律师打电话安排后事,因为再迟就来不及了,此时,情况开始转为明朗。风停了,耳边不再轰鸣。鸟儿在细细地叫,铜管乐响起,太阳猛地蹿出地平线。

片刻之后,只觉得一片祥和。

此时我把杯子喝干净,感到新生命在体内滋长。我想到吉夫斯曾经说过一句话——虽然他偶尔在衣着打扮以及恋爱忠告方面可能要越俎代庖,但他的确锦心绣口——什么“人踩着死去的自己作为垫脚石升往更高的境界”。我现在就是这种感觉。我感到斜倚着枕头的伯特伦·伍斯特蜕变成了一个更加坚强、更加完美的升华版伯特伦。

“多谢呀,吉夫斯。”我说。

“不必客气,少爷。”

“你真是对症下药,现在我可以面对生活了。”

“我深感欣慰,少爷。”

“我准是脑子不对劲,刚才对付达丽姑妈之前怎么没来上一杯呢。算了,现在后悔太晚了。说说果丝的情况吧。他在化装舞会上表现得怎么样?”

“他没能参加化装舞会,少爷。”

我用有点苛责的眼光看着他。

“吉夫斯,”我说,“我承认,喝了你的醒神剂我是舒服多了,但是不要挑战我的极限,别站在病床前面胡说八道的。咱们可是亲手把果丝送上出租车、看着他奔向化装舞会的,他怎么会没参加呢?”

“确实如此,少爷。我从粉克-诺透先生那里获知,他上了出租车,一心一意地以为受邀前往的聚会地点是萨福克广场17号,实则指定地点为诺福克大道71号。这类记忆疏漏并非罕见,尤其是对粉克-诺透先生这样的通常所说的浪漫主义者。”

“我看是脑子有病主义者。”

“是,少爷。”

“然后呢?”

“抵达萨福克广场17号之后,粉克-诺透先生打算掏钱付车费。”

“谁碍着他付钱了?”

“是他身上忘了带钱,少爷,他记起从叔父家里离开的时候,将钱和邀请函一并忘在了卧室的壁炉架上。于是他请车夫等一等,便下车去按门铃,看到管家来开门,便请对方代付车费,并且叫他不必担心,自己是来参加舞会的。管家见状矢口否认府上有任何舞会。”

“还给了他闭门羹?”

“是,少爷。”

“于是乎——”

“粉克-诺透先生便叫车夫载着他回叔父家。”

“嗯?这难道还没圆满解决吗?进门,取钱,拿邀请函,就能踏上康庄大道了呀。”

“我刚才正要说,粉克-诺透先生将门钥匙也忘在了壁炉架上。”

“那就按门铃呗。”

“他的确按了门铃,少爷,并且按了一刻钟有余。等到此时仍然无人应门,他终于想起自己给留下看门的用人放了假,整个房子都空着,其他用人都在放假,而这个看门的用人去朴次茅斯看望当水手的儿子了。”

“老天啊,吉夫斯!”

“是,少爷。”

“这些浪漫主义者还真会过日子,你说呢?”

“是,少爷。”

“之后又怎么样了?”

“粉克-诺透先生此时似乎已经意识到,他的状况在车夫看来很可疑。计费器上的数字已经相当可观,他无论如何不能支付这笔款项。”

“可以解释的嘛。”

“车夫是不容解释的,少爷。粉克-诺透先生解释之下发现对方质疑他的bona fides[1]。”

“要是我可要拔腿就跑。”

“这个策略似乎也浮现在粉克-诺透先生的脑海里,于是他迅速逃走,而车夫为了加以阻拦便揪住了他的外衣。粉克-诺透先生为了脱身,顺势挣脱了外套,露出了化装舞会的乔装,车夫一见之下似乎大为震惊。粉克-诺透先生知会我说,他听到一种尖厉的吸气声,回头一望,只见这位先生正蹲在围栏旁边双手掩面。粉克-诺透先生认为他是在祷告。一定是个缺乏教育的迷信之徒,少爷。可能嗜酒成性。”

“哈,就算以前不是,以后也马上就是了。估计他都等不及酒馆开门了。”

“非常可能,此情此景他会想到借酒压惊,少爷。”

“果丝呢,此情此景也会这样想,我觉得。这之后他究竟怎么过的?入夜以后的伦敦啊,别说,其实就算大白天的伦敦,也容不得穿红色紧身裤的人。”

“是,少爷。”

“难免招人指指点点。”

“是,少爷。”

“可以想象,这只呆鸟偷偷摸摸地沿着小巷逃窜,鬼鬼祟祟地藏在旮旯里,纵身跳进垃圾桶。”

“从粉克-诺透先生的言谈中可知,实际情况非常相似。最后,经历了一晚的磨难之后,他总算抵达了西珀里先生的住所,在那里歇了下来,早上换了衣装。”

我往枕头里倚了倚,眉头微颦。虽然给老同学帮帮忙是其情可嘉,但是我情不自禁地注意到,果丝这个榆木脑袋有种本领,能把什么事情都搞砸。为他出力,我这几乎是签下了一份非人类可完成的契约。我认为,果丝需要的不是有经验的老手给他出主意,而是精神病院里装了软垫的病房,同时还要派几个人好好看守,免得他把房子烧了。

的确,有那么一刻,我有心想从这案子中抽身,把活儿重新交给吉夫斯。但是伍斯特家的傲气占了上风。咱们伍斯特家一旦举起了锄头,就决不肯轻易放下屠刀。此外,因为白礼服那回事儿,现在哪怕有一点示弱,都要前功尽弃。

“你肯定明白,吉夫斯,”虽然我不喜欢揭人伤疤,但是这话不得不说,“这全都是你不好。”

“少爷?”

“叫‘少爷’有什么用?你很清楚,要是你没让他去参加什么舞会——其实从一开始我就看出这个计划根本是神经不正常——那就不会出这种状况。”

“是,少爷,我承认,最初没有计划到——”

“计划永远要面面俱到,吉夫斯,”我的口气有点严厉,“必须这么做。即使你叫他穿成皮埃罗,那也不会有这种结果的,皮埃罗的衣服至少有口袋。不过呢,”我缓和了口气,“现在都别再提了。从中你明白了穿着红色紧身裤四处晃荡的下场,所以也不是没有收获的。你不是说果丝在外面等着吗?”

“是,少爷。”

“让他进来,我来瞧瞧该怎么帮他。”

[1] 拉丁语,意为善意、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