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瞪口呆。他胸前那朵襟花……那呆滞的表情……不错,症状一点不差,可我还是觉得难以置信。我想这都是因为无数次地目睹炳哥那些开始轰轰烈烈后来无疾而终的恋爱,所以不敢相信他竟然善始善终了。

“结婚了!”

“对,今天早上去了霍尔本市政厅。我刚参加完婚宴回来。”

我一下坐直身子,打起十二分精神,到底是见过大场面的人。我看这事必须从各方各面挑明了说。

“咱们得说清楚,”我说,“你真的结婚了?”

“是呀。”

“娶的是你前天还爱的那个姑娘?”

“什么意思?”

“这,你也知道自己什么样。告诉我,你怎么会一时冲动的?”

“你别这副口气行不行?我娶她是因为我爱她,要命。她是世上最好的媳妇儿。”炳哥说,“独一无二。”

“这都好说,我看你的话应该能信。可是你想过你叔叔的反应没有?上次我见到他,他可没什么心情撒五彩纸屑。”

“伯弟。”炳哥说,“跟你实话实说好了。我媳妇儿使出了激将法,我这么说你明白吧?我跟她说了我叔叔的看法,她说要是我爱她爱得够深,就会勇于面对老先生的怒火,立刻和她结婚,不然干脆分手。我根本没得选,所以就买了朵襟花一咬牙。”

“那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哦,我全都计划好了。你去见我叔叔跟他宣布我的婚讯——”

“什么?”

“你去见——”

“难不成你打算把我拖进来蹚浑水?”

他盯着我,好像莉莲·吉许从昏迷中苏醒的样子。

“这还是伯弟·伍斯特吗?”他难过地问。

“没错,如假包换。”

“伯弟老兄。”炳哥轻轻地在我身上这拍一下那拍一下,“想想嘛!咱们是老同学——”

“哎,好啦!”

“好兄弟!我就知道你靠得住。她正在楼下大厅里等着,咱们马上带着她冲去庞斯比花园街。”

新娘子我只见过一次,当时她还是服务员打扮。我还担心她婚礼这天会装扮得花枝招展的,结果却发现,她并没有又是丝绒又是花帽子又是扑鼻的香水,反倒怪有品位的。很素净,没有花花绿绿。瞧她那一身打扮,就像刚从伯克利广场走出来的。自打这桩倒霉生意开始,我第一次看到了一丝希望。

“这位是我的老朋友,伯弟·伍斯特,宝贝。”炳哥说,“我们是老同学,是吧,伯弟?”

“正是!”我说,“幸会!我想咱们——嗯——那天午饭就见过了,是吧?”

“哦,不错!幸会!”

“我叔叔最听伯弟的。”炳哥解释说,“所以我叫他跟咱们一起过去,算是做点铺垫吧。嘿,出租车!”

一路上三个人都没怎么说话,气氛有点紧张。等车停在老比特沙姆的陋室门口,我们三个跳下车,我心里还挺高兴的。我叫炳哥和夫人先在大厅里候着,一个人先上了楼。进了客厅,管家跑去搜寻他家大王。我在屋子里来回踱步,等他快点现身,突然发现有张桌子上摆着《女儿当自强》那本破书。书正好摊开在第215页,其中一段重重打着铅笔线的文字吸引了我的注意。一读之下我就发现,这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待会儿刚好能助我一臂之力。

这一段是这么写的:

“有什么能战胜,”——米莉森特面对这个执拗的老人,眼中精光一闪——“有什么能战胜纯洁的、火焰一般的爱情?无论王孙公子还是达官贵戚、爵爷,也无论父母长辈如何不饶不依、以卵击石。我爱您的儿子,温德米尔勋爵,没有什么能让我们分离。冥冥之中就注定我们今生在一起,您又怎能不自量力,违抗命运的轨迹?”

侯爵透过两道浓眉凌厉地望着她。

“唔!”他说。

我正要温习米莉森特的反诘,这时门开了,比特沙姆踱步进来。和往常一样,他看到我笑逐颜开。

“亲爱的伍斯特先生,意外到访,荣幸之至。请坐。不知有什么能为你效劳的?”

“哦,我这次是以使者的身份来的,代表炳哥,知道吧?”

他的一团和气有点消散。他没有开口送客,所以我再接再厉。

“依我看呢,”我说,“要战胜纯洁的、火焰一般的爱情,还是挺有难度的。我是说,这可能吗?我可不看好。”

面对这个执拗的老人,我眼中虽然没有精光一闪,但总算抖了抖眉毛。他喘了一会儿,样子有点疑惑。

“伍斯特先生,上次见面时我们已经讲过了,当时——”

“是,但这不是又有新情况了嘛。是这样的,”我直奔主题,“今天上午炳哥跑去一头栽下去了。”

“老天爷!”他猛地跳起来,张口结舌,“为什么?在哪儿?怎么栽的?”

原来是没听明白。

“我用的是比兴的手法。”我赶紧解释,“没说错吧。我是说他结婚了。”

“结婚!”

“可不是当了新郎了。你不会发火吧?你也知道,年少冲动,两颗心彼此相爱什么的。”

他呼呼直喘气,很气不过的样子。

“你这条消息叫我深为震惊。我——我想,我是被——将了一军。不错,将了一军。”

“但你又怎能不自量力,违抗命运的轨迹?”我用余光扫了一眼台词本。

“嗯?”

“瞧,他们注定今生在一起,冥冥之中,知道吧。”

坦白说,他要是在这个节骨眼回一句“唔?”我就没辙了。所幸他没朝着这个角度想。一时间两个人都没有话说,他似乎陷入了沉思。接着他的目光落到那本书上,随即吃了一惊。

“呀,老天保佑,伍斯特先生,你是在引用书里的句子啊!”

“有点改动。”

“我就说怎么听着耳熟呢。”他这下神色全变了,还咕咕一声浅笑,“哎呀,哎呀,你最知道我的软肋!”他拿起书,埋头苦读了好一会儿,我有点觉得他已经把我忘了。还好,他放下了书,抹了两下眼睛。“啊,好了!”他说。

我蹭着双脚,憧憬着最好的结局。

“啊,好了。”他又说了一遍,“我不能做第二个温德米尔勋爵,是吧,伍斯特先生?告诉我,你笔下这个颐指气使的老先生是不是有原型的?”

“啊,没有!想到就写了呗,知道吧。”

“天才!”老比特沙姆喃喃道,“天才!啊,伍斯特先生,我改变心意了。你说得对,我怎么能自不量力,违抗命运的轨迹呢?我今天晚上就写信给理查德,告诉他我同意他的婚事。”

“你不如当面跟他宣布这个好消息。”我说,“他正在楼下等着呢,偕同夫人。我这就下去叫他们上来。回见啦,真要多谢你。炳哥肯定要高兴坏了。”

我一个箭步窜出客厅奔下楼梯。炳哥和夫人坐在两张椅子上等着,像牙医诊所候诊室里的两位病人。

“怎么样?”炳哥急切地问。

“全部搞定,只差握手。”我在老炳哥背上一拍,“冲上去,你们叔侄俩乐呵乐呵。拜拜——老朋友们。需要我的话,你知道到哪儿找我。恭喜恭喜,废话不多说了。”

我说完赶紧开溜,免得他们谢个没完没了。

所谓世事难料。等我回到公寓,双脚往壁炉架上一搭,啜饮着吉夫斯端来的茶,大概有史以来第一次觉得功德圆满,应该好好犒劳一下自己。我习惯了眼睁睁看着生活之大热门在冲刺阶段马失前蹄名落孙山,但在炳哥这件事上,我左看右看都觉得滴水不漏。我走以后,他只要领着炳嫂走上楼领取祝福就好了。我对此深信不疑,所以等他约莫半个小时以后心急火燎地冲进客厅时,我满以为他是要泣不成声地感谢我,夸我是个好哥们什么的,于是对着他绽开了一个慈悲的笑颜。我正要递烟给她,却发现他好像有心事。不错,他根本就像被人狠狠地打在了太阳神经丛上。

“我亲爱的老伙计,”我问,“怎么了?”

炳哥在屋子里扑来扑去。

“我——要——冷静!”他撞倒了一张桌子,“冷静,见鬼!”他撞翻了一把椅子。

“不会是出什么岔子了吧?”

炳哥大叫一声,是干巴巴恶狠狠的那种。

“哪有一件破事没出岔子?你猜你走了之后出了什么状况?你还记得你非得送给我叔叔的那本书吧?”

以我之见这与事实大有出入,不过我看出这可怜虫正为什么事在气头上,所以没纠正他。

“《女儿当自强》?”我说,“可派上了大用场呢。我就是引用了里面的话才最终说动你叔叔的。”

“哼,我们进去以后可没派上什么用场。那本书摆在桌子上,我们先聊了几句,气氛渐入佳境,这时我媳妇儿看到了。她说,‘哦,比特沙姆勋爵,你读过这本书?’我叔叔答,‘读过三次了。’我媳妇儿说,‘我很高兴。”我叔叔眼前一亮,“这么说,你也是罗西·M.班克斯的书迷了?”我媳妇儿说,“我就是罗西·M.班克斯!’”

“呀,我的姑奶奶!不是吧?”

“就是。”

“怎么可能是她?我是说,要命,她不是在高级自由派俱乐部端盘子的吗?”

炳哥闷闷不乐地对着沙发椅踢了一脚。

“她在那儿工作是为了搜集素材,写一本叫《俱乐部公子默文·基恩》的小说。”

“她总该告诉你呀。”

“她发现我爱的是她的人,不在乎她身份低微,特别感动,所以瞒着没说。她说打算以后再跟我坦白。”

“那,然后呢?”

“那场面就是一个鸡飞狗跳。老先生气得险些中风,说她冒名顶替。他们扯开了喉咙各说各的,最后我媳妇儿跑去找出版商拿证据,说要让我叔叔写书面致歉信。接下来会怎么样,我就不知道了。我只知道,等我叔叔发现自己被人愚弄了,准要气成个泼妇;等我媳妇儿发现咱们耍罗西·M.班克斯这个把戏是为了让我娶另一个女人,那麻烦就大了。你瞧,她最初受到我的吸引,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我从来没有恋爱经验。”

“你是这么跟她说的?”

“是啊。”

“天!”

“那,我呢,从来没有……真正地恋爱过。这里边可有千差万别,一边是……嗨,算了。我怎么办?这才是重点。”

“不知道。”

“多谢。”炳哥说,“你帮了大忙了。”

第二天早上,我刚咽下熏肉鸡蛋,他的电话就来了——简而言之,正赶在我一天中最希望静静地思考人生的时刻。

“伯弟!”

“嗨!”

“火烧眉毛了。”

“又怎么了?”

“我叔叔检查过我媳妇儿的证据,承认她没有胡说。我刚刚跟他讲了五分钟电话,被他骂了一通。他说咱们俩故意捉弄他,还说自己简直气得说不出话来,不过他倒是清楚明白地告诉我,我的生活费又泡汤了。”

“很遗憾。”

“你别光为我遗憾了。”炳哥郁郁地说,“他今天就要登你的门,当面讨一个说法。”

“天呀!”

“我媳妇儿也要登你的门,当面讨一个说法。”

“神呀!”

“我会密切留意你未来的发展的。”炳哥说完就挂了电话。

我狂喊吉夫斯。

“吉夫斯!”

“少爷?”

“我麻烦大了。”

“果然,少爷?”

我把前因后果大略讲了一遍。

“有什么建议?”

“少爷,换作是我,就会立即接受皮特–韦利先生的邀请。少爷还记得吧,他请少爷本周到诺福克去打猎。”

“可不是!天呀,吉夫斯,你永远是对的。就赶午饭后的第一趟火车,你带上我的东西,咱们车站会合。我上午要去俱乐部避避风头。”

“少爷,这次出行是否需要我同去?”

“你想来吗?”

“少爷,恕我冒昧,我想我最好留下,和利透先生时刻保持联系,或许能想到办法令各方冰释前嫌。”

“成!要是有办法,那你就是神仙。”

我在诺福克待得很不爽快。那儿差不多天天下雨,不下雨的时候我又心神不宁,什么也打不中。就这么熬了一个星期,我终于受不了了。我是说,就为了炳哥的叔叔和夫人要找我聊两句这等小事,就跑到荒无人烟的乡下躲起来,这也太可笑了。我打定主意,我要杀回去,像个男子汉的样子,天天闷在公寓里,吩咐吉夫斯对访客一律说主人不在家。

我给吉夫斯拍了电报说自己回来了,等进城以后,直接开车去了炳哥家,以便了解一下事态发展。炳哥似乎不在,我按了几遍门铃都没动静,我正要拔腿走人,却听见屋里传来了脚步声,接着门开了。这实在算不上我毕生中最幸福的一刻,因为和我面对面的赫然是比特沙姆勋爵的皮球脑袋。

“哦,呃,嗨!”我先开的口。然后两个人都没吱声。

我之前也设想过,万一我们冤家路窄,这老先生会如何反应。我并没有确切的答案,只是模糊觉得他大概会涨红了面孔,毫不犹豫地对着我脸上就是一下。可他只是挤出了几抹笑意,真让人好生奇怪。他笑得挺僵硬,眼睛瞪得要鼓出来似的,还做了两下吞咽状。

“呃……”他开口了。

我等着他的下文,可惜他什么也没说。

“炳哥在吗?”僵持了一阵子后我又开口了。

他摇了摇头,又挤了一个笑,然后,眼看着笑语欢歌要再次戛然而止,他突然连跳带挪地后退了一步,咣当一声摔上了门。

我压根摸不着头脑。不过看来这场所谓的会面也到此为止了,我不如走吧。结果我刚下台阶,就撞见了炳哥。他正三级一步地爬台阶。

“嗨,伯弟!”他说,“你打哪冒出来的?不是出城了吗?”

“我刚回来,过来问问你战况如何了。”

“什么意思?”

“这,就是那事呗,你知道的。”

“啊,那事啊!”炳哥没事人似的,“好几天以前就搞定了,现在和平鸽到处拍打着翅膀,一切都好得不能再好了。多亏了吉夫斯,这人简直神了,伯弟,我不是一向这么说吗?他又想了个绝妙的点子,不到半分钟就万事大吉了。”

“这可太好了!”

“我就知道你听了准高兴。”

“恭喜你啦。”

“多谢。”

“吉夫斯是怎么做到的?这破事,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出有什么解决办法。”

“哦,他一接手,不出一秒就办妥了!现在我叔叔和我媳妇儿成了莫逆之交,常常一起侃文学什么的,一聊就是几个小时。他时不时就跑来聊天。”

这倒提醒了我。

“他这会儿就在。”我说,“我说炳哥,你叔叔近来怎么样?”

“和以前一样啊。什么意思?”

“我是说,他是不是有点不大正常?我刚刚看他的举止挺古怪。”

“怎么,你见到他了?”

“刚才我按门铃,是他开的门。他先是站在那跟我大眼瞪小眼,然后突然给我吃了个闭门羹,把我弄得莫名其妙,知道吧?我是说,要是他劈头骂我一顿什么的我还能理解,但不知怎么回事,他倒像怕得要命似的。”

炳哥笑了,一派天真烂漫。

“哦,别担心!”他说,“我忘了跟你说了。本来想给你写信,结果一直拖着没动笔。他以为你是疯子。”

“他——什么?”

“是啊,这就是吉夫斯出的点子啦,所有问题迎刃而解。他是这么建议的:我就跟我叔叔说,我真心以为你就是罗西·M.班克斯,因为你常常把这事挂在嘴边,而且我也觉得你没有理由骗我。反正你就是有臆想症,总体来说疯疯癫癫的。然后我们又联系上罗德里克·格洛索普爵士,记得吧,你那天在迪特里奇公馆还把人家公子推到湖里那个,他分享了他的亲身经历,说那次去你家吃午饭,发现你在卧室里养了一群猫和鱼,而且你还坐着出租车从他的车子旁边经过偷了他的帽子,就是那些事,你都知道的。这么一来故事就圆满了。我以前这么说,以后也会这么说:只要有吉夫斯做靠山,命运也奈何你不得。”

我虽然宽容大度,但我是有底线的。

“哼,胆大包天的人我见得多了,可从没——”

炳哥诧异地看着我。

“你不是恼了吧?”他问。

“恼了!就因为半个伦敦城都以为我脑子有问题?混蛋——”

“伯弟。”炳哥说,“我对你是又不解又失望。我做梦也没想到,你竟然为朋友尽一点点心意也不肯,咱们可有十五年的交情——”

“是,可听我说——”

“难道你忘了,”炳哥说,“咱们是老同学呀?”

我冲回公寓,气得跟什么似的。我心里只清楚一件事,那就是我跟吉夫斯就此恩断义绝。他这个男仆固然顶呱呱,而且在伦敦绝无仅有,纵然如此,我也不能妥协。我像一阵东风呼呼闯进公寓……小茶几上摆着烟盒,大茶几上放着插图周报,地板上是我的拖鞋,一件一件都那么妥帖,大家明白我的意思吧,结果两秒钟内我就冷静下来了。这就好比电影里演的那样?某个老兄正打算步入罪恶的深渊,突然间耳边响起一阵温柔的动人的旋律,是他坐在妈妈的膝上学会的那支歌。“心软了”,就是这个意思,就是这个词。我一下就心软了。

接着老好的吉夫斯端着必需品出现在门口,一看到他的样子,就让人有点……

但是我硬起心肠,怎么也得放胆一搏。

“我见过利透先生了,吉夫斯。”我开口道。

“是吗,少爷?”

“他——呃,他说是你帮了他。”

“我尽力而为,少爷。如今似乎一切顺利,我颇感欣慰。威士忌,少爷?”

“好。呃——吉夫斯。”

“少爷?”

“下次——”

“少爷?”

“哦,没事……少放点苏打,吉夫斯。”

“遵命,少爷。”

他要悄然退下了。

“哦,吉夫斯!”

“少爷?”

“我想说……就是……我想呢……我是说……唉,没事了!”

“遵命,少爷。香烟就在少爷手边。八点一刻准时开晚膳,或者少爷打算出门用餐?”

“不,我在家里吃。”

“是,少爷。”

“吉夫斯!”

“少爷?”

“唉,没事了!”我说。

“遵命,少爷。”吉夫斯说。

[1] Lilian Gish(1897—1993),美国著名影星。

[2] Berkeley Square,位于伦敦高档住宅区梅菲尔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