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下午,乔治·韦伯躺在他舅舅房前的草地上。乔治·韦伯当时十二岁,眼睛明亮,身体健康。他的鼻子很出色,味觉非凡,没有什么味儿能骗得了他。他躺在舅舅屋前的草地上,心想:“事情就是这个样子。这是草地,碧绿而粗糙,宜人而美妙,不过草里也有一些褐色的碎石。房屋都沿街而建,墙是混凝土块砌成的,看起来有些单调、丑陋,却很熟悉。石板瓦屋顶、木瓦、草坪、树篱、山形墙,还有后院,那里面还有诸如鸡舍和谷仓之类的附属建筑物。这一切就和我的呼吸一样普通、熟悉,就像偶然的机会那样随机,毫无规律,然而这一切又像命运那样早已安排好了:事情就是这个样子,因为它们就是这样子嘛!”他躺在草地上,摘下几片小草的叶子,心安理得地瞅着它们,若有所思。他很了解这些草叶。他把光脚趾伸进草丛,思索着。他知道那种感受。他在绿草间看见了一块块褐色的碎石,他也清楚那是怎么回事。他伸出手去摸身边的枫树。他知道这棵树是如何从土壤里长出来的,也知道树周围的草是如何长出来的。他摸着树皮,体会着那种粗糙的感觉。他用手指猛掐了一下,一小块树皮掉了下来。他也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五月的风一直吹拂着,发出轻轻的呼声。所有的枫树叶子都飘动起来,向后倒去,在风中颤抖着。他听见了树叶颤抖的声音,使他有了一种忧伤的情愫。一阵风儿吹过之后,很快另一波又吹了起来。

他转过身,看见了舅舅的房子,看见了它鲜红的墙砖,结实而崭新的水泥柱子,房子周围的一切既粗俗又丑陋。在舅舅的房子旁边靠后一点的地方,是外祖父建造的老房子。板墙的结构、门廊、两侧的山形墙、凸窗、油漆的颜色,这一切都是附加的,就像美国成千上万的其他事情一样。乔治·韦伯明白这些,他知道任何事情都是这样。他注视着阳光,它照过来又照了过去,掠过后院熟悉的杂物。他看着镇子东边的山峦,看着斑斑点点迷人的绿色,如此平常、普通、熟悉,可是日后想起,却觉得这一切美妙无比,事情就是这样。

午后的时光已经所剩无几,小男孩乔治仍然等待在那儿。周围传来鸟儿的鸣啾,落满了枫叶,弥漫着寂静,远处传来钉木板的声音,以及杂乱的嗡嗡声。午后三点,日子在寂静和碧绿的芜菁中打着盹儿,卡尔顿·莱瑟古德家的那位身材高大、满脸麻子、生性懦弱的黑人正沿街走来,一条大狗一路小跑着跟在他的身后,就像火车头一样喘着粗气。这条大狗的名字叫风暴,它会用友好的态度赢得你的好感。它卷着舌头,像人一样笨重,巨大的脑袋左右摇晃着,一边走一边欢快地喘着气。和它一起走的麻脸黑人名叫辛普森·西姆斯。就和平常午后三点一样,这个又高又瘦的黑人高兴地咧嘴笑着,极富尊严、威望地沿街走着。他面带微笑朝乔治举起一只手,很有尊严和礼貌地向他打招呼。和平常一样,他把他称作韦伯“先生”。他的问候既亲切又有礼貌,虽然招呼很快就会忘掉,但是在友好的黑人和白痴看来打招呼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然而不知何故,小男孩听后仍然感到温暖而愉快。

“你好啊,韦伯先生。今天感觉如何?”那条大狗摇着尾巴,伸出长长的舌头,像火车头一样喘着粗气。它耷拉着大大的脑袋,肥厚的黑色胸部和肩膀随着四肢的运动不停晃动着。

突然,发生了一件事情,使这条平静的街道顿生威胁,把恐怖的气息注入了那个男孩平静的脉搏中。在街对面波特汉姆家房子的拐角处,他家的小牛头犬从对面走了过来。它看见了那条大驯犬,然后停了下来,叉开两条粗壮的前腿,它狰狞的脸似乎深陷在双颊之中,双唇顺着长长的獠牙往后紧绷着,邪恶、充血的眼睛里放射着凶光,肥大的喉咙里发出一阵低沉的嗥叫。那只大驯犬往后甩了一下脑袋,号叫了起来。小牛头犬冲上前,停了下来,两条后腿微微叉开,身体前倾,杀气腾腾,即将发起攻势。

莱瑟古德家的那个生性懦弱的麻脸黑人朝男孩使了个眼色,心情愉快、满有信心地摇了摇头,说道:

“它不会和我的狗打架的,韦伯先生!……不会的,先生!……它很清楚自己的本事!……毫无疑问,先生!”莱瑟古德家的那个麻脸黑人自信地大声说,“它太清楚自己的本事了!”

麻脸黑人想错了!瞬间便出事了:突然传来一声嗥叫,霹雳般的声音响彻天空,凶残的白牙闪闪发亮。没等大驯犬反应过来,小斗牛犬已经冲了上来,咬住了比它身材大得多的大驯犬,凶狠的牙齿紧紧咬住了它的喉咙,深深陷进了它的肌肤,死也不肯松开。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颇令人费解。那条大狗吃惊得站在原地,一动未动,其惊恐之状丝毫不亚于人类。紧接着,平静的空气中突然爆发出一声凶猛的咆哮,它的怒吼响彻了整条街道。大驯犬猛烈地晃动着脑袋,晃得小斗牛犬在空中直飞,但它的牙齿仍然紧咬着不放,大驯犬的鲜血大滴大滴飞溅在人行道上,而斗牛犬仍然咬住不放。结局就像闪电一般迅速到来了。大驯犬把大脑袋猛地一晃,然后甩了出去,只听见一声令人极不舒适的咔嚓声,那条小斗牛犬便跌落在人行道上了,它现在已经不再是一条狗了——而是一团黑乎乎的皮肉了。

随着波特汉姆家的纱门砰地一声关上,十四岁的奥古斯塔斯·波特汉姆飞快地跑出了屋子,他红色的头发闪闪发亮。警察马修斯先生大腹便便,身穿并不整洁的制服,正迈着僵硬的双腿,踩着沉重的脚步从街头走来。此时正是三点钟。莱瑟古德家的那个黑人已经到了那儿,他怒气冲冲地抓着大驯犬颈上的皮革项圈,口里不停地诅咒着。

然而,一切都太迟了。小牛头犬摔倒在地时就当场毙命了——后背摔断了,大多数的骨头也摔断了。用马修斯的话说,就是“他始终不明白它是怎么死的”。大驯犬静静地走开了,它们之间的战斗已经结束了。黑人使劲地拽着它的项圈,它慢慢地摇了摇身子,喘着粗气,喉咙的部位血流如注,染红了脚下的街面。

突然间,平静的街道一下子挤满了人。他们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他们兴奋地围了一个圈,争相发表自己的意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所有人都在争论、解释着,观点都不一致。波特汉姆家房子的纱门砰的一声关上了,波特汉姆先生迈着罗圈腿模样滑稽地跑了出来,他怒气冲冲,情绪激动,红苹果般的双颊燃烧着怒火。他滑稽的尖叫声显然盖过了其他柔和、低沉、厚重,更南方化的声调。他已不再是优雅的绅士,不再是高贵的波特汉姆公爵的后代,不再是佩着绶带的王侯贵族(格洛斯特郡显赫的爵位头衔和领地的继承者,当时的统治者如今已经不在人世)的嫡系后人——而今只是操着伦敦口音的波特汉姆,小波特汉姆发音时漏掉了所有字母“h”的发音,小波特汉姆成了从事黑人地产的商人,是黑人居住的窝棚的所有者。在这一刻,大无畏的小波特汉姆由于怒发冲冠而忘记了言语中应该遵循的语法:

“喂!我以前是怎么给你说的?我老说那条恶狗会惹麻烦的!嗨!现在瞧瞧!这条该死的、可恶的大畜生!我的狗怎么能敌得过这头畜生呢!这样的狗是不应该带上街的——不应该!记住我的话——如果任由这只畜生在镇上乱跑,全镇的狗都会死光的——会死光的!”

莱瑟古德家的那个麻脸黑人仍然紧紧抓着大驯犬的项圈,在向警察说话的时候眼泪都快掉下来了,他恳求道:

“主能做证,马修斯先生,我的狗并没做错什么!没有,先生!它没有招惹任何人——我的狗没有招惹任何人!它甚至没有注意到那条狗——您问任何人都行!——问问韦伯先生吧!”——他突然恳求那个男孩提供帮助——“我说得对吗,韦伯先生?你亲眼目睹了这一切,对吗?你对马修斯先生说说这件事情的经过吧!我和我的狗正在街上走着,没有招惹任何是非,我刚转过身向韦伯先生问好,那条狗就从房子的拐角处过来了,它只是气喘吁吁地大叫,我还没反应过来,它就跳起来咬住了我这条大狗的喉咙——您问问韦伯先生,事情的经过是不是这样。”

接下来,人们七嘴八舌地争论着,有的赞同,有的否定,各有各的说法,各有各的看法。马修斯先生一边提问一边往本子上做着记录。而可怜的奥古斯塔斯·波特汉姆则像个孩子似的哭诉着,把他死去的小牛头犬抱在怀里,他那张长相一般、布满雀斑的脸可怜地扭曲着,泪水滴在死去的小狗身上。那只大驯犬喘着粗气,鲜血不住地滴在地上,好奇地张望着,对眼前发生的一切不以为然,而且还显得有些不耐烦。很快,人们激动的心情逐渐平息了下来,开始纷纷离去。马修斯先生对黑人说要和他在法庭上见,奥古斯塔斯·波特汉姆抱着自己的小斗牛狗,哭哭啼啼地向家里走去,波特拉姆先生跟在他的身后,仍然像鸟儿一样高声、激动地说着什么。麻脸黑人带着他的大狗神情沮丧地沿街走了,那条大狗一边走,一边在人行道上洒下大滴大滴的血迹。最后,街道又一次恢复了平静,枫树的叶子在微风中发出窸窸窣窣的响声,三点钟发生了引人深思的一幕,人行道上留下了几摊血迹,其他一切跟往常一样。乔治·韦伯和以前一样,四平八稳地躺在舅舅院子里那棵枫树下的草地上,双手托着脸颊,陷入了缥缈的梦境中,他想:

“伟大的上帝,事情往往就是这样的。我明白了,事情就是这样的,我理解,事情就是这样的。伟大的上帝!伟大的上帝!事情就是这样的,多么奇特,多么平常,多么野蛮,多么美好,多么残忍,多么迷人,多么恐怖,多么神秘,这一切是多么清晰、多么熟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