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六一年八月七日,我十九岁。如果我能活到今年八月七日,我就九十五岁了。今天早晨一想到此,我就打算继续活下去。嗯,我想你会认为过去肯定有很多值得回忆。

一八四二年我出生在托伊河的分岔口。孩子,你爷爷于一八二八年出生在同一地点。他爸爸比尔·彭特兰,也就是你曾祖父,孩子,是在革命战争刚刚结束后搬到那个地区、并在托伊河的分岔口定居下来的。那条河的真正的印第安名字叫艾斯塔托伊,但白人常常简称它为托伊,从那以后,人们就称它为托伊河。

当然,那些年月里,到处都是印第安人的地盘。我曾听说当年是切罗基人帮助比尔·彭特兰建造了他最初的住所,他有几个孩子就出生在那里。我还听说,比尔·彭特兰的祖父是在大革命前从苏格兰来到这里的,他们共有三兄弟。我听说当时这个国家就他们三人姓彭特兰。如果你在别处遇见一位姓彭特兰的人,那就可以断定他是这三人之一的后嗣。

你听着,正如我刚才所说,一八六一年八月七日,我刚满十七岁。那天早晨七点三十分,我从家里出发,走了一整天才来到克灵曼。吉姆·威沃前一天晚上就从自己居住的大胡桃林来到我家,同我待在一起。现在他同我一道前行。他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现在我们一起踏上了漫长、疲惫的旅程——我们那天早晨出发的时候,很多人并不知道。

从我们住的地方到克灵曼足足有二十英里路,我想今天的人们可能会认为二十英里是相当漫长的一段路,但对于当时的人们来说,这根本算不了什么。我们都擅长跋涉。乖乖,吉姆·威沃能够不间断地连续走上一整天。

吉姆身材高大,而我则很矮小,跟现在你在大街上见到的我差不多,只比当时干瘪了一点儿。但不管他走到哪儿,我都能跟得上他。我们在十二点之前抵达了克灵曼——那又是一个大热天。当天下午三点钟的时候,我们已经赶上了二十九团,并加入其中。从那时起,一直到战争结束,我一直待在这支队伍中。不管三七二十一,当晚我就参了军,那时我十九岁,从那天起,四年内我没再回过家。

孩子,你舅爷巴克斯早就到了弗吉尼亚:我们之所以知道他的情况是因为收到了他的来信。他一开始就加入了第十四团。他已经到达了马纳萨斯[1],我想从那时起,一直到接下来的四年里,他参加了弗吉尼亚境内发生的每场战役。安提塔姆战役[2]中,他负了伤,一连数月卧床不起。

即使在当年那种年月里,你舅爷巴克斯仍笃信你们听说过的那种奇怪宗教。彭特兰家族的人都是好人,但所有认识他们的人都知道他们有时候笃信古怪的宗教教义。这是他们广为人知的名声。巴克[3]就是这样一个人。即使在那种年月里,他仍然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拉塞尔派教徒,他认为,世界即将走向末日,而他本人打算在那一刻同归于尽。这就是他的理解方式。他经常做出预言和预测,即使在战前也如此。当战争爆发的时候,嗯,巴克早就知道了。

哎呀,我的老天!他是绝对不肯错过那场战争的。巴克之所以上战场并非因为想屠杀北方佬,他不想屠杀任何人。他的心肠跟婴孩一样善良,打起仗来如狮子一样勇猛。后来有人说,他们在葛底斯堡[4]偶然见到了他,他正站在一堵墙后射击,他的步枪枪杆太烫了,所以他不得不放下枪,双手在臀部摩擦着,因为手上起满了水疱。他们说,他一边高唱圣歌一边流泪——反正他们就是这么说的——每次开火的时候,他都会唱不同的赞美诗。我想他肯定打死了不少人,因为只要巴克手中有枪,他很少会打偏。

但他是个好人。他连只苍蝇都不想伤害。我想他之所以参战,是因为他觉得那样自己就会抵达哈米吉多顿[5]了吧。他就是那么决定的,你明白这个。战争爆发的时候,巴克说:“嗨,终于来了,我要去那里了,时机到了。”他说,“当上帝打算在地球上建立自己的王国,将绵羊与山羊分割在左右两侧时——恰如很久以前的预言——我就要在这一切发生的时候去那里了。”

嗯,我们并没有问他会加入哪一方,其实不用问我们都很清楚。巴克打算加入绵羊阵营——他就是这么决定的。这在他阵亡前十年早就决定好了。他不断做出预言和预测,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不管发生什么,不管他犯过什么错误,但他的预测一直很准。最初他曾说过这场战争会成为哈米吉多顿式的决战。当他的预言没有应验时,他说定会在八十年代[6]发生;当这一预言没有应验时,他又说定会在九十年代发生。当战争在一九一四年发生时,全世界都被卷了进去,嗨,巴克斯知道这一天终于来了。

不管最终会发生什么,巴克从不会承认失败或坦白自己错了。他只会说自己在数字上有些出入,而自己已经查明了真相,下次不会再错了。直至他死,他一直就是这样一个人。

当我听到他死讯的时候,我不得不大笑起来,我想起了巴克笃信的一句话。他说人死之后,千年之内万事都与自己无关。你只需躺在坟墓里静静地安睡,直等上帝前来将你唤醒。这就是我不得不大笑的原因。次日清晨,当巴克苏醒过来,发现自己身在天堂时,我会向他奉献任何东西。我会把一切都献给他,观察他的面部表情。我不得不稍待片刻,但只要见到他,我就能找到快乐。但我肯定,即使在那里他也不会承认失败的,他总能找到理由,总会设法做出辩解,说自己只是在个别数字上有些出入而已。

但巴克是个好人——巴克斯·彭特兰。他唯一的失败也正是诸多彭特兰家族之人共同的失败——他笃信古怪的宗教教义,且从不愿意放弃。

嗯,正如我刚才所说,巴克被编在第十四团。你舅爷萨姆和乔治在第十七团,他们三人都身在弗吉尼亚李将军的部队里。接下来的四年时间里,我既没见过萨姆和乔治二人,也没听到过他们的消息。一八六五年前,我一直不清楚他们的情况,不知他们的生死。当然,直到钱瑟勒斯维尔战役[7]之后,他们才写信给我,之前一直没有乔治的音讯。后来我才知道他已战死。当我返回家乡后,他们说当时有七个人围住了他。他们要求他投降,但由于他不愿意那么做,他们便杀害了他。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从不认输。他们说当初寻找他尸体的时候,他们不得不爬过成堆的北方军尸体,最后才找到他。接着他们认出那是乔治。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一点没错。他从不屈服。

他被葬在弗吉尼亚州里奇蒙联邦公墓。二十年前,巴克斯前往葛底斯堡参加一次大型聚会时,曾路过那里。他仔细搜寻了他的公墓,最终找到了他的位置。

吉姆和我都认为我们也都该去那里。我是指参加弗吉尼亚李将军的部队。这就是我们当初参军时的想法。但是,我马上就要告诉你,最后的情况与我们当初想象的并不相同。

鲍勃·桑德斯成了我们的统帅;L.C.麦金太尔是我们的少校;利安德·布利格是我们军团的上校。他们让我们在克灵曼一直待了两个星期。然后率领我们开进了阿尔特蒙地区,并在那里操练了两个月。我们当初的训练场就是现在的帕克大街。当时那里只有空旷的田野,别的什么都没有。现在那一带都盖起了房子。看着今天的景象,你永远都想象不出当时那里竟是空地。但事实就是如此,一点没错。

十月底,我们做好了准备,他们开始率领我们继续前进。开拔的那天,就在临行前,玛莎·巴顿风尘仆仆地从泽布伦赶来看望吉姆·威沃。他认识她只有两个月,就在我和他一同参军的那个星期认识的。她是沿凯恩河来的。当时,在克灵曼郊外正在召开一次营地会议,开会期间,她正好来看望另一位姑娘。就这样,吉姆·威沃碰到了她。一天傍晚,我们聊着天,经过她和另一位姑娘所住的房子。当时她们二人正坐在门廊里。另一位姑娘头发金黄,皮肤白皙,而她的皮肤则稍暗一些。她长着乌黑的头发和眼睛,身材丰满,个头有点儿矮。她有着最迷人的皮肤,那是你见过的最迷人的白色皮肤和牙齿了。她笑的时候,脸颊上就会露出两个小酒窝。

唉,我们两人谁都不认识她们,所以不能停下来跟她们谈话,但是当吉姆看到那个矮个子姑娘时,他好像挨了一枪子似的马上停了下来,紧紧地盯着她看,那姑娘不好意思地转过了头。然后,我们又朝前走了一段路,吉姆停下来再次扭头看了看。千真万确,他扭头看的时候,那姑娘也在看他。她的脸一下子红了,然后扭过了头。

唉,她就是这样俘获他的心的。他一句话没说,但是天哪!我觉得他就像挂在鱼线上的鲑鱼!我知道,就在那个地方、那一刻他被她迷住了。我们转过身继续朝前走去,过了一会儿,他停下脚步,望着我说:

“你看到身后的那个姑娘了吗?”

“你说的是那个金黄头发的还是黑头发的?”

“你他妈的太清楚我指的是哪个了。”他说。

“是的,我看到她了——她怎么了?”我问。

“啊,没什么——我只是想娶她。”他说。

那一刻我才明白他被那姑娘迷上了。然而起初一段日子我并不相信这种感觉会持久,因为吉姆有很多女朋友——直到那时,我本人连一个女朋友都没有交过,但是,我的老天!吉姆每隔一个星期都会交到新的女朋友。我们连队有许多长相英俊的小伙子,但吉姆·威沃是你见过的最帅的一位。他身材瘦高,体形匀称,走起路来身材笔挺:他长着乌黑的头发和眼睛,当他看你的时候,简直可以在你心口处看出一个窟窿来。我觉得他在见到玛莎·巴顿之前,已经看穿了许多女孩子的心。他有俘获女人的能力,他天生就是勾引女性的情种,如果真有这种人的话。这就是我一直认为他对玛莎的感觉不会持久的原因。

也许当他的感觉真的持久时,却让人有些怜悯,因为在遇到玛莎·巴顿之前,吉姆·威沃一直是我见过的最开心快乐的人。他对一切都无所谓——愉快极了,准备面对一切,随时会搞个恶作剧或愚蠢的玩闹。但从那一刻起,他就像换了个人似的。我常常在想,也许当他一旦对感情认真起来时,反而让人觉得有些可怜——这一切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要是再晚几年来就好了——要是等到战争结束再来就好了!他想去很多地方——他对待这件事就像一只巨大的云雀。可现在!唉,她爱上了他,他也爱上她。我们撤出小城的那天,她答应嫁给他,他的怀表里放着她的照片和一缕青丝。我们撤离的时候,他与我并肩而行,从她身边走过,她看着他。我感到了他身体的震颤,知道她的目光犹如刀子一样刺穿了他。

从那一刻起,他就彻底变了;从那一刻起,他就像生活在地狱里的人。到头来这一切会有怎样的结局真有意思——与我们最初预料的迥然不同。战争和黑发姑娘能改变一个男人,这可真有意思。但这就是下面我要讲的故事了。

当时最近的铁路线也在八十英里以外的蝗谷。我们撤出小城后,踏上了直通费尔菲尔德的大路,沿着河岸直奔向前,一路经过克雷斯特威尔,跨过蓝岭,然后下了山。首日行军结束时,我们到了老斯托克顿,并在那里安营扎寨准备过夜。翻山越岭整整二十四英里路,再加上当时的道路状态,可以说,这对我们这些仅仅接受过两个月训练的士兵来说真的够受了。

我们在三天半后到达了蝗谷,我真希望你能见到当时群众欢迎我们的场面!整条大路两侧都是人们的叫喊声、欢呼声。所有的妇女、儿童都站在道路两侧,乐队奏起了音乐,孩子们在我们身边跑来跑去,全都穿着最好的鞋子、崭新的衣服,他们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孩子——天哪!他们全都注视着我们,我们感到惊慌失措。我想我们大多数人都会有那种感受的。我们都觉得远离家乡很有意思。如果有人提前知道未来的遭遇,或者在四年后看到他们变成了一大群衣服褴褛、形容憔悴之人,全都瘸着腿、光着脚、半裸着身子的时候,我想他们在参军时肯定会三思的。

天哪!每当我想起这些,每当我设法讲述这些的时候,我总找不到合适的词来描述当时的情景。每当我想起当初参军时的情景——以及四年后返回时的情景!我离开的时候是个懵懂的乡下孩子,善良得连只兔子也不愿伤害。战后我返回家乡,这时的我即使站在一位刚刚在我眼皮底下被杀的人面前时,我的感受也不会比站在一只被乱棍打死的猪面前强烈多少。我对人类的感受不比对一只麻雀的感受强烈多少。十英亩大小的战场上密布着死人的尸体,你若行走其间,根本就无处插足,这些我早就目睹过了。

这便是我犯下的大错。要是当初我知道得再多一点,要是我回家后再多待一段日子,那么一切都会令人满意了。这是我一生的最大遗憾。我从未接受过教育。我参军之前一直没有机会,战后复员回家,本可以有机会去上学的,但我并没有去。原因是我已经知道得够多的了:我已经目睹过太多的打斗和杀戮,我什么都不在乎了。我感到僵死而麻木,好像大脑已被子弹完全打飞了一般。我只想拥有一小块土地,然后安顿下来,忘记一切。

这便是我犯下的大错。我并没有再等下去,而是很快就结了婚,不久孩子就出生了,孩子是根基、是雄鹰,弄不好就会夭折,所以我得想尽办法养活他。但要是当初我再等上一段时间,结果就会好得多。不出一年,一切问题都解决,我恢复了健康,鼓起勇气站了起来。由于自己目睹、经历过太多的痛苦,我比从前更加宽容、理解了自己。至于我的脑子,嗨,它比以前更加好使了。由于我的经历,我本可以马上去上学受教育,你也明白我并不想等待。我认为这种机会是不会重来的,而我只是厌倦了生活。

但正如我所说过的——我们一路行军,只用了不到四天时间便来到了蝗谷,然后他们让我们上了火车,来到了里奇蒙。那天早晨我们便抵达了里奇蒙,当时我们一直以为他们会把我们派到北方与李将军的部队会合。但次日早晨,我们得到了命令——他们要把我们派往西部。他们最近一直在肯塔基州作战:我们的部队在那里遇到了麻烦;他们派我们去拦截坎伯兰郡的北方军。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老弗吉尼亚。从那时起,我们便转战西部和南部。这就是我们二十九团当时的作战地点,从那时起到战争结束,一直如此。

直到一八六二年春天,我们才经历了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大战。那次战役会让一位士兵成为真正的男子汉。此前,在田纳西和肯塔基州,只有一些小型的冲突与偷袭。那年冬天,我们在寒风冷雨中进行了一次艰苦的行军。我们真正明白了什么是饥饿,明白了如何勒紧裤腰带以适应食物的配给。我想,直到那个时候我们才明白,行军吃饭与我们经常所说的野餐可不是一回事。我们一直在学习,可我们还算不上战士。只有经历过大战才算作真正的战士,而我们还没有经历过。一八六二年初我们差一点就能参加一场大战了:我们受命行军,去解多纳尔森之围——但是,我的老天!我们还没到那儿,他们就已经把她给夺走了——关于这件事,我要给你讲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当时北方军总司令格兰特将军正在攻打那里,我们急速行军,想要赶在老屠夫下手前抵达那里。正当我们离那儿还有七英里时,太阳已经快下山了。原本我们一直在急行军,这时却得到原地解散并休息的命令。就在这时,我听见了枪声,知道多纳尔森已经沦陷。那不是战斗的声音。一切都跟礼拜日一样平静。我们在路边安顿了下来,这时我听见了大炮的轰鸣声。一共响了五炮,非常缓慢:轰!——轰!——轰!——轰!——轰!一听到炮声,我便有了预感。于是转身对吉姆说:“喂,你听到了吗!这声音是从多纳尔森传来的,她已经沦陷了!”

指挥官鲍勃·桑德斯听见了我说的话,但他不相信那是真的,于是说道:“你搞错了!”

“哎呀,”吉姆说,“我倒非常希望他说的是真的。我才不在乎这该死的战争是失败还是胜利呢。我已经准备好回家了。”

“喂,他搞错了。”鲍勃指挥官说,“我敢打赌他搞错了。”

嗨,可以这么说,打败仗对我来说再合适不过了。那些日子里,我特别喜欢打赌——从战争之初到战争结束,一直如此。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恶作剧、打牌或者赌博,或者任何别的愚蠢活动,我都会参与其中。我会跟别人打赌,说红色就是绿色,或者说白天就是黑夜。如果有姑娘在柿子树上瞧我,哎呀,我的老天,我想我肯定会爬上树抓住她的。整个战争期间,我一直都是这样。战争之前或者战争之后,我从未跟别人打过赌,也没玩过牌,但战争期间,我却随时准备参与其中。

“你想押多少钱?”我问。

“赌整整一百块。”鲍勃·桑德斯说,他话音刚落,打赌便开始了。

我们重重地放下钱,然后交给吉姆,由他负责裁决。嗨,伙计,我们还没等上半小时,就有一个战士骑马跑来,说不用再往前行进了——要塞多纳尔森已经沦陷。

“我刚才怎么说的?”我问桑德斯指挥官,然后把钱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嗨,接着大家都开始嘲笑他。我真希望你能看见他当时的表情——可以这么说,他看起来非常困窘。但他承认了,你知道的,他只能爽快地承认。

“你说对了,”他说,“你打赌赢了。但——你要告诉我,接下来我该怎么办!”他把手放进口袋,掏出一叠钞票。“我已经输了一百块——身上几乎没钱了!我们抽牌来赌这最后的一百块,谁的牌大谁赢!”

嗨,我已经准备好了。我掏出一百元钱,说道:“把牌拿出来!”

于是,他们拿出了牌,吉姆·威沃洗了洗,然后拿在手里,让我们抽。鲍勃·桑德斯先抽,他抽到的是黑桃八。我抽到的是一个王后。

哎呀,伙计,要是你能看到鲍勃·桑德斯脸上的表情就好了。当时战士们开始高声喊叫起来,他看起来简直想钻进地缝里去。我们都开始拿他寻开心,当然,后来我归还了他的钱。我一辈子从不拿打赌得来的钱。

那些日子里,我就是这样——我随时做好了准备——准备迎接一切。不管有什么形式的恶作剧或愚蠢的消遣方式,我都会和统帅一起参与其中。

要塞多纳尔森之役是我参战以来最滑稽的一场战斗了,我之所以觉得它很滑稽,是因为我们根本就没有参加战斗,这对我再合适不过了。而石山之役是我参战以来最奇怪的一场战斗,因为——嗨,我会给你讲一个奇怪故事的,如果你听过那样的战斗,你自己就会明白。

你有没有听过这样的战争:作战一方不发一枪一弹就获得了胜利,却给另一方造成了重创,其破坏之剧甚于全世界所有的枪炮所能施与的程度?嗨,石山之役正是如此。可以说,我本人经历过许多次战斗,但石山之役是整个战争爆发以来最古怪的。

我来讲一讲其中的来龙去脉。

当时我们处在山顶,而北方军就在我们下面,正想把我们赶下山去。我们并没有端起枪,我们没有那么做——我们无须端起枪。山上唯一的枪械便是我们用绳子拽上去的那架小型铜制榴弹炮。但我们从未用它开过火。我们根本没机会使用它。还没等我们把它放好,一枚炮弹就正好落在了它上面,将小小的榴弹炮垂直一分为二,炸成了两截。即使用锯子从中间锯它,也难以达到如此完美的效果。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小型榴弹炮,以及它一分为二的情景。

在接下来的战斗中,我军采用岩块和石头作为武器。我们搬来了一大堆岩块、石头、巨大的鹅卵石,在山顶上摆成一长溜。等他们进攻时,我们便静静地等着时机。

北方军排成三队开始进攻,一队跟着在另一队后面。我们一直等待着,直到第一队距我们只有三十英尺的距离——直到我们能看见他们的白眼珠,俗话是这么说的——然后我们便开始行动了。我们把大石头滚了下去,说实在的,那一幕太可怕了。战争爆发以来,我还从未见到枪炮制造过比这更大的破坏场面。

你可以听见他们鬼哭狼嚎的声音,这声音令人后背发凉。他们不断拥上山来,然后我们就会扫倒数百人。我们不用一枪一弹,便将对方扫倒在地。我们砸倒、并消灭了他们——仅仅将岩块、石头滚下山就做到了。

我曾在战争中参加过更大的战役,但石山一役是我经历过的最古怪的一次。

要塞多纳尔森之役发生在战争初期,而石山之役发生在战争末期。一个滑稽,另一个则很古怪,但两次战役都没有真正的交火。

要塞多纳尔森是我们参战以来经历的首次大型战役——我刚才说过,我们并没有真正交火,因为我们没有及时赶到那里。多纳尔森之战结束后,那年春末,也就是四月份,爆发了夏洛战役[8]。嗯——我要强调的是,我们及时赶到了夏洛。噢,天哪,我想我们的确赶上了!或许在这之前我们都是乡下来的孩子,或许还有人拿这个开玩笑呢——但夏洛之战结束后,我们都不再是乡下孩子了,我们不再拿这个开玩笑了。这场战役使我们不再有笑容,使我们更加成熟。我们成了经验丰富的军人。

从那时起,我们就一直作战到底。正是在那场战役中,我们真正了解了夏洛。从那时起,我们才明白,只有奋战到底,别无他途。

吉姆在夏洛负了伤。伤势并不算重,尚不能遂他心愿——因为他老想打道回府。他腿部肌肉受了伤,但我们在他受伤后过了一段时间才找到他。他躺在地上,我想他已经失血很多了。当他被扶起来时,神智仍然清醒。他们又把他放下来,原地进行了包扎。我想,他们对伤口进行了清洗,然后才打上了绷带——伤员太多,他们只能作这样的简单处理。噢,你听我说,在那样的日子里,他们只能那样做。我亲眼看见露天帐篷里外科医生手拿肉锯,把伤员的胳臂和腿锯下来,扔在旁边,锯下来的东西堆成一大堆,就跟木柴堆一样。当没有任何麻药的时候,你可以听见伤员撕心裂肺的叫喊,足以让你脸色发白。不过,人人都在尽力做好;可生死只能靠运气——比吉姆伤势严重的有很多,我觉得他算是幸运的了,因为他们给他作了包扎处理。

后来我听说了他的情况,有人说他四仰八叉地躺在地板上一块又旧又脏的毛毯上,一位军医看见他盯着自己被绷带裹得紧紧的大腿,我猜想,他为了哄他开心就说:“噢,这算不了什么——再过两个星期你就能站起来继续收拾敌人了。”

唉,他们说,一听到这话,吉姆便开始骂了起来,说了很多难听的话。他们说,他的言语足以让你的头发都竖起来。他们说,他又是尖叫又是咆哮,最后伸手够着绷带,一下子给扯了下来,还说:“我他妈的才不愿打仗呢!”他们说,鲜血像喷泉一样迸射出来,还说那位军医气疯了,一把翻过吉姆,骑在他身上,夺回了绷带。绷带虽然血淋淋的,但他还是重新包扎在他腿上,并说道:“你这该死的,如果再扯掉,我就让你流血死掉算了。”

他们说,吉姆气愤地回敬了他,一英里外都能听到他的声音,他说:“哼,好啊,我才不在乎呢。我宁愿死掉也不想待在这里。”

他们说两人对骂了好几个回合,直到吉姆虚弱得说不出话为止。两天后我去看望他,见他拄着拐杖,于是便问:“吉姆,你的腿怎么样了?还疼得厉害吗?”

他回答:“不太疼了。他们可以把整条腿都锯掉,然后埋在夏洛这里。”他说:“对我而言,只要能让我回家,不再回来,怎么做都行。只要能让我和玛莎生活在一起,我宁愿余生做个瘸子,也不想再返回部队参加这该死的战争了。”

唉,我也明白他说的是真心话。我看着他,明白他的确是认真的,我也清楚自己无能为力。当一个人说出这种话的时候,你是无法用言语来劝服的。唉,果不其然,两个星期后,他们给他放了两个月的假,于是他便拄着双拐,一跛一跛地离开了。他是我见过的最快乐的人。“他们给我放了两个月的假,”他说,“如果他们让我回了家,那么除非老布雷格[9]将他那支该死的队伍全部派出来接我,我才会离开那儿。”

唉,他去了两个月或者更长的时间,我始终不知道这期间发生过什么——不知他伤口痊愈后自己是否感到过羞愧,也不知道玛莎劝过他没有。但到七月底的时候,他又重新回到了我们的队伍中——他成了我见过的最可怕、最阴郁的人。他没有跟我谈什么,也没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但我清楚,自从那次负伤以后,他永远都不会再平静了,除非让他永远离开军队,复员回家。

唉,这就是夏洛之战,那次我们没有错过,战役结束后,我们都失去了欢笑。直到一切结束,我们才明白战争是怎么回事。

我已经给你讲了三次战役,一次很滑稽,一次很奇怪,还有一次——唉,向我们展示了真正的战争与浴血奋战。但现在我要给你讲讲第四个战役。这可是最了不起的一次战役了。

那次战役中,我们经历了几次猛烈的交火,参与了十分惨烈的战斗。但其中最猛烈的一次,当属奇克莫加战役了。我所经历过的最惨烈的战斗就是奇克莫加战役。开战以来大型战斗很多,但奇克莫加战役之前的战斗都不算什么,也从没有哪一仗比得上奇克莫加之役。我这就讲给你听。

那年春夏两季,老罗兹[10]一直跟在我们后面,走遍了田纳西。

前一年,我们拦截过他,而一八六二年底的那一次,我们在斯通河附近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顿,令他元气大伤,只得按兵不动。他在默夫里斯伯勒[11]等了半年。但我们知道他迟早会来的。六月底的时候,他终于动手了,且把我们赶出了谢尔比维尔[12]。我们冒雨撤退至塔拉荷马[13],那场面你从未见过。那年七月最后一个星期的雨下得可真够大的,而老罗兹一直在追我们。

他又把我们赶出了塔拉荷马,我们便撤退至坎伯兰河对岸,来到了山背后,可他还是跟着我们。

我想,在作战过程中,在做决策的过程中,总有些人更加果断。但说到排兵布阵、出谋划策,没人比得上老罗兹。他生性狡猾,是只老狐狸。我简直不知道谁会打得过他。

当布雷格在查塔努加[14]紧紧盯住他,防止他渡过田纳西河时,他却派一队士兵到上游四十英里的地方去了。接着他又命令他们来回移动,绕过小山,从后面跑到我们前面去了,好让我们发现他们。那样我们就会以为所有的北方军都在那里了。但是,主啊!这一切只是诡计而已!他下令让士兵锯木、敲钉子、造船、吹号、击鼓,想尽办法制造出声音——你能听到他们在远处忙着做好准备——可老罗兹却一直待在下游五十多英里的地方,距查塔努加有十英里的距离,正准备从那儿直接冲我军袭来。罗兹就是这样的人。

我们在七月初到达查塔努加,并在那里等待了两个月。老罗兹没赶上我们。他只好渡过坎伯兰河,命令部队和辎重队翻山越岭追赶我们。七月很快就过去了,我们一直没有他的消息。“噢,天哪!”吉姆说,“或许他不会来了!”我知道他会来的,但我允许吉姆保留他的观点。

有些人对此已经适应了。有的人不会让这种想法左右自己。他不在乎明天会怎样。我就是这样一个人。

吉姆却恰好相反。自他认识玛莎以后,就完全变了。我想,他从认识她的那一刻起就开始憎恨战争和军旅生活。从那一刻起,他活着只为一件事——回家娶那姑娘。每逢邮件到来的时候,有些人去取信,他总会排在队伍的最前面。如果有她的来信,他会像梦游一样拿着信走开。要是没有她的来信,他就会来到某处,独自一个人待着。他会陷入深深的痛苦中,却不肯对别人讲起。他在战友中得了个脾气古怪、不合群的名声。他经常会陷入沉思,常常为一些琐事大动肝火,也不愿与别人相处。所以,时间一长,他们也就不搭理他了。大多数战友都不太喜欢他,可是他们根本不知道问题出在哪儿,根本不知道他完全不是他们想象的那种人。他会这样只是因为他感到绝望,爱得太深。但是,天哪!我知道!我从一开始就知道问题出在哪儿。

战争能改变一个人,真有意思。战前,我是个严肃的人,而吉姆却喜欢玩闹。

我想,以前我吃了太多的苦。我们家太穷了。战前,我从不知道还有不需要劳动的时候。战争爆发后,唉,我只想着以后的乐趣和欢乐。最后,我终于明白了怎么回事。唉,我已经习惯了,也不在乎什么了。

我对一切都能适应。我想这就是我在这儿的缘故吧。我不是那种喜欢担心的人,而且不管情况多么艰难,我总会认为,只要别人能挺得住,我就能挺得住。我不在乎明天会怎样,我想你会说我是个乐观主义者。如果事情变得比较糟糕。嗯,我常常觉得它还会更糟糕。如果已经非常糟糕了,那么它就不会更糟糕。唉,我想它不可能一直这样下去,过些日子它总会好起来的。

战争快结束的时候,情况变得很糟,我们都认为不会好起来了,我感到自己对什么都不在乎了。我会静静地躺在那里,安然入睡,从不担心第二天会发生什么,因为我从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因此也就无须担心什么了。我想你一定会说我有彭特兰家族人的特点——我们信仰那些你们称作宿命论的东西。

而吉姆却相反。战前,他像云雀一样快乐,成天只想着玩闹。但战争改变了他,使他变得像另一个人似的。

但是,正如我所说,这种改变并不是一下子发生的。那天早晨,我们从家里出发时,他是我见过的最快乐的人。我想他对战争的看法跟我们其他人一样——盛大且欢快。我们以为半年内战争就会结束。到时候我们就会复员,当然,吉姆也是那么想的。我想我们都是那么想的。战争让我们有机会穿上军装,到外面开开眼界,开枪打死几个北方佬,把他们赶到北方去,然后复员回家,在那些没有上过战场的人面前逞逞威风,然后成了英雄,跟姑娘们谈情说爱。

我们从泽布伦出发的那会儿,情况就是这样。我们根本没有考虑冬天,从未想过泥泞、寒冷和下雨。我们从不了解空着肚子、光着冻僵了的脚行军的滋味,也不了解身上没大衣可穿,不得不躺在光秃秃的泥地上睡觉的滋味。若能找到一块干燥的地方躺下来睡觉就谢天谢地了。由于太累,我们也顾不上别的了。我们不了解,也从未想过这些事情。我们根本不知道在奇克莫加河旁的杉树林里会发生什么。要是我们事先知道,或者有人提前告诉我们的话,唉,我想没有人会害怕的。我们太年轻、太无知,对什么都不在乎。至于明白——天啊!关于明白的唯一麻烦是,在你能明白什么是明白以前,你得先明白明白是怎么回事。没有人会告诉你。你得靠自己去明白。

唉,我说过,我们一直在作战,可是战争却没有结束的迹象。老罗兹一直在捉弄我们——“天哪!”吉姆会说,“难道就没完没了了吗?”

我从不明白我自己。我们已经战斗了两年,而我很早就不再尝试明白这一切了。而吉姆则不同。

他从一开始就在祈祷,希望战争很快结束,这样他就能够回家娶那姑娘了。开始时,也就是一年以前,我曾劝他开心一些。告诉他这一切不会一直持续下去。但后来发现这些都没有用。他不再相信我说的话了。

因为老罗兹一直跟在我们后面。我们打败过他,有一段时期阻挡得他无法前进,但他还是缓过气来,又跟在我们后面,把我们赶了回去。“啊,天啊!”吉姆说,“难道战争就结束不了了吗?”

我说过,那年夏天,老罗兹将我们赶到了田纳西,然后撵出了谢尔比维尔,最后我们退到塔拉荷马山口处,然后撤退并渡过了坎伯兰河。我对吉姆说:“听着,我们要收拾他了,现在他非得翻过那些山才能赶上我们。而我们要在他翻山的时候,好好收拾他。布利格一直在期待这一天。这次我们一定要揍得他晕头转向才行。”我说:“这一仗结束后,他的部队就没有人了。圣诞节一到,我们就能回家了。吉姆,你等着瞧吧。”吉姆只是望着我,摇了摇头说:“主啊,主啊,我不相信这场战争会有结束的一天!”

这倒并不是因为他害怕——要是他真害怕的话,反而会使他在战斗中更加勇猛。我所见过的人中,没有谁打起仗来会比吉姆更狠的。他很能干,善于把握机会,这一点无人能及。我想那是因为他已经完全绝望了。他恨透了战争。他无法像别人那样习惯战争。战争来了,他却无法接受。他倒不至于怕死。我想他心里仍然充满了生活的希望。他之所以不想死,是因为他想好好地活着。他想好好地活着,是因为他正深陷爱河之中。

所以,正如我所言,老罗兹最终逼得我们后撤,渡过了坎伯兰河。七月,我们来到查塔努加,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都风平浪静。但我时刻都清楚罗兹肯定会继续追来的。八月,我们又听到了他的风声。他下令让辎重队渡过坎伯兰河。由于正值雨季,道路泥泞,大车的轮毂都深陷在泥中,但他还是克服了重重困难,来到峡谷,然后翻过了山岭。九月初,他又跟在我们身后了。

九月八日,我们从查塔努加撤离。我们队伍的尾巴刚从镇子一头撤出来,罗兹的部队就从另一头进来了。我们在镇南的山区潜伏下来,罗兹却以为我们又开始赶路了。

可是这一回,他上当了。此刻,我们已经做好了战斗的准备,选好了作战地点,悄悄埋伏好了。老罗兹尾随我们而来。他派麦库克绕到南面去堵截我们。他以为我们在撤退,但是麦库克到了那儿,却压根找不到我们的影子:我们来到镇子的南面,沿奇克莫加河边布下阵地。麦库克走得太远了。托马斯[15]想在北面引诱我们。当麦库克想把部队带回去跟托马斯会合的时候,却无法越过我们,因为我们堵住了他们。他们不得不跟我们作战,否则,他们的队伍就会一分为二。

十七日,我们在奇克莫加河边布下阵地。十八日,北方军横着排成一溜,并在我们对面树林里选择了有利的位置。我们背后有重山与奇克莫加河,而北方军则背倚米欣纳雷岭[16]。

奇克莫加河之战是在一片杉树林里进行的。据我所知,那片杉树林大约三英里长,一英里宽。我们整整打了两天,在树林里来来回回,反复拼杀。战争开始前,杉树林是那么稠密,拿屠刀伸进任何地方,刀刃都会被挡住。战斗结束后,那个杉树林已经被枪弹打得支离破碎,放眼望去,可以看到一条蜿蜒一百码长的黑蛇。战斗结束后,望一眼杉树林,你会感到奇怪,竟然有只跟你拇指那么大的蜂鸟能侥幸从那里飞过,没被炮火炸得粉身碎骨。然而我们进入林子的人,却有一半多还能活着走出来,讲述战争的经过。你可能会觉得这不太可能。但我身临其境,目睹了一切……

午夜刚过——大约是在凌晨两点——我们躺在那儿,等待着那场无法避免的战斗。吉姆把我唤醒。我一下子清醒过来——在那些日子里,你得习惯这种情况——尽管天色依旧昏暗,一英尺外,伸手不见五指,但我立刻就认出了他的脸。他的脸白得像幽灵,瘦得跟木柴似的,去年作战时他就是这副模样。他的脸在黑暗中像一张白纸。他紧抓着我的胳膊,抓得那么紧,紧得都有些疼了。我一下子惊醒过来,看了一眼,便认出了他。

“约翰!”他说,“约翰!”——他的手紧抓着我的胳膊,抓得那么紧,紧得都有些了——“约翰!我看到他啦!他又来了!”

我来告诉你当时的情景吧,他说话的模样令我毛骨悚然。人们说我们彭特兰家族的人都迷信,也许真是这样。他们说曾看见我哥哥乔治在某天黄昏时分出现在山岗上,他们全都走出房门,来到走廊等待他,所有的孩子和成年人都在。他们看见他爬上山岗,绕过一棵树,然后就像被大地吞没了一般,消失不见了。十天后,他们得知他就在那天那一刻在钱瑟勒斯维尔阵亡了。

我听说过这一类事情,也知道其他人都深信不疑,我本人却不以为然。尽管如此,我还是要讲一讲那晚那张苍白的脸和黑暗中闪烁的黑眼睛——他讲述时的模样以及所讲的内容,因为我能感到那个人就在我的周围,能听到他就在树林里走动。我听见一阵链子咯嗒作响的声音,这足以令人毛骨悚然。我狠狠地抓着他,捏着他的胳膊。我不想让别人听见,我让他别出声。

“约翰,他在这儿!”他说。

我始终没问他这话是什么意思。我非常清楚,所以没有问。那是他在一个月里第三次看到了——一个人骑在马上。我不想再听下去了。我对他说,那是他做的梦,并让他回去睡觉。

“你听我说,约翰,这不是做梦,”他说,“啊,约翰,我听到声音了,我听到了马的声音。我看到他骑在马上,清楚得跟白天一样——他一言不发——只是从那里朝下看着,然后他转过身,骑着马跑进了树林。约翰,约翰,我听到他的声音了,可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唉,我不知道这一切到底是他亲眼所见还是想象出来的。但是他那双黑色的眼睛在黑暗里闪闪发亮,盯着我看,好像要在我身上烧出两个窟窿似的,我似乎觉得我也看见了那个人。我让他躺在我身旁,但是他那双眼睛仍然在闪闪发亮。我知道那一夜余下的时间里,他一直没有合过眼。我闭上眼睛,想让他知道我已经熟睡,却无济于事,我们躺在那儿,睡意全无。直到天色渐明,我们的心情才逐渐好了起来。

十点钟,战斗在我们右侧开始打响。我们根本搞不清战斗的情况,树林是那么稠密,我们连续两天对战斗的情况一无所知。当时我们确实不知道。我们不知道有多少人在作战,也不知道我们牺牲了多少人。有人说,甚至连老罗兹在次日骑马回城时,都搞不清战斗的情况,也不知道托马斯依然如磐石般坚守着阵地。要是老罗兹都对战斗的进展一无所知,那么一个普通士兵又能知道些什么呢?我们接连两天在这片杉树林里打来打去;有好几回,当我们打到山顶的时候,甚至发现敌人早就在那儿了。这就是当时战斗的场面——是我经历过的最惨烈的战斗,一直打到那片杉树林被鲜血浸成了红色,几乎连只麻雀容身的地方都没有了。

正像我说过的,十点钟的时候,我们听到他们在我们右侧开火了,接着我们也开始还击。后来,我听说战斗是这样开始的:北方军来到河边,正好碰上了福里斯特[17]率领的部队,打退了那支队伍。接下来,双方打过来,打过去,反复拼杀,直到他们被打退。我们就这样打了整整一天。我们进攻,他们把我们打退;然后他们进攻,我们再把他们赶回去。从早晨到天黑,我们就一直这样打来打去。我们在他们左侧集结,他们用榴霰弹和葡萄弹扫杀我们,直到我们的鲜血浸透了野草,但我们一直在朝前挺进。那一天,我们肯定冲锋了十多次——我参加了其中四次。我们在树林里来回冲杀,就连手掌那么大一块土地也不放过。下午两点半,我们突破了对方的右翼,逼近威德·格伦的营地——罗兹的大本营就驻扎在此。然后将他们打退,最后抢占了拉斐特公路对面的所有阵地,并且控制了公路。后来,他们又把我们赶了回来。我们一直在奋力抵抗。天快黑时,双方仍在激烈交火。

我们一整天都在那条公路上反复作战,先是我方占领公路,接着又被夺了过去,直到整条公路被鲜血浸透。他们称那条公路为血路,这个名字可真是名副其实。

天黑以后,我们又继续战斗了一个多钟头,你可以看到步枪在树林里射出一道道火光,接着,枪炮声逐渐平息下来。听着,你应该记住那一夜,那是一个使你终生都感到惊奇的时刻。战火使树林多个地方着了火。你可以看到浓烟与火焰,听到伤员们的尖声号叫,听得你毛骨悚然。我们尽可能地抢救他们,可是有几个,我们甚至没有办法抢救——我们只能让他们躺在那儿。这听起来很残酷。我想许多伤员只得撂在那儿,活活等死或被烧死,因为我们没法救他们出来。

你可以看到护士和担架手在树林里走来走去;双方都在寻找死人。你可以看到他们在浓烟和烈火中走动,可以看到死人像麦子一样密密麻麻地躺在那里,面如僵尸,嘴唇上沾着黑色的火药。一缕月光微微地照进树林,这一景象比我经历过的任何场面更像梦魇中的地狱。

可是我们还有其他活要干。整整一夜,我们都能听到北方军到处砍伐、滚动木料的声音。我们知道他们想砍倒树木,以便阻止我们次日早晨发起的进攻。因为我们知道战斗刚刚开始。我们觉得自己占了上风,但我们知道,哪一方都没有打赢这一仗。我们知道,次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战斗。

吉姆也清楚这一点。可怜的吉姆一夜没睡——那一夜,他始终没看见那个骑马的人——他只是坐在那儿,紧抱双膝,眼睛盯着远处,口里说着:“老天爷啊,老天爷啊,这一切啥时才有个完呢?”

早晨终于来了。这时候,我们才知道我们的位置以及必须要做什么了。当时我们的战线已经固定下来。布利格终于知道了罗兹的具体位置,罗兹也知道了我们的位置。就这样,我们双方都在等待着早晨的到来。那是一个迷雾蒙蒙的早晨。十点左右,雾开始消散,我们接到命令,又要向树林发起进攻了。

我们知道战斗将在右侧爆发——就在我们右侧,也就是说,在罗兹的左侧。我们知道托马斯负责罗兹的左翼。我们都知道用牙齿咬碎一块打火石都要比逼老托马斯后退容易。可我们还是冲了上去。听着,那才叫打仗呢!跟这次相比,第一天的战斗简直就像在玩弹子游戏。

十点半,我们开始攻击老托马斯的左翼;布雷肯里奇的部队迅速包抄过去,在他的背后攻了上来;于是我们开始激烈地交火。老托马斯拼命鞭打他手下的人,好像要把牛皮鞭打断、把布雷肯里奇重新打退似的,但是首次进攻一结束,我们就攻占了阵地。

战斗在侧翼打得天昏地暗,直打到老罗兹部队的中心;在左侧也进行着拉锯战,一直围绕着老托马斯的阵地打来打去。我们在右路、左路和中路给予痛击,他们则向我们反扑而来,再次将我们打退。我们在阵地上来来回回,就像两头血淋淋的狮子进行着殊死博斗,将那片杉树林打得支离破碎,血肉模糊,尸横遍野,看起来就像整座地狱里的死人都逃到了那里。

罗兹不断地派遣他右翼的部队去帮助左翼的老托马斯,想阻挡我们。后来,我们进攻老托马斯部队中心偏左的位置,然后在中路猛攻,接着又攻击了他的左路。我们强攻的时候,他不停地将那些右翼的北方佬一会儿调到侧翼,一会儿调到中部,来回增援,直至将那些北方兵折磨得精疲力竭。我们打得他们像袋鼠那样来回蹦跳,最后统统收拾干净。

最激烈的战斗发生在托马斯阵地的左面,但是他们为了挡住我们,抽调了右翼的兵力,使那里显得兵力单薄,中心阵地的兵力也不足。朗斯特里特[18]发现右侧伍德负责的阵地上有个缺口,于是便抽调了我们五个旅的兵力去突破那个缺口,直打得他们落花流水。这下打破了他们的防线,将其整个右翼打得支离破碎。我们就像一群发狂的恶魔拼命地追赶他们。我们消灭了他们,俘获了数千人。那些没被消灭和俘获的人像潮水一样翻过山岭,夺路逃去,好像地狱里的所有鬼魂都在追赶他们似的。

要是我听过什么叫溃败的话,那准是这一回!他们像潮水一样退到山背后去了——一个个争先恐后,生怕落在后面。他们发现罗兹赶上来了——他骑着马来冲进人群中——他想让他们掉转方向,再次攻过来。这就像骑着一头瘦骨嶙峋的驴子在密西西比河里逆流游泳一样,绝不可能!队伍夹着他迅速后退,他就像一块木料似的。潮水一般的人群涌进了罗斯维尔,成了一群衣冠不整的乌合之众——这算得上是败得最惨的队伍了,而老罗兹也夹在人群中!

他知道这一下他彻底完蛋了,或者预感到如此,因为人人都在说坎伯兰方面军已经被打得支离破碎,全面溃败了。于是,老罗兹掉过马头,策马直奔查塔努加,他成了战败者。我听说当他赶到查塔努加指挥部的时候,是由别人扶他下马的。他神志恍惚、摇摇晃晃地走进房子,好像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一言不发。

这是那天下午四点钟发生的事。后来,有消息说托马斯仍然坚守阵地,不愿退却。老托马斯如岩石般驻守在那儿。我们已经粉碎了右翼;我们已经打得他们退到米欣纳雷岭背后去了;北方军的整个右翼已经支离破碎,他们为了保全性命,已经潮水般地涌进罗斯维尔了。后来,我们开始在左侧逼他后退,我们以为他战败后,不得不撤离战场,要么就会投降。可是老托马斯转身沿着米欣纳雷岭后撤,然后以那里的石壁作为屏障,丝毫不愿挪动了。

我们击溃了对方的右翼,他们如潮水般翻山而逃,三点钟,朗斯特里特撤回了部队。我们当时以为战斗已经结束了,我们一路跌跌撞撞,像做梦似的往回走。我看了看吉姆,用一条胳膊搂着他说:“吉姆,还记得我说过的话吗?我早就知道,我们已经把他们打败了,战斗结束了!”我始终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见我说的话,他磕磕绊绊地走在我身边,脸色跟白纸一样,嘴唇被弹药染得乌黑,不断自言自语地咕哝着,好像在说梦话。我们返回最初的阵地,上面传来命令要求我们休息。我们靠在自己的步枪上,好像一群来自地狱的人,不知自己是生是死。

“噢,吉姆,我们已经将他们打败,战斗结束了!”我说。他靠在步枪上,身子摇摆晃晃,眼睛盯着树林。他只是靠在步枪上,身子摇晃着,始终没说一句话,他那双闪闪发亮的眼睛似乎要将眼前的树林点燃。

“吉姆,你没听见我说的话吗?”我摇了摇他的胳膊,“战斗结束了,兄弟!我们已经打败他们了!战斗结束了,难道你听不懂吗?”

这时,我听到右侧有人在喊叫,声音来自我们的队伍,吉姆——可怜的吉姆——他抬起头,倾听着,然后说:“噢,天哪!”他说,“我们又得出发啦!”

嗨,他说得没错。传来的命令说,托马斯在山岭上重整了队伍,我们不得不再去跟他交战。之后,我始终不清楚发生的一切。那就像一场梦中的殊死博斗——如在梦魇中一样——在梦魇中,都是有关死亡和地狱的场面。天黑之前,我想,朗斯特里特已经五次命令我们冲上山去。我们一直冲到他们的枪口下,他们却像割草一样将我们放倒。幸存下来的人都跌跌撞撞地退下山去——然后在山脚重整队形,再一次冲上去。我们拼命发起冲锋,打开一道缺口,跟他们展开了白刃战,他们又一次反扑过来,于是,双方都用枪托砸对方的脑袋。然后,他们又把我们赶了下来,我们又重整队形,再次发起冲锋。

最后一次冲锋发生在黄昏时分。我们跑过去把死人身上的弹药取了下来——伤员身上的弹药也取了下来——我们自己的已经打光了。然后,我们开始攻打第一道防线,我们击溃了他们。接下来,我们又顺利地越过了第二道防线。我们正要向第三道,也是最后一道防线发动攻击——他们静静地等待着,直到能看清我们的眼珠的颜色,还没等我们开火,对方火红、灼热的铅弹就像潮水般朝我们倾泻下来;我们的队伍如白雪一样开始融化。吉姆打了个趔趄,像被抽打的陀螺那样旋转着身子。他一下子朝我倒过来,双目圆睁,口中流血;我瞧了他一眼,然后从他身上跨了过去,好像他是一截木头似的。那一刻是没有时间去看,也没有时间思考别的事情的——除了接近防线外——什么都不能想。我们靠近了防线,他们开始猛烈地朝我们开火,于是,我们又磕磕绊绊地退了下来。

然而我们知道,我们取得了战斗的胜利。后来,人人都在这么说,所以我们知道情况肯定属实,因为第二天黎明到来的时候,北方军都逃走了。他们全都撤进了市镇,只把我们留在了奇克莫加河边,占领着那块阵地。

我不知道那场战役死了多少人,我不知道哪一方的损失更大。我只知道,人若行走在那块地上,脚不可能踩在地面上,只能踩着死人走过。我只知道,那片两天前稠密得刀子也难塞进去的杉树林,已经被打得支离破碎,星期一早晨你若放眼望去,就可以看到有一条黑蛇蜿蜒百码。

我不知道我们损失了多少士兵,也不知道我们杀死了多少北方兵。双方的将军们可以估算出一个令自己满意的数字,但是我知道那一仗打完后,你只要朝树林望去,就会感到奇怪,一只小小的蜂鸟飞进那片杉树林后,怎么还能活着飞出来。然而,这样的事情的确发生了,这是真的,而且不只是蜂鸟如此——因为有人也活着出来了。

在那个星期一的早晨,当我回到米欣纳雷岭上吉姆躺着的地方,就在他身旁,在一根折断的小树枝上,我听见一只红雀在鸣叫。我把他翻过身来,取出他的怀表、小刀、一点零钞,还有他自己的零碎物品,以及几封玛莎·巴顿写给他的信。然后将这些东西放进了我的衣服口袋。

然后,我站起身,朝四周望了望。战斗结束后,一切似乎都很滑稽,就像在梦里一样。吉姆曾经强烈地渴望活下去,而我对生的渴望不及他一半强烈,现在我却站在这里,衣袋里揣着吉姆的怀表和玛莎·巴顿写的信,听着红雀的鸣叫。

我会熬过这场战争,然后回家跟玛莎结婚,而可怜的吉姆却躺在奇克莫加河边……

现在当我回想起这件事来,感觉一切都很奇怪。一切都跟我们原来想象的不同。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如果我能活到今年八月七日的话,我就九十五岁了。现在回顾过去,那可是好久的一段岁月了,对不对?不过,这一切再次浮现在我眼前,清晰得如同发生在昨天一样。接下来,一切都会消失,就跟做梦一样。

但是我打过几次大仗,我可以肯定地说。我见过稀奇古怪的事情,参加过血淋淋的战斗。可是,我经历过的最为惨烈的战斗——任何人参加过的最为血腥的战斗——就发生在奇克莫加河边那片杉树林里——是那次伟大战争中的奇克莫加之战。

[1]马纳萨斯(Manassas):美国弗吉尼亚州东北部一座独立城市,位于亚历山德里拉的西面。1861年7月和1862年8月,此城附近发生了美国内战中的布尔朗战役(南方诸邦称为马纳萨斯战役)。

[2]1862年9月17日,美国南北双方在马里兰州中北部一条名为安提塔姆的小河沿岸进了残酷而未分胜败的战斗,史称安提塔姆战役。

[3]即巴克斯的口头昵称。

[4]葛底斯堡(Gettsburg):宾夕法尼亚南部钱伯斯堡东南偏东的一个城镇。是美国内战(1863年7月1日-3日)中一次较重要的联邦军胜利遗址,这次胜利抑制了罗伯特·E.李对北方的入侵。

[5]圣经中世界末日善恶决战的战场。

[6]即19世纪80年代,下同。

[7]钱瑟勒斯维尔(Chancellorsville)是弗吉尼亚州东北部的一个旧城镇,位于弗雷德里克斯堡以西。钱瑟勒斯维尔战役是美国内战中的一次重大战役,发生在1863年5月2日至4日。当时,罗伯特·李率领的南方联盟军击败了约瑟夫·胡克指挥的联邦军队。

[8]发生在1862年4月6日至7日的一场大战,地点位于田纳西州西南部,孟菲斯以东的夏洛。作战双方伤亡惨重,均超过一万。该役以南方联盟部队的撤退而告终。

[9]即布拉克斯顿·布雷格(Braxton Bragg, 1817—1876):美国内战时期南方联盟将军,在查塔努加战役时被击败(1863年)。

[10]即威廉·斯塔克·罗兹克兰斯(William Stark Rosecrans, 1819—1898),美国内战时期联邦军将军。曾在美国西弗吉尼亚州和密西西比州多次取得胜利,后因在佐治亚州的奇克莫加战役中失利(1863年)而被解职。

[11]默夫里斯伯勒(Murfreesboro):美国田纳西州中部城市,位于纳什维尔东南部,从1819年到1825年为田纳西州首府。美国内战期间,联盟军曾在默夫里斯伯勒战役中经过艰苦作战,最后取得了胜利(1862年12月31日—1863年1月2日)。

[12]谢尔比维尔(Shelbyville):美国田纳西州中南部城市,在斯通河西岸附近。

[13]塔拉荷马(Tullahome):美国田纳西州中南部城市,位于查塔努加西北,是旅游胜地和加工业中心。

[14]查塔努加(Chattanooga):美国田纳西州东南部城市,位于佐治亚州边界及纳什维尔东南部。田纳西河入口港口,在南北战争中具有战略地位,最终于1863年被联邦军队攻占。

[15]托马斯(George Henry Thomas, 1816—1870):北方军将领,在联邦军大败的奇克莫加战役中以其顽强的防守而著称。

[16]米欣纳雷岭(Missionary Ridge):由东北向西南延伸在田纳西和佐治亚州的长山脉。

[17]内森·贝德福德·福里斯特(Nathan Bedford Forrest,1821—1877): 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联盟将领,在夏洛战役(1862年)和奇克莫加河战役(1863年)中表现出色。

[18]詹姆斯·朗斯特里特(James Longstreet, 1821—1904):美国南方联盟军将领。他因延误执行罗伯特·E.李将军的命令而导致南方联盟军队在葛底斯堡的失败(186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