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没有开端,也没有结尾:作者从自己经历中选择那个可以让其回顾以往或者放眼未来的时刻时,完全是任意的。有些职业作家,在被人们认真注意到的时候,会因他们的写作技巧而受到赞美。我用“作者选择”这样的说法时,口气里所带的,便是这类作家会有的那种并非很确切的自豪感。但是,事实上是我自己选择了一九四六年一月那个漆黑的雨夜里,在公共草坪上看到亨利·迈尔斯顶着一片滂沱大雨斜穿而过呢,还是这些景象选择了我?依照我这一行当的惯常做法,我从这里开始写会很方便,也很正确。可如果当时我信某位天主的话,我也会相信有那么一只手在拽着我的胳膊肘,示意我说:“去同他打招呼吧,他没看见你。”

不然的话,我怎么竟会去同他打招呼呢。如果用“恨”这个字眼来说人不算太过分的话,我是恨亨利的——我也恨他的太太萨拉。我想那天晚上的事情过后不久,亨利也开始恨我了,就像他一定曾时时恨过自己的太太以及另外那个人一样(所幸的是,那时候我们都不相信另外那个人的存在)。所以说,这本书所记述的与其说是爱,倒远不如说是恨。不过,如果我碰巧说了亨利和萨拉什么好话的话,读者也大可以相信我:我这样做是在抵制偏见,因为我喜欢写出接近于真实的东西,甚于发泄自己接近于仇恨的情感,这是我的职业自尊心之所在。

看到亨利在这样一个夜晚跑到外面来可真是奇怪:他喜欢自己拥有的那份安逸,而且——或者说是我这么想——他毕竟有萨拉。对于我来说,安逸就像是在错误的地点或者错误的时间里勾起的错误的回忆:人在孤独的时候宁愿不要安逸。甚至在我那间起居两用的公寓,我也嫌安逸太多了。公寓位于公共草坪的南边——错误的那一边——里面还有别人丢下的旧家具。我想到雨里去散散步,在邻近的小酒馆里喝上一杯。狭窄拥挤的门厅里挂满了陌生人的衣帽——住在三楼的那个人正在招待客人,结果我错拿了别人的雨伞。我带上身后那扇镶着彩色玻璃的门,小心翼翼地走下台阶,台阶在一九四四年时被炸坏了,以后就从来没修过。我有理由记住那个场面,记住那扇结实、难看、维多利亚时代风格的彩色玻璃门,是如何经受住炸弹爆炸的震荡的,就像我们的祖父们当时如果健在的话也会的那样。

我刚准备穿过公共草坪,就发觉自己拿错了雨伞,因为伞上裂着一条缝,雨水流进了我的防雨布衣领。就在这时候,我看到了亨利。本来要躲开他很容易,他没带伞,借着路灯,我能看到他的眼睛被雨水糊住了。黑魆魆的、没有叶子的树像破水管似的耸立在那里,挡不了雨。雨水从亨利头上戴的那顶硬邦邦的浅黑色帽子上滚落下来,汇成一股股细流,顺着他的黑色公务员大衣往下淌。我就是同他擦身而过,他也不会看见我,何况我还可以往路边走两步,保证让他看不到我。但是我却开口说:“亨利,简直认不出你来了。”我看到他听到我的声音后眼睛一亮,就像碰到了老朋友似的。

“本德里克斯。”他亲热地招呼道。天下的人都会说他才有恨人的理由,而不是我。

“亨利,下这么大的雨,你在这干吗?”有些人身上有着你自己不具备的美德,这样的人总让你忍不住要去戏弄戏弄。他含糊其词地回答道:“哦,我想透透气。”一阵突如其来的风雨差点把他的帽子卷到北边去,幸好他及时把它抓住了。

“萨拉好吗?”我之所以这么问,只是因为如果不问的话就会显得有点不对劲,其实我巴不得听到她病了、怏怏不乐、奄奄一息的消息才开心呢。我想象过,在那些日子里,她所经受的任何痛苦都可以减轻我的一份痛苦;她要是死了,我就解脱了,我就不会再去想象那些处在我这样不光彩境地里的人一定会去想象的事情了。要是萨拉死了,我想自己甚至会喜欢亨利这个可怜的傻瓜蛋的。

他说:“噢,她晚上出去了。”他的话又惹动了我心里的鬼胎,让我想起往日里别人问到萨拉时,亨利一定也是这样回答的,而那时只有我一个人知道萨拉身在何方。“去喝一杯?”我问他。出乎意料的是,他竟然真的同我走到了一块儿。在此之前,我们还从没在他家以外的地方喝过酒。

“我们好久没见到你了,本德里克斯。”由于某种原因,别人一般只知道我的姓氏——尽管朋友们也会用我那喜爱文学的父母亲给我起的那个文绉绉的名字“莫里斯”来称呼我,我或许还是压根儿就没在受洗仪式上被命过名【2】。

“是有好久了。”

“呃,准有——一年多了吧。”

“自从一九四四年六月起。”我说。

“有那么久了——啧。啧。”真是个傻瓜,我心里想,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年半,他竟然连一点蹊跷都没看出来。我们双“方”之间只隔着一片不到五百码【3】宽的平坦草坪。难道他就从来没想到过问萨拉一句:“本德里克斯近来情况怎么样?要不要请他过来坐坐?”而萨拉的回答也从来没让他觉得……古怪、闪烁其词、值得怀疑吗?我像一块滚进池塘里的石头一样从他们的视野里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想石头落水后水面泛起的涟漪也许让萨拉心烦意乱了一星期,或者一个月,可是亨利的两眼就像紧紧蒙着马眼罩似的,什么也看不见。我曾经特别恨他那双眼睛,甚至在我因为它们而获得好处的时候也恨,因为我知道别人也同样可以因为它们而获得好处。

“她在看电影吗?”我问。

“呃,不,她现在几乎不去看电影了。”

“过去她可是去的。”

庞蒂弗拉克特徽章酒馆仍旧装点着圣诞节气氛的纸彩带和纸铃铛,这是商业化的庆祝活动后留下的淡紫色和橙黄色的残骸。年轻的老板娘胸脯抵着吧台,脸上一副对顾客不屑的神情。

“挺漂亮。”亨利有口无心地说了一句。他手足无措、怯生生地四处张望,想找个挂帽子的地方。在我印象中,他曾去过的最接近于酒馆的场所,就是离诺森伯兰林荫大道不远的那家牛排馆,他与部里的同事们一起在那里吃过午饭。

“你来点什么?”

“我不介意来杯威士忌。”

“我也不介意,不过在这儿你只能将就着喝点朗姆酒了。”

我俩坐在桌边,手指盘弄着酒杯:我跟亨利向来没什么话好说。我无法确定,如果不是因为一九三九年要动手写一部以一位高级公务员为主角的故事,自己是否还会费心劳神地去同亨利或者萨拉混熟。亨利·詹姆斯【4】曾在与沃尔特·贝赞特【5】的一次讨论中说过:一位有足够才智的年轻女人要写一部有关王室卫队的小说的话,只须从卫队某个军营的食堂窗前走过,向里面张望一下就行了。不过我觉得,在该书写作过程中的某个阶段,这个女人会发现有必要同卫队的一位士兵上床,哪怕这么做仅仅是为了核实一下细节。我倒没真的同亨利上床,不过我做了仅次于此的好事情。第一次带萨拉出去吃饭的晚上,我就产生了一个无情的念头:我要把一位公务员太太脑子里的东西掏出来。她不知道我的用意。我确信:她以为我真的是对她的家庭生活感兴趣。或许,正是这一点使她对我产生了最初的好感。亨利什么时候吃早饭?我问她。他是乘地铁、公共汽车还是坐出租车去上班?他晚上把工作带回家来做吗?他有带王室徽章的公文包吗?在我的意兴推动之下,我同萨拉之间的友谊开出了花朵;看到竟然有人会把亨利当回事儿,她高兴极了。亨利很重要,不过他的重要程度实在同大象相差不了多少,这种重要性来自于他所在部门的规模。有些类型的重要性天生倒霉,注定了要在不重要的冷宫里待着。亨利是养老金部门一名重要的助理大臣——该部门后来成了家庭安全保障部。家庭安全保障——在那之后的岁月里,在那些痛恨同伴、想找把家伙的时候……我曾对这个名称嘲笑不已。终于有那么一次,我故意告诉萨拉说,我之所以对亨利感兴趣,只是为了给自己书中的人物找原型,而且这个人物还是一个滑稽可笑的角色。从那以后,萨拉就开始不喜欢我的小说了。她对亨利忠心耿耿(这一点我从来也无法否认)。在我被魔鬼夺去理智、连对与世无争的亨利都心怀怨恨的那些时刻里,我曾经借着写这部小说来发泄自己的愤怒,杜撰出了一些粗陋不堪的情节……有一次,萨拉同我度过了整整一个夜晚(我一直盼望着这样的时刻,就像作家盼望着自己的书写到最后一个字一样),我不经意间说错的话毁了整个晚上,破坏了接连几个钟头里有时如同一段完整爱情的气氛。大约两点钟时,我气呼呼地睡着了。三点时分,我醒过来,将手搭在萨拉的手臂上,把她给弄醒了。我想自己原来是想让一切都恢复正常,但是当我的受害者把她睡眼惺忪、美丽又充满信任的脸转向我时,我又不那么想了。她已经忘记了争吵,可是我将她的健忘都视为自己重拾旧怨的新理由。人类真是别扭啊,然而他们却说我们是天主创造的。在我看来,一位不像全等式那样简单朴素、不像空气那样澄澈透明的天主是难以想象的。我对萨拉说:“我一直躺在这里想第五章的内容。亨利在出席重要会议以前,是不是要嚼嚼咖啡豆来去掉嘴里的味道呢?”萨拉摇摇头,开始无声地哭泣起来,我当然佯装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哭;问这个问题并没什么别的意思,我一直在为自己的人物苦恼,这不是对亨利的攻击,就连最体面的人物有时候也会嚼嚼咖啡豆……我如此这般地说了一番。她哭了一会儿便又睡着了。她睡得很踏实,而我把她能够入睡都看成是对自己的额外冒犯。

亨利不停地喝着朗姆酒,目光在淡紫色与橙黄色的彩带之间痛苦地游移着。我问他:“圣诞节过得好吗?”

“很好,很好。”他答道。

“在家里过的?”亨利抬起头来看看我,就好像我说“家里”这两个字时的声调听上去很奇怪似的。

“家里?是啊,当然是在家里。”

“萨拉好吗?”

“好。”

“再来杯朗姆酒?”

“这次该我来买了。”

亨利去买酒时,我上了趟洗手间。洗手间的墙壁上乱画着一些字句:“操你妈的店老板,还有你那大奶子的婆娘。”“祝所有的婊子和拉皮条的主们梅毒愉快,淋病快乐。”我赶紧走出洗手间,回到令人愉快的纸飘带和叮当作响的碰杯声中间。有时,我在那些追求安逸的人们身上太清楚地看到自己的影子,这时候,我就会有一种去相信那些圣徒和英雄美德的强烈愿望。

我把刚才看到的那两句话复述给亨利听,想让他震惊一下,但出乎我意料的是,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句:“嫉妒是件糟糕的事情。”

“你是说大奶子婆娘这句?”

“两句都是。人自己日子过得不好,就会嫉妒别人的幸福。”他在家庭安全保障部里竟然学会了这番道理,这让我实在没想到。此时,在我的遣词用字当中,我那愤愤不平的情绪又从笔端流露出来。这种情绪是多么枯燥和没劲啊。如果有能耐的话,我会用爱来写作。可是如果能用爱来写作的话,我就会是另外一个人:我也就根本不会失去爱了。然而此刻,隔着眼前这张上面铺着瓷砖、闪闪发亮的酒桌,我心里蓦地感觉到了点什么,它并非是像爱那样极端的东西,或许只不过是一种同病相怜、惺惺相惜的感情。我问亨利道:“你过得不好吗?”

“本德里克斯,我很担心。”

“跟我说说。”

我猜想是朗姆酒让他开了口,要不就是他对我知晓他许多事情这点略有所闻的缘故?萨拉对他忠心耿耿,但我们两人的关系发展到了那份上,我难免会从她那里听到一些有关亨利的事情……我知道他肚脐左边有颗痣,因为有一回,我身上的一个胎记让萨拉想起了它。我知道他近视,却不愿意在生人面前戴眼镜(我也仍然算得上是个生人,所以从来没见过他戴眼镜)。我知道他喜欢在十点钟时喝茶。我甚至知道他的睡眠习惯。他是否意识到:我已知道他这么多事情,再多知道一件并不会改变我俩之间的关系?总之他说:“我担心萨拉,本德里克斯。”

酒吧间的门开了,迎着灯光,我看见外面大雨倾盆。一个咋咋呼呼的矮个儿男人冲进门来,嘴里嚷嚷道:“各位好啊?”可是没人搭理他。

“她是不是病了?我想你说过……”

“不,不是病了。我不这么想。”他神色凄然地环顾了一下四周——这里不是他习惯的“环境”。我注意到他两眼充血,也许他不能好好戴眼镜——周围老有那么多的生人,也有可能是他淌过眼泪的缘故。他说:“本德里克斯,我不能在这儿谈。”听他的口气,就好像他曾经有过在什么地方谈话的习惯似的。“跟我到家里去吧。”

“萨拉会回来吗?”

“我想不会。”

我付了酒钱,这是亨利心神不宁的又一个表现,因为他对别人的好客之举从来就不太容易消受;大家一起打车时,他总是那个别人还在东摸西找时就已把车钱攥在手心里的人。公共草坪的林荫道上雨水仍在遍地流淌,不过亨利的家离得并不远。他从安妮女王朝代风格的气窗下摸出碰簧锁的钥匙,打开房门,走进去喊道:“萨拉,萨拉。”我盼望着有人答应,但又害怕听到应声,不过最终并没有人答应。亨利说:“她还没回来,到书房里来吧。”

以前我从没去过他的书房:我一直是萨拉的朋友,碰到亨利时也是在萨拉的地方,在她那间杂乱的起居室里。那里面没有什么东西是彼此相配的,也没有什么东西属于某个特定的时代,或者经过专门的布置;那里的一切似乎都属于我见到萨拉的那一周,因为主人没让任何一件标志着旧时喜好或情感的东西留存下来。那里的一切都是被人用过的,就像此刻在亨利的书房里,我感到很少有什么东西被人用过一样。我怀疑那套吉本【6】的集子到底有没有被打开过,而司各特【7】的那套文集之所以放在那儿,可能也只是因为那是他父亲的东西,就像那座《掷铁饼者》【8】雕像的青铜复制品一样。然而,在这间没怎么用过的房间里,亨利的心情却变得好了一点,这只是因为这里是他的房间——是归他所有的东西。我满怀嫉恨地想:一个人要是稳稳当当地拥有一件东西,那就从来不需要去用它。

“来杯威士忌?”亨利问。我想起了他的眼睛,心下寻思:他是不是喝得比过去多了。从他手下慷慨倒出来的确确实实是两份双倍量的威士忌。

“什么事让你烦心,亨利?”那本关于高级公务员的小说我早已丢开不写了,我也没再继续去寻找什么原型。

“是萨拉。”他说。

如果两年前亨利就像现在这样说出这几个字来的话,我会感到惊恐吗?不,我想我会喜出望外的。人对于东瞒西骗的生活总是没法不感到厌倦。我会欣然接受公开的决斗,哪怕只为了这样一个原因,即:在决斗中,由于亨利那方战术上的某种失误,我有那么一丁点儿机会胜出——无论多么渺茫。在此前和此后的生活里,我都从未有过那么强烈的想成为赢家的愿望,就连想写出一本好书的愿望也从未那样强烈过。

他抬起头来,眼眶红红地看着我说:“本德里克斯,我很害怕。”我不能再以那种居高临下、神气活现的态度对待他了。他也成了倒霉鬼学校毕业生当中的一员:他在我上过的同一所学校里通过了考试。我平生头一回把他看成了自己的同类。我记得他的写字台上有几张镶在牛津式相框里的发黄的旧照片,其中有一张照片上是他父亲。我曾经边端详那张照片边想:那上面的人看上去是多么既像亨利(照片是在与亨利差不多大的年龄,即四十五六岁的光景时照的),又不像亨利啊。不像的地方并不是人中上留的一撇小胡子——而是他脸上那种维多利亚时代的人所特有的世事驾轻就熟、方向路线清楚的自信神情。突然间,我又感觉到了刚才有过的那种惺惺相惜、同类相伴的友情。我喜欢亨利甚于喜欢他那曾在财政部供职的父亲。我俩同样都是局外人。

“你害怕什么,亨利?”

他像被人推了一把似的一屁股坐进安乐椅里,语气愤然地说:“本德里克斯,我一直在想:一个男人所能做的最坏的、最最糟糕的事情……”那些日子里,我肯定整天都坐立不安:为人清白所带来的安详对我来说是多么陌生,又是多么单调无味啊。

“你可以相信我的,这点你知道,亨利。”我边说心里边想:尽管我信写得很少,但萨拉还是有可能保留着我的一封信。这是作家们冒的一种职业风险。女人会夸大她们情人的重要性,她们从来也不会预想到有朝一日,一封言辞失检的情书会被打上“有趣”的标记,以五先令【9】一封的标价出现在手迹售品的目录上,那时的情景将会让人多么沮丧。

“那你瞧瞧这个吧。”亨利说。

他伸手递给我一封信——信上的字不是我的笔迹。“打开来看吧,念念。”亨利说。信是亨利的一个朋友写来的,上面写道:“我的建议是,你想帮助的那个人应该去找维戈街159号一个名叫萨维奇的人。我发现他能干、谨慎;他的手下也不像通常干这个行当的家伙们那样惹人讨厌。”

“我不明白,亨利。”

“我给这人写了封信,说我的一个熟人因为私人侦探事务所的事情来征求我的意见。真是糟糕透了,本德里克斯。他一定早就看穿了我的幌子。”

“你真的是要……?”

“我还没去做什么,但信就搁在写字台上,让我想起来……这事看起来够荒唐的,是吧?她一天进来十几趟,可我竟然就这么死心塌地相信她不会看信。我甚至都没把它收到抽屉里。不过,其实我还是难以相信……这会儿她出去散步了。‘散步’,本德里克斯。”大雨不但淋透了他的衣服,而且穿透了他的心理防线。他一边说一边把袖口凑到煤气暖炉上。

“我很遗憾。”

“你过去一直是她的一个不一般的朋友,本德里克斯。人家不是说吗,丈夫其实是最不知道妻子真正样子的人……今天晚上在公共草坪上看到你时,我就想:把事情告诉你,如果你笑话我,那我大概就可以把信烧了。”

他伸着那只淋湿的胳膊坐在那儿,两眼躲着不看我。我从来没有什么时候比这会儿更不想笑的了,但是如果真能笑得出来的话,我是会开怀大笑的。

我说:“这不是人们会笑话的那档子事情,即使这样想是有点叫人不可思议……”

他用颇带企盼的口气问我:“是有点不可思议。你觉得我真是个傻瓜,对吧?”

片刻之前,我会很愿意大笑一场;然而此时,在我只能硬着头皮说假话的时候,往日有过的所有嫉妒之情又都涌上了心头。难道夫妻之间真是这么血肉一体,没法分割,以至于如果恨妻子的话,就非得连带着丈夫一起恨吗?亨利的问题使我想起他是多么好骗,好骗到这样的地步,以至于在我看来,他几乎是在纵容妻子的不忠,就像把零钞丢在饭店客房里的人是在纵容偷窃一样。他为人处事的秉性一度成全了我的爱情,但我之所以恨他,却正是因为他的这种秉性。

他的上衣衣袖在煤气暖炉上冒着热气。他依然躲避着我的目光,重复说道:“当然,我看得出来,你觉得我是个傻瓜。”

这时候,我心里的魔鬼开始发言了:“噢,不,我不觉得你是个傻瓜,亨利。”

“你的意思是说,你真的认为有可能……?”

“当然有可能,萨拉也是人嘛。”

他生气地说:“我一直以为你是她的朋友呢。”听他的口气,就好像那封信是出自我的手笔似的。

“当然是,”我说,“不过你对她的了解要远胜于我。”

“在某些方面。”他愁容满面地说。我知道,他心里想到的那些“方面”正是我对萨拉了解最为清楚的地方。

“亨利,你问我是不是觉得你是个傻瓜。我只是说:这种想法本身并没有什么傻的地方。我并不是说萨拉不好。”

“我明白,本德里克斯,对不起。我最近睡眠不好,夜里会醒,不知道该拿这封倒霉的信怎么办。”

“烧了它。”

“但愿我能这么做。”他手里仍然拿着信;有那么一瞬间,我真的以为他要把信点着了。

“要不就去见见萨维奇先生。”我说。

“但我不能在他面前假装不是萨拉的丈夫。你想想,本德里克斯,坐在一张办公桌面前,坐在一把所有吃醋的丈夫都坐过的椅子上,讲述同样一件事情……你觉得会不会有一间等候室,从那儿走过时大家都能看到彼此的面孔?”怪了,我暗自寻思,你差不多得把亨利看成是个有想象力的人了。我觉得自己的优越感受到了威胁,于是心里重又生出了戏弄他的欲望。我说:“干吗不让我去呢,亨利?”

“你?”一时间,我心里有点吃不准,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说得过头了,会不会连亨利都开始产生怀疑了。

“对。”我在玩火。我心想:让亨利知道一点往事又有什么关系呢?这对他会有好处,或许还能教会他把太太管好一点。“我可以装扮成一个吃醋的情人,”我接着往下讲,“吃醋的情人要比吃醋的丈夫多一份可敬,少一份可笑。他们身后有文学传统撑腰,遭到背叛的情人都是悲剧性人物,而非喜剧角色。想想特洛伊罗斯【10】吧。我见萨维奇先生的时候,是不会丢掉自己的amourpropre【11】的。”亨利的衣袖已经烘干,但他还把它举在火上,袖子的布这会儿烘得有点焦了。他说:“你真愿意为我做这件事吗,本德里克斯?”他眼含泪水,就像从未料到或者从不觉得自己配有这种至高无上的友谊似的。

“当然愿意。你的袖子着火了,亨利。”

他看了看袖子,神情就像那是别人的衣袖似的。

“但这很荒唐,”他说,“我不知道自己都在想些什么。先是跟你说这件事,然后又要你做——这个。我不能通过朋友来刺探自己太太的情报,而且还让朋友装扮成自己太太的情人。”

“呃,是不合适,”我说,“但是婚外恋、偷人家东西或者从敌人的炮火下面逃跑也都不合适。不合适的事情大家每天都在做,亨利,这是现代生活的一部分。我自己就做过其中的大部分。”

他说:“你是个好人,本德里克斯。我需要的只是能有个人好好聊聊——清理一下脑筋。”这回他真的把信送到了煤气取暖炉上。等他把烧完的最后一片纸屑放进烟灰缸里后,我说:“那人的名字叫萨维奇,地址是维戈街,门牌不是159号,就是169号。”

“忘掉这事吧,”亨利说,“忘掉我跟你说的话。这样做没什么意义。我这几天头痛得厉害,得去看看医生。”

“门口有声音,”我说,“是萨拉回来了。”

“噢,”他说,“那应该是保姆,她去看电影来着。”

“不,是萨拉的脚步声。”

他走到门口,打开门,脸上自动堆起一群表示亲切和疼爱的线条。每逢萨拉在场,他都会作出这种机械的反应。我对他这点一直很生气,因为它毫无意义——我们不可能总是欢迎女人待在自己身边,即便是恋爱时也不可能;而且我相信萨拉告诉我他俩从未相爱过的话是真的。我相信:在自己所经历的那些愤恨和猜忌的时刻里,真诚欢迎的成分反倒还要多些。至少对我来说,她是她自己,是个独立的人——而不是像一小块瓷器似的,是房子的一部分,得小心轻放才成。

“萨拉,”亨利喊道,“萨——拉——”他说“萨拉”这两个字时拖长了音调,声音里带着让人无法忍受的虚情假意。

萨拉在楼梯口停住了脚步,把脸转向我们。我怎么才能让一个不认识她的人看到她这会儿的模样呢?为了描写一个人物(哪怕是自己笔下那些虚构的人物),除了通过描写他们的动作,我就从来没能用过别的什么办法。我一直觉得,在小说里,应该允许读者用他们自己选择的方式去想象一个人物:我不想为他提供现成的图解。然而此刻,我自己惯常采用的技巧却背叛了我,因为我不想让萨拉的形象同任何别的女人的形象混在一起,我想让读者看到她那宽阔的前额、轮廓清楚的嘴唇和脑壳的形状,但我所能呈现在读者面前的却只是一个披着滴水雨衣的模糊身影。她转过身来说:“噢,亨利?”然后则是“你?”以往她一直是用“你”来称呼我的,打电话时老是说:“是你吗?你能吗?你会吗?你呢?”弄得每次总有那么几分钟时间,我会像个傻瓜似的在想:世界上只有一个“你”,那就是我。

“见到你很高兴,”我说——其实这会儿正是那些恨上心头的时刻当中的一个,“出去散步了?”

“是的。”

“今晚天气很糟糕,”我说话的语气里带着谴责,而亨利则貌似焦急地加了一句:“你身上都湿透了,萨拉。有一天你会得要命的重感冒的。”

有时候,一句带有世俗智慧的陈词滥调会像暗示厄运难逃的音符一样从谈话里冒出。不过,即使我知道、亨利本人也知道他自己说的是实话,我还是怀疑:如果萨拉真的因为我们的神经质、猜疑与忌恨而病倒的话,亨利和我两人当中究竟有谁会真心着急。

2

说不清楚时间又过去了多少天。从前心里有过的那种烦恼与不安重又降临。处于这种阴郁愁闷心境中的人说不清楚日子长短,就像盲人注意不到光线的变化一样。我是在邂逅亨利以后的第七天还是第二十一天决定自己的行动计划的?在事隔三年的现在,我对当时的情景只存有一些模糊的记忆。记得当时自己夜不成寐,沿着公共草坪的边沿转悠,站在池塘边上或者那座十八世纪时建造的教堂门廊下面,远远张望着他们的房子,抱着那万分之一的希望,企盼着房门打开,萨拉从那几级没被炸坏的、已被人踩得溜光滑亮的台阶上走下来。但企盼中的时刻从未到来。多雨的日子已经结束,晚来天气晴朗带霜,但那座房子就像一只本来有玩偶进出预告天气好坏,而如今已经弄坏了的晴雨盒一样,里面既没有男人出来,也没有女人出来。我再也没看到亨利在黄昏后从草坪上走过。或许他对自己告诉我的事情感到羞愧,因为他是个安分守己的人。我写下“安分守己”这个词时是颇带几分嘲笑意味的,不过如果审视一下自己内心的话,我就会发现自己对安分守己的人有的只是钦佩和信任。他们就像人们从公路上过往的汽车里看到的茅顶石墙的村落一样,看上去如此平静,让人油然想到祥和与安宁。

我记得在好多个昏天黑地的日子乃至星期里,自己老是梦见萨拉,醒来后有时痛苦,有时高兴。一个人如果整天都想着一个女人,那就并不一定非要等到晚上才能梦见她。当时我正试图写一本书,但就是写不成形。我每天写五百个字,可是人物怎么也活不起来。写作当中有如此之多的东西取决于日常生活中那些表面的事物。作者可能在忙着买东西,申请所得税退税,或者同人进行偶然的交谈,但在他的大脑里,无意识流却在不受搅扰地继续流动,解决着种种问题,计划着将要做的事情。等到他没精打采、有气无力地坐在书桌边时,词语就会从天而降,突然来到笔下。本来卡了壳、没法再写下去的场景又会开始往下发展。在他睡觉、购物或者同朋友闲聊的时候,工作已经完成了。但是,这种仇恨和猜疑的情绪,这种破坏的激情,却比写作中的书籍本身更加深沉——无意识会转而听命于它们,于是终于有那么一天早晨,醒来后我便知道(就好像夜里已经筹划好了似的):今天自己要去拜访萨维奇先生了。

委托服务业是一类多么稀奇古怪的行业啊!人们委托律师,委托医生,如果是天主教徒的话,我想还会委托神父。现在我又在这张单子上加上了私人侦探。亨利认为,去私人侦探事务所会招来别的委托人注意,这个想法真是大错特错。这家侦探事务所里有两间等候室,我被单独带进了其中一间。这地方同你在维戈街上看到的很不一样,这点颇为奇特——办案人的外间办公室有股类似发霉的味道,等候室里则放着一些更像是牙医诊所候诊室外会出现的时髦杂志——其中有《时尚芭莎》《生活》以及若干法国时装杂志。带我进去的人态度有点过于殷勤,穿着也有点过于考究。他为我拉过一把椅子,将它放到壁炉边上,又十分小心地关上了房门。我感觉自己就好像是个病人,而且我猜想自己真的是病了,病得严重到要让医生用时下闻名的休克疗法来给自己治疗嫉妒症的程度了。

萨维奇先生身上引起我注意的东西首先是他的领带:我估计它代表着某个公学的男校友会;其次是他那张淡淡地刷了几笔妆粉的脸刮得有多么干净;随后,是他的前额,灰白色发际线开始后退、闪闪发亮的前额,一盏体现着理解、同情和急于助人一臂之力愿望的指路明灯。我留意到在同我握手的时候,他很奇怪地拧了一下我的手指。我想他一定是个共济会【12】会员。如果当时我能同样回拧一下他的手指,缴费时说不定还能得到特别优惠呢。

“本德里克斯先生吗?”他说,“请坐。我觉得这把椅子是最舒服的。”他替我掸了掸椅垫,小心周到地站在我身边,直到我成功地屈身坐进椅子为止。随后,他拖过来一把直背椅子,放在我身边,好似要为我号脉。“现在你用自己的话把一切都告诉我。”他说。我想象不出除了用自己的话以外,我还能用别的什么话。我觉得窘迫不安,心里不是个滋味:我来这儿并不是为了得到同情,而是出钱(如果出得起的话)来换取某种实际的帮助。

我开口道:“我想知道你们替人盯梢的服务收费是多少?”

萨维奇先生轻轻抚弄了一下自己的那条带条纹的领带,说:“现在别为这个操心,本德里克斯先生。我为这回首次咨询收费三几尼【13】,不过如果你不想再往下进行了,那么我分文不取,什么也不收。最好的广告,你知道,”他像插入体温表给人量体温那样顺溜地把“陈词滥调”插了进来,“就是满意的顾客。”

我想,在一般场合下,我们所有人的行为都差不多,讲的话也一样。我说“这个案子很简单”,同时十分恼怒地意识到:在我开口讲述以前,萨维奇先生其实已经什么都知道了。在我不得不说出的情况里,没有一样东西是萨维奇先生会感到奇怪的;在他能从我的口述中挖到的材料里,没有一件不是当年已被挖出来过几十遍的。就连大夫有时也会被某个病人的病情弄得束手无策,而萨维奇先生却是个只治一种病的专家,这种病的每个病征他都熟悉。

他用一副温文尔雅得让人难过的腔调对我说:“不着急,慢慢说,本德里克斯先生。”

我像他的所有其他病人一样变得局促不安起来。

“往下实在没什么好说的了。”我解释道。

“啊,往下是我的工作了,”萨维奇先生说,“你需要做的只是给我情绪和气氛。我想我们是在讨论本德里克斯太太?”

“并非如此。”

“可人家是这么叫她,对吧?”

“不,这一点你全搞错了。她是我一个朋友的太太。”

“是你的朋友派你来的?”

“不是。”

“或许你同那位女士很——亲密?”

“不,一九四四年以后我只见过她一次。”

“这我恐怕就弄不太明白了。你说过的,这件案子是要派人去盯梢的。”

直到这会儿,我才意识到他让我多么恼火。“一个人是爱是恨,”我冲他发作起来,“难道都不能那么长久吗?别搞错了,我只是你那些嫉妒的委托人当中的一个,我并没有说自己同别人有什么不一样,只不过是我的案情里有段时间差罢了。”

萨维奇先生把一只手放在我的衣袖上,仿佛我是个焦躁不安的孩子。“嫉妒并没什么不光彩,本德里克斯先生。我是一直把嫉妒当作真爱的标志来赞扬的。那么我们此刻说到的这位女士,你有理由认为她现在——同别人很亲密吗?”

“她丈夫认为她在欺骗他。她有私下里的约会。她为自己去什么地方的事撒谎。她有——秘密。”

“啊,秘密,是的。”

“当然啦,这里面或许并没有什么。”

“根据我长期的经验,本德里克斯先生,这里面几乎毫无例外都会有点什么。”萨维奇先生似乎觉得已打消了我的疑虑,足以让我安心往下治疗了。他回到自己的写字台边上,开始准备动笔记录了。姓名、地址、丈夫的职业。记到一半时,他停下笔来问道:“迈尔斯先生知道这次会见吗?”

“不知道。”

“我们的人肯定不会受到迈尔斯先生的注意吧?”

“当然不会。”

“这给本案增加了一个额外的困难。”

“或许过后我会把你们的结果报告拿给他看。我不知道。”

“你能为我提供一点她家里人的情况吗?有没有保姆什么的?”

“有的。”

“她的年龄?”

“不太清楚,有三十八岁吧?”

“你不知道她有没有追求者吗?”

“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她奶奶叫什么名字。”

萨维奇先生耐心地对我笑了笑:有一会儿,我想他正打算要离开写字台,再过来拍拍我,让我坐在那儿别起来。“看得出,本德里克斯先生,你没有搞调查的经验。保姆很有关系,她可以告诉我们女主人在生活习惯方面的许多事情——如果她愿意的话。你如果知道,哪怕最简单的调查都会牵扯到那么多东西的话,一定会感到惊奇。”那天上午他确实证明了这一点:他那小小的潦草字迹铺满了许多页纸。其间有一次他中断了别的问题问我:“如果事情紧急,迫不得已的话,你不反对我的人上你家来找你吧?”我对他说没关系,但马上就觉得好像是在把什么传染病放进自己的房间。“如果能避免的话,最好……”

“那是自然,那是自然,我理解。”我倒也真的相信他能理解。我满可以告诉他说:有他的人在,就好像家具上有了灰尘。他们的出现会像煤灰一样弄脏我的书籍。他听了这话后也不会感到意外或是恼怒的。我有在纸面洁净、上面有单行格线的大页书写纸上写东西的癖好:一个污渍、一块茶斑都会把一页纸弄得没法再用。我脑子里闪过一个怪念头:为了防止万一会有令人不愉快的客人造访,我得把纸锁起来。我说:“他如果预先能通知我一下,那会好些……”

“那是自然,不过这并不总是能办到。你的地址,本德里克斯先生,还有电话号码?”

“电话不是私人专用的,我的女房东有个分机。”

“我手下所有的人都会把事情考虑得很周到。你想每周要一次结果报告呢,还是宁愿只要结案报告?”

“每周一次。案子或许永远也结不了,调查也可能一无所获。”

“难道你经常去看病,却没被检查出有任何病症?你知道,本德里克斯先生,一个男人觉得需要我们的服务,这个事实几乎总是意味着会有一些值得报告的情况存在。”

我想,同萨维奇先生打交道算是幸运的。有人推荐他,说他不像通常干这行的人那么让人讨厌,但我却觉得他那种自信的神气颇为可憎。仔细想一想,调查无辜的人,这并非什么可敬的行当——恋爱的人不几乎总是无辜的吗?他们没有犯罪,他们心里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并没做什么不对的事情。“除了我,根本没别的人受伤”,这句老话随时随地挂在他们嘴边,而爱情自然会原谅一切——他们这么相信,而我自己在恋爱的日子里也曾这么相信。

说到收费时,萨维奇先生公道得让人意外:每天三几尼,外加日常用度——“当然,这要经过批准。”关于日常用度,他向我解释说:“你知道的,几杯咖啡而已,有时候我们的人得请人喝上一杯。”我稍稍开了个玩笑,说喝威士忌我可不批准,但萨维奇先生并没领会我的幽默。“我知道有那么一个案例,”他对我说,“办案人在适当的时候请人喝了杯双份的威士忌,结果省掉了一个月的调查工夫——那是我的委托人花钱买到过的最便宜的威士忌。”他解释说,有的委托人要求每天报账。我告诉他,每周给我报一次账就行。

整个事情办得很快:在我从他的事务所出来走到维戈大街上之前,他几乎已经让我相信:这种会晤是所有人或迟或早都要经历的。

3

“还有什么你可以告诉我的相关情况吗?”我记得萨维奇先生这么问过——侦探们一定和小说家一样,觉得在找出正确的线索以前,搜集各种琐细的材料十分重要。但是找出正确的线索——让真正的对象显露出来——这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情啊。外部世界的巨大压力好似peineforteetdure【14】一样压在我们身上。既然现在我开始写自己的故事,那么我所面对的就仍然是同样一个问题,只是它变得更加严重了一些而已——因为既然我不必杜撰,那么摆在我面前的事实就远比摆在侦探们面前的事实要多。每天的报纸、每天的饭食、轧轧作响开往巴特西【15】的汽车、从泰晤士河飞过来寻找面包的鸥鸟,一九三九年初夏的阳光在公园里闪耀,孩子们在那里驾驶帆船,那是战前年代里那几个明媚的、注定要遭灾的夏天当中的一个。我怎么才能从这些沉闷的场景中再现自己的人物呢?我不知道:如果自己想得够久的话,是否就能在亨利安排的聚会上看出谁是萨拉未来的情人。我们是在那次聚会上初次相识的。由于当时西班牙正在打仗,我们喝的是劣质的南非雪利酒。我想自己之所以会注意到萨拉,是因为她很快乐:那几年里,在即将到来的风暴的威压下,快乐的感觉已经奄奄一息很久了。人们会在喝醉酒的人身上、在孩子们身上发觉快乐,但很少会再在别的什么地方看到它。我立刻就喜欢上了萨拉,因为她说了一句曾经读过我的书的话,后来就没再提起这个话题——我马上觉得自己是在被当作一个人,而不是一个作家来看待。我并没有任何要爱上她的念头。首先,她很美丽,而美丽的女人,尤其是美丽同时又很聪明的女人,会在我心里激起一种深深的自卑感。我不知道心理学家们是否用过“科菲图阿情结【16】”这个名词,反正我一直觉得,在没有某种心理或生理优越感的情况下,自己很难产生性欲。头次见到她的那回,我所注意到的一切,就是她的美丽、她的快乐,以及她用双手触碰别人、似乎很爱他们的样子。除了开始时她说过的那句话以外,我只记得她对我说过的一句话:“你不喜欢的人好像很多。”她之所以那么说,也许是因为我一直在伶牙俐齿但不太客气地议论自己同行的缘故,我记不清了。

那是个怎样的夏天啊。我不打算去追忆准确的月份,因为要让思绪回到那里,我得忍受万般痛苦才行。但我记得在喝下太多的劣质雪利酒之后,我和亨利离开闷热的、挤满了人的屋子,走到了公共草坪上。草坪那头,太阳正在落下,草坪上笼罩着一层落日洒下的惨淡余晖。远处的房屋都是维多利亚时代版画中描绘的那一种:小巧、精致、宁静,只有很远处的地方有一个孩子在哭。那座十八世纪的教堂像个玩具似的竖立在一块孤零零的草地上——在连绵不断的干爽日子里,那只玩具夜里可以放在外面。那是个你会向不认识的人吐露心扉的时刻。

亨利说:“我们大家可以多么地快乐啊。”

“可不是吗。”

他离开了自己圈子里的那伙人,眼里噙着泪水,站在公共草坪上——我十分喜欢当时他那个样子。我说:“你们的房子很可爱。”

“是我太太找到的。”

我一个星期以前才刚认识他。那是在另外一次聚会上——那段日子里他在养老金部工作,我因为收集素材的缘故硬同他拉上了关系。两天以后请柬来了。后来我知道,请柬是萨拉要他寄的。“你们结婚很久了吗?”我问他。

“十年了。”

“我觉得你太太很迷人。”

“她是我的好帮手。”他说。可怜的亨利。可我为什么要说“可怜的亨利”呢?握有儒雅、谦恭和信心这一手决胜牌的,难道最终不正是他吗?

“我得回去了,”他说,“我不能把什么事都推给她,本德里克斯。”他按住我的胳膊,就好像我们已经认识了一年似的。这个动作他是不是从萨拉那里学来的呢?结了婚的人会彼此变得相像。我们并肩往回走,在推开过道的门时,我从放在角落的镜子里看到两个人像是刚刚接过吻似的分开了——其中一人就是萨拉。我瞧了瞧亨利。

我想他要么是没看见,要么是不在乎,要么就是有点别的什么。他一定是个不幸福的人。

那个场面萨维奇先生会觉得有关系吗?后来我知道,亲吻萨拉的并不是她的情人,而是亨利在养老金部的一个同事。那个同事的妻子一周前同一个有本事的水手跑了。那天萨拉还是头一次碰到他。就我已被断然排除在外的那种场景而言,他似乎不太可能还身在其中。爱情耗尽自己用不了那么长时间。

我本不想提起这些往事,因为写到一九三九年的时候,我感觉到旧日里所有的愤愤不平又都回来了。恨似乎与爱一样,都作用于我们体内同样的腺体:就连它们产生的行动都是一样的。如果没有人教会我们应该如何解释耶稣受难的故事,那么单从犹大和彼得的行动来看,我们能说得清爱基督的究竟是嫉妒的犹大还是怯懦的彼得吗?

4

从萨维奇先生的事务所回到家后,女房东告我说迈尔斯太太来过电话。我听后一阵欣喜,就像以往听到前门关上,过道里传来她的脚步声时一样。我有一种急切的希望,希望几天前她看到我以后,心里会唤起某种我可以加以利用的东西——这当然不会是爱情,但会是一种情感、一段回忆。此时我仿佛觉得,只要能再占有她一次——不管怎样匆忙、马虎、不尽兴——我就会重新平静下来:我会把她从心里洗刷出去,随后我就离开她,而不是她离开我。

在十八个月的沉默之后,又拨起“麦考莱7753”这个号码,此事有点怪;更叫人觉得奇怪的是,由于无法肯定最后一位数字是什么,我不得不在通讯录上查找这个号码。我坐在那儿边听电话铃响边想:不知亨利是否已从部里回来,要是他接电话的话,我该说些什么。随后我意识到:说真话再也没有什么不对的了,谎言已经抛弃了我。我觉得很孤独,就好像谎言一直是我唯一的朋友似的。

耳畔响起一位训练有素的女佣重复电话号码的声音。我问:“迈尔斯太太在家吗?”

“迈尔斯太太?”

“你不是麦考莱7753吗?”

“我是的。”

“我找迈尔斯太太。”

“你打错电话了。”对方把电话挂了。我从没想到:小事情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

我在电话号码簿上查找迈尔斯,上面还是那个老号码:号码簿已经过期一年多了。我正欲打电话问查号台时,电话铃又响了。打电话来的正是萨拉本人。她有点局促不安地问道:“是你吗?”她从来没用名字称呼过我,由于没对我用以往用过的那些亲热称呼,此刻她的声音听上去有点不自在。我说:“我是本德里克斯。”

“我是萨拉,你没听到我给你留的口信吗?”

“噢,我正要给你打电话,只是我得把一篇文章给写完。顺便说一下,我想我这儿现在没你的电话号码。我估计电话号码簿里有吧?”

“不,还没有呢。我们换了号码,是麦考莱6204。我想问你件事。”

“嗯,什么事?”

“没什么了不得的大事。我想同你吃午饭,就这事儿。”

“当然可以,我很乐意。什么时间?”

“明天行吗?”

“不,明天不行。你瞧,我就是得把这篇文章……”

“星期三呢?”

“星期四行不行?”

“好吧。”她说。我几乎可以想象到“好吧”这两个字里所包含的失望——我们的自尊心就是这样欺骗我们的。

“那么一点钟我在皇家咖啡馆里等你。”

“你真是太好了。”她说。从她的声音里,我听得出她说的是真心话。“星期四见。”

我手握听筒坐在那儿,像审视一个人们不想认识的傻瓜和丑八怪似的审视着仇恨。我又拨通了她的号码,而且一定是赶在她离开电话机前截住了她。我对她说:“萨拉,明天可以。我刚才忘了点事儿。老时间、老地点见。”我坐在那里,手指搭在沉默下来的电话机上,心有所期,暗暗想道:我记得呢,这就是希望的感觉。

5

我把报纸平摊在餐桌上,反复阅读着同一版,因为我不想看着门口。门外不断有人进来,但我不想成为那些脑袋一会儿抬起一会儿低下、显示出是在傻乎乎地等待着什么的人当中的一个。我们大家到底有些什么好期待的,竟然能够听凭自己的心里充满失望?晚报上登载着寻常的谋杀案新闻,以及关于议会争论糖果配给数量的报道。她已经迟到五分钟了。倒霉的是,她进来的当儿正好看见我在看表。我听见她的声音说:“真抱歉,我坐公共汽车来的,路上很堵。”

我说:“坐地铁要快一点。”

“我知道,不过我并不想快。”

她经常这样实话实说,让我下不来台。在我们相爱的日子里,我老是试图让她说得比实话多出一点——说我们的恋情永远不会结束,说有一天我们会结婚。我不会信她的,但我会喜欢从她嘴里听到这些话,这也许只是为了能够得到一份自己可以做主的满足吧。不过她却从不肯玩这种孩子们过家家的游戏,而是在说过了让我下不来台的话之后,突然让人预料不到地说出一句如此可爱和大度的话,使得我的矜持态度顿时土崩瓦解……我记得有一回,正当我为她平静地表示“有一天,我们的关系会结束”感到难过时,就听到她说:“以前我从没像爱你一样地爱过一个男人,以后也再不会了。”听到这句话以后,我又感到难以置信的幸福。唉,我想,她自己不知道,其实她也一样在玩着过家家的游戏。

她挨着我坐下,要服务员给她来一杯拉格啤酒。“我已经在鲁尔斯订了座。”我说。

“我们不能就在这里吗?”

“那是我们以前常去的地方。”

“是的。”

我们两人的神态看上去可能有点紧张,因为我发现我们引起了坐在不远处沙发上的一个矮个子男人的注意。我试图用两眼逼视他,好让他不敢再看我。那人留着长长的唇须,长着一对淡黄褐色的眼睛。他赶紧把目光移开了。他的胳膊肘碰到了啤酒杯,啤酒杯打着转儿滚到了地上,这让他极为狼狈。这时我的心里感到有点歉疚,因为那男人可能是以前在照片上看见过我:他甚至可能是我那些为数不多的读者当中的一个。他身边坐着一个小男孩,当着儿子的面让父亲出丑太残酷了。服务员赶了过来。在他父亲无甚必要地拼命道歉时,男孩子的面孔涨得通红。

我对萨拉说:“当然,你得在自己喜欢的地方吃午饭。”

“你瞧,后来我就再也没上那儿去过。”

“唔,你从没把它当作自己的餐馆,对吗?”

“你常上那儿去吗?”

“我去那儿很方便,一星期两三次吧。”

她一下子站起身来,说:“那我们走吧。”但说完以后便突然大咳起来。对于她那瘦小的身躯来说,这阵咳嗽显得过于剧烈:她的额头上渗出了汗珠。

“咳得很厉害啊。”

“噢,没关系,真对不起。”

“打车吗?”

“我还是宁愿走路。”

沿着仕女巷左边的马路往北走,会看到一个前面马路上铺着阴沟盖的门道。我们默默无语地走过门道。第一次同她一起吃饭时,我问她亨利的生活习惯,而她对我的兴趣产生了好感。饭后去地铁站的路上,我在那个门道上笨手笨脚地吻了她。我不知道自己为何那么做,或许只因为当时脑海里浮现出镜子里看到的那一幕的缘故吧,因为我并没打算要同她做爱——就连再去看望她的打算都没有。她太美了,在我心里激不起可以亲近的念头。

落座后,一个早就认识的服务员过来向我打招呼:“您好久不来了,先生。”我听后真希望自己刚才没对萨拉说那句假话。

“噢,”我说,“我现在在楼上吃午饭了。”

“您,太太,也是好久……”

“差不多有两年了。”萨拉用那种有时候让我感到恼恨的精确性回答道。

“不过我还记得,您喜欢叫一份大杯的拉格啤酒。”

“你记性真好,阿尔弗雷德。”看到萨拉还记得自己的名字,服务员开心地笑了。萨拉总有同服务员们搞好关系的诀窍。

端上来的饭菜打断了我们乏味的闲聊。一直到吃完饭以后,她才透露出一点来意。“我想要你同我一块儿吃午饭,”她说,“我想问问你亨利的事情。”

“亨利?”我重复道,尽量克制着,不让声音里流露出失望的语气。

“我为他感到担忧。那天晚上你觉得他怎么样?是不是有点反常?”

“我没注意到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啊。”我说。

“我想问问你——哦,我知道你很忙——你能不能有时候来看看他。我想他很孤独。”

“同你在一起?”

“你知道,他从来没有真正注意过我,多少年来都是这样。”

“或许他已经开始注意到你什么时候不在了。”

“我并不常出去,”她说,“现在。”一阵咳嗽袭来,来得正是时候,使她可以不用再说下去。尽管回避事实并不是她的习惯,但咳嗽过去后,她已经想出了新话题。“你在写新书吗?”她问道,口气就像是在与不认识的人——人们在鸡尾酒会上碰到的那种不认识的人——说话一样。就连第一次见面我们一起喝着南非雪利酒的时候,她也没问过这样的话。

“当然。”

“你的上一本书我不太喜欢。”

“那段日子里写东西就是一种挣扎——心思平静下来……”其实我还不如说“心思纷乱起来”。

“有时候,我害怕你又会钻到过去的想法里面出不来——我指我讨厌的那种想法。有的男人会这样。”

“写一本书得花上我一年时间,如果为了报复而写书,那可是太辛苦了。”

“如果你知道自己要去报复的东西有多么微不足道的话……”

“当然了,我是在开玩笑。我们在一起有过好时光。我们是成年人了,知道它总有一天会结束。你瞧,现在我们可以像朋友一样地见面,在一起谈论亨利了。”

我付了账,和她一同走出餐馆。沿街向前二十码,就是那个前面铺着阴沟盖的门道。我在人行道上停住脚步,说:“我想你是去斯特兰大街吧?”

“不,去莱斯特广场。”

“我去斯特兰大街。”

她站在门道那儿,街上空荡荡的。“我就在这里同你说再见吧,见到你真高兴。”

“好吧。”

“有空随时给我打电话。”

我走近她身边——我能感觉到脚下的阴沟盖。“萨拉。”我说。她一下子掉开了头,仿佛在观望有没有人过来,是不是有时间似的……可是待转过头来后,她又爆发出一阵剧烈的咳嗽。她弓着腰站在门道上,咳了一阵又一阵,连眼睛都咳红了。她身上穿着皮大衣,看上去就像是一只被人堵住了去路的小动物。

“对不起。”

“得去看一下了。”我像自己被剥夺了什么东西似的恨恨地说。

“只不过是咳嗽罢了。”她伸出一只手说,“再见——莫里斯。”这名字听上去活像是句侮辱。我说了声“再见”,没握她的手便头也不回地匆匆走开了,装出一副忙得不得了、巴不得赶快离开的样子。当听到身后又响起咳嗽声时,我真希望能有本事哼出首喜气洋洋、带点冒险味道的小曲来,只可惜自己身上没有音乐细胞。

6

人年轻的时候会养成工作的习惯,并且自信这些习惯会保持一辈子,并经得起任何灾难的打击。二十几年来,我始终坚持每星期写作五天,每天平均写大约五百个字。我可以在一年里写出一部长篇小说,这里面还留出了用来修改和校对的时间。我总是十分有条不紊地工作;一旦完成了定额,哪怕刚刚写到某个场景的一半,我也会停下笔来。上午工作时,我会时不时数一数已经写好的字数,并且在稿纸上每两百个字做一个分隔记号。任何一家印刷厂都用不着根据排好的版面来仔细推算我作品的字数,因为我送交的打字稿首页上已经标好了字数——83,764字。年轻的时候,就连谈恋爱也改变不了我的工作日程。恋爱得在午饭后开始,晚上上床——只要是睡在自己的床上——无论多么晚,我也要把上午写的东西读一遍,睡觉时还想着它。就连战争都没影响到我。因为一条腿跛了,我没被征召入伍,而是参加了民防队。我从不要求值一般没什么事情的早班,这让同队队员们十分高兴,结果我得了个工作热心的虚名。其实我真正热心的只是我的书桌、我的稿纸以及那些按照定额井井有条地从我笔下缓缓流出的文字。要推翻我加诸自己的戒律,得靠萨拉才行。从战争开始第一天里的空袭,到一九四四年的V-1型飞弹【17】袭击,这段时间里的轰炸始终保持着晚上才来的习惯,这让我感到很方便。不过我往往只能在上午见到萨拉,因为下午的时候她总不大躲得开自己那些朋友,她们采购完了东西,总想在傍晚的空袭警报拉响前找个伴儿聊聊天。有时候,她会在两次排队买东西之间的当儿过来,于是我们便在买蔬菜和买肉的间歇里做爱。

不过,即便是在那样的情况下,收束心思重新开始工作也并不太难做到。人只要快乐,就经受得了任何纪律的约束:破坏工作习惯的是不快乐。待我意识到我们是多么频繁地争吵,我又是多么频繁地带着神经质的怒气找她碴儿的时候,我便开始明白,我们的爱情注定要完了:爱情已经变成了一桩有开始也有结束的风流韵事。我说得出它开始的那个时刻,后来,终于有那么一天,我知道自己也说得出那最后的时刻。她离开屋子以后,我无法安下心来工作:我会把我们对彼此说过的话在心里重温一遍,我会煽起自己心里的怒火或者悔恨。那段时间里,我始终很清楚的一点就是:自己正在加紧步伐把对方拖垮。自己正在一点、一点地把我唯一珍爱的东西推出自己的生活。只要能自欺欺人地相信爱情会维持下去,我就感到很快乐——我甚至认为我这个人很好相处,所以爱情才得以维系下来。不过如果爱情注定要毁灭的话,我倒很想让它快快毁灭,就好像我们的爱情是一只落入陷阱、身上流血快要死去的小动物一样:我得闭上眼睛,扭断它的脖子才行。

那一整段时间里我都无法工作。正如前面提到过的那样,小说家写作过程中有那么多的工作都是在无意识里进行的:在无意识的深处,当第一个字还未落纸时,最后一个字便已经写完了。故事的细节就在我们的记忆里,我们不必去杜撰。战争并没有搅乱那些深海洞穴里的东西,但是现在对我来说,有一件事情却比战争更重要,也比我的小说更重要——那就是爱情的终结。它就像一个故事一样,正在见出分晓。我说的话让她伤心落泪,那些似乎是如此自然而然地涌到我嘴边的尖刻话语,是在那些水下洞穴里给磨尖的。我的小说在掉队,而我的爱情却像倏然而逝的灵感一样迅速走向终结。

她不喜欢我写的前一本书,这倒并不令我感到奇怪。那本书的写作自始至终都违反我的本意,同时也未得到外来力量的帮助。之所以要写它,只不过是因为人总得活下去,并无什么别的原因。评论家说它是一部匠人之作:我身上残存的那点曾经是激情的东西悉数都在其中了。我想也许写下一部小说时,激情会重新再来;记忆里浮现出自己从未明确意识到的东西时,我们所感受到的那种激动会再次苏醒。然而和萨拉在鲁尔斯共进午餐后的一个星期里,我却什么工作也做不了。瞧,我的老毛病又犯了——我,我,我,就仿佛这是我的故事,而不是萨拉、亨利,当然,还有那第三者的故事似的。我恨那个第三者,尽管我还不知道他是谁,甚至于都不相信他真的存在。

我试着早上写作,但没能成功;午饭时我酒喝得太多,结果下午也浪费了。天黑以后,我关了灯站在窗口。隔着幽暗平坦的公共草坪,能看见草坪北侧那些亮着灯的窗户。天很冷,只有紧挨着煤气取暖炉才觉得暖和,但又有点烤得慌。南边的路灯后面飘过来一些雪花,用它们粗大潮湿的手指触碰着窗玻璃。我没听到有人按门铃。女房东敲开门对我说:“有位帕基斯先生要见您。”她用“有位”这个词表明了来客的社会地位。我从没听说过这个名字,但还是让女房东带他进来。

我依稀觉得以前在哪儿见到过这对温和的、带着歉意的眼睛,还有这撇样式过时、因为外面天气的缘故而带着水汽的长长的小胡子。我刚把台灯打开,他便朝着灯光走过来,两只近视眼费力地张望着。我站在暗处,他看不清我。他问:“您是本德里克斯先生吗?”

“是的。”

他说:“我的名字叫帕基斯。”口气俨然像是那名字对我有什么意义似的。说完他又补充了一句,“是萨维奇先生的人,先生。”

“哦,对对。坐吧,抽支烟。”

“噢,不了,先生,”他说,“上班时不抽——当然啦,除非是为了打掩护。”

“不过现在你不在上班吧?”

“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这样,先生。刚刚有人接替我半小时,使我能来向您汇报,先生。萨维奇先生说到过您喜欢的报告方式,每周一次——连同日常开支。”

“有东西要报告吗?”我说不清楚自己的感觉是失望还是兴奋。

“并非是一张一无所有的白纸,先生。”他颇为得意地答道,同时从衣袋里掏出一大叠纸张和信封,在里面寻找着他要的材料。

“请坐下来吧,你让我感到不自在了。”

“遵命,先生。”坐下后,他可以稍稍就近地看到我,“我以前没在什么地方见到过您吗,先生?”

我已经从信封里抽出了第一张纸:那是日常开支的账单,上面一笔一画写得很整齐,像是小学生的笔迹。我说:“你的字写得很清楚。”

“那是我儿子写的。我正在训练他干这一行。”说完他又赶紧补充道,“我不为他记任何开支,先生,除非是在我让他负责事儿的时候,就像这会儿。”

“他现在在负责,是吗?”

“只是在我作汇报的时候。先生。”

“他多大了?”

“十二岁多了。”他说话的口气就仿佛自己的孩子是一具闹钟,“小家伙能派用场,除了偶尔给他买本连环漫画啊什么的,用不着什么花费。没人会注意他,男孩子天生喜欢在外面溜达。”

“这工作让孩子来做似乎有点奇怪。”

“这个——先生,是这样,他并不真的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如果需要闯人家卧室的话,我是不会带他去的。”

我开始读账单:

1月18日晚报两份2便士

地铁返程票1先令8便士

咖啡,冈特斯店里2先令

我读的时候,他仔细地看着我。“喝咖啡的地方比我通常乐意去的地方价钱要贵,”他说,“不过为了不引起注意,这是我能要到的最便宜的东西了。”

1月19日地铁车票2先令4便士

瓶装啤酒3先令

鸡尾酒2先令6便士

一品脱【18】装苦啤酒1先令6便士

他再次打断我说:“啤酒的账有点抱歉,先生,因为我不小心打翻了一只酒杯。但那是因为有事要报告,我有点着急。您知道,先生,有时候一连好几个星期都很叫人失望,可这回第二天就……”

我当然记得他,还有他那局促不安的男孩。我看到一月十九日栏下(一月十八日栏下一眼就能看出只记了点无关紧要的事情)记着:“当事人乘公共汽车去皮卡迪利广场。她似乎有点激动不安。她沿着艾尔街向北,走到家咖啡馆,一位先生正在那儿等她。我和儿子……”

他依旧不肯让我自己好好看完。“您会注意到,先生,这些内容是用不同的笔迹写的。我从来不让儿子写报告,怕里面万一会涉及什么男女关系方面的事情。”

“你很爱护他。”我说。

“我和儿子坐在靠近他们的一张沙发上。”我继续往下读,“当事人同那位先生显然十分亲密,相互间不拘礼节,很是亲切。而且我想他们一度曾在桌子下面拉过手。这一点我不能肯定,但是当时当事人的左手看不见,而那位先生的右手也看不见。在一般情况下,这都表明有着那种性质的紧密接触。在一阵短促而亲密的交谈之后,他们步行到了一家被顾客们称为‘鲁尔斯’的僻静餐馆。他们选了沙发座而不是餐桌坐下,点了两块猪排。”

“猪排很重要吗?”

“猪排可以成为辨认他们身份的标志,先生,如果他们频繁享用它的话。”

“那么你没有辨认出那个男人的身份啰。”

“您往下看就会知道的,先生。”

“在观察他们点猪排的过程中,我在吧台上喝了杯鸡尾酒,不过没办法从哪位服务员或者吧台后面的女士嘴里打听出那位先生的身份。虽然我提问时用的是含糊其词、随随便便的口气,但显然还是引起了他们的好奇心,我觉得自己最好离开。不过我同轻歌剧剧院后门的门房拉上了关系,通过他可以监视那家餐馆。”

我问:“你是怎么拉上关系的?”

“在‘贝德福啤酒沫’酒馆的吧台上,先生。当时,我看到两位当事人正在忙着点猪排,不会有什么事情的。过后我又陪那个门房回到剧场。剧场的门……”

“那地方我知道。”

“我已尽量把报告压缩到只包括绝对必要的东西。”

“非常正确。”

报告下面写道:“吃完午饭后,两位当事人沿着仕女巷一道北行,在一家食品杂货店门口分了手。我有一种印象,觉得他们正为某种强烈的感情所困扰。我想他们或许会就此永远分手。就此项调查而言,这倒是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如果我可以这么说的话。”

他又一次急不可耐地打断了我的阅读。“您能原谅此处的个人色彩吧?”

“当然。”

“虽然是干这一行的,先生,有时候我们还是会发现自己动感情,我喜欢那位女士——也就是当事人。”

“在跟踪那位先生还是跟踪当事人这点上我有些犹豫,不过最后还是断定:给我的指示里是不会包括对前一种做法的许可的。所以我跟踪了后者。她朝查令十字街方向走了一小段,外表看上去激动不安。随后她拐进了国家肖像美术馆,但在里面只待了几分钟……”

“还有什么重要情况吗?”

“没有了,先生。我想她其实只是要找个地方坐坐,因为她接着走进了一座教堂。”

“教堂?”

“一座天主教堂,先生,在仕女巷里。您准能在那儿找到它。不过她不是去祈祷,先生,只是为了坐坐。”

“你连这个都知道?”

“我自然也跟着她走了进去。我跪在她身后几排远的地方,装作在虔诚地礼拜。我可以向您保证,先生,她没有祈祷。她不是天主教徒,对吗,先生?”

“对。”

“她只是想在光线幽暗的地方坐一坐,先生,好让心情平静下来。”

“或许她是要见什么人?”

“不,先生。她只待了三分钟,也没同任何人说话。您要是问我的话,我该说她想痛哭一场。”

“有可能。不过握手的事情你弄错了,帕基斯先生。”

“握手的事情,先生?”

我挪动了一下位置,好让灯光把我的脸照全。

“我俩的手连碰都没碰一下。”

我的玩笑既然开成功了,便开始觉得很对不住他——我为自己惊吓一个原本胆子就小的人、让他更加惶恐不安的行为感到惭愧。他微微张开嘴望着我,样子就像是刚刚意外地被人猛击了一下,此刻正呆若木鸡地等待着挨第二下似的。我说:“我想这种疏漏是常有的事,帕基斯先生。萨维奇先生本该介绍我们两人相互认识一下的。”

“噢,不,先生,”他难过地说,“这该怪我。”说完他便低了头坐着,两眼直盯着自己放在膝盖上的帽子。“没什么大不了的,”我试图安慰他,“从局外人的角度看,这事其实挺滑稽。”

“可我是身在其中啊,先生。”他捻动着帽子,用同屋外的草坪一样沉闷单调的声音继续说道,“我在乎的倒不是萨维奇先生,在我们这个行当里,他算是个宽宏大量的人——我在乎的是我儿子,先生。他开始时可是觉得我很了不起的。”他十分难过,但还是强忍着,脸上挤出一丝带有懊悔和惊慌的微笑,“您知道他们平常看些什么书,先生,都是些尼克·卡特【19】之类的东西。”

“干吗要让他知道这件事情呢?”

“对孩子你得说实话,先生,他肯定会问的。他会想知道我是怎么跟踪人的——眼下他学的就是这个:跟踪。”

“你就告诉他说,你已经弄清了那个男人的身份——仅此而已,但你对他并不感兴趣,这样不行吗?”

“谢谢您的建议,先生,不过这事您得全面地考虑。并不是说我对自己的孩子都不愿意这么做,只是万一在调查过程中他碰上了您,那他会怎么想呢?”

“未必会出现这种情况。”

“但这样的事很有可能发生,先生。”

“那这次你为何不把他留在家里呢?”

“那样只会让事情更糟,先生。他没妈,眼下学校又在放假,而我的一贯做法是在假期里教育他——萨维奇先生完全同意我这么做。不,这回我是出了洋相,我得正视这点。但愿他不这么认真就好了,先生。不过我出错时他确实是会不好受的。有一天,普伦蒂斯先生——他是萨维奇先生的助手,是个很严厉的人——说:‘你又出了个错,帕基斯。’这话让孩子听到了,第一次让他知道了我会出错这件事。”他带着十分坚决的神情(我们有什么资格去估量别人的勇气呢?)站起身来说,“我老跟您说自己的问题,耽误您时间了,先生。”

“我很乐意听,帕基斯先生。”我不带嘲讽口气地说,“别担心,你的孩子一定会效仿你的。”

“他脑袋瓜像他妈,先生。”他悲哀地说,“我得赶紧走了。外面很冷,不过我离开前给他找了个挡风躲雨的好地方。可他热情太高,我不相信他会老老实实待在那儿不让雨淋着。您要是批准这些开支的话,能不能先在上面签个字,先生?”

我隔窗望着他身披领子翻上去的雨衣,头戴帽檐耷拉下来的帽子的背影。雪下大了,他走到第三盏路灯那儿时,身形已经变得像是一个露出里面泥胎颜色的小雪人。我突然惊奇地意识到:有这么十分钟光景,我没去想萨拉或者自己的嫉妒;我变得差不多像是一个人一样,能够去想另外一个人的苦恼了。

7

嫉妒只和欲望并存(或者说我一向认为嫉妒与欲望并存)。《旧约全书》的作者们喜用“嫉妒的神【20】”之类的字眼,或许这是他们用以表达自己对天主爱人这一点信念的一种拐弯抹角、不甚确切的方式。不过我猜想,人的欲望各种各样。我现在的欲望近于恨甚乎近于爱。根据萨拉一度对我说过的话,我有理由相信:亨利早就不再对她有身体上的欲望了。但是我想在那段日子里,他也同我一样地心怀妒意。他的欲望只不过是要有人陪伴,但那时候他第一次感觉到了自己已被排除在萨拉信赖的对象之外。他忧心忡忡、沮丧失望——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或者将要发生什么事情。他生活在一种可怕的不安全感之中。在这一点上,他的处境比我要糟。我有那种因为一无所有所以才拥有的安全感。我能够拥有的并不比我已经失去的更多,而他依然还拥有她在餐桌上的存在、她的脚上下楼梯的声音、她的开门和关门,还有她在他脸颊上的亲吻——除了这些以外,我不相信他还拥有多少别的东西。然而,对于一个饥饿的人来说,这些东西就已经多得让人消受不了了。使事情显得更为糟糕的或许是:他曾经享有我本人从未有过的那种安全感。帕基斯先生穿过公共草坪回去的时候,甚至连萨拉同我一度是情人这点都不知道。在写下“情人”这个字眼时,我的思绪不由自主、抑制不住地又回到了痛苦开始的那一刻。

在仕女巷那次笨手笨脚的接吻之后,过了整整一周我才再给萨拉打电话。那回吃饭时,她提到亨利不喜欢看电影,所以她也很少去。华纳影院这会儿正上演一部根据我的小说改编的电影,所以部分是为了“炫耀”,部分是因为感到为礼貌起见,那次接吻总该有某种下文,部分也是因为自己对一个公务员的婚姻生活仍然抱有兴趣,我请萨拉一块儿去看那部电影。“我想用不着问亨利去不去了吧?”

“根本不用。”她说。

“过后他可以同我们一块吃饭?”

“他带回家来一大堆工作。自由党的一个可怜虫下星期要在议会里提出一个有关失去丈夫的妇女们的问题。”所以那天晚上,可以说是那个自由党人——我相信他是个威尔士人,名叫刘易斯——为我们两人铺了床。

电影拍得不好,看到那些对我来说是如此真实的场面被歪七扭八地演绎成银幕上的那些陈腐老套,我心里时时感到不是滋味,真恨不得去同萨拉看的是些别的东西。开始时我对她说“你知道,这段不是我写的”,但我不能老这么说。她用手碰碰我表示谅解。从那会儿起,我们就一直像孩子和情人们那样两手无邪地交织在一起坐着。只有那么几分钟的时间里,影片突然出人预料地有了活气。我忘记了银幕上讲的是我的故事,影片中的对话曾经是我说过的话,而且真的被出现在某家廉价餐馆里的一个小小场景打动了。在那场戏里,情人点了牛排和洋葱,他的女友吃洋葱时犹豫了一下,因为她丈夫不喜欢洋葱的味道。情人感到伤心和气恼,因为他意识到了女友犹豫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想到了女友回到自己家中后那不可避免的拥抱。这场戏很成功:我想不借助于任何表面的言辞或行动,而只通过一个平凡而简单的细节来传递热恋的感受,这个细节很奏效。有那么几秒钟的时间里,我感到很高兴——这才叫写作呢,世上任何其他的东西我都不感兴趣。我想回家去把这幕场景再读一遍;我想写点新东西,我希望,我是多么希望刚才没请萨拉·迈尔斯出来吃饭啊。

后来我们重新回到鲁尔斯餐馆。人家给我们端来了牛排。她说:“电影里确实有一个你写到过的场景。”

“关于洋葱那一幕吗?”

“对。”

不迟也不早,就在此刻,一盘洋葱端到了我们桌上。我问她(那天晚上我连想都没想过要她):“亨利忌讳洋葱吗?”

“是的,他受不了。你喜欢洋葱吗?”

“喜欢。”

她帮我舀了点洋葱,然后又给自己舀了一点。

因为一盘洋葱而爱上一个人,这可能吗?似乎不太可能,然而我可以发誓,我就是在那一刻坠入情网的。当然,那并不简单地是因为洋葱——而是因为突然产生的那种感觉:觉得她是一个作为个体而存在的女人,觉得她很坦率,这种坦率后来曾如此频繁地让我感到快乐和难过。我把手伸到台布下边,放在她膝盖上。她也把手伸下来按住我的手。我说:“牛排不错。”随后便像听一首诗似的听到了她的应答:“这是我吃过的最好的牛排。”

没有追求,也没有引诱。我们把一半上好的牛排剩在了盘子里,一瓶波尔图干红葡萄酒也只喝了三分之二,便心里怀着同样的愿望,离开了餐馆,走到仕女巷里。就在上次分手的地方,在那个前面有阴沟盖的门道上,我们接了吻。我说:“我坠入情网了。”

“我也是。”

“我们不能回家。”

“不能。”

我们在查令十字车站旁拦住一辆出租车,我吩咐司机带我们去阿巴克尔【21】林荫道——那是出租车司机们自己给东河街起的名字,那条街上靠帕丁顿车站的一侧一溜儿全是些起着时髦店名的旅馆,像“里茨”“卡尔顿”什么的。这些旅馆的门总是开着,一天当中无论什么时候你都可以在那里租到一间房间,在里面待上一两个小时。一周前,我重新去那条街上看过。街的一半已经没有了——旅馆所在的那一侧已被炸成了碎片。那晚我们做爱的地方只剩下了一片空气,但它曾经是“布里斯托尔”旅馆。大厅里养着一盆蕨类植物,一个蓄着青灰色头发的女主管把我们带进旅馆里最好的房间:那是一间地道的爱德华国王时代风格的屋子,里面有宽大的镀金双人床、红色天鹅绒窗帘和大穿衣镜(上阿巴克尔林荫道来的人从不需要两张单人床)。我对当时的一些琐事记得很清楚:女主管问我们要不要在那里过夜;短时逗留的房费是15先令;电表只接受整先令的硬币,而我俩谁也没有整先令的硬币。不过,除此以外的事情我就记不真切了——比如萨拉第一次看上去时的样子,或者我们都做了些什么,这些都记不清了,只记得我们两人都很紧张,做爱做得很糟糕。但那没有关系,我们已经开始了——这点才是重要的。那时候,在我们的前面有整整一个人生可以期盼。噢,对了,还有一件事情我始终记得,那就是在我们的房间(半小时后它成了“我们的房间”)的门口,当我再次吻她,并说自己很不乐意想到她要回到亨利身边去的时候,她说:“别担心,他在忙着那些失去丈夫的妇女们的事儿呢。”

“我甚至讨厌想到他会吻你。”我说。

“他不会的,没有什么东西比洋葱更让他不喜欢的了。”

我送她回公共草坪那一头的家。亨利书房的门下面露着灯光,我俩上了楼。在起居室里,我们难舍难分地相拥着。“他会上楼来的,”我说,“随时都会。”

“我们能听到他的动静,”她说,同时又用让人惊骇的冷静态度补充了一句,“有节楼梯总会吱吱嘎嘎作响。”

我的外套还没来得及脱掉。我们相互亲吻着,而与此同时,楼梯上传来了吱吱嘎嘎的响声。我悲哀地注视着萨拉镇定的面孔,这时候亨利进来了。她说:“我们正指望你上楼来给我们送点喝的呢。”

亨利说:“当然可以,你喝点什么,本德里克斯?”我说:“不喝了,我有活儿要干。”

“我记得你说过夜里从来不干活的。”

“噢,这事不算,是篇书评。”

“书有趣吗?”

“不太有趣。”

“我要是有你这种凡事拿得起、放得下的本事就好了。”

萨拉送我到门口,我们再次接了吻。那会儿我不喜欢的是亨利,而不是萨拉。当时的感觉仿佛是:所有过去的男人和所有未来的男人都把他们的影子投到了现在。“怎么啦?”她问我。她总是能够很快读出一个吻后面的含义以及你脑袋里的窃窃私语。

“没什么,”我说,“早上我给你打电话。”

“我给你打好些。”她对我说。谨慎,我心想,真是谨慎。她对如何处理这样的关系是多么在行啊,我又想起了总会吱吱嘎嘎作响的楼梯——她用的字眼是“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