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略)

在结束文献的简介时,我们想谈一谈《论美国的民主》对法国、英国、美国、德国、意大利和俄国的政治思想发生的影响。我们这样做的唯一目的,是想指出托克维尔的政治社会学的各个流派。

维尔曼在1836年法兰西学院文学奖金评审会议上所做的报告中写道:“诸位先生,学院经过长时间讨论,毫不犹豫地决定,将蒙蒂翁大奖授予一部看来是具有全面评论性的研究一个外国的立法和历史的著作:托克维尔先生的《论美国的民主》。……从任何一点来说,美国的政府和社会都是欧洲感到新奇或不安的问题。讨论这个问题,分析这个新世界,指出它与我们的类似处和难以相容的差异,考察欧洲的某些理论被移植到其最好的实验地区的情况和在那里得到高度发展的景象,论述哪些理论在这个非常适于其发展的环境中没有获得成功或长期受到限制和没有用处。——这一切,毫无疑问就是热爱人类的评论家所能提供的最严肃教训之一,同时也是托克维尔先生不由自主地得出的或试图寻找的成果。”

维尔曼接着写道:“我们不想把这部著作过早地评为伟大的天才贡献给他所在时代的完美无缺的作品之一。但是,这位在孟德斯鸠学派的影响下成长,并模仿和再现这个学派的若干特点的年轻作者,对他讨论的新事物应用了这个学派的方法,并在这第二次实验中引用了个人的独特观点。孟德斯鸠说过:‘天距地之遥,不如自由的精神距极端平等的精神之远。’但是,在这位新评论家之前,还没有人指出过美国人的这种极端平等的思想。而托克维尔先生的著作却指出了这一点。才华横溢,推论正确,高瞻远瞩,文体简明,对善热爱,是该书的特点,并且使学院放弃了往往是从众多类似作品中评定获奖者的想法。”

我们今天可以认为,维尔曼对《论美国的民主》和《论法的精神》所持的同样保留态度是不公正的。

后人都公认托克维尔是经典作家。在维尔曼之后,法国的一些大历史学家和大文学家,比如圣伯夫、歇雷、布吕纳提埃尔、郎松、法盖、斯特罗夫斯基等人,对托克维尔的著作都有极为深刻的理解。

阿耳贝·索累尔说得对,《论美国的民主》的作者将孟德斯鸠的遗产传到了19世纪下半叶。索累尔在其关于拉布列德男爵的著作中写道:“托克维尔同孟德斯鸠一样,是一位概括能力很强和推论偏于武断的文人,实际上比立法家而尤其是比政治家还有道德。托克维尔的著作,在方法上和题材的安排上,都完全以孟德斯鸠为借鉴。他的《旧制度与革命》,可以比之于孟德斯鸠的《罗马盛衰原因论》;而他在写《论美国的民主》时,则仿效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他对19世纪下半叶的政治学研究和历史研究发生的影响无疑是不太明显的和鲜为人们承认的,但这种影响的效果和实力可以与基佐在19世纪上半叶发生的影响媲美。在他看来,孟德斯鸠与近代法国有密切联系,在近代法国还能见到孟德斯鸠的余威。法国之能够放弃西哀士的理论力学而采纳务实家们的应用力学,使共和国成为代议制共和国,根据条文简明、便于应用、合乎民情和来源于法国仍然拥有的实力的宪法组成这个共和国,正是这位既是历史学家又是不断在制度上和道德上进行探索的人士的功劳。”

索累尔写道,比托克维尔年长的鲁瓦伊埃-科拉尔,以及他的一些同时代人,都曾发觉这位年轻的思想家受到了孟德斯鸠的影响。我们在《世界名人传》(政治部分,第15卷,巴黎,1842年)中看到沙尔·卡骚写道:“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出版已近百年,至今仍对现代社会有所影响,而在《论法的精神》以后,有哪一部关于政府原理的著作能象《论美国的民主》这样受到极大的欢迎?实际上,托克维尔有没有自成一家的方法和观点有没有上一世纪的那位伟大评论家深刻呢?他在社会问题的研究中表现的细致和死钻精神可能不如孟德斯鸠,但其诚挚的信念和静冷的热情却高于孟德斯鸠,并兼有帕斯卡尔的形而上学高度和拉布吕耶尔的写作技巧。”

毫无疑问,法国的政治传统受到了托克维尔著作的深刻影响。约瑟夫·巴尔特勒米在其《宪法论》(巴黎,1933年新版,第46页)中写道:“行使1875年宪法的一代人的政治教育,受普鲁东的影响较少,而受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的影响较大,尤其是受……德·布罗利和普列沃-帕拉多的著作的影响较大。”

我在我的一部研究托克维尔的著作中曾经指出,普鲁东非常了解《论美国的民主》,普列沃-帕拉多的《新法兰西》和德·布罗利的《法国宪法观》都打有托克维尔的政治思想烙印。(另参阅普列沃-帕拉多的《政治和文学论文集》,第2集,巴黎,1863年,第58页及以下几页所载的《论托克维尔》)德·布罗利是托克维尔的友人,在路易·波拿巴政变后曾同托克维尔一起被监禁在外交部的陋室里。

保尔·雅内在1887年出版其巨著《道德报告中的政治史》第三版时加进了一篇结论(《19世纪法国政治科学》),其中写道:“在这些或多或少有互相斗争的政党参与的不同政治学派之外或侧面,有某些自由而清高的人士在抽象地和大公无私地研究政治学,托克维尔先生就是其中之一。在一些事实证实了他的某些重大预见之后,他的名字便经常被人推崇,而他的重要作用也越来越被重视。任何人都不会怀疑,他的《论美国的民主》是最好的著作之一,也许是当代的最好政治哲学著作。“塞尔先生的‘民主正张满帆前进’这句名言,似乎是托克维尔先生的研究的出发点。托克维尔相信,民主革命是不可避免的,或勿宁说它已经是事实。他不去先验地论证这一伟大事件的正义与否,而认为最好是对它进行观察,让其他人去褒贬它,他自己只想认识和理解它。简而言之,他的方法是把民主作为一个对象来观察,但不论证他的观察。他有实证主义方法的思想,但没有形成自己的实证主义体系。这是他的一项伟大创新。大部分政论家,无论是支持民主的还是反对民主的,都写过一些自成一家的充满激情的著作。但是,从亚里士多德以后,还没有一个人拿民主作为仔细分析的对象。孟德斯鸠本人虽然是位观察家和历史学家,但他并没有理解民主。他只看到了古代,而且观野与卢梭和马布利的大致相同。他对现代的、富有的、工业的、豪华的民主,美国的民主或法国的民主一点也没有预感。“那末,托克维尔的最终目的是想取得什么成果呢?简单说来,就是总结民主制度的善与恶。民主制度的主要好处有:福利的提高,文化的普及,社会性的加强,对人的苦难的同情,以及人的主动精神和活动能力的特大发展。但是,这些好处被其坏处损害了很多。它的主要坏处是:法制不稳定,统治者的才能低下,过于强调划一,追求福利过度,尤其严重的,是有走向暴政的趋势。而托克维尔最喜欢发挥的,也正是最后这一点。他坚持认为,民主的多数有压迫的倾向。他指出民主的两个基础:平等和自由容易互相混淆。他曾证明,这两种东西之间并不是永远具有正比关系的,平等的进步并不必定是自由的进步。最后,他还大力反对中央集权,并且是认为社会必将沿着民主的道路前进、要求恢复个人的活动权利和提醒人们防范侵犯人民主权的首批人士之一。”

我们还可以容易找到许多这方面的例子,来证明托克维尔一直在对法国的政治思想发生影响。作为结束托克维尔对法国的影响的介绍,只提一下让·雅克·谢瓦利埃在其最近出版的一部名为《政治巨著:从马基雅维里至今日》(巴黎,1948年)中对《论美国的民主》的卓越研究就可以了。(再参阅J-P.梅耶在《政治季刊》第22卷第3页上发表的评述。)由此可见,在法国,从维尔曼到谢瓦利埃,人们一直在研究托克维尔。

《论美国的民主》在英国受到的评价,也不低于在著者的祖国。拿骚·西尼尔、亨利·里夫、乔治·康韦尔·刘易斯、约翰·斯图尔特·穆勒、格罗特、格雷格、阿克顿、西奇威克、戴西、莱斯利·斯蒂芬、阿诺德、莱基等人,都从这位伟大法国人的思想吸取过营养,他们的著作受到了他的精神的鼓舞。在我们整理出版托克维尔与其英国友人的通信时,使我们进一步知道这些作者与托克维尔的关系。穆勒、阿克顿、戴西和白哲特的自述,都强调英国人的政治思想受到托克维尔的深刻影响。约·斯·穆勒本人在其《自传》中给我们留下了关于他与托克维尔的思想联系的精湛分析(另见《自传》的法译本):“我的一些新意向需要在某些看法上加强和在另些观点上克制。但是,我的思想还在发生的唯一真正变化,与政治观点有关。这一方面指我对人类未来的看法更接近温和的社会主义,另一方面指我的政治理想要稍稍离开那种被其拥护者们所通常理解的纯民主,使其接近我在拙著《代议政体论》中所述的民主形式。这后一项变化,是在很久以后,即在托克维尔先生的《论美国的民主》出版后我读到它或者应当说我学习它的时候发生的。托克维尔先生在这部名著中十分坚定地指出民主的好处,其坚定精神远远超过最热情的民主主义者在他们著作中的表现。作者清晰地看到可以导致民主象在美国那样出现多数的统治的一切危险,并对这些危险逐个进行了独到的分析;但他并没有由此寻找理由去反对他认为是人类进步的不可避免的结果的这种统治形式,而只是指出民主制度的一些弱点,指出纠正的办法,以使其良好的倾向得到自由发展,节制或弱化其不良的倾向。我在这个时期为自己编写这类著作学到了很多东西,而且从此以后,我的思想也逐渐向同一方向发展了。但是,我的政治信念后来向重视实际方面的转变,是经过好多年才完成的。人们看一下《论美国的民主》的初版年月,就会注意到我在1835年就已写作和发表这方面的文章,并在1840年汇成《论文集》出版;在这部《论文集》之后,我又出版了《代议政体论》。……”

这段卓越的分析,使我们了解了托克维尔影响的强大性。穆勒完全可以代表他那一代英国人。(参阅:利平科特:《维多利亚时代的民主评论家:卡莱尔、罗斯基、阿诺德、斯蒂芬、梅因、莱基》,明尼阿波利斯,1938年)伟大的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经常在自己的著作中引用托克维尔的话。他同他的友人德林格尔教授在一次访问巴黎的时候,曾经见过托克维尔。参阅阿克顿:《形成的年代》(伦敦,1940)。阿克顿在1861年11月10日的一封信里写道:“我看到了托克维尔传记的英文版本,觉得它比法文版本还要全面。……他在传记里列举理由坚持自己的观点,详述了他由《论美国的民主》到其最后一部著作《旧制度与革命》的思想发展过程。在《旧制度与革命》中,他表示更加反对现代流行的思想。这一点,使人乍一看来感到吃惊。

“应当拿他与其他法国人进行比较。由此可以看到他与其他法国人在天才上和知识上有明显的界限和鸿沟,知道他的立场和我们英国的伯克几乎完全相同。他在自己的同胞面前总是表现自己的思想伟大和高超,但他实际上只是一个非常冷静的观察家。……”

几天以后,阿克顿又在另一封信里谈到这个问题:“您说的非常正确,托克维尔不是一位历史学家,但他对一个伟大历史事件写了一部好书,因为他虽然未能从变化(如德语所说的imWerden)中观察事物的发展,但他毕竟是一位伟大的观察家,象所有研究物理学的人那样把一切都看成是现实的和恒定的。

“他对美国产生的巨大幻想,是不是说明他相信民主的不可阻挡的和一往直前的进步呢?实际上,民主只是现代社会所具有的,而初民社会所决不可能有的几个主要因素(三、四个)之一,是年代确切的历史事件。问题在于自治的性质,比如在君主制度、贵族制度和民主制度下均可能有自治,但其性质完全不同。这一切,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是十分清楚的。托克维尔对美国的描述是十分准确的……因为他的观察力高于他的分析力……他看到美国没有解决民主与自由的和解问题,因为美国没有使权与法或者说欲求与义务和解。这个问题是同一事物的道德方面……“他的古怪性格几乎一直完全保存下来。他的研究总是在证明他是一位古怪的人,但他又是一位忽视别人的论点而使自己犯错误或后来又不知不觉接受了别人的论点的人。在《论美国的民主》中,他清清楚楚地说了一些别人早已在他之前说过的话,但他自己并未察觉。我在关于美国的一篇论文中,曾经指出斯托里早就这一点提出过抗议。(见阿克顿:《自由的历史及其它论文》(伦敦,1907,第575页及以下各页)他在拿自由与宗教进行比较时,对自由的理解就有错误。

自由不能靠别人施舍,而要靠自己去争取。自由并不是一种安静的状态,而是一种不断的努力和创造。自由不是政府的出发点,而是它的治理结果;或者至少说自由不仅仅是走向目的地的出发点,不是一个给定的要素,而是象使各星球谐调的有规律的天体运动的目的。自由是制约行动的原则的结果。”

根据平等的原则,阿克顿自然有权评论托克维尔。

在以后的两代人中间,白哲特和戴西对英国宪法的新概念的形成作出了极为重大的贡献。他们二人都深刻地研究过《论美国的民主》。(参阅欧文:《白哲特》,伦敦,1939,第247页。)看来,戴西更与托克维尔有密切联系。戴西的《宪法》(牛津,1885)是一部几乎可以与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媲美美的开创性著作。戴西接受了托克维尔把“民主”视为“社会条件”的解释。另一个重要事实是:戴西也与托克维尔完全一样,指出了法国与英国在司法制度上的显著差别。认为英国显然缺乏行政权。参阅戴西:《论十九世纪英国法律与舆论关系》(伦敦,1905,第50页及以下各页)。

戴西在他一部著名文章(参阅:戴西:《阿利克西·托克维尔》,载《民族评论》,伦敦,1893,第771页及以下各页)描写托克维尔的精神和知识特点时写道:“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希望成为研究制宪权的大师。他在使自己的著作成为经典著作的作者当中居于什么地位呢?他应当排在孟德斯鸠之后还是应当与其并列呢?他30岁和35岁的时候,就提出了人们确实不敢提出的问题。托克维尔在法国思想家和文人中的地位,在1860年以前就得到公认。穆勒、格罗特、西尼尔、格雷格和一切指导舆论的人,都声称托克维尔高于他人。……

总之,可以举出许多理由证明光荣永远属于托克维尔。从事政治哲学著述和以英语讲授政治哲学的一些新作者,甚至在目前也比不上他。《论美国的民主》,作为描述近代美国的一部著作,今后当然仍将具有重大价值。布赖斯的《美利坚共和国》,是目前唯一值得推荐的可以从中了解美国的各项制度的著作。但是,托克维尔的著作才真是一部专著,不过它不是专门研究美国政府的,而是专门研究近代民主制度的基本特点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它包含着世人至今尚未掌握的智慧。”

诚然,戴西对英国宪法的释义,在今天已不再完全适用,特别是关于行政权的部分,但它的提示作用是永远长存的。参阅詹宁斯:《法律与宪法》(伦敦,1942);罗布森的经典著作:《司法与行政法——英国宪法研究》(第2版,伦敦,1947)。

我们还应补充一点:托克维尔的政治社会学的影响并不只限于联合王国本土,而且也及于它的自治领。参阅布雷迪:《自治领的民主》(多伦多,1947);汉约克:《澳大利亚》(伦敦,1930)(特别是第13章)。皮尔逊和布雷德利在我们的注释所引的他们著作中,对《论美国的民主》自出版至今在美国的影响进行了研究,所以我在这里便不重复了。托克维尔对美国的政治思想的影响或许小于对美国社会的一般见解的影响。作为一个美国宪法的理论家,他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指导象斯托里和利伯这样的高超技术专家。例如,托克维尔的主权理论,正如梅里亚姆所指出的,早在他之前就已有人提出了。参阅梅里亚姆:《卢梭以来的主权学说史》(纽约,1900,第188页)。因此,邓宁在其《卢梭至斯宾塞的政治学说史》(纽约,1920,第270页及以下各页)(这部书相当于雅内《政治科学史》在美国的副本)中所作的中肯分析,在任何时候都是有效的。邓宁写道:“在方法上,托克维尔继承了亚里士多德、波里比亚、马基雅维里、孟德斯鸠的传统。孟德斯鸠是他最常模仿的典范。和这些伟大的思想家一样,托克维尔也是根据政治哲学来观察事实的。他与亚里士多德和博丹的不同处,在于他没有致力于想出一个政治科学体系;他与孟德斯鸠的不同处,在于他只限于评论一个国家的法律和习惯。《论美国的民主》与马基雅维里的《论李维》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但是,马基雅维里没有掌握第一手资料,而托克维尔则以亲身观察为根据。在这一点上,这位法国哲学家同以一个外国人的观点分析罗马国家的希腊历史学家波里比阿极为相似。如同波里比阿关于罗马诏令的观点后来鼓舞了罗马人自己对这个问题进行有系统的思考,孟德斯鸠使英国人得到了关于本国宪法的第一个有系统的理论一样,托克维尔对美国民主的分析使美国人民对本国制度的观点有了共同的并且变成传统的依据。”

再参阅格特尔:《政治思想史》(伦敦,1933,第36页及以下各页)。

我们再回来谈欧洲。在德国,最初发现《论美国的民主》作者了不起的,是默尔和布伦奇利。通过瓦茨的介绍,托克维尔的政治思想便在德国的自由主义者当中传播开来。他们在1866年以前,就已开始评述和研究托克维尔。很久以后,我们才在格奥尔格·耶利内克的《国家学说通论》中读到:“在托克维尔的影响下,‘主权’分享学说,即联邦成员与联邦国家之间分享权力的普遍主张,才见于联邦的声明。”

狄尔泰在排列最卓越的政治思想家的名次时,把托克维尔排在亚里士多德和马基雅维里之后。(参阅梅耶:《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巴黎,1948,第164页)在意大利和俄国,《论美国的民主》也有其专心致志的读者。意大利的加富尔的思想,俄国的赫尔岑和车尔尼雪夫斯基的思想,以及这两个国家的其他许多人的思想,都从这位法国伟人的思想中吸取了营养。(参阅梅耶:同上书;赫克特:《俄国的激进主义者看美国,1825—1894》)当然,托克维尔的著作在我们这一代之后还会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