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苍茫之中,探长、埃勒里和韦利警官来到了十三号房子的暗影里。

诺克斯的空房子与隔壁卡基斯的房子,就像一对孪生兄弟。衰败没落的褐色砂石建筑物上,出现了年深月久的斑驳条纹,老式的窗口都用灰木板挡住了——整幢房子阴森恐怖。旁侧的卡基斯家露出了灯光,那些警探们的身影不停地来来往往——对比之下,卡基斯家显然欢快得多。

“托马斯,你有钥匙吗?”连探长也受到这股抑郁气氛的感染,声调降了下来。

韦利默默地掏出了钥匙。

“En avant

[1] !”埃勒里咕哝了一声,于是三个人推开了紧靠人行道的大门,门吱嘎作响。

“先上楼吗?”警官问。

“对。”

他们迈步上了碎裂的石级。韦利亮起一只大的手电筒,夹在胳膊下,打开了前门。他们跨进了黑洞洞的连廊;韦利用手电筒照来照去,找到了内门的锁,开了门。三个人紧紧排成一列,到了里面,发现自己仿佛置身在一个黑黝黝的洞穴里。警官手里的电筒摇曳不定,他们依靠这点亮光,看出这里的形状大小与隔壁卡基斯家的前厅一模一样。

“好吧,开始查看吧,”探长说,“这是你的主意,埃勒里。前面带路。”

埃勒里两眼在跳跃的光线下显得特别明亮。他犹豫了一下,向四周望望,然后举步朝通往大厅黑洞洞的门口走去。探长和韦利耐着性子跟在后面,韦利高举着电筒。

各个房间都空无一物——显而易见,屋主搬离这里的时候,把一切都撤空了。至少,底层一无所有——实实在在的一无所有。房间全空着,满是灰尘,这儿那儿到处都是男子的脚印,那是里特那班警探们当初搜查时留下的。墙壁发黄,天花板出现裂缝,地板弯翘,吱吱嘎嘎。

“这下你心满意足了吧?”老探长悻悻然说道,这时他们已经把底层的各个房间全都巡视了一遍。他因为吸进了灰尘,猛烈地打起喷嚏来——憋气,喘气,咒骂着。

“我还不够满意呢。”埃勒里说道。他带头走上光秃秃的木楼梯。他们的脚步声响彻整个空房子。上得楼来——同样也是一无所有。二楼的结构跟卡基斯家相同,也全是卧室和浴室;但这些房间里,既无床也无被,根本不能住人,老探长越来越不耐烦了。埃勒里在旧的壁橱里拨弄了很久,这是兴之所至;他找到了一堆废纸,别无他物。

“满意了吧?”

“没有。”

他们通过那道嘎吱作响的楼梯,走到了屋顶下的阁楼。

一无所有。

“好吧,不过如此了,”在走往底层的前厅的时候,探长这样说道,“现在傻事已经办完啦,总该可以回家吃饭了吧。”

埃勒里没有回答;他若有所思地转动着夹鼻眼镜。接着他又望着韦利警官,说:“韦利,不是说地下室里有个破箱子吗?”

“是呀,里特这样报告的,奎因先生。”

埃勒里来到前厅的后部。在通向楼上的那段楼梯的下面,有一扇门。他开了门,借过韦利的电筒,朝下一照,迎面是条曲曲折折的小梯。

“地下室,”他说,“来吧。”

一行人走下了这条摇摇欲坠的小梯,发现下面是一个大开间,其长度和宽度正好与整座房子相等。这儿鬼影幢幢,电筒的光亮映现出条条黑影;这里比上面房间的灰尘更多。埃勒里立刻走到了离楼梯十几英尺的地方。他用韦利的电筒照射了一下。地上有只破破烂烂的大箱子——是一个笨重的、箍着铁的立方体,盖子已被撬开,拧断的锁歪歪扭扭下垂着。

“里面不会找到什么的,”探长说,“里特报告说,他已经搜查过了,埃勒里。”

“他当然找不到什么,”埃勒里自言自语,一面用戴着手套的手掀起了盖子。他将电筒的光照射到箱子里,空空如也。

他刚要放下盖子,忽然,他的鼻孔缩了缩,接着又张了张,于是赶快倾身向前,嗅了嗅。“这下可找到了,”他轻声说道,“爸爸,韦利,嗅一嗅这股味道吧。”

另两个人也嗅了起来。然后他们直起身子,探长喃喃说道:“哎呀,打开棺材时我们闻到的也正是这股味道呀!只不过味道更淡些,淡得多。”

“一点儿不错。”传来了韦利的男低音。

“是呀,”埃勒里把盖子一放,“嘭”的一声,盖子合上了,“是呀。这也就意味着,我们已经发现了阿尔伯特·格里姆肖先生遗体的第一个停放地点。”

“总算谢天谢地,”探长虔诚地说,“不过那个里特够蠢——”

埃勒里继续讲着,与其说是在对旁边那两位讲话,还不如说是在对他自己讲:“格里姆肖说不定就是在这儿被勒死的,或者是在这附近。那是星期五晚上,深夜——十月一日。尸体被塞进了这个箱子里,就放在这儿。凶手最初并未打算把尸体放到别处去,我觉得这也不足为奇。这所空着的旧房子是藏尸的理想地点啊。”

“卡基斯接着就死了。”老头子寻思着。

“正是这样。卡基斯接着就死了——是在第二天,星期六,二日。凶手认为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给他提供了一个永久隐藏被害者尸体的地方。所以,他挨到葬礼之后,在星期二或星期三的夜里,偷偷进来,拖出尸体——”埃勒里住了口,迅速地走到黑黝黝的地下室的后面,看到了一扇风吹雨打的旧门,就点点头。“经过这道门,就到了后院,再穿越那道门,进入了墓地。挖下三英尺,挖到地下纳骨所……在一片漆黑的夜里,这是不难办到的,只要你对于坟地、死人、墓穴气味以及妖魔鬼怪全都不放在心上就行了。咱们这位凶手想必是位讲究实际、无所畏惧的男子汉吧。这就意味着格里姆肖的腐烂尸体曾在这儿放了四五个日日夜夜。有这点儿时间也就够了,”他不动感情地说道,“足以留下这股腐臭的味道。”

他用电筒向四周扫射了一下。地下室的地面,有几块是水泥地,也有些是木板地,上面全都空无一物,除了灰尘和那口箱子。但是近处有个吓人的怪影,直通天花板,形状大得可怕……他壮了壮胆,用电筒一照,这怪影却原来是一个大炉子——是这所房子的主要加热器。埃勒里大踏步向它跨去,一把抓住生锈的炉门柄,拉开炉门,手握电筒伸进了炉膛。他立刻嚷了起来:“这里有东西啊!爸爸,韦利,快来呀!”

三个人弯着身子,从生锈的炉门望向炉子内膛。在炉膛底部的角落里,新添了一小堆灰烬;在灰堆之外,有一小片——非常小——厚厚的白纸。

埃勒里从自己口袋深处,掏出了一块玻璃,让电筒的光束对准纸片,聚精会神地察看。“怎么啦?”探长问道。

“我认为,”埃勒里重又站直了身子,放下了玻璃,悠悠然地说道,“咱们终于找到乔治·卡基斯最后的那份遗嘱啦。”

这位好警官足足花了十来分钟,才解决了如何把那纸片从人手够不到的藏匿地点捞出来的问题。他个子太大了,爬不进出灰口,探长和埃勒里身材固然小些,但两个人中谁也不愿意在那多年的积灰上爬进爬出。埃勒里的推理方法在这个问题上是没有用武之地的;倒是这位死心眼儿的警官找到了掏出碎纸的窍门。他从埃勒里随身揣在口袋里的小囊中取出一根针,插在埃勒里的手杖尖上,没费多大周折就把那张纸片挑了出来。他再把灰堆拨弄了一番,没有发现什么——全都烧透了,探查不出什么了。

正如埃勒里所预言的,这张纸片看来铁定就是卡基斯最后一份遗嘱的片段。真是幸运啊,没被火烧掉的这一小块上恰好有着卡基斯收藏品总库继承人的姓名。这姓名是用潦草字迹写的,探长一下子就认出这是乔治·卡基斯的笔迹,所写的姓名是阿尔伯特·格里姆肖。

“这证实了诺克斯的那番话,一点儿没错,”探长说道,“同时也清楚地表明了斯隆是被新遗嘱所剔除的人。”

“是这么回事,”埃勒里低声说道,“不过烧掉这份文件的人,真是笨透了,干得多蠢哪……这是个伤脑筋的问题,非常伤脑筋的问题。”他用夹鼻眼镜笃笃笃地敲着自己的牙齿,眼睛望着这块边缘烧焦的纸片,但是他没有讲出来问题究竟是什么,也没有解释为什么伤脑筋。

“有一点可以肯定,”探长满意地说道,“斯隆先生必定会编出一套花言巧语,来应付这封揭穿他跟格里姆肖是兄弟的匿名信,以及应付这份遗嘱。孩子,事情办完了吗?”

埃勒里点点头,同时再一次对地下室扫视了一番。“办完了,我想无非就是这些了。”“那么,走吧。”探长细心周到地把这烧剩的纸片折起来放进自己的皮夹子,带头向地下室的前门走去。埃勒里跟在后面,苦苦地思索着;韦利走在最后,显得有点儿慌慌张张,因为,他纵然阔肩厚背,也抵挡不住后面那一大片使人毛骨悚然的墨漆乌黑。

[1] 法文:进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