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胳膊伸出,把年纪轻轻的艾伦·切尼从阴暗角落里抓到了光天化日之下。讲得准确点儿吧,手指落到他的身上是在十月十日,星期日的晚间,在夜幕笼罩着的布法罗

[1] 机场,那时他正犹犹豫豫打算跨进一架往芝加哥去的飞机的机舱。伸展出胳膊来的,是警探哈格斯特伦——这位美国绅士的脉管里潜流着若干世纪以来具有冒险精神的挪威血统——他一把牢牢抓住了艾伦·切尼先生,这小伙子灌饱了酒,喝得两眼昏花、醉醺醺、恶狠狠,被押上了穿越全州驶往纽约市的下一班快车的卧铺。

奎因父子星期日整天闷闷不乐,甚至对赞美诗也漠不关心。接到了拿获的电报后,星期一的一大早,就来到了探长办公室恭候着,准备接待这位终于归案的抗命者以及那位理应洋洋得意的警探。检察官桑普森和副检察官佩珀也来参加这个接待会。中央大街这个地段的气氛确实很愉快。

“好吧,艾伦·切尼先生,”探长和和气气地开了头,艾伦这时醉意已消,比往常还要落拓不羁,情绪也更为对立,他一屁股跌坐在椅子里。“你打算怎样为自己辩解呢?”

艾伦正处在变声期,嗓音嘶哑。“无可奉告。”

桑普森喝道:“切尼,你私自潜逃,该当何罪?”

“我潜逃?”他眼含怨色。

“唔,就不算是潜逃吧。就算是短途旅行——度个不长的假期,行吗?小伙子?”探长抿着嘴笑。“喂,喂,”他突然改口,他生来就会变脸,“不必开玩笑了,我们也不是娃娃了。你为什么跑掉?”

艾伦抱臂胸前,挑衅地望着地板。

“并不是——”探长在自己办公桌的上层抽屉里摸索着,“并不是因为害怕待下去,对吧?”他从抽屉里抽出手来,挥舞着韦利警官在琼·布莱特卧室中搜出来的那张字迹潦草的纸条。

艾伦顿时面如土色,眼望着那张纸条,如临大敌。“怎么会到你们手里!”他低声说道。

“着急了,是吗?既然你想知道,那么,我们是在布莱特小姐床垫下面查到的!”

“她——她没把它烧掉吗?”

“她没烧掉。别再演戏啦,孩子。你打算自己读出来呢,还是要我们施加一点儿压力呢?”

艾伦不停地眨眼。“发生了什么事?”

探长转身朝着大家。“他倒反过来问我们,这个小捣蛋!”

“布莱特小姐……她——好吗?”

“她眼下很好。”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艾伦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你们没有——”

“没有什么?”

他摇摇头,又坐了下去,疲乏地用手捂住眼睛。

“老兄。”桑普森扬了扬头。探长向这小伙子的蓬松乱发投去古怪的眼色,然后走到角落里,跟检察官凑在一起。“如果他不肯实说,”桑普森压低嗓门说道,“我们确实奈何不得。固然可以给他依法套上个罪名,但我认为那对咱们不会有什么好处。咱们毕竟没有从他身上挖出什么来呀。”

“这话不错。但是,在放过这小子之前,有一件事我非搞个水落石出不可。”老头子走到门口,“托马斯!”

韦利警官像巨人似的跨进了门槛,说:“现在就要他来吗?”

“对,带他进来。”

韦利冲了出去。过了一会儿,他回来了,带着瘦长身材的贝尔,本尼迪克特旅馆的夜班办事员。艾伦·切尼非常安静地坐着,用沉默来掩盖忐忑不安的内心;他投向贝尔的目光,就好像急于要扑住某种可以捉摸的物件一样。

探长用大拇指朝他的对象指了指。“贝尔,你倒认认看,这人也是上个星期四夜里阿尔伯特·格里姆肖的一个来客吗?”

贝尔对这小伙子的僵硬身形,仔仔细细地上下打量一番。艾伦跟他对望着,抱着一种茫然不明底细的反感。贝尔使劲摇摇头,说:“不是的,先生。他不是那些来客之一。我从来也没见到过这位绅士。”

探长大失所望地咕哝了一声;艾伦虽然不知就里,但他意识到是没有搞出什么名堂来,所以如释重负地朝后一靠。“那行啦,贝尔。到外边去等着吧。”贝尔赶紧退出,韦利警官往门上一靠。“怎么,切尼,仍旧不肯把你这次小小的逃亡交代一下吗?”

艾伦舔舔嘴唇。“我要见自己的律师。”

探长举起双手。“天哪,这种话我已经听过多少次啦!那么,切尼,你的律师是谁呢?”

“唔——是迈尔斯·伍德拉夫。”

“他是你全家老小的代理人吗?”探长厌恶地说,“嗨,没那必要吧。”探长扑通一下坐到椅子里,向鼻烟壶求教。“我们打算放你走,小伙子,”他一面说,一面用那相随多年的褐色鼻烟壶做手势,似乎很不情愿把到手的囚犯放掉。艾伦好像中了魔法似的,登时一轻松。“你可以回家了。可是,”老头子朝前倾着身子,“我得把话说在前头。要是再来一次你星期六所干的这套恶作剧的话,小伙子,我非亲手把你送进监牢不可。明白了吗?”

“明白了。”艾伦喃喃地说。

“还有,”探长接着说道,“我毫不含糊地告诉你,你是受到监视的。一举一动都受监视。所以,你再要逃,可没你的好处,因为你只要一出卡基斯家的大门,随时随地都有人在屁股后面盯着。哈格斯特伦!”这位警探蹦了起来。“你送切尼先生回家吧,就跟他一起在卡基斯家待着。不必找他麻烦。但是每次他一离开那地方,你就形影不离地跟着。”

“我明白了。来吧,切尼先生。”哈格斯特伦狞笑着,抓住小伙子的胳膊。艾伦敏捷地站起身来,甩开警探的手,带着吵架的姿态抬起了肩膀,大踏步走出了办公室,哈格斯特伦紧跟在他身旁。

现在该提到埃勒里·奎因了,他面对这个情景,自始至终没有吭声。他一直在欣赏自己完美无缺的指甲,又对着亮处举起了夹鼻眼镜,好像那是件从未见过的稀罕东西,他叹了几口气,吸了几支烟,竭力稳定自己的情绪,仿佛刚才哭过一场似的。他唯有在切尼与贝尔相见的时候,才露出了一丝兴趣;然而当贝尔不能指认的时候这一丝兴趣也马上索然了。

切尼和哈格斯特伦一离开,房门关上之后,佩珀开口说出下面这番话的时候,埃勒里的耳朵立刻又竖了起来:“在我看来,检察官,他杀了人却能逍遥法外。”

桑普森心平气和地说:“佩珀,凭你那样的足智多谋,你倒说说看咱们能把他怎么办呢?”

“咦,他逃跑过,不是吗?”

“这话一点儿不错!但你难道能使陪审团相信,一个人仅因为他逃跑了所以就是犯过罪的吗?”

“事情正是如此。”佩珀坚持己见。

“全是扯淡,”探长打断了他们,“佩珀,你应该明白,咱们拿不出什么真凭实据。先把他控制住。只要这小伙子一有什么可疑的行径,我们就会发现的,……托马斯,你心里在想什么?看样子,你也想要讲些什么。”

确是这样。韦利警官一会儿面向这人,一会儿面朝那人,张了张嘴,又闭上了,因为插不上话。现在他大喘一口气,说道:“我让两个人等在外面呢。”

“哪两个人?”

“就是在巴尼·希克的私酒店里跟格里姆肖吵架的那个婆娘,还有她的丈夫。”

“什么!”探长呼一下立得笔直,“好消息呀,托马斯。你怎么找到她的呢?”

“从格里姆肖的档案中找出了线索,”韦利用低沉的声调说道,“她名叫莉莉·莫里森——原先跟着格里姆肖鬼混。格里姆肖坐牢后,她就嫁了人。”

“去把巴尼·希克找来。”

“也让他在外面等着呢。”

“你真行,全带进来吧。”

韦利咯登咯登走了出去,探长在转椅里一坐,朝后一靠,满怀着希望。一会儿的工夫,警官回来了,带着那位红光满面的私酒店老板,探长示意此人莫作声。韦利立刻又从另一扇门走了出去,很快带进了一男一女。

这一男一女迟迟疑疑地走进来。女的货真价实是个北欧神话中的迷人妖精——人高马大,金黄秀发,骠悍泼辣。男的刚好跟她匹配——花白头发,身材魁梧,四十来岁,鼻子像爱尔兰人,乌黑的眼珠射出凶光。

韦利说:“这是杰里迈亚·奥德尔先生和太太,探长。”

探长指指椅子,他们僵硬地坐了下来。老探长开始翻动办公桌上的文件——纯粹是一种显示气派的机械动作。他们确也受到了影响,目光不再对这办公室东张西望,集中注意老探长的骨瘦如柴的双手了。

“唔,奥德尔太太,”探长开口了,“请别害怕,无非是例行公事罢了。你认识阿尔伯特·格里姆肖吗?”

彼此目光交接到了一起,她马上转望别处。“怎么——你是指那个被发现憋死在棺材里的人吗?”她问道。她那嗓音,仿佛有什么东西一直在喉咙口卡着。埃勒里觉得自己的喉咙也痛起来了。

“是呀。你认识他吗?”

“我——不,我不认识。只是看报知道的。”

“我有数啦。”探长转身朝着坐在对墙、一动不动的巴尼·希克,“巴尼,你认识这位太太吗?”

奥德尔夫妇顿时大惊失色,女的连气都喘不出来。她丈夫伸出毛茸茸的手,搀扶着她的胳膊,她也竭尽全力强作镇静。

“我当然认识。”希克说。他脸上汗涔涔的。

“你最近在哪儿见过她?”

“在第四十五大街我的店里。个把礼拜以前——不到两个礼拜吧。是星期三的晚上。”

“是在什么情况之下?”

“唔?哦。她跟那个翘辫子的家伙——格里姆肖在一起。”

“奥德尔太太当时正跟那死人吵架吗?”

“嘿嘿。”希克嘻皮笑脸地说道,“只不过当时他还没死呢,探长——死了就不会吵啦。”

“别说无聊话,巴尼。你认认清楚,跟格里姆肖在一起的,确是这个女人吗?”

“错不了。”

探长转向奥德尔太太。“而你却说没见过阿尔伯特·格里姆肖,不认识他?”

她那厚厚的嘴唇开始颤抖起来。奥德尔前倾身子,紧绷住脸。“如果我妻子说不认识,”他咆哮道,“那就是不认识——你懂吗?”

探长思考了一下。“哼哼,”他喃喃自语,“其中有文章啊……巴尼,老弟,这儿这位杀气腾腾的爱尔兰人,你以前见过没有?”他伸出大拇指,点点那个爱尔兰大个子。

“没,没见过。”

“行啦,巴尼。回去做你的买卖吧。”希克踩在嘎吱作响的地板上站起来,走了出去。“奥德尔太太,你娘家姓什么?”

嘴唇加倍抖动。“莫里森。”

“莉莉·莫里森?”

“是的。”

“你嫁给奥德尔有多久啦?”

“两年半。”

“是这样,”老头子再次装模作样翻查案卷,“你且听我说,莉莉·莫里森·奥德尔太太。我这里有着清清楚楚的档案材料。五年之前,有个阿尔伯特·格里姆肖被逮捕,送进兴格监狱。在他被捕之时,没有他跟你相牵连的材料——这是事实。但是,此前数年,你跟他同居在……韦利警官,是什么地址?”

“第十街一四五号。”韦利说。

奥德尔跳了起来,脸涨成酱紫色。“跟他同居,是她吗?”他嗥叫起来,“哪个瘪三胆敢这样讲我的老婆,我要他的命!当心吃拳头,你这老牛皮!我要揍——”

他蓄势待发,两只大拳扬在半空。这时他的脑袋猛地朝后一仰,势猛得几乎把脖子快折断了;原来是韦利警官用钢钳般的手指,抓住了此人的领子,把他脑袋扯成这副姿态的。韦利把奥德尔连摇两下,就像娃娃摇玩具似的。奥德尔张大了嘴,发现自己已被“砰”地摔在了椅子里。

“放乖些,你这蠢人,”韦利斯斯文文地说道,“你难道不懂这是威胁长官吗?”他抓住奥德尔的领子,不松手;此人坐在那儿连气也透不过来。

“得啦,托马斯,我知道他一定会识相的,”探长若无其事地说道,“现在,奥德尔太太,刚才我正讲到——”

这女人目睹自己这位彪形大汉的丈夫被制服了,惊慌万状,咽了口唾沫。“我什么也不晓得。我听不懂你刚才讲些什么。我从来没有认得过一个叫格里姆肖的人。我从来没有见过——”

“一叠连声的‘从来没有’,奥德尔太太。那么,为什么格里姆肖两个礼拜以前一出监牢就找上了你呢?”

“别理他!”那个巨人咕哝着说。

“我不……我不……”

探长把锐利的目光投向那个男的。“单凭你拒绝协助警方调查谋杀案,我就可以逮捕你,明白吗?”

“走着瞧吧,你倒逮捕试试看,”奥德尔喃喃地说道,“我有来头的,我有门路。我要你吃不了兜着走。我认识政府里的奥利万特……”

“地方检察官先生,你听到了吧?他认识政府里那位奥利万特,”探长叹息一声说道,“此人暗示有办法开后门……奥德尔,你干什么勾当?”

“我不干勾当。”

“哦!你干正经营生。你从事什么行业呢?”

“我是自来水工程承包商。”

“原来你是靠这个来拉关系的……爱尔兰人,你住在哪儿?”

“布鲁克林区——佛莱勃希地段。”

“托马斯,这家伙有什么犯罪记录吗?”

韦利警官松开了奥德尔的领子。“他倒不曾作过案,长官。”他用遗憾的口吻说道。

“这女人呢?”

“好像是改邪归正了。”

“怎么样!”奥德尔太太得意洋洋,神气起来。

“那么,你就是承认自己曾经有过什么需要改正的事喽?”

她眼睛睁得大大的,像牛眼一般;然而她死不开口。

“我提议,”埃勒里稳坐在椅子里,慢条斯理地说道,“把那位无所不知的贝尔先生找来吧。”

探长向韦利点点头,韦利就走了出去,差不多立刻就与那位夜班办事员一起进来了。“认认这个人吧,贝尔。”探长说。

贝尔的喉结大动特动。他朝着那位满腹狐疑、满面怒容的杰里迈亚·奥德尔哆哆嗦嗦地伸出手指。“就是他!就是他!”他喊道。

“哈!”探长站了起来,“贝尔,他是第几个?”

贝尔愣了一下。“唏,”他自言自语,“好像记不清了——天哪,想起来啦!这位是倒数第二个,就在那位大胡子医生之前!”他口吻变得很有把握。“他就是那个爱尔兰人——我讲给你们听过的那位大个子,探长。我现在记得了。”

“肯定吗?”

“我敢起誓。”

“行啦,贝尔。你现在可以回家了。”

贝尔走了。奥德尔硕大无朋的下巴落了下来,黑眼珠内露出绝望的神色。

“现在,怎么样,奥德尔?”

他像个摇摇欲坠的拳击手一样,摇着头。“什么怎么样?”

“刚才走出去的人,你以前见过吗?”

“没有!”

“知道他是谁吗?”

“不知道!”

“他是夜班办事员,”探长愉快地说道,“本尼迪克特旅馆的。去过吗?”

“没有!”

“他说,九月三十日星期四晚上十点到十点半之间,在前台见到过你。”

“一派胡言!”

“你到前台去问,有没有个叫做阿尔伯特·格里姆肖的房客。”

“瞎说八道!”

“你从贝尔那儿打听到房间号码,就上楼去了。是三一四室,奥德尔。还记得吗?这个号码很容易记住的……怎么样?”

奥德尔站了起来。“听着。我是个纳税人,是个本份良民。我不晓得你们这些家伙搞的什么鬼花样。这儿可不是俄国啊!”他大喊大叫,“我有我的权利!来,莉莉,咱们走——他们没资格把咱们扣在这儿!”

这女人听命站起。韦利一步跨到奥德尔后面,看来两人似乎马上就要搏斗了;但是探长示意韦利让开,两眼盯着奥德尔夫妇,他们俩先是缓慢地,继而用敏捷得令人发笑的步伐,向门口走去,两人夺门而出,走掉了。

“派人盯住他们。”奎因探长用最阴沉的声音说道。韦利马上跟在奥德尔夫妇后面出去了。

“我倒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犟头犟脑的证人呢,”桑普森自言自语,“这一切的背后是什么?”

埃勒里喃喃说道:“你听见杰里迈亚·奥德尔先生的话了吧,桑普森?竟说什么苏俄不苏俄。还是那绝妙的老一套赤色宣传。好一个旧俄!咱们这批高贵的公民们要是离开这一套,可怎么得了哟?”

没有人理会他。“事情可棘手了,我敢这样说,”佩珀开口说,“格里姆肖这家伙,必定跟一连串不大正当的名堂纠缠在一块儿。”

探长无可奈何地摊开两手,大家都长时间地默不作声。

然而,正当佩珀和检察官站起来要走的时候,埃勒里轻松地说道:“泰伦斯 [2] 讲得好:‘无论遭际如何,吾人处之泰然。’”

在星期一傍晚之前,卡基斯案件始终原封不动,毫无进展,令人心焦。探长忙探长的事——五花八门的事务;埃勒里也忙埃勒里的——他的事务主要是消耗大量的香烟,从口袋里掏出一小册萨福

[3] 诗集,信手翻阅,啃读一段,还不时坐在他父亲办公室的皮椅上,心潮起伏地思前想后。看来,泰伦斯上面那句名言,说说简单,实际奉行可就不容易了。

正当奎因探长办完一天的例行公事,打算跟儿子一起回到并不比这里愉快多少的奎因宅邸去时,传来了惊人消息。实际上,探长已经在穿大衣了,佩珀冲进了办公室,兴奋得脸色红彤彤,欣喜欲狂的样子。他把一封信高举过头,挥舞着。

“探长!奎因先生!看看这个吧。”他把信往桌子上一丢,就不停地来回踱步,“刚刚寄到。是寄给桑普森的,你们看看信封就知道了。检察官出去了——秘书拆开后,交来给我。太好啦,你们看吧!”

埃勒里赶快站起来,走到父亲身边。父子俩一起望着信封。它是个廉价信封;地址由打字机打出来;从邮戳来看,它是当天早上投进市中心邮局的。

“唔,唔,是什么信呢?”探长自言自语。他小心翼翼地从信封里抽出信来,信纸跟信封一样廉价。展开一看,信纸上有几行用打字机打出的字句——不署日期,没有称呼,也不具名。老头子大声读了出来,读得很慢:

笔者(信上这样写道)发现了令人兴奋的情况——很有用处, 令人兴奋——是关于格里姆肖一案的。地方检察官想必会感兴趣。

情况如下。查一查阿尔伯特·格里姆肖的老底,应能发现他有 个同胞兄弟。然而,你可能有所不知的就是,他的兄弟与调查中的 案件密切相关。事实上,此人现在使用的姓名为吉尔伯特·斯隆先 生。

“这情况,”佩珀嚷道,“你们认为怎样?”

奎因父子相互对望了一下,再望望佩珀。“如果属实,倒是很有意思,”探长评论道,“不过,也可能无非是一封怪信罢了。”

埃勒里冷静地说:“即使属实,我也看不出它有什么大不了的。”

佩珀脸色一沉。“他妈的!”他说,“斯隆一口咬定从来没有见到过格里姆肖,不是吗?如果他们俩是兄弟的话,那就大有文章啦,可不是吗?”

埃勒里摇摇头。“佩珀,有什么文章呢?难道就凭斯隆不好意思承认自己有位兄弟是惯犯这样一个事实吗?何况当时正碰上自己兄弟被谋杀这样一个场面呢?没啥了不起的,我看,斯隆之所以矢口否认,无非是出于怕失身份、怕丢面子罢了。”

“唔,未必是这样吧,”佩珀固执己见地说道,“我敢担保检察官的看法跟我相同。探长,你打算怎么处理这个情况呢?”

“第一件事,等你们这两个饭桶辩论透了之后,”探长挖苦地发表意见,“让我们研究看看,从这封信中能找出什么线索来。”他走向内部通话器。“是兰伯特小姐吗?我是奎因探长。请你到我办公室来一趟。”他含笑转过身来,“先听听专家的意见吧。”

尤娜·兰伯特来了,是位身材瘦削的少妇,乌黑头发夹着少许油光光的灰色。“奎因探长,什么事呀?”

老头子隔着桌子把信掷给她。“你能从这信里找出什么线索来吗?”

不幸的是,她看不出什么名堂来。她只能指出这样一个事实:信是用一架相当新式而已用旧了的恩德伍德牌打字机打出来的,这架打字机上的某几个字体能够清楚辨认出微细的缺欠,除此以外,她讲不出什么有价值的情况了。但是,她敢保证,如果再碰到同一架打字机上打出来的任何文件,她准能认得出来。

“好吧,”探长在把尤娜·兰伯特打发走后,发了一阵牢骚,“看来,甚至连专家也不会给我们创造奇迹。”他派韦利警官把信拿到警察总部化验所去拍照并进行指纹检验。

“我得找一找检察官去,”佩珀很不痛快地说道,“把这封信的情况报告给他。”

“去吧,”埃勒里说,“同时你还不妨告诉他,我和我父亲现在立刻就要到第五十四东大街十三号去勘查一下——我们亲自去。”

探长跟佩珀同样的大感意外。“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这白痴?诺克斯那所空房子,里特已经查过了——你明明知道的。怎么又想出了这个点子呢?”

“这个点子,”埃勒里答道,“是有些没头没脑,但其目的确实不言而喻。简单一句话,对你所器重的那位里特,我毫不怀疑他的忠诚,但对他的观察力,我总有点儿不大放心。”

“讲得似乎也有道理,”佩珀说,“不管怎样,里特难保没有一点儿疏忽大意。”

“胡说!”探长断然地说,“里特是我最信得过的人员之一啊。”

“我在这儿坐了整整一个下午,”埃勒里长叹一声,“反省自己的差错,也思考这个不断出现难题的复杂案情。我不大能接受你的那个说法,父亲大人:里特是你最信得过的人员之一。Ergo [4] :我决定亲自到现场去探看。”

“你总不见得会认为里特是——”探长大为吃惊。

“凭良心讲,这是套用一句基督教徒的口头禅——非也,”埃勒里回答说,“里特是诚实的,靠得住,有胆量,忠于职守,是本行业中的佼佼者。可惜的是——从今以后,我什么也不相信了,我只相信那位无所不在、不带成见、麻木不仁而洞察一切的大智大慧的全能上帝所赋予我的这双眼睛和这副昏沉沉的大脑。”

[1] 布法罗(Buffalo)在纽约州的极西部。

[2] 泰伦斯(Terence),古罗马喜剧家。

[3] 萨福(Sappho),古希腊抒情女诗人。

[4] 拉丁文: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