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德本俯身站在床铺边,上面躺着那对母婴。清晨的阳光穿过干瘪墙板上的缝隙照了进来,像是用铅笔划出来的长条印记,被他分立的双腿和手中的马鞭截断,摔落在母亲静卧不动的身体上。那位母亲抬头看着他,眼睛里带着安详、阴沉和看不透的神色。婴儿躺在她的腋下,身上裹着一块有点脏但还算干净的粗布。在他们的身后,一个老迈的女黑奴蹲在简陋的火炉旁,炉子里的炭火烧得不旺。

“唉,米莉,”萨德本说,“只可惜你不是一头母马,要不然我就能在马房里给你找个像样的地儿。”

床铺上的那女孩没有动弹,她始终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她有一张年轻、阴沉、看不透的脸。因为刚刚生完孩子,脸色仍然很苍白。萨德本挪了挪身子,破碎了的光线便照到了一张六十岁男人的脸上。他对蹲着的黑人女仆平静地说道:“格丽塞尔达今天下崽儿了。”

“公的还是母的?”女黑奴问。

“公的,那小马驹可真棒……这边呢?”他抬起鞭子指着床铺问。

“这边可是个母的,主人。”

“嘿,”萨德本说,“那小马驹可真棒!以后肯定长得跟骏马罗伯·罗伊一样。1861年,我可是骑着它去北方打仗的。你还记得吗?”

“记得,主人。”

“嘿。”萨德本回头朝床铺上瞥了一眼。那个女孩是不是还在看他,倒也说不清楚。他又拿起鞭子指了指床:“她们需要什么,只要我们有,就尽量帮助她们。”说完后,他就走了出去。他穿过高低不平的门廊,下了台阶,走进了杂乱的草丛中——门廊的角落里,斜靠着一把生了锈的镰刀,那是三个月前沃什管他借来割草用的。他的坐骑等在那儿,沃什手里正牵着马的缰绳。

当年,萨德本上校骑马同北方佬打仗的时候,沃什并没有跟去。“我得给上校看家呀,替他管着黑鬼。”不管谁问,他都会这么回答;有的人不问,他也会这么说。他长得瘦条条的,得过疟疾,一双眼睛黯淡无光,还透着狐疑不定的神色。尽管大家都知道他有个女儿,而且外孙女也有八岁了,但他看上去只有三十五岁左右。大多数人都知道他说的可不是实话。那些没去打仗的十八岁到五十岁的男子都听他说过,有的人认为沃什自己都信以为真了。不过,这些人甚至觉得他还是有点脑子的,所以也没有人把他的话拿到萨德本夫人或萨德本家的黑奴那儿去对证。他们说,他们没有去核实,是因为大家心里太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也许只是懒得去核对。大家知道,他和萨德本庄园的唯一联系就在于:这么多年来,萨德本上校允许他蜗居在一个残破的小棚子里。小棚子就在萨德本地界上那座河谷的沼泽旁,那是萨德本当年单身时搭的一个钓鱼棚,后来不用了就坍塌在地荒废了。眼下,它看起来就像是一头又老又病的野兽,正奄奄一息地趴在地上喝水。

萨德本的黑奴们听到他的话后,都笑了。他们嘲笑沃什可不是第一次了。他们在背地里管他叫“白色垃圾”。到沼泽和旧鱼棚那儿有一条小路,黑奴们路上碰见他,就要围着他问:“白人,你怎么没去打仗呀?”

这个时候,他会停下来,一一打量着那些带着冷嘲热讽的黑脸、白眼珠和白牙齿。“我有个女儿,我得养家糊口,”他说,“别挡我的道,黑鬼。”

“黑鬼?”他们重复着,“黑鬼?”他们大笑起来,“他是谁啊,管我们叫黑鬼?”

“可不是嘛,”他说,“我要是去打仗了,就没有黑鬼来服侍白人了。”

“你除了那个旧棚子,还有什么呀?这种破地方,上校可不会让我们住进去的。”

这时,沃什就会对着他们破口大骂起来。有时候,他还会从地上抄起一根棍子,朝他们冲过去。黑人们会一哄而散,可仍然在四下里纵声大笑着。那笑声带着嘲讽,躲避不了,又逃无可逃,弄得他气急败坏,怒火中烧,可是又无可奈何。曾经有那么一回吧,这样的事就在大宅子的后院里发生了。当时,田纳西山脉和维克斯堡那边传来了坏消息,说谢尔曼路过种植园的时候,那里的黑奴大都跟着他的部队跑了。联邦军队来过后,几乎所有的东西都一起没了。萨德本太太给沃什捎了个口信,让他把后院凉亭里那些熟透了的斯卡珀农葡萄摘走。这次跟他过不去的是一位女黑奴——当时还有好几个黑奴留下来没走,她就是一个。这一次,那位女黑奴先是自行退到厨房的台阶上,然后才转过身来冲着他吆喝:“站在那儿别动,白人。就站在那儿别动。上校在家那会儿,可从来没让你越过台阶一步的,现在也不行。”

这倒是实情。就这件事来说,他心里可是有点儿引以为傲的。他从来都没想过要到大宅子里去。他觉得自己要是真的去了,萨德本保准会待见他的,更不会不允许。“我可不能让一个黑鬼对着我指手画脚,说这儿不能去,那儿也不能去。”他自言自语道,“我也不能让上校因为我的事去臭骂一个黑鬼。”有那么几个星期天,大宅子里人迹难寻的时候,他和萨德本还在一起度过不止一个下午呢。尽管他心里清楚,那是因为萨德本正好无事可做,忍受不了一个人独处。实际的情况只是这样而已:他们俩不过是在凉亭的葡萄架下待上一个下午,萨德本躺在吊床上,沃什蹲在柱子旁,两个人的中间还隔着一桶水,你一口我一口地喝着那同一个酒壶里的酒。放在平时吧,沃什也能看到主人骑着那匹黑色骏马在种植园里纵马飞奔的潇洒身影。他们俩的岁数可是一般大小的,几乎是在同一天出生的——可萨德本的儿子还在上学的时候,沃什就已经做了外公了。也许就是因为这个,谁也没有想到过这两人是同岁的。沃什看到萨德本骑马奔驰的那一刻,心底里是平静的,又是骄傲的。沃什觉得,那《圣经》里说了,上帝创造的黑人是要遭受诅咒的,可这些像动物一样的黑人,本应该只是白种人的奴仆而已,却活得比他和他的家人还要好,住得好,穿得也很好,总是回荡着黑鬼们的嘲笑声的世界,只不过是一个梦罢了。而他内心崇拜的偶像骑着黑色的纯种马纵横驰骋的世界,那才是一个真真切切的现实世界。他觉得《圣经》里还说过,人可都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创造出来的,在上帝的眼里,人与人之间的形象可没有什么不同。因此,他也可以这么说——也算是在说自己吧——“真不愧是一个优秀而骄傲的人。假如上帝降临人间纵马驰骋的话,祂也会是这个样子的。”

1865年,萨德本骑着那匹黑马回家了。他似乎一下子老了十岁。他妻子去世的那年冬天,他的儿子也阵亡了。他怀里揣着李将军亲手颁发的勇士嘉奖令,回到了破败不堪的种植园。有那么一年的光景,他的女儿还时不时得到那个住在破鱼棚里的人的一些寒酸接济。十五年前,他允许那个人住进了鱼棚,到他回家那会儿,早把那个人给忘得一干二净了。去接他的时候,沃什那样子可是一点儿都没变,还是那么瘦条条的,看不出岁数的大小,那眼神照旧苍白无力,带着疑问,那神态怯生生的,有那么一点儿顺从,也有那么一点儿亲近。“上校,”沃什说,“他们杀了我们的人,但是并没有把我们打败,对吧?”

在接下来的五年中,他们就是用这样的主调交谈的。眼下,他们俩喝的可都是装在瓷水壶里的劣质威士忌酒。他们已不在斯卡珀农葡萄架那儿喝酒了。萨德本在公路边上新开了一家小店,他们就在小店的后院里喝酒。这个小店只是一间支起很多搁板的屋子,萨德本雇了沃什卖卖货,看看门。他向黑人和像沃什这样的穷白人,卖点煤油、吃食、糖果、廉价的珠子和丝带什么的。这些人走路或是骑着枯瘦的骡子来到小店,为了一毛钱或几分钱,跟这个曾在自家富饶的土地上纵横驰骋;曾在战场上身先士卒冲锋陷阵的人,讨价还价——那匹黑色骏马眼下还活着,它可是主人的宝贝,住的马厩比主人的住所还要好呢。这些人没完没了,直到萨德本勃然大怒,把他们全都赶了出去,关上店门,从里面上了锁,然后就和沃什到后院里喝酒去了。不过,他们俩的谈话不再风平浪静。放在过去,萨德本躺在吊床上,目中无人地自言自语着,而沃什就蹲在柱子旁开心大笑。可眼下他们俩都端坐着,尽管萨德本坐在唯一的椅子上,而沃什坐在随手拿到的箱子或小桶上。即使这样,他们也只是坐那么一小会儿,因为过不了多久,萨德本就会暴跳如雷,无法自制地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向前猛冲,大声嚷嚷着要单枪匹马赶往华盛顿,去杀林肯(已经死了),去杀谢尔曼(已经是平民了)。“杀了他们!”他大叫着,“像狗一样杀了他们!”

“好啦,上校。好啦,上校。”沃什一边说着,一边扶住快要倒下的萨德本。这时,他会强行拦住路过的马车。要是没有的话,他就走上一里路,向最近的邻居借一辆马车回来,然后把萨德本送回家。眼下,他可以走进主人的大宅子了——他这么做已经很久了。沃什用借来的马车送萨德本回家,轻声细语地哄着萨德本上马,仿佛他自己就是一匹马或一匹种马似的。萨德本的女儿开门让他们进屋,但是一句话也不说。他会架起沉重的萨德本穿过曾经是白色的正门。正门拱顶上的楣窗玻璃都是从欧洲进口来的,缺了玻璃的地方眼下被钉上了一块木板。他们走过一条磨光了的天鹅绒地毯,来到主楼梯。可如今的楼梯看上去就像是色衰的幽灵,两边的扶手掉了漆,光秃秃的木板通向了卧室。这时候,已经是黄昏了。沃什把萨德本放到床上,帮他脱掉衣服,然后静静地坐到旁边的椅子上。过了一会儿,萨德本女儿就会来到门口看上一眼。这时,沃什会告诉她:“没什么要紧的。别担心,朱迪丝小姐。”

天慢慢地黑了下来。过不了多久,沃什就会躺到床边的地板上,但他并没有睡觉,因为午夜前,床上的人会时不时翻一下身,呻吟着,嘴里叫唤着:“沃什?”

“我在这儿呢,上校。你接着睡吧。我们没被人打败,是吧?你和我还能再打一仗呢。”

就在那段时间,沃什看到了外孙女扎在腰间的那条丝带。她现在十五岁了,已经是大姑娘,可也不算是早熟。他知道这条丝带是从哪儿来的——过去的三年中,他每天都能看见这样的丝带,即使她对自己撒谎也没有用。可是她并没有撒谎,倒是很大胆,一副闷闷不乐、忧心忡忡的样子。“好啦,”他说,“如果上校愿意送给你,我想怎么着你也得谢谢人家。”

甚至他看到那条裙子时,他的内心还是很平静的。她对他说,这条裙子是萨德本的女儿朱迪丝小姐帮忙做的,说得遮遮掩掩,那神情既有违逆,又很害怕。那天下午,他关上店门,跟随萨德本去后院的时候,他的脸很阴沉。

“把酒壶拿来。”萨德本命令道。

“等一下。”沃什说,“待会儿。”

萨德本也没有否认裙子的事。他问:“怎么了?”

沃什迎着他傲慢的目光看去。他平静地说道:“我认识你二十年了。你让我做什么,我从来都没有拒绝过。我都快六十岁了,可她才是个十五岁的小姑娘。”

“你是说我会伤害一个小姑娘?难不成我这样的人会跟你一样老吗?”

“要是换成别人,我会说他跟我一样老。不管老还是不老,你送给她裙子,或别的什么东西,我是不会让她收下的。按理说,你可是个与众不同的人。”

“有什么不同?”沃什只是看着他,那眼神黯淡无力,满是疑惑和阴郁。“说起来,你就因为这个怕我了?”

沃什的眼神不再疑惑了,而是变得平静和安详了。“我不是怕你,而是觉得你很勇敢。你的勇敢可不是什么一时之勇,也不是李将军给你的一纸文书就能证明的。你的勇敢很自然,就像你活着一样,就像你在呼吸一样。这就是你身上与众不同的地方,它不需要什么文书来证明。我心里清楚,不管什么事——一个团的人,一个不懂事的小姑娘,哪怕是一条猎狗,你都能处理好的。”

这次是萨德本把目光移开了,头突然转过去了,样子很粗暴。“把酒壶拿来。”他厉声说道。

“是,上校。”沃什应答。

就这么着,两年过去了。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拂晓时分,沃什走了三里路找来的黑人接产婆进了那扇快要倒塌的大门,他的外孙女正躺着屋子里大声哀号着。他把这一切都看在了眼里,虽然很是关切,但内心仍然是平静的。他心里清楚别人是怎么说三道四的。住在棚户区的那帮黑鬼,整日里在商店里逛荡的那些白人,都在默默地注视着他们仨——萨德本、他,还有他的外孙女——就像是观看舞台上进进出出的三个戏子。外孙女的体型一天比一天大了,那样子既畏畏缩缩,又是那么不知羞耻,满不在乎。“我清楚他们背地里是怎么说的。”他心里想着,“他们说的话,我甚至都听到了,说什么‘沃什最后还是搞定了萨德本,尽管用了二十年的时候,可最后还是搞定了。’”

再过一会儿,天就要亮了,可现在还没有亮。屋子里暗淡的灯光从扭曲的门洞里照出来,外孙女的哭声富有节奏地传了过来,就像是上了发条的钟一样。这个时候,他的思绪缓慢而又强烈地涌动起来,虽然模模糊糊,却是与急促的马蹄声纠缠在一起。直到脑海中现出一个身形潇洒、神色傲慢的男人骑着一匹骏马飞驰而过的形象时,那思绪才突然自由地飞扬起来。那模糊的思绪挣脱了束缚,变得相当清晰,不是自我辩解,甚至也不是在解释着什么,而是膜拜着那个偶像,那个孤独而不可言说的偶像,一切凡人都无法亵渎的偶像。“那些北方佬们害死了他的儿子和老婆,抢走了他的黑奴,毁掉了他的土地。和他们比起来,他可真了不起啊!他为这片糟糕的国土打仗,到头来却只能无奈地开个小店维持生计。与这个鬼地方比起来,他可真了不起啊!他现在的无奈,就好比是《圣经》中的那只苦杯举到了嘴唇边。面对这样的无奈,他可真了不起!可是这二十年来,我和他的交往那么密切,怎么就一点没有被他感化,被他改变呢?也许,我不像他那样伟大,也许,我也没有像他那样骑马奔驰过。可说起来,我和他的命运是息息相关的呀。我们俩还是可以共事的,如果真是这样,他想让我干什么,我都愿意去做的。”

天亮了。突然间,沃什能看见大宅子了。门房里的那个女黑奴正在看着他。这时沃什才意识到他的外孙女的喊叫声停了。“生了个女娃,”女黑奴说,“你要是愿意的话,可以去告诉他。”她又走回宅子。

“生了个女娃!”他重复着,一副惊讶的样子,“生了个女娃!”沃什好像听到了奔驰的马蹄声,又看到了那个纵马驰骋的骄傲的身影,似乎看着那个身影从眼前疾驰而过,就像是在风风雨雨的岁月和时间中化身为下界的神灵,已到了它的顶点。它的头顶上方挥舞着的军刀,和一面布满弹孔的旗帜,正从硫黄色的空中奔腾而下,声若惊雷。沃什平生第一次想到了萨德本只不过是个和他一样的老头。“生了个女娃!”他在愕然中想着。这时,因为想到了新生的婴儿,他的思绪里又平添了几分惊喜。“是啊,先生。说起来,我毕竟也做了曾外祖父了。”

他走进了宅子。他踮起脚尖笨拙地挪着步子,好像自己已不住在这儿了,好像这个呱呱坠地的新生婴儿夺走了他的权利,尽管这个婴儿也是与他血脉相连的。他站在床边看过去,外孙女那张精疲力竭的脸显得模糊不清。这时,蹲在炉火边的女黑奴说:“你最好告诉主人,如果你愿意的话。现在天已经亮了。”

不过,这已经没有什么必要了。他穿过门廊,刚刚转过拐角——那儿放着一把镰刀,这是他三个月前借来清理杂草用的——就碰到萨德本骑着那匹老马出现了。他并不想知道萨德本是怎么得到消息的。他想当然地认为,萨德本在星期天的一大早出门,就是因为这件事了。萨德本下马的时候,沃什站在那儿。他从萨德本的手里接过缰绳,枯瘦的脸上显得有些木讷,却带着一丝令人生厌的欣快。他说:“生了个女娃,上校。不管怎么说,你可是和我一样老了——”萨德本从他身旁走过,进了宅子。他站在那儿,手里拿着缰绳,听见萨德本走过地板,来到床边。他听见萨德本说的话后,心里面突然咯噔了一下。

这会儿,太阳已经升起来了。这是密西西比地区急速蹿腾的旭日。他觉得自己好像站在了一片陌生的天空下,置身在一个陌生的场景中,那些熟悉的事物都是在无数的梦中出现的,这些梦就像是一个从没爬过山的人所做的梦一样。“我是不可能把幻听到的东西当作是真实的东西。”他平静地想着,“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可是,说那些话的声音是那么熟悉。这个声音还在继续说着,眼下正和那个女黑奴说着今早产下的小马驹。“就是因为这个他才起得那么早的。”他心里想着,“就是这个原因,不是因为我,也不是因为我的外孙女。他起得这么早,更不可能是因为他自己的亲骨肉。”

萨德本走出屋子,下了台阶,踏入草丛,那步伐沉重而从容——他年轻时的步子可是匆忙急促的。他还没有正眼看过沃什,说:“黛西会待在那儿照顾她的。你最好……”这会儿,他似乎看见沃什正面对着他,并停下脚步。“怎么了?”萨德本问。

“你刚才说……”沃什听到了自己干瘪的、鸭子一般的声音,就像是一个聋子在说话。“你刚才说,如果她是头母马的话,你就能在马厩里给她找个像样的地儿。”

“嗯?”萨德本支应着。沃什朝他冲过来,腰有点弯,他的双眼睁大了,然后又眯起来,就像一双拳头松开后又攥起来。就在这一瞬间,萨德本一下子惊呆了,直愣愣地看着这个他认识了二十年的人,这个事事听命于他的人,自己对他的了解还不如对自己的坐骑了解得多。他眯起来的双眼又一次睁大了。他没有移动脚步,身子却猛地向后挺直了。“往后退!”萨德本厉声喝道,“你别碰我!”

“我就是要碰一碰你,上校。”沃什一边用干瘪、平静甚至是温和的声音说着,一边向他冲过去。

萨德本举起手中的马鞭。女黑奴隔着摇摇欲坠的门偷看着,带着一张丑陋难看的黑脸,就像是憔悴的侏儒似的。“往后退,沃什!”萨德本呵斥道。就在这时,他用鞭子猛抽了一下。女黑奴一跃而起,跳进了草丛,就像一只矫健的山羊逃走了。萨德本又朝沃什的脸抽过去,沃什被抽得跪了下来。他站起来又一次朝萨德本冲过去时,手里拿着三个月前向萨德本借来的那把镰刀,而萨德本再也用不着它了。

沃什再次走进房子时,他的外孙女在床上动了一下身子,烦躁不安地骂他:“刚才是怎么回事?”

“你说什么,亲爱的?”

“刚才外面的吵架声。”

“没什么。”他轻声说,又跪了下来,笨拙地摸着她有点发烫的额头。“你想吃点东西吗?”

“我想喝水。”她的声音里带着怨气,“我躺在这儿,早就想喝水了,可是都没人理我,没人关心我。”

“现在别说话。”沃什安慰着她。他僵硬地站起来,端来一瓢水,扶着她喝完,又帮她躺了回去,只见她把一张毫无表情的脸转向婴儿。过了一会儿,外孙女悄悄地哭了起来。“好了,好了。”他说,“换作是我,我是不会哭的。老黛西说这可是个漂亮的女娃。没什么要紧的,一切都过去啦。现在可没啥好哭的了。”

可是她依然在默默抽泣,情绪相当低沉。沃什起身站了起来,在床边忐忑不安地俯瞰了一会儿,那思绪与当年看着临产后的妻子、女儿时一样。“女人啊,实在是难以捉摸了。她们似乎渴望孩子,可是有了孩子后,却又要流泪哭泣。实在是难以捉摸。男人真是搞不懂她们。”他从床边离开,拿了把椅子,在窗前坐了下来。

在漫长、明亮和阳光灿烂的整个上午,他一直坐在窗户边等待着,时不时站起来,踮着脚尖走到床边。外孙女这时已睡着了,她的怀里搂着孩子,表情看上去黯淡、平静而又疲惫。沃什随后又回到椅子那儿坐下来,等待着,心里想着为什么这么久了他们还不来,后来猛然想起今天是星期天。午后时分,他仍然坐在那儿。有一个半大的白人男孩走到墙角,看见了尸体,没忍住大叫了一声。他抬起头,朝窗户里的沃什干瞪着双眼,有那么一会儿好像被催眠了似的,随后转身逃走了。这时,沃什又站了起来,踮起脚尖来到床边。

他的外孙女现在醒了,也许是在梦中被那个男孩的叫声给惊醒了。“米莉,”他问,“你饿吗?”她没有应答,把脸转了过去。

他在灶台上生起了火,热着昨天带回家的食物——一块里脊肉和冷玉米饼。他把水倒进旧咖啡壶里,放到炉灶上烧了起来。盘子端了过去,她却不肯吃,于是他自己吃起来,一个人默默地吃完,然后把盘子放回去又回到窗前。

这会儿,他意识到也感觉到了,那些人正骑着马,带着枪和猎狗聚拢了起来。这些爱管闲事、睚眦必报的人跟萨德本可都是一路货色。沃什还不能走进大宅子,最多只能待在斯卡珀农葡萄藤下的时候,这群人就已经围坐在萨德本的餐桌旁,教那些年龄更小的人如何在战场上打仗。兴许,他们也得到过将军们亲手签署过的文书,嘉奖他们是天下一等一的勇士,也曾在往昔岁月中傲慢自大地骑着骏马奔驰在美丽的种植园中;他们既让人敬慕和充满希望,也给人带来绝望和悲伤。

这些人原以为他会溜之大吉,可是沃什觉得溜之大吉与无处可逃不过是一回事。如果逃走了,也只是从一帮自高自大的恶主们逃向另一帮恶主们那儿。就他所知,世界上的这类人可都是一路货色,差不了多少。更何况他早已老了,即使想逃也逃不动了。不管怎么逃,逃多远,都是永远没法摆脱的,再说一个快六十岁的老头子也逃不了多远,也逃不出这些人所生活的世界——这个由他们发号施令、定下生存规则的世界。五年来,他似乎第一次明白了北方佬或别的军队是怎么打败他们——这些英武、骄傲、勇敢的人,这些公认被上帝眷顾的人,这些体现了勇气、荣誉和骄傲品质的人——的了。要是当年能和他们一起上战场打仗的话,他就能更早地看透他们。可是话又说回来了,如果很早就看透了他们,他该如何面对自己此后的生活呢?在漫长的五年中,老是忘不掉过去发生的事情,他又如何忍受得了呢?

太阳渐渐下山了。婴儿一直在啼哭。他朝床边走去,只见外孙女正在给孩子喂奶,脸上仍然透着呆滞与阴郁的神情,令人捉摸不透。“你饿了吗?”他问。

“我不想吃东西。”

“你应该吃点。”

这次她根本没回答,而是低头看着孩子。他回到椅子那儿,发现太阳已经下山了。“时间不会太久的。”他心里想着。他能感受到那群爱管闲事、有仇必报的人已经离得很近了,似乎能听见他们正你一言我一语地议论着,那愤怒的声音背后有一股人云亦云的暗流:老沃什·琼斯终于栽跟头了,他本以为找到了萨德本当靠山,但是却被萨德本给愚弄了,他本以为搞定了上校,让上校娶了那女孩,要不就给他一笔钱,可是萨德本拒绝了。“我可从来没这么想过啊,上校!”沃什突然嚷出声来,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他匆忙往身后看过去,只见外孙女正盯着自己。

“你在和谁说话呢?”她问。

“没和谁。刚才在想事儿,不知不觉就把话说出来了。”

她的脸又变得模糊不清,被暮色蒙上了一层幽暗的阴影。“我想也是,要是你的嚷嚷声再大些,他就能听见你了。他可是在房子的那一头。我觉得你要是想让他到这儿来,光是大声嚷嚷是不管用的。”

“你别说话了。”他说,“没啥好担心的。”可是他又不由自主地想开了。“我可从来没有这么想过,你是知道的。我可从来没有想过要占别人的便宜,从别人那儿得到什么,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占你的便宜,想从你那儿得到什么。我觉得根本用不着那样,我说过,根本用不着。像我沃什·琼斯这样的家伙怎么可能去怀疑、质问你这样的人呢?”他心里想着,“李将军亲自签署的嘉奖令上可是把他称作勇士。勇士?要是1865年他们都没回来,那该多好呀;要是他这种人和我这种人从来不存在过,那该多好呀;要是我们这些未死的人都让大风给刮走,而不是让沃什·琼斯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生活被他碾碎,然后像一片干瘪的豆荚一样被扔进火中慢慢烧掉,那该多好呀。”

他止住了思绪,身子一动不动。他突然听到了清晰的马蹄声传来。不一会儿,他看见了那盏灯笼和一群跑动的人们,晃动的枪管闪着亮光。可他还是没有动。眼下天已经很黑了,他们把房子围起来的时候,他听见灌木丛那儿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那盏灯笼被举了起来,亮光照在草丛里的尸体上,然后停住了。这些人骑着的高头大马投下了一片片的阴影。有一个人下了马,就着灯笼的亮光俯身查看着那具尸体。只见他手里拿着一把手枪,直起身子,转向了房子。“琼斯!”他叫着。

“我在这儿,”沃什从窗口平静地回应,“上校,是你吗?”

“出来!”

“嘘,”他平静地说道,“我只是想看看我的外孙女。”

“我们会照看她的。你出来吧。"

“嘘,上校。就一会儿。”

“开个灯。把灯打开”

“嘘,就一会儿。”他们能听到他的声音退回到房子里去了,不过却没有看见他移动的身影。他快速走到开了裂缝的烟囱旁——在那儿藏着一把杀猪刀。那刀被磨得像剃刀一样锋利,这可是他邋遢的生活中值得骄傲的一个物件。他走到了床边。

“外面是谁呀?把灯打开,外公。”外孙女问。

“不需要亮光了,亲爱的。一会儿就结束了。”他一边说着,一边跪了下来。他朝外孙女那儿摸了过去,低声问道:“你在哪儿?”

“我就在这儿。”她焦急地回答,“我能在哪儿呢?你是……”他用手抚摸着她的脸。“我是……外公!外……”

“琼斯!”警长大喊,“你快出来!”

“就一会儿,上校。”他支应着站了起来,迅速移动着。即使是黑暗中,他也清楚煤油桶放在哪儿,清楚桶里装满了煤油。就在两天前,他在小店里给桶里加满了煤油,就放在了那儿,后来才骑马带回家,因为五加仑的煤油很重。火炉里还有木炭,此外,这座摇摇欲坠的宅子可是见火就着。木炭、火炉和墙壁在爆炸中腾起了一团蓝色的火焰。火光中,等在外面的那些人看见他正举着那把镰刀朝他们疯狂地冲来,惊得他们的坐骑连连倒退、打转。他们赶紧勒住缰绳,朝火光的方向掉转马头。就在惊魂未定中,那个枯瘦的黑影举着镰刀继续向他们冲过来。

“琼斯!”警长大叫,“站住!站住,要不我就开枪了。琼斯!琼斯!”可是那个枯瘦如柴、发了狂的身影继续冲过来,他的身后是耀眼夺目的熊熊大火。他高举着镰刀,奋力朝他们劈过去,朝怒目圆睁的坐骑劈过去,朝熠熠闪光的枪管劈过去,没有任何喊叫,也没有一丝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