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自吹自擂,不过却是实话实说,我在整个高中时期成绩一直是A和B,主要是因为习惯每周至少旷课一次,也就是说逃学,这样我就能去洛厄尔公共图书馆从容地自学一些东西,比如古代的国际象棋典籍,这些书飘逸着学术思想的芳香,它们的装帧古色古香,引领我进一步阅读其他令人愉悦的书籍,比如歌德、雨果,尤其是威廉·佩恩 [1] 的《箴言》,读书主要是为了炫耀我在读书。然而,这唤起了我真正的读书兴趣,致使我认真阅读了赫·乔·威尔斯 [2] 的《世界史纲》、愚蠢地研究了哈佛文学名著,并对第十一版《不列颠百科全书》深感敬佩。雪白透光的纸上用极小的铅字印刷,详细记载了一九一年前发生的所有事件,由牛津和剑桥学者们用翔实丰富的史料和优美动人的文字新近编写而成——我喜爱书籍和旧图书馆的味道,总在图书馆后面的圆形大厅阅读,那里一尊恺撒半身雕像沐浴在明媚的晨光中,半圆形书架一字排开,上面全都是百科全书。事实上,使我更受教育的是,大约上午十一点,我会漫步走出图书馆,抄近路斜穿基督教青年会附近达顿街的一些小路,以免英语老师乔·梅普尔从窗口里看见我;随后穿越大商店附近的铁路桥,跨越裸露的铁路轨枕,透过这些轨枕,可以看见湍急深沉的河水,上面汩汩地漂浮着冰雪,接着沿米德尔塞克斯街走向里亚尔图剧院,我坐在剧院里小心翼翼仔细观摩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老电影。当然我们多数学生都干过这事儿,但不是八点一刻逃学去图书馆悠闲读书直至十一点之后再去的,对吗?

不仅如此,那年冬天我还是洛厄尔高中径赛运动队里成绩最好的运动员,我甚至还有时间与玛吉·卡西迪初恋,恋爱的过程在同名小说里有详细叙述。

作为一个橄榄球和径赛运动明星,一个高分学生,见解独特,崇尚独立自由,对之痴迷,以至于当暴风雪袭击洛厄尔时,只有我独自一人在德雷克特树林里,四周空无一人,在齐膝深的雪地里拄着曲棍球球棍徒步跋涉,只是为了尝一尝周日晚餐,在松树下歇一歇,听听愚蠢的乌鸦“呱呱”叫唤。同时也因为长相英俊身强力壮,我敢肯定那时有许多人对我恨得牙痒痒的,甚至你,老婆,去年秋天你无意中泄露了心声“咳,我从来没像你那样讨人喜欢”。事实上,我一点儿也不讨人喜欢,而是遭多数人憎恨,真的,我做一切事情都有点过分,试图在所有方面超过所有的人,当然,接受邀请参加姑娘们的舞会和把我的照片刊登在社交版上除外。甚至还有足够时间干那种事,哈哈,好像我过去在乎,或者如今在乎似的。那也是虚荣,包括那最后一句话,尽一切努力超过所有的人。你会高兴地知道我得到了应得的惩罚,所以别心急。

下一步就是选大学。我母亲选定哥伦比亚大学,因为她最终想搬到纽约,去看看大城市。我父亲希望我去波士顿学院,因为他的工作单位洛厄尔卡拉汉印刷公司许诺,如果他能劝我上波士顿学院,在弗朗西斯·费伊麾下打球,那么就给他晋级。他们也暗示,如果我去了其他学校,那就解雇他。我前面说过,费伊当时来过我家,我迄今仍然保留着一张他写给卡拉汉公司的明信片,上面说:“不惜一切代价把杰克弄到波士顿学院。”(大意如此。)可是我也想去纽约,见识一下大城市;星期六晚上我究竟能在纽顿岭或印第安纳州南本德学到点什么?而且,我看过那么多有关纽约的电影,我……嘿,那是无需赘说的了,码头区、中央公园、第五大道,人行道上能巧遇唐·阿米契 [3] ,里兹高级饭店里能与海蒂·拉玛 [4] 照面。与以往一样,我认为母亲的意见是对的。她不仅要我把玛吉·卡西迪留在家乡,只身前往纽约求学,而且匆忙去了麦奎德 [5] ,用她在鞋店工作攒下来藏在胸衣里的可怜积蓄帮我买了大号的运动衣、领带和衬衫,并安排我住在布鲁克林区她继母那里,她继母有一间挺好的大房间,高高的天花板,比较清静,所以我能专心学习,考出好成绩,橄榄球大赛前能得到充分休息。父母在厨房里展开了激烈争论。我父亲被解雇了。他备受煎熬,到城外四处打工,周末经常搭乘满是煤烟的旧火车回洛厄尔。想一想吧,寒冬腊月他住在新英格兰满是蟑螂的旅馆房里,陈旧的暖气装置“嘶嘶”作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此时此刻他生活中唯一的幸福,就是我能获得成功,使他吃这般苦值得。

父亲遭开除当然是件丑闻,卡拉汉印刷公司这样干,令我刻骨铭心直到如今,它是我“成功”桂冠上的另一根黑色的羽毛。说到底,成功究竟意味着什么?容我打个比方,你拼死努力奋斗,踩着一些人的尸骨,爬到了你那个行业的顶峰,那样当你人到中年或更年老一些的时候,你就能待在家里,乐滋滋地在你自己的花园里种花弄草,但是因为在那之前你发明了某种更有效的橄榄球引诱战术,这时,乱民们蜂拥而至,从你的花园里践踏过去,踩坏了你所有的鲜花。对此,你会感觉如何?

哥伦比亚大学先安排我去纽约的预备学校补足数学和法语的学分,我在洛厄尔高中时疏忽了这两门课。没什么大不了的,六岁以前我只会说法语,所以很自然我一到那里就得了个A。数学是基础的,加拿大裔美国人都会计算。这所预备学校实际上是一所名叫“霍勒斯·曼”的男子高级中学,我猜大概是由一位名叫霍勒斯·曼的怪老头创建的,这是一所好学校,大理石墙上爬满了常春藤,一片片绿草地,一条条径赛跑道,一个个网球场,一个个体操馆,乐呵呵的校长和教师,一切都在一座高高的小山之上,俯瞰着纽约城曼哈顿北部的范科特兰公园。咳,既然你从未去过那里,那么为什么要费劲说这些细节呢,我还不如说,学校位于纽约二百四十六街,我住在纽约布鲁克林区的继外婆家里,每天乘地铁单程要花两个半小时。

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吓住毛小伙子,甚至今天也一样。我是这样安排生活的,典型的一天:

上学第一天前的那个晚上,我坐在我那张房间中央的大餐桌前,头顶上是高高的天花板,我像模像样笔挺地坐在椅子里,手里拿着钢笔,用在地下室找到的青铜书挡把各种书籍整齐地摆放在我的面前。我就这样非常正规地开始了对成功的探求。我写道:“日记。秋,一九三九年九月二十一日。我的名字叫约翰·路·杜洛兹,不管对于偶然看到这篇日记的读者来说,这有多么微不足道。不过,我还是觉得有必要对这本日记的实际存在,以及诸如此类学校里男生的事情,做一些虚伪的解释。”接着我写道:“抱歉,我用了钢笔和墨水。”(“好啦!”我在思考了。“天哪!哎呀!一贫如洗啊!”)随后我又写道:“看来好像萨克雷、约翰逊、狄更斯,还有其他作家不得不用钢笔和墨水编著浩瀚书卷,尽管我毫不谦虚地承认我的打字技术相当熟练,但我还是感到我不应该像熟练打字员打字那样轻松自如地开始我的文学探求。我感到重新采用古老的方法写作,有点儿像默默向那些古老的斗士、那些不朽文学家的灵魂致敬。打住!我并非说我属于他们那一类人,而是说适合这些文学大家的写作方法,也一定适合我。”

写完这一段,我下楼去地下室,我继外婆蒂玛已经把那里整理成吉卜赛人似的组合居所:门道里挂了帷帘和串珠,维多利亚式的网眼花边饰垫,许许多多玩偶,舒适、漂亮、干净、整洁的椅子。胖乎乎乐呵呵的蒂玛正在读报。她的丈夫尼克是希腊人,信奉福音主义,我外公过世后,继外婆在新罕布什尔州的纳舒厄遇见尼克,随后嫁给了他。继外婆与她蓝眼睛的女儿伊冯娜住在一起,伊冯娜的丈夫是乔伊·罗伯特。乔伊在货车运输仓库工作,每晚十一点带着《每日新闻》下班回家,在厨房餐桌边穿上T恤衫,便开始读报。他们总在地下室里为我准备好大杯的牛奶和从布鲁克林“库什曼糕点铺”买来的美味砂糖酸糕。他们说:“现在早点睡觉,杰克,明天还要上学和练球。你知道你妈说过的话,你得成功。”上床之前,我吃饱了酸糕和冰淇淋,准备好第二天的午饭,总是一个样:我给一份三明治单单抹了黄油,另一份三明治抹花生酱和果酱,再放点水果,不是苹果就是香蕉,整整齐齐地包好,放进书包。随后,尼克,尼克继外公,拉住我的手说:“等你空闲时,我再跟你多讲些神父库格林的事。如果你需要更多的书,地下室里还有很多。你看这本!”他给了我一本灰尘覆盖的陈旧的朱尔斯·罗曼 [6] 的小说,名叫“狂喜”,不,我想是“痴迷”。我把它拿到楼上,添加到我的藏书之列。我的房间与伊冯娜姨妈的房间只相隔一扇双层玻璃大门,不过门上挂着吉卜赛帷帘。我自己的房间有个废弃的壁炉,一个嵌在凹室里的小洗涤槽,和一张大床。从宽敞的布鲁克林·托马斯·沃尔夫 [7] 窗户向外看去,我看到了沃尔夫经常瞧见的一模一样的景象,甚至是在同一个月份里的:陈旧红色灯光照在布鲁克林仓库的窗户上,那里,男人们穿着汗衫背心,靠在窗台上倾身向外,一边休息一边啃着牙签。

我将叠得整整齐齐的裤子、运动服、撂好的书本和鞋子归拢并有序摆放,袜子放在最上面,然后洗洗刷刷,上床睡觉。我把闹钟调到,听清楚了,清晨六点!

清晨六点,我嘟哝着起床,洗洗刷刷,穿戴整齐,下楼拿好午饭包,急匆匆走上布鲁克林惹人喜爱却寒风刺骨的红色街道,步行三个街区,来到位于富尔顿街的IRT [8] 地铁车站。我走下阶梯,随着数百名手拿报纸和午饭包的人们挤进车站。一路上,我一直站到时报广场,整整三刻钟,天天早晨都这样。但是年轻的愣小伙子是如何消磨这段时间的呢?我抽出数学书,一边站着一边做我的家庭作业,午饭夹在两脚之间。我总在车上找一个角落,在那里我能用双脚护着午饭,可以斜着身子,转过脸去,面对着摇晃的车厢壁学习。角落里的味道实在难闻,数百张嘴在呼吸,没有新鲜空气进入车厢;令人恶心的女人香水味,旧纽约臭名昭著的大蒜味,老头咳嗽,在他们双脚之间偷偷吐痰。谁能忍受这一切?

每个人。

当我们到达时报广场的时候,或许是在前一站,位于三十四街上的宾夕法尼亚车站,多数人匆匆下车,去中心区工作,这下好了,我常得到角落里那个座位,开始学习物理。这下就容易多了。列车抵达七十二街时,又有许多工人挤上车来,他们前往曼哈顿和布朗克斯的非商业区工作,不过,我不再担心了:我有个座位。我转而学习法语,朗读我们加拿大法语中从不使用的所有奇怪的词语,我不得不查阅书后面的词汇表,心想法语班的卡顿教授今天早晨会如何讥笑我的发音,因为他会叫我起来读许多散文。不过,其他学生读法语就像西班牙奶牛叫唤,卡顿利用我教他们纯正的发音。你以为我此时已经接近学校了吧,还没有。我们从九十六街途经哥伦比亚学院,经过哈莱姆 [9] ,继续北上,再行驶一个小时,直至列车钻出隧道(好像它天生不可能在地下走那么长时间),呼啸着冲向地铁线的终点站,几乎到了扬克斯 [10] 。

靠近学校啦?没有,因为我得在那里走下一段高架阶梯,随后爬上一座陡峭的小山,坡度大约四十五度或稍许不到一点,那是一阵十分费力的攀登。到了此时,我与所有其他男生都汇聚在一起了,大家气喘吁吁,嘴里吐着清晨的热气,就这样,我清晨六点从布鲁克林起床,直到现在,八点半,两个半小时一路兼程,终于来到上课的班级。比起过去我们常常从波塔基特维尔和罗斯芒特步行一英里半去巴特利特初级中学,这种乏味而耗时的旅途艰难一千倍。

我不明白其中的道理,除非它一定是所独特的学校,因为百分之九十六的学生都是犹太孩子,而且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非常有钱:皮货商、著名房地产经纪人以及诸如此类富人的孩子。你瞧,他们这帮人来了:乘着由戴鸭舌帽司机驾驶的高级黑色轿车,手里提着大饭盒,里面满是火鸡肉三明治、拿破仑千层酥,热水壶里装着巧克力牛奶。他们中有些人看上去好似一年级学生,年纪只有十岁,身高只有四英尺;有些孩子挺逗人,胖乎乎的,一个个像小猪油桶,我猜这可能是因为他们不必爬那座山的缘故吧。不过,大部分富家犹太子弟是从中央公园西侧、公园大道或滨河大道的公寓房那里乘坐地铁。其余大约百分之四的学生来自爱尔兰的名门和其他有声望的家庭,比如迈克·亨尼西,他父亲是哥伦比亚大学的篮球教练,还有德国男孩宾·罗尔,他父亲是与建体育馆相关的大承包商。随后还有不到百分之一的学生,我属于这一类,叫作“外来人”,平均成绩绩点B或A的学生,他们也是运动员,来自全国各地,新泽西、马萨诸塞、康涅狄格、宾夕法尼亚,他们获部分奖学金资助,来霍勒斯·曼补足上大学的学分,他们使这个地方拥有纽约城排名第一的高中橄榄球队,我们在那一年获得了第一名。

不过,先说要紧的事。大约八点三刻,我们都必须坐在礼堂里,由英语教授克里斯托夫·斯马特领唱《基督精兵前进!》,随后唱《杰弗里·阿默斯特勋爵 [11] 》,唱这首歌对我(一个法印后裔)来说,就跟犹太孩子唱《基督精兵前进!》一样不适合,但居然还挺有趣的。

接着开始上课。艾伯特教授的历史课令我厌倦,因为这是惟一一间东北朝向的教室,因而也面向洛厄尔,窗外范科特兰公园树木遮阴蔽日,实际上这些树有马萨诸塞州印第安人那种阴郁的外观,所以我坐在那里并没真正听艾伯特讲课,而是在思考我自己的历史:首先思念玛吉·卡西迪,跟所有十七岁的小伙子那样想入非非;思念老爸,现在他很自豪,还有我妈(比如,我想到此刻她正给我邮寄打字机,那机器当天下午就会抵达布鲁克林),还有我姐。一想到童年时代的朋友们在家乡等着我,我不觉泪如泉涌。不管怎么说,历史永远不会引起我的兴趣,此外,艾伯特教授讲课枯燥无味,要说精确,确实不假,但是,历史最好讲得生动有趣,因为,天哪,比如没人会跟我讲发生在亚该亚人和伊利乌姆人之间的荷马战争只是由于某种贸易相关的经济因素而爆发,不然的话,海伦贞操带里的交易呢?帕里斯 [12] 即将从菲罗克忒忒斯 [13] 那里得到的显赫爵位绶带呢?不管怎么说,在这门课上,我茫然出神,眺望窗外远景,当天气多云阴沉,树林染上那种忧伤的没有纽约特征的新英格兰深灰色侠义风情时尤其如此。随后,穿过教学楼过道,对面就是物理课堂,轻松活泼的小个子比利·瓦恩解释阿基米德的澡盆,或者欧姆定律,我永远也弄不懂这种定律,事实上,我真的是班里的差生,不过以后慢慢赶了上去,得了个还过得去的成绩(B-)。不像班里所有其他的橄榄球运动员我从没摆弄过汽车机器,他们嘲笑我,因为我弄不懂电池的基本原理。我将在赛场上向他们展示另一种电能。

下一节课是克里斯托夫·斯马特 [14] 教授的英语课;英语老师的名字还有比这更好的吗,除非叫威廉·布莱克 [15] 或者罗伯特·赫里克 [16] 或者杰弗里·乔叟勋爵?他总是给我A+,洛厄尔高中的乔·梅普尔老头为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教我如何欣赏沃尔特·惠特曼还有艾米莉·狄金森,让其他男生对欧内斯特·亨利 [17] 的诗句“我流血也不低头 [18] ”茫茫然不知所以。在英语课上,事情发展到我不得不为一些富家犹太子弟撰写六篇学期论文,每篇两美元;对于那些外来的橄榄球运动员,免费或用其他办法交换。我在布鲁克林的住所有了打字机,干这种事容易。你也许会说这样做很不好,但是相比德尼·布卢偷偷在更衣室把匕首卖给那些小胖墩们,五美元一把,我的行为也不算太恶劣吧?

午餐时刻,每个人都从自己的锁柜里取出自己的饭包,急急忙忙奔进自助食堂似的饭厅去抢牛奶、软饮料或咖啡。在这里,我吃着寒酸的午饭,而其他人吃的都是香喷喷的火鸡三明治,我的伙食比周围所有同学都差,这并非第一次;后来,我终于获得成功,可是正如人们所说,不知怎么的胃口全没了。有时,某个有钱同学给我一块新鲜美味多汁的鸡肉三明治,哇,真好吃!尤其是乔纳森·米勒,他真的开始喜欢我了,他是第一个邀请我到家里吃晚饭的人,最后发展到去他们家过整个周末。比如说,星期五早晨某个假日舞会结束后,他有钱的华尔街金融家父亲就会起床,坐在餐厅巨大的红木餐桌前,他们的公寓位于施瓦布大厦(当时还屹立在那里)正对面的西区街第十七层;这时,一位讨人喜欢的黑人男仆就会从厨房里出来,为他端来葡萄柚。老头就开始用调羹吃起来,就像电影里一样,葡萄柚汁会越过餐桌布喷到我的眼睛里。随后,他就会吃一个放在蛋杯里简简单单煮得半熟的鸡蛋,他利落地将蛋壳敲破,用一把银调羹将蛋舀出来吃掉,扶一扶眼镜,一边看《纽约时报》一边对他的儿子乔纳森说:“乔纳森,你为什么不像你这位朋友杰克?他,正如我们用拉丁语说的那样,mens sana et mens corpara(思想端正,身体健康)。他兼备希腊人所有的优秀品质,也就是说,有雅典人的头脑和斯巴达人的发达肌肉。而你,看看你!”这太糟糕了。因为可怜的老乔纳森是第一个使我对正统文学感兴趣的人,此前我的幼稚习作中只有对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兴趣;他使我懂得海明威,并试图像海明威一样写作,后来他带着我到城里游览,长些见识,通常是看前卫的电影,教我礼貌举止、风俗习惯、迪克西兰爵士乐 [19] 。有时午餐时,乔纳森见我吃寒酸的花生酱三明治,就会主动给我一些由他的女仆准备的非常美观的鸡肉三明治,橄榄球队那帮人就会狂笑一阵。我在橄榄球队里不受其他队员的喜欢,因为他们认为我为了吃几块三明治,讨一些好处,蹭几顿晚饭和赚两美元的学期论文与不是运动员的犹太小子混在一起而冷落了运动员,我想他们是对的。可是,我对犹太小子们感兴趣是因为我之前从来没有遇见过任何犹太人,尤其是这样教养有素、穿着讲究的犹太人,尽管他们的脸都是我所见过的最丑陋的,上面还长着可怕的小脓包,虽然我自己脸上也有脓包。

有时午餐时刻,天气晴朗,我们会三三两两到外面的绿草坪上去,在阳光下站成一圈,喝着软饮料,如果碰巧冰雪融化,我们就会打雪仗,将雪球投向爬满常春藤的墙上的汤姆·布朗牌匾,上面刻着:霍勒斯·曼男子学校。直到今天我才知道霍勒斯·曼的儿子曾经与亨利·戴维·梭罗一起去明尼苏达游览,后者是我在康科德附近瓦尔登湖畔的一个邻居;天气晴朗时,从我楼上的卧室望去,可以看见瓦尔登湖畔的树林,此时此刻,我正在这间卧室里写这部《杜洛兹的虚荣》。

午餐后上法语课,前面已经提到过,佐治亚州的卡顿教授实际上是一个多病而可爱的南方老头,他喜欢我,后来也常给我写信,我觉得他有点同性恋的倾向,是积极意义上的那种。在这个班里,我被安排坐在莱昂内尔·斯马特旁边,他成了我真正最好的朋友,他是从伦敦来的利物浦一类的犹太人,他父亲是位著名的化学家,把他、他的兄弟和母亲送到美国,以躲避闪电战,家境也很富裕:他教我欣赏爵士乐,赛季结束后带我去哈莱姆的阿波罗剧院,我们坐在剧院的第一排,著名吉米·伦斯福德 [20] 乐队完美的演出震耳欲聋,让我们看得目瞪口呆,后来我们还观看了巴锡“伯爵” [21] 乐队的表演。

莱昂内尔很滑稽,在接下去的数学课上,克威克教授称他“怪人”。克威克教授说:“孩子们,你们很聪明,对吗?我来给你们一串数字,我要你们告诉我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或者大意如此,我不是什么微积分专家。)他说:“准备好了吗?现在开始:14,34,42,72,96,103,110,116,125。”没人能琢磨出其中的奥秘,不过它们在我的脑袋瓜里激起了一种奇怪的旋律,我几乎要跳起来说这串数字“听起来”至少像什么东西,但是我怕我们橄榄球队的四分卫比弗·昆兰,他不住给我做怪相,因为我与莱昂内尔、乔纳森·米勒和其他犹太男生混在一起,而不与他和他那一帮恶棍交往(今天,比弗是受人尊敬的霍勒斯·曼预备学校男子橄榄球队的老资格教练,所以他当然不是什么恶棍,谁都不是恶棍),不过我也担心被人嘲笑。至于“怪人”,其实没人嘲笑他。“好吧,怪人斯马特,站起来,告诉我它们之间是什么关系?”

“我不知道,”他操着伦敦口音说,脸像平时一样通红,像摇摆舞迷或者像街角上的爵士次中音莱斯特·扬 [22] 那样耷拉着脑袋,穿着宽松漂亮的运动上衣,一个月之中他几乎每天换一件不同的运动服。

克威克教授怒视着我们所有的人,瞪着眼睛,满脸通红,眼镜闪光。“哈哈哈,这是第七大道地铁的快车站,你们这帮笨蛋。”

最后,一天结束时,我们还得忍受同一个家伙的几何课。在那门课上我唯一还记得学到的东西是,如果你将一把尺插在一棵高树边,然后测量尺的影子和树的影子,你不用像泰山那样爬树,就能算出树的高度。我能测量圆的周长吗?我可以在地上画一个圆圈,呼唤墨菲斯托菲里斯 [23] ,或者边唱边跳绕着圆圈转 [24] ,但永远也不能琢磨出圆圈里头是什么东西。在这方面,橄榄球队的男生们又都比我强。

好啦,现在是橄榄球场。训练。我们穿上统一的运动服,像体育新闻记者唐·雷加利亚在纽约《太阳报》上常说的那样,鱼贯而出。没想到,真怪,每场球一开赛,霍勒斯·曼队的教练乌姆普·梅休就让我上场,也让我踢悬空球,甚至传一些球。看来他认为我还可以。我开始练习踢球,老天可以作证,几天后,我已经可以把球踢得旋转着飞向蓝天,有时(顺风的话)落到六十五码以外。不过,如果遇上逆风,他教我将旋转球踢得低一些,像子弹一样,这一招我学会转身用右脚侧转来踢,砰的一声球飞了出去。他进一步教我踢快球,也就是说,你站在一排球员中,好像准备接到球就持球跑动进攻;你往前走一步,好像要突然冲进对阵开球线。相反,你迅速往后退一步,依然低低猫着腰,在队员排队的站线上将球猛地踢出,球越过众人的头顶,也越过安全队员的头顶,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无论如何要去拦截你持球跑动进攻的。结果是:球呼地往后飞越三十或四十码,每个球员都去拼抢它,有时我们自己重新得球,这是我们球队的诀窍之一,它使我们队不仅成为那年纽约城的高中冠军,而且被报界称为纽约城“预备学校神话般的冠军”。

对于一个高中球队来说,这是个不赖的成绩。

前面提到过的那个四分卫、现在的教练比弗·昆兰,他体壮如牛,个头跟我差不多,不过脖子比我粗,甚至腿肚子上的肌肉也比我强健,脑子也比我聪明,我是说橄榄球方面的天赋,他是大家口中的“战地将军”:他厉害的地方在于能审视赛场形势,决定下一步行动。接着是另一个后卫,巴德·海尔布伦纳,他四肢修长,速度飞快,身材精瘦而结实,有点像洛厄尔高中的基纳;他是个很好的阻截队员,也是个顽强的赛手,他来霍勒斯·曼主要是想打棒球(希望能参加大型联赛)。我们还有一个极好的小个子传球手里科·克雷利,他来自新泽西州(其他球员几乎都来自新泽西州),不过,他天生举止夸张又游手好闲,就像洛厄尔的梅内拉科斯那样。不管怎样,我们并不太需要他,因为昆兰在关键时刻传球同样出色。

真的,像平常一样,是对阵开球线使我们有点看头。中锋亨克·勒布伦个子瘦小而结实,蓝眼黑发,像我一样是个布列塔尼人(尽管他不知道这一点或者不想知道这一点),他凶猛防守,在前场拦截,使众人纷纷向四面八方躲闪。亨克个子矮小,但是布朗克斯区的雷·德卢西亚人高马大,即便他早年锁骨受过伤,对手也很难突破他防守的边锋位置。接着是这个码头暴徒类的球员,大个白肤金发碧眼,尽管没有福里斯特·塔克 [25] 那么高大,但长相差不多,身体也够结实,看他一眼就令人毛骨悚然——罗伊·哈特曼。还有其他一些好男生,两个来自富裕家庭的德国人(不是犹太人,而是真正的德国人),不一定是真正职业橄榄球运动员一类的,但是非常优秀的球员。我认为我们橄榄球队真正的关键人物是格斯·巴思·乍一看,他身材纤细,像台球房里游手好闲的家伙,懒懒散散,似乎没有一点力气,瞪羚似的,但却像马粪一样到处都是,换言之,关键时刻,他“无处不在”。他是另一个边锋。有巴思和德卢西亚各守一边,勒布伦占据中场,金发公牛哈特曼阻挡拦截,还有一个名叫阿特·西奥多的家伙,不声不响,像春天第一轮混沌的月亮一样温和,加上奥利·马斯特森(实际是个篮球明星,但也是一个竞争对手,后来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骁勇善战),我们有这样一条对阵开球线,这条线让我和昆兰能展开横移突破。

典型的开学第一天结束了:训练后我们淋浴,穿着整齐,各干各的事;我呢,拿着书下山去乘地铁,当然腰酸背痛;曼哈顿北部的屋顶上空已经一片昏暗,漫长的高架铁道旅程进入了地下,列车飞速穿越曼哈顿老城区,我心里想这个地铁隧道的上面是什么?哇,是灯光璀璨的曼哈顿、电影院、餐馆、报纸轰动新闻、时报广场、华尔街、爱德华·G·罗宾逊 [26] 在唐人街嚼着雪茄烟。但我得忍着不下车,一路乘到布鲁克林,在那里下车后疲惫地走向寄宿的继外婆家(我们叫她“蒂玛”),热气腾腾的丰盛晚餐在那里等着我,八点半,差不多该上床睡觉了,我几乎没有时间跟老尼克谈论库格林神父或希腊油酥点心,当然也没有时间在我的房间里做任何家庭作业。

我上楼到我自己的房间去,看着昨天晚上(隆重的“第一夜”)那第一篇日记不由得叹息起来,那篇日记是这样结尾的:“我正在为明天做精心准备。我给闹钟定了起床时间,准备好了服装等等。今晚,我制订了一个自学的计划,准备开始正式实施。学习科目一共五门,每天晚上我主攻一门,一个星期后自我测试。这五门科目是神话学、拉丁文、西班牙语、文学和历史,好像霍勒斯·曼常春藤课堂里的功课还不够多似的。不过,我的座右铭是‘学得越多,日后懂得越多;很自然,懂得越多,离成为优秀新闻记者越近’。”这是第一天晚上的精神状态。

而现在,一九三九年九月二十五日,我疲惫不堪地写道:“今天真是一团糟。学校开学、训练,邮件和打字机到了,事情接踵而来,激动和辛劳使我没法一一记录。”

这篇日记到此结束。

以后会有足够时间回头补写,你们会看到的。

在我那张书卷气息十足的大餐桌上打了几分钟瞌睡之后,我站起身准备睡觉,这之前先到楼下准备我明天的午饭,随后跟蒂玛和伊冯娜道晚安,听身着汗衫背心的乔伊给我讲述今天纽约发生的事情。

早晨六点,我起床,拿了午饭,但决定不拿书。我乘上地铁,一路站到时报广场。我没做家庭作业,而是悠闲地浏览纽约风光。一切又都像在洛厄尔一样,我逃学去学习生活的其他方面。这就好像,我可以把这本书叫做《杰克·杜洛兹历险教育记》。我在时报广场下车,内心充满激动地走出车站,这天秋高气爽。我朝派拉蒙影院走去,知道此时剧院里不会拥挤;我在剧院门口挑出的遮篷四周游荡等待,直至剧院开门。我走进铺着地毯的巨型影视大厅,在前面第十排坐下,观看那巨大洁净的银幕上播放的电影,以及紧接着的舞台表演。

随后,我走出剧场,觉得饿了,在时报广场一个室外柜式餐桌处吃了午饭和奶昔,成千上万的瘾君子、罪犯、妓女、劳工以及诸如此类的人们从我面前匆匆走过,天哪,对于一个来自小镇的男孩来说,这是一种多么惊人的景象!接着,我十分清楚该到哪里去,我悠闲地,几乎是温文尔雅地漫步进入那边的阿波罗剧院,挑篷上的广告写着:让·迦本 [27] 主演《低下层》,还有路易·茹韦 [28] 主演《稀奇古怪》……法国电影!在那个年代里,这类电影用法语播映,原汁原味,不过下面有英语字幕;因此,如果那天卡顿教授在霍勒斯·曼高中的法语课上惦念我,那么他应该与我一起来观看这两部电影,我看电影时目光从字幕移到演员的脸上,再移到演员的嘴唇,天真地想要弄明白为什么巴黎人说话像阿拉伯人吐痰那样吐出音节,大多从喉咙处发音,而不是用舌头发音,坦率地说,也就是,franchement [29] ,这至少可以说是我在校外学到的许多事情中的一件。(迦本操一口漂亮法语。)(至于派拉蒙那场电影,记忆最深的也许是艾丽丝·费伊 [30] 雨中站在意大利面条的广告牌前,因为她没有付餐费。)

此时已是下午三点左右,我从法语剧场出来,心里明白去参加橄榄球训练是不可能了,训练场远在两小时车程以外的住宅区,加上我浑身肌肉酸痛反正是没法训练了,于是,我环顾四周,再寻找另一部电影,比如说,阿波罗剧院街对面,埃罗尔·弗林和米里亚姆·霍普金斯主演的《弗吉尼亚城》,天哪,多有意思!走出影院已是这秋日的黄昏时刻,灯光璀璨,肚子里装了一整天学到的不同知识,准备启程回布鲁克林。纽约公共图书馆离这里仅两个街区,不过,既然我有比洛厄尔的里亚尔图街更多的选择……不管它,时间足够,也去那里看看。

我说这些话的寓意是,正如我说过的那样,是“历险教育”,让孩子学会走自己的路,看看会发生什么事情。带马到河边易,逼马饮水难。正如我此时此刻写的那样,我完全依据我想记忆的顺序方式记忆,没给读者添加太多不必要的废话,所以,让孩子选择他确实想做的事情,以免他长成个十分讨厌的人,喋喋不休说些动物、植物或者乱七八糟蝴蝶的名字,或者半夜过后还在黑板边上,给弗利普尔黑德教授叙述中世纪德国图林根 [31] 鞭笞派教徒 [32] 的完整历史。

在这些情况下,头脑明白在做什么要比狡诈好,因为大脑在思索,狡诈得到了遏制,也就是说,大脑在大踏步前进,而狡诈停滞不前。不过,这不是厚道的说法,也不是哈佛的谎言,因为麻省理工学院很快要用计算机和火星数据库来测谎。

这年第一场球赛,我们不得不面对一支名叫“布莱尔”的强大常胜球队,我们没做好对付他们的准备,我想主要是因为不管怎么说我们队的队员才刚见面,而且来自东部的四面八方。我们阵容中还有几个学校的老古董,后来被清除掉了。球赛上半场,我们几乎一路顺畅,就要第一次持球触地得分了,但是身材魁梧的布莱尔男生们遏制住我们的进攻势头,把我们挡了回去,并且以十三比零击败我们,所以大家都以为霍勒斯·曼与以前一样是支老古董队。

他们没有把我们阵容中强悍的核心队员算在里面。实际上,哥伦比亚也许原先计划下一周派哥伦比亚一年级新生球队跟我们比赛,但依据第一赛季的失利,结果干脆派来了哥伦比亚新生的二流球员 。这真是罪过。当我们训练一周之后,我们理顺了暗号,在倾盆大雨中,以二十比零狠狠教训了他们一顿。这场比赛与跟布莱尔队的比赛一样,我踢了所有讨厌的快速悬空球,随后,我在靠近对方端线处接住勒布伦从中场长传过来的组合悬空球,假装踢悬空球,但突然奔跑起来,穿过防卫漏洞,一路跑到底。昆兰也得了分,还有海尔布伦纳。我有一次长距离持球跑动进攻,一个长腿家伙在泥浆中从我身后赶上来,就在接近球门线的地方从背后抓住我,回想起来,跟纳舒厄那场比赛一模一样;不过,这一次,他抓住了我护肩下的颈背,猛地将我摔倒,脑袋朝下。我晕了过去。不过还算好,就像洛厄尔沙地赛场上哈尔马洛那次事故一样马上就恢复了知觉。

同样有意思的是,在我恢复知觉以后,他们估计我能继续打球,碰巧那时正好是交换场地的时间,所以我们必须得列队前往对面场地。他们不了解的是我仍然头昏目眩。事实上,大雨里,我斜靠在我队友的身上,自言自语道:“我们在这大雨倾盆倾斜的场地里干什么?地球是倾斜的,我在哪里?我是谁?这都是在干什么呀?”

“我说,四,七,三(有点儿像四分卫指令)。”

“嗯,什么?”

“你怎么啦,杜洛兹,摇摇晃晃的?”

“他该是这种样子,刚才被撞晕了。”

“那好,就站在那里,或者奔跑,或者躺下,我们走,孩子们!”他们都跑回自己的位置,我站在那里,在雨中看他们赛球,看着倾斜的地球,有点像黑脚信天翁(也许我疯了,可我依然头昏目眩),砰的一声,比赛继续进行,我只是站在那里观战。除了儿童时代有一次在马萨诸塞州跌倒外,这是我第一次被撞晕,我感觉以前发生过这种事情,情况一模一样。我听垂死的人说过“我记得这种感觉”,事实上,后来事情就是这样……

我们还是轻易取胜,二十比零。比赛结束后,我们都冲进体操馆,我感到恢复得差不多了,所以接受乔纳森·米勒的挑战,在正式摔跤台上进行一场比赛,摔跤台就在更衣室附近,小个子乔纳森·米勒(是摔跤队的)身着全套摔跤服:我呢,只穿着自己的弹力下体护身,我担心摔得仰面朝天,于是用我的脚钩住他的腿拼命挤压,把他翻过身来肚皮朝下,骑在他的背上,拉出他的一只手(没有弄痛他),把它弯曲过来,再用我的另一只手穿过他的手弯,并用整个膝盖压住他,狠狠揍了他一顿,像龙虾的螯一样把他死死按在那里,橄榄球队员们看着我与一个蠢人摔跤,高声叫喊:“嗨,伟大的杜洛兹,放了他吧。”不过,我敢与你打赌,球队里没人敢与我比赛摔跤,我的动作飞快,快到你会觉得我没有弄痛对手。你知道吗,老婆,摔跤过去在洛厄尔是一大技艺,我一度是波塔基特维尔的“隐形奇人”,我的表哥也是,我父亲从洛厄尔到任何一个地方,一路都提倡摔跤比赛。

让我感到恼火的是橄榄球队,也就是那些来自新泽西州的其他外来球员那样看不起我与犹太男生交朋友。这倒不是说他们反对犹太人,他们只是鄙视我,以为我看中那些犹太男生有钱,吃的午餐丰盛,或者他们中有些人乘着高级轿车上学,或者也许像在洛厄尔一样,他们认为这些犹太人过分自负,不值得认真对待。算了,算了。因为这时大赛即将来临,我们将与圣约翰预备学校对阵,据推测,我们会以零比一百败北。

那是接下来一周的星期六,阳光明媚,异常寒冷,这种天气最适宜比赛橄榄球。星期五晚上,尼克继外公务必要我早早上床睡觉。第二天早晨,我对他说我得先去散散步,然后我们一起乘地铁去霍勒斯·曼,这将是他第一次看我比赛。我出了家门,去舍默霍恩大街理发,在镜子里看看我那张丑陋的脸(我自认为是这样),随后去当地一家饮料店吃了两大杯热乳脂圣代。人行道上有个戴着灰色毡帽的模糊不清的人影摇晃着来回踱步,两只手背在身后握着,躲躲藏藏,偷偷摸摸,不过我根本不在意他。吃饱了热乳脂圣代,我回到了蒂玛家里,带上尼克,我们一起登上了地铁,在车上读《每日新闻》消磨时光。

霍勒斯·曼体育场迎来了一场大赛。圣约翰预备学校的球队身着褐紫红色球衣,百战百胜,高傲自大,蹦蹦跳跳,怀着必胜的信心。我和比弗·昆兰及其余队员走进球场。我记得比赛时一度有个圣约翰队的球员控制不住,冲进边线的观众之中。我在打安全,也就是说,处在捕捉悬空球并持球往回跑的位置。但是在这场球赛里,我满肚子上等热乳脂圣代,所以也很想当防守队员,就当一次也好。事实上,在我整个橄榄球生涯中,只有想当防守队员时,我才会疯狂拼命防守。我像十三岁在洛厄尔赶超哈尔马洛那样,尽一切力量快速追赶那个家伙,事实上我超过了他,跑出边线,冲进了人群,不过正好伸出右臂,将他一起带入人群十英尺。

哥伦比亚队守卫区新生助理教练麦奎德正站在那帮高声尖叫着散开的人群中(他们中有些人倒在了地上),他事后对我说,他一生中从未见过如此可怕的阻截。“你怎么不再疯狂防守啦?”当时没人受伤,这就是那种阻截的恐怖所在。那位可怜的圣约翰带球进攻队员以为上帝本人把他卷进了天堂呢!听我说,这就是速度和潇洒。

“好样的,杰克,”队友们高声喊叫,他们开始喜欢我了。我们全力以赴,让那些偏袒的球迷们见鬼去吧。比弗·昆兰一个快速直线把球传到在球门区等待的雷·德卢西亚手中,我们六比零获胜。比赛的剩余时间,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彻底击垮圣约翰球队,把他们打回老家去。这是纽约城这个赛季最大的冷门。我们事实上成了神话,也就是说,成了纽约城预备学校橄榄球比赛非官方的冠军,多大的丑闻!那天晚上,《世界电讯报》刊登了一条大新闻,说霍勒斯·曼队如何作弊,从新泽西、布朗克斯、宾州、马萨诸塞州借来彪形大汉充当“冒名顶替运动员”,这样做不符合教规。但是我们中没有一个是“彪形大汉”。除德卢西亚外,相对来说,我们全都是小个子。记者们在淋浴房观察我们,全都连连摇头。到底是谁打败了圣约翰队?

怎么,当然是圣约翰·杜洛兹和那帮男生!这听起来也许有点可笑,但这是我参加高中球队第二次打败圣约翰预备学校,要知道,预备学校建制高于高中。另外那一次,我在《玛吉·卡西迪》一书中写过,是一场我跑第一棒,乔·梅利斯第二棒,米基·马圭尔第三棒,约翰尼·卡扎拉基斯负责最后一棒的接力赛,那次在波士顿花园的比赛,我们居然击败了圣约翰预备学校的接力赛运动队,那是另一次让人难以置信的冷门(两次比赛中,我都没起太大作用,只是正好赶上与宿敌圣约翰队对阵)。

撇开插科打诨,那场球赛之后,每个人都害怕我们。

一〇

阵亡将士纪念日那天,举行下一场比赛。我爸埃米尔·杜洛兹从洛厄尔一路南下专程前来长岛看我与“花园城”队比赛,同时也来看看我学业进展如何,看看布鲁克林寄居处的情况如何,观看几出表演,吃几块纽约的牛排,带我外出去城里转转,当然主要是他自己乐一乐。很自然,我想在老爸面前炫耀一下。老爸是个有趣的人,过去常把更衣室当作洛厄尔地区早先推广摔跤和拳击的地方,我们在更衣的时候,他待在我们旁边,跟我们开玩笑,教练们一点儿也不在意:我父亲在场,队员们都被逗乐了。“那个怪家伙杜洛兹有个挺棒的父亲。”他们自己的父亲没有一个敢踏进更衣室。我们走出更衣室,上场对阵可怜的花园城队;如果要问赛事如何,那么可以这样说,我们有点伤害了他们。比如,有一次,我倒地阻截,掩护比弗·昆兰,我从地上抬起头,看见昆兰低着头,两只大脚奋力推进了二十码,到了球门线,把对方队员撞得稀里哗啦倒向四方。几个来回之后,我在父亲面前露了一手,再次勾起了他对往事的回忆。花园城队有个可怜的男生在他左边锋位置处轻松地来回移动,跟从前的哈尔马洛一模一样,不过这次是个陌生人,我故伎重演,猫着身子,全速推进,掩护阻截,用不犯规的干净动作正面扑向他的双膝,撞得他往后倒退十英尺,被人用担架抬出了赛场。

从这时起,我开始讨厌橄榄球和战争。也讨厌炫耀。但是比赛结束后(霍勒斯·曼二十七分,花园城零分),我们在淋浴的时候,父亲眉开眼笑,高兴极了:“走,杰克,我的儿子,今晚我们出去到城里乐一乐!”于是我们去了谢里登广场的杰克·德莱尼牛排餐馆,此时我自己几乎不知道我命中注定在未来比较郁闷但比较温馨的岁月里,要在格林尼治村的这个广场上度过那么长的时间。

啊,今晚是受难节 [33] 之夜,我要写我想写的东西。

一一

可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正在以实际行动弥补父亲所受到的屈辱,因为他被开除是由于我一直不想(一直不想?),让我们说白了吧,一直不想上耶稣会学校。我不仅想去纽约城上哥伦比亚大学,以便好好了解这个城市,而不是去,嗯,南本德,或者波士顿,或者北卡的达勒姆 [34] ,而且我不喜欢穿黑袍的教授们教我如何思考,最后成为……嗯,我不知道从哪里得来这种想法:耶稣会会士不可信赖;可是这些年来,我一直在阅读历史上有关这方面的知识,唯一令人疑惑不解的是,咳,你看,现在我是世界上最糟糕的秘密耶稣会会士之一,我做的一切,我写的一切,都基于某种信仰的改变,你就仔细看一看吧。今晚我对自己说:“我持这种立场,耶稣会会士没理由生我的气,非耶稣会会士也能叹息和安息。”个人的信仰由他自己决定。

耶稣会会士实际上说了些什么?每人都必须成为天主教教徒,因为没有其他道路可以走出中世纪神学的死胡同。但是,如果像帕斯卡,布莱兹·帕斯卡 [35] ,他们十七世纪的“敌人”,他们仅仅只会说基督是上帝的儿子,因为没人能证明 他不是,我应该就会相信那些说法。然而,今天我是一个耶稣会会士,修道会的秘密领袖,像尤利西斯·辛·格兰特 [36] 那样坐在摇椅中手持酒瓶来回摇晃……不过,别着急,亲爱的老婆,后面当我追溯到我因打橄榄球而虚荣心十足,因在大学学习而开始写作和思索的经历时,还会有更多这样的故事。

接着是与“托姆”队的赛事。托姆队是一支来自马里兰州的全胜(预备学校)球队,对于我们此时在纽约市里令人生畏的名声不屑一顾。瞧,他们全体列队出场了。那天早晨,我又在布鲁克林吃了两大杯热乳脂圣代,那个“影子”两次在冰激凌店窗前晃过,我再次与尼克继外公一起乘地铁离开闹市区。这一次,他瞅着我,样子怪怪的。

天气寒冷晴朗。同学们成帮结队全来了,站在边线上高声呐喊;第一节比赛进行到一半,一个旋球突然飞到我手中,我得到了踢悬空球的机会,上帝保佑,我别丢了球,因为我不打算举手要求合法接球 [37] ,这将意味着接球,将球缓缓触地。我明白,当我接球时,他们会马上冲着我来。一旦球成了我的囊中之物,他们会排山倒海似的压在我身上。托姆队的边锋们沿着球场飞奔而来想按住我,我突然笑着跑到右边,急速避开他们伸出的一双双手,猛力向前冲,来到边线,在那里,我看见我的好友们在高声欢呼:比尔·克雷斯基、吉恩·麦克斯托尔、吉米·温切尔(后面会有更多关于他们的故事),我也高喊:“嘿,比尔!嘿,吉恩!”眼见托姆队的一个家伙冲上前来,想把我撞进人群,我转了个身,不,用“转身”这个词太慢,我溜 到左边,甩掉了所有的人(我妈在洛厄尔我卧室墙上挂着的那张小照片上写着:“杰克机灵点!杰克跑快点!”),我在中场扫清所有对手,独自在二十八码线上捕捉到踢悬空球的机会,此刻我在中场,他们全都在那儿。勒布伦阻截了一个托姆队员,所以我又一次溜到右边,再次全速奔跑到边线。又来了个托姆队员。我再次突然溜到左边,将他撇在那里,哈特曼又一次阻截,德卢西亚又一次阻截,西奥多又一次阻截,昆兰甚至正抱着某个家伙的双腿在打滚;我明白我所必须做的是睁大眼睛,躬身尽快全力冲刺三十码。我冲到五米线时遇上了麻烦,托姆队一帮三人拦住了去路,我直愣愣地盯着他们看,凶猛地冲了上去,仿佛我准备撞破脑袋冲入他们中间并且驱散他们;三名托姆球员哈哈大笑,认为这绝不可能,因为他们人高马大;不过,我聪明机智,突然再次溜到右边,把他们三个留在原地跳小步舞,我们以六比零取胜,这是一九三九年预备学校东部联赛的又一个大冷门。

这场球赛第三节的某个时候我坐失快速踢悬空球的良机,这使我终生难忘。(现在,如果昆兰、克雷利以及其他人想回忆他们在那场球赛中出色的表现以及其他人的表现,那就让他们去回忆吧,不过现在该轮到我了。)事实上,我蹲下了,好像要接从中场传来的球,然后持球跑动进攻,往后一退,用我侧转的右脚猛力踢球,橄榄球旋转着横空穿越五十五码,随后球又继续顺风滚了大约三十码,形势对托姆队来说非常糟糕。接着,我甚至还传了一次球,这是我这一年中的第二次传球,梅休裁判称之为出其不意,球成功传给了昆兰,昆兰接住了,持球跑动进攻,第一次在边线外将之弄成死球。

你也许会说,主要是我自己惊讶地盯着梅休教练看,而不是梅休教练惊讶地盯着我看,因为在我正式的橄榄球生涯中,这实际上是第一次有教练让我打完每场球赛的每一分钟,完全用我天生的方法去打球。

我爸爸写信告诉了他这件事。

与托姆队的球赛结束后,我们成了纽约城预备学校的橄榄球英雄,我身后的那个“影子”露面了,他碰碰我的肩膀,是尼克继外公。他对我说:“今天早晨如果不吃那么多热乳脂圣代,你会再多六次持球触地得分的。”


[1] William Penn(1644—1718),英国房地产企业家、哲学家,宾夕法尼亚英属殖民地的创始人。

[2] Herbert George Wells(1866—1946),英国作家,主要作品有《时间机器》、《星际战争》等。

[3] Don Ameche(1908—1993),美国演员。

[4] Hedy Lamar(1914—2000),美国女演员。

[5] McQuade’s,美国一著名商场。

[6] Jules Romains(1885—1972),法国诗人、作家,作品有《克诺克医生》、《善意的人们》等。

[7] Thomas Wolfe(1900—1939),美国小说家,作品有《天使望故乡》、续集《时间与河流》等;这里指杰克·凯鲁亚克继外婆家窗户外的景观类似沃尔夫作品中提及的。

[8] 区际捷运公司的英文缩写,是纽约市首个地铁营运商,该公司的首条路线于1904年10月27日开通,运行于市政府与一百四十五街/百老汇交叉口之间。

[9] Harlem,美国纽约市曼哈顿的一个社区。

[10] Yonkers,美国纽约州东南部城市。

[11] Lord Jeffrey Amherst(1717—1797),曾任英军北美最高司令官。

[12] Paris,希腊神话中特洛伊王子,引诱走斯巴达王的妻子海伦而引起特洛伊战争。

[13] Philoctetes,希腊神话中在特洛伊战争中用其父大力神所遗之弓和毒箭杀死特洛伊王子帕里斯的英雄。

[14] Christopher Smart,smart在英语中还有“聪明伶俐”的意思。

[15] William Blake(1757—1827),英国诗人,有诗集《天真之歌》、《经验之歌》等。

[16] Robert Herrick(1591—1674),英国诗人,著有《西方乐土》。

[17] 原文Ernest Henley,应是William Ernest Henley(1849—1903),英国著名独脚诗人。

[18] My head is bloody,but unbowed;引自亨利的名诗《不可征服》。

[19] Dixieland jazz,源自美国南部各州,以新奥尔良为代表,特点为强烈的快节奏和活泼的即兴演奏。

[20] Jimmie Lunceford(1902—1947),美国著名爵士乐萨克斯管手。

[21] Count Basie(1904—1984),美国著名爵士乐钢琴手。

[22] Lester Young(1909—1959),美国著名爵士乐萨克斯管手、单簧管手。

[23] Mephistopheles,浮士德传说的后期背景中众所熟知的魔鬼精灵。

[24] Ring-around-the-rosy,一种待到曲至某句或曲终必须即刻蹲伏的儿童游戏。

[25] Forrest Tucker(1919—1986),美国影视演员。

[26] Edward G. Robinson(1893—1972),美国电影演员,以扮演影片《小恺撒》中的强盗角色而闻名。

[27] Jean Gabin(1904—1976),法国电影演员。

[28] Louis Jouvet(1887—1951),法国电影演员。

[29] 法语,坦率。

[30] Alice Faye(1915—1998),美国女演员。

[31] Thuringian,日耳曼族的图林根人在500年时建立的王国。

[32] Flagellants,中世纪天主教一教派,以皮鞭自笞,认为可借此赎罪。

[33] Good Friday,基督教受难节,复活节前的星期五。

[34] Durham,美国北卡罗来纳州中北部城市。

[35] Blaise Pascal(1623—1662),法国数学家、物理学家、哲学家,提出密闭流体能传递压力变化的帕斯卡定律,著有《致外省人书》、《思想录》等。

[36] Ulysses S. Grant(1822—1885),美国第十八任总统,内战时任联邦军总司令。

[37] fair catch,橄榄球比赛中,接球者举手示意,即成死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