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月当空,银光泻地时,这对情人已经忘记了曝在柔光中的床上嬉戏,一起安然入睡了。当他们醒来时,彼此又激起了新的热情之火,再度在两情缠绵中重新睡着了。他们在最后的拥抱之后,疲倦地躺着。李瑟深深地把脸朝向干草,痛苦地呼吸着,戈特孟不动地仰卧,两眼盯着疏淡的月光,两人的心里都兴起了深深的哀愁,像要用睡眠来逃避似的。他们睡得又熟又绝望,巴不得这是最后且永远不醒的睡眠,把他们一辈子的睡眠在这数小时内一起睡掉。

当戈特孟醒来时,看见李瑟正在整理她的黑发,他模糊地注视了片刻之后,才茫然地恢复了过来。

“你已经起来了?”终于他说。

她像受惊似的,突然转过身去。

“我现在必须走了,”她有些厌烦与困惑地说,“我不想叫醒你。”

“我已醒了,我们非再走不可吗?可是我们没有家呀。”

“没有家的是我,”李瑟说,“你可以回修道院去。”

“我像你一样,已经不再属于修道院了,我已孑然一身,没有目的。当然,我是要和你一起走的。”

她侧目而视。

“戈特孟,你不能和我一起走,我现在非回到我丈夫那里不可了,他会因为我睡在外面而打我。我只好说自己迷了路,当然,他是不会相信的。”

这时戈特孟想起那齐士的先见之明,现在正是应验他所说的话了。

他站起来,同她握手。

“是我弄错了,”他说,“我以为我们两人可以在一起的——你真的是要趁我睡着时逃走吗?”

“啊呀,我怕你会生气,也许还会打我。现在好了,我丈夫会打我了,其实我也不愿挨你打。”

他抓住她的手。

“李瑟,”他说,“我不打你,今天不打你,永远都不打你。要是他打你,你愿意跟我走吗?”

她想挣开手,用力地拉。

“不,不,不!”她哭喊着,他的确觉得她的心并不向着他,宁愿受别人的打,也不要听他的好话,所以他放了手。她开始大哭起来,并且跑了,双手捂在泪光模糊的眼上,狂奔而去。他不再说什么,目送她离去,看见她跑过已收割了的牧场,像被一股什么力量吸引过去似的,使他不由得一阵心痛。他也联想到,自己也是被一种不知名的力量吸引来的,心底有些怅然。她已经弃他而去了,身心无比疲倦,在模糊中又睡着了。等到他再度醒过来时,太阳已经高高地照着他。

他已经睡够了,站起来,跑到溪边去洗脸、饮水。回味起夜里的缠绵,那种甜蜜的感觉,有如异国的花朵,多么富于娇美的感觉,凡是感觉过的、尝过的、嗅过的,他都一再回味着,一次又一次地回味着。这个陌生的、被阳光晒黑的女人,给他带来了多少的梦,使他重新涌起几许好奇的心。多少的渴求,有如蓓蕾变成盛放的花朵般,无比的新奇鲜美。

然后他看着呈现在他面前的田地和荒野,干涸的未耕地和黑暗的森林,背后的房屋,磨坊、村庄与城市,世界开始在他面前展开,等待他,吸收他,给他快乐的痛苦。他已不再是坐井观天的学生了,不再是世外逃禅的人了。这个巨大的世界现在已经变成了现实,他是世界的一部分,他的命运就在这世界里,把世界遮盖起来的天空也在他的上面,所有支配世界的天候也与他有关。他在这广大的世界里是渺小的,小得像一只兔子、一只甲虫,在世界的无止境的蓝色与绿色中奔跑,再也听不见起床、礼拜、上课与午餐的钟声了。

啊,他是多么的饥饿啊!饥饿不由得使他想起一片大麦面包,一盆小麦粉汤,一杯牛奶——他是多么渴望这些东西啊!他已饥肠辘辘,有如饿狼,他一步一步地走着。当他行过小麦田时,麦穗已经半熟,他用手指与牙齿把麦穗剥下来,贪婪地装满了整袋。接着他又看见了榛子,还是很青的,他也高兴地把壳咬开,装了一些。

然后他到了森林,这是一个杂列着檞与榕的松林,其间有丰盛的覆盆子。戈特孟在这里休息,一面吃,一面擦干汗。在那些细硬的林草之间有蓝色的钟形花,淡褐色的蝴蝶飞来飞去。他始终喜欢着圣女盖诺维华(Genoveva)的故事,她曾在这样的林中住过。要是他遇见她,那该多好啊!说不定在林中会有隐者的茅舍,像长胡子的老神父所住的那种在洞里或者用树皮搭盖的一样。也许在这林里住有烧炭的人,他倒是乐于跟他们招呼。若是遇到强盗也没关系,他们必不会为难他的。只要遇到人就好,不管是谁。当然,他也知道也许在这林中再向前进,不管今天、明天或再多几天,都不会遇到谁的,要是真这样的话,他也只好忍受。他想,人用不着多想,听其自然就好了。

戈特孟听见啄木鸟的剥啄声,想要潜过去接近它,可是徒然白费力气,没能看见。终于他发现了,看见啄木鸟像他一样孤单地攀在树干上,热心地在啄木。可惜,人不能同鸟兽说话!要是能喊它,同它客气地谈话,也许还能知道它在林中的生活,听听它的工作与快乐,那该多好啊!哦,但愿人是会变的吧!

他想到在空闲的时候喜欢绘画的事情,用石笔在石板上画过花、叶、树木、动物、人头。他画这些东西经常可以消磨掉好久的时光。有时他会像小造物主一样,按照自己的意思创造,例如在花草上画眼和嘴,把已经发芽树枝上的簇叶做得像人一样,在树上添一个头。他搞这些玩意时,往往弄上一个小时,高兴得像变戏法似的,他能把几根线,从开始的形状变成树叶、鱼头、狐狸尾巴、人的眉毛,连他自己都觉得很是惊奇。所以他说,人是会变的。现在他的想象跟以前一样,想在他的小石板上弄几根线,来变化人的姿态。戈特孟想变成一只啄木鸟,也许是一天,也许是一年,他要在树梢上做巢,在又高叉平的树干上奔跑,用坚硬的嘴啄树皮,用尾巴上的羽毛支住,会说啄木鸟的言语,把树皮做成好东西。他感到啄木鸟啄木头的声音坚实而动听。

戈特孟在林中遇到许多动物。他遇到好些兔子,那是突然从小丛林里蹿出来的,当他接近时,兔子们垂下耳朵,转身就跑,尾巴下面露出一块白白的。他在一处小空地里发现有条长蛇,蛇没有逃逸,原来它不是一条活蛇,只是一个空壳。戈特孟拿起蛇壳在看,背上有灰色与褐色的美丽花纹,太阳把蛇壳照得亮亮的,薄得像蜘蛛网。他看见有黄嘴巴的黑山鸟,亮起眼在看,然后又怕得低飞逃走了,这里还有许多驹鸟与雀。林中有一个洼地,积了又绿又深的水,水上有些长脚的蜘蛛入神地浮游着,不知是做什么游戏,水面上还有两三只蜻蜓款款飞着,都是深蓝色的翅膀。时已夜晚,他看见——这倒不如说他没有看见什么,只是听见——树叶晃动,听见树枝折断的声音,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动物正以巨大的力量穿过丛林,也许是鹿或野猪。戈特孟站了好久,害怕得浑身哆嗦,兴奋得仔细听那野兽奔跑的方向。他的心激跳地听着,其实四下早已变得鸦雀无声了。

他找不到走出森林的路,只好在林中过夜。当他寻到睡处时,用青苔铺了床,精细得好像他找不到路就要永久住在这里似的。此后他开始每天都要吃草莓、睡青苔,没有办法搭小屋,甚至生火,始终孤单单地待在静静的树林里,逢人就逃,过着与木石同居,与鹿逐游的生活,这真是无限的悲哀。这里看不见人,不用说招呼的话,也看不到姑娘与女人,更无吻可接。他想,要是真落到了这步田地,不如变成动物,变成熊鹿之类的动物,这也还可以放弃永远的幸福,可以爱雌熊雌鹿,这也未尝不好,至少比他有理智与语言,以及其他种种无用武之地的条件好些,比起这样孤单单的、悲哀的、没有爱的死去好些。

他在青苔的床上睡着之前,好奇与害怕地听见许多不懂的、谜般的森林夜里的响声。现在它们都成了他的朋友。他不得不同它们生活,不得不习惯,同它们相争与和好,狐狸、鹿、松与针从都成了他的朋友,与它们共享空气与阳光,与它们共待天明和挨饿,并且成为它们的客人。

然后他终于入睡了,梦见了动物与人,梦见熊吃掉了李瑟,在半夜里蓦然惊醒,不知为什么,只是非常害怕,不断思索。他想到了昨天与今天没有作夜里的祈祷就睡了。于是他起来,跪在床边,把晚课念了两遍,补上昨天和今天的。不久他又睡着了。

早晨他诧异地在林中徘徊,已忘记他在什么地方。现在他不大害怕了,以新的喜悦在林中生活,但不断朝着太阳前进,他发现林中有一段路全是平坦的,只有少数的灌木,树林里有很粗、很老与很直的白松,他在这些像圆柱似的树干间走着,使他想到了大修道院教堂的柱子,现在不正像是他在教堂黑色大门里,看见那齐士的身形消失一样的情形吗?那是什么时候呢?真的,那已经是两天前的事了吗?

他在两天两夜之后。才走出森林,看见了人烟,非常高兴。这里有耕地,种了黑麦与燕麦的田地,以及到处隐约可见的牧场,连绵不绝的狭路。戈特孟摘着黑麦细嚼,那些已播种了的旧地欣然地欢迎他。离开漫长的林野之后,无论是小路、麦子,或是还在盛开而结成白粒的小麦,都像人似的打量着他,使他腼腆起来。现在他又回到人世了!大约一小时之后,他经过一处旧地旁,那里立有十字架,他跪下去祈祷。他在弯过一处突出的丘陵时,站在枝叶茂盛的菩提树下,听见流水的声音,那是从木管通到一个长木槽里去的。他一面喝着沁凉可口的冷水,一面看着用接骨木搭的草屋顶,这里的莓子已经结了黑黑的果实,然而使他深深感动的,是几声牛鸣使他听得那样开心,那样温暖与舒适,一切都像是在招呼和欢迎他。

他向牛鸣的小屋走去,门口坐着一个红发、浅蓝眼睛的小孩,身边放着一钵池水,手上正快活而认真地捏着湿泥巴,泥巴从手指里挤出来,做成圆球,有时还用他的膝盖帮忙。

“小把戏,你好。”戈特孟很客气地说。但这小孩抬头一看,是个陌生人,就咧开小嘴,收起浑圆的险,哇的一声哭着进去了。戈特孟跟了进去,走进了厨房。厨房里暗暗的,他从中午的大太阳光里进来,所以一时什么都看不见。他虽委婉地招呼,却没有听到回答,不过受惊的小孩听见老人家在安慰他的声音,惭愧得不哭了。最后一个矮小的老太婆从暗处出来了,把手遮在额上,端详着戈特孟。

“老太太,你好,”戈特孟喊道,“我能看见你真高兴!我已有3天没有看见过人了。”

那老太婆老眼昏花地望着他,含糊地问:“你要做什么?”

戈特孟与她握手,还轻抚着她的手。

“老太太,我问你好,我想休息一下,帮你生火。如果你肯给我一点面包,那就好了,不过不必急。”

他看见墙壁旁有一张长椅,就坐下了,这时老太婆切了一片面包给小孩,他紧张而好奇地注视着戈特孟,宛似准备随时可以咧嘴大哭以便跑掉。老太婆又切了第二片面包,交给戈特孟。

“多谢,”他说,“神会保佑你。”

“你肚子是空的吗?”老太婆问。

“不,满肚子的覆盆子。”

“啊,你吃吧!你是哪里来的?”

“从圣母泉修道院来。”

“你是神父?”

“不是的,是学生,我正在旅行中。”

她半嘲笑半痴呆地注视他,摇了一下瘦弱满布皱纹的脸孔。她要他吃一点,要把小孩牵到阳光里去。当她转回来时,不禁好奇地问:“你知道那儿最近有什么事情发生吗?”

“有一点,你认识安再谟神父吗?”

“不认识,他怎么啦?”

“他病了。”

“病了?他会死吗?”

“不知道。他的脚有病,行动不便。”

“他会死吗?”

“我不知道。也许会死。”

“哦,那就让他死吧!我要去煮汤,你帮我砍柴火。”

她把在灶上烤得很干的松木块递给戈特孟,还有一把柴刀。他劈了柴,又看着她把柴塞在灰里生起火来,把大黑锅架在火上。

戈特孟听老太婆的使唤,到井里去提水,把牛乳的脂取掉,坐在有烟的暗室中,看见火光熊熊升起,把老太婆瘦削而满布皱纹的脸照得通红,时隐时现;他听见隔壁有牛的鼻息和发出抵触东西的声音。他很喜欢这里的菩提树,泉水,锅下熊熊的火光,牛吃东西的响声,阴暗房里的桌椅,头发灰白老太婆的操作,一切都是美好的,有着食物与和平,人与人间温暖的感觉,如在故乡。这里也有两只羊,在后面还有一个猪栏,都是老太婆告诉他的。这个老太婆是农夫的老母,那个小孩是她的孙子。这孩子名叫库诺,进进出出的,虽然一言不发且还显出一副害怕的样子,却不哭了。

之后,农夫同妻子回来了,夫妇俩看见家里来了陌生人,都很诧异。农夫原想开口骂人的,却疑惑地把戈特孟拉到门口,要看个清楚,接着他笑了,欣然拍拍戈特孟的肩,要他一同进餐。他们坐下后,大家把面包在同一个牛乳盘里蘸着吃,直到牛乳不多时,农夫才把剩下的全喝了。

戈特孟问,可否让他宿一夜。“不行,”农夫说,“没有地方,不过外面到处有干草,可以在那里找个地方睡。”

农妇把小孩拉到身边,没有说话,但在进餐时,她那好奇的眼睛却望着这陌生的年轻人。他的鬈发与目光立刻引起她的注意,她喜欢他漂亮的白颈子,那细腻的手和优美的动作。这个陌生人高尚而又一表人才,多么年轻啊!她最欣赏和喜爱他说话的声音了,神秘得像歌声一般,充满热力和光辉,一口动听的男子声音,像是求爱般的中听,她巴不得能长久地听到这种声音呢。

农夫在餐后就去畜舍里做事了,戈特孟走出室外,在泉边洗手,坐在低矮的栏杆上,倾听流水的声音,他在这里已经没有事了,应该走了。这时农妇提着水桶出来,把桶放在流着的泉水下面接水,并且小声地说道:“喂,要是你今晚还在附近,我会送东西给你吃的。那边长麦田后面有干草,明天才会搬进来,你愿意到那边去睡吗?”

他望着她有雀斑的脸,看见她提着水桶的粗壮的手,明亮而含有热与光辉的大眼睛,他朝她点头微笑,她已提着满桶水走了,走进黑簇簇的门里,然后消失了。他感谢地坐着,很满意地听着泉水流动的声音。稍后他进去找农夫,还同农夫与老太婆握手致谢。小屋里充满了火、烟与牛乳的气味。这小屋刚才还是归宿与故乡,马上却又变得陌生了。他谢过后就走出来了。

戈特孟发现小屋对侧有个小礼拜堂,附近有美丽的树林,一片结实的老树,树下长有短短的茂草。他站在树荫里,不断在那些粗树之间往返徜徉。奇怪,他想到了女人与爱情,其实这些都是谈不上的。只有那女人的一句话,对他表示了约会的地方,别的她并没有说什么。这有什么用呢?对啦,她的眼睛,她说话的声音有点含蓄,还有她的皮肤是那样的柔美,也许还有股香气,有这样皮肤的女人与男人在彼此渴慕时,是立刻就能认出的。像这样微妙的隐语是值得注意的,戈特孟学习这种隐语是多么敏捷啊!今天晚上!他很高兴,满怀好奇,好像这个高大金发的女人有何等的眼光与声音、何等的手足、动作与接吻似的——这些与李瑟是完全不同的。李瑟现在会已是有着又黑又硬的头发,褐色的皮肤,发出短促的叹息吗?她的丈夫打了她吗?她还想到他吗?她又找到了新的情人吗?正如他今天又找到了一个新的女人一样吗?这一切过得多么快,好像路边到处都是幸福,多么的美妙与热烈,来去多么急促!他虽然在不久前,情愿被杀也甘心通奸,然而这样的幸福到底是有罪的。现在他已经在等第二个女人了,而他的良心却是平平静静的。其实这也许不能说是平静的,因为他的良心时时为通奸与好色而感到不安,觉得这是重罪。他说不出这是什么名堂,觉得这样的犯罪是与生俱来的,也许这就是神学上所说的“原罪”吧?这就对了,生命的本身就像是在罪恶堆里似的——否则哪有那齐士这样纯洁与博学的人会像罪人似的忍受赎罪似的修道呢?还有戈特孟自己,为什么非要觉得老是深深地陷在这种罪恶里呢?那么他是不幸福的吗?他是不年轻、不健康、不像鸟在天空飞那样的自由自在吗?女人们不会喜欢他了吗?他不会对这个女人感到很有兴趣,且不能做她的情人吗?这会觉得是不好的吗?为什么他这样就会毫无幸福呢?为什么在他青春的幸福里,在那齐士的德行与智慧之中,会有这种奇妙的痛苦,轻微的不安,为了过去的事情而深感悲哀呢?他虽然知道自己不是思想家,为什么必须时常深思熟虑呢?

管他的,好在生命是美丽的。戈特孟在草丛中摘了一朵小小的紫花,拿在眼前仔细端详,看到小而密微的花萼里去了,这里有叶脉相通,有纤细的器官呼吸;这像是在女人的子宫,或是思想者的头脑里,育有快乐的生命似的。啊呀,为什么人们对这样的事情一点也不知道呢?人为什么不能同这朵花说话呢?可是两个人之间如果没有互相谈过话,那该是幸运的;特别是,如果有爱情而又不需要说话时,爱一定是充满误解与愚昧的吧!喏,李瑟的眼睛在快感达到顶点时,半闭得只看见眼自在眼缝里闪动——这不是诗人和学者的千言万语所能表达的啊!哦,什么也不用说出来,也不用想的——人是只有说迫切需要的话,只有想迫切冲动的事情就好了。

他端详着这些微小的草叶,觉得叶子长在茎的周围是多么好看,排列得多么整齐,美得像古罗马诗人佛琪(Vergil)的诗句,是戈特孟所喜欢的;可是在佛琪的若干诗句里,其明显、聪明、美丽与意义,还不及这些长在茎上的细小叶子,如同螺旋形秩序的一半。这朵花是多么欢乐,何等幸福,是多么富于创造、高贵与意义的行为啊!要是有人能创造出一朵这样小的花,那该多好!可是任凭你是英雄、帝王、教皇和圣人,对这些都是无能为力的。

当夕阳快要消失时,他找到了农妇告诉过他的那个地方。等候在那里,知道将会有一个女人来此,带来出自内心的爱,这样的等待,可说是一件美妙的事情。

她来了,用一块麻布包了一个大面包,一片咸猪肉。她把包裹解开,把食物放在他面前。

“这是给你的,”她说,“你吃吧!”

“等一下,”他说,“我吃过面包后还不饿,我饿的是想你。哦,你让我看看,带来的是怎样的美啊!”

她带来的真是美不胜收,亟待滋润的嘴唇,健康而洁白的牙齿,被阳光晒红的手臂,可是颈子以下隐藏着的肌肤却是又白又细的。她几乎没有说话,可是咽喉里却有着美丽动人的声音,像歌唱似的,当她触到他的手时,那是一双多么纤美多情的手,是她从来没有感觉过的。他望着她的肌肤,还有她咽喉中如同猫叫的声音。她没有李瑟会调情,但比李瑟更有劲,好像她要用力把情人的颈子撕裂开似的。她的爱像小孩似的,是贪婪的,强而有劲,且依然保持了羞耻心;戈特孟正是如鱼得水,其乐陶陶。

她不久就要回去了,叹着气,舍不得离去,却又不便逗留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