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画的那只梦中之鸟已经远行,去寻找我的朋友。后来我竟以一种奇妙的方式收到了回信。

一次课间休息,我坐在教室中的座位上,发现自己的书中夹着一张纸条。从其常见的折叠方式来看,那是同学们在课上偷偷开小差时互递的纸条。我很惊讶,竟然有人给我传了一张纸条,因为我并没有如此相好的同伴。我心想,肯定是某人想开我的玩笑,不必理会,于是又将纸条夹进了书里。直到上课时,纸条又偶然落到我手中。

我摆弄着纸条,漫不经心地展开,发现上面写着几个字。我瞥了一眼,目光定在某一个词上,蓦地惊呆了,立即读了起来,命运像严寒霜降,把我的心冻成了一团。

“鸟要挣脱出壳。蛋就是世界。人要诞于世上,就得摧毁这个世界。鸟飞向神。神的名字叫阿布拉克萨斯。”

连读几遍之后,我陷入了深思。毫无疑问,那是德米安的回信。除了我和他,没有人知道那只鸟的故事。他收到了我的画,懂了我的意思,并帮我解读。可是,这是怎么回事?而且,最让我困扰的是,阿布拉克萨斯是什么意思?我从没听说或读过这个词。“神的名字叫阿布拉克萨斯!”

这节课结束了,我什么都没听进去。接下来是上午最后一节课。上课的是一位年轻的助教,刚从大学毕业,由于他很年轻,不会在我们面前装模作样,因此很受学生们的欢迎。

在佛伦斯博士的带领下,我们开始读希罗多德。这门课属于让我感兴趣的极少几门专业课之一。然而那节课我也没有听。我机械地打开书,没有跟随老师的解释,而是沉浸在自己的思考中。顺便提一句,多番经验证明,德米安当年在坚信礼课上对我说的话丝毫不假。意志足够强烈时,人便能成功。如果我在课堂中专心致志地想着自己的事,就完全不必担心老师会注意我。相反,如果我心不在焉,或昏昏欲睡,老师就会突然出现在面前——我已有过这样的经历。但如果我确实在心无旁骛地思考,就不会被别人打扰。我也尝试过以坚定的目光试探别人,果然有效。在德米安身边时,我没有成功,然而现在我发觉,人的目光和思想有巨大的效力。

我正神游万里,远离希罗多德和学校时,老师的声音忽然像一道闪电击中了我的思绪,我吃了一惊,回过神来。我听见了老师的声音,他正站在我身边,我以为他刚叫了我的名字。但他并没有在看我。我吁了一口气。

这时我又听见了他的声音。这个声音大声念出了一个词:“阿布拉克萨斯。”

他正在解释这个词,开头部分我没听见,只听他继续道:“我们不能从理性主义角度出发,将古代的那些教派和神秘社团的观念评判为幼稚。我们所谓的科学根本无法理解这种古风。有人专门研究神秘哲学真理,已达到很精深的水平。其中也派生了一些巫道骗术,被人用来行骗害人,但巫术的起源却是高贵的,有深刻的哲思。我刚才举例的阿布拉克萨斯教义也是一样。阿布拉克萨斯这个名字取自希腊咒语,人们认为这是一个魔神的名字,就是今天一些野蛮民族依然崇拜的魔神。不过阿布拉克萨斯似乎有多重含义。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这个名字:这种神有一种象征意义,糅合了神性和魔性。”

这位博学的矮个子男人继续作着精彩而热情的讲解,但没有人认真听,由于他不再提那个名字,我渐渐又开始走神,想自己的心事。

“糅合了神性和魔性。”我的耳中回响着这句话。这一句对我颇有启发。在我和德米安往日友谊的最后一段时日,我们常谈到这一话题。当时德米安说,我们有一个崇拜的上帝,然而上帝刻意将世界分成两半,只给我们看其中一半(正派的“光明”世界)。德米安说,人必须要学会崇拜整个世界,也就是说,人们要么应崇拜一个亦正亦邪的神,要么得在敬神之外还要学会敬魔。也就是说,阿布拉克萨斯便是那亦正亦邪的神。

那段时间,我兴冲冲地四处搜索关于阿布拉克萨斯的资料,却无甚收获。我翻遍了整个图书馆,却没有任何关于阿布拉克萨斯的书。我生性从未如此要执意地寻找什么,更何况找到的真相只会徒增我的负担。

痴恋一段日子之后,贝雅特里斯的影子渐渐沉淀了下去,或许,她的影子已慢慢离开了我,渐渐向地平线靠近,变得更加虚幻,遥远,苍白。她不再能满足我的心灵了。

我像梦游者,在自己心中编织了一个自己的空间,而现在,一种新的修养开始在那里萌发。我的心中绽放着对生命的渴望,或许,我曾一度将自己对爱和性的渴望转换成对贝雅特里斯的爱慕之意,而现在,这种渴望呼唤着新的景象和目标。我依然无法满足这些渴望,而且我比从前更难欺骗自己的渴望,也不会期待从伙伴们追求的那些女孩身上获得什么。我又开始不断做梦,白日梦比夜梦更多。各种幻想、意象和愿望从我心中冉冉升起,将我拽离了外面的世界,我与这些幻梦或阴影的交流如此真实而活跃,竟胜过了真实世界。

其间,有一个梦或幻想反复出现,渐渐变得对我意味深长。那是我一生最重要、最难忘的梦境:我回到了父亲的家中——屋门上的鸟形徽章在蓝色底座上闪着金光——母亲在家中迎接我,当我走进门,正要拥抱她时,她的样子竟变了,变成了我从未见过的一个人,高大威严,就像马克斯·德米安和我画中的那人一样,但却是另外一个人,虽然外表威严,却具有十足的女性气质。

这个人将我拉到她身旁,开始和我进行缠绵而可怕的交合。快乐和恐惧纠缠在一起,这场交合既是神圣仪式,又似乎是渎神的行为。这个拥抱我的形象中被注入了许多对母亲和我的朋友德米安的回忆。和她的交合完全是大逆不道,却依然让我感到极大的快乐。我常常幸福无比地从这个梦中醒来,仿佛犯下了可怕的罪行,心中大为恐惧内疚。

虽然自己并没有意识到,但渐渐地,通过我寻找的那个神,我内心的印象开始和外界对我的暗示建起了联系。后来,这种联系变得更紧密热切,我渐渐觉得,正是在这种充满暗示的梦境中,我才呼唤着阿布拉克萨斯的名字。快乐和恐惧、男性和女性同体相生,最神圣的和最恐怖的交织纠缠,深重的罪恶在最温柔的纯洁中战栗——这便是我的爱之梦,这便是阿布拉克萨斯。爱不再是我起初理解的黑暗兽欲,也不再是对虔诚灵性的崇拜,就像我对贝雅特里斯像的敬爱一样。爱同是两者,而且超乎其外,爱是天使和撒旦,是男性和女性、人和兽、最高尚和最邪恶之物的融合。我必定要去体验这样的爱,我的命运便是去品尝其滋味。我对它既渴望又害怕,然而它却永远存在,永远凌驾于我之上。

第二年春,我就得离开学校,上大学,但我还不知道自己要去那里,学什么专业。我的嘴唇上已长出了一小茬胡须,我已是发育成熟的男人,却完全不知所措,没有目标。我惟一坚信的是自己内心的声音,我的梦境。我认为自己有必要跟随梦的引导。然而这样做很难,每日我都在和自己作对。我常常想,自己大概是疯了,难道我确实跟其他人不同?可是,其他人做的事,我都能做到,只需一点勤奋,我也能读柏拉图,解决三角几何问题,理解化学方程式。惟独有一点我做不到:放弃我心中深藏的目标,转而去规划自己的人生。就像其他人那样,他们清楚知道自己要成为教授、法官、医生或艺术家,也知道自己的路要走多久,会有哪些好处,我却做不到。或许某一天我也会这么做,但我当时又怎么能知道呢?或许我还得寻觅再寻觅,一年又一年,最后一事无成,毫无建树。或许我也能有所建树,但抵达的却是邪恶可怕的目的地。

我所渴求的,无非是将心中脱颖欲出的本性付诸生活。为什么竟如此艰难呢?

我常想画出梦中那位无与伦比的爱人形象,却从未成功。如果真能画出,我肯定会将画寄给德米安。他在哪里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和我是连在一起的。我什么时候能再见他呢?

爱慕贝雅特里斯时的美好宁静已成过往。那时我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个心灵归宿,找到了平静。事实总是这样,每当我开始喜欢某种状态或某种梦境时,它们就会迅速枯萎、沉寂。错过后再怎么怨天尤人也是徒劳!此时,我又生活在一种无法满足的愿望中,充满好奇的期待,常常因此陷入癫狂状态。

梦中情人的形象常常出现在我面前,清晰得无以复加,简直比我自己的手更清晰,我和她交谈,在她面前哭泣,或咒骂。我称她为母亲,在她面前流泪跪下,我称她为爱人,渴望她那成熟而销魂的一吻,我称她为魔鬼和妓女,吸血鬼和凶手。她引诱我做最甜蜜的爱情之梦,或做最放荡的无耻之举,无论美善丑恶,高低上下,她都安之若素。

整个冬季,我的内心滋生着一种难以言状的风暴。我早已习惯孤独,不会为此感到抑郁,我和德米安、鹞鹰以及梦中巨人的形象——她既是我的命运,又是我的爱人——生活在一起。这些已足够我生活在其中,因为一切都指向某一深奥而伟大的境地,一切都在暗示阿布拉克萨斯。然而这些梦境和思想却都不听任我的意愿驱使,我无法使唤其中任何一人,无法随心所欲地改变其颜色。他们走来,带走了我,我被他们所统治,他们操纵着我的生活。

我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基本正常。我不怕任何人,我的同学们认识到了这一点,私下里很敬佩我,这倒常常让我忍俊不禁。如果愿意,我可以看透他们中的大多数,有时甚至能吓他们一跳。不过我很少这样做,几乎从未做过。我最渴望的无非是真正地尝一口生活的滋味,将我的一部分投入这个世界,任它与世界发生关系或抗争。有时,我深夜里会在街道上奔跑,因为心绪烦躁,常常到午夜才回家。那样的时候,我偶尔会想,现在,就是现在,我将遇到我的爱人,就在下一个拐角处,或许她会在下一个窗口边喊住我。有时,这些想法会让我觉得痛苦不堪,我甚至决定结束自己的生命。

那时,我找到了一个非常奇特的庇护所——由于某个所谓的“偶然”。当然世上并没有偶然,如果一个人务必要得到什么,并最终得到了,这就不是偶然,而是他自己的功劳,他的意愿将他领向了那里。

在市里散步时,我曾有两三次听见一个市郊小教堂里传出管风琴声,当时我并没有停步。后来,我再一次路过时又听见了琴声,发现演奏的是巴赫。我走到门边,发现是锁着的,由于小巷里几乎没有人影,我就站到了教堂边的石墩上,松开大衣的领结,凝神倾听。里面的管风琴不大,却是很好的琴,弹得也非常好,琴手表达出来的那种意志和坚贞尤为奇特、非常个人化,听起来仿佛是一种祈祷。我觉得,那个弹琴的男人懂得这段音乐中藏有珍宝,他孜孜追求、叩击、关怀着这些珍宝,仿佛那就是他的生命。我对音乐的技巧懂得不多,但自幼年以来,我一直对各种心灵的表达有着本能的直觉,音乐是我心中的一种自然表达。

那位乐手还弹了几段现代音乐,或许是雷格。教堂里几乎黑蒙蒙一片,只有一束薄薄的阳光从近旁的一扇窗口透进去。我等到音乐沉寂,在外面踱来踱去,直到看见那个管风琴手走出来。是一个年轻人,但比我年纪大,长得矮墩墩,很结实,他大步流星,仿佛有些不情愿地很快跑了。

那次之后,我时常在傍晚时分坐在教堂前听琴,或走来走去。有一次我发现门打开了,于是走进去在排椅上坐了半个小时,冷得发抖,但很高兴。管风琴手就着黯淡的光线坐在台上演奏。从他弹奏的音乐中,我只听得见他自己。仿佛他弹奏的一切都彼此相依,有一种秘密的关联。他的弹奏充满全心全意的虔诚之心,但他的虔诚并非信徒或牧师的虔诚,而是中世纪朝圣者和乞丐的虔诚,他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献给了一种世间情感,而这种感情是超越一切个人剖白的。他不厌其烦地弹着巴赫之前的大师作品,还有古老的意大利曲目。所有的演奏都传达了同一个信息,传达了这位乐手心灵中的内容:渴望,对世界最热烈的接触,以狂野的方式与世界再度分离,对自我黑暗灵魂的热切聆听,对奉献的陶醉,对奇妙之物的深深好奇。

一次,那位管风琴手离开教堂后,我偷偷跟在他身后,发现他走进了市郊非常偏僻的一家小酒馆。我不禁跟了进去。第一次我清清楚楚地看见了他的面目。他坐在狭小酒馆角落的一方酒桌边,头上顶着黑色毡帽,面前放着一杯酒,他的脸正是我猜想的样子,相貌丑陋,有些粗野,带着一股寻觅、顽固、执拗和坚定的神色,但嘴部却长得温柔稚气。他的眼睛和额头长得很男性化,很强壮,而脸的下半部分却显得柔和天真,无拘无束,简直有些温柔,下巴有些犹豫不决,很稚气,与额头和目光自相矛盾。我很喜欢他那双深褐色的眼睛,骄傲,充满敌意。

我默默走到他跟前,酒吧里没有其他人。他瞪了我一眼,仿佛想赶我走。我迎接他的目光,坚定地看着他,最后他终于没好气地吼道:“该死的,你死盯着我干什么?你要干吗?”

“我不想要什么,”我说,“但你已经教了我很多。”

他蹙起眉头。

“这样说来,你是音乐爱好者?我觉得,崇拜音乐让人恶心。”

我并没有被吓退。

“我经常去听你的演奏,在那个教堂里。”我说,“其实我并非想纠缠你,我只是觉得,我能在你身上找到一些东西,很特别的东西,具体是什么我也不知道。但你完全可以不理会我!我只在教堂里听你的演奏。”

“我总是锁上门的。”

“最近一次你忘了锁门,我就坐到了里面。一般我站在外面,或坐在路边听。”

“是这样?那么下一次你可以进来,里面暖和些。你只要敲敲门就行,但要大声敲,而且不要在我弹奏的时候敲。现在,走吧——你想说什么?你是一个年轻小伙子,是高中生或是大学生。你是乐手吗?”

“不。我喜欢音乐,但只喜欢某种特定的音乐,就像你的演奏,在这种音乐中,人会觉得一个人在摇撼天堂或地狱。我想我很喜欢音乐,因为它离道德很远。所有其他的东西都是道德的,我在寻找与道德无关的东西。道德一贯只让我痛苦。我没法说明白——世上应该有一个亦正亦邪的神,你知道吗?我听说,以前曾有过一个。”

乐手将大毡帽往后推了推,撩了撩额头上的深色头发。同时,他疑惑地望着我,隔着桌子向我贴近来。

他紧张地小声问:“你说的这个神叫什么?”

“可惜我对这个神了解不多,只知道名字,叫阿布拉克萨斯。”

乐手狐疑地环视了周围一圈,仿佛有人会偷听我们的谈话。然后他靠近我,低语道:“我也是这么想的。你是什么人?”

“我是一个高中生。”

“你从哪里听说的阿布拉克萨斯?”

“很偶然地听说。”

他一拍桌子,酒杯里的酒溢了出来。

“偶然!年轻人,少放——瞎说!一个人不可能偶然间听说阿布拉克萨斯,你给我记着。关于这个神,我能教给你一些知识。我对此有些了解。”

他沉默着,将椅子往后推了推。我满怀期待地望着他,他却做了个鬼脸。

“不是在这里!下次吧。这个拿着!”

他将手伸进大衣口袋里——进门后他没有脱下大衣——取出了几个油炸栗子扔给我。

我默默无语地拿起栗子吃了,觉得心满意足。

“那么!”片刻后他低声道,“你是从哪里听说——他的?”

我毫不犹豫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我那时很孤独,不知所措,”我说,“于是想起了一位多年前的朋友,我觉得他无所不知。我画了一只鸟,鸟正在从一个球体中钻出来。我把这幅画寄给了他。过了一段时间,我几乎忘了这事,却收到一张纸条,上面写道:鸟要挣脱出壳。蛋就是世界。人要诞于世上,就得摧毁这个世界。鸟飞向神。神的名字叫阿布拉克萨斯。”

他没有接话,我们剥着栗子,就着酒吃。

“我们再喝一杯好吗?”他问。

“谢谢,不了。我不喜欢喝酒。”

他笑了,显得有些失望。

“随便你!我喜欢喝酒。我再坐一会儿,你先走吧!”

第二次见面,我听完琴后和他一起走时,他的话不太多。他领着我来到一个古老的小巷里,走到一所老房子楼上,进了一个大房间,房间有些阴森凌乱,里面除了一架钢琴,没有任何与音乐相关的东西,屋中的大书架和写字桌为房间增添了一丝书卷气。

“你的书真多啊!”我赞许道。

“一部分来自我父亲的藏书,我和他住在一起。对了,年轻人,我和父母住在一起,但我不能把他们介绍给你,在这个家中,我的交游不受人待见。你知道吗,我是一个迷途的儿子。我的父亲德高望重,是这个城里的牧师和传道士。而我——你很快就知道——是他天资聪颖、前途光明的儿子,但我却离经叛道,成了个半疯子。我之前学的是神学,在即将参加国家考试时,却放弃了这个好专业。其实我依然在研究这个专业,只不过是以个人研究的形式。人所创造出来的神一直是我最关注、最感兴趣的主题。此外,我现在还是乐手,看情形,我不久会得到一个管风琴手的工作。这样我又和教堂走到了一起。”

我望着一排一排的书,在小灯的昏暗光线下,我能依稀辨出希腊语、拉丁语和希伯来语的书名。我的新朋友在黑暗中贴墙坐到了地上,在那儿鼓捣着什么。

“你过来,”片刻后他叫我,“现在我们进行哲学思索,换句话说,就是闭上眼睛,趴在地上思考。”

他擦燃了一根火柴,点燃了面前壁炉里的纸和柴火。火焰高高弹起,他小心翼翼地拨拉着火。我躺到了他身边破旧不堪的地毯上。他凝望着火,我也被火吸引了,有一个小时的时间,我们沉默不语地趴在地上,面朝跳动的柴火,看着它燃烧、萎谢枯竭、黯淡战栗,最后化成了地上一堆无言沉寂的灰烬。

“拜火还不算是人类最愚蠢的发明。”其间,他曾咕哝了这么一句。此外我们都没有说话。我呆呆看火,如坠梦里,心思沉静,烟灰中仿佛显现了各种形象和意象。有一刻我心中一惊。我的朋友往火中扔了一小块松香,一条细小的火焰腾空而起,我把它看成了那只长着黄色鹞鹰头的大鸟。壁炉的火渐渐燃尽,金色的火线汇成了网,我看见里面有字母和画面,有回忆中的面容、动物、植物、虫豸和蛇。最后我回过神来,向我的同伴看去,发现他双手撑着下巴,正瞪着灰烬出神遐想。

“我得走了。”我轻声说。

“好,你走吧。再见!”

他没有站起来,由于灯已经灭了,我艰难地摸索半天才走出黑乎乎的房间、走廊和楼梯,离开这栋仿佛被施了魔咒的老房子。来在街道上,我站住脚,抬头望这幢老屋。所有的窗口都黑漆漆。门外立着一面黄铜牌,在路灯的光晕下微微闪烁。

“皮斯托琉斯,院长神父。”我念着牌上的字。

回家吃过晚饭后,我一个人坐在小房间里,这才猛然意识到,我既没有打听到关于阿布拉克萨斯的任何消息,也没弄清楚皮斯托琉斯是何许人物,我和他说的话几乎没超过十句。但我对这次的拜访非常满意。他答应我,下次会弹一段非常精彩的管风琴曲目——一段布克斯特胡德的巴沙卡里耶舞曲[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