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它呢?怎么说倔强的良心、

我人生路上的那个幽灵呢?

——张伯伦《法萝妮达》

暂且就让我把自己叫作威廉·威尔逊吧。摊在我面前的这张白纸没必要被我的真名实姓所玷污。那姓名早已使我的家族受尽了羞辱,遭够了白眼,讨足了嫌弃。难道那义愤填膺的风还没有把这昭著的臭名扬到天涯海角?哦,天下最寡廉鲜耻的浪荡子哟!难道你对世事并非永远漠然?对世间的荣誉、鲜花和远大抱负并非永无感觉?难道在你的希望与天国之间并非永远垂着一片浓密、阴沉、无边无际的云?

要是可能的话,我今天就不会在此记录下我近年所遭受的难以形容的痛苦和犯下的不可饶恕的罪恶。这一时期(最近这些年)我突然越发地放荡堕落,这放荡堕落的原因正是我眼下要谈的话题。人们通常是一步步走向邪恶。可所有的道德于我就像一件披风,刹那间就从我身上全部脱掉。我仿佛是迈着巨人的步伐,一下子就从寻常的缺点陷到了比埃拉伽巴卢斯[30]的罪行更难饶恕的滔天大罪里。是什么命运,是什么样一种变故使这种罪行发生,现在就容我从头道来。死神正向我走近,预告他来临的阴影已经软化了我的心。在穿过这朦胧的死亡幽谷之时,我渴望得到世人的同情,我差点说得到世人的怜悯。我唯愿他们能相信,我多少是身不由己地受了环境的摆布。我企盼他们能从我正要讲述的详情里,替我在罪恶的荒漠中找到那片小小的命运的绿洲。我祈望使他们承认,承认他们所忍不住要承认的事实,尽管不久前诱惑也许真的大量存在,但至少绝没有人受到过我这样的诱惑,当然也绝没有人像我这样堕落。可难道因此就绝没有人像我这样痛苦过?难道我实际上不一直生活在一个梦中?难道我此刻不是作为那恐怖而神秘的最疯狂的人间幻影的牺牲品在等待死神?

我生于一个历来就以其想象力丰富和性情暴躁而著称的家族。我还在襁褓中就已经显示出我完全继承了家族的禀性。随着我一年年长大,这种禀性也更加难移;由于种种原因,这种禀性成了我朋友们焦虑不安的缘由,也成了我自己名誉受损的祸根。我渐渐变得刚愎自用,喜怒无常,放荡不羁。和我一样意志薄弱且体质羸弱的父母对我日益显露的恶性基本上是无可奈何。他们那番力不从心且不得要领的努力结果以他们的一败涂地而告终,当然也就是以我的大获全胜而告终。从此以后我的话便成了家里的法规。到了大多数孩子还在蹒跚学步的年龄,他们就任凭我按自己的意愿行事,除了名字,我自己的所有事都由我自己做主。

每每忆及我最初的校园生活,我总会想到一座巨大而不规则的伊丽莎白时代的房子,想到一个薄雾朦朦的英格兰村镇,想到镇上那许许多多盘根错节的大树和所有那些年代久远的房舍。实际上,那历史悠久的古镇真是个梦一般的抚慰心灵的地方。此刻我仿佛又感到了它绿荫大道上那股令人神清气爽的寒意,仿佛又闻到了它茂密的灌木丛所散发的那阵芳香,仿佛又怀着朦胧的喜悦被它那深沉而空灵的教堂钟声所感动,那钟声每隔一小时便突然幽幽鸣响,划破阴暗岑寂的空气,而那座有回纹装饰的哥特式尖塔就静静地嵌在那空气之中。

也许在我眼下的各种体验之中,唯有细细地回想那所学校和有关那所学校的往事才能够给我带来快活。虽然我现在正深深陷入痛苦(痛苦,唉!实实在在的痛苦),但读者将会原谅我在东拉西扯的闲聊中去寻求痛苦的减轻,不管这种减轻是多么细微和短暂。再说照我看来,这些东鳞西爪甚至荒唐可笑的闲聊若是与某个时间和地点相连,倒会显出意想不到的重要性,因为就是在那个时间和那个地点,我第一次模模糊糊地听到了那个后来一直完全把我笼罩的命运对我提出的忠告。那就让我来回忆一下吧。

我已经说过那幢房子非常古老而且极不规则。房子周围的场地很宽,由一道顶上抹了泥灰并插着碎玻璃的又高又结实的砖墙围着。那道狱墙般的高壁就成了我们领土的疆界,墙外的世界我们一星期只有两天能看见,每个星期六下午我们被允许由两名老师领着,集体到附近的田野进行一次短时间的散步;每个星期日早晚各一次,我们排着同样的队列到镇上唯一的那座教堂做礼拜。我们的校长就是那座教堂的牧师。每次我从教堂后排的长凳上望着他迈着庄严而缓慢的步子登上布道坛时,我心里说不出有多么惊讶和困惑!那牧师的表情是多么庄重而慈祥,那身长袍是多么似是而非又似非而是,那头假发是多么硬,多么密,发粉敷得多么匀!这难道会是他,会是那个昨天还板着副面孔、穿着被鼻烟弄脏的衣服、手握戒尺在学校执行清规戒律的人?呵,真是格格不入,荒谬绝伦,令人难以理解!

那堵阴沉的高墙一角开着一道更阴沉的大门。门扇上星罗棋布地饰满了螺钉,门顶上参差不齐地竖立着尖铁。那道门是多么地令人生畏!除了上述3次定日定时的出入,那道门平时从不打开;所以每当它巨大的铰链发出吱嘎声响,我们就会发现许许多多的奥秘,许多值得认真观察、也更值得严肃思索的事物。

宽阔的校园形状极不规则,有许多大片大片的幽僻之处,其中最大的三四片就构成了学校的运动场。运动场地面平坦,铺着又细又硬的沙砾。我清楚地记得运动场内没有树木,没有长凳,也没有任何类似之物。当然,运动场是在那幢房子的后面。房子的正前方有一个小小的花坛,种着黄杨之类的灌木,但实际上,除了在第一次进校和最后毕业离校的时候,或是父母亲友来接我们、我们高高兴兴回家过圣诞节或是施洗约翰节的时候,我们很少经过那块圣地。

但那幢房子!那是座多么古怪的老式建筑!它在我眼里真是一座名符其实的迷宫!它那些迂回曲折的走廊仿佛没有尽头。它那种莫名其妙的分隔常令人找不到出路。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很难说清自己到底是在它两层楼的楼上还是楼下。从任何一个房间到任何另一个房间都肯定会碰到三四级或上或下的台阶。还有它那些多得令人难以想象的偏门旁屋,那真是门门相通,屋屋相连,以至于我们对那幢房子最精确的概念跟我们思考无穷大时所用的概念相去不远。在我寄读那所学校的5年期间,我从来就未能够弄清楚分给我和另外十八九名同学住的那间小寝室到底在那幢房子的哪一个偏僻角落。

我们的教室是那幢房子里最大的一间,我当时忍不住认为那是天下最大的一间。房间很长,狭窄,低得令人压抑,有哥特式的尖窗和橡木天花板。教室远端令人生畏的一角有个八九英尺见方的凹室,那是我们校长、牧师布兰斯比博士“定时祈祷”时的圣所。那凹室构造坚固,房门结实,当那位“老师兼牧师”不在的时候,我们大家宁愿死于酷刑也不肯去开那门。教室的另外两个角落还有两个类似的隔间,虽说远不及那个凹室令人生畏,但仍然令人肃然起敬。一个是“古典语文”老师的讲坛,另一个是“英语和数学”教师的讲坛。教室里横三竖四歪七扭八地摆着许多陈旧的黑色长凳和课桌,桌上一塌糊涂地堆着被手指翻脏的课本,桌子表面凡是刀子下得去的地方都被刻上了缩写字母、全名全姓和各种稀奇古怪的花样图案,以至于那些桌子早已经面目全非。教室的一头放着一只盛满水的大桶,另一头搁着一只大得惊人的钟。

就在那所古老学校厚实的围墙之内,我度过了我生命的第3个5年,既没有感到过沉闷,也不觉得讨厌。童年时代丰富的头脑不需要身外之事来填充或娱乐,学校生活明显的单调沉闷之中却充满了我青年时代从奢侈之中、成年时代从罪恶之中都不曾再感到过的那种强烈的激动。但我必须认为,在我最初的智力发育中有许多异乎寻常甚至过分极端之处。对一般人来说,幼年时代的经历到成年后很难还有什么鲜明的印象。一切都成了灰蒙蒙的影子,成了一种依稀缥缈的记忆,一种朦胧的喜悦和虚幻的痛苦之模糊不清的重新糅合。但我却不是这样。想必我在童年时就是以成年人的精神在感受那些今天仍留在我脑子里的记忆,那些像迦太基徽章上镌刻的题铭一样鲜明、深刻、经久不灭的记忆。

但事实上,依照世人的眼光来看,那儿值得记忆的事情是多么的少啊!清晨的梦中惊醒、夜晚的就寝传唤、每天的默读背诵、定期的礼拜和散步;此外就是那个运动场和运动场上的喧闹、嬉戏和阴谋诡计。可这一切在当时,由于一种现在早已被遗忘的精神幻术,曾勾起过多少斑驳的情感,曾引起过多少有趣的故事,曾唤起过多少令人精神振奋的激动!“啊,那个铁器时代是多么欢乐的时代!”[31]说实话,我与生俱来的热情和专横很快就使我在校园里成了个著名人物,而且慢慢地但却越来越巩固地,我在所有那些比我大不了多少的同学中间占据了支配地位,除了一个例外,其他所有人都听我摆布。那个例外虽然并不与我沾亲带故,但却和我同名同姓。这一巧合其实也不足为奇,因为我虽然出身高贵,但我的姓名却非常普通,依照约定俗成的时效权利,这姓名自古以来就被平民百姓广泛采用。因此在这篇叙述中我把自己叫作威廉·威尔逊,一个与我的真名实姓相差无几的虚构的名字。在按校园术语称之为的“我们这伙人”当中,唯有我那位同名者敢在课堂上的学习中与我竞争,敢在运动场的戏闹中与我较量,敢拒绝盲目相信我的主张,不肯绝对服从我的意志。实际上,他敢在任何方面对我的独断专行都横加干涉。如果人世间真有至高无上的专制,那就是孩子群中的大智者对其智力略逊一筹的伙伴们的专制。

威尔逊之不逊成了我窘迫不安的原因。最令我难堪的是,尽管在公开场合我坚持对他和他的自负进行虚张声势的威胁,但私下里我却意识到自己怕他,并且不得不承认,他那么轻而易举就和我并驾齐驱恰好证明了他之优秀;因为为了不被他压倒,我已经进行过不懈的努力。不过他的优秀(甚至他的与我并驾齐驱)其实也只被我一个人所承认;由于某种无法解释的视而不见,我们那些同学似乎没有半点察觉。实际上,他与我的竞争,他同我的较量,尤其是他对我意志的横加干涉,从来都不曾公开,而是在私下里进行。他好像既没有需要我去征服的野心,也没有能促使我去超过的激情。说不定他和我作对的唯一动机就是使我受挫,令我吃惊,让我丢脸;尽管有时我禁不住怀着一种又惊又恼的窘迫心情发现,他对我的伤害、羞辱或反驳之中竟包含着一种极不相称且讨厌之至的深情厚意。我只能认为这种异常的表现是由于他极度的自负,由于他俗不可耐地以庇护人和保护者自居。

也许正是威尔逊行为中的后一个特征,加之我们同名同姓而且碰巧同一天入校,这才使得学校高年级同学中流传开了我俩是兄弟的说法。那些高年级学生对低年级同学的事往往不进行非常认真的查问。我前面已说过或早就说过,那个威尔逊与我们家丝毫也不相干。但假若我俩真是兄弟,那肯定应该是孪生兄弟;因为后来我离开布兰斯比博士的那所学校之后,曾偶然听说我那位同名者生于1813年1月19日。这真算得上是个惊人的巧合,因为那天恰好是我的生日。

看起来也许有点奇怪,虽然威尔逊的作对以及他那令人难以容忍的抵触情绪不断给我带来忧虑,但我对他却一点儿也恨不起来。诚然我俩几乎每天都争吵,诚然他当众让与我胜利的棕榈而事后又千方百计让我感到胜利本该归他;但我所具有的一种自尊心和他所具有的一种名副其实的尊严使我俩之间总保持着那种所谓的“泛泛之交”,而我俩性格和情趣上的许多相同之处则在我心中唤起了一种感情,也许仅仅是我俩各自所处的位置阻止了这种感情化为友谊。实际上很难解释,甚至很难形容我对他的真实感情。那是一种错综复杂的混合感情,一种说不上仇恨的意气用事的怨恨,三分尊重、五分敬仰、七分畏惧,其中又糅合进许许多多令人不安的好奇。另外对道德学家我得加上一句,大可不必说威尔逊和我是最难分开的朋友。

毫无疑问,正是因为这种存在于我俩之间的微妙关系,我对他的攻击(许许多多公开或隐蔽的攻击)成了一种善意的取笑或恶作剧(用逗乐的方式使他苦恼),而没有成为真正的敌对行为。不过我的这一手并非每次都成功,甚至连我最周密的计划也有失败的时候;因为我那个同名者具有与其个性相称的稳重和严谨,而当他自己开始冷嘲热讽之时,那真是滴水不漏,无懈可击,绝不会露出破绽让对手反唇相讥。实际上我只能找到他一个弱点,而对这个可能是因为先天疾病而造成的生理缺陷,不到我那种智穷才竭的地步谁也不忍心去加以利用。我对手的弱点就在于他的咽喉或者说发音器官,这使得他的嗓音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提到悄声细语的高度。对他这个可怜的缺点,我从来就没放过加以利用的机会。

威尔逊的报复可谓多种多样,而其中有一种曾搅得我不知所措。他那聪明的头脑当初是如何发现那漂亮的一手的,这问题过去常常使我烦恼,而且我迄今也未能找到答案;可他一经发现那一手,就常常用它来烦我。我过去一直讨厌我这个没有气派的姓名,它实在太普通,即使不说它贱。我一听到那几个字眼就仿佛听见恶毒的话语;而当我入学那天得知又有一个威廉·威尔逊到校,我不禁因他与我同名而怒火中烧,并且对那个名字更加倍讨厌,因为一个陌生人也叫那名字,那名字的呼喊频率就会增加一倍,而那个陌生人会经常出现在我眼前,由于这讨厌之至的巧合,他在学校日常活动中的所作所为将不可避免地常常与我的行为混淆。

就这样,随着我与对手在心理或生理两方面的相似之处一个接一个地被证实,我的烦躁不安也变得越来越强烈。我当时尚未发现我俩同岁这一惊人的事实,但我已看出他个子同我一般高,并意识到我们连身材相貌都出奇地相似。高年级同学中关于我俩是亲戚的谣传也令我气愤。总而言之,除了提到我俩之间性情、相貌或身份的相似,还没有什么事能使我如此不安(尽管我总是小心翼翼地掩饰这种不安)。但除了我与他的关系之外,事实上我毫无理由认为我与他的相似已成了别人议论的话题,甚至没理由认为同学们对此已有所察觉。他已从各方面有所察觉,并且和我一样确定,这倒是显而易见的事实;但正如我前面所说,他之所以能从那么多方面发现这一令人烦恼的方面,这只能归因于他非同寻常的观察能力。

他竭力完善对我言谈举止的模仿,并且把他的角色扮得令人叹服。我的衣着服饰很容易就被他如法炮制。我的步态举止他没费功夫就据为己有。甚至连我的声音,尽管他有那个天生的缺陷,也没有逃脱被他盗用。我洪亮的声音他当然望尘莫及,可我的语调竟被他模仿得惟妙惟肖,而他那种独特的悄声细语慢慢也就成了我语调的回声。

那幅最精美的肖像(因为公正地说那不能被称为漫画)当时使我有多么烦恼,此刻我不敢冒昧地加以描述。那时我唯一的安慰就在于这样一个事实:显然只有我一个人注意到了那种模仿,而我不得不忍受的也只有我那位同名者狡黠而奇怪的冷笑。他似乎满足于在我心中造成了预期效果,只为已经刺痛了我而暗暗得意,而全然不在乎他心智的成功很可能为他赢得的公众的喝彩。事实上在其后提心吊胆的几个月中,全校竟无一人察觉他的计划,无人发现他的成功并和他一齐嘲笑,这一事实对我来说一直是个不解之谜。也许是他模仿的浓淡相宜使其不那么容易被人识破,或更有可能的是,我之所以平安无事是因为那个模仿者巧妙娴熟的风格,他不屑于模仿形式(在一幅画中迟钝的人看到的只是形式),而是以我特有的沉思和懊恼来展示原作的全部精神实质。

我已经不止一次地谈到了他那副以我的庇护人自居的讨厌面孔,谈到了他常常多管闲事地对我的意志横加干涉。那种干涉往往具有令人讨厌的劝喻性。他不是直截了当地提出忠告,而是含沙射影地给予暗示。我怀着一种矛盾的心理接受他的劝告,但随着年岁增长,那种矛盾也越发尖锐,但在事隔多年后的今天,就让我公平地对待他一次。我承认,尽管他当时看上去年幼无知且经验不足,但我不记得他所给予的暗示中有过任何他那种年龄容易有的谬误或愚蠢;我承认即便他综合能力不比我强,世故人情不比我精,但至少他的道德意识远远比我敏锐;而且我还要承认,假若当初我对那些包含在那个意味深长的悄声细语里的忠告不是那么深恶痛绝,不是那么嗤之以鼻,不是那么常常抵制的话,那说不定我今天就会是一个更善良的人,因而也是一个更幸福的人。

可事实上我终于对他那种令人厌恶的监督厌恶到了极点,而且一天比一天公开地对他那种我认为难以容忍的傲慢表示出怨恨。我说过,在我俩同学的前几年中,我对他的感情说不定很容易转化成友谊;但在我寄居学校的最后几个月里,虽说他以往那种对我的横加干涉已经无疑地有所减少,可我的感情却几乎与之成反比,明确无误地具有了几分敌意。我想他有一次看出了这点,从此对我就避而远之,或是表面上对我避而远之。

如果我没记错,我大约就在那段时间里跟他有过一次激烈的争吵,在争吵中他一反常态地毫无戒心,说话举止都表现出一种与他性格极不相符的直露坦率;当时我从他的音调、神态和外表之中发现了(或者说我以为发现了)一种开始令我不胜惊讶、接着又使我极感兴趣的东西,它使我脑子里浮现出我襁褓时代的朦胧幻象,许许多多在记忆力出现之前就存在的纷乱庞杂的印象。我与其去描述那种使我压抑的感觉,倒不如说我费了一番劲才使我不再认为我与站在我眼前那人相识在某个非常遥远的时期,某个甚至无法追溯的悠远的年代。不过那种幻觉倒也与它来得突然一样很快就消逝了。我在此提到它仅仅是为了明确我与我那位奇特的同名者在那所学校最后一次谈话的日期。

那幢有无数房间的巨大而古老的房子有几个彼此相连的大房间,那儿住着全校绝大部分学生。然而(像设计得那么笨拙的建筑所不可避免的一样)那幢房子里有许多角落、壁凹和其他零星的剩余空间,具有经济头脑的布兰斯比博士把它们也都改装成了寝室,尽管这些寝室只有壁橱那么大,里边只能容一个人居住。在这样一间小寝室中就住着威尔逊。

在我5年学校生活快结束之时,也就是在刚才提到的那场争吵之后的一天晚上,趁同学们蒙头酣睡之机,我悄悄翻身下床,提着灯偷偷穿过一条条狭窄的通道,从我的房间去我那位对手的寝室。我早就心怀恶意地想出了一招要拿他寻开心的恶作剧,可一直没找到适当的机会下手,现在我就要去把我的计划付诸实现,我决意要让他感到我心中对他的怨恨到底有多深。来到他那间小寝室门前,我把手中有灯罩的灯放在门外,无声无息地溜了进去。我往前迈了一步,听到了他平静的呼吸声。确信他已睡着,我转身取了灯,再一次走到那张床前。在实行我计划的过程中,我轻轻地慢慢撩开了遮住卧床的帘子,当明亮的灯光照在那熟睡者身上,我的目光也落在了他的脸上。我定睛一看,顿时只觉得四肢麻木,浑身冰凉,心跳加剧,两腿发颤,一种莫可名状、难以忍受的恐惧攫住了我的整个心灵。我喘着气把灯垂低,尽量凑近那张脸。难道这,这就是威廉·威尔逊那副容貌?我看见的的确是他的容貌,但想象中他并非这个样子,这使我像发疟疾似的一阵颤抖。那副容貌上有什么使我如此惊慌失措?我两眼凝视着他,脑子里却闪过许多不连贯的念头。他清醒而活泼的时候看起来不像这样,肯定不像这样。同一个名字!同一副面孔!同一天进入同一所学校!接下来就是他锲而不舍并毫无意义的模仿,模仿我的步态、嗓音、习惯和举止!可难道人间真有这种可能,难道我此刻所目睹的仅仅是那种可笑的模仿之习以为常的结果?我不寒而栗,毛骨悚然,灭灯悄悄地退出那房间,并立即离开了那所古老的学校,从此再也没返回那里。

无所事事地在家里过了几个月之后,我成了伊顿公学的一名学生。对于在布兰斯比博士那所学校里发生的事,那短短的几个月已足以淡化我的记忆,或至少使我回忆时的心情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那出戏的真相(悲剧情节)已不复存在。我这下能有时间来怀疑当时我的意识是否清楚,而且每每忆及那事我都忍不住惊叹世人是多么容易轻信,并暗暗讥笑我天生具有的想象力竟如此活跃。这种怀疑也不可能被我在伊顿公学所过的那种生活抹掉。我一到伊顿就那么迫不及待,那么不顾一切地投入的轻率而放荡的生活,就像旋涡一样卷走了一切,只剩下过去生活的沉渣,所有具体的或重要的印象很快就被淹没,脑子里只剩下对往日生活的最轻淡的记忆。

但是我此刻并不想回顾我无耻放荡的历程,一种巧妙地躲过了校方监督的藐视法律的放荡。3年的放荡形骸使我一无所获,只是根深蒂固地染上了各种恶习,此外就是身材有点异乎寻常地长高。一次在散漫浪荡了一星期之后,我又邀了一伙最不拘形迹的同学到我的房间偷偷举行酒宴。我们很晚才相聚,因为我们打算痛快地玩个通宵。夜宴上有的是酒,也不乏别的刺激,也许还有更危险的诱惑;所以当东方已经显露出黎明的曙光,我们的纵酒狂欢才正值高潮。玩牌醉酒早已使我满脸通红,当我正用亵渎的语言坚持要与人干一杯时,我突然注意到房门被人猛地推开了一半,接着从门外传来一个仆人急切的声音。他说有人正在门厅等着要同我谈话,而且显然迫不及待。

当时酒已使我异常兴奋,那冷不防的打扰非但没让我吃惊,反而令我感到高兴。我歪歪斜斜地出了房间,没走几步就到了那座建筑的门厅。又矮又小的门厅里没有点灯,而除了从半圆形窗户透进的朦胧曙光,没有任何灯光能照到那里。当我走到门边时,我看见一个年轻人的身影,他的个子与我不相上下,他身上那件式样新颖的白色克什米尔羊绒晨衣也同我当时穿的那件一样。微弱的曙光使我看到了这些,但却没容我看清他的脸。我一进屋他就大步跨到我跟前,十分性急地抓住我一条胳膊,凑到我耳边低声说出几个字眼“威廉·威尔逊”。

我一下子完全清醒过来。

陌生人那番举动的方式,他迎着曙光伸到我眼前的手指颤抖的那种方式,使我心中充满了极度的惊讶;但真正使我感到震动的还不是那种方式,而是那个独特、低沉而嘶哑的声音里所包含的告诫;尤其是他用悄声细语发出那几个简单而熟悉的音节时所有的特征、声调和语调,像一股电流使我的灵魂猛然一震,许许多多的往事随之涌上心头。不待我回过神来,他已悄然离去。

虽说这一事件并非没有对我纷乱的想象力造成强烈的影响,但那种强烈毕竟是短暂的。我的确花了几个星期来认真调查,或者说我被裹进了一片东猜西想的云中。我并不想假装没认出那个人,那个如此穷追不舍地来对我进行干涉、用他拐弯抹角的忠告来搅挠我的怪人。但这个威尔逊究竟是谁?他是干什么的?他从哪儿来?他打算做什么?对这一连串问题我都找不到答案,只查明他家突遭变故,使他在我逃离布兰斯比博士那所学校的当天下午也离开了那所学校。但很快我就不再去想那个问题,而一门心思只想着要去牛津大学。不久我果然到了那里。我父母毫无计划的虚荣心为我提供了全套必需品和固定的年金,这使我能随心所欲地沉迷于我已经那么习惯的花天酒地的生活,使我能同大不列颠那帮最趾高气扬的豪门子弟攀比阔气。

那笔供我寻欢作乐的本钱使我忘乎所以,我与生俱来的脾性更是变本加厉,在我疯狂的醉生梦死之中,我甚至不顾最起码的礼仪规范。但我没有理由停下来细述我的骄奢淫逸。我只需说在所有的浪荡子中,我比希律王还荒淫无耻,而若要为那些数不清的新奇的放荡行为命名,那在当时欧洲最荒淫的大学那串长长的恶行目录上,我加上的条目可真不算少。

然而几乎令人难以置信,正是在那所大学里,我堕落得完全失去了绅士风度,竟去钻研职业赌棍那套最令人作呕的技艺,而一旦精通了那种卑鄙的伎俩,我便常常在一些缺心眼儿的同学中玩弄,以此增加我本来已经够多的收入。不过事实就是如此。我那种有悖于所有男子汉精神和高尚情操的弥天大罪无疑证明了我犯罪时肆无忌惮的主要原因(假若不是唯一原因)。事实上在我那帮最放荡的同伙之中,有谁不宁愿说自己头昏眼花,也不肯怀疑威尔逊有那种品行,那个快活的、坦率的、慷慨的威廉·威尔逊,那个牛津大学最高贵、最大度的自费生。他的放荡(他的追随者说)不过是年轻人奇思异想的放纵,他的错误不过是无与伦比的任性,他最狠毒的恶行也只不过是一种轻率而冒昧的过火行为?我就那样一帆风顺地鬼混了两年,这时学校里来了一位叫格伦迪宁的青年,一个新生的贵族暴发户,据说他与希罗德·阿蒂库斯[32]一样富有,钱财也一样来得容易。我不久就发现他缺乏心计,当然就把他作为了我显示技艺的合适对象。我常常约他玩牌,并用赌棍的惯用伎俩设法让他赢了一笔可观的数目,欲擒故纵地诱他上我的圈套。最后当我的计划成熟之时,我(抱着与他决战的企图)约他到自费生普雷斯顿先生的房间聚会,普雷斯顿与我俩都是朋友,但公正地说他对我的阴谋毫无察觉。为了让那出骗局更加逼真,我还设法邀请了另外八九名同学,我早就精心策划好玩牌之事要显得是被偶然提到,而且要让我所期待的那个受骗上当者自己提出。我简单布置好这件邪恶勾当,该玩的花招伎俩无一遗漏,而那些如出一辙的花招伎俩是那么司空见惯,以至于唯一值得惊奇的就是为何还有人会稀里糊涂地上当。

我们的牌局一直延续到深夜,我终于达到了与格伦迪宁单独交手的目的。我们所玩的也是我拿手的二人对局。其他人对我俩下的大额赌注很感兴趣,纷纷抛下他们自己的牌围拢来观战。那位暴发户早在上半夜就中了我的圈套,被劝着哄着喝了不少的酒,现在他洗牌、发牌,或玩牌的动作中都透出一种极度紧张,而我认为他的紧张并不全是因为酒醉的缘故。转眼工夫他就欠下了我一大笔赌账,这时他喝了一大口红葡萄酒,然后完全按照我冷静的预料提出将我们本来已大得惊人的赌注再翻一番。我装出一副不情愿的样子,直到我的再三不肯惹得他出言不逊,我才以一种赌气的姿态依从了他的提议。这结果当然只能证明他已经完全掉进了我设下的陷阱。在其后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内,他的赌债又翻了4番。酒在他脸上泛起的红潮早就在慢慢消退,可现在看见他的脸白得吓人仍令我不胜惊讶。我说我不胜惊讶,因为我早就打听到格伦迪宁的钱财不可计量。我想他输掉的那笔钱对他虽然不能说是九牛一毛,但也不会使他伤筋动骨,不至于对他产生那么强烈的影响。他脸色白成那副模样,最合理的解释就是他已经不胜酒力。与其说是出于什么不那么纯洁的动机,不如说是想在朋友们眼里保住我的人格,我正要断然宣布结束那场赌博,这时我身边一些伙伴的表情和格伦迪宁一声绝望的长叹使我突然明白,我已经把他毁到了众人怜悯的地步,毁到了连魔鬼也不忍再伤害他的地步。

现在也很难说清我当时该怎么办。我那位受害者可怜巴巴的样子使在场的每一个人都露出尴尬而阴郁的神情。屋子里一时间鸦雀无声,寂静中那伙人中的尚可救药者朝我投来轻蔑或责备的目光,我禁不住感到脸上火辣辣的。我现在甚至可以承认,当随之而来的那场意外突然发生时,我焦虑不堪的心在那一瞬间竟感到如释重负。那个房间又宽又厚的双扇门突然被推得大开,开门的那股猛劲儿像变戏法似的,熄灭了房间里的每一支蜡烛。在烛光熄灭前的刹那间,我们刚好能看见一个陌生人进了房间,他个子和我不相上下,身上紧紧地裹着一件披风。可现在屋子里一团漆黑,我们只能感觉他正站在我们中间。大家还未能从那番鲁莽所造成的惊讶中回过神来,那位不速之客已开口说话。

“先生们,”他用一种低低的、清晰的、深入我的骨髓而令我终生难忘的悄声细语说,“先生们,我不为我的行为道歉,因为我这番冒昧是在履行一种义务。毫无疑问,你们对今晚在双人牌局中赢了格伦迪宁勋爵一大笔钱的这位先生的真正品格并不了解。因此我将向你们推荐一种简捷而实用的方法,以便你们了解到你们非常有必要了解的情况。你们有空时不妨搜搜他左袖口的衬里,从他绣花晨衣那几个大口袋里或许也能搜出几个小包。”

他说话时屋里非常安静,静得连掉根针在地上也许都能听见。他话音一落转身便走,去得和来时一样突然。我能够,或者说我需要描述我当时的感觉吗?我必须说我当时感到了所有要命的恐惧吗?无疑我当时并没有足够的时间做出反应。大伙儿七手八脚当场把我抓住,烛光也在突然之间重新闪亮。一场搜查开始了。他们从我左袖口的衬里搜出了玩双人对局必不可少的花牌,从晨衣口袋里找到了几副与牌局上用的一模一样的纸牌,只不过我这几副是那种术语称为的圆牌,大牌的两端微微凸出,小牌的两边稍稍鼓起。经过这样一处理,按习惯竖着切牌的上当者将发现他抽给对手的常常都是大牌,而横着切牌的赌棍则肯定不会抽给他的受害人任何一张可以计分的大牌。

他们揭穿我的骗局后若真是勃然大怒,也会比那种无言的蔑视或平静的讥讽令我好受。

“威尔逊先生,”我们的主人一边说一边弯腰拾起他脚下的一件用珍稀皮毛缝制的华贵的披风,“威尔逊先生,这是你的东西。”(那天天冷,我出门时便在晨衣外面披了件披风,来到赌牌的地方后又把它脱下放到一边。)“我想就不必再从这件披风里搜出你玩那套把戏的证据了(他说话时冷笑着看了看披风的褶纹。)实际上我们已有足够的证据。我希望你能明白,你必须离开牛津。无论如何得马上离开我的房间。”

虽说我当时自惭形秽,无地自容,但若不是我的注意力被一个惊人的事实所吸引,那我早就会对那种尖酸刻薄做出强烈的反应。我当时穿的那件披风是用一种极其珍稀的毛皮做成,至于有多珍稀、多贵重,我不会贸然说出。那披风的式样也是我独出心裁的设计,因为我对那种琐碎小事的挑剔已到了一种虚浮的地步。所以当普雷斯顿先生将他从双扇门旁边地板上拾起的那件披风递给我时,我惊得近乎于恐怖地发现我自己那件早已经搭在我胳膊上(当然是在无意识之间搭上的),而递给我的那件不过是我手中这件的翻版,两件披风连最细小的特征也一模一样。我记起那位来揭我老底的灾星进屋时就裹着一件披风,而屋里其他人除我之外谁也没穿披风。我还保持着几分镇定,于是我从普雷斯顿手中接过那件披风,不露声色地把它重在我手中那一件之上,然后带着一种毅然决然的挑衅神情离开了那个房间。第二天早晨天还未亮,我便怀着一种恐惧与羞愧交织的极度痛苦的心情,匆匆踏上了从牛津到欧洲大陆的旅途。

我的逃亡终归徒然。我的厄运似乎乐于把我追逐,并实实在在地表明他对我神秘的摆布还刚刚开始。我在巴黎尚未站稳脚跟就发现那个可恶的威尔逊又在对我的事情感兴趣。岁月一年年流逝,而我却没感到过安定。那条恶棍!在罗马,他是多么不合时宜又多么爱管闲事地像幽灵一样插在我与我的雄心之间!在维也纳也如此。在柏林也这般。在莫斯科也同样没有例外!实际上在哪儿我会没有从心眼里诅咒他的辛酸的理由呢?我终于开始惊恐地逃避他那不可思议的暴虐,就像在逃避一场瘟疫;但我逃到天涯海角也终归徒然。

我一次次地在心里暗暗猜想,我一次次地对着灵魂发问:“他是谁?他从哪儿来?他到底要干什么?”但是我从来找不到答案。现在我又以十二万分的精细,彻底审视他对我进行无理监督的形式、方法和主要特征。可就是从这儿也很少能找到可进行推测的根据。实际上能引人注目的就是,在最近他对我挡道拆台的无数事例中,他没有一次不是要挫败和阻挠我那些一旦实现就会造成灾难性后果的计划和行动。其实,这一发现对一种显得那么专横的权力来说,不过是一种可怜的辩护!对一种被那么坚决而不客气地否认的自封的天赋权力来说,不过是一种可怜的补偿!

我还被迫注意到,长期以来,我那位施刑者虽然小心而奇妙地坚持穿和我一样的衣服,但他每次对我的意志横加干涉时都应付得那么巧妙,以至于我在任何时候都未能看清他那副面孔。不管他威尔逊会是什么样的人,他这样做至少是矫揉造作,或者愚不可及。难道他真以为我居然会认不出在伊顿公学警告我的、在牛津大学毁了我名誉的、在罗马阻挠我一展宏愿的、在巴黎遏止我报仇雪恨的、在那不勒斯妨碍我风流一番的,或在埃及不让我被他错误地称为贪婪的欲望得到满足的那个凶神和恶魔就是我中学时代的那个威廉·威尔逊,那个我在布兰斯比博士那所学校时的同名者、那个伙伴、那个对手、那个既可恨又可怕的对手?这不可能!但还是让我赶紧把这幕剧的压轴戏唱完吧。

我就那样苟且偷安地屈服于了那种专横的摆布。我注视威尔逊的高尚品格、大智大慧、无所不在和无所不能之时所惯有的敬畏心情,加上我注意他天然生就或装腔作势的其他特征之时所具有的恐惧心理,一直使我深深地意识到自己的软弱与无能,使我(尽管极不情愿)盲目地服从他独断专行的意志。但最近一些日子我饮酒无度,酒精对我天性的疯狂影响使我越来越不堪任人摆布。我开始抱怨,开始犹豫,开始反抗。难道我认为自己越来越坚定,而我那位施刑者却越来越动摇?这仅仅是我的一种幻觉?即便就算是幻觉,我现在已开始感觉到一种热望的鼓舞,最后终于在心灵深处形成了一个坚定不移且孤注一掷的决心,那就是我不再甘愿被奴役。

那是在罗马,18××年狂欢节期间,我参加了一个在那不勒斯公爵迪·布罗利奥宫中举行的化装舞会。我比平常更不节制地在酒桌边开怀畅饮了一通,这时那些拥挤不堪的房间里令人窒息的空气已使我恼怒。挤过那乱糟糟的人群之困难更使得我七窍生烟,因为我正在急切地寻找老朽昏聩的迪·布罗利奥那位年轻漂亮且水性杨花的妻子(请允许我不说出我那并不高尚的动机)。她早就心照不宣地告诉了我她在化装舞会上将穿什么样的服装,现在我瞥见了她的身影,正心急火燎地朝她挤去。就在此时,我感到一只手轻轻摁在我肩上,那个低低的、该死的、我永远也忘不了的悄声细语又响在我耳边。

在一阵绝对的狂怒之中,我猛转身朝着那位妨碍我的人,一把揪住他的衣领。果然不出我所料,他打扮得和我一模一样,身上披一件蓝色天鹅绒的西班牙披风,腰间系一条猩红色皮带,皮带上悬着一柄轻剑,一副黑丝绸面具蒙着他的脸。

“无赖!”我用沙哑的声音愤然骂道,我骂出的每一个字都像是往我心中那团怒火浇的一瓢油,“无赖!骗子!该死的恶棍!你不该,你不该对我穷追不舍!跟我来,不然我就让你死在你站的地方!”我拽着并不反抗的他挤过人群,从舞厅来到了隔壁的一间客厅。

我一进屋就猛然把他推开。他跌跌撞撞地退到墙边,这时我发着誓关好了房门,转身命令他拔出剑来。他略为踌躇了片刻,然后轻轻叹了口气,终于默默地抽剑摆出防御的架势。

那场决斗的确非常短暂。各种各样的刺激早已使我疯狂,我觉得自己握剑的手有千钧之力。眨眼工夫我就奋力把他逼到墙根,这下他终于得任我摆布,我凶狠而残暴地一剑剑刺透他的心窝。

这时有人试图扭开门闩。我急忙去阻止被人闯入,随之又转身朝着我那位奄奄一息的对手。可人世间有什么语言能描述我当时看见那番情景时的那种惊异,那种恐怖?就在我刚才掉头之间,那个小客厅的正面或说远端在布置上发生了一个重大的变化。一面大镜子(在我开初的慌乱之中显得如此)正竖立在刚才没有镜子的地方,而当我怀着极度恐惧的心情朝它走过去时,我的影子,我那面如死灰、浑身溅满鲜血的影子也步履踉跄地朝我走来。

我说显得如此,其实并非如此。走过来的是我那个对手,是威尔逊,他正带着临死的痛苦站在我面前。他的面具和披风已被扔在地板上。他衣服上没有一根纤维不是我衣服上的纤维。他那张脸上所有显著而奇妙的特征中没有一丝纹缕,甚至按照最绝对的同一性,不是我自己的!

那就是威尔逊,但他说话不再用悄声细语,当时我还以为是我自己在说话:

你已经获胜,而我输了。但从今以后你也就死去,对这个世界、对天堂和希望也就毫无感觉!你存在于我中,而我一死,请看这个影子吧,这是你自己的影子,看你多么彻底地扼杀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