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作家简·韦伯斯特创作于1912年的脍炙人口的巨著,一经推出即获得不同凡响的轰动,长期以来畅销不衰。其语言文字的曼妙可爱、简笔画的趣味勾勒、情节的丰富流畅奠定了此书的不可替代的文学成就,一度被媒体喻为“一本百年难得一见的好书,内容胜过《小妇人》”。主人公乔若莎·艾伯特在走廊里碰巧看到了最后离开的一位理事,也就是后来资助她上大学的人,当时的感觉是此人很高大。恰巧车灯把他的影子投射在大厅的墙上,影子把手脚都滑稽地拉长了,看是去就像是人们俗称的“长腿叔叔”——一只硕大的蜘蛛。因为资助女主人公的理事希望当一位无名氏,所以他要求女孩每月写信告知其学业和生活时,可以署名给约翰·史密斯(这个名号是美国社会通用的匿名)。但是,可爱的女孩觉得这个名字太没有个性了,于是联想到她对理事本人所知的微薄信息“有钱”、“讨厌女孩子”和“长得很高”,别出心裁地想到了这个标新立异地称呼。“Daddy-Long-Legs”巧妙的使用转喻,即以人或事物的显著特征来替代人或事物本身,从修辞效果上把人物的形象生动地尽显在读者面前,其幽默可爱的称谓彰显了一个少女俏皮舞动的青春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