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是马克西。沙迪格介绍我认识克伦。克德格伦的。我想象不出是什么使这两个人走到一起的。他们毫无共同之处。一丁点儿也没有。
克伦。克德格伦是瑞典人。毕业于牛津大学。上大学期间。他曾以其运动场上杰出的才能和罕见的学术成就在校园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他身材高大,留着一头卷曲的金发,说话温和有礼。他集蚂蚁、蜜蜂和河狸的优点于一身。无论他干什么,他都要干到底。他玩起来也和工作一样拼命。尽管他热爱工作。他站着、坐着,甚至躺在床上的时候都能工作,而且,像所有工作勤奋的人一样,他实际上是很懒的。
无论何时,只要他想开始做什么,他都得先琢磨一下有没有事半功倍的法子。无须多说,这些捷径令他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可即使走这样的捷径让他费了更大的劲儿他也会在所不借。效率就是他的生命。他只是一个会走路、会说话、会省些力气的机器。
无论一个项目有多简单,克伦也会把它搞得很复杂。几年前,我在人类学研究所做他的助手时,曾饱尝过他的怪僻。他教给我一种荒谬的十进制用来存档,使得我们的权威方法看起来像小孩子过家家一样。使用克伦的计算方法我们可以轻易地索取任何资料,从一双白色羊毛袜子到痔疮都行。
正如我所说,从上一次见到克伦至今已有好几年了。我一直认为他这人异想天开。我并不尊重他自夸的学识,不关心他在运动场上有多棒。他主要的特性就是勤奋而又枯燥无味。他也时不时地大笑一通,可他笑得太过分了,我得说,不是笑锗了场合,就是笑错了时间。他培养这种笑的勇气,就像他当初锻炼他的肌肉似的。
他爱管闲事,却又总是管得不是地方。
我这么简略地谈了谈他是因为我现在又和他在一起工作了,是给他干活,莫娜也是。我们都住在罗卡威的海边,在一幢他自己盖的小棚屋里。确切地说,房子还没最后完工,所以,我们就住了进去。我们无偿地为他工作,对分享克伦和他太太的房子与食物颇觉满意。要干的事很多,简直太多了。从我一睁开眼,我就得不停地干活,一直干到我累趴下为止。
回想一下……在街上遇见克伦真像是从天上掉馅饼一样。遇见他的时候,我们已经身无分文了。你知道,斯坦利有天晚上告诉过我们他已经开始厌烦我们了。我们得马上收拾东西搬出去。他可以帮我们收拾东西并把我们送到地铁站。没什么好说的。当然,我早就知道这种事情有一天会发生的。我一点儿也不生他的气。相反,我还挺高兴的。
在地铁站入口,他把旅行袋递给我,又给我一毛钱让我们坐车,然后,连手都没握一下就转身走掉了,连声再见也没说。我们也不知道下一步该干什么,先上了地铁再说。我们坐着地铁绕了两三圈,想看看下一步该怎么办。最后。我们在谢里登广场下了车。还没走几步,我就惊讶地看见克伦。克德格伦走过来了。他看见我好像特别高兴。问了些我正在干什么,吃饭了吗诸如此类的问题。
我们随他来到他在城里的公寓。他太太正在做饭。我们放下包。他听到我们的状况好像更高兴了。“亨利,我这儿有一点事给你做。”他说,然后,他立即开始解释他工作的性质,听起来像高等数学似的。他一边说一边不停地递鸡尾酒和鱼子酱、三明治给我们吃。他开始说的时候。就理所当然地认为我会同意他的计划。为了使事情别有生趣,我装作还要好好想一想,“我还打算做点儿别的什么事。当然,我也只是想刺激他一下。
“在这儿过一夜吧,”他请求,“明天早晨告诉我你的决定。”
当然,他早已经解释过,除了做他的秘书和抄写员,我还得帮他盖房子。我也很诚实地告诉他我的手艺可不怎么样,可他认为不太重要而对此置之不理。经过一番脑力劳动之后再干点儿体力活是一种乐趣。他称之为“再创造”。然后,他又提到了海滩:我们可以游泳、打球,甚至可以划划船。他还跟我们讲起了他的书房、他收集的唱片、他的棋具,好像是说我们可以像在高级俱乐部里似的享受一番。“
很启然,第二天早晨我点了头。莫娜高兴极了。她不单单是愿意,简直是急于帮克伦的太太做清扫工作。“好吧。”我说,“试一试也没坏处。”
我们乘火车去了罗卡威。在车上,克伦滔滔不绝地谈着他的工作。我得知他目前正在写一本关于统计学的书。据他说,他这本书对统计学这一科目将是一个巨大的贡献。他积累的资料非常丰富。他已经按他一贯的做事方法,准备了各种机器及装置,并向我保证我不用费多大劲就能掌握操作方法。其中一个是录音电话机。他解释说向非人的机器口述比向秘书口述要方便些。当然,有时候如果他觉得非直接说不行的活,我就得用打字机记下来。“你不必担心拼写。”他补充道。我的情绪一下子低沉下来,我是说当我听说录音电话以后,可是,我什么也没说,只是笑着听他讲这个讲那个的。
他没跟我们提蚊子的事。
在一间小储藏室里,只够放一张吱呀作响的床。他说我们就睡那儿。我一看见床口挂着蚊帐,就知道我们免不了要遭受蚊子的侵袭了。第一天晚上,蚊子就开始发动进攻。我俩一夜没合眼。克伦对此一笑置之,劝我们多休息一两天,适应一下环境。我想,这倒也不错,他这人还挺大方的,不愧是牛津毕业出来的绅士。可我们第二天晚上又没睡着,尽管有蚊帐这着,又浑身上下都涂了防蚊油。第三天晚上,我们点了蚊香。快破晓的时候,我们精疲力尽,打了个吨。太阳刚一出来,我们就去海边游泳了。
那天早晨吃过早饭后,克伦告诉我说我们该开始好好工作了。他太太把莫娜拉到一边,告诉她该干什么。克伦花了将近一个上午的时间向我讲解他那些机器的结构。那些机器对他的工作极其重要。桌上堆了一大堆资料,等着我打出复本。过几天,我还得熟悉一下曲线图、图表、尺子、圆规、三角板、计算尺以及其它好多东西。我还得整理那些资料,然后,如果天还没黑的话,再帮他盖房子。
我永远忘不了第一天跟那只讨厌的录音电话机打交道的情景,我觉得我快发疯了。那感觉就像是同时在操作缝纫机、电话交换机和一个留声机似的。我必须同时手、脚、眼睛、耳朵并用。要是我再多长一只手的话,还得再打扫一下房间。前十页当然通篇都是废话。我不但记错了东西,还拉了整句整句的话。有些句子只写了半截,有的就只写了个结尾。我希望要是能把第一天记的这些东西留下来就好了。
其实,即使我誊写得对,我也不知道那些话是什么意思。所有的术语对我来说都是陌生的。我就像是记电话号码似的把这些东西记录了下来。
克伦像个惯于训练动物的人似的。他很有耐心且不屈不挠。他装出一副认为我干得还不坏的样子,甚至还开玩笑似的读了几段我写的乱七八糟的句子。“这花不了多少时间,”他说,“你很快就会胜任的。”然后,他又加了几句:“我对自己感到很愧疚,亨利,让你干这种活。你不知道我是多么感激你的帮助,你不知道如果你不来的话,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如果他教我练柔道,他也会这么说的,尽管他是大家公认的高手。我完全可以想象得出,他可以一下子把我扔出二十码远,然后把我拉起来,担心地说:“真对不起。你过几天就会知道窍门了。你知道,我也是一时失手。你伤得重吗?”
我最想干的事就是痛痛快快地喝点儿酒,可是,克伦很少喝酒。如果他想轻松一下的话,他就去干点儿别的工作。。工作就是他的爱好。他连睡着了的时候还在工作着。我这样说是很严肃的。临睡前,他就给自己出个问题,晚上睡觉的时候,他的下意识就把它解决了。
我最多也就能从他那儿喝到点儿可乐。可就这么点儿可乐我也不能安安静静地喝。我一边喝,他还一边忙着给我解释第二天的问题呢。我最烦的就是他给我解释的方法。他是那种相信图表可以使一切简单明了的傻瓜。对于我来说,不论制什么表都是一塌糊涂。我不得不大头朝下去读那些最简单的平面图。我告诉他我不行,可他坚持说我受了错误的教育。如果我耐心一点儿,我就会很快轻轻松松地学会读那些曲线图什么的了,说不定还乐在其中呢。“这就像算术一样。”他告诉我。
“可我不喜欢算术。”我反抗道。
“亨利,一个人不应该说那种话。人怎么能不喜欢有用的东西呢?算术只是另一种为我们眼务的工具。”说到这儿,他详细地阐述了我丝毫不感兴趣的科学的意义,可是,我是个好听众。而且,这几天来,我已经发现要想少干一会儿活的话,唯一的办法就是让他这么长篇大论地说下去。我好脾气地听着,这让他觉得他真的能诱惑我。我时不时地问上一个问题,好让他多说一会儿。当然了,他告诉我的那些数学方面的事我一点儿也没记住。它们都从这一个耳朵进,从另一个耳朵出了。
“你看,”他会像个蠢人似的严肃地说,“它一点儿都不像你想象的那么复杂。
过不了多久,我就可以把你造就成一个数学家了。“
与此同时,莫娜也正在厨房里干活。我听见那些盘子一天到晚地叮当作响。我不知道他们到底要在这儿干什么。那声音听起来像正在大扫除似的。睡觉时。莫娜告诉我,克伦的太太总是把脏盘子攒上一个星期。很显然,她不喜欢干家务活儿。
她是个画家。克伦从来不抱怨。他想让她当画家——也就是说,在她干完所有的家务活儿,还得帮他忙完之后。他自己从不到厨房去。他从来不注意他的盘子和刀叉干不干净。“也不在乎他太太给他吃什么。他吃东西不品味道,填饱肚子就行了。
吃完饭,把盘子往旁边一推,就开始在桌布上写写算算起来。如果没有桌布,一就在桌子上算。他干什么事都是不慌不忙的,仅这一点就快把我弄成神经病了。“
他在哪儿工作,哪儿就又脏又乱,还堆满了许多没有用的东西。要是他想找什么的话,就得先搬开一大堆别的东西。如果他手里拿的刀子脏了,他就会慢慢地用桌布或者手绢把它擦干净。从不大惊小怪,也不表示不满。他总是像条冰河似的,缓缓地、不屈不挠地向前流淌。有时候,他手里一下子夹着三支烟。他抽烟就没停过,睡觉对也抽。烟头堆了一大堆。他太太抽烟也很凶,一根接一根地。
我们唯一不缺的就是香烟。至于吃的东西就是另一码事了。给我们吃的东西就像是发救济品似的,只给一点儿,而且吃的东西都是引不起人胃口的那种。当然,莫娜曾经主动提出帮助洛塔做饭,可洛塔拒绝了。很快,我们就明白了为什么。她很小气。她怕莫娜做出鲜美的饭菜来,我们吃得就多了。她这点倒是挺正确的!我们一直在想,要是能把厨房接管下来,好好地吃上顿饭该多好啊!我们不停地祈祷着他们进城几天,好让我们把厨房接过来。那时候,我们就可以美餐一顿了。
莫娜说:“我就想吃烤牛肉。”
“我想吃鸡肉——或者一只肥肥的烤鸭。”
“我想吃点儿白薯换换口味。”
“我也是,亲爱的,和肉汁一起吃。”
我俩就像打羽毛球似的,把这些想象中的美味佳肴说来说去的。要是他俩吵上一架就好了S唉,我们实在是吃够了沙丁鱼罐头、菠萝片和土豆条了。他们两个一天到晚像老鼠似的一点一点地吃。从来也不提葡萄酒的事,也喝不着威士忌。除了可乐和茶水外,什么东西也没有。
我不能说克伦也很小气。不,他只不过感觉迟钝,不太注意观察罢了。有一天,当我告诉他我们不够吃的时候,他显得很惊讶。“你们想吃什么?”他问。他马上停止了工作,从邻居那儿借了辆车,一溜烟儿地开车进城,一个商店接一个商店地买吃的东西。这是他办事的典型方式。爱走极端。他这么做使我下意识地觉得自己有点儿看不起自己。“食物?你就要这些吗?”他仿佛在说,“那好办,我们多买点儿,够撑死一匹马的。”他如此过分地取悦于我不啻于在暗示说,“食物?那是小事一桩。我们当然会让你们吃饱,别觉得你还有别的事。”
他太太看见我们带回来这么多吃的东西,大吃一惊。我已经告诉过克伦别跟他太太提我们吃不饱的事,所以,他装作是在为下雨天贮藏食物。“家里吃的东西不多了。”他解释说。可是,当他又说今天晚上莫娜要给我们做顿饭吃的时候,她的脸沉了下来。那脸色就像是个吝啬鬼看见自己藏起来的钱要被拿走了似的。克伦赶紧说:“亲爱的,‘我觉得我们应该尝尝别人的手艺,换换口味了。莫娜做菜棒极了。我们今天晚上吃法国鱼片——你觉得怎么样?”当然,洛塔只好装出一副高兴的样子。
我们把这顿饭当作大事来办。除了洋葱和土豆泥之外,我们做了豆煮新鲜玉米、甜菜根、汤菜,还有芹菜,配上橄榄和小萝卜。光奶酪就有三种,加上草莓冰淇淋。
为了换换口味,我们喝的是我亲手煮的咖啡,味道好极了。浓浓的咖啡,再加点儿菊花,真棒。唯一没有的就是酒和哈瓦那雪茄。
克伦吃这顿饭吃得高兴极了。他好像变了个人似的。开着玩笑,讲故事,笑得肋骨都疼了。他一句也没提他的工作。快吃完的时候,他甚至还想唱首歌。
“不错吧,啊?”我说。
“亨利,我们应该经常这样,”他回答;他看了洛塔一眼征求意见。她勉强笑了笑。很显然,她正算着我们这顿饭花了多少钱。
突然,克伦把椅子推开,从桌旁站了起来。我以为他是要把他那些图表拿到桌上来。可是。他走进隔壁房里,很快就回来了,手里拿了本书。他把书在我眼前晃了一下。
“看过这本书吗,亨利?”他问。
我看看书名。“没有,”我说,“从来没听说过这本书。”
克伦把这本书递给他太太,让她给我们念一段。我想听些哀伤的东西,不觉多倒了点儿咖啡。
洛塔严肃地打开书页,找她最喜欢的那一段。
“读哪儿呢?”克伦说。“这本书从头到尾哪儿都好。”
洛塔停止了翻书,抬起眼来。她的表情突然间变了。我第一次发现她神采飞扬的。连她的声音都变了。
“第三章,”她开始读了,“金瓦罐,詹姆斯。史蒂芬斯。”
“这书棒极了!”克伦兴高采烈地打断了她。一边说着,他把椅子往后推了推,把他那两只大脚搭在旁边的安乐椅上。“现在,你们开始好好听吧。”
洛塔开始了:“这是一个哲学家和一个名叫米豪。麦克默拉的农夫之间的谈话。
他们俩刚刚问候了对方。“她开始读了。
“另一个人呢?”他(农夫)说。
“啊!”哲学家说。
“他可能在外面,是吗?”
“确实可能。”哲学家严肃地说。
“噢,那没关系。”来访者说,“因为你的知识都够堆一屋子了。今天我到这儿来是想向您问一问我妻子的洗衣板。她才用了没几年,她上次用是洗我做礼拜穿的衬衫和她那件印红花的黑衬衫——你知道她那件衣服吗?”
“不知道。”哲学家说。
“噢,不管怎么说,洗衣板不见了。我太大说不是被仙女拿走了就是让贝西。汉尼甘给偷去了——你知道贝西。汉尼甘吗?她像只山羊似的长着胡子,还瘸了一条腿!”
“我不知道。”哲学家说。
“没关系。”米豪。麦克默拉说。“她没拿,因为我太大昨天把她叫出去,跟她聊了两个小时。我趁机到她房里,把哪儿都找遍了。洗衣板不在她那儿。”
“当然是不会在的。”哲学家说。
“那么,您能告诉我洗衣板在谁那儿吗?”农夫说。
“也许可以吧。”哲学家说,“你在听吗?”
“在听。”米豪。麦克默拉说。
哲学家把他的椅子拉得离农夫近一些,直到他俩膝盖碰膝盖。他把两只手搭在米豪。麦克默拉膝上……
“洗涤是一种特别的习俗。”他说。“我们来到这个泄界和告别世界的时候都要受洗。我们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受洗时,是体会不到什么乐趣的。”
“您说得对,先生。”米豪。麦克默拉说。
“许多人认为清洗污垢是由于习惯。现在,习惯是动作的连续,是一种极其可恶的东西,而且很难改掉。谚语到处流传,可书却不。我们祖先的愚笨比我什]财产的富有更为重要。”
…………
念到这儿,克伦打断了他太太,问我们喜不喜欢听。
“我的确爱听,”我说,“请她接着念吧。”
“念下去。”克伦说,往椅子里缩了缩身子。
洛塔接着读下去。她的音色极美,还能出色地控制声音的抑扬顿挫。对话越来越有趣。克伦开始嗤嗤地笑,接着便开怀大笑,眼泪都流下来了。
“小心点儿,克伦,”他太太请求他,把书放下。“我怕你又会打嗝。”
“我不在乎。”克伦说,“这值得我打嗝。”
“可你还记得吗?上次你打嗝,我们还叫了医生呢。”
“还那么办好了。”克伦说,“我还想听结尾。”他又笑了起来。他控制不住自己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好意思哭出声来。那法子挺管用的。
洛塔等他缓过气来,就接着读。
“你听说过包迪。麦克劳林在警察帽子上逮的那条鱼吗?”
“没有。”哲学家说。“第一个洗澡的人可能是想让自己臭名昭著。
傻子才洗澡呢,每个聪明人都知道这是一种不必要的劳动,因为大自然会很快让他又自然而健康地脏起来,所以,我们不应该想办法让自己变得干净起来,而是要达到一种独特而又光彩的脏。可能,那些积累起来的脏东西……“
“说说洗衣板吧。”米豪说,“我就想说说……”
“没关系。”哲学家说。“我……”
…………
念到这儿,洛塔不得不合上了书。克伦正笑着,如果那能说是笑的话。他笑得很凶,眼睛都鼓了出来。我觉得他都快晕过去了。
“亲爱的,亲爱的!”洛塔焦急地说。我从来也没料到她竟然也这么关心别人。
“亲爱的,求你,安静下来吧!”
克伦的身体由于抽搐而继续摇晃着。我走过去,使劲捶了一下他的背。他马上就好了。他感激地抬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就使劲地咳嗽喘气,擤鼻涕,用衣服袖子探眼泪。
“亨利,下次用个大锤什么的好吗?”他吐沫横飞地说。
“我会的。”我说。
他又开始笑了。
“请别再笑了!”洛塔请求道。
“今晚过得真好,”莫娜说。“我现在开始喜欢上这儿了。你念得真好。”她对洛塔说。
“我过去演过话剧。”洛塔谦虚地说。
“我也这么想。”莫娜说,“我也演过。”
洛塔挑起眉毛。“你也演过吗?”她的声音里有种讽刺的意味。
“当然,”莫娜平静地说,“我在吉尔特剧院演的。”
“啧,啧!”克伦说,又恢复到他那种牛津风格。
“你们为什么感到奇怪呢?”我想看看他们怎么回答,“你们认为她没那种天赋吗?”
“噢,亨利,”克伦说,抓住我的胳膊,“你很敏感,对吗?我正为我们的好运气高兴着呢。以后,我们轮着念。你知道,我自己也上过台呢。”
“我还演过空中飞人呢。”我反驳他。
“真的!”这次,洛塔和克伦同时发出声音。
“我没告诉过你们吗?我还以为你们知道呢。”
出于某种奇怪的原因,我那番毫无恶意的谎言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如果我说我当过首相的话,他们还会相信吗?他们如此缺乏幽默感真让人觉得可笑。很自然地,我开始详细描述我的精湛技巧。莫娜时不时地插上一两句话,他们俩听得出神了。
我说完以后,克伦很严肃地评论说:“亨利,你的故事讲得真不错。以后等我们想听了,再多讲一点儿类似的故事。”
第二天,仿佛是为了弥补一下昨天的挥霍,克伦决定装修天花板。我们得先用瓦片盖上,然后再铺上沥青。我连个钉子也钉不好,却不得不干——当然是在他的指导下。幸运的是,找梯子、钉子、锤子、锯和其他一些他认为用得上的工具花了好多时间,然后,就看我的了。首先,我坚持找双旧手套带上,以防止手上扎刺。
我说得很清楚,手指头上扎了刺的话,我就打不了字了,而不能打字意昧着录音电话机不起作用了,然后,我又坚持找双胶底鞋穿上,以防止滑倒摔断了脖子。克伦极其严肃地点头同意了。他是那种人,为了能从你身上榨取最大限度的劳动力,必要的话,违背你去厕所、给你指屁股都千。安装瓦片的时候,我需要人帮忙。莫娜站在一边,以防有什么东西掉在地上,她还不时地给我们拿冰镇桔子水喝。当然了,克伦早就拿了几张图纸在向我解释怎样把瓦片一片片地放好。我根本就没听他的。
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拖一会儿是一会儿。
为了让身体灵活些,我建议说我要先练练在屋脊上走路。克伦仍旧点头表示同意。他还想借给我一把伞。莫娜听了之后笑得前仰后合的,他这才打消了这个念头。
我像只猫一样灵巧地爬上梯子,上了屋脊,开始了我的高空作业。洛塔忍着害怕向上望。毫无疑问,此刻她心里一定正在忙着计算我如果掉下来摔断了腿的话,她得付多少医疗费。天热极了,苍蝇成群地围着我转。我带的墨西哥帽子太大了,总是挡住我的视线。我从屋顶上下来,打算换上游泳裤。克伦也想照办。这就又多费了点儿时间。
最后,终于没什么可磨蹭的了,我只好开始干活。我胳膊底下夹着锤子,拿着一桶钉子就爬上了梯子。已经快中午了。克伦草草地做了个带轮子的台子,他可以用来装卸瓦片,还可以指挥我。我看起来像个迦太基人,正在巩固城防。两个女人在下面站着,像只母鸡一样张开双臂,准备着我掉下来好一把接住。
我把第一片瓦片放好,举起锤子敲进了第一颗钉子。我敲了一两英寸,瓦片像只风筝似的飞了起来。我很惊讶;目瞪口呆地看着锤子从我手里掉了下去,那一小桶钉子也掉在了地上。克伦一点儿也没慌。他让我呆在那儿别动,女人们去捡锤子和钉子。洛塔跑到厨房,把那把锤子找了回来。她回来以后,我才知道我打碎了一个茶壶和几个盘子。“莫娜拉着钉子,她太着急了,以至于有些钉子又从她手里掉到了地上。
“别紧张,别紧张!”克伦大声叫着。“都准备好了吗,亨利?站稳点儿!”
听到这些,我笑了。这情形让我想起了过去的一些事儿。那是我妈妈和我妹妹帮我安这篷——在客厅前面。只有专门安遮篷的人才知道那有多么复杂,不但要用螺母、螺栓、撑竿什么的,还有滑轮、细绳。当你爬上梯子,小心谨慎地靠在窗户边上开始于以后,还不知会冒出来几百个复杂的问题呢。不知怎么的,妈妈决定要搭遮篷以后,就开始刮大风。我一手揪住被风吹起来的遮篷,一手拿着锤子。我妈妈努力地把我妹妹递给她的各种用得着的东西递过来。用腿紧紧夹住篷布不让它把我掀起来本身就不容易。我的胳膊在我何进第一枚螺丝钉之前就累了。我只好解开那些奇妙的装置,跳下来喘口气儿。我妈妈一直在不停地唠叨着:“这多简单啊。
我要是没有风湿病的话,我自己一会儿就弄好了。“一切又从头开始,她只好再告诉我一遍哪边在里,哪边在外。对于我来说,这就像做什么很落后的事似的。我又回到窗边,锤子从我手里掉了下去,我只好坐在那儿,使劲按住篷布。我妈妈跑下去把它拾上来。安好一块篷布大约要用一个小时。这时候,我一定会说——”为什么不留点儿明天再干呢?“听到这话。我妈妈气极了。如果让邻居看见我们只安了一块篷布可怎么得了。于是,我就建议说找个邻居来把活儿干完,我可以自己掏腰包付他工资。这更让我妈妈生气了。她认为这样做是一种罪过。出钱让别人替自己干自己力所能及的活是种罪过。干完了活儿,我总得受点伤,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
我妈妈就会说:“你应该为你自己感到羞愧。你和你爸爸一样,真是没用!”
我双手分开,跨坐在屋脊上,自己悄没声地笑了起来。我庆幸我现在可以不必再和录音电话机打交道了。我知道,到傍晚我的后背就会被太阳灼伤,第二天我就无法工作了。我不得不一整天都脸朝下趴着。那太好了。这样我就可以有机会读点儿有趣的东西了。一天到晚听那些统计材料,我都快变成傻子了。我知道当我在床上趴着的时候,克伦会找点儿“轻”活让我干,可我知道怎么拒绝他。
好了,我们又开始了,这回可是慢慢地。我钉钉子的方法会让任何一个正常人发疯的。克伦也只是个正常人。他站在他自己做的台子上,不停地鼓励我,告诉我该怎么做。他为什么不自己安瓦片,让我帮他递东西呢?我真不明白。他只有在指导别人的时候才会觉得高兴。即使是一件他自己就做得了的事,他也会把它分成几个部分,需要几个人一起完成。他从不在意完成一项工作花了多少时间。只要是按他说的做就行,也就是说按那种又费时间又复杂的方法做。这就是他说的“效率”。
这是他在德国学来的。
叫我吃午饭时,我才安了几块瓦片。午饭是用昨天剩下的东西做的,已经冷了。
洛塔把它叫作“沙拉”。还不错,今天有几瓶啤酒,挺合我口味的。我们甚至还吃了点儿葡萄。我慢慢地吃,一粒一粒地磨蹭着时间。我的背已经红肿起来了。莫娜想让我穿上件衬衫。我告诉他们我这人一晒就黑。克伦也不完全是个傻子。他提议我们把修屋顶的事挪到下午再干,先找点儿轻活干干。他说他制了几张复杂的图表,需要修改再复制一下。
“不,我们还是修房顶吧,”我要求道,“我刚掌握窍门。”
这听起来似乎有理,也挺合逻辑,克伦又同意修房顶了。我们又登上梯子,做了点儿准备工作,就开始钉钉子了。不一会儿,我浑身汗如雨下。我越出汗,苍蝇就越围着我嗡嗡叫。我的后背疼极了。我故意让他看出来我在加快节奏。
“干得不错,亨利!”克伦喊道。“用这种速度,我们一两天就可以干完了。”
他话还没说完,一块瓦片飞了起来,砸在了他的眼睛上方,划出一道口子,血一滴滴地流进了他眼睛里。
“噢,亲爱的,你受伤了吗?”洛塔喊了起来。
“没什么,”他说,“继续干,亨利。”“我去拿碘酒。”洛塔尖叫着,一路小跑着回到房里。
我一没留心,锤子从我手上滑了下去,穿过一个洞,正砸中洛塔的头。她大叫一声,好像一只鲨鱼咬了她似的。一听到这声音,克伦从他那台子上爬了下来。
这下可以停止了。洛塔只得被抬到床上,头上敷了块冰。克伦左眼上涂了很大一片药膏。他一句抱怨的话也没说。
“我猜,今晚得你来做饭了。”他对莫娜说。在我听来,他的声音里有一种秘密的喜悦。我和莫娜掩饰不住心中的喜悦,等了好一会儿才开始谈论吃什么菜。
“你做什么我就吃什么。”克伦说。
“羊排骨怎么样?”我插了句嘴。“法国大豆炖排骨,做点儿面条,再来点儿朝鲜蓟——听起来怎么样?”
克伦觉得棒极了。“你不会介意的,是吧?”他问莫娜。
“一点儿也不,”她说。“我很乐意。”
然后,好像刚想起来似的,她又说:“我们昨天不是买了瓶雷司令吗?我觉得吃羊排骨的时候,喝上一瓶雷司令才棒呢。”
“对呀!”克伦说。
我冲了个澡,换上了睡衣。想着又要大吃一顿了,我不禁兴奋起来。我准备坐下来,复制几张图表,装装样子。
“你还是歇会儿吧。”克伦说。“明天你就该肌肉酸痛了。”
“那这些表怎么办?”我说,“你知道,我是真想干点儿什么。真不好意思,我太笨了。”
“嘘!”克伦说,“你今天干得挺好的。休息一下,等着吃晚饭吧。”
“如果你坚持的话,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我打开一瓶啤酒,扑通一下坐在了安乐椅里。
我欣赏着大海。宽宽的沙滩,浪涛拍岸,激起阵阵浪花。只是,到处都是沙子。
沙子简直无孔不入,好像连窗格子上都是。
我们游泳都不错,在海水里随着海浪上下浮动。克伦总想玩点儿新花样。他常常躺在一只充气橡胶垫上悠闲自得地晒太阳。中午美美地睡过一觉之后,他会一下子游出去一两英里,吓我们一大跳。
他喜欢在晚上做游戏,不管玩什么,都非常认真。我相信他玩什么都会玩成个专家。你知道。他一贯如此。他是个完美的人。有一次,我和他一起进城二我提议会弹子房打弹子。他让我先打。我想都没想,就说:“不,还是你先来吧。”他就先打了。他一气打了四盘,这才轮到我。轮到我打时,我说我们该回家了。“下次来,还是你先打吧。”他说,好像是说让我先歇一歇似的。他从来就没想过,像他这种老手,有时候输一盘更能显出其运动家风格。和他一起打乒乓球更是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只有比尔。蒂尔登跟他打的时候还能反攻几下。我只有玩掷骰子才有希望和他战成平手。可我一向不喜欢掷骰子,太枯燥了。
一天晚上,聊了聊几本关于神秘主义的书后,我想起来,有一次,我们坐游览船沿哈得逊河道流而上去旅行。“你还记得我们把那一块灵应牌板推来推去的吗?”
他的脸马上亮起来。他当然记得。如果我愿意,他愿意再来一次。他可以临时凑一副牌。
我们一直弄到清晨两点,才把那该死的东西弄完了。和平常一样,我念那些古怪的人名:雅各。傅伊姆、斯维登堡、帕拉切尔苏斯、诺斯特拉达穆斯、克兰迪。
圣马丁、伊纳爵。罗耀拉、马奎斯,等等。克伦把我们收到的这些信件记下来,说他第二天口述到录音电话机里。我翻了翻卷宗,标号为I352—C2240(18)的是索引运动材料的。我一眼就看见了灵应牌板那一条。我还是在几个星期前提过这码事呢,我自己都快忘了。我又翻了翻别的,发现他有好些东西记在了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上,比如纸中、菜单上,记的也都是些琐事。有时候,是写一个朋友来看他,送到地铁站;有时候,是他脑子里一闪即逝的想法。有时候,是从书上撕下来的书页——上面清楚地写着书名、作者、出版商和出版日期。他的书目摘要里至少包括十二种语言,连汉语和波斯语也在其内。
一张很奇怪的图表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我打算哪天试探他一下,却没那么做。
我可以看出那画的是地狱边境的某个地方,边上用红笔描着,看起来像是在分析一个恶梦。那地方的名字是用一种无人能懂的语言标出来的。克伦草草翻译了几句,我也读不出个所以然来。
由于一些难以理解的原因,我没跟克伦提过这件事。事实上,这已经超出了我们的工作范围。首先,是由于这是他的秘密;第二,我一提这事,他只怕又要长篇大论地说个没完了;第三,我被他如此大的知识面吓住了。我决定还是多看看他的藏书,里面的涉及面非常广。他能很轻松地用希腊文、拉丁文。希伯莱文和梵文阅读,现用的语言也很熟练,如俄语、土耳其语和阿拉伯语。光是他那些书的名字就够让我头晕的了。使我惊讶的是,平时我们谈论的时候,他不怎么提及他读过的这些东西。有时候,我觉得他把我当个彻头彻尾的笨蛋看。也有时候,他向我提一些只有托马斯。阿奎纳斯才回答得出的问题。我常觉得他只是一个大脑过分发育的孩子。他没有幽默感,也没什么想象力。表面上,他是个模范丈夫,总是迎合太太的想法,照顾他,保护她,挂念她,表现出十足的骑士风度。有时候,我禁不住想:嫁给这样一个人十机器会是什么样子呢?克伦事事都按作息表上的安排来。毫无疑问,性生活也如此。他也许私下里有个卡片,上面提醒他什么时候该有性生活以及进行性生活造成的影响——精神上的、体力上的、脑力上的。
一天,他无意中发现我正读着一本刚找出来的艾力。弗尔写的书。我刚读第一章“希腊艺术的起源”。他一下子就叫了起来:“什么?你在看艾力。弗尔的书?”。
“是呀?”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高兴。
他踌躇了一下,搔了搔头,支支吾吾地说:“我不知道,亨利……我没想到……
唉,我真该死!你真觉得这很有意思吗?“
“有意思?”我重复了一句。“我是个文力。弗尔迷。”“你看到哪儿了?”
他问,手伸向书。“哦,我知道了。”他把那段文字读了一遍,大声地。“我希望我也有时间读这种书——这对我来说太奢侈了。”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这么说。”
“这种书应该在年轻的时候读。”克伦说:“你知道,这是纯诗。这对读者要求太高了。你真幸运,有的是时间。你还是个唯美主义者。”
“你呢?”
“我猜、我是个工作狂。”
“那这儿的这些书呢?”我朝书房的方向点了点头。“你都读过吗?”
“大部分都读过。”他回答,“不过,我留点儿书等有空了再读。”
“我看见你有几本写帕拉切尔苏斯的书。我只扫了一眼——不过,我很感兴趣。”
我希望他能上钩,可是这次他没有。他只是自言自语似的评论了一句;一个人可以穷尽一生去探寻帕拉切尔苏斯原理的意义。
“那么,诺斯特拉达穆斯呢?”我问。这次,我是想从他那里学点东西。
令我感到奇怪的是,他的脸一下子亮起来。“噢,那是另一回事。”他回答:“你怎么问起了这个——你读过他的书吗?”
“我当然读过。我最喜欢他在前言里写的那段‘致幼子凯撒’。写得太棒了。
你现在有时间吗?“
他点点头。我站起身,把那本书拿过来,翻到我要找的那页,上面有段话我几天前就读过了,当时激动得热血沸腾。
“听这个。”我说。我给他读了几个比较突出的段落,然后,突然停止。“这书里有两段……噢,我看不大明白。也许你能替我解释一下。第一句是:”M.佩尔蒂埃(作者说),想象出,在路易十六的死到反基督教派统治期间,应该实行平民统治。我认为这种观点是很庸俗的。不过,据书中观点来看,只有实行了平民统治才是诺斯特拉达穆斯的大目标。‘这我回头再说。第二句是;’作为一名被公众接受的空想家来说,他(诺斯特拉达穆斯)不怎么受想象力的支配,不像别的贵族血统的人那样。‘“我停住了。”你怎么理解?“
克伦沉吟了好一会儿。我猜他是在心里打着算盘,第一,他是否愿意花时间来对这个问题做出正确解答;第二,他是否值得在我这种人身上浪费精力。
“你知道,亨利,”他开口了,“你在让我解释一仲极其复杂的事。我先问你,你读过A.A.韦特或者伊夫林。安德希尔写的东西吗?”我摇了摇头。“我也是这么想的,”他继续说。“如果你能看出这些错综复杂的陈述的本质的话,你就不会问我这种问题了。我再问你,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你知道预言家、神秘主义者、空想家和占卜者的区别在哪里吗?”
我犹豫了一下,说:“不太清楚,可我知道你的意思。不过,我相信给我时间好好想一想,我可以回答得出来。”
“好了,别想了,”克伦说,“我只是想看看你都知道什么。”
“理所当然,我能知道什么?”我说,对他这些开场白有些恼火。
克伦说:“你不要介意我的这种开头方式好吗?这不太友好,是不是?我猜,我这是对付中学生的招数。你看,亨利……智慧是一种东西——我指的是与生俱来的智慧。知识是另一回事。我应该说是知识和培养,因为他们是同时进行的。你所知道的东西只不过是你偶然学会的。我接受的是一种很严格的规则。我这么说,你就能理解我为什么会瞎摸乱碰地问一些别的问题,而不是直接做出回答。在这些问题上,我们持不同观点。在某种程度上——请原谅我这种想法——你就像一种高级的原始人。你的智商可能和我的一样高,也可能比我还高,但是,我们接近知识领域的方法是截然相反的。由于我所受的教育和我的背景,我就很容易低估你对我教你这些东西的接受能力。你呢,从你那方面来说,也很容易认为我是在浪费唾沫,做无益又琐碎的分析,卖弄我的学问。”
我打断了他。“这可都是你想出来的。”我说。“我可没有这些先入之见。对我来说,这没什么,只要你能给我一个确切的回答就行。”
“我正是希望你能这么说,老伙计。对你来说,一切都那么简单明了。对我可不然!你知道,我的老师教过我,在确信自己找到正确答案之前,得把这种问题缓一级再答。……不过,这些话都算不上回答。是吧?现在,让我们看一看……你确切地是想知道什么?这点对我很重要。否则的话,我们就得兜圈子了。”
我把那几句话又读了一遍,特别强调了一下“不受想象力支配”那几个字。
令我大吃一惊的是,我竟然听见自己在说:“没关系,现在我已经理解得很透彻了。”
“是吗?”克伦大声说,“哈,那么你给我解释一下,好吗?”
“我试试看吧。”我说,“不过,你得明白,你良己理解了是一码事,把它解释给别人听是另一码事。”(那可是针锋相对的,我自己在心里说。)然后,我一本正经地开始了:“如果你是个预言家,而不是统计学家或数学家的话,我就可以说你和诺斯特拉达穆斯之间有相像的地方。我是指你做事的方式。预言术是一种天赋,数学的方面的资质也是,如果我能这么说的话。诺斯特拉达穆斯仿佛拒绝以平常的方式来开发他的天赋。正如你所知道的那样,他不但通晓占星术,还精通巫术。
他也有做学者的潜质。他不仅是物理学家,还是心理学家。他集多种身份于一身。
简短地说,他这种多才多艺扼杀了他的雄心。他故步自封——我只是建议性地说一说——满足于自己已经拥有的东西,像个科学家那样。在他独自飞行的过程中,他精确地从一个高度移至另一个高度,总是以各种仪器、图表、时间表来装备自己。
无论他的预言在我们听起来多么奇异,我怀疑他是在做梦的时候想出来的。毫无疑问,它们是灵感所致,但是,人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诺斯特拉达穆斯有意识地拒绝充分发挥他的想象力。他做事很客观,打个比喻说,即使发呆的时候也不例外。他作品中纯个人的一面,……我对于称之为创作有点犹豫……集中表现在其预言的潜移默用上了。其原因他已经在致他的儿子凯撒的信中阐述清楚了。人们感觉到在诺斯特拉达穆斯说的这些话中有一种平心静气、不带偏见的腔调,就诺斯特拉达穆斯而言,这并不完全归因于谦虚二字。他强调了这样一个事实:是上帝本人才能赢得如此信誉,不是他自己。现在,一个真正的空想家将会对他知道的这些真相抱有极大热情。他要么就赶紧仗着他天赐的智慧来重新改造世界,要么赶紧把他自己与上帝联成一体。预言家仍旧是以自我为中心,利用他自己得到的启发来报复他的同类——人……你知道,我只不过是胡乱瞎猜而已。“我飞快地看了他一眼,看看他是不是在听我说,然后就又说了下去。”现在,很突然,我想我开始理解第一句的意思了。我是指那个关于诺斯特拉达穆斯的大目标那部分。那个法国评论家只不过要我们相信那是一种赋予法国大革命以突出重要性的渴望。至于我自己,我认为如果诺斯特拉达穆斯有任何进一步的动机,要把这件事详详细细地说清楚的话,他是想向我们介绍一种消除历史的方式。这个短语‘时间的尽头’——是什么意思?时间真的有尽头吗?如果有的话,那么我们可以把时间的尽头理解为我们的开端吗?诺斯特拉达穆斯预言说至福一千年即将来临——在不远的将来。我现在不再肯定它是否紧随世界末日那一天到来还是先之而来。我也不敢肯定他的视野是否能远及世界的尽头(他说是公元3797年,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仿佛他能看那么远似的)。我认为——上帝的最后审判日和世界的末日是不会同时到来的。人类不知何时为末日,我深信这一点。世界会走到尽头,但是如果真是如此的话,那个世界也是科学家们想象的那个世界,而不是上帝创造出来的。当那个末日来临之际,我们就把我们的世界带走。别让我解释这个——我只是知道这是事实……但是,也可以从另一位天使那儿接近这一末日。这可能不代表什么意思,正如我心里想的——不过,请相信,这已经足够了!——它现在是一种新的无秩序的非常时刻。如果我们生活在俄耳甫斯时期,我们可以称之为新秩序即将来临……“
我说到这儿的时候,克伦示意我停下。“上帝!”他大声说,“你没生活在中世纪简直是一大憾事!你应该成为一名伟大的学者。哟!你是个玄学家。你问一个问题,又像个辩证法学家似的回答出来。”他停下来,深吸了一口气。“告诉我,”
他说,把一只手放在我的肩膀上,“你是怎么知道这么多东西的?快,别跟我装得挺谦虚的,你明白我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嗯嗯呃呃的。
“快,快说。”他说。
他急得像小孩子似的,可怜巴巴的。我此时唯一能做出的反应就是脸一下子红了。
“你谈这些的时候,你的朋友们都懂了?或者,这些话你从不跟人说?”
我笑了。一个人怎么可能当面回答这种问题呢?我请他换个话题。
他默不作声地点了点头,然后说:“不过,你想没想过利用一下你的天才?就我所知,你无所事事,一直在把你的时间浪费掉。你像个白痴似的把时间都浪费了。”
“对于你来说,是这样的。”我有点儿恼怒地说:“可对我来说,却恰恰相反。
你知道,我不想当个思想家,我只想写作。我想写我的生活,自自然然地。人们,各种各样的人都是我的食物。当然,我喜欢谈别的事。我们刚才的谈话,那是甘醇的酒和美味的食品。我并不是说这是行不通的,根本不是,但是——我还是愿意把这类食物留给我自己享用。你知道,本质上我只是我们谈过的那些平常人中的一员。“
我拾起放下的那本书、又心不在焉地读出了声:“上帝将会完成那些普遍的神圣的工作;善良的天使会做那些偶然发生的一般的事情;第三种就得由魔鬼来完成了。”
一连好几天,这几句话都在我的脑子里萦绕不散。我隐隐地盼着再和克伦好好谈谈善良的天使们都会做哪些事情。可是,第三天,他妈妈带着个高个子朋友来了。
我们的谈话只好等等再说。
克伦的妈妈3她是个很威严的女人,摆出一副女家长的样子。她跟克伦一点儿也不一样。无论她做什么,她总是洋溢着热情;她那响亮的笑声使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让人确信她是自信的、仁慈的、可以信赖的。她虽然彻头彻尾地自信,却从不让人觉得她日空一切,咄咄逼人。她可以凭直觉推测你想说的话,话还没出口,她就已经表示她的赞同了。她是个让人迷惑不已的、光芒四射的人。
和他妈妈一起来的那个人性情温和,有点儿理想主义,竟选过好几次州长都失败了。他谈论世界大事的时候,显得博学多才,极富观察力,说话也不夹杂任何偏见,还带点儿幽默。他在凡尔赛的时候,做过威尔逊的随从,还曾是尤金。V.德布兹的亲密朋友。他翻译过苏格拉底之前的一些默默无名的希腊人的作品,是下象棋高手,还曾写过一本关于象棋的起源和发展的书。他谈得越多,我对他那多方面的性格的印象就越深。他去过那么多的地方!——西藏、阿拉伯半岛、复活节岛、格陵兰、蒙古……。瞧他交的朋友!——各种各样——都是在游历期间结识的。我记得这些人;吉卜林、马塞。普鲁斯特、梅特林克、拉宾德兰纳斯。泰戈尔、亚利山大。伯克曼、坎特伯雷大主教、科特。凯泽林、赫里。卢梭、马克思。雅各、阿晨斯提得。白里安、托马斯。爱迪生、伊莎多拉。邓肯、查理。卓别林、埃利诺拉。
杜索……
和他一起坐在桌边吃饭就像参加一场由苏格拉底举行的宴会似的。他是个品葡萄酒的行家。他肯定我们吃的、喝的都挺好,然后,一边吃东西一边说话,谈阿兹台克字母的内在意义、阿提拉的军事战略、萨达森兹、哈特曼的生活、德鲁伊兹神奇的传说、主宰世界的金融集团的内幕、威廉。布莱克的远见卓识,等等。他说到死人的时候,那口气温柔亲热得就像他们还活着似的。他熟知各地风土人情,还了解鸟类和蛇类的生活习性。他熟知宪法,还撰写过许多论文,比如关于大陆漂移、国际法、弹道学以及医学方面的问题。
克伦的妈妈问我们要不要辣椒。她那响亮的笑声极富感染力。无论我们谈什么,她都能提出她的见解,让人想一直谈下去。她看起来似乎和她的同伴知道得一样多,可她并不过分招摇。克伦突然看起来如同一个未经世事的小青年似的。他妈妈对他就像对一个长得太大的孩子。她好几次清楚地跟他说他是个傻瓜。她说:“你需要休假。现在你早该有五个孩子了。”或者——“你为什么不到墨西哥去呆上几个月?
你已经累得不行了。“
至于她自己呢,她打算到印度去旅行。前年,她去了非洲,是以人类文化学者的身份去的。她作为第一个白种女人出现在好多地方。她无所畏惧,却并非不顾后果。她能适应任何环境,忍受连男人也会畏缩的艰难。她的信念与勇气使她战无不胜。她使我想起了在遥远的太平洋那拥有地球上最后一片乐园的波利尼西亚皇族贵妇人。她就是我降临到尘世之前愿意选择的母亲,她具有大地母亲所具有的一切品格,在她的土地上,大陆、海洋和天空和谐共处。她是传说、神话与寓言的化身。
只消看上她一眼,便可获得无尽的勇气。
在我有生以来,我第一次可以仔细地看着一位母亲。麦当娜的形象对我而言毫无意义:她太明亮、太透明、太遥远、太虚无缥渺了。我在心里勾划了一幅属于我自己的形象:暗淡一些,却更具体、更神秘、更强有力。我从没想过能看见它的具体形象。我曾想象过它是存在的,但是那一定是在遥远的天边。我以前好几次都感觉到它的存在,在遥远的波斯、在中国的鼎盛时期、在马来群岛、在富有传奇色彩的爱尔兰、在遥远的波利尼西亚,可是,具体到某一个人身上,在我生活的空间里,一起吃饭、谈话、——不,我相信这是不可能的。每天,我都要重新审视她一遍。
每天,我都希望那层面纱消失,可是,没有。她的形象一天比一天更真实。
克伦的妈妈和她的同伴只在这儿呆了几天,要不是克伦决定我们全体回城一趟,他们恐怕已经走了。克伦要回城去办几件事,他认为去看场戏、听一两场音乐会对我们都有好处。这样,回海边后就能认真工作了。我意识到他妈妈的来访令他彻底打乱了原定计划。
克伦在城里的公寓又脏又乱。恐怕只有上帝才记得上一次打扫是在什么时候了,厨房里堆满了垃圾,大概有几个星期没倒了。老鼠、蚂蚁、蟑螂、臭虫……各种害虫充斥其间。床上、桌子上、椅子上、长沙发上、五斗橱上,到处都堆满了纸,打开的文件夹、卡片、曲线图、统计表和各种工具。至少有五个墨水瓶没盖着盖子,吃了一半的三明治躺在信件堆里,香烟头扔得满地都是。
屋子太脏了,所以克伦和他太太决定去旅馆过夜,明天早晨,我们把房间打扫干净之后他们再回来。
我们对能换个环境单独在一起觉得高兴极了,所以也没在乎他们的过分要求。
我从克伦那儿借了十块钱,这样我们就可以买东西吃了。他们刚走,我们就出去吃饭了。那顿饭吃得棒极了,一顿意大利晚餐,还喝了点儿酒。
回到公寓,刚上楼梯,我们就闻到房里的味道了。“我们什么也别管,”我对莫娜说。“我们上床睡觉吧,明天早晨就走,我累了。”
“你不觉得我们至少应该见他们一面,告诉他们咱们不干了吗?”
“我留个条,”我说。“我不想再拖下去了,我们什么也不欠他们的。”
我们花了一个小时,才在卧室里清理出一个可以睡觉的地方。看来,我们只好盖着脏被子睡觉了,一切都毫无条理,乱七八糟。把窗帘放下来就像算出一道数学题那么困难,最后,我得出结论,他们俩患了轻度的智力丧失症。我刚要上床睡觉,忽然发现床上面的架子上有一排帽子盒和鞋盒,每个上面都标着数字,指出尺寸、颜色及鞋子、帽子的折旧程度。我打开盒盖,看看里面是不是真有东西,果真不假,可都破烂得只有乞丐才愿意穿。
“我告诉你,”我呻吟着说,“那家伙疯了,疯得跟个傻瓜似的。”
我们起床很早,床上有臭虫,我们根本睡不着。我们很快地冲了个澡,把衣服从头到脚检查了一遍,看看有没有臭虫,然后就准备走了。我恰恰有心情留个条,我决定好好写一张,因为我以后再不想见到他们了。我四处看看,想找一张合适的纸。后来,我看见墙上有张大地图,我把它扯下来,用笤帚柄在油漆桶里蘸了蘸,在墙上写了大大的“再见”两个字,隔三十码远都能看得见。我用手背把工作台上的东西都推到地上,把那张地图放在桌子上,然后把一堆时间最长、臭味最大的垃圾堆在正中央。我相信他不会看不见的。我最后环视了一下房间,保留了此时此景的最后一分印象。我走向门口,然后,突然转过身来,还得再做一件事情——再加个附言。我选了一支尖尖的铅笔,写道:致克伦夫妇。
当我们走下楼梯的时候,我只有一件事挺后悔的,我没能在桌子上留张名片。
我们在小摊上吃了点儿早饭,谈谈我们怎么办。我们的未来一片空白。
“你今天下午为什么不去看场电影?”莫娜说。“我去哈伯肯或别的什么地方去看看,想想办法。我们在乌瑞克处见面,一起吃饭——你觉得怎么样?”
“好吧。”我说,“可我今天早晨干什么?现在才八点啊。”
“你可以去动物园看看,坐公共汽车去,坐车对你有好处。”
她也没别的好主意了,我也挺有情绪去动物园看看的。在早晨,如此的自由自在令我产生了一种优越感,我要坐在公共汽车上边那层,看看那些忙忙碌碌的人们各自奔向工作岗位。有一阵子,我问自己我生命的目的何在,我都快忘了我自己想当个作家了。我只知道一件事情,那就是我不会沦落成写色情小说的,也不会做单纯的抄写机器。
我和莫娜在街拐角处分手了。在第五大街,我跳上一辆公共汽车,爬上顶层。
我又自由了!我使劲地吸进了几口新鲜空气,车行至中央公园时,我好好地看了几眼第五大街那边渐渐远去的楼群。我原来做服务员和零售商的时候,认识了那里边不少人。对了,罗斯福一家就在那儿。我十四岁那年,给一个老头儿送燕尾服、无尾夜常礼服和羊驼毛短上衣。我不知道老罗斯福先生,那个银行家,是不是每天早晨还和他那四个身材高大的儿子肩并肩地走着去华尔街他们的办公室——我是指在公园里快跑一阵子之后。更远一点儿,我认出了班迪克斯老头那幢房子。那个喜欢挑剔西服背心扣子的哥哥死了很长时间了,但是,H.W.可能还活着,可能还在抱怨他的裁缝忘了他穿衣服喜欢从右边穿那件事。我一点儿也不喜欢他!我微笑着想起了过去我在他身上发泄的愤怒。他现在可能是一个非常孤独又虚弱的老头儿了,由一个忠诚的仆人、一个厨子、一个管家和一个司机陪着。他原来多忙啊!真的,有钱的人需要别人的同情。
车往前开着……我回忆起了一件又一件往事。突然,我想起了罗斯梅尔。又看见莫娜,他一定高兴得像过节似的(我肯定她到他那儿去了)。
我反复思考着同我认识的不同的人怎么见面打招呼。这挺有意思的,从朋友和熟人身上,我又想到了那些名人——艺术家、演员、政治家、罪犯、宗教界首脑,各级各类的。这些东西越来越吸引我了。卡利古拉怎么向人问好呢?一群很遥远的人物突然占据了我的脑海:弗兰西斯。包思先生、穆罕默德,查理曼、尤里乌斯。
凯撒、汉尼拨、孔子、塔姆雷恩、圣赫拉拿的拿破仑、赫伯特。斯宾塞、莫德耶斯卡、沃尔特。斯考特先生、古斯塔夫斯。阿道夫、弗雷德里希。巴尔巴罗萨、P.T。巴纳姆……。
车快到布朗克斯公园时,我忘了自己为什么到这个地方来。我正回想着我还是小孩的时候第一次看见心中偶像时的激动情景。我的偶像是水牛比尔,我爱他。看见他骑马驰进马戏表演场中间,把他那顶阔边帽抛向鼓掌的观众的情景是令人难以遗忘的。他披着长长的头发,留着山羊胡子,上唇两撇卷胡子。他穿的衣服是那么引人注目,一只手轻轻地握住缰绳,另一只手抓住一枝枪。过一会儿,他将展示他那准确无误的神枪绝技。他绕场转了一圈,他那匹骄傲的骏马喷着热气。多棒的一个人!他的朋友是凶猛的印第安首领——苏、科曼奇斯、克罗斯、布莱克福特。
一个男孩子钦佩的是那种不虚饰的力量——技巧、沉着和灵敏。水牛比尔是所有这一切的化身,我们只能在他表演时才能看见他,一年也只有一次——如果我们幸运的话。在那段时间里,我的眼睛一眨不眨,身子一动不动,全身心地沉浸在对他的崇拜之中。他从不欺骗我们,也没背叛过我们。
水牛比尔对我们而言正如萨拉丁对他的追随者们——和他的敌人一样。一个男孩子永远也不会忘记他的偶像。好了,他妈的,我都到了动物园了。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只长颈鹿,然后是一只孟加拉虎、犀牛和狨。啊,还有猴子!好像回家了似的。没有比看看野生动物更能让人忘却一切烦恼的了,这些动物王国居民的名字真令人鼓舞。人仿佛又回到了亚当的时代,在那儿蛇统治着人。进化解释不了什么,我们都在那儿,从时间的开端,而且我们也会一起直到永恒。星星在移动,陆地在漂移,人也和那些大洪水以前的日子一起漂走了——犰狳、渡渡鸟、恐龙、剑齿虎。
宇宙里的每样东西都在向太空里的另一处漂移过去,上帝自己也可能与他的创造一起漂移走了。
我在动物园里东游西逛,忽然,我清楚地看见了勒内。钦特恩,勒内是里希。
钦特恩的姐姐。我们在十岁的时候曾是玩伴。这个里希,他像个嗜血的法国轻步兵。
你要是把他惹急了,他能从你身上咬下块肉来。所以,平时做游戏的时候,是不是和里希一伙就显得很重要了。他姐姐勒内经常站在门口看我们玩,她大约比他大六岁,已经是个大姑娘了。我们这些毛头小伙子们对她简直都着迷了。你离她很近的时候,就可以闻见她身上的香水味儿——或者就是她美妙的身体散发出来的肉香?
自从我不在那条街上玩以后,我就再也没想起过勒内。钦特恩。现在,突然地,我毫无理由地想起她来了,她的影子在我面前晃来晃去。她正斜靠在门边的铁栏杆上,风吹动她的薄如蝉翼的丝衫,显出她身体那优美的轮廓。现在我才知道她们令人那么着迷又觉得如此高不可攀:她简直就是中世纪法国贵妇的再版,那么轻盈、高雅、纯洁、迷人,留一头金色长发,有一双海水般湛蓝的眼睛。她不大爱说话,却总像天使般快乐。风有些大,她的身体被风吹得像嫩柳枝般前后摇摆着。她隆起的前胸和小小的髋部看起来充满生气和诱惑。在离她只有几步远的地方,我们像疯狂的公牛一样冲来冲去,又劈又砍,又咬又叫,仿佛着了魔似的。勒内总是很冷静地站在那儿,嘴唇微微张开,带着一丝不可思议的微笑。有人说,她曾有过一个情人,可却把她抛弃了,还有人说她是个跛子。我们谁也不敢去问她,她就那么站在栏杆旁边,像座雕像似的。有时候,风吹起了她的裙子。当我们看见她那雪白的大腿皮肤时,连气都快透不过来了。天色将晚时,老钦特恩就会步履艰难地挪回家来,手里拿着根长长的鞭子。看见里希衣服破烂,脸上又是泥又是血的,他就用鞭子抽他儿子一顿。里希从来一声不吭,看见他女儿,他则无礼地问候一声,就走进大门,身影消失在门后了。这奇怪的一幕过去之后,再有什么事发生我们可就不知道了。
所有这一切都栩栩如生地再现在我的脑海之中,我有一种冲动,要立即把这些东西记下来。我发狂般地冲出公园,去找纸和笔。好几次,我不得不停下来小便。
最后,我终于找到一家小文具店,这是一个上了年纪的犹太妇女开的。她戴了一顶极难看的假发,那颜色跟蟑螂的翅膀差不多。她听不懂我说的话,我只好打手势,她以为我是个聋子,就开始大声跟我嚷着说话。我也大声向她嚷、使劲儿骂她。她害怕起来,跑到店后面去找人。我不知所措地在那儿站了一会儿,接着就跑到了街上。一辆公共汽车正停在街拐角处,我跳上车,坐了下来。我座边旁边有张报纸。
我拿起来,开始在那上面写起来。先是在空白处,然后就在字中间写。车行至早安公园时,我偷偷地把报纸从窗户扔了出去,我觉得轻松极了。勒内不见了,跟那些长颈鹿、骆驼、孟加拉虎、花生皮和狮子的吼声一起消失了。我要把这一切都告诉乌瑞克,他一定会感兴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