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福柯著。发表于1975年。该书开篇以令人震惊的笔触描绘了1757年车裂死囚的残酷场面,继而详列80年后关押青年罪犯的巴黎监狱的单调日常生活,从而转入该书的主题:探讨惩罚犯人方式的重大转变之深层意义。认为,推动刑罚改革的动力不是出于对人的身体的尊重,而是为了实现一种更有效率的法律和社会秩序。封建专制制度的权力被过度使用且公开展示,其作用于主体的后果是不规则的、功能失调的。刑罚制度的改革体现了一种新型权力机构的组织方式,或者一种新型社会关系的组织方式,福科将其称之为“规训”权力。这种新的权力体制借助各种方法来组织、训练和征服人的身体,目的是要提供一种顺从的、富有生产力的和训练有素的劳动力资源,即生产出“听话的身体”。福科在该书中考察了规训权力是如何形成的,以及它在现代社会中所达到的广度和深度。规训权力不仅体现于监狱、军队、医院、学校、工厂等等场所,而且它通过犯罪学、心理学、医学等等科学而作为知识规范、控制着整个社会。即这些知识区分了正常与反常、合法与非法,并建立了一套与正常状态相联系的标准和价值,现代社会不是通过明显的压制而是通过这些标准和价值来对人加以管制。该书出版后在社会上引起激烈的反响,而福科本人称该部著作为“我的第一部著作”,可见其地位之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