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刻钟,我非常不耐烦地在房间里跑来跑去,还不时跑到屏风旁,从缝隙里张望丽莎在做什么。她坐在地板上,头靠在床上,想必在哭。但是她仍旧不走,这就激怒了我。这一回她已经全知道了。我彻底侮辱了她,但是……就不必说了吧。她明白,我的欲火冲动不过是报复,是对她新的侮辱,方才我只是近乎无对象的恨,现在又加上了一种对她本人的、充满忌妒的恨。话又说回来,我不敢肯定她是否清楚地明白了这一切;不过她完全明白我是个小人,主要是我没有能力爱她。

我知道有人会对我说,这是不可能的——不可能像我这样既坏又傻;说不定还会加上一句,不可能不爱她,起码不可能不珍惜她的这片痴情。为什么不可能呢?首先,我已经不能够再爱了,因为,我再说一遍,我的所谓爱就意味着虐待和精神上的优势。我一辈子都无法想像还能有与此不同的爱,甚至有时候我想,所谓爱就是被爱的人自觉自愿地把虐待他的权利拱手赠予爱他的人。我在自己地下室的幻想中想像的所谓爱,也无非是一种搏斗,由恨开始,以精神上的征服结束,至于以后拿被征服的对象怎么办,我就无法想像了。再说这有什么不可能呢,我已经道德败坏到这样的地步,我已经不习惯见到“活的生活”了,方才我还想责备她和羞辱她,说她来找我是为了听我说“可怜的话”;而我自己居然没想到,她此来根本不是为了听我说“可怜的话”,而是为了爱我,因为对于一个女人来说,爱就是全部复活,爱就是全部再生,不再堕落(不管是怎样的堕落),全部新生,除此以外,别无其他。话又说回来,当我在屋里跑来跑去,在屏风后窥视她的时候,我并不十分恨她。我只是因为她在这里感到难受,感到受不了。我希望她销声匿迹。我想要“安静”,我想要一个人呆在地下室。由于不习惯,“活的生活”使我感到一种压力,甚至呼吸都感到困难。

但是又过去了几分钟,而她还是没有站起来,仿佛处在昏迷不醒的状态中。我也太没良心了,竟过去轻轻地敲了敲屏风,想给她提个醒……她突然打了个激灵,从原地站了起来,跑过去找自己的头巾、自己的帽子和皮大衣,倒像她急于要离开我,逃到什么地方去似的……两分钟后,她慢慢地从屏风后面走了出来,心情沉重地看了看我。我恶狠狠地微微一笑,不过笑得很牵强,为了礼貌,随即避开了她的目光。

“别了。”她向门口走去时说道。

我突然跑到她面前,抓住她的一只手,掰开她手指,塞进……然后又握上。接着又立刻转过身去,尽快跑到另一个角落,起码可以不看见……

我本来想立刻撒个谎——说我这样做是无意的,是一时忘乎所以,张皇失措,是犯傻。但是我不想撒谎,因此我只好直说,我掰开她的手,塞到她手里……是一种恶意的嘲弄。当我还在屋里跑来跑去,她还坐在屏风后面的时候,我就想这么做了。但是我可以肯定:我做出这种残酷的举动,虽然是故意的,但不是出自内心,而是由于我的恶劣的脑袋。这个残酷的举动是我故意做出来的,纯属异想天开,故意捉弄,十分迂腐,甚至我自己也立刻后悔不迭——起先为了看不见,我躲进一个角落,后来我又带着羞耻和绝望跑出去追丽莎。我推开通过道屋的门,开始倾听。

“丽莎!丽莎!”我向楼梯上喊,但是不敢大胆喊,而是压低了声音……

没有回答,我觉得我似乎听到下面楼梯上有她的脚步声。

“丽莎!”我又比较响地喊了一声。

没有回答。但是就在这时候我听到楼下关得很紧的那扇通大街的玻璃门嘎吱一声沉重地打开了,接着又砰的一声紧紧地关上了。响声一直传上了楼梯。

她走了。我沉思着回到了房间。我心头感到非常难受。

我站在桌旁,站在她刚才坐过的椅子旁,失神地望着前面。过去了大约一分钟,我突然打了个寒噤:在我的正前方,在桌上,我看到了……总之,我看到了一张揉皱的蓝色的五卢布票子,也就是一分钟前我让她握在手里的那张票子。肯定是那张票子;不可能是别的票子;我家也没有别的票子。可见,当我躲进另一个角落的时候,她把手里的票子扔到了桌上。

那又怎么啦?我早该料到她会这样做的。我早该料到了?不。我这人自私自利到这种程度,实际上我是那么不尊重人,甚至我都想像不到她会这么做。这,我受不了。顷刻间,我像发疯一样,急忙跑去穿衣服,仓促间随便披上了一件什么衣服,就急忙冲出去追她。当我跑上大街的时候,她还没来得及走出二百步。

大街上静悄悄的,在下雪,雪几乎垂直落下,在人行道和空旷的大街上好像铺上了一只大枕头。没有一个行人,也听不到一点声响。街灯在忧郁地、无益地闪烁着。我跑出去二百步,一直跑到十字路口,停了下来。

“她上哪去了呢?我追她想干什么呢?干什么呢?向她下跪,因忏悔而痛哭流涕,亲吻她的脚,求她原谅!我想做的也就是这个;我的心整个儿都碎了,我永远,永远不会漠然地想到这一刻。但是‘我要干吗呢?’我不由得想道。难道因为我今天亲吻了她的脚,明天也许我就不会恨她了?难道我能够给她幸福吗?难道我今天不是第一百次地再次认清了自己的价值吗?难道我不会把她折磨至死吗?”

我站在雪地里,凝视着白茫茫的雪夜,想着这事儿。

“倒不如,倒不如,”后来,已经在家里了,我幻想道,我用幻想压下了心头的剧痛,“倒不如让她现在把这屈辱永远带走的好?要知道,屈辱能荡涤一切:这是一种最厉害、最痛苦的意识!明天我就可能用自己的所作所为玷污她的灵魂,使她心力交瘁。而现在这屈辱将永远不会在她心中泯灭,不管将来等待着她的污浊多么可憎——这屈辱将会用……恨……唔……也许还有宽恕……提高和净化她的灵魂……话又说回来,这一切将会使她心头轻松些吗?”

说真的:我现在要给自己提一个无聊的问题:什么更好——廉价的幸福好呢,还是崇高的痛苦好?你说,什么更好?

那天晚上,我坐在自己家里,内心痛苦得差点活不下去,我精神恍惚地想了许多。我还从来没有经受过这么大的痛苦和懊悔不迭;但是难道还能有任何怀疑吗,我跑出家后,难道就不会在半道上再回来吗?以后我再没有见到过丽莎,也没有听说过关于她的任何消息。我还要加上一句,尽管当时我差点没有烦恼得病倒,但是对于那句屈辱和恨将会带来什么好处的空话,我还是感到很得意,而且得意了很长时间。

甚至现在,过去了如许年,一想起这一切,我都感到非常不舒服。现在有许多事我想起来都觉得难受,但是……写到这里是不是该结束我的这部《手记》了呢?我觉得我动手写这部《手记》,就犯了个大错误。起码,我在写这部小说的时候一直感到很可耻:由此可见,这已经不是文学,而是改造犯人的刑罚。要知道,比如说,讲一些冗长的故事,描写我怎样独处一隅,因道德败坏,环境缺陷,在地下室里脱离活的生活以及追求虚荣和愤世嫉俗因而蹉跎了一生——说真的,这也太没意思了;小说里应当有英雄,可这里却故意收集了反英雄的所有特点,而主要是这一切将给人以非常不快的印象,因为我们都脱离生活,大家都有缺陷,任何人都或多或少有这方面的毛病。甚至脱离生活到这样的程度,有时候对真正的“活的生活”反而感到某种厌恶,因此当有人向我们提到它时,我们就会觉得受不了。要知道,更有甚者,我们几乎把真正的“活的生活”当作就是劳动,几乎就是在衙门里当差,我们都暗自同意,还是照书本上做为好。有时候我们干吗要蝇营狗苟,干吗要胡闹,干吗要孜孜以求呢?我们自己也不知道干吗。如果按我们那些乖戾的要求照办不误,我们只会更糟。嗯,你们不妨试试,嗯,比方说,你们不妨多给我们一些独立自主,给我们中间的任何人都放开手脚,扩大我们的活动范围,放松对我们的监护,那我们……我敢肯定:我们会立刻请求还不如回到有人监护的情况为好。我知道,你们也许会因此而生我的气,向我嚷嚷,向我跺脚,说什么“您说的是您一个人和您在地下室的那帮穷光蛋,因此不许您说:‘我们大家’。”对不起,诸位,要知道,我并不是用大家二字为自己辩护。至于我本人,要知道,我不过是在我的生活中把你们都不敢实行一半的事发展到极端罢了,而且你们还把自己的怯懦当成了明智,你们自欺欺人,并以此自慰,因此较之你们,我可能还多一些“活气”。请你们用心看看!要知道,我们甚至都不晓得,现在这活的东西在哪儿,它是什么,叫什么名字?你们假如撇下我们不管,叫我们离开书本,我们就会立刻晕头转向,张皇失措——不知道加入哪一边,遵循什么,爱什么,恨什么,尊重什么和蔑视什么了?我们甚至连做人,做个真正有自己血肉之躯的人都感到累,引以为耻,认为是耻辱,竭力想做一个并不存在的泛人。我们都是些死胎,而且生我们养我们的人早就不是那些有生气的父辈了,可我们却喜欢这样,越来越喜欢。我们的兴趣越来越浓。很快,我们就会设法让思想把我们生出来。但是够了;我不想再写《地下室》了……

不过,这位奇谈怪论者的《手记》写到这里还没写完。他忍不住继续秉笔直书。但是我们倒觉得也可以到此打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