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斜射在操场上,也映照着白色的平房,黄黄的仿似金箔。四只黑紫色的乌鸦猛扑下来,落在了阳台的栏杆上,伺机飞进屋里,好偷吃柯斯拉放在弗洛里床边的面包跟黄油。弗洛里爬出蚊帐,喊柯斯拉给自己拿点儿杜松子酒来,然后进了浴室,在一个锌盆里坐了一会儿,盆里的水本该是凉的。喝过几口杜松子酒,他觉得好一些了,便刮了刮脸。通常情况下,他都拖到晚上才刮脸,因为他的胡子很黑,而且长得很快。

当弗洛里愁眉苦脸地坐在浴盆里的时候,麦克格雷格先生却身穿短裤和汗衫,在专门铺在卧室的竹席子上,五六七八九地苦练努征弗利克特的“久坐人士拉伸操”。麦克格雷格先生从不、或者说很少错过晨练。八(平躺,抬腿至直角,膝盖不能弯曲)对于一个四十三岁的男人来说是非常痛苦的;九(平躺,起身至坐姿,用指尖去够脚趾)则更加艰巨。没关系,人可一定要保持健康啊!就在麦克格雷格先生用力而痛苦地去够脚趾的时候,一股砖红色的血液从脖颈处涌上来,以至其面部充血,几乎有中风之险。汗水在他那厚实肥壮的胸脯上闪闪发亮。坚持,坚持!不惜一切代价,人一定要保持健康。脚夫穆罕默德•阿里胳膊上挎着麦克格雷格先生的干净衣裳,透过半掩的门望去。他那又窄又黄的阿拉伯人脸庞,表现出既不理解也不好奇的神情。五年来,他每天早晨都看到这套肢体活动,隐约认为这是一种祭祀仪式,祭奠的是某个神秘而苛刻的神。

与此同时,早已出门的韦斯特菲尔德正倚在警察局那张刻痕累累、染了墨汁的桌子上,而肥嘟嘟的巡警在审问一个疑犯,后面有两个警察看着此人。疑犯是个四十岁上下的男人,长着一张灰白而胆怯的脸,身上仅仅裹着一条破烂不堪的罗衣,只遮到膝盖,膝盖以下是又瘦又弯的小腿,上面满是扁虱的咬痕。

“这个家伙是干什么的?”韦斯特菲尔德问道。

“是个小偷,先生。我们发现他有枚戒指,上面镶着很贵重的翡翠。解释不出哪儿来的。就他——穷得叮当响的苦力——怎么能有翡翠戒指呢?他肯定是偷的。”

他恶狠狠地转向那个疑犯,像只公猫一样伸过脸去,几乎碰到了对方的脸,声音很大地呵斥道:

“你偷了戒指!”

“没有。”

“你是个惯犯!”

“不是。”

“你蹲过监!”

“没有。”

“转过身来!”巡警灵机一动喊道。“弯下腰去!”

疑犯痛苦地把他那张灰白的脸转向韦斯特菲尔德,而韦斯特菲尔德则背过脸去不予理睬。两名警察架住他,把他扭转过来,摁下身去,巡警拽下他的罗衣,露出其臀部。

“看这里,先生!”他指着上面的疤痕说,“他曾经被竹鞭抽过。是个惯犯,所以戒指就是他偷的!”

“那好,把他送到牢房里去,”韦斯特菲尔德一边手插口袋、走开桌子,一边生气地说道。从内心深处来讲,他并不愿意碰上这些倒霉的普通小偷。要是土匪、叛乱分子才好,而不是这些可怜兮兮、畏畏缩缩的耗子!“你们监狱里总共抓了几个人,蒙巴?”

“三个,先生。”

拘留所在楼上,是个由六寸宽的木条围起来的笼子,有个警察手持卡宾枪看守着。里面黑咕隆咚的,热得让人喘不上气,什么家具都没有,只有一个臭气熏天的茅坑。两个犯人蹲在木条旁,不愿靠近另一个犯人。此人是个印度苦力,从头到脚都是癣,就像披了一身甲胄。有个浑实的缅甸女人,是警察的老婆,正跪在笼子外头,把米饭和稀溜溜的达西尔盛进锡制的小盘子里。

“饭还好吧?”韦斯特菲尔德问道。

“很好,大人,”犯人们异口同声地说。

政府为犯人制定的伙食标准是每人每顿饭两个半安那,而警察的老婆会设法从中捞取一个安那。

弗洛里走到屋外,在院子里漫步走着,并用手杖将杂草戳进土里。在这个时段,一切都着上了美丽的淡色——叶子的淡绿色、泥土和树干的粉褐色——就像即将消逝的水彩洗液。在操场上,一群群低空飞翔的棕色小鸽子互相追逐着,而翠绿色的食蜂鸟则像慢飞的燕子一般嬉戏。一队清扫工正朝某个肮脏的垃圾坑走去,每个人的担子都半掩在外衣下面,那垃圾坑位于丛林的边缘。那些饥肠辘辘的可怜人,胳膊腿儿瘦得像柴火,膝盖衰弱得直不起来,只有土黄色的破布遮体,他们活像裹着尸布的骷髅在行走。

园丁正在给新的花圃翻土,花圃紧靠大门旁边的鸽子笼。他是个精神迟钝、愚笨至极的年轻印度人,此人过着沉默寡言的生活,因为他讲的曼尼普尔马方言,根本没人听得懂,包括他的泽巴迪人泽巴迪人,印度人和缅甸人通婚所生的后裔。——译者注老婆。他的舌头也大得连嘴巴都盛不下。他用手遮脸,向弗洛里行了个深深的额手礼,然后再次扬起铲子,一下下使劲而笨拙地铲向干土,细嫩的肌肉直打颤。

一阵刺耳的“叽叽嘎嘎”的尖叫声从佣人住处传了过来。柯斯拉的两个老婆又开始每天清早的争吵了。那只名叫“尼罗”的驯养好的斗鸡,在路上大摇大摆地走着,但它曲折而行,以防弗劳来袭,巴贝端出一碗谷子来喂尼罗和鸽子。佣人住处传来更多的叫喊声,还有男人粗哑的劝架声。这两个老婆可真让柯斯拉吃够了苦头。大老婆玛普是个骨瘦如柴、长相难看的女人,由于生孩子太多,全身青筋毕露,“小老婆”玛伊则年轻几岁,是个又胖又懒的恶妇。这两个女人,只要弗洛里去总部,她俩搁成一块儿的时候,便会吵个没完。有一回,玛普拿着根竹棍追赶柯斯拉,柯斯拉躲到了弗洛里身后,结果弗洛里的腿上挨了狠狠的一棍。

麦克格雷格先生从路那边走来,步伐矫健,手里还挥动着一根很粗的手杖。他身上穿着土黄色帕葛立布的衬衣、军训短裤,戴着打野猪猎人的遮阳帽。除了锻炼身体,只要能抽出时间,他每天清晨都漫步上两英里。

“你早上好呀!”他用热情的晨间嗓音冲着弗洛里喊道,故意摆出一副爱尔兰口音。他养成了每早这个时候都生气勃勃、精神充沛地洗冷水浴的习惯。此外,他已连夜读过《缅甸爱国报》上那篇恶语中伤的文章,并感到十分的伤心,因此故意表现出一副愉快的样子来掩盖情绪。

“早上好!”弗洛里也尽可能热情地回答道。

这个自以为是的恶心老混球!他望着麦克格雷格先生过去,心里暗想道。他的屁股裹在紧绷的卡其短裤里,翘得多高啊!活像一个下流的中年童子军教练,简直就是个同性恋男人,你在插图报纸上都能看见这号人的照片。他故意穿上那些愚蠢可笑的衣裳,露出那短肥而微凹的膝盖,仅仅是由于早饭前做健身乃是白人老爷的标志——真让人恶心!

一个缅甸人走上山来,像是一团白色和品红色倏地闪过。此人是弗洛里手下的办事员,从距离教堂不远的小办公室过来。到了门口,他躬身作揖,掏出一个脏兮兮的信封,邮戳按照缅甸方式盖在封舌处。

“早上好,先生。”

“早上好。这是什么?”

“本地信件,阁下。今早上邮过来的。我看是封匿名信,先生。”

“哦,真烦人。——好吧,我大约十一点钟去办公室。”

弗洛里拆开信封。信写在一张大页书写纸上,内容如下:

“约翰•弗洛里先生:

先生,——本人(署名者)诚心提示您,奉告阁下一些有用消息,阁下必将从中受益不浅。

先生,凯奥克他达地区已有议论,说阁下同文职医生维拉斯瓦米大夫交从甚密,与之频繁接触,并邀请他去贵处等等。先生,我们诚心相告,这位维拉斯瓦米医生并非好人,也绝不配与欧洲绅士们为友。此医生实乃一不诚、不忠、不廉的公务员。除了收受贿赂、敲诈勒索等行径,他还在医院用颜料水给病人治病,卖药以牟取私利。有两个犯人被他用竹鞭毒打,而之后若是家人不送钱来,还要往伤口上撒辣椒面。除此之外,他还同民族党勾结一气,并于近日为一篇罪大恶极的文章提供素材,此文刊登在《缅甸爱国报》上,攻击的是尊敬的副专员麦克格雷格先生。

他还强行同医院内的女病人睡觉。

由此我们极为希望阁下能够规避这位维拉斯瓦米医生,莫再同这种人为伍,他们只能有辱阁下的声誉。

虔心祝愿阁下身体安康,万事如意。

(署名)一个朋友”

信是集市上那个代写书信之人的笔迹,用的是正楷圆体,颤颤巍巍的,像是个醉汉照着字帖练字写出来的。不过那个代写信的人绝不会水平高到使用“规避”这种措辞,信肯定是由某个文员口述的,而且毫无疑问,最终是出自吴波金。肯定是来自“那只鳄鱼”,弗洛里心里想。

他很不喜欢信中的口气。表面上低三下四,实则暗含威胁。“丢下医生,否则我们就对你不客气,”这才是其中的真正意思。此事倒并无大碍,没有哪个英国人会觉得,一个东方人真能对自己造成什么危险。

弗洛里手持信件迟疑起来。对于匿名信,你有两种处理方法。你可以一言不发,也可以将之交给当事人。显而易见,得体的做法是把信交给维拉斯瓦米医生,让他自己看着办。

不过要说这种事情,完全置身其外才是更安全的。不要卷入“土著”争执可谓至关重要(或许算是白人老爷的十大戒律中最重要的一条了)。对于印度人,决不能有什么忠诚和真正的友谊。感情,甚至喜爱,都不行。通常情形下,英国人确实很喜爱印度人——土著官员、林警、猎人、办事员、佣人。印度兵在他们的上校退休时,都会像孩子似的痛哭流涕。甚至同他们关系亲密也无妨,只要场合正确。可要说联手、合作什么的,绝对不行!哪怕想知道“土著”争执中孰是孰非,也是件有损威望的事情。

倘若他把这封信公之于众,将会引来争吵和官方调查,而且实际上,他也将把自己的命运同医生捆在一起,跟吴波金对着干。吴波金倒无所谓,可还有欧洲人呢!假如他,弗洛里,太过明显地跟医生拉帮,可能会付出惨痛代价的。最好还是佯装从未收到这封信。医生的确是个好人,可为了帮他就对抗整个白人老爷的传统——唉,不行,决不行!为了拯救自己的灵魂而失去整个世界,这能有什么好处呢?弗洛里将信撕成两半。公之于众可能引发的危险很小很模糊,但是在印度,你必须要谨防各种模糊的危险。声誉,作为生命的气息,本身就是模糊的。他小心翼翼地把信撕成碎片,丢到了门口。

就在此时,传来一声惊恐的尖叫,跟柯斯拉两个老婆的喊声截然不同。园丁放下手中土铲,向叫声传来的方向张望,柯斯拉也听见了声音,没戴帽子就从佣人住处跑了出来,而弗劳则一跃而起,汪汪直叫。接着又传来几声尖叫,声音是来自房子后面的丛林里,听上去是个英国人,是女人,是受了惊吓的喊叫。

院子后面没有出去的路,弗洛里翻过大门,下来的时候,膝盖被碎片划了道口子,流出血来。他绕过院子篱笆,冲进了丛林里,弗劳紧随其后。就在房屋后头,最外头的一层树丛里面,有一个小小的山谷,由于谷中有一潭积水,尼昂勒宾村的水牛时常光顾此地。弗洛里快速地穿过树丛。山谷中,一个脸色灰白的英国女孩儿正靠在树上,瑟瑟发抖,一头巨大的水牛用半月形的牛角在威胁着她。而一头浑身是毛的小牛犊则站在后面,无疑,它是麻烦的起因。还有一头水牛呆在齐脖深的泥塘里,仰着一张温和而苍老的脸,想看看究竟怎么回事。

弗洛里一出现,女孩儿便把惊恐的脸转向他。“啊,快呀!”她高声喊道,又生气又急迫,显然是那种受惊吓之人的口气。“快!救救我!救救我啊!”

弗洛里十分吃惊,什么也没来得及问。他疾步奔向她,由于手里没有棍子,便伸手猛拍水牛的鼻子。这头大畜牲转过身去,动作迟缓而笨拙,领着小牛犊步伐沉重地走开了。另一头水牛也从污泥里站起身来,懒洋洋地走了。女孩儿扑向弗洛里,几乎是扑进他的怀里,刚才真是被吓坏了。

“啊,谢谢您,太谢谢您了!唉,这些可怕的东西!它们是什么呀?我以为它们会要我的命呢。多可怕的畜牲啊!它们是什么呀?”

“它们只不过是水牛——从那边村子过来的。”

“野牛?”

“不是野牛——我们管它们叫南亚水牛,就是缅甸人养的一种牛。恐怕它们让你吓了一大跳吧。我很遗憾。”

她还是紧紧抓住他的胳膊不放,而他能够感觉出她在颤抖。他低头看了看,可是看不到她的脸,只能瞧见她的头,没戴帽子,留着像男孩一般短的黄色头发。他还能看见一只手放在自己的胳膊上。这只手又修长、又纤细,一看就是年轻人的,手上有些斑点,属于那种女学生特有的。他该有好几年没见过这样的一只手了。他开始感觉到那个柔软而青春的躯体紧紧靠在自己身上,还有那呼出的温热气息,随即,他感到体内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融化、变暖。

“没事了,它们都走了,”他说,“没什么可怕的了。”

那个女孩逐渐从惊吓中恢复过来,她站的离他稍远了一点儿,不过一只手还是攥着他的胳膊。“我没事儿了,”她说,“不要紧了,我没伤着。它们并没碰我,不过它们的样子的确吓人。”

“这种水牛其实并不伤人的。它们的角长得非常靠后,根本顶不着你。都是些很蠢的畜牲。它们只是在有小牛犊的时候才会假装摆出进攻的架势。”

他们现在分开站着了,两人都立刻感到一丝尴尬。弗洛里已经把脸歪向一边,让自己长胎记的那面脸背对着她。他说:

“哎,这种见面方式真是够怪的!我还没问你怎么来这儿的呢。你从哪儿来——如果这么问不唐突的话?”

“我刚从我叔叔家的花园出来。感觉今天是个美好的早晨,所以我想出来散散步然后这些可怕的东西就跟上我了。你也知道,我对这个国家还很陌生。”

“你叔叔?喔,当然喽!原来你就是莱克斯蒂恩先生的侄女啊。我们早听说你要来了。喂,咱们先出来到操场上吧!那儿会有路的。你在凯奥克他达的第一个早晨可真够受惊的!恐怕这会让你对缅甸的印象很差吧。”

“哦,不,只是挺怪的。这片树林长得可真够密的啊!全都互相缠绕在一起,很有外国味道。在这儿呆一会儿就会迷路的。这就是他们所说的热带丛林吗?”

“热带灌木林。缅甸几乎全是热带丛林——我觉得这里是一片绿色、讨厌的土地。假如我是你的话,我是不会穿过那片草地的。草籽会钻到你的长筒袜里,一直粘到你的皮肤上。”

他让那女孩儿走在前头,由于她看不到自己的脸,所以感觉更自在些。作为女孩儿,她个头偏高,穿着件淡紫色的棉布外衣。从她的四肢动作来看,他断定她不过二十出头。他还没有打量过她的脸,只看到她戴着一副圆框的龟纹眼镜,头发跟自己的差不多短。除了在插图报纸上,他以前还从未见过女人留短发呢。

等他们上了操场,他趋步与她并肩而行,而她也扭过头来对着他。她的脸呈椭圆形,容貌精致、五官匀称。或许谈不上十分美貌,但在缅甸却已算好看的了,因为这儿的英国女人都显得面黄肌瘦。他忽然将脸侧向一旁,尽管胎记本就远离她,他可不愿让她太靠近自己的脸。他似乎感觉到了自己眼圈周围那些尽是皱纹的皮肤,就像是一道伤痕。不过他记起早晨还刮过脸,这令自己有了些许的勇气。他说道:

“我说,经过这件事,你肯定给吓坏了。到我那儿休息一会儿再回家好吗?况且在这个时间也不该不戴帽子就出门。”

“哦,谢谢,好吧,”女孩儿说道。他料想她还不懂印度的礼节规矩。“这就是你的家吗?”

“是的。我们得从前面走。我来叫佣人给你拿把遮阳伞。你头发那么短,这日头对你可是太危险了。”

他们上了花园小径。弗劳在两人身旁欢快地蹦跳,想让人注意自己。它总是冲着陌生的东方人狂叫,但很喜欢欧洲人身上的味儿。日头更毒了,一股红醋栗的气味从路边的矮牵牛花中散发出来,一只鸽子拍着翅膀落到地上,见弗劳扑了过来,又一跃而起、飞到空中。弗洛里与女孩儿都同意驻足片刻好赏花。一阵莫名的幸福感涌上两人的心头。

“你可千万别不戴帽子就顶着日头出门,”弗洛里再次说道,不知怎地,话语间透出一丝亲密。他总是忍不住提及她的短发,在他看来,这头发真的很漂亮,单单只是提到头发,就仿佛亲手抚摸到了一般。

“哎呀,你的膝盖在淌血,”女孩儿说道,“是刚才来救我的时候伤着的吧?”

在他的卡其布长袜上,有一条细小的血迹,已经干了,变成紫色。“无关紧要,”他说道。可是此刻,两人都并未觉得无关紧要。他们开始急切地聊起花儿来。女孩儿说自己“酷爱”鲜花,弗洛里便领着她沿小径前行,一株接一株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

“你瞧这草夹竹桃长得。在这个国家,草夹竹桃一年连续六个月都开花。它们不能见太多阳光。我觉得那些黄的,颜色简直像是报春花。我都十五年没见过报春花了,还有桂竹香。那些百日菊也很漂亮,对吧?——再配上那些绝妙的底色,就像画的花儿。这些是非洲金盏花。并不是什么上档次的东西,几乎就是些杂草,可你会忍不住喜欢上它们,如此鲜艳、如此茁壮。印度人对其有着很深的感情,无论哪儿有印度人,你都会看到金盏花在成长,哪怕是在丛林遮掩住一切多年后依然如此。不过,我还是希望你能上阳台看看兰花。我给你看的几株很像金铃铛——真的像金的。它们闻上去也像蜂蜜,简直无法抗拒。这大概是这个该死的国家唯一的优点了,就是适合花儿生长。你应该很喜欢园艺吧?在这个国家,这可是我们最大的慰藉了。”

“噢,我非常喜爱园艺,”女孩儿答道。

他们上了阳台。柯斯拉赶紧穿上颖衣,戴上最好的粉红丝绸头巾,他托着个盘子从屋里出来,盘子上放着一瓶杜松子酒,几个玻璃杯,还有一盒香烟。他将这些东西放到桌子上,一边略有不安地打量这女孩儿,一边躬身作揖。

“恐怕在早晨这个时候,请你喝一杯也没法子吧。我始终无法让我的佣人记住,有些人是可以早饭前不必喝杜松子酒的。”

看来他把自己也算在内了,因为他挥了挥手,示意把柯斯拉端上的酒给撤下。女孩儿坐在柯斯拉在阳台头上为她摆好的柳条椅上。叶色暗黑的兰花垂在她脑后,几束金色的花朵散发出温馨的蜜香。弗洛里倚着阳台栏杆站着,半对着女孩儿,但还是掩藏着脸上的胎记。

“从这儿看到的风景可真美妙啊,”她一边往山下看一边说道。

“是啊,的确如此。在太阳还未下山的昏黄光芒中真是美丽无比。我爱操场上这种昏暗的黄色,那几株凤凰木,犹如点点绯红。还有天边的那些群山,几乎就是黑色。我的营地就在山那边,”他补充道。

那女孩有些远视眼,她摘下眼镜向远方望去。他注意到她的眼睛是明亮的浅蓝色,比风铃草还要浅。他还注意到她眼睛周围的皮肤很光滑,简直像是花瓣。这让他不禁再次想起自己的年龄和自己那张憔悴的脸,于是他走开了一点,但还是忍不住说:

“我说,你来到凯奥克他达该有多幸运啊!你无法想象,对于我们来说,在这种地方能看到一张新面孔有多么重要!几个月来,就是我们这个可怜的小圈子,偶尔有官员来巡视,再就是那些带着照相机的美国记者,沿着伊洛瓦底河过来。我猜想你是直接从英国过来的吧?”

“哦,不能说是从英国来的。我来这儿之前住在巴黎。你知道,我母亲是个艺术家。”

“巴黎!你真的在巴黎住过吗?天哪,从巴黎来到凯奥克他达这种地方!你知道吗,在这样的小土沟里,很难想象还有巴黎这种地方。”

“你喜欢巴黎吗?”她问道。

“我连见都没见过。可是,上帝,我成天都在想象啊!巴黎——在我心目中就是满处绘画,什么咖啡馆啦,林荫大道啦,艺术家的工作室啦,还有维永、波德莱尔、莫泊桑,全都交汇在一块儿。你都不知道这些欧洲城市的名字对我们这儿的人来说意味着什么。你真的在巴黎住过?坐在咖啡馆里,跟外国的艺术学生一起,一边喝着白葡萄酒,一边讨论马塞尔•普鲁斯特?”

“哦,我想是这种生活,”女孩笑着说。

“你会发现跟这里简直就是天壤之别!这儿可没有白葡萄酒和马塞尔•普鲁斯特。倒是很可能有威士忌和埃德加•华莱士。不过要是你什么时候想看书的话,你可能会在我这儿找到一些喜欢看的。俱乐部的阅览室里净是些垃圾。当然喽,我在藏书方面无可救药地落后于时代了。我猜想你已经读遍世上的书了吧。”

“噢,没有啊。不过我确实很喜爱读书,”女孩说道。

“能遇见喜欢读书的人有多好啊!我的意思是值得读的书,而不是俱乐部书屋里的那些垃圾。假如我喋喋不休让你烦了,真的希望你能谅解。一旦能遇见谁还知道这世上有书,我的话匣子可就关不住了。在这种国家,你得原谅这样的过错。”

“哦,可我喜欢谈论书啊。我觉得读书的确太好了。我的意思是,假如没有书,生活会成什么样啊?真是一个——一个——”

“真是一个私人的避难所。的确如此——”

他俩迫不及待地畅谈起来,起先是谈书,然后是打猎,女孩儿似乎对打猎很感兴趣,直撺掇弗洛里给她讲。当他描述起几年前自己猎杀大象的那桩事儿,她简直兴奋不已。弗洛里几乎没有察觉,或许女孩儿也没有察觉,所谓交谈,其实全是他一个人在说。他无法自持,侃侃而谈的乐趣实在是太大了,而那女孩儿也很乐意倾听。毕竟,是他把她从水牛那儿救了出来,而她尚未相信这些巨大的畜牲居然不会伤人,他此刻俨然成了她眼中的英雄。一个人能赢得别人的好感,通常是因为他并未做过的事情。也正是在这种时刻,谈话得以进行得如此轻松、如此自然,以至你尽可以没有穷尽地讲下去。然而两人的快乐突然间消失了,他们惊了一跳,陷入沉默,原来是发现旁边还有别人。

阳台的另一头,栏杆之间,一张墨黑的、留着小胡子的脸正在充满好奇地窥视。原来是“大傻”厨师老萨米,在他身后站着玛普、玛伊、柯斯拉的四个大孩子、一个无人认领的光屁股小孩儿,还有两个老妇人,她们听说有“英国女人”可看,专门从村子里跑过来的。两个老东西嘴里叼着一英尺长的烟卷,活像雕刻的柚木塑像,她俩紧盯着“英国女人”,就像英国乡巴佬紧盯一名全副盛装的祖鲁武士一样。

“那些人……”女孩儿望着他们,不太自在地说道。

萨米看到自己已被发现,一副心虚的样子,装作在整理所戴的头巾。其他观众也有些窘迫不安,只有那两个面无表情的老妇人除外。

“这些可恶的脸!”弗洛里说道。一股失望的冰冷疼痛之感袭上他的心头。毕竟,女孩儿不好再呆在他的阳台上了。他和她都同时想起,他们俩还完全是陌生人。她的脸有一些红,她开始戴上了眼镜。

“恐怕对这些人来说,见到一个英国女孩儿怪新鲜的,”他说。“他们没有任何恶意。走开!”他不快地补充说,冲着这些听众挥了挥手,于是他们便都没影了。

“你知道,假如你不介意的话,我觉得我该走了,”女孩说道。她已站起身来。“我在外头已经很长时间了。他们肯定担心我跑哪儿去了。”

“你真的非得走吗?还早着呢。我可不能让你不戴帽子就顶着日光往家走。”

“我真的该——”她再次说道。

她打住了,往门口望去。马拉美出现在阳台上。

马拉美手捂屁股走上前去。她刚从屋里出来,一副镇定的神情,表示自己完全有权在这儿。两个女孩儿面对面站着,不足六尺远。

没有比这还要古怪的对比了:一个肤色浅白如海棠花,另一个则皮肤黝黑、媚俗不堪,圆柱形的乌黑头发和浅橙色的丝绸罗衣都闪着亮光,简直像是金属。弗洛里心中暗想,自己以前从未发现马拉美的脸有这么黑,她那又小又硬的身子有多么古怪,笔直得就像士兵的腰杆,除了水瓮般的臀部那儿,周身没有一处曲线。他倚着栏杆站立,望着两个女孩儿,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差不多一分钟的时间,两人都无法将视线从对方的身上移开,不过谁看谁更怪异,这可就说不清楚了。

马拉美把脸转向弗洛里,细如铅笔线的黑色眉毛皱在一起。“这个女人是谁?”她一脸不高兴地问道。

他漫不经心的回答,仿佛是在给一个仆人下达命令。

“马上给我走开。如果你敢惹什么麻烦的话,事后我会用竹条抽你,直到打得你一条完整的肋骨也不剩。”

马拉美迟疑了一下,耸了耸窄小的肩膀便离开了。而那英国女孩望着她的背影,诧异地问道:

“那是个男的还是个女的?”

“女的,”他答道,“我想是一个仆人的妻子。她来问洗衣服的事儿,如此而已。”

“噢,缅甸女人都长这样儿吗?她们真是些小怪物!我在来这儿的火车上见到好多呢,可你知道吗,我还以为她们是男孩子呢。长得像是一种荷兰娃娃,不是吗?”

她开始向阳台的台阶挪步,不再对已经消失的马拉美感兴趣。他也没拦她,因为他估计马拉美很可能还会回来大吵大闹的。这倒无关紧要,因为无论哪个女孩儿也一点不懂对方的语言。他喊柯斯拉,柯斯拉赶紧跑过来,手拿一把带着竹制伞骨的涂油丝绸伞。他在台阶下毕恭毕敬地张开伞,等到女孩儿走下来便举到她头上。弗洛里随他们走到门口。两人驻足握了握手,他在强烈的日光下微微侧身,好掩住自己的胎记。

“我的人会送你回家的。你能来实在太好了。我说不出见到你有多高兴。你的到来,对于我们在凯奥克他达而言真的很重要。”

“再见,呃——呵呵,多有趣啊!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弗洛里,约翰•弗洛里。那你的——莱克斯蒂恩小姐,是吧?”

“没错。伊丽莎白。再见,弗洛里先生。实在太感谢你了。那头可怕的水牛。你真是救了我的命啊。”

“这没什么。希望今晚能在俱乐部见到你,估计你婶婶和叔叔会过去的。那么暂时先再见喽。”

他站在门口,望着他们离去。伊丽莎白——多可爱的名字,如今已不多见了。他希望她能用字母Z来拼写自己的名字。柯斯拉跟在她身后小跑,既要把伞伸到她头上,又要尽量保持距离,所以步态显得局促而怪异。一阵凉风吹上山来,这种短暂的风,缅甸的冷天儿会时有吹起,不知从何而来,让人无比渴望与怀念清冷的海塘,被美人鱼、瀑布、冰窟所环抱。凉风飒然吹过凤凰木的树顶,将弗洛里半小时前扔在门口的匿名信碎片卷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