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猫东堡,在县南十五里;东以大尖山、番仔溪与鲤头堡分界,西以疗古坑、嵌头厝下庄与他里雾堡分界,南以卓孔山溪与嘉义县属分界,北以棋盘厝与斗六堡分界。堡内东西山径相距二十里,南北相距十五里。

积方

其中田园甲则,统载斗六首堡册内。

堡内村三十(社无):

大湖头庄五户、二十三丁口。

大湖底庄三十二户、一百四十一丁口。

龟仔头庄十四户、五十二丁口。

科角庄十六户、六十二丁口。

半天藔庄四十户、一百四十三丁口。

麻园藔庄四十六户、一百五十四丁口。

松脚庄六户、二十二丁口。

番尾坑庄十六户、五十四丁口。

蟾蜍岭十八户、五十六丁口。

苦岭脚五十一户、一百九十三丁口。

石槌尾十户、二十八丁口。

卓孔山三十六户、一百四十六丁口。

山猪堀二十八户、一百二十八丁口。

嵌脚庄三十户、一百二十六丁口。

溪尾藔二十八户、一百二十四丁口。

芊蓁笼五十六户、一百七十三丁口。

樟湖庄四十一户、一百二十五丁口。

廍亭尾二十户、一百九十六丁口。

大坪顶十八户、六十四丁口。

松柏坑八户、二十八丁口。

二坪仔六户、二十八丁口。

吊景庄十四户、五十六丁口。

横路庄十六户、六十五丁口。

大湖口四户、十二丁口。

大埔庄十四户、五十三丁口。

尖山坑十户、二十八丁口。

嵌顶庄三十户、一百十丁口。

嵌头厝庄头四十户、一百七十丁口。

大堀藔十八户、七十六丁口。

过溪庄十户、三十四丁口。

以上共六百八十一户、二千六百七十丁口。

沿革

打猫东顶堡,原属嘉义县辖;至光绪十四年,割属云林县。

大尖山在县南三十里。北行至芊蓁笼岑起尖峰,复过峡至樟湖转东内藔,直至鲤鱼头山,入鲤鱼头堡。其西南系嘉义界。

卓孔山溪在县南二十里。源出大尖山云、嘉交界之地,合各小山坑泉水同流成溪。其溪之南,属嘉义辖;其溪之北,原属嘉义,今改隶云林县辖。此溪直流入他里雾堡为茄苳脚溪。

大湖口溪又名旱溪;在县南十八里。源出大尖山;行至蟾蜍岭下,合各小山坑泉水同流六里入他里雾堡为二重沟溪。

松柏坑溪在县南十五里。源出大尖山;行十五里入他里雾堡为庵古坑溪。

廨署(无)

仓廒(无)

街市(无)

铺递(无)

营汛(无)

桥梁(无)

津渡(无)

义塚(无)

水利

嵌头厝圳在县南十五里。从大湖口引大湖口溪之水,流出嵌头厝洋,灌田八十余甲。

书院(无)

义塾(无)

社学(无)

祠庙

天上圣母庙在嵌顶庄,坐东朝西。庄民共建。

元天上帝庙在县南卓孔山庄,坐巽向干。同治四年,头人余永顺捐缘重修。

碑碣(无)

坊匾(无)

风俗

与斗六堡相同。

番话

斗六堡内有载。

科贡(无)

职官(无)

宦绩(无)

流寓(无)

乡贤(无)

孝子(无)

烈女(无)

贞节妇(无)

节烈妇(无)

贞烈妇(无)

节妇(汇入节孝妇内)

节孝妇

张叶氏,小半天藔人;父叶明、母江氏。妇十四岁,适廍亭尾庄张妈效为正室。至二十八岁,夫卒,谨守孀居,柏舟矢志;服事翁姑,始终永顺。光绪二十年,妇年六十三岁卒;计守节三十六年。

范韩氏,永定厝庄人;父职员韩逊让、母叶氏。妇年二十岁,适嵌头厝庄文童范有用为正室。至二十七岁,夫卒,屏绝铅华,矢志堪比夫柏舟。善事翁姑,佳誉已遍于内外;而且治家有法,教子有方。不以贫窭而累其心者,并不以辛苦而屈其志;则为表其性,直可争光日月;则为原其品,实应比洁冰霜。现年五十六岁,计守节三十年。

邱谢氏,苦岭脚庄人;父谢阿三、母许氏。妇年十八,适同里邱来。二十三岁夫卒,抚孤守节,孝事翁姑,克尽妇道,五十六岁殁。

凶番

附通事吴凤事蹟

吴凤,打猫东堡番仔潭庄人。少读书,知大义,能通番语。康熙初,台湾内附,从靖海侯施琅议,设官置戍,招抚生番,募通番语者为通事,掌各社贸易事。然番性嗜杀,通事畏其凶,每买游民以应。及凤充通事,番众向之索人;凤思革敝无术,又不忍买命媚番,藉词缓之,屡爽其约。岁戊戌,番索人急,凤度事决裂,乃豫戒家人作纸人持刀跃马,手提番首如己状,定期与番议。先一日,谓其眷属曰:『凶番之性难驯久矣,我思制之无术,又不忍置人于死。今当责以大义,幸而听,番必我从;否则,必为所杀。我死勿哭,速焚所制纸人;更喝「吴凤入山」。我死有灵,当除此患』。家人泣谏,不听。次日番至,凤服朱衣红巾以出,谕番众『以杀人抵命,王法具在;尔等既受抚,当从约束,何得妄杀人』!番不听,杀凤以去;家属如其戒。社番每见凤乘马持刀入其山,见则病,多有死者;相与畏惧,无以为计。会社番有女嫁山下,居民能通汉语,习闻凤言归告。其党益惧,乃于石前立誓永不于嘉义界杀人;其厉乃止。居民感其惠,立祠祀之。至今上四社番犹守其誓,不敢杀扰打猫等堡。

灾祥

与斗六首堡同。

兵事(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