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一

闽虽首剧,邑乘阙如,征文述献,谓之闽书,其目曰考者,摭其实以辨其虚也。曰录者,举其要以概其余也。

建置沿革考,未建置前,已建置后。

政绩录,兴利,去害,听讼。

兵事录,本境之事,涉及之事。

耆旧录,德行,学业,广录,余录。

叙二

江淮迁后,衣冠入闽。风犹关洛,谓之闽民,其目曰略者,最其大凡以联吾之人也。

版籍略,人类之异种,旗汉之户口,民族之大姓,回景之宗教,四民之实业。

叙三

某山某水,比物此志,区而程焉,谓之闽地。其目亦曰略者,纪其冲要,以统其歧异也。

地形略,区、山、水、路

叙四

经纶蓝缕,广斥草莱,农、工、商、学,谓之闽财。其目曰琐记者,富闽之胚胎也。曰杂述者,强闽之介媒也。曰附载者,保闽之富强,不可以无才也。

物产琐记

动、植、矿物、天然品。大宗、常产、特产。

动、植、矿、物制造品。本境自制本产之物,本境加制他产之物、他境加制本产之物。

商务杂述

商会

公司

本境自售货。

输出货茶业、木业、纸业、杂货。

输入货鸦片、各种洋货,米豆、各处土货。

附载 船政、铁路。

闽县建置沿革考

未置本境以前

唐、虞属扬州极南徼外。

山海经·海内南经》;闽在海中,西北有山,一曰闽中。山在海中。《禹贡》以前,东南一区,不通大陆。《府志》列表,唐虞属扬州南境;本九州既定后而言。

夏、商属扬州南境。

《通志》云:“闽当海澨,亦扬州地,列表但载扬州,未云南境,略之耳。”《府志》定为扬州南境。考《禹贡》,扬州贡橘、柚,闽亦产橘,则为扬之南境无疑矣。夏少康封少子无余于会稽,实为越祖。然其时,闽尚未通上国,即汲冢周书,附述伊尹朝,献《商书》,正东越、沤正南、瓯邓。亦仅及瓯而不列闽也。

周属七闽地

周成王封熊绎于楚蛮,五世孙熊渠伐庸扬粤至于鄂,立少子执疵为越章王,在楚蛮江上之地。《周礼·职方纪》“七闽”。康成注:闽蛮之前,熊渠之后叔熊自楚如蛮。后子孙分七种,故谓七闽。

春秋、战国,属越地边徼。

无余国于会稽,二十传至句践,又六世至无疆,灭于楚,播迁海上。七世,无诸起,王闽越,姓驺,一作骆。

秦属闽中郡

秦并天下,悉废诸侯。无诸之地,改置为郡。后诸侯畔秦,无诸亦遂佐汉。

汉属闽越国,元封后为冶县。建武后属会稽南部。

无诸佐汉,诛秦击楚,屡有战功,高帝复立为闽官地⑴,王闽中故地,都冶,即今越王山南布政司北属之地界。孝惠再叙越功,分东瓯地封东海王摇,摇与子无皆句践后。孝武建元三年,闽越击东瓯,汉救之,《汲冢》:众徙江淮,其地亦全属闽越。六年,余善杀其兄郢,仅立无诸孙丑为越繇王;余善杀郢后,威行于国,自立为王,汉不禁,因亦立之,为东越王。元鼎五年,闽越乱,汉击余善。元封元年,繇王居股杀余善降汉,封居股东城侯,徙民江淮,虚其地,闽越亡。厥后民逃山谷者颇出,自立为冶县,有今福建通省及浙、温、台、处等府之大,汉抚之,属会稽郡,置侯官都尉。《汉书地理志》会稽统县二十六,其一冶。师古曰:“本闽越地。”《后汉书·郡国志》,会稽统十四城,其一章安,注:“故冶、闽越地。光武更名。”其后分侯官都尉为东、南二部,章安县属南部。有谓章安之冶当作治字,后去其旁、即今台州者,而故冶在会稽东南,久称东冶,以别于金陵之冶城。至建安初,置侯官县长,辖今福、兴、泉、漳四属之地。惟《三山志》则云:“光武时,即已于冶地改立东侯官。”按东之者,以别于北地张掖之侯官。又《鲒埼亭集》亦言《后汉郡国志》东部侯国,即东侯官之。

三国吴属建安郡

孙氏永安三年,分会稽南部立建安郡、县为侯官地,属建安。

晋属晋安郡

太康三年,分建安为晋安郡,本东侯官故地,省建安典船或作“曲舟”。校尉,置原丰县,为闽县胞胎时代,晋安郡领县八,原丰为首。自是之后,历代皆为首邑,原隶扬州。元丰元年,隶江州。

南北朝,宋属扬州晋安郡、昌国郡、晋平郡。

宋元嘉间,改昌国郡,见《重纂福建通志》。寻复故。孝建元年,柳元景封郡公,地属之。大明三年,景以改封而去。四年,刘子勋封晋安王,领其地。泰始二年,地属晋安县子周盘龙。龙后改封沌阳。四年,晋平郡王休佑领其地。寻废,立其子宣彦为原丰县侯。

齐属扬州晋安郡

建元四年,地属晋安王。王,武帝七子,名子懋,有才学,撰《春秋例苑》三十卷,寻遇害。建武元年,隐王宝义领郡治,封晋安王。

梁属东扬州晋安郡

简文帝于天监五年,王晋安。或云其时并侯官于原丰,合为一县,名为东侯官,此说未确。承圣元年,封萧方智晋安郡王,抚其地。方智,元帝子,敬帝也。普通六年,晋安与建安、南安、俱隶东扬州。

陈属闽州、丰州、晋安郡。

永定初,分东扬州、升晋安郡为闽州,治原丰。按梁、陈之原丰,一作东侯官。《隋志》注,旧曰东侯官,改原丰。《一统志》、《读史方舆纪要》及《福州府志》、《重纂通志》皆云:梁曾改原丰县为东侯官县,至隋而复然,未见历史正文,非实事也。似沿后溪东侯官而误。天嘉六年,仍隶东扬州。光大元年,取原丰之名,复升郡治为丰州,领县四:原丰、侯官、原丰与侯官并列,可见东侯官之诬。罗江、温麻。见《福建前志表》。时州久为侯官人陈宝应所据。宝应父羽,有才干,为郡雄豪。梁末侯景之乱,晋安太守萧云以郡让羽,宝应实典兵权。侯景平,因即以羽守晋安,羽求传位宝应,许之。宝应但封侯官县侯,史亦未云封东侯官县侯也,此又一证。寻反,伏诛。文帝乃封六子伯恭王晋安,原丰为晋安首邑地,即今闽县也。此未置本境以前之大略。

既置本境以后

隋闽县属泉州。大业后,改属闽州、又改属建安郡

文帝开皇十二年,以原丰为闽县,闽县之名始见。方九年时,改晋安为泉州,至是复改原丰为闽县。炀帝大业初年,县为闽州治,三年,改为建安郡治。

唐闽县属建州、泉州、闽州、福州、长乐郡

武德初,闽县属建州。六年后,建州属泉州都督府。贞观初,改隶岭南道。景云二年,属闽州都督府。开元十三年,属福州都督府。天宝元年,改隶江南道,寻复改长乐郡。元和间,王潮据其地。乾宁三年,唐擢潮弟审知为威武军节度使,县地属焉。

五代梁、唐、晋闽县又名长乐县,属闽国。汉、周、闽县据于钱氏。

梁开平三年,封王审知为闽王,县沿旧制。审知,光州固始人,兄潮为县吏。唐末,随王绪自固始南奔,越南康,入临汀,陷漳浦。绪性猜忌,潮擒绪囚之,绪自杀。军士推潮为主,此为王氏入闽之始。潮复引兵围泉州廖彦若,得其地。景福元年,唐以潮为福建观察使。潮以审知为副使。潮卒,审知代立为节度,俭约礼贤,建学四门,以教闽士,历四主而亡。唐长兴四年,伪闽延钧改元,升为长乐府,领县十四。县更名长乐县。清泰二年,复旧。石晋之时,伪闽建东都。天福六年,县复改名长乐,明年复旧。后汉天福十二年,李仁达降于吴越,乾佑元年,地为吴越所有。周广顺元年,属彰武军,时无所建革,县仍其旧。

宋,闽县属福州

宋太平兴国六年,析闽县九乡地,增置怀安县,并属福州威武军。景炎元年,改福州为福安府。端宗即位于此。

元,闽县属福州路

至元十五年,改为福州路,闽,其领县也。

明,闽县属福州府

万历八年,省怀安,并入侯官,而闽县地界始定。

国朝因之。

此自隋以后,为既置闽县本境之情形。

校 注

⑴原文作“复立为闽官地”,系误,应为“复立为闽越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