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志郡事太略,郡旧无志,各州县志驳杂,伦次不一。谨仿通志以定其纲,参各志以增其目,摭传搜遗,删游取要,以成郡乘。间有纰错历载之讹,参众闻以裁正。

通志先图考,后建置星野,兹以星野先舆图,取先天后地之义。

府地边虏,设险为要。形势城池,书以见慎固之意。

慎固之意,风俗古今小异备载,今俗间错古风,以俟追挽。户口自国初讫今,增减悉书,动牧人之抚恤也。

祀载正典,多先哲之表表者,他祠不书。

神后圣母,多产河东、太原偏霸之国,记以传事,职官例不书。美恶备贰,列属以迨学职,校通志宜详也。

名宦惟列守令以下不载。台使监司体尊,不与郡事也。若古牧守之重职者,亦以治郡记之,止书晋政,不悉生平。

人物,考其生平无瑕类者方入。

前徽可采,征诸故载。今懿巳著,考之传闻,若人存事驳,不敢槩书。忠孝义烈之附,俱并之良也。

乡贤人以祀重,故于人物载其事,兹类列其名,非重见也。

通志艺文寥寥甚,是名邦缺典,今广搜博考,分诗文两类,以志一时之盛。

杂志疑信两传,有奇必书,灾祥别见,其事博也。

古迹可附,杂志别书者,附类多也。

诸志有一人两见,订其牵合,一事互陈,甄其附会,大要准之通志。其或载未备,传弗真,姑存以待传物君子。

太原府志凡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