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方志,由明朝陈沂撰、闻人诠修。明嘉靖十三年(1534)刻,64卷。分总志与郡县志两类。卷一到卷三为总志;卷四到卷六十四为郡县志,依次为应天、凤阳、苏州、松江、常州、镇江、扬州、淮安、庐州、安庆、太平、宁国、池州、徽州诸府,广德、滁、徐、和诸州。 总志分都城图、南都纪、南畿地理图、畿土世代表、志命官、志户口田赋、志水利、志戎备八门。 郡县志以府州为单位,分立沿革、区域、城社、建牧、学校、祠墓、古迹、宦迹、人物、列女、方外、艺文诸门。 此书记述范围包括今江苏、安徽、上海三地,这不但对江苏省,而且对长三角地区社会、文化的高度融合,乃至当前的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和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