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方志。清李卫等修,陈仪等纂。一百二十卷。卫字又玠,砀山(今属安徽)人。识字不多,纳资为户部郎,雍正时官至直隶总督。仪有《陈学士文钞》已著录。旧称京都附近为畿辅,清代为直隶省三别称,包括北京周围县境、天津、今河北部分近京县份。元明无志,元代有《析津志》仅记京师(今北京市),明代畿内之地,直隶六部,而其他诸省皆有通志,独直隶省缺如。清康熙十一年曾草创一志,未为详确。至雍正朝,初聘辰州府同知田易设局修纂,及至李卫来治,于雍正十三年(1735)成书。一百二十六万余字。首冠畿辅舆地全图,总图、分图共十八幅。绘制精详,标记得体。山川道路、城镇屯集,十分醒目,自然和文化景观兼收。正文分诏谕、宸章、京师、星野、建置沿革、形胜疆域、山川、城池、公署、学校、户口、田赋、盐政、兵制、河渠、水利营田、陵墓、寺观、古迹、风俗、物产、职官、人物、艺文等二十九目。订补缺,较康熙志完善。内容广涉今河北地区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宗教、建筑等历史资料。于土地开发、城市建设、兴修水利、农业生产、工业布局、商业发展、名胜古迹、植被分布、生态平衡等无不备载。堪称当时河北地区的一部百科全书。在清代方志中可谓上乘之作。有雍正十三年刻本, 《四库全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