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诗论著作。1卷。吴乔著。全书为问答形式,共27则。其论诗重视“命意”,要求“其中有人”,反对拘泥声韵,执着死法;提倡“三百篇”的传统,尊唐、薄宋,力贬明诗;强调诗的特征,并以米“酿而为酒”与“炊而为饭”来比喻诗与文的差异。在回答具体问题中,体现出吴乔的反拟古主义的诗歌主张。清初反拟古主义,始有钱谦益,其后冯班、吴乔等起而响应。吴乔论诗,主张诗要有寓意,他认为,唐诗的优点,就在于“读唐人诗集,知其性情,知其学问,知其立志”,而“明人以声音笑貌学唐人”,只是注重修辞形式,结果“千人一体”,终不能超过唐人。他最推崇的是晚唐李商隐的诗,这也可能与他推崇委婉寓意的诗歌主张有关,他曾选录李的无题诗,猜度其意旨,作《西昆发微》。吴乔认为拟古诗内容空虚,而强调寓意,这基本上抓住了要害。他指出“诗中须有人,……诗而有境、有情、则有人在其中”。“有人”与否、寓意的存无,决定诗句的“死”、“活”。诗句的死、活另外还与表现手法有关,在此方面,他最崇尚的是诗三百的“比兴”手法,“大抵文章,实做则有尽,虚做则无穷。雅、颂多赋,是实做,风骚多比、兴,是虚作。唐诗多宗风骚,所以灵妙”。他还比较了唐、宋、明各代诗歌,认为“唐人作诗, 自述己意,不必求人知之,亦不在人人说好,宋人皆欲人人知我意,明人必欲人人说好,故不相入”,宋、 明诗的局限,就在于太实太露,无言外之意,而不象唐人那样“实话亦虚”。“比兴意在言外,不可以言求意”,这就是吴氏重视比兴的原因。答问中,吴氏还指出了诗文的区别, “唯是体制辞语不同”,两者都需有寓意,但是具体表现形式又不同。在论诗歌的演变时,他坚持“变复”主张, 强调“复”的同时,要“变”,这也是对拟古派的反动,这种见解是合乎艺术发展史的运动规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