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言志

一 献诗陈志

《今文尚书·尧典》记舜的话,命夔典乐,教胄子,又道:

诗言志 1 ,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

郑玄注云:

诗所以言人之志意也。永,长也,歌又所以长言诗之意。声之曲折,又长言而为之。声中律乃为和 2 。

这里有两件事:一是诗言志,二是诗乐不分家。《左传·襄公二十七年》也有“诗以言志”的话。那是说“赋诗”的,而赋诗是合乐的 3 ,也是诗乐不分家。据顾颉刚先生等考证,《尧典》最早也是战国时才有的书 4 。那么,“诗言志”这句话也许从“诗以言志”那句话来 5 ,但也许彼此是独立的。

《说文》三上《言部》云:

诗,志也。[志发于言] 6 。从“言”,“寺”声。

古文作“訨”,从“言”,声。杨遇夫先生(树达)在《释诗》一文里说:“‘志’字从‘心’,‘’声,‘寺’字亦从‘’声。‘’‘志’‘寺’古音盖无二。……其以‘’为‘志’,或以‘寺’为‘志’,音近假借耳。”又据《左传·昭公十六年》韩宣子“赋不出郑志”的话,说“郑志”即“郑诗”;因而以为“古‘诗’‘志’二文同用,故许(慎)径以‘志’释‘诗’” 7 。闻一多先生在《歌与诗》里更进一步说道:

志字从 ,卜辞 作 ,从“止”下“一”,像人足停止在地上,所以 本训停止。……“志”从 ”从“心”,本义是停止在心上。停在心上亦可说是藏心里。

他说:“志有三个意义:一、记忆,二、记录,三、怀抱。”从这里出发,他证明了“志与诗原来是一个字” 8 。但是到了“诗言志”和“诗以言志”这两句话,“志”已经指“怀抱”了。《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云:

子太叔见赵简子。……简子曰:“敢问何谓礼?”对曰:“吉也闻诸先大夫子产曰:‘……民有好、恶、喜、怒、哀、乐,生于六气。是故审则宜类,以制六志。哀有哭泣,乐有歌舞,喜有施舍,怒有战斗。喜生于好,怒生于恶。是故审行信令,祸福赏罚,以制死生。生,好物也;死,恶物也。好物,乐也;恶物,哀也。哀乐不失,乃能协于天地之性,是以长久。’”

孔颖达《正义》说:“此六志《礼记》谓之‘六情’。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汉人又以“意”为“志”,又说志是“心所念虑”,“心意所趣向”,又说是“诗人志所欲之事” 9 。情和意都指怀抱而言;但看子产的话跟子太叔的口气,这种志、这种怀抱是与“礼”分不开的,也就是与政治、教化分不开的。

“言志”这词组两见于《论语》中。《公冶长》篇云:

颜渊、季路侍。子曰:“盍各言尔志?”子路曰:“愿车马衣裘与朋友共 10 ,敝之而无憾。”颜渊曰:“愿无伐善,无施劳。”子路曰:“愿闻子之志!”子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

《先进》篇记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各言其志”,语更详。两处所记“言志”,非关修身,即关治国,可正是发抒怀抱。还有,《礼记·檀弓》篇记晋世子申生被骊姬谗害,他兄弟重耳向他道:“子盖(盍)言子之志于公乎?”郑玄注:“重耳欲使言见谮之意。”这也是教他陈诉怀抱。这里申生陈诉怀抱,一面关系自己的穷通,一面关系国家的治乱。可是他不愿意陈诉,他自己是死了,晋国也跟着乱起来。这种志,这种怀抱,其实是与政教分不开的。

诗经》里说到作诗的有十二处:

一 维是褊心,是以为刺。(《魏风·葛屦》)

二 夫也不良,歌以讯之。(《陈风·墓门》)

三 是用作歌,“将母”来谂。(《小雅·四牡》)

四 家父作诵,以究王讻。(《小雅·节南山》)

五 作此好歌,以极反侧。(《小雅·何人斯》)

六 寺人孟子,作为此诗。凡百君子,敬而听之。(《小雅·巷伯》)

七 君子作歌,维以告哀。(《小雅·四月》)

八 矢诗不多,维以遂歌。(《大雅·卷阿》)

九 王欲玉女,是用大谏。(《大雅·民劳》)

十 虽曰“匪予”,既作尔歌。(《大雅·桑柔》)

十一 吉甫作诵,其诗孔硕,其风肆好,以赠申伯。(《大雅·嵩高》)

十二 吉甫作诵,穆如清风。(《大雅·烝民》)

这里明用“作”字的八处,其余也都含有“作”字意。(一)最显,不必再说。(二)《传》云:“讯,告也。”《笺》云:“歌谓作此诗也。既作,可使工歌之,是谓之告。”《经典释文》引《韩诗》:“讯,谏也。”《说文·言部》:“谏,数谏也。”段玉裁云:“谓数其失而谏之。凡讥‘剌’字当用此。”(八)《传》云:“不多,多也。明王使公卿献诗以陈其志,遂为工师之歌焉。”(九)《笺》云:“玉者,君子比德焉。王乎,我欲令女(汝)如玉然。故作是诗,用大谏正女(汝)。” 11

这些诗的作意不外乎讽与颂,诗文里说得明白。像“以为刺”“以讯之”“以究王讻”“以极反侧”“用大谏”,显言讽谏,一望而知。《四牡》篇的“‘将母’来谂”,《笺》云:“谂,告也 12 。……作此诗之歌,以养父母之志来告于君也。”与《巷伯》的“凡百君子,敬而听之”,《四月》的“维以告哀”,都是自述苦情,欲因歌唱以告于在上位的人,也该算在讽一类里。《桑柔》的“虽曰‘匪予’,即作尔歌”,《笺》云:“女(汝)虽抵距,已言‘此政非我所为’,我已作女(汝)所行之歌,女(汝)当受之而无悔。”那么,也是讽了。为颂美而作的,只有《卷阿》篇的陈诗以“遂歌”,和尹吉甫的两“诵”。《卷阿传》说“王使公卿献诗以陈其志”,“陈志”就是“言志”。因为是“献诗”或赠诗(如《嵩高》《烝民》),所以“言志”不出乎讽与颂,而讽比颂多。

国语·周语上》记厉王“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邵公谏道:

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

《晋语》六赵文子冠,见范文子,范文子说:

夫贤者宠至而益戒,不足者为宠骄。故兴王赏谏臣,逸王罚之。吾闻古之言,王者政德既成,又听于民。于是乎使工诵谏于朝,在列者献诗,使勿兜(惑也);风(采也)听胪(传也)言于市,辨祆祥于谣,考百事于朝,问谤誉于路。有邪而正之,尽戒之术也;先王疾是骄也。

《左传·襄公十四年》记师旷对晋平公的话,大略相同;但只作“瞽为诗”,没有明说“献诗”。

从这几段记载看,可见“公卿列士的讽谏是特地做了献上去的,庶人的批评是给官吏打听到了告诵上去的” 13 。献诗只是公卿列士的事,轮不到庶人。而说到献诗,连带着说到瞽、瞍、工,都是乐工,又可见诗是合乐的。

古代有所谓“乐语”。《周礼·大司乐》:

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

这六种“乐语”的分别,现在还不能详知,似乎都以歌辞为主。“兴”“道”(导)似乎是合奏,“讽”“诵”似乎是独奏;“言”“语”是将歌辞应用在日常生活里。这些都用歌辞来表示情意,所以称为“乐语”。《周礼》如近代学者所论,大概是战国时作,但其中记述的制度多少该有所本,决不至于全是想象之谈。“乐语”的存在,从别处也可推见。《国语·周语下》云:

晋羊舌聘于周。……(单)靖公享之。……语说“昊天有成命”(《周颂》)。单之老送叔向(的字),叔向告之曰:“……其语说‘昊天有成命’,‘颂’之盛德也。其诗曰……是道成王之德(道文、武成其王德)也。……单子俭、敬、让、咨,以应成德,单若不兴,子孙必蕃,后世不忘。……”

韦昭解道:“‘语’,宴语所及也。‘说’,乐也。”似乎“昊天有成命”是这回享礼中奏的乐歌,而单靖公言语之间很赏识这首歌辞。叔向的话先详说这篇歌辞——诗,然后论单靖公的为人,并预言他的家世兴盛。这正是“乐语”,正可见“乐语”的重要作用。《论语·阳货》篇简单地记着孔子一段故事:

孺悲欲见孔子,孔子辞以疾。将命者出户,取瑟而歌,使之闻之。

历来都说孔子“取瑟而歌”只是表明并非真病,只是表明不愿见。但小病未必就不能歌,古书中时有例证;也许那歌辞中还暗示着不愿见的意思。若这个解释不错,这也便是“乐语”了。

荀子·乐论》里说“君子以钟鼓道志”。“道志”就是“言志”,也就是表示情意,自见怀抱。《礼记·仲尼燕居》篇记孔子的话:“是故君子不必亲相与言也,以礼乐相示而已。”这虽未必真是孔子说的,却也可见“乐语”的传统是存在的。《汉书》二十二《礼乐志》论乐,也道“和亲之说难形,则发之于诗歌咏言、钟石管弦”,“乐语”的作用正在暗示上。又,《礼记·乐记》载子夏答魏文侯问乐云:

今夫古乐……君子于是语,于是道古,修身及家,平均天下。此古乐之发也。今夫新乐……乐终不可以语,不可以道古。此新乐之发也。

这里“语”虽在“乐终”,却还不失为一种“乐语” 14 。这里所“语”的是乐意,可以见出乐以言志、歌以言志、诗以言志是传统的一贯。以乐歌相语,该是初民的生活方式之一。那时结恩情、做恋爱用乐歌,这种情形现在还常常看见;那时有所讽颂、有所祈求,总之有所表示,也多用乐歌。人们生活在乐歌中。乐歌就是“乐语”;日常的语言是太平凡了,不够郑重,不够强调的。明白了这种“乐语”,才能明白献诗和赋诗。这时代人们还都能歌,乐歌还是生活里重要节目。献诗和赋诗正从生活的必要和自然的需求而来,说只是周代重文的表现,不免是隔靴搔痒的解释。

献诗的记载不算太多。前引《诗经》里诸例以外,顾颉刚先生还举过两个例 15 :《左传·昭公十二年》,子革对楚灵王云:

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将皆必有车辙马迹焉。祭公谋父作《祈招》之诗以止王心,王是以获没于祗宫。……其诗曰:“祈招之愔愔,式昭德音。思我王度,式如玉,式如金。形民之力而无醉饱之心!”

又,《国语·楚语上》记左史倚相的话:

昔卫武公年数九十有五矣,犹箴儆于国曰:“自卿以下,至于师长士,苟在朝者,无谓老耄而舍我!必恭恪于朝,朝夕以交戒我!闻一二之言,必诵志而纳之以训导我!”在舆有旅贲之规,位宁有官师之典,倚几有诵训之谏,居寝有亵御之箴,临事有瞽史之导,宴居有师工之诵,史不失书,不失诵,以训御之。于是作《懿戒》以自儆也。

《祈招》是逸诗。《懿戒》韦昭说就是《大雅》的《抑》篇,“懿读之曰抑”。“自儆”可以算是自讽。这两个故事虽然都出于转述,但参看上文所举《诗经》中说到诗的作意诸语,似乎是可信的。这两段是春秋以前的故事。春秋时代还有晏子谏齐景公的例。《晏子春秋·内篇·谏下》第五云:

晏子使于鲁。比其返也,景公使国人起大台之役。岁寒不已,冻馁之者乡有焉。国人望晏子。晏子至,已复事,公延坐,饮酒,乐。晏子曰:“君若赐臣,臣请歌之。”歌曰:“庶民之言曰:‘冻水洗我若之何!太上靡散我若之何!’”歌终,喟然叹而流涕。公就止之曰:“夫子曷为至此?殆为大台之役夫?寡人将速罢之。”

《晏子春秋》虽然驳杂,这段故事的下文也许不免渲染一些,但照上面所论“乐语”的情形,这里“歌谏”的部分似乎也可信。总之,献诗陈志不至于是托古的空想。

春秋时代献诗的事,在上面说到的之外似乎还有,从下列四例可见:

一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左传·隐公三年》)

二 狄人……灭卫。……卫之遗民……立戴公以庐于曹。

许穆夫人赋《载驰》。(《左传·闵公二年》)

三 郑人恶高克,使帅师次于河上,久而弗召。师溃而归,高克奔陈。郑人为之赋《清人》。(同上)

四 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左传·文公六年》)

(一)《诗序》云:“庄公惑于嬖妾,使骄上僭。庄姜贤而不答,终以无子,国人闵而忧之。”(二)《序》云:“许穆夫人闵卫之亡,伤许之小,力不能救,思归唁其兄,又义不得,故赋是诗也。” 16 (三)《序》云:“(郑)公子素恶高克进之不以礼,文公退之不以道,危国亡师之本,故作是诗也。”(四)《序》云:“国人刺穆公以人从死而作是诗也。”《诗序》虽多穿凿,但这几篇与《左传》所记都相合,似乎不是向壁虚造 17 。《诗经》中“人”字往往指在位的大夫君子 18 ,这里的“卫人”“郑人”“国人”都不是庶人;《诗序》以“郑人”为公子素,更可助成此说。“赋”是自歌或“使工歌之”;《硕人》篇要歌给庄公听,《载驰》篇要歌给戴公听,《清人》篇要歌给文公听,《黄鸟》篇也许要歌给康公听。这些也都属于讽一类 19 。

“诗”这个字不见于甲骨文、金文,《易经》中也没有。《今文尚书》中只见了两次,就是《尧典》的“诗言志”,还有《金》云:“于后(周)公乃为诗以诒(成)王,名之曰《鸱鸮》。”《尧典》晚出,这个字大概是周代才有的——献诗陈志的事,照上文所引的例子,大概也是周代才有的。“志”字原来就是“诗”字,到这时两个字大概有分开的必要了,所以加上“言”字偏旁,另成一字;这“言”字偏旁正是《说文》所谓“志发于言”的意思。《诗经》里也只有三个“诗”字,就在上文引的《巷伯》《卷阿》《嵩高》三篇的诗句中。《诗序》以《巷伯》篇为幽王时作,《卷阿》篇成王时作,《嵩高》篇宣王时作。按《卷阿》篇说,“诗”字的出现是在周初,似乎和《金》篇可以印证。但《诗序》不尽可信,《金》篇近来也有些学者疑为东周时所作 20 ;这个字的造成也许并没有那么早,所以只说大概周代才有。至于《诗经》中十二次说到作诗,六次用“歌”字,三次用“诵”字,只三次用“诗”字,那或是因为“诗以声为用”的缘故;《诗经》所录原来全是乐歌 21 ,乐歌重在歌、诵,所以多称“歌”“诵”。不过歌、诵有时也不合乐,那便是徒歌,与讴、谣同类。徒歌大都出于庶民,记载下来的不多。前引《国语》中所谓“庶人传语”,所谓“胪言”,该包含着这类东西。这里面有“谤”也有“誉”,有讽也有颂——郑舆人诵子产,最为著名。也有非讽非颂的“缘情”之作,见于记载的如《左传·成公十七年》的声伯《梦歌》。但这类“缘情”之作所以保存下来,并非因为它们本身的价值,而是别有所为。如《左传》录声伯《梦歌》,便为的记梦的预兆。《诗经》里一半是“缘情”之作,乐工保存它们却只为了它们的声调,为了它们可以供歌唱。那时代是还没有“诗缘情”的自觉的。

二 赋诗言志

《左传》里说到诗与志的关系的共三处,襄公二十七年最详:

郑伯享赵孟于垂陇,子展、伯有、子西、子产、子大叔、二子石从。赵孟曰:“七子从君,以宠武也,请皆赋,以卒君贶。武亦以观七子之志。”

子展赋《草虫》。赵孟曰:“善哉!民之主也!抑武也不足以当之。”

伯有赋《鹑之贲贲》。赵孟曰:“床笫之言不逾阈,况在野乎!非使人之所得闻也。”

子西赋《黍苗》之四章。赵孟曰:“寡君在,武何能焉!”

子产赋《隰桑》。赵孟曰:“武请受其卒章。”

子大叔赋《野有蔓草》。赵孟曰:“吾子之惠也!”

印段(子石)赋《蟋蟑》。赵孟曰:“善哉!保家之主也!吾有望矣。”

公孙段(子石)赋《桑扈》。赵孟曰:“‘匪 22 交匪敖’,福将焉往!若保是言也,欲辞福禄,得乎!”

卒享,文子告叔向曰:“伯有将为戮矣。诗以言志。志诬其上而公怨之,以为宾荣,其能久乎!幸而后亡!”叔向曰:“然。已侈。所谓不及五稔者,夫子之谓矣。”

文子曰:“其余皆数世之主也。子展其后亡者也,在上不忘降。印氏其次也,乐而不荒,乐以安民,不淫以使之,后亡,不亦可乎!”

这里赋诗的郑国诸臣,除伯有外,都志在称美赵孟,联络晋、郑两国的交谊。赵孟对于这些颂美,“有的是谦而不敢受,有的是回敬几句好话” 23 。只伯有和郑伯有怨,所赋的诗里有云:“人之无良,我以为君!”是在借机会骂郑伯。所以范文子说他“志诬其上而公怨之”。又,在赋诗的人,诗所以“言志”;在听诗的人,诗所以“观志”“知志”。“观志”已见,“知志”见《左传·昭公十六年》:

郑六卿饯宣子于郊。宣子曰:“二三君子请皆赋,起亦以知郑志。”

“观志”或“知志”的重要,上引例中已可见,但下一例更显著。《左传·襄公十六年》云:

晋侯与诸侯宴于温,使诸大夫舞,曰:“歌诗必类。”齐高厚之诗不类。荀偃怒,且曰:“诸侯有异志矣!”使诸大夫盟高厚。高厚逃归。于是叔孙豹、晋荀偃、宋向戌、卫宁殖、郑公孙虿、小邾之大夫盟曰:“同讨不庭!”

孔颖达《正义》说:“歌古诗,各从其恩好之义类。”高厚所歌之诗独不取恩好之义类,所以说“诸侯有异志”。

这都是从外交方面看,诗以言诸侯之志、一国之志,与献诗陈己志不同。在这种外交酬酢里言一国之志,自然颂多而讽少,与献诗相反。外交的赋诗也有出乎酬酢的讽颂即表示态度之外的。雷海宗先生曾在《古代中国的外交》一文中指出:

赋诗有时也可发生重大的具体作用。例如文公十三年郑伯背晋降楚后,又欲归服于晋,适逢鲁文公由晋回鲁,郑伯在半路与鲁侯相会,请他代为向晋说情,两方的应答全以赋诗为媒介。郑大夫子家赋《小雅·鸿雁》篇,义取侯伯哀恤鳏寡,有远行之劳,暗示郑国孤弱,需要鲁国哀恤,代为远行,往晋国去关说。鲁季文子答赋《小雅·四月》篇,义取行役逾时,思归祭祀;这当然是表示拒绝,不愿为郑国的事再往晋一行。郑子家又赋《载驰》篇之第四章,义取小国有急,相求大国救助。鲁季文子又答赋《小雅·采薇》篇之第四章,取其“岂敢定居,一月三捷”之句,鲁国过意不去,只得答应为郑奔走,不敢安居 24 。

郑人赋诗,求而兼颂;鲁人赋诗,谢而后许。虽也还是“言志”,可是在办交涉,不止于酬酢了。称为“具体的重大作用”,是不错的,但赋诗究竟是酬酢的多。

不过就是酬酢的赋诗,一面言一国之志,一面也还流露着赋诗人之志,他自己的为人。垂陇之会,范文子论伯有、子展、印氏等的先亡后亡,便是从这方面着眼,听言知行而加推断的。《汉书》三十《艺文志》说:“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当揖让之时,须称诗以谕其志。盖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焉。”这也是“观志”,《荀子》里称为“观人”。春秋以来很注重观人,而“观人以言”(《非相》篇)更多见于记载。“言”自然不限于赋诗,但“诗以言志”,“志以定言” 25 ,以赋诗“观人”也是顺理成章的。如此论诗,“言志”便引申了表德一义,不止于献诗陈志那样简单了。再说春秋时的赋诗虽然有时也有献诗之义,如上文所论,但外交的赋诗却都非自作,只是借诗言志。借诗言志并且也不限于外交,《国语·鲁语下》有一段记载:

公父文伯之母欲室文伯,飨其宗老,而为赋《绿衣》之三章。老请守龟卜室之族。师亥闻之曰:“善哉!男女之飨,不及宗臣;宗室之谋,不过宗人。谋而不犯,微而昭矣。诗所以合意,歌所以咏诗也。今诗以合室,歌以咏之,度于法矣!”

《绿衣》之三章云:“我思古人,实获我心。”韦昭解这回赋诗之志是“古之贤人正室家之道,我心所善也”。可见这种赋诗也用在私室的典礼上。韦昭解次“合”字为“成”;以现在的诗合自己的意,而以成礼,是这种赋诗的确释。清劳孝舆春秋诗话》卷一云:

风诗之变,多春秋间人所作。……然作者不名,述者不作,何欤?盖当时只有诗,无诗人。古人所作,今人可援为己诗,彼人之诗,此人可赓为自作,期于“言志”而止。人无定诗,诗无定指,以故可名不名,不作而作也。

论当时作诗和赋诗的情形,都很确切。

这种赋诗的情形关系很大。献诗的诗都有定指,全篇意义明白。赋诗却往往断章取义,随心所欲,即景生情,没有定准。譬如《野有蔓草》,原是男女私情之作,子大叔却堂皇地赋了出来;他只取其中“邂逅相遇,适我愿兮”两句,表示欢迎赵孟的意思。上文“野有蔓草,零露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以及下章,恐怕都是不相干的 26 。断章取义只是借用诗句作自己的话。所取的只是句子的文义,就是字面的意思;而不管全诗和用意,就是上下文的意思。有时却也取喻义,如《左传·昭公元年》,郑伯享赵孟,鲁穆叔赋《鹊巢》,便是以“鹊巢鸠居”“喻晋君有国,赵孟治之”(杜预注)。但所取喻义以易晓为主;偶然深曲些,便须由赋诗人加以说明 27 。那时代只要诗熟,听人家赋,总知道所要言的志;若取喻义,就不能如此共晓了。听了赋诗而不知赋诗人的志的,大概是诗不熟,唱着听不清楚。所以卫献公教师曹歌《巧言》篇的末章给孙蒯听,讽刺孙文子“无拳无勇,职为乱阶”。师曹存心捣乱,还怕唱着孙蒯不懂,但朗诵了一回——“以声节之曰‘诵’”,“诵”是有节奏的 28 ——孙蒯告诉孙文子,果然出了乱子 29 。还有,不明了事势也不能知道赋诗人的志。齐庆封聘鲁,与叔孙穆子吃饭,不敬。叔孙赋《相鼠》,讽刺他“人而无仪,不死何为”!他竟不知道。后来因乱奔鲁,叔孙穆子又请他吃饭,他吃品还是不佳,叔孙不客气,索性教乐工朗诵《茅鸱》给他听;这是逸诗,也是刺不敬的。但是庆封还是不知道 30 。他实在太糊涂了!赋诗大都是自己歌唱。有时也教乐工歌唱;《左传》有以赋诗为“肄业”(习歌)的话,有“工歌”“使大师歌”的话 31 ,又刚才举的两例中也由乐工诵诗。赋诗和献诗都合乐;到春秋时止,诗乐还没有分家。

三 教诗明志

论“诗言志”的不会忘记《诗大序》,《大序》云:

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

前半段明明从《尧典》的话脱胎。《大序》托名子夏,而与《毛传》一鼻孔出气,当作于秦、汉之间。文中说“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却又说“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又说“吟咏情性,以风其上”。《正义》云:“情谓哀乐之情。”“志”与“情”原可以是同义词;感于哀乐,“以风其上”,就是“言志”。“在心”两句从“诗言志”“志以发言” 32 “志以定言”等语变出,还是“诗言志”之意;但特别看重“言”,将“诗”与“志”分开对立,口气便不同了。此其一。既说“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又说“情发于声”,可见诗与乐分了家。此其二。“正得失”是献诗陈志之义,“动天地,感鬼神”,似乎就是《尧典》的“神人以和”。但说先王以诗“美教化,移风俗”,却与献诗陈志不同;那是由下而上,这是由上而下。也与赋诗言志不同,赋诗是“为宾荣”,见己德——赋诗人都是在上位的人。此其三。献诗和赋诗都着重在听歌的人,这里却多从作诗方面看。此其四。总而言之,这时代诗只重义而不重声,才有如上的情形。还有,陆贾新语·慎微》篇也说道:

故隐之则为道,布之则为文(衍文?)诗;在心为志,出口为辞。

“出口为辞”更见出重义来。而以诗为“道”之显,即以“布道”为“言志”,虽然也是重义的倾向,却能阐明“诗言志”一语的本旨。

诗与乐分家是有一段历史的。孔子时雅乐就已败坏,诗与乐便在那时分了家。所以他说:“恶郑声之乱雅乐也。”(《论语·阳货》)又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泰伯》)诗与礼乐在他虽还联系着,但已呈露鼎足三分的形势了。当时献诗和赋诗都已不行。除宴享祭祀还用诗为仪式歌,像《仪礼》所记外 33 ,一般只将诗用在言语上;孔门更将它用在修身和致知——教化——上。言语引诗,春秋时就有,见于《左传》的甚多。用在修身上,也始于春秋时。《国语·楚语》上记庄王使士傅太子箴,士问于申叔时,叔时道:

……教之诗而为之导广显德,以耀明其志。

韦昭解云:“导,开也。显德谓若成汤、文、武、周公之属,诸诗所美者也。”“耀明其志”指受教人之志,就是读诗人之志;“诗以言志”,读诗自然可以“明志”。又上引范文子论赋诗,从诗语见伯有等为人,就已包含诗可表德的意思,到了孔子,话却说得更广泛了。他说:

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阳货》)

“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是将诗用在致知上;“诗”字原有“记忆”“记录”之义,所以可用在致知上。但这与“言志”无关,可以不论。兴观群怨,事父事君,说得作用如此广大,如此详明,正见诗义之重。但孔子论诗,还是断章取义的,与子贡论“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学而》),与子夏论“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八佾》)可见;不过所取是喻义罢了。又,孔子惟其重诗义,所以才说:

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为政》)

后来《礼记·经解》篇的“温柔敦厚,诗教也”,《诗纬含神雾》的“诗者持也” 34 ,《汉书》卷二十二《礼乐志》的“省其诗而志正”,卷三十《艺文志》的“诗以正言,义之用也”,似乎都是从孔子的话演变出来的。《诗大序》所说“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也是从兴观群怨、事父事君等语演变出来的。儒家重德化,儒教盛行以后,这种教化作用极为世人所推尊,“温柔敦厚”便成了诗文评的主要标准。

孟子时古乐亡而新声作 35 ,诗更重义了。他说:

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

(《万章上》)

又说:

颂(诵)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是尚(上)友也。

(《万章下》)

“以意逆志”是以己意己志推作诗之志;而所谓“志”都是献诗陈志的“志”,是全篇的意义,不是断章的意义。“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是反对断章的话。孟子虽然还不免用断章的方法去说诗,但所重却在全篇的说解,却在就诗说诗,看他论《北山》《小弁》《凯风》诸篇可见(《告子下》)。他用的便是“以意逆志”的方法。至于“知人论世”,并不是说诗的方法,而是修身的方法,“颂诗”“读书”与“知人论世”原来三件事平列,都是成人的道理,也就是“尚友”的道理。后世误将“知人论世”与“颂诗读书”牵合,将“以意逆志”看作“以诗合意”,于是乎穿凿附会,以诗证史。《诗序》就是如此写成的。但春秋赋诗只就当前环境而“以诗合意”。《诗序》却将“以诗合意”的结果就当作“知人论世”,以为作诗的“人”“世”果然如此,作诗的“志”果然如此;将理想当作事实,将主观当作客观,自然教人难信。

先秦及汉代多有论“六经”大义的。《庄子·天下》篇云:

其在于《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绅先生多能明之。《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

这也许是论“六经”大义之最早者。“道志”就是“言志”——《释文》说,道音导,虽本于《周礼·大司乐》,却未免迂曲。又《荀子·儒效》篇云:

圣人也者,道之管也,天下之道管是矣,百王之道一是矣。故《诗》《书》《礼》《乐》之(道)归是矣。《诗》言是,其志也 36 。《书》言是,其事也。《礼》言是,其行也。《春秋》言是,其微也。

这与《天下》篇差不多;但说《诗》只言圣人之志,便成了《诗序》的渊源了。又董仲舒春秋繁露·玉杯》篇云:“诗道志,故长于质。礼制节,故长于文。……”近人苏舆《义证》曰:“诗言志,志不可伪,故曰质。”质就是自然。又《汉书·司马迁传》引董仲舒云:“诗以达意。”“达意”与“言志”同。又《法言·寡见》篇云:“说志者莫辨乎诗。”“说志”也与“言志”同。这些也都重在诗义上。

诗既重义,献诗原以陈志,有全篇本义可说。赋诗断章,在当时情境中固然有义可说;离开当时情境而就诗论诗,有些本是献诗,也还有义;有些不是献诗,虽然另有其义,却不可说或不值得说,像《野有蔓草》一类男女私情之作便是的。这些既非讽与颂,也无教化作用,便不是“言志”的诗。在赋诗流行的时候,因合乐而存在;诗乐分家,赋诗不行之后,这些诗便失去存在的理由,但事实上还存在着。为了给这些诗找一个存在的理由,于是乎有“陈诗观风”说。《礼记·王制》篇云:

岁二月,(天子)东巡守,至于岱宗……觐诸侯。……命大师陈诗以观民风。

郑玄注:“陈诗,谓采其诗而视之。”孔颖达《正义》云:“乃命其方诸侯大师,是掌乐之官,各陈其国风之诗,以观其政令之善恶。”孔说似乎较合原义些。

自然,若要进一步考查那些诗的来历,“采诗”说便用得着了。《汉书·艺文志》云:

《书》曰:“诗言志,歌咏言。”故哀乐之心感,而歌咏之声发。诵其言谓之诗,咏其声谓之歌。故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

采诗有官,这个官就是“行人”。《汉书》二十四上《食货志》云:

冬,民既入……男女有不得其所者,因相与歌咏,各言其伤。……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 37 ,献之大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

这样,采诗的制度便很完备了。只看“比其音律”一语,便知是专为乐诗立说;像《左传》里“城者讴”“舆人诵”那些徒歌,是不在采录、陈献之列的。这是什么缘故呢?原来汉代有采歌谣的制度,《艺文志》云:

自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代、赵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以观风俗,知薄厚云。

徐中舒先生指出采诗说便是受了这件事的暗示而创立的 38 ;那么,就无怪乎顾不到《左传》里那些讴、诵等等了。《王制》篇出于汉儒之手,是理想,非信史,“陈诗”说也靠不住。“陈诗”“采诗”虽为乐诗立说,但指出“观风”,便已是重义的表现。而要“观风俗,知得失”,就什么也得保存着,男女私情之作等等当然也在内了。这类诗于是乎有了存在的理由。

《诗大序》说“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风其上”。《汉书》所谓“哀乐之心感而歌咏之声发”,“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以及“各言其伤”,其实也是“吟咏情性”,不过“吟咏”的人不一定是“国史”,也不必全是“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罢了。“吟咏情性”原已着重作诗人,西汉时《韩诗》里有“饥者歌食,劳者歌事”的话,更显明地着重作诗人,并显明地指出诗的“缘情”作用。但《韩诗·伐木》篇说云:

《伐木》废,朋友之道缺。劳者歌其事,诗人伐木,自苦其事。

说到“朋友之道”,可见所重还在讽,还在“以风其上”。班氏的话,与“歌食”“歌事”义略同,但归到“以观风俗”,所重也还在“以风其上”。两家论到诗的“缘情”作用,都只是说明而不是评价。《伐木》篇若不关涉到朋友之道的完缺,“歌事”便无价值可言。诗歌若不采而陈之,“哀乐之心”“歌咏之声”又有何用?可见这类“缘情”的诗的真正价值并不在“缘情”,而在表现民俗,“以风其上”。不过献诗时代虽是作诗陈一己的志,却非关一己的事。赋诗时代更只以借诗言一国之志为主;偶然有人作诗——那时一律称为“赋”诗——也都是讽颂政教,与献诗同旨。总之,诗乐不分家的时代只着重听歌的人;只有诗,无诗人,也无“诗缘情”的意念。诗乐分家以后,教诗明志,诗以读为主,以义为用;论诗的才渐渐意识到作诗人的存在。他们虽还不承认“诗缘情”的本身价值,却已发现了诗的这种作用,并且认为“王者”可由这种“缘情”的诗“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那么“缘情”作诗竟与“陈志”献诗殊途同归了。但《诗大序》既说了“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又说“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又说“吟咏情性”;后二语虽可以算是“言志”的同义语,意味究竟不同。《大序》的作者似乎看出“言志”一语总关政教,不适用于原是“缘情”的诗,所以转换一个说法来解释。到了《韩诗》及《汉书》时代,看得这情形更明白,便只说“歌食”“歌事”,只说“哀乐之心”“各言其伤”,索性不提“言志”了。可见“言志”跟“缘情”到底两样,是不能混为一谈的。

四 作诗言志

战国以来,个人自作而称为诗的,最早是《荀子·赋》篇中的《诗》,首云:

天下不治,请陈诗。

杨倞注:“请陈异激切之诗,言天下不治之意也。”诗以四言为主,虽不合乐,还是献诗讽谏的体裁。其次是秦始皇教博士作的《仙真人诗》,已佚。他游行天下的时候,“传令乐人歌弦之” 39 ,大约是献诗颂美一类。西汉如韦孟作的《讽谏诗》,韦玄成作的《自劾诗》等 40 ,也都是四言,或以讽人,或以自讽,不合乐,可还是献诗的支流余裔。不过当时这种诗并不多。诗不合乐,人们便只能读,只能揣摩文辞,作诗人的名字倒有了出现的机会,作诗人的地位因此也渐渐显著。但真正开始歌咏自己的还得推“骚人”,便是辞赋家。辞赋家原称所作为“诗”,而且是“言志”的“诗”。《楚辞·悲回风》篇道:

介眇志之所惑兮,窃赋诗之所明。

又庄忌《哀时命》篇道:

志憾恨而不逞兮,抒中情而属诗。

说得都很明白。既然是“诗”,自然就有“言志”作用。

韩诗外传》卷七记着:

子游于景山之上,子路、子贡、颜渊从。

孔子曰:“君子登高必赋。小子愿者何?言其愿,丘将启汝。”

子路曰:“由愿奋长戟,荡三军,乳虎在后,仇敌在前,蠡跃蛟奋,进救两国之患。”孔子曰:“勇士哉!”

子贡曰:“两国构难,壮士列阵,尘埃涨天。赐不持一尺之兵,一斗之粮,解两国之难;用赐者存,不用赐者亡。”孔子曰:“辩士哉!”

颜回不愿。孔子曰:“回何不愿?”颜渊曰:“二子已愿,故不敢愿。”孔子曰:“不同,意各有事焉。回其愿,丘将启汝。”颜渊曰:“愿得小国而相之,主以道制,臣以德化;君臣同心,外内相应。列国诸侯莫不从义向风。壮者趋而进,老者扶而至。教行乎百姓,德施乎四蛮;莫不释兵,辐辏乎四门。天下咸获永宁。飞蠕动,各乐其性;进贤使能,各任其事。于是君绥于上,臣和于下;垂拱无为,动作中道,从容得礼。言仁义者赏,言战斗者死。则由何进而救,赐何难之解!”孔子曰:“圣士哉!大人出,小子匿,圣者起,贤者伏。回与执政,则由、赐焉施其能哉!”

这个故事又见于同书卷九、《说苑·指武》篇及伪《家语·致思》篇,但“君子登高必赋”一语都作“二三子各言尔志”。三人所陈皆关政教,确合“言志”本旨。这故事未必真,却可见“赋者古诗之流”(班固两都赋序》中语),也跟诗一样可以“言志” 41 。所以《汉书·艺文志》道:

春秋之后,周道浸坏。聘问歌咏不行于列国,学诗之士逸在布衣,而贤人失志之赋作矣。大儒孙卿及楚臣屈原,离谗忧国,皆作赋以风,咸有恻隐古诗之义。

“贤人失志”而作赋,用意仍在乎“风”,这是确有依据的。不过荀、屈两家并不相同。荀子的《成相辞》和《赋》篇还只是讽;屈原的《离骚》《九章》,以及传为他所作的《卜居》《渔父》,虽也歌咏一己之志,却以一己的穷通出处为主,因而“抒中情”的地方占了重要的地位——宋玉的《九辩》更其如此。这是一个大转变,“诗言志”的意义不得不再加引申了;《诗大序》所以必须换言“吟咏情性”,大概就是因为看到了这种情形。

汉兴以来有所谓“辞人之赋”,“竞为侈丽闳衍之词,没其讽谕之义” 42 ,虽也托为“言志”,其实是“劝百而讽一” 43 。这些似乎是《荀子·赋》篇中《云》《蚕》《箴()》等篇的扩展,加上屈、宋的辞。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说“自汉至魏”“文体三变”,第一提到的便是“相如工为形似之言”。“形似之言”扼要地说明了“辞人之赋”。“形似”不是“缘情”而是“体物”,现在叫作“描写”,却能帮助发挥“缘情”作用。东汉的赋才真走上“屈原赋”的路;沈约说“二班长于情理之说”,正指此。“情理”就是“情性” 44 ,也就是“志”;这是将“诗言志”跟“吟咏情性”调和了的语言。那时有冯衍的《显志赋》,他的《自论》云:

顾尝好俶傥之策,时莫能听用其谋。喟然长叹,自伤不遇。久栖迟于小官,不得舒其所怀。抑心折节,意情悲。……乃作赋自厉,命其篇曰“显志”。“显志”者,言光明风化之情,昭章玄妙之思也 45 。

所谓“显志”,还是自讽“自厉”,但赋的只是一己的穷通。《文选》所录“志赋”,班固《幽通》的“致命遂志”,张衡《思玄》的“宣寄情志” 46 ,其实都是如此;张衡的《归田赋》也只言一己的出处,文同一例。此外可称为“志赋”的还多,明题“志”字的也不少,梁元帝一篇简直题为“言志” 47 ,都是这一类。《檀弓》篇所记“言志”一语,本指穷通而说,如前所论。但“诗”言一己穷通,却从“骚人”才开始。从此“诗言志”一语便也兼指一己的穷通出处。士大夫的穷通出处都关政教,跟“饥者歌食,劳者歌事”原不相同,称为“言志”,也自有理。沈约还说“子建(曹植)、仲宣(王粲)以气质为体”,那却是“缘情”的赋,不能称为“言志”了。

东汉时五言诗也渐兴盛。班固《咏史》述缇萦事,结云:“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 48 还是感讽之作。到了汉末,有郦炎作诗二篇,其一云:

大道夷且长,窘路狭且促。修翼无卑栖,远趾不步局。舒吾凌霄羽,奋此千里足。超迈绝尘驱,倏忽谁能逐!贤愚岂尝类,禀性在清浊。富贵有人籍,贫贱无天录。通塞苟由己,志士不相卜。陈平敖里社,韩信钓河曲。终居天下宰,食此万钟禄。德音流千载,功名重山岳 49 。

这篇和另一篇,后世题为“见志诗”。诗中道“通塞苟由己,志士不相卜”,“通塞”就是穷通。又《后汉书·仲长统传》也记他“作诗二篇,以见其志”,却是四言。郦炎的《见志》是“吟咏情性”,自述怀抱,而归于政教。仲长统的《见志》也是自述怀抱,但歌咏的是人生“大道”,人生义理;人生义理不离出世、入世两观——仲长统歌咏的是出世观——可以表见德性,并且也还是一种出处,也还反映着政教。后来清代纪昀论“诗言志”,说志是“人品学问之所见”,又说诗“以人品心术为根柢” 50 ,正指的这种表见德性而言。当时只有秦嘉《留郡赠妇诗》五言三篇,自述伉俪情好 51 ,与政教无甚关涉处。这该是“缘情”的五言诗之始。五言诗出于乐府诗,这几篇连那两篇四言也都受了乐府诗的影响。乐府诗“言志”的少,“缘情”的多。辞赋跟乐府诗促进了“缘情”的诗的进展。《诗经》却是经学的一部门,论诗的总爱溯源于《三百篇》,其实往往只是空泛的好古的理论。这时候五言诗大盛。所谓“一字千金”的《古诗十九首》,经多人考定,便是作于建安(献帝)前一个时期。魏文帝《与吴质书》云:“公干(刘桢)有逸气,但未遒耳。其五言诗之善者妙绝时人。”可见建安时五言诗的体制已经普遍,作者也多了;这时代才真有了诗人。但《十九首》还是出于乐府诗,建安诗人也是如此。到了正始(魏齐王芳)时代,阮籍才摆脱了乐府诗的格调,用五言诗来歌咏自己。他“作《咏怀诗》八十余篇,为世所重” 52 。颜延之云:

嗣宗身仕乱朝,常恐罹谤遇祸。因兹发咏,故每有忧生之嗟。虽志在刺讥,而文多隐避,百代之下,难以情测。

“志在刺讥”是“讽”的传统,但“常恐罹谤遇祸”,“每有忧生之嗟”,就都是一己的穷通出处了——虽然也是与政教息息相关的。诗题《咏怀》,其实换成“言志”也未尝不可。

“诗言志”一语虽经引申到士大夫的穷通出处,还不能包括所有的诗。《诗大序》变言“吟咏情性”,却又附带“国史……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的条件,不便断章取义用来指“缘情”之作。《韩诗》列举“歌食”“歌事”,班固浑称“哀乐之心”,又特称“各言其伤”,都以别于“言志”,但这些语句还是不能用来独标新目。可是“缘情”的五言诗发达了,“言志”以外迫切地需要一个新标目。于是陆机文赋》第一次铸成“诗缘情而绮靡”这个新语。“缘情”这词组将“吟咏情性”一语简单化、普遍化,并栝了《韩诗》和《班志》的话,扼要地指明了当时五言诗的趋向。他还说“赋体物而浏亮”,同样扼要地指出了“辞人之赋”的特征——也就是沈约所谓“形似之言”。从陆氏起,“体物”和“缘情”渐渐在诗里通力合作,他有意地用“体物”来帮助“缘情”的“绮靡”。那时据说还有“赋诗观志”的局面。干宝晋纪》说“泰始(武帝)四年上幸芳林园,与群臣赋诗观志”;孙盛晋阳秋》说“散骑常侍应贞诗最美” 53 。应贞的诗见《文选》卷二十“公宴诗”,是四言,题为《晋武帝华林园集》,是颂美的献诗。但一般的五言诗却走向“缘情”的路。《文选》二十三有潘岳悼亡诗》三首,第二首中道:“上惭东门吴,下愧蒙庄子。赋诗欲言志,此志难具纪。命也可奈何!长戚自令鄙。”合看这六语,所谓“赋诗言志”,显然指的人生义理。可是就三首诗全体而论,却都是“缘情”之作。东晋有“玄言诗”,抄袭《老》《庄》文句,专一歌咏人生义理,诗钻入一种狭隘的“言志”的犄角里,终于衰灭无存。于是再走上那“缘情”的路。这时代诗人也还有明言自述己志的,可是只指穷通出处,或竟是歌咏人生的“缘情”之作。陶渊明《五柳先生传》说“常著文章自娱,颇示己志”。他志在田园,而又从田园中体验人生;所谓“示志”,兼包这两义而言。谢灵运在《山居赋》里也说“援纸握管……诗以言志”,他从山水的赏悟中歌咏自己的穷通出处——诗却以“体物”著。还有江淹《杂体诗》中拟嵇康的一首(《文选》三十一),题为“言志”,却以歌咏人生义理为主。

六朝人论诗,少直用“言志”这词组的。他们一面要表明诗的“缘情”作用,一面又不敢无视“诗言志”的传统;他们没有胆量全然撂开“志”的概念,径自采用陆机的“缘情”说,只得将“诗言志”这句话改头换面,来影射“诗缘情”那句话。范晔所谓“见志”便是如此,已见上引。又,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云:“民禀天地之灵,含五常之德,刚柔迭用,喜愠分情。夫志动于中,则歌咏外发。”文中虽提到“六义”“四始”,可并不阐发“风化”“风刺”的理论。“志动于中”就是《诗大序》的“情动于中”;“刚柔”是性,“喜愠”明说是情,一般的性情便是他所谓的“志”。这也就是《诗大序》说的“吟咏情性”,只是居然断章取义地去了那些附带的条件。《文心雕龙·明诗》篇云:“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这个“志”明指“七情”;“感物吟志”既“莫非自然”,“缘情”作用也就包在其中。《诗品序》云:“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以下列举物候人情,又云:“凡斯种种,感荡心灵。非陈诗何以展其义,非长歌何以骋其情!故曰,诗‘可以群,可以怨’。使穷贱易安,幽居靡闷,莫尚于诗矣。”这里只说“性情”“心灵”,不提“志”字,但“陈诗展义”和“长歌骋情”,“穷贱易安”和“幽居靡闷”,都是“言志”“缘情”之别;又引孔子的话,更明是尊重传统的表现。不过孔子是论读诗,锺嵘引用“可以群,可以怨”,却移来论作诗——“可以兴,可以观”意义分明,不能移用,所以略去。建安以来既有了诗人,论诗的自然就注重作诗了。

梁代裴子野作《雕虫论》,抨击当时作诗的人。他说:

古者“四始”“六义”,总而为诗。既形四方之气,且彰君子之志;劝美惩恶,王化本焉。……宋初迄于元嘉(文帝),多为经史。大明(孝武帝)之代,实好斯文。……自是闾阎年少,贵游总角,罔不摈落六艺,吟咏情性。学者以“博依”为急务,谓章句为专鲁,淫文破典,斐尔为功。无被于管弦,非止乎礼义。深心主卉木,远志极风云。其兴浮,其志弱,巧而不要,隐而不深。

(《文苑英华》七四二)

他在主张恢复经学,也在主张恢复“诗言志”的传统,诗至少要吟咏穷通出处,不当在“卉木”“风云”里兜圈子。他抨击的是“缘情”“体物”的诗。他引用“吟咏情性”一语,实指“缘情”而言。这揭穿了一般调和论者的把戏。但他虽能看出“言志”跟“吟咏情性”不同,在“远志”和“其志弱”二语里却还将所谓“志”与“情”混为一谈。这可见词语的一般用例影响之大。《雕虫论》并没有能够挽回“缘情”的五言诗的趋势,更没有能够恢复“志”字的传统用例。反之,那“情”“志”含混或调和的语例,倒渐渐标准化起来。唐代孔颖达《毛诗正义》解释《诗大序》里“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几句道:

此又解作诗所由。诗者,人志意之所之适也。虽有所适,犹未发口,蕴藏在心,谓之为“志”。发见于言,乃名为“诗”。言作诗者,所以舒心志愤懑,而卒成于歌咏。故《虞书》谓之“诗言志”也。包管万虑,其名曰“心”;感物而动,乃呼为“志”。志之所适,万物感焉。言悦豫之志,则和乐兴而颂声作;忧愁之志,则哀伤起而怨刺生。《艺文志》云:“哀乐之情感,歌咏之声发。”此之谓也。

这里“所以舒心志愤懑”“感物而动,乃呼为‘志’”“言悦豫之志”“忧愁之志”,都是“言志”“缘情”两可的含混的话。孔氏诗学,上承六朝,六朝诗论免不了影响经学,也不免间接给他影响。这正是时代使然。“志”“情”含混的语例既得经学的接受,用来解释《诗大序》里那几句话,这个语例便标准化了,更有权威了。

不过直用“言志”这词组,就不能如此含混过去。这词组虽然渐渐少用在讽与颂的本义上,但总还贴在穷通出处上说,不离政教。唐代李白有《春日醉起言志》诗云:

处世若大梦,胡为劳其生?所以终日醉,颓然卧前楹。觉来盼庭前,一鸟花间鸣。借问此何时?春风语流莺。感之欲叹息,对酒还自倾。浩歌待明月,曲尽已忘情。

(《李太白集》二十四)

这里歌咏人生义理,是一种隐逸的出世观,也是一种出处的怀抱,所以题为“言志”。又白居易的《初除户曹喜而言志》诗云:

诏受户曹掾,捧诏感君恩。感恩非为己,禄养及吾亲。弟兄俱簪笏,新妇俨衣巾;罗列高堂下,拜庆正纷纷。俸钱四五万,月可奉晨昏;廪禄二百石,岁可盈仓。喧喧车马来,贺客满我门。不以我为贪,知我家内贫。置酒延宾客,客容亦欢欣;笑云“今日后,不复忧空樽”。答云“如君言,愿君少逡巡。我有平生志,醉后为君陈:人生百岁期,七十有几人?浮荣及虚位,皆是身之宾。唯有衣与食,此事粗关身。苟免饥寒外,余物尽浮云”。

(《白氏长庆集》五)

这也是穷通出处的怀抱,所谓“平生志”,是一种入世观。白氏在《与元九(稹)书》中将自己的诗分为“讽谕诗”“闲适诗”等四类,这一篇便在“闲适诗”里。他说:

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故览仆诗者,知仆之道焉。

“兼济”的“讽谕诗”不用说整个儿是“言志”的,“独善”的“闲适诗”明明也有一部分是“言志”的。这是“言志”的讽颂本义跟穷通出处引申义分别应用的显例;以“兼济”与“独善”二语阐明这两个意义,最是简当明确。他说“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略同前引陆贾《新语》,却是六朝“因文明道”说的影响 54 。照这样说,“诗言志”简直就是“诗以明道”了——这个“道”却只指政教。这也能阐明“诗言志”一语的本旨。还有南宋王应麟困学纪闻》十八云:

诗言志。“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端州郡斋壁诗》),包孝肃之志也。“人心正畏暑,水面独摇风”(《荷花诗》),丰清敏之志也 55 。

三个譬喻象征着包拯和丰稷的为人;这是表见德性的诗,也是“言志”的诗,而德性是“道”的一目。

“诗言志”的传统经两次引申、扩展以后,始终屹立着。“诗缘情”那新传统虽也在发展,却老只掩在旧传统的影子里,不能出头露面。直到清代,纪昀论诗,还以“发乎情而不必止乎礼义”一派归罪于陆机这一句话,说“其究乃至于绘画横陈” 56 ,可以为证。这中间就是文坛革命家也往往不敢背弃这个传统,因为它太古老了。如明代公安派虽说诗“以发抒性灵为主” 57 ,竟陵派就不同一些。锺惺《喜邹愚谷至白门,以中秋夜诸名士共集俞园赋诗序》篇末云:

履簪杂,高人自领孤情;丝竹喧阗,静者能通妙理。各称诗以言志,用体物而书时。 58

“称诗言志”,并以“体物书时”。“体物”“书时”虽是“缘情”一面,“高情”“妙理”却是人生义理;诗兼“言志”“缘情”两用,而所谓“言志”还是皈依旧传统的。又谭友夏《王先生诗序》云:

予又与之述故闻曰,诗以道性情也。……夫性情,近道之物也。近道者,古人所以寄其微婉之思也。 59

这里虽只说“道性情”,不提“言志”,但所谓“近道之物”“微婉之思”,其实还是“言志”论。清代袁枚也算得一个文坛革命家,论诗也以性灵为主;到了他才将“诗言志”的意义又扩展了一步,差不离和陆机的“诗缘情”并为一谈。他在《与邵厚庵太守论杜茶村文书》中说道:

诗言志。劳人思妇都可以言,《三百篇》不尽学者作也。

(《小仓山房文集》十九)

劳人思妇都是在“言志”,这是前人不曾说过的。可是在《随园诗话》一文里他又道:

《三百篇》半是劳人思妇率意言情之事。

那么,他所谓“言志”“言情”只是一个意义了。这是将“诗言志”的意义第三次引申,包括了“歌食”“歌事”和“哀乐之心”“各言其伤”那些话。

袁氏以为“诗言志”可以有许多意义,在《再答李少鹤书》列举他以为的:

来札所讲“诗言志”三字,历举李、杜、放翁之志,是矣,然亦不可太拘。诗人有终身之志,有一日之志,有诗外之志,有事外之志,有偶然兴到,流连光景,即事成诗之志;“志”字不可看杀也。谢傅游山,韩熙载之纵伎,此岂其本志哉?

(《小仓山房尺牍》十)

这里“志”字含混着“情”字。列举的各项,界划不尽分明。“终身之志”似乎是出处穷通,“事外之志”似乎是出世的人生观;这些是与旧传统相合的。别的就不然。作例的“谢傅游山”也合于“诗言志”的旧义,上文已论。“韩熙载之纵伎”也许是所谓“诗外之志”,就是古诗所谓“行乐须及时”;但“发乎情”而不“止乎礼义”,只是“缘情”或“言情”,不是传统的“言志”。不过袁氏所谓“言情”却又与“缘情”不同。他在《答蕺园论诗书》里说愿效白傅(白居易)、樊川(杜牧),不愿删自己的“缘情诗”,并有“情所最先,莫如男女”的话(《小仓山房文集》三十)。那么,他所谓“缘情诗”,只是男女私情之作,这显然曲解了陆机原语。然而按他所举那“纵伎”的例,似乎就是这种狭义的“缘情诗”也可算作“言志”。这样的“言志”的诗倒跟我们现代译语的“抒情诗”同义了。“诗缘情”那传统直到这时代才算真正抬起了头。到了现在,更有人以“言志”和“载道”两派论中国文学史的发展,说这两种潮流是互为起伏的。所谓“言志”是“人人都得自由讲自己愿意讲的话”;所谓“载道”是“以文学为工具,再借这工具将另外的更重要的东西——道——表现出来” 60 。这又将“言志”的意义扩展了一步,不限于诗而包罗了整个儿中国文学。这种局面不能不说是袁枚的影响,加上外来的“抒情”意念——“抒情”这词组是我们固有的,但现在的涵义却是外来的——而造成。现时“言志”的这个新义似乎已到了约定俗成的地位。词语意义的引申和变迁本有自然之势,不足惊异;但我们得知道,直到这个新义的扩展,“‘文以载道’,‘诗以言志’,其原实一” 61 。

与“诗言志”这一语差不多同时或较早,还有“言以足志”一语。《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引孔子赞子产道:

志(古书)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晋为伯,郑入陈,非文辞不为功,慎辞也。

杜注:“足,犹成也。”照《左传》的记载及孔子的解释,“言”是“直言” 62 ,“文”是“文辞”。言以成意,还只是说明;文以行远,便是评价了。这与“诗言志”原来完全是两回事,后世却有混而为一的。唐中叶古文运动先驱诸人,往往如此。如独孤及《赵郡李公中集序》云:

志非言不形,言非文不彰。是三者相为用,亦犹涉川者假舟楫而后济。自“典谟”缺,“雅颂”寝,王道陵夷,文教下衰。故作者往往先文字,后比兴。其风流荡而不返,乃至有饰其词而遗其意者,则润色愈工,其实愈丧。……天下雷同,风驰云趋,文不足言,言不足志。亦犹木兰为舟,翠羽为楫,玩之于陆而无涉川之用。

(《毗陵集》十三)

他以“足志”“足言”为讽颂(比兴),便是“诗言志”的影响,而不是那两句话的本义了。又有将这两句话与《诗大序》的话参合起来的,如尚衡《文道元龟》论“志士之文”云:

志士之作,介然以立诚,愤然有所述,言必有所讽,志必有所之,词寡而意恳,气高而调苦,斯乃感激之道焉。

(《全唐文》三九四)

论文而“言”“志”并举,自然从孔子的话来,而“有所讽”“有所之”却全是《诗大序》的意思。又柳冕《答荆南裴尚书论文书》云:

君子之儒,学而为道,言而为经,行而为教,声而为律,和而为音。……故“在心为志,发言为诗”,谓之文;兼三才而名之曰儒。儒之用,文之谓也。言而不能文,君子耻之。

(《全唐文》五二七)

这里“志”“言”“文”并举,却简直抄袭了《诗大序》的句子,“文”是所谓文教合一的文,作用正在讽与颂。柳冕又有《与徐给事论文书》云:

文章本于教化,形于治乱,系于国风。故在君子之心为志,形君子之言为文,论君子之道为教。

(《全唐文》五二七)

也是“志”“言”“文”并举,也抄《诗大序》,可是“志”之外又叠床架屋加上一个“道”,这是六朝以来“文以明道”说的影响。道的概念比志的概念广泛得多,用以论文,也许合适些。“文以言志”说虽经酝酿,却未确立,大概就是这个缘故了 63 。

诗教

一 六艺之教

“诗教”这个词始见于《礼记·经解》篇:

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洁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故《诗》之失愚,《书》之失诬,《乐》之失奢,《易》之失贼,《礼》之失烦,《春秋》之失乱。

“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疏通知远而不诬,则深于《书》者也。广博易良而不奢,则深于《乐》者也。洁静精微而不贼,则深于《易》者也。恭俭庄敬而不烦,则深于《礼》者也。属辞比事而不乱,则深于《春秋》者也。”

《经典释文》引郑玄说:“《经解》者,以其记六艺政教得失。”这里论的是六艺之教;《诗》教虽然居首,可也只是六中居一。《礼记》大概是汉儒的述作,其中称引孔子,只是儒家的传说,未必真是孔子的话。而这两节尤其显然。《淮南子·泰族》篇也论六艺之教,文极近似,不说出于孔子:

六艺异科而皆同道(《北堂书钞》九十五引作“六艺异用而皆通”)。温惠柔良者,《诗》之风也。淳庞敦厚者,《书》之教也。清明条达者,《易》之义也。恭俭尊让者,《礼》之为也。宽裕简易者,《乐》之化也。刺几(讥)辩义(议)者,《春秋》之靡也。故《易》之失鬼,《乐》之失淫,《诗》之失愚,《书》之失拘,《礼》之失忮,《春秋》之失訾。六者圣人兼用而财(裁)制之。失本则乱,得本则治。其美在调,其失在权。

“六艺”本是礼、乐、射、御、书、数,见《周官·保氏》和《大司徒》;汉人才用来指经籍 64 。所谓“六艺异用而皆通”,冯友兰先生在《原杂家》里称为“本末说的道术统一论” 65 ;也就是汉儒所谓“六学”。六艺各有所以为教,各有得失,而其归则一。《泰族》篇的“风”“义”“为”“化”“靡”其实都是“教”;《经解》一律称为“教”,显得更明白些——《经解》篇似乎写定在《淮南子》之后,所论六艺之教比《泰族》篇要确切些。《泰族》篇“诗风”和“书教”含混,《经解》篇便分得很清楚了。

汉儒六学,董仲舒说得很明白,《春秋繁露·玉杯》篇云:

君子知在位者之不能以恶服人也,是故简六艺以赡养之。《诗》《书》序其志,《礼》《乐》纯其养,《易》《春秋》明其知。“六学”皆大,而各有所长。《诗》道志,故长于质。《礼》制节,故长于文。《乐》咏德,故长于风。《书》著功,故长于事。《易》本天地,故长于数。《春秋》正是非,故长于治人。能兼得其所长,而不能遍举其详也。

他将六艺分为“《诗》《书》”“《礼》《乐》”“《易》《春秋》”三科,又说“六学皆大,而各有所长”,可见并不特别注重诗教,和《经解》篇、《泰族》篇是相同的。《汉书》八十八《儒林传叙》也道:

古之儒者博学乎六艺之文。六艺(原作“学”,从王念孙读书杂志》校改)者,王教之典籍,先圣所以明天道、正人伦、致至治之成法也。……及至秦始皇……六学从此缺矣。……

这就是“异科而皆同道”了。六艺中早先只有“《诗》《书》《礼》《乐》”并称。《论语·述而》“《诗》《书》执礼,皆雅言也”,《泰伯》“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前者《诗》《书》和《礼》并称,后者《诗》和《礼》《乐》并称。《庄子·徐无鬼》篇“横说之则以《诗》《书》《礼》《乐》”,《荀子·儒教》篇“故《诗》《书》《礼》《乐》之[道]归是矣”(从王先谦《荀子集解》引刘台拱说加“道”字);“《诗》《书》《礼》《乐》”已经是成语了。《诗》《书》《礼》《乐》加上《易》《春秋》,便是“六经”,也便是六艺。《庄子·天运》篇和《天下》篇都曾列举《诗》《书》《礼》《乐》《易》《春秋》,前者并明称“六经”,《荀子·儒效》篇的另一处却只举《诗》《书》《礼》《乐》《春秋》,没有《易》;可见那时“六经”还没有定论。段玉裁《说文解字叙注》里谈到这一层:

周人所习之文,以《礼》《乐》《诗》《书》为急。故《左传》曰“说《礼》《乐》而敦《诗》《书》” 66 ,《王制》曰“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而《周易》,其用在卜筮,其道取精微,不以教人。《春秋》则列国掌于史官,亦不以教人。故韩宣子适鲁,乃见《易》象与鲁《春秋》;此二者非人所常习明矣 67 。

段氏指出《易》《春秋》不是周人所常习,确切可信。不过周人所习之文,似乎只有《诗》《书》;礼、乐是行,不是文。《礼古经》等大概是战国时代的记载,所以孔子还只说“执礼”;乐本无经,更是不争之论。而《诗》在乐章,古籍中屡称“诗三百”,似乎都是人所常习;《书》不便讽诵,又无一定的篇数,散篇断简,未必都是人所常习。《诗》居六经之首,并不是偶然的。

董仲舒承用旧来六经的次序而分《诗》《书》、《礼》《乐》、《易》《春秋》为三科,合于传统的发展。西汉今文学序列六艺,大致都依照旧传的次第。这次第的根据是六学发展的历史。后来古文学兴,古文家根据六艺产生的时代重排它们的次序。《易》的八卦,传是伏羲所画,而《书》有《尧典》,这两者该在《诗》的前头。所以到了《汉书·艺文志》,六艺的次序便变为《易》《书》《诗》《礼》《乐》《春秋》;《儒林传》叙列传经诸儒,也按着这次序。《诗经》改在第三位。一方面西汉阴阳五行说极盛。汉儒本重通经致用;这正是当世的大用,大家便都偏着那个方向走。于是乎《周易》和《尚书·洪范》成了显学。而那时整个的六学也多少都和阴阳五行说牵连着;一面更都在竭力发挥一般的政教作用。这些情形,看《汉书·儒林传》就可知道:

《易》宣帝时,闻京房为《易》明,求其门人得[梁丘]贺。……贺入说,上善之;以贺为郎。……以筮有应,繇是近幸,为大中大夫、给事中,至少府。……京房……以明灾异得幸。……费直……治《易》为郎,至单父令。长于卦筮。高相……治《易》……专说阴阳灾异。

《书》许商……善为算,著《五行论历》。李寻……善说灾异,为骑都尉。

《诗》申公……见上,上问治乱之事。申公……对曰:“为治者不在多言,顾力行何如耳。”……即以为大中大夫……议明堂事。……弟子为博士十余人……其治官民,皆有廉节,称其学官。王武……为昌邑王师。昭帝崩,昌邑王嗣立,以行淫乱废。昌邑群臣皆下狱诛。唯中尉王吉、郎中令龚遂以数谏减死论。式系狱当死。治事使者责问曰:“师何以亡谏书?”式对曰:“臣以《诗》三百五篇朝夕授王,至于忠臣孝子之篇,未尝不为王反复诵之也;至于危亡失道之君,未尝不流涕为王深陈之也。臣以三百五篇谏,是以亡谏书。”使者以闻,亦得减死论。

《礼》鲁徐生善为颂(容)。孝文时,徐生以颂为礼官大夫。传……孙延、襄。……襄亦以颂为大夫,至广陵内史。延及徐氏弟子公户满意、桓生、单次皆为礼官大夫。而瑕丘萧奋以《礼》至淮阳太守。

《春秋》眭孟……为符节令,坐说灾异诛。

这里《易》《书》《春秋》三家都说“阴阳灾异”。而见于别处的,《齐诗》说“五际” 68 ,《礼》家说“明堂阴阳” 69 ,也一道同风。这也是所谓“异科而皆同道”,不过是另一方面罢了。

“阴阳灾异”是所谓天人之学;是阴阳家言,不是儒家言。汉儒推尊孔子,究竟不能不维持儒家面目,不能奉阴阳家为正传;所以一般立说,还只着眼在人事的政教上。前节所引《儒林传》,《易》主卜筮,《诗》当谏书,《礼》习容仪,正是一般的政教作用。而《书》“长于事”。《尚书大传》记子夏对孔子论《书》道:“《书》之论事也,昭昭若日月之代明,离离若参辰之错行。上有尧、舜之道,下有三王之义。” 70 这几句话可以说明所谓《书》教。《春秋》“长于治人”。《春秋繁露·精华》篇:“《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听讼折狱,可无审邪!”《汉书》三十《艺文志》有“《公羊董仲舒治狱》十六篇”。《后汉书》七十八《应劭传》记着应劭的话:“董仲舒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议,数遣廷尉张汤亲至陋巷问其得失。于是作《春秋决狱》二百三十二事,动以经对。”这就是《春秋》之教。这些是所谓六学,“异科而皆同道”所指的以这些为主。就这六学而论,应用最广的还得推《诗》。《诗》《书》传习比《礼》《易》《春秋》早得多,上文已见。阮元辑《诗书古训》六卷,罗列先秦、两汉著述中引用《诗》《书》的章节;《续经解》本分为十卷,《诗》占七卷,《书》只有三卷。可见引《诗》的独多。这有三个缘故。《汉书·艺文志》云:“凡三百五篇,遭秦而全者,以其讽诵,不独在竹帛故也。”《诗》因讽诵而全,因讽诵而传,更因讽诵而广传。《周易》也并无亡佚,《汉书·儒林传叙》云:“及秦禁学,《易》为卜筮之书,独不禁,故传受者不绝。”可是《易》在汉代虽然成了显学,流传之广到底不如《诗》。这就因为《诗》一向是讽诵在人口上的。清劳孝舆《春秋诗话》卷三论引诗道:

[春秋时]自朝会聘享以至事物细微,皆引《诗》以证其得失焉。大而公卿大夫,以至舆台贱卒(?),所有论说,皆引《诗》以畅厥旨焉。……可以诵读而称引者,当时止有《诗》《书》。然《传》之所引,《易》乃仅见,《书》则十之二三。若夫《诗》,则横口之所出,触目之所见,沛然决江河而出之者,皆其肺腑中物,梦寐间所呻吟也。岂非《诗》之为教所以浸淫人之心志而厌饫之者,至深远而无涯哉?

这里所说的虽然不尽切合当日情形,但《诗》那样的讽诵在人口上,确是事实。除了无亡佚和讽诵两层,诗语简约,可以触类引申,断章取义,便于引证,也帮助它的流传。董仲舒说:“《诗》无达诂,《易》无达占,《春秋》无达辞。” 71 是就解经论,不就引文论。王应麟以为“《诗》无达诂”就是《孟子》的“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 72 ,是不错的。就引文论,像《诗》那样富于弹性,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

二 著述引诗

言语引《诗》,春秋时始见,《左传》里记载极多。私家著述从《论语》创始 73 ;著述引《诗》,也就从《论语》起始。以后《墨子》和《孟子》也常引《诗》,而《荀子》引《诗》独多。《荀子》引《诗》,常在一段议论之后,作证断之用,也比前人一贯。荀子影响汉儒最大。汉儒著述里引《诗》,也是学他的样子;汉人的《诗》教,他该算是开山祖师。汪中述学·荀卿子通论》云:

荀卿之学,出于孔氏,而尤有功于诸经。《经典叙录》:“《毛诗》……一云,子夏传曾申。……根牟子传赵人孙卿子。孙卿子传鲁人大毛公。”由是言之,《毛诗》,荀卿子之传也。《汉书·楚元王交传》:“少时尝与鲁穆生、白生、申公同受诗于浮邱伯。伯者,孙卿门人也。”……由是言之,《鲁诗》,荀卿子之传也。《韩诗》之存者《外传》而已。其引荀卿子以说《诗》者四十有四。由是言之,《韩诗》,荀卿子之别子也。……盖自七十子之徒既殁,汉诸儒未兴,中更战国暴秦之乱,六艺之传赖以不绝者,荀卿也。

荀子其实是汉人六学的开山祖师。而四家《诗》除《齐诗》外都有他的传授,可见他在《诗》学方面的影响更大。四家中《毛诗》流传较晚,鲁、齐、韩别称三家《诗》。《史记》一二一《儒林传》说:“韩生推诗之意而为内、外传数万言,其语颇与齐、鲁间殊,然其归一也。”《齐诗》虽然多采阴阳五行说,而“其归”还在政教。《毛诗》因为与经传诸子密合,为人所重,不用说更其如此。陈乔枞在《韩诗遗说考序》里先引了《史记·儒林传》“其归一也”的话,接着道:

今观《外传》之文,记夫子之绪论与春秋杂说,或引《诗》以证事,或引事以明《诗》,使“为法者章显,为戒者著明”(郑玄《诗谱序》语)。虽非专于解经之作,要其触类引申,断章取义,皆有合于圣门商、赐言《诗》之义也。况夫微言大义往往而有,上推天人性理,明皆有仁义礼智顺善之心;下究万物情状,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考风雅之正变,知王道之兴衰,固天命性道之蕴而古今得失之林邪?

这段话除一二处外可以当作四家《诗》的总论看,也可以当作著述引《诗》的总论看。也可以当作汉人《诗》教的总论看。

汉人著述引《诗》,当推刘向为最。他世习《鲁诗》 74 。《汉书》三十六本传云:

向睹俗弥奢淫,而赵、卫之属起微贱,逾礼制 75 ;向以为王教由内及外,自近者始。故采取《诗》《书》所载贤妃贞妇兴国显家可法则,及孽嬖乱亡者,序次为《列女传》凡八篇,以戒天子;及采传记行事,著《新序》《说苑》凡五十篇,奏之。

他这三部书多“引《诗》以证事,或引事以明《诗》”,而《列女传》引《诗》更为繁密。《汉书》本传中存着他的封事、奏疏五篇,一篇谏造陵,别篇都论灾异。各篇屡屡引《诗》,繁密不下于《列女传》。他的用意无非要“使为法者章显,为戒者著明”。他家著述引《诗》,引申或有广狭,用意也都不外乎此。阮元《诗书古训序》云:

《诗》三百篇,《尚书》数十篇,孔、孟以此为学,以此为教。故一言一行皆深奉不疑。即如孔子作《孝经》,子思作《中庸》,孟子作七篇,多引《诗》《书》以为证据。若曰,世人亦知此事之义乎?《诗》曰某某即此也。否则尚恐自说有偏弊,不足以训于人。……元录《诗书古训》……乃总《论语》、《孝经》、《孟子》、《礼记》、《大戴记》、《春秋》三传、《国语》、《尔雅

十经。……降至《国策》,罕引《诗》《书》。……汉兴……《诗》《书》复出,朝野诵习,人心反正矣。子史引《诗》《书》者,多存古训。……以晋为断。盖因汉、晋以前,尚未以二氏为训,所说皆在政治言行,不尚空言也 76 。

所谓“以此为学,以此为教,故一言一行皆深奉不疑”,以及“多引《诗》《书》以为证据”,正可见出段玉裁说的《诗》《书》是周人所常习。“所说皆在政治言行”是征引《诗》《书》的用意所在,也就是《诗》《书》之教。《诗》《书》之教,浑言之“异科而皆同道”,析言之又各有分别。现在单论汉人引《诗》,以著述为主,略为归类,看看所谓《诗》教的背景是什么样子。

阮元只概括地举出“政治言行”,我们看著述引《诗》要算宣扬德教的为最多。德教属于言行,可也包括在广义的政治里。如《韩诗外传》五云:

德也者,包天地之大,配日月之明,立乎四时之周,临乎阴阳之交,寒暑不能动也,四时不能化也。敛乎太阴而不湿,散乎太阳而不枯,鲜洁清明而备,严威毅疾而神,至精而妙乎天地之间者,德也。微圣人,其孰能与于此矣!《诗》曰:“德如毛,民鲜克举之。”(《大雅·烝民》)

这是陈乔枞所谓微言大义,也是引《诗》断案。又如《列女传》三《鲁漆室女传》云:

漆室女曰:“夫鲁国有患者,君臣父子皆被其辱,祸及众庶。妇人独安所避乎!吾甚忧之。”……君子曰:远矣,漆室女之思也。《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王风·黍离》)此之谓也。

这里赞叹漆室女忧国的美德,是“引《诗》以证事”。又同书四《卫宣夫人传》云:

弟立,请曰:“卫,小国也,不容二庖,请愿同庖。”终不听。卫君使人诉于齐兄弟。齐兄弟皆欲与君,使人告女。女终不听,乃作诗曰:“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邶风·柏舟》)

这里说《邶风·柏舟》是“贞一”的卫宣夫人所作,是“引事以明《诗》”。次于德教的是论政治的引《诗》。如《春秋繁露》十六《山川颂》云:

且积土成山,无损也成其高,无害也成其大,无亏也小其上,泰其下。久长安后世,无有去就,俨然独处,惟山之意。《诗》云:“节彼南山,惟石岩岩。赫赫师尹,民具尔瞻。”(《小雅·节南山》)此之谓也。

这是以山象征领袖的气象。又如《新书·礼》篇云:

故礼者,所以恤下也。……《诗》曰:“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卫风·木瓜》)上少投之,则下以躯偿矣。弗敢谓报,愿长以为好;古之蓄其下者,其施报如此。

这是论待臣下的道理,所谓触类引申。又如《汉书》六《武帝纪》元狩元年诏云:

盖君者,心也,民犹肢体。肢体伤则心怛。日者淮南、衡山修文学,流货赂,两国接壤,怵于邪说而造篡弑。此朕之不德。《诗》云:“忧心惨惨,念国之为虐。”(《小雅·正月》)已赦天下,涤除与之更始。

诏书引《诗》自责,汉代用《诗》之广可见。又《后汉书》八十七《刘陶传》,陶上议云:

臣尝诵《诗》至于鸿雁于野之劳,哀勤百堵之事,(《小雅·鸿雁》:“之子于征,劬劳于野”,“之子于垣,百堵皆作。”)每喟尔长怀,中篇而叹。近听征夫饥劳之声,甚于斯歌。

悼古伤今,蔼然仁者之言,可作“温柔敦厚”的一条注脚。

引《诗》论学养的也不少。如《礼记·大学》云:

《诗》云:“瞻彼淇澳,竹猗猗。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兮!赫兮喧兮!有斐君子,终不可谖兮!”(《卫风·淇澳》)“如切如磋”者,道学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瑟兮兮”者,恂也。“赫兮喧兮”者,威仪也。“有斐君子,终不可谖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

切磋琢磨,久已成为进德修业的格言,也可见《诗》教的广远了。又如《韩诗外传》三云:

问者曰:“夫仁者何以乐于山也?”曰:“夫山者,万民之所瞻仰也。草木生焉,万物植焉,飞鸟集焉,走兽休焉,四方益取与焉。出云道风,乎天地之间。天地以成,国事以宁。此仁者所以乐于山也。《诗》曰:‘太山岩岩,鲁邦所瞻。’(《鲁颂·宫》)乐山之谓也。”

“仁者乐山”原是孔子的话(《论语·雍也》),这里是断章取义,以见仁者的修养与气度。引《诗》也是断章取义的作证。这一节可以跟前面引的《山川颂》比较着看。又《韩诗外传》二云:

上之人所遇,色为先,声音次之,事行为后。故望而宜为人君者,容也。近而可信者,色也。发而安中者,言也。久而可观者,行也。故君子容色,天下仪象而望之,不假言而知为人君者。《诗》曰:“颜如渥丹,其君也哉!”(《秦风·终南》)

容色也是学养的表现。孟子道“仁义礼智根于心;其生色也,然见于面,盎于背,施于四体”(《尽心上》),正是这个意思。德教、政治、学养都属于人事;与人事相对的是天道。论天道的也常引《诗》。如《礼记·中庸》云:

《诗》曰“德如毛”(《大雅·烝民》),毛犹有伦,“上天之载,无声无臭”(《大雅·文王》),至矣!

这正是《论语》上孔子说的:“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阳货》)又如《春秋繁露·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篇云:

且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恶足以贼害民者,天夺之。《诗》云:“殷士肤敏,祼将于京,侯服于周。天命靡常!”(《大雅·文王》)言天之无常予、无常夺也。

“天命靡常”在阴阳家五德终始说的解释下,成为汉代一般的信仰。这里却没有捉到五德说,只简截地引《诗》为证。又,汉人常谈的灾异也属于天道。同书《必仁且智》篇云:

天地之物有不常之变者谓之异,小者谓之灾。灾常先至而异乃随之。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谴之而不知,乃畏之以威。《诗》云:“畏天之威。”(《周颂·我将》)殆此谓也。

这一节可以作“灾异”的界说看。《汉书》九《元帝纪》,永光四年六月“戊寅晦,日有蚀之”,诏云:

今朕于王道,夙夜忧劳,不通其理,靡瞻不眩,靡听不惑。是以政令多还,民心未得。……公卿大夫,好恶不同,或缘奸作邪,侵削细民。元元安所归命哉!乃六月晦日有蚀之。《诗》不云乎?“今此下民,亦孔之哀!”(《小雅·十月之交》)

《十月之交》正是纪日食之异的诗,所以诏书中引《诗》语,见得民生可哀,天变可畏;是罪己并责勉公卿大夫的意思。

此外有引《诗》以述史事、明制度、记风俗的。如《汉书》七十三《韦玄成传》,太仆王舜、中垒校尉刘歆议[宗庙]曰:

臣闻周室既衰,四夷并侵,猃狁最强——于今匈奴是也。至宣王而伐之。诗人美而颂之曰:“薄伐猃狁,至于太原。”(《小雅·六月》)又曰:“啴啴推推,如霆如雷,显允方叔,征伐猃狁,荆蛮来威。”(《小雅·采芑》)故称中兴。……孝武皇帝……遣大将军、骠骑、伏波、楼船之属南灭百粤,起七郡,北攘匈奴,降昆邪十万之众。……东伐朝鲜……断匈奴之左臂。西伐大宛……裂匈奴之右臂。……中兴之功未有高焉者也。……

这里引《诗》述史,颂美武帝的中兴。又如《韩诗外传》八云:

……于是黄帝乃服黄衣,戴黄冕,致斋于宫。凤乃蔽日而至。黄帝降于东阶,西面,再拜稽首曰:“皇天降祉,不敢不承命!”凤乃止帝东囿(原作“国”,据《说苑·辨物》篇校改),集帝梧桐,食帝竹实,没身不去。《诗》曰:“凤凰于飞,翙翙其羽,亦集爰止。”(《大雅·卷阿》)

这是神话,可是在古人眼里也是史。这不是引《诗》述史而是引《诗》证史。又如蔡邕《独断》下云:

宗庙之制,古学以为人君之居前有朝,后有寝;终则前制庙以象朝,后制寝以象寝。庙以藏主,列昭穆;寝有衣冠几杖象生之具。总谓之宫。《月令》曰“先荐寝庙”,《诗》云“公侯之宫”(《召南·采蘩》),《颂》曰“寝庙奕奕”(《鲁颂·宫》;《毛诗》作“新庙”,蔡当据《鲁诗》),言相连也。

这是引《诗》以证宫的制度。又如《春秋繁露·郊祀》篇云:

为人子而不事父者,天下莫能以为可。今为天之子而不事天,何以异是?是故天子每至岁首,必先郊祭以享天,乃敢为地,行子礼也。每将兴师,必先郊祭以告天,乃敢征伐,行子之道也。文王受天命而王天下,先郊乃敢行事而兴师伐崇。其诗曰:“芃芃棫朴,薪之槱之。济济辟王,左右趋之。济济辟王,左右奉璋。奉璋莪莪,髦士攸宜。”(《大雅·棫朴》)此郊辞也。其下曰:“淠彼泾舟,烝徒楫之。周王于迈,六师及之。”(同上)此伐辞也。

这里引《诗》以明郊的制度。又如《汉书》二十八《地理志》云:

天水、陇西山多林木,民以板为室屋。及安定、北地、上郡、西河皆迫近戎狄,修习战备,高上气力,以射猎为先。故《秦诗》曰:“在其板屋。”(《小戎》)又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无衣》)及《车辚》《四载》《小戎》之篇,皆言车马田狩之事。

这是记风俗的引《诗》。

还有引《诗》以明天文地理的。又有用《诗》作隐语的。而诗篇入乐的意义,著述中也常论及。如《汉书》二十六《天文志》云:

西方为雨,雨,少阴之位也。月失中道,移而西,入毕,则多雨。故《诗》云:“月离于毕,俾滂沱矣。”(《小雅·渐渐之石》)言多雨也。

这两句诗里的天文学早就反映在孔子的故事里。《史记》六十七《仲尼弟子列传》云:

他日,弟子进问[有若]曰:“昔夫子当行,使弟子持雨具。已而果雨。弟子问曰:‘夫子何以知之?’夫子曰:‘《诗》不云乎?“月离于毕,俾滂沱矣。”昨暮月不宿毕乎?’”……

故事未必真,却可见劳孝舆说的“事物细微,皆引《诗》以证其得失”(见前)那句话确有道理。又如《汉书·地理志》云:

魏国亦姬姓也,在晋之南河曲。故其诗曰“彼汾一曲”(《汾沮洳》),“置之河之侧”(《伐檀》)。

这里引《诗》以明魏国的地理。至于用《诗》为隐语,春秋时就有了 77 ,直到汉末还存着这个风气。《后汉书》八十三《徐稚传》云:

……及林宗有母忧,稚往吊之,置生刍一束于庐前而去。众怪不知其故。林宗曰:“此必南州高士徐孺子也。《诗》不云乎?‘生刍一束,其人如玉’(《小雅·白驹》)。吾无德以堪之。”

这是无语的隐语,所以“众怪不知其故”。又,解释入乐《诗》篇的意义的,如《礼记·射义》云:

其节:天子以《驺虞》为节,诸侯以《狸首》为节,卿大夫以《采苹》为节,士以《采蘩》为节。《驺虞》者,乐官备也。《狸首》者,乐会时也。《采苹》者,乐循法也。《采蘩》者,乐不失职也。

这中间《狸首》篇是逸《诗》。

汉人著述引《诗》之多,用《诗》之广,由以上各项可见。无论大端细节,他们都爱引《诗》,或断或证——这自然非讽诵烂熟不可。陈乔枞所谓“上推天人性理”,“下究万物情状”,以至“古今得失之林”,总而言之,就是包罗万有。春秋以后,要数汉代能够尽《诗》之用。春秋用《诗》,还只限于典礼、讽谏、赋《诗》、言语 78 ;汉代典礼别制乐歌,赋《诗》也早已不行,可是著述用《诗》,范围之广,却超过春秋时。孔子道:

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论语·阳货》)

这是《诗》教的意念的源头。孔子的时代正是《诗》以声为用到《诗》以义为用的过渡期,他只能提示《诗》教这意念的条件。到了汉代,这意念才形成,才充分地发展。不过无论怎样发展,这意念的核心只是德教、政治、学养几方面——阮元所谓政治言行,——也就是孔子所谓兴、观、群、怨。“温柔敦厚”一语便从这里提炼出来。《论语》中孔子论《诗》、礼、乐甚详,而且说: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泰伯》)

好像看作三位一体似的。因此《经解》里所记孔子论《诗》教、乐教、礼教的话,便觉比较亲切而有所依据,跟其他三科几乎全出于依托的不同。汉代《诗》和礼乐虽然早已分了家,可是所谓“温柔敦厚”,还得将《诗》、礼、乐合看才能明白。《韩诗外传》八有一个《诗》的故事:

[魏]文侯曰:“中山之君亦何好乎?”[苍唐]对曰:“好《诗》。”文侯曰:“于《诗》何好?”曰:“好《黍离》与《晨风》。”文侯曰:“《黍离》何哉?”对曰:“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行迈靡靡,中心摇摇。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文侯曰:“怨乎?” 79 曰:“非敢怨也,时思也。”文侯曰:“《晨风》谓何?”对曰:“‘彼晨风,郁彼北林,未见君子,忧心钦钦。如何如何!忘我实多!’——此自以‘忘我’者也。”(原无末七字。许维先生据《文选·四子讲德论注》与《御览》七七九补。)于是文侯大悦……遂废太子诉,召中山君以为嗣。

这是一个很著名的故事,西汉王褒作《四子讲德论》,已经引用 80 。宋王应麟《困学纪闻》三列举“兴于《诗》”的事例,第一件便是“子击(中山君名击)好《晨风》《黍离》而慈父感悟”。其次是周磐。《后汉书》六十九本传云:

居贫养母,俭薄不充。尝诵《诗》至《汝坟》之卒章,慨然而叹。乃解韦带就孝廉之举。

《召南·汝坟》末章道:“鲂鱼赪尾,王室如。虽则如,父母孔迩。”章怀太子《后汉书注》引《韩诗薛君章句》:“以父母甚迫近饥寒之忧,为此禄仕。”周磐是“兴于《诗》”“而为亲从仕”(《纪闻》语)的。后世因读诵而兴的例子还有些,多半也是“兴于《诗》”;而以孝思为主 81 。这些都是实践的温柔敦厚的《诗》教。可是探源立论,事亲事君都是礼的节目,而礼乐是互相为用的,是相反相成的;所以要了解《诗》教的意义,究竟不能离开乐教和礼教。

三 温柔敦厚

《经解》篇孔颖达《正义》释“温柔敦厚”句云:

温谓颜色温润,柔谓情性和柔。《诗》依违讽谏,不指切事情,故云温柔敦厚是《诗》教也。

又释“《诗》之失愚”云:

《诗》主敦厚。若不节之,则失在愚。

又释“温柔敦厚而不愚”句云:

此一经以《诗》化民,虽用敦厚,能以义节之;欲使民虽敦厚,不至于愚。则是在上深达于《诗》之义理,能以《诗》教民也。故云“深于《诗》者也”。

更重要的是《正义》里下面一番话:

然《诗》为乐章,《诗》乐是一,而教别者:若以声音干戚以教人,是乐教也。若以《诗》辞美刺讽谕以教人,是《诗》教也。此为政以教民,故有六经。……此六经者,惟论人君施化,能以此教民,民得从之;未能行之至极也。若盛明之君为民之父母者,则能恩惠下及于民。则《诗》有好恶之情,《礼》有政治之体,《乐》有谐和性情,皆能与民至极,民同上情。故《孔子闲居》云:“志之所至,《诗》亦至焉。《诗》之所至,礼亦至焉。礼之所至,乐亦至焉。”是也。其《书》《易》《春秋》,非是与民相感恩情至极者,故《孔子闲居》无《书》《易》及《春秋》也。

这里将所谓“六经”分为二科,而以《诗》《礼》《乐》为“与民相感恩情至极者”;《诗》《礼》《乐》三位一体,合于《论语》里孔子的话。而所谓“以《诗》化民”,所谓“在上深达于《诗》之义理,能以《诗》教民”,是概括《诗大序》的意思,《诗大序》又是孔子论“学《诗》”那一节话的引申和发展。所谓“以义节之”,就是《诗大序》说的“发乎情,止乎礼义”,也就是儒家说的“不偏之谓中”(《礼记·中庸》)。《诗》教究竟以意义为主,所以说“以《诗》辞美刺讽谕以教人”;美刺讽谕不离乎政治,所谓“《诗》依违讽谏,不指切事情”,就指美刺讽谕而言。

孔子时代,《诗》与乐开始在分家。从前是《诗》以声为用;孔子论《诗》才偏重在《诗》义上去。到了孟子,《诗》与乐已完全分了家,他论《诗》便简直以义为用了。从荀子起直到汉人的引《诗》,也都继承这个传统,以义为用。上文所分析的汉代各例,可以见出。但“《诗》为乐章,《诗》乐是一”是个古久的传统,就是在《诗》乐分家以后,也还有很大的影响。论乐的不会忘记《诗》。《礼记·乐记》云:

德者,性之端也。乐者,德之华也。金石丝竹,乐之器也。《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气(阮刻本原作“器”,据《校勘记》改)从之。

《诗》与歌舞合一。又云:“乐师辨乎声《诗》。”又云:“然后正六律,和五声,弦歌《诗》颂,此之谓德音。德音谓之乐。”都说的“《诗》乐是一”。论《诗》的也不能忘记乐。《诗大序》云:

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前七语,历来论《诗》的不知引过若干次。但这一整段话也散见在《乐记》里,其实都是论乐的。而《诗》教更不能离乐而谈。一来声音感人比文辞广博得多,若只着眼在“《诗》辞美刺讽谕”上,《诗》教就未免狭窄了。二来以声为用的《诗》的传统——也就是乐的传统——比以义为用的《诗》的传统古久得多,影响大得多;《诗》教若只着眼在意义上,就未免单薄了。所以“温柔敦厚”该是个多义语:一面指“《诗》辞美刺讽谕”的作用,一面还映带着那“《诗》乐是一”的背景。这只要看看乐之所以为教,就可明白。《经解》以“广博易良”为乐教。《正义》云:“乐以和通为体,无所不用,是广博;简易良善,使人从化,是易良。”《乐记》阐发乐教最详。《记》云:

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

“乐以和通为体”,所以说“乐者,天地之和也”,“异文合爱者也”。又说“仁近于乐”,“乐者敦和”。又说:“立之学等,广其节奏,省其文采,以绳德厚。”又说:“乐者,天地之命,中和之纪,人情之所不能免也。”从消极方面看,“乐至则无怨”,“暴民不作,诸侯宾服,兵革不试,五刑不用,百姓无患,天子不怒,如此则乐达矣”。“中和之纪”的“中”是“适”的意思。《吕氏春秋·适音》篇云:

夫音亦有适。……太巨太小,太清太浊,皆非适也。何谓适?衷,音之适也。何谓衷?小(原作“大”,据许维先生《吕氏春秋集释》引陶鸿庆说改)不出钧,重不过石,小大轻重之衷也。

“衷”“中”通用。“适”又有“节”的意思。同书《重己》篇“故圣人必先适欲”高诱注:“适犹节也。”又《荀子·劝学》篇道:“诗者,中声之所止也。”(王先谦《荀子集解》云:“此不言乐,以《诗》乐相兼也。”)所谓“中声”当兼具这两层意思。杨倞注:“诗谓乐章,所以节声音,至乎中而止,不使流淫也。”大致不错。以上所引《乐记》和《荀子》的话,都可作“温柔敦厚”的注脚,是乐教,也未尝不是《诗》教。

礼乐是不能分开独立的。虽然《乐记》里说:“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又说:“礼节民心,乐和民声。”又说:“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好像礼乐的作用是相反的。可是说“礼乐之情同”,《正义》云:“致治是同。”又云:

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

所以说“知乐则几于礼矣”。“平好恶”是“和”也是“节”;二者是相反相成的。《论语》,有子曰:

礼之用,和为贵。……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学而》)

礼也以和为贵,可见“和”与“节”是一事的两面,所求的是“平”,也就是“适”,是“中”。孔子论《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何晏《集解》引孔安国云:“乐不至淫,哀不至伤,言其和也。”是“和”,同时是“节”。又,《管子·内业》篇云:

凡人之生也,必以平正;所以失之,必以喜怒忧患。是故止怒莫若《诗》,去忧莫若乐,节乐莫若礼,守礼莫若敬,守敬莫若静。

《诗》与礼乐并论;说“敬”,说“节”,说“平正”,也都可以跟《乐记》印证。而“止怒莫若《诗》”一语,更得温柔敦厚之旨。《经解》以“恭俭庄敬”为礼教,《正义》云:“礼以恭逊、节俭、齐(斋)庄、敬慎为本。”恭俭是“节”,庄敬是“敬”;从另一角度看,也是一事的两面。所谓“《诗》依违讽谏,不指切事情”,正是“敬”与“节”的表现。古代有献诗讽谏的传统——汉代王式还以《三百五篇》当谏书,《周语上》邵公谏厉王说:“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晋语》六范文子也向赵文子说到古之王者“使工诵谏于朝,在列者献诗,使勿兜(惑也)”。《白虎通·谏诤》篇云:

谏有五:其一曰讽谏,二曰顺谏,三曰窥谏,四曰指谏,五曰陷谏。讽谏者……知祸患之萌,深睹其事未彰而讽告焉。……顺谏者……出词逊顺,不逆君心。……窥谏者……视君颜色不悦,且却;悦则复前,以礼进退。……指谏者……指者,质也,质相其事而谏。……陷谏者……恻隐发于中,直言国之害,励志忘生,为君不避丧身。……孔子曰:“谏有五,吾从讽之谏。”事君……去而不讪,谏而不露。故《曲礼》曰:“为人臣不显谏。”

这里前三种是婉言一类,后二种是直言一类;婉言占五分之三,可见谏诤当以此种为贵。而文中引孔子的话,独推“讽谏”,并以“谏而不露”和《曲礼》“不显谏”等语申述意旨。《文选·甘泉赋李善注:“不敢正言谓之讽。” 82 大概讽谏更为婉曲。《诗大序》云:“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郑玄《笺》“风刺”,“谓譬谕不斥言”,“谲谏,咏歌依违不直谏”。“主文”当指文辞 83 ,就是所谓“《诗》辞美刺讽谕”。讽谏似乎就是“谲谏”,似乎就指献诗讽谏而言。讽谏用诗,自然是最婉曲了。谏诤是君臣之事,属于礼;献诗主“温柔敦厚”,正是礼教,也是“诗”教。

“温柔敦厚”是“和”,是“亲”,也是“节”,是“敬”,也是“适”,是“中”。这代表殷、周以来的传统思想。儒家重中道,就是继承这种传统思想。郭沫若先生《周彝铭中之传统思想考》(《金文丛考》一)论政治思想云:

人臣当恪遵君上之命,君上以此命臣,臣亦以此自矢于其君。……为政尚武……征伐以威四夷,刑罚以威内,为之太过则人民铤而走险,故亦以暴虐为戒,以壅遏庶民,鱼肉鳏寡为戒,而励用中道。

又论道德思想云:

德字始见于周文,于文以“省心”为德。故明德在乎明心。明心之道欲其谦冲,欲其荏染,欲其虔敬,欲其果毅,此得之于内者也。其得之于外,则在崇祀鬼神,帅型祖德,敦笃孝友,敬慎将事,而益之以无逸。

所说的君臣之分,“中道”,以及“谦冲”,“荏染”,“敦笃孝友,敬慎将事”等,“温柔敦厚”一语的涵义里都有。周人文化,继承殷人;这种种思想真是源远流长了。而“中”尤其是主要的意念。“温柔敦厚”本已得“中”;可是说这话的(不会是孔子)还怕人“以辞害志”,所以更进一层说“《诗》之失愚”,必得“温柔敦厚而不愚”才算“深于《诗》”。所谓“愚”就是过中。《孟子·告子下》云:

公孙丑问曰:“高子曰:‘《小弁》,小人之诗也。’”孟子曰:“何以言之?”曰:“怨。”曰:“固哉高叟之为诗也!有人于此,越人关弓而射之,则己谈笑而道之。无他,疏之也。其兄关弓而射之,则己垂涕泣而道之。无他,戚之也。《小弁》之怨,亲亲也;亲亲,仁也。固矣夫高叟之为诗也!”曰:“《凯风》何以不怨?”曰:“《凯风》,亲之过小者也;《小弁》,亲之过大者也。亲之过大而不怨,是愈疏也;亲之过小而怨,是不可矶(赵岐注:激也)也。愈疏,不孝也;不可矶,亦不孝也。”

高子因《小弁》诗(《小雅》)怨亲,便以为是小人之诗;公孙丑并举出《凯风》诗(《邶风》)的不怨亲作反证。孟子说,《诗》也可以怨亲,只要怨得其中。他解释怎样《小弁》篇的怨是得中,《凯风》篇的不怨也是得中;而得中是仁,也是孝。高子以为凡是怨亲都不得中,他的看法未免太死了;他那种看法就是过中。孟子评他为“固”,“固”就是“《诗》之失愚”的“愚”。像孟子的论《诗》,才是“温柔敦厚而不愚”,才是“深于《诗》”。论《诗》如此,“为人”也如此;所谓愚忠、愚孝,都是过中,过中就“失之愚”了。

有过中自然有不及中。但不及可以求其及,不像过了的往回拉的难,所以《经解》篇的六失都只说过中。一般立论却常着眼在不及中,因为不及中的多。就《诗》教看,更显然如此。高子以《小弁》篇为小人之诗,就是说它不及中,不过他错了。汉代关于屈原《离骚经》的争辩,也是讨论《离骚经》是否不及中,或不够温柔敦厚。《史记》八十四《屈原贾生列传》云:

屈平正道直行,竭忠尽智以事其君,谗人间之,可谓穷矣。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能无怨乎?屈平之作《离骚》,盖自怨生也。

又引淮南王安《叙离骚传》云 84 :

《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若《离骚》者,可谓兼之矣。……其文约,其辞微,其志洁,其行廉。其称文小而其指极大,举类迩而见义远。……濯淖污泥之中,蝉蜕于浊秽,以浮游尘埃之外,不获世之滋垢,然泥而不滓者也。推此志也,虽与日月争光可也。

刘安以《诗》义论《离骚》,所谓“好色而不淫”“怨诽而不乱”都是得其中;所以虽“自怨生”,还不失为温柔敦厚。但班固以为不然。他作《离骚序》,引刘氏语,以为“斯论似过其真”,又云:

且君子道穷,命矣。故潜龙不见是而无闷,《关雎》哀周道而不伤,蘧瑗持可怀之智,宁武保如愚之性,咸以全命避害,不受世患。故《大雅》曰:“既明且哲,以保其身。”(《烝民》)斯为贵矣。今若屈原,露才扬己,竞乎危国群小之间,以离谗贼。然责数怀王,怨恶椒、兰,愁神苦思,强非其人,忿怼不容,沉江而死,亦贬(洁)狂狷景行之士。多称昆仑、冥婚、宓妃、虚无之语,皆非法度之政(正),经义所载。谓之兼《诗》风雅而与日月争光,过矣。……虽非明智之器,可谓妙才者也。

这里说屈子为人和他的文辞中的怨责譬谕都不及中;总之,“露才扬己”,不够温柔敦厚。后来王逸作《楚辞章句》,叙中指出屈子“独依诗人之义而作《离骚》,上以讽谏,下以自慰”。又驳班氏云:

今若屈原,膺忠贞之质,体清洁之性,直若砥矢,言若丹青,进不隐其谋,退不顾其命。此诚绝世之行,俊彦之英也。而班固云云。昔伯夷、叔齐让国守分,不食周粟,遂饿而死。岂可复谓有求于世而怨望哉?且诗人怨主刺上,曰:“呜呼!小子,未知臧否……匪面命之,言提其耳。”(《大雅·抑》)风谏之语,于斯为切。然仲尼论之,以为《大雅》。引此比彼,屈原之词,优游婉顺,宁以其君不智之故,欲提其耳乎?而论者以为“露才扬己”,怨刺其上,强非其入,殆失厥中矣。

又说“《离骚》之文依托‘五经’以立义焉……诚博远矣”,也是驳班氏的。王氏似乎也觉得屈原为人并非“中行”之士,但不以为不及中而以为“绝世”——“绝世”该是超中。至于屈原的文辞,王氏却以为“优游婉顺”,合于“诗人之义”——“优游婉顺”就是温柔敦厚。屈子的“绝世之行”在乎自沉;自沉确是不合乎中——说是超中,倒未尝不可。战国文辞,铺排而有圭角;他受了时代的影响,“体慢”语切 85 ,不能像《诗》那样“不指切事情”也是有的。可是《史记》里说得好:

屈平……虽放流,眷顾楚国,系心怀王,不忘欲反,冀幸君之一悟,俗之一改也。其存君兴国而欲反覆之。一篇之中,三致志焉。然终无可奈何。

又以人穷呼天,疾病呼父母喻他的怨。他这怨只是一往的忠爱之忱,该够温柔敦厚的。至于他“引类譬谕”,虽非“经义所载”,而“依《诗》取兴” 86 ,异曲同工,并不悖乎《诗》教。班氏也承认“后世莫不……则象其从容” 87 ;这从容的气象便是温柔敦厚的表现,不仅是“妙才”所能有。那么,“露才扬己”确是“失中”之语,而淮南王所论并不为“过其真”了。

汉以后时移世异,又书籍渐多,学者不必专读经,经学便衰了下来。讽诵《诗》的少了,引《诗》的自然也就少了。乐府诗虽然代《三百篇》而兴,可是应用不广,不能取得《三百篇》的权威的地位;建安以来,五言诗渐有作者,他们更没有涵盖一切的力量。著述里自然不会引用这些诗。《诗》教的传统因而大减声势。不过汉末直到初唐的诗虽然多“缘情”而少“言志” 88 ,而“优游不迫” 89 ,还不失为温柔敦厚;这传统还算在相当的背景里生活着。盛唐开始了诗的散文化,到宋代而大盛;以诗说理,成为风气。于是有人出来一面攻击当代的散文化的诗,一面提倡风人之诗。这种意见北宋就有,而南宋中叶最盛 90 。这是在重振那温柔敦厚的《诗》教。一方面道学家也论到了《诗》教。道学家主张“文以载道”,自然也主张“诗以言志”。当时《诗》教既经下衰,诗又在散文化,单说“温柔敦厚”已经不足以启发人,所以他们更进一步,以《论语》所记孔子论《诗》的“思无邪”一语为教;他们所重在道不在诗。北宋程子、谢良佐论《诗》,便已特地拈出这一语 91 ,但到了南宋初,吕祖谦的《吕氏家塾读诗记》里才更强调主张,他成为这一说的重要的代表。他以为“作《诗》之人所思皆无邪” 92 ,以为“《诗》人以无邪之思作之,学者亦以无邪之思观之,闵惜惩创之意自见于言外” 93 。朱子却觉得如此论《诗》牵强过甚,以为不如说“彼虽以有邪之思作之,而我以无邪之思读之,则彼之自状其丑者,乃所以为吾警惧惩创之资”。又道:“曲为训说而求其无邪于彼,不若反而得之于我之易也。巧为辩驳而归其无邪于彼,不若反而责之于我之切也。” 94 这便圆融得多了。

朱子可似乎是第一个人,明白地以“思无邪”为《诗》教。在《吕氏诗记》的序里,他虽然还是说“温柔敦厚之教”,但在《诗集传》的序里论“《诗》之所以为教”,便只发挥“思无邪”一语。他道:

诗者,人心之感物而形于言之余也。心之所感有邪正,故言之所形有是非。惟圣人在上,则其所感者无不正,而其言皆足以为教。其或感之之杂,而所发不能无可择者,则上之人必思所以自反,而因有以劝惩之。是亦所以为教也。

昔周盛时,上自郊庙朝廷而下达于乡党闾巷,其言粹然,无不出于正者。圣人固已协之声律而用之乡人,用之邦国,以化天下。至于列国之诗,则天子巡守,亦必陈而观之,以行黜陟之典。降至昭、穆而后,以陵夷;至于东迁而遂废不讲矣。孔子生于其时,既不得位,无以行帝王劝惩黜陟之政。于是特举其籍而讨论之,去其重复,正其纷乱。而其善之不足以为法,恶之不足以为戒者,则亦刊而去之,以从简约,示久远。使夫学者即是而有以考其得失,善者师之而恶者改焉。是以其政虽不足行于一时,而其教实被于万世。是则《诗》之所以为教者然也。

这是以“思无邪”为《诗》教的正式宣言。文中以正邪善恶为准,是着眼在“为人”上。我们觉得以“思无邪”论《诗》,真出于孔子之口,自然比“温柔敦厚”一语更有分量;但当时去此取彼,却由于道学眼。其实这两句话一正一负,足以相成,所谓“合之则两美”。道学眼也无妨,只要有一只眼看在诗上。文中从学者方面说到“考其得失,善者师之而恶者改焉”,阐明诗是怎样教人。又从作诗方面说到所感有纯有杂,纯者固足以为教,杂者可使上之人“思所以自反,而因有以劝惩之”,也足以为教。这都足以补充温柔敦厚说之所不及。原来不论“温柔敦厚”也罢,“无邪”也罢,总有那些不及中的。前引孔颖达说人君以“六经”教民,“能与民至极”者少,“未能行之至极”者多,可是都算行了六艺之教。那是说“教”虽有参差,而为教则一——《诗》教自然也如此。朱子却是说,《诗》虽有参差,而为教则一。经过这样补充和解释,《诗》教的理论便圆成了。但是那时代的诗尽向所谓“沉着痛快”一路发展。一方面因为散文的进步,“文笔”“诗笔”的分别转成“诗”“文”的分别,选本也渐渐诗文分家,不再将诗列在“文”的名下,像《文选》以来那样。诗不是从前的诗了,教也不及从前那样广了;“温柔敦厚”也好,“无邪”也好,《诗》教只算是仅仅存在着罢了。这时代却有用“温柔敦厚”论文的,如杨时龟山集》十《语录》云:

为文要有温柔敦厚之气;对人主语言及章疏文字,温柔敦厚尤不可无。……君子之所养,要令暴慢邪僻之气不设于身体。

这简直将《诗》教整套搬去了,虽然他还是将诗包括在“文”里。这时代在散文的长足的发展下,北宋以来的“文以载道”说渐渐发生了广大的影响,可以说成功了“文教”——虽然并没有用这个名字。于是乎“六经”都成了“载道”之文——这里所谓“文”包括诗——于是乎“文以载道”说不但代替了《诗》教,而且代替了六艺之教。

正变

一 风雅正变 95

郑玄《诗谱序》云:

迩及商王,不风不雅。何者?论功颂德,所以将顺其美;刺过讥失,所以匡救其恶。各于其党,则为法者彰显,为戒者著明。

周自后稷播种百谷,黎民阻饥,兹时乃粒,自传以此名也。陶唐之末,中叶公刘亦世修其业以明民共财。至于大王、王季,克堪顾天。文、武之德光熙前绪,以集大命于厥身。遂为天下父母,使民有政有居。其时诗,风有《周南》《召南》,雅有《鹿鸣》《文王》之属。及成王、周公致大平,制礼作乐,而有颂声兴焉,盛之至也。本之由此风雅而来,故皆录之,谓之诗之正经。

后王稍更陵迟。懿王始受谮亨(烹)齐哀公。夷身失礼之后,邶不尊贤。自是而下,厉也,幽也,政教尤衰,周室大坏。《十月之交》《民劳》《板》《荡》,勃尔俱作;众国纷然,刺怨相寻。五霸之末,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善者谁赏?恶者谁罚?纪纲绝矣。故孔子录懿王、夷王时诗讫于陈灵公淫乱之事,谓之变风变雅。以为勤民恤功,昭事上帝,则受颂声,弘福如彼;若违而弗用,则被劫杀,大祸如此。吉凶之所由,忧娱之萌渐,昭昭在斯,足作后王之鉴,于是止矣。

这一番议论有许多来历。第一是审乐知政,本于《左传》季札观乐的记载(襄公二十九年)和《礼记·乐记》 96 。第二是知人论世,本于《孟子》 97 。第三是美刺,本于《春秋》家 98 和《诗序》。这些都只承用旧说,加以发挥和变化。最后是“变风变雅”,本于《诗大序》。《大序》云:

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风其上,达于事变而怀其旧俗者也。故变风发乎情,止乎礼义。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

孔颖达《疏》云:

变风变雅之作,皆王道始衰,政教初失,尚可匡而革之,追而复之;故执彼旧章,绳此新失,觊望自悔其心,更遵正道,所以变诗作也。以其变改正法,故谓之变焉。

“达于事变而怀其旧俗”,“变风变雅”原义只是如此;“变风变雅”的“变”就是“达于事变”的“变”,只是常识的看法,并无微言大义在内。孔《疏》以“变改正法”为“变”,“正”“变”对举,却已是郑氏的影响。郑氏将“风雅正经”和“变风变雅”对立起来,划期论世,分国作谱,显明祸福,“作后王之鉴”,所谓风雅正变说,是他的创见。他这样综合旧来四义组成他自己的系统的诗论。这诗论的系统可以说是靠正变说而完成,不过正变说本身并没有能够圆满地完成。他所谓“风雅正经”和“变风变雅”,有些并无确切的分别。如《郑谱》云:“武公又作卿士。国人宜之,郑之变风又作。”《秦谱》云:“至[非子]曾孙秦仲,宣王又命作大夫,始有车马礼乐侍御之好。国人美之,翳(秦)之变风始作(翳,伯翳也,秦是伯翳的后人)。”“宜之”“美之”自然是美诗了,怎么也会是“变风”呢?《雅》诗里也有同样的情形,《小大雅谱》曾解释道:

《大雅·民劳》《小雅·六月》之后,皆谓之变雅。美恶各以其时,亦显善惩过,正之次也。

这个解释不能自圆其说是显然的。而《豳谱》叙《七月》诗曲折更多:

周公……思公刘、大王居豳之职,忧念民事至苦之功,以比序己志。……大师大述其志,主意于豳公之事,故别其诗以为豳国变风焉。

更曲折的,郑氏将《七月》诗分为风、雅、颂三段;一诗备三体,这是唯一的例子。风雅正变说本身既不完密,后世修正的很多,但到底不能通而无碍 99 。也有根本怀疑这一说的,如叶适的话:

言《诗》者自《邶》《鄘》而下皆为变风,其正者《二南》而已。《二南》王者所以正天下,教则当然,未必其风之然也。《行露》之“不从”,《野有死麕》之“恶”,虽正于此而变于彼矣。若是则诗无非变,将何以存!季札听诗,论其得失,未尝及变。孔子教小子以可群可怨,亦未尝及变。夫为言之旨,其发也殊,要以归于正尔。美而非谄,刺而非讦,怨而非愤,哀而非私,何不正之有?后之学诗者不顺其义之所出,而于性情轻别之,不极其“志之所至”,而于正变强分之——守虚会而迷实得,以薄意而疑雅言,则有蔽而无获矣。

(《习学记言序目》卷六)

这番话甚为有理,但郑氏立说,也有他的背景在那里。

《说文》三下《攴部》:“变,更也。”《淮南子·泛论》篇“夫殷变夏,周变殷,春秋变周”,高诱注:“变,改也。”《荀子·不苟》篇“变化代兴”,杨倞注:“改其旧质谓之变。”这是“变”的通义。但是“变”还有许多别义,最重要的,就是“变化”,“变”就是“化” 100 。不过“变化”一词中的“变”和“化”原来也有些分别,上面举的《荀子》的话便是例子 101 。还有《易·系辞传》里的“变化”,据虞翻和荀爽的注,“在天为变,在地为化” 102 ,也是大同小异。“在天为变”这看法关系很大。《庄子·逍遥游》:“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郭庆藩庄子集释》里道:“辩与正对文,辩读为变。《广雅》:‘辩,变也。’辩、变古通用。”这是不错的。正辩就是正变。《管子·戒》篇也有“御正六气之变”一语。正变对文,这两处似乎是最早见。六气,司马彪说是阴阳风雨晦明 103 。郭象注这几句有道:“天地以万物为体,而万物必以自然为正。自然者,不为而自然者也。……故乘天地之正者,即是顺万物之性也;御六气之辩者,即是游变化之涂也。”阴阳风雨晦明都关于气象;“天有不测风云”,所以要“御”变。郭象“以自然为正”,言之成理;但牵及万物,似乎不是原语意旨所在。原语上文说列子御风而行”,“天地”似乎就指气象,跟“六气”同义异词。郭注又道:“夫唯与物冥而循大变者为能无待而常通。”似乎以为六气虽变化而失自然,只要随顺就成。但是以失自然为变,不如以失常为变。《素问·六节藏象论》云:“苍天之气,不得无常也。气之不袭(承袭也),是谓非常;非常则变矣。”王冰注:“变谓变易天常。”这似乎明白些。可是《白虎通·灾变》篇也道:“变者,非常也。”接着却引《乐稽耀嘉》曰:“禹将受位,天意大变。迅风靡木,雷雨昼冥。”这就复杂起来。《系辞传》《庄子》《白虎通》都说的“在天为变”,但《系辞传》以变为正为常,《庄子》以变为非正,《白虎通》以变为非常,各不相同。《庄子》里的看法也许比《系辞传》早;前者似乎是一般常识,后者实在是一派哲学。《白虎通》代表汉儒的看法,虽然也从常识出发,而经过当世盛行的阴阳五行说渲染了一番,便另是一副面目。

汉儒以为天变由于失政,是对于人君的一种警告。《汉书》二十六《天文志》论得最详:

经星常宿……伏见蚤晚,邪正存亡,虚实阔狭;及五星所行,合散犯守,陵历斗食;彗孛飞流,日月薄食;晕适背穴,抱珥虹霓;迅雷风祆,怪云变气:此皆阴阳之精,其本在地而上发于天者也。政失于此,则变见于彼,犹影之象形,乡(响)之应声。是以明君睹之而寤,饬身正事,思其咎谢,则祸除而福至,自然之符也。

祸福“昭昭在斯”,足作人君之“鉴”。但天变有时也不一定告警,如上引《乐稽耀嘉》所谓“禹将受位,天意大变”,《宋书·礼志》(十四)说“以明将去虞而适夏也”,便是的。不过禹是圣王,当看作例外;后世天变总以示灾为主,所以“灾变”连为一词,《白虎通》专篇讨论。注意天变,并不始于汉代,《天文志》道: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间,日食三十六,彗星三见,夜常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者各一。当是时,祸乱辄应。周室微弱,上下交怨……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自是之后……并为战国,争于攻取。兵革递起,城邑数屠。因以饥馑疾疫愁苦。臣主共忧患,其察祥、候星气尤急。

春秋时已经候察天变,而战国以来更急。兵革、饥馑、疾疫使人民愁苦不能聊生。“臣主共忧患”,急着要找出路。天变示警,可以让“明君睹之而寤”,正是一条出路。这原是适应实际的需要的,后来便凝定为一种学说,作为人君施政的指针了。“变”对“正行”而言。《天文志》又云:

夫历者,正行也。……荧惑主内乱,太白主兵,月主刑。自周室衰,乱臣贼子、师旅数起,刑罚失中。虽其亡(无)乱臣贼子、师旅之变,内臣犹不治,四夷犹不服,兵革犹不寝,刑罚犹不错。故二星与月为之失度,三变常见。及有乱臣贼子、伏尸流血之兵,大变乃出。甘、石氏[《星经》]见其常然,因以为纪,皆非正行也。《诗》云:“彼月而食,则惟其常。此日而食,于何不臧!”(《十月之交》)《诗传》曰:“月食,非常也,比之日食犹常也;日食则不臧矣。”谓之小变可也,谓之正行非也。

这里说荧惑、太白二星和月的失度不是“正行”,是“变”。甘氏、石氏以二星失度为“逆行”,和月的失度为月食一样,都是历纪的“常然”,可以推算出来;《志》里却以为“逆行”总是“变”,总因“政治变于下”而然。“正行”与“变”对举,原来也该本于常识,跟《逍遥游》相同;只是这里加上历算家和阴阳五行说的涵义罢了。

《诗谱序》的风雅正变说显然受了六气正变的分别和天象正变的理论的影响;特别是后者,只看《序》里归结到“弘福”“大祸”“后王之鉴”,跟论灾变的人同一口吻,就可知道。阴阳五行说是当代的显学,郑氏曾注诸《纬书》,更见得不能自外。但“变”还有一个重要的别义,也是助成他这一说的。《榖梁传·僖公五年》:

夏……公及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戴。……秋八月,诸侯盟于首戴。无中事(中间无他事也)而复举诸侯,何也?尊王世子而不敢与盟也(诸侯夏“会”王世子,秋始自相“盟”)。尊则其不敢与盟何也?盟者,不相信也,故谨信也。不敢以所不信而加之尊者。(齐)桓,诸侯也,不能朝天子,是不臣也。王世子,子也,块然受诸侯之尊己而立乎其位,是不子也。桓不臣,王世子不子,则其所善焉何也?是则“变之正”也。天子微,诸侯不享觐。桓控大国,扶小国,统诸侯,不能以朝天子,亦不敢致天王。尊王世子于首戴,乃所以尊天王之命也。世子含王命会齐桓,亦所以尊天王之命也。

“是则变之正也”,范宁《集解》云:“虽非礼之正,而合当时之宜。”又襄公二十有九年:

夏……仲孙羯会晋荀盈、齐高止、宋华定、卫世叔仪、郑公孙段、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城杞。古者天子封诸侯,其地足以容其民,其民足以满城,以自守也。

杞危而不能自守,故诸侯之大夫相率以城之。此“变之正”也。

《集解》云:“诸侯危弱,政由大夫。大夫能同恤灾危,故曰变之正。”又昭公三十有一年:

冬,仲孙何忌会晋韩不信、齐高张、宋仲几、卫太叔申、郑国参、曹人、莒人、邾人、薛人、杞人、小邾人城成周。天子微,诸侯不享觐,天子之在者惟祭与号。故诸侯之大夫相率以城之。此“变之正”也。

诸侯“城杞”“城成周”都是越俎代庖,“非礼之正,而合当时之宜”,所以称为“变之正”。这就是《公羊传》所谓“权”。《公羊传》桓公十有一年称美郑祭仲废君为“知权”“行权”,说道:“权者,反于经然后有善者也。”“经权”又称“经变” 104 ,其实也就是“正变”。这“正变”是据礼而言 105 。《礼记·曾子问》:

曾子问曰:“葬引至于(道涂也),日有食之,则有变乎?且不乎?”孔子曰:“昔者吾从老聃助葬于巷党,及,日有食之。老聃曰:‘丘,止柩,就道右,止哭以听变。’既明反而后行。曰:‘礼也。’”

后来孔子请教老聃。老聃说柩当见日而行,不可见星而行,见星而行的只有罪人和奔父母之丧的人。他说日食的时候也许会见星的,所以得改变常礼,将柩停住;君子不能只顾行礼,使别人的亡亲受辱。这也是“行权”,也是“变之正”,所以老聃说“礼也”。郑氏注“则有变乎”一句道,“变谓异礼”,就是这个意思。这是“变”的别义,也对“正”而言。变而失正就是“乱”。《太史公自序》引《公羊》家董仲舒说“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就将“乱”与“正”对举。郑氏曾作“起[《榖梁》]废疾”,注《三礼》,并作“发[《公羊》]墨守”,他那风雅正变对立的见解,也该多少受到这一义的影响。

“正”,《说文》二下:“是也。”有时又是“善”的同义词,见于郑氏的《仪礼注》 106 。从消极方面解释,便是“行无倾邪也”;这也是郑氏的话,见于《周礼注》 107 。“正”与“邪”对举,早见于《逸周书》,《王佩解》道:“见善而怠,时至而疑,亡正处邪,是弗能居。”孔晁注:“邪,奸术也。”贾谊《新书·道术》篇也道:“方直不曲谓之正,反正为邪。”《礼记·乐记》以“中正无邪”为“礼之质”,也是“正”“邪”对举。《乐记》论乐,又有“正声”和“奸声”的分别,本于《荀子·乐论》。《乐论》云:

凡奸声感人而逆气应之,逆气成象而乱生焉;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顺气成象而治生焉。唱和有应,善恶相象。故君子慎其所去就也。

乐是象征治乱善恶的,关系极大。奸声又称“邪音”或“淫声”,都见于《乐论》;《乐记》又称为“淫乐”,说“世乱则礼慝而乐淫”——孔颖达《疏》:“淫,过也。”《吕氏春秋·古乐》篇论乐“有正有淫”,直以“正”与“淫”对举;高诱注:“正,雅也;淫,乱也。”《乐记》载子夏对魏文侯语,论“古乐”和“新乐”,称前者为“德音”,后者为“溺音”,也就是“正”“淫”之辨。子夏说古乐“和正以广”,新乐“奸声以滥,溺而不止”。又道:

夫古者天地顺而四时当,民有德而五谷昌,疾疢不作而无妖祥,此之谓大当。然后圣人作为父子君臣,以为纪纲。纪纲既正,天下大定。天下大定,然后正六律,和五声,弦歌诗颂。此之谓德音。德音之谓乐。……今君之所好者,其溺音乎?

文侯“问溺音何从出”,他答道:

郑音好滥淫志,宋音燕女(许维先生疑当作“安”字)溺志,卫音趋(促)数(速)烦志,齐音敖(傲)辟乔志。此四者皆淫于色而害于德,是以祭祀弗用也。

古代诗教与乐教是分不开的。古乐衰而新乐盛,正声微而淫声兴,是在春秋、战国之交,正是《汉书·天文志》说的“饥馑疾疫愁苦”的时代,《乐记》所谓“世乱”。这对于郑氏的诗正变说当给予若干的影响。不过诗的正变在乎所美刺的政教,“风雅正经”固然“为法者彰显”,“变风变雅”也“为戒者著明”——这并不减少诗本身的价值,跟新乐的生乱、害德是大不相同的。

但是对于诗正变说的最有力的直接的影响,也许是五行家所说的“诗妖”。《汉书》二十七中之上《五行志》引刘向《洪范五行传》云:

言之不从,是谓不乂。厥咎僭,厥罚恒阳,厥极忧。时则有诗妖。……

《志》里解释道:

“言之不从”,从,顺也。“是谓不乂”,乂,治也。孔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况其迩者乎?”

(《易·系辞上》)《诗》云:“如蜩如螗,如沸如羹。”(《荡》)言上号令不顺民心,虚哗愦乱,则不能治海内。失在过差,故其咎僭,僭,差也。刑罚妄加,群阴不附,则阳气胜,故其罚常阳也。旱伤百谷,则有寇难,上下俱忧,故其极忧也。君炕阳而暴虐,臣畏刑而口,则怨谤之气发于歌谣,故有诗妖。

开元占经》一一三“童谣”节也引《洪范五行传》云:

下既非君上之刑,畏严刑而不敢正言,则北(别?)发于歌谣,歌其事也。气逆则恶言至,或有怪谣,以此占之。故曰诗妖。

《荀子》将“奸声”和“逆气”相提并论,这里将“恶言”和“气逆”相提并论,正见出乐教、诗教的相通。据《五行志》,“妖”和“夭胎”同义,是兆头的意思 108 。逆气生恶言的见解,春秋末年已经有了。《国语·周语下》单穆公谏周景王铸钟,曾道:

夫耳内(纳)和声而口出美言,以为宪令而布诸民,正之以度量。民以心力,从之不倦。成事不忒(原作“贰”,依王引之校改),乐之至也。口内味而耳内声,声味生气。气在口为言……若视听不和而有震眩,则味入不精,不精则气佚。气佚则不和,于是乎有狂悖之言……民无据依,不知所力,各有离心。上失其民,作则不济,求则不获,其何以能乐?

这番话原也是论乐教的。“气佚”,韦昭注:“气放佚,不行于身体。”这气就是气质的气。《乐记》说到“逆气”,接着说“君子……惰慢邪辟之气不设于身体”,可见“惰慢邪辟之气”就是“逆气”。孔颖达《疏》以“逆气”为“奸邪之气”,刘向以“逆气”为“怨谤之气”,其实都是气质的气。刘向的话,和单穆公是相通的。单穆公说的是人君,“狂悖之言”指教令,刘向所谓“言之不从”说的也是在上位的人。不过他所谓“诗妖”却专指民间歌谣而言。单穆公似乎只据常识立论;刘向有阴阳五行说作背景,说得自然复杂些。“诗妖”既指民间歌谣——那些发泄“怨谤之气”的歌谣或“怪谣”——而歌谣也是诗,那么,诗也有发泄“怨谤之气”的作用了。这种诗就是所谓“刺诗”,“刺”也就是“怨谤”。依《毛诗》小序,刺诗的数量远过于美诗(刺诗一百二十九篇,美诗二十八篇)——所以“变风变雅”也比“风雅正经”多得多(变诗二百零六篇,正诗五十九篇)。郑氏给《毛诗传》作《笺》,面对这事实,自然而然会转念头到“诗妖”上去。借了“诗妖”说的光,他去理会《诗大序》中“变风变雅”的所谓“变”;他说“弘福如彼”“大祸如此”,将祸福强调,显然见出阴阳五行说的色彩。他又根据天文和气象的正变,礼的正变,以及乐的正淫,将那表见“旧俗”——旧时美俗——的风诗雅诗,定为“风雅正经”,来和“变风变雅”配对儿,这样构成了他的风雅正变说。这一说确是他的创见。

风雅正变说和“诗妖”说的渊源,前人已经有指出的。清初汪琬给俞南史汪森选的《唐诗正》作序,曾道:

诗风雅之有正变也,盖自毛、郑之学始。成周之初,虽在途歌巷谣而皆得列于“正”。幽、厉以还,举凡出于诸侯、夫人、公卿、大夫闵世病俗之所为,而莫不以“变”名之。“正变”云云,以其时,非以其人也。……观乎诗之正变,而其时之废兴治乱、污隆得丧之数可得而鉴也。史家传志五行,恒取其“变”之甚者以为“诗妖”诗孽、“言之不从”之证。故圣人必用“温柔敦厚”为教,岂偶然哉?

这里虽未明说风雅正变说出于“诗妖”说,但能将两者比较着看,已是巨眼。“以其时,非以其人”一句话说“正变”最透彻。说到“温柔敦厚”的诗教,是说“变风变雅”虽“变而不失正”,还可以“正人心,端世教”,正是《诗大序》所谓“达于事变而怀其旧俗”和“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的意思。惟其“变而不失正”,所以“变风变雅”并不因“变”而减少诗本身的价值。风雅正变说原只为解诗,不为评诗。不过在解诗方面,郑氏并没有能够自圆其说,如前所论。至于作诗方面,本非他意旨所及,正变说自然更无启发人处。他又说:“孔子录懿王、夷王时诗讫于陈灵公淫乱之事,谓之变风变雅。”陈灵公以后为什么连变风变雅也没有了呢?孔颖达《毛诗正义序》里的话也许可以补充他的意思。孔氏道:“成、康没而颂声寝,陈灵兴而变风息。”所谓“变风息”者,他在《诗大序疏》中道:

太平则无所更美,道绝则无所复讥,人情之常理也。故初变恶俗,则民歌之,风雅正经是也。始得太平,则民颂之,《周颂》诸篇是也。若其王纲绝纽,礼义消亡,民皆逃死,政尽纷乱——《易》称“天地闭,贤人隐”,于此时也,虽有智者,无复讥刺。成王太平之后,其美不异于前,故颂声止也。陈灵公淫乱之后,其恶不可复言,故变风息也。班固云“成、康没而颂声寝,王泽竭而诗不作”(《两都赋序》),此之谓也 109 。

这番话将诗的发展看得太死了,有些强词夺理。但孔氏本于班固,班固又本于孟子。孟子道:“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离娄》下) 110 孟子说“诗亡”,班固说“诗不作”,郑氏不提“孔子录”以后的诗——陈灵公以后的诗,自有他们的理由。孟子正生在古乐衰而新乐盛的战国时代,诗已不歌,新乐又不雅,而新的诗的传统也还没露一点芽儿,所以说是“诗”亡。班固跟着孟子说话,郑氏似乎也相信孟子的意见。郑氏生在东汉末年。四言诗从《三百篇》后一蹶不振,中间虽有拟作,也甚稀罕;到这时候才有新的乐府诗的传统建立起来。可是乐府诗原来大部分是“街陌谣讴” 111 ,后来也只是文人争相拟制;若说个人创作的抒情的五言诗,那要等到建安时代才诞生,等到正始时代的阮籍的手里才长成。因而评论作诗的工拙的风气也到建安时代才创始。郑氏不会想到作诗方面,也是自然而然。正变说既不能圆满地解诗,后世引用的便少。上文引过的汪琬的《唐诗正序》却声明由正变说以读唐诗,他道:

有唐三百年之间,能者间出。贞观、永徽诸诗,正之始也。然而雕刻组缋,犹不免陈、隋之遗。开元、天宝诸诗,正之盛也。然而李、杜两家联衽接踵,或近于跌宕流逸,或趋于沉着感愤,正矣,有变焉。降而大历以讫贞元,典刑具在,往往不失承平故风,庶几乎变而不失正者与?自是以后,其词愈繁,其声愈细,而唐遂陵夷以底于亡,说者比诸《曹》《郐》“无讥”焉。凡此皆时为之也。

当其盛也,人主励精于上,宰臣百执趋事尽言于下,政清刑简,人气和平。故其发之于诗率皆从容而尔雅。读者以为正,作者不自知其正也。及其既衰,在朝则朋党之相讦,在野则戎马之交讧,政繁刑苛,人气愁苦。故其所发又皆哀思促节者为多,最下则浮且靡矣。虽有贤人君子,亦尝博大其学,掀决其气,以求篇什之昌,而卒不能进及于前。读者以为变,作者亦不自知其变也。是故正变之所形,国家之治乱系焉,人才之消长、风俗之隆污系焉。后之言诗者顾惟取一字一句之工以相夸尚,夫岂足以语此?

汪氏论正变,只是说诗反映时代,毫不带阴阳五行说的色彩;这就跟郑氏大不相同。我们现在也还是这种意见——一切文学反映时代。汪氏说“读者以为正,作者不自知其正”,“读者以为变,作者亦不自知其变”,可以补充郑氏的理论;提出“作者”,他的正变说便不专为解诗,而是兼为评诗了。他说李白“跌宕流逸”,杜甫“沉着感愤”,又说“最下则浮且靡”,“虽有贤人君子……卒不能进及于前”,都是在评诗。诗到唐代,个人创作的传统已几经递嬗,“作者”和诗本身的价值的重要,早经公认。论唐诗不但要“以其时”,还要“以其人”、以其诗。汪氏由正变说以读唐诗,而不能不牵涉到评诗,也还是个自然而然 112 。他又提到初唐诗“雕刻组缋,犹不免陈、隋之遗”,这又牵涉到作诗方面;又提到“后之言诗者顾惟取一字一句之工以相夸尚”,是兼论评诗和作诗。按他的正变说,陈、隋“雕刻组缋”跟后来作诗求“一字一句之工”也该是“变”,不过变而“失正”罢了 113 。这样将正变说引用到评诗和作诗两方面,是郑氏想不到的。这两方面的引用,起源远在六朝,后来逐渐发展。汪氏自然也受到影响。这可以称为诗体正变说;从郑氏的风雅正变说出来,却不是直线的发展,而是“旁逸斜出”的发展。

二 诗体正变

六朝论文,可以梁昭明太子和元帝兄弟为代表。昭明《文选序》别裁经、子、辞、史,以为都不是文;他注重“综缉辞采”,“错比文华”,举“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为文的标准。“事”是事类,就是典故;“藻”指譬喻,也兼指典故。“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是善于用事,善于用比的意思 114 。元帝《金楼子·立言》篇说“吟咏风谣,流连哀思者谓之文”,又说:“文者,惟须绮纷披,宫徵靡曼,唇吻遒会,情灵摇荡。”所谓“绮纷披”,也当指用事用比而言。六朝论诗,可以锺嵘和刘勰为代表。《诗品序》指出:“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可是当时的诗:

颜延、谢庄尤为繁密,于时化之。故大明、泰始中,文章殆同书抄。近任昉、王元长等,辞不贵奇,竞须新事。尔来作者浸以成俗。遂乃句无虚语,语无虚字,拘挛补衲,蠹文已甚。但自然英旨,罕值其人。词既失高,则宜加事义;虽谢天才,且表学问,亦一理乎?

《文心雕龙·明诗》篇也道:

宋初文咏,体有因革。庄、老告退,而山水方滋。俪采百字之偶,争价一句之奇;情必极貌以写物,辞必穷力而追新。此近世之所竞也。

“竞须新事”明指用事,“辞必穷力而追新”似乎也指的用事用比,都可见当时风气。但由锺、刘两家的话,知道求“新”更为当时作者所重。

“新”是创造,对旧而言是“变”;隋、唐以来,“新变”往往连称。《南齐书》五十二《文学传论》道:

习玩为理,事久则渎。在乎文章,弥患凡旧。若无新变,不能代雄。

这里说能求“新变”才能独自成家,雄长一代。《梁书》四十九《庾肩吾传》道:

齐永明中,文士王融、谢、沈约,文章始用四声,以为新变。至是转拘声韵,弥尚丽靡。

用事用比之外,声律也是求得“新变”的一条路。又《梁书》三十《徐传》说他:

属文好为新变,不拘旧体。

当时不满这类“新变”的,或以为“拘挛补衲”而失自然 115 ,或以为“转拘声韵”而“伤真美” 116 ;但“不拘旧体”也该是贵古者的一种口实。《隋书》十五《音乐志》道:

开皇中……有曹妙达、王长通、李士衡、郭金乐、安进贵等,皆妙绝弦管,新声奇变,朝改暮易,持其音技,估炫王公之间,举时争相慕尚。高祖病之,谓群臣曰:“闻公等皆好新变,所奏无复正声,此不祥之大也。……”

这里“正声”与“新变”对举。乐尚“新变”,“无复正声”;文好”新变”,“不拘旧体”,道理是一样的。隋高祖以“无复正声”为病,也该有人以“不拘旧体”为病。《文心雕龙·通变》篇就有这个意思,下文详论。

风雅正变的“变”,指的“政教衰”“纪纲绝”,指的时世由盛变衰。这里并不曾应用那影响巨大的《易传》的“变”的哲学。《易·系辞传》道:

《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下)。

这似乎是“变”的哲学的纲领。“变”与“通”是连着的,而“通”与“穷”是对着的。“通”才能“久”,“久”便无穷 117 。《系辞传》又道:

变通莫大乎四时(上)。

荀爽注:“四时相变,终而复始也。”(《周易集解》十四)这似乎是一种循环论。但是无论如何:

变通者,趣(趋)时者也(下)。

“趣时”就不至于固执了。又道: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通;举而错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上)。

道与器都可以“变”“通”而成事业,所以:

变而通之以尽利(上)。

通交之谓事(上)。

“变”的作用如此之大,风雅正变的“变”显然跟这种“变”不相干。“新变”的“变”倒似乎有意无意间在应用着这种哲学。我们可以说梁、陈以至隋、唐之际,文论开始采用了这种“变”的哲学。

通变说的应用固然可以解释求新,而在求新成为风气之后,这一说却也可以帮助复古论者张目。《文心雕龙·通变》篇就有这个倾向。

夫设文之体有常,变文之数无方。何以明其然耶?凡诗赋书记,名理相因,此有常之体也。文辞气力,通变则久,此无方之数也。名理有常,体必资于故实。通变无方,数必酌于新声。故能骋无穷之路,饮不竭之源。然绠短者衔渴,足疲者辍涂。非文理之数尽,乃通变之术疏耳。……榷而论之,则黄、唐淳而质,虞、夏质而辨,商、周丽而雅,楚、汉侈而艳,魏、晋浅而绮,宋初讹而新。从质及讹,弥近弥澹。何则?竞今疏古,风味气衰也。

今才颖之士刻意学文,多略汉篇,师范宋集。虽古今备阅,然近附而远疏矣。夫青生于蓝,绛生于,虽逾本色,不能复化。桓君山云:“予见新进丽文,美而无采,及见刘、杨言辞,常辄有得。”此其验也。故练青濯绛,必归蓝;矫讹翻浅,还宗经诰。斯斟酌乎质文之间,而栝乎雅俗之际,可与言通变矣。……若乃龌龊于偏解,矜激乎一致,此庭间之回骤,岂万里之逸步哉!

文中承认“文辞气力,通变则久”,“数必酌于新声”。但像当时那样“竞今疏古”,蔽于偏而不知全,便不免千篇一律,“风味气衰”。文中论“宋初讹而新”,“讹”,化也,又有“妖”义 118 ;“新”而不“雅”,“新”而失正,“新”得过了分,便是“讹”。“讹”自然不会“淳”,“淳”是浓,是厚 119 ,不淳就薄了,“澹”了。这时候好像“文理之数尽”,走投无路;其实也不然。只要“矫讹翻浅,还宗经诰”,“斟酌乎质文之间,而栝乎雅俗之际”,还可通变起去,路还是“无穷”的。清代纪昀评这一段道:

彦和以通变立论。然求新于俗尚之中,则小智师心,转成纤仄。……故挽其返而求诸古。盖当代之新声既无非滥调,则古人之旧式转属新声。复古而名以通变,盖以此尔。

这番话透彻地说出复古怎样也是通变,解释刘氏的用意最为确切。

刘氏以复古为通变,虽然近于循环论,但确是创见;他针对当时的情形,给指出了一条新路。不过他的意见在当时似乎没有发生什么影响,他的影响直到唐代才显著。首先以复古号召的是陈子昂,他在《与东方左史虬修竹篇》的叙里劈头便道:

文章道弊五百年矣。汉、魏风骨,晋、宋莫传,然而文献有可征者。仆尝暇时观齐、梁间诗,彩丽竞繁,而兴寄都绝,每以永叹。窃思古人,常恐逶迤颓靡,风雅不作,以耿耿也。

(《陈伯玉文集》一)

他要将诗还到风雅,还到汉、魏;他作《感遇诗》三十八章,是学阮籍的。卢藏用给他的文集作序,说道:“道丧五百岁而得陈君……卓立千古,横制颓波;天下翕然,质文一变。”又说:“至于感激顿挫,微显阐幽,庶几见变化之朕,以接乎天人之际者,则《感遇》之篇存焉。”(《全唐文》二三八)所谓“质文一变”,所谓“变化之朕”,正是《文心·通变》的意思。李白继子昂之后提倡诗“复古道”,他说“梁、陈以来,艳薄斯极,沈休文又尚以声律;将复古道,非我而谁与!”(《本事诗·高逸》第三)他的古风第一首论得更详:

大雅久不作,吾衰竟谁陈!《王风》委蔓草,战国多荆榛;龙虎相啖食,兵戈逮狂秦。正声何微茫!哀怨起骚人。扬、马激颓波,开流荡无垠。废兴虽万变,宪章亦已沦。自从建安来,绮丽不足珍。圣代复玄古,垂衣贵清真。群才属休明,乘运共跃鳞;文质相炳焕,众星罗秋旻。我志在删述,垂辉映千春。希圣如有立,绝笔于获麟。

(《李太白集》三)

“大雅久不作”,“正声何微茫”,“废兴虽万变,宪章亦已沦”,也将“正”“变”对举。所谓“正声”,就是《诗谱序》的“风雅正经”;不过“废兴万变”的“变”,却是“以其人”兼“以其时”,“宪章已沦”也如此。“绮丽”似乎侧重“其人”,侧重诗体的“变”,但也还是“时为之”,所以说“自从建安来,绮丽不足珍”。诗末说唐代“复玄古”,“贵清真”;“清真”就是《诗品序》所谓“自然”,也就是太白《赠江夏韦太守良宰》诗里所谓“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集》十一)。“绮丽”是“文胜质”,他要的是“文质相炳焕”,《文心》所谓“斟酌乎质文之间”。他虽然说过“兴寄深微,五言不如四言,七言又其靡也”(《本事诗·高逸》第三),可是还只作五七言诗,而七言更多;七古和七绝两体且都成立在他手里。他的复古其实是革新,其实也是通变。

韩愈是提倡古文的第一个人。他在《与冯宿论文书》里将“应事”而作的“俗下文字”与“古文”对立(《韩昌黎集》十七);又在《答刘正夫书》里说为文“宜师古圣贤人”(《集》十八)。他所师的古圣贤人,《进学解》列出详目:

作为文章,其书满家。上规姚、姒,浑浑无涯;周《诰》殷《盘》,佶屈聱牙。《春秋》谨严,《左氏》浮夸。《易》奇而法,《诗》正而葩。下逮《庄》《骚》,太史所录;子云、相如,同工异曲。

(《集》十二)

这就是《答李翊书》中所谓“非三代两汉之书不敢观”(《集》十六)。他“思古人而不得见,学古道则欲兼通其辞”;所谓“通其辞”,便是“取其句读不类于今者”(《题欧阳生哀辞后》,《集》二十二)。他虽说过要“直似古人”(《与冯宿书》),但“取其句读不类于今”,其实正是“惟陈言之务去”(《答李翊书》),是自造新语。《旧唐书》一六〇本传说得好:

[愈]常以为自魏、晋已还为文者多拘偶对,而经诰之指归,迁、雄之气格不复振起矣。故愈所为文务反近体,抒意立言,自成一家新语。

李翱《祭吏部韩侍郎文》也道:“六经之学,绝而复新;学者有归,大变于文。”(《李文公集》十六)韩愈的复古还只是通变。后来到了宋代,古文已成正宗,所以苏轼《潮州韩文公庙碑》说“天下靡然从公,复归于正,盖三百年于此矣”(《东坡先生全集》十七)。在唐为变,在宋却成“正”了。通变而以复古号召,就是利用这种循环论,以便取得正宗的地位。韩愈门下还有个皇甫湜,论文尚奇,更见出“务反近体”、自造新语的师传。他有《答李生第二书》道:

夫谓之奇,则非正矣,然亦无伤于正也。谓之奇,即非常矣;非常者,谓不如常者,谓不如常,乃出常也。无伤于正而出于常,虽尚之亦可也。……夫文者非他,言之华者也。其用在通理而已,固不务奇,然亦无伤于奇也。使文奇而理正,是尤难也。

(《皇甫持正文集》四)

“奇正”本是兵家语,《孙子》卷五《势》篇道:

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奇正相生,如循环之无端,孰能穷之?

所以“变”有“奇”义,《文选·西京赋》“尽变态乎其中”,薛综注:“变,奇也。”六朝论文,就有“奇变”的话。《宋书》六十九《范晔传》《狱中与诸甥侄书》道:“‘赞’自是吾文之杰思,殆无一字空设,奇变不穷。”可见皇甫湜尚奇,也不外乎求变。

唐代古文虽一直以复古为通变,诗却从杜甫起多径趋新变,而且“奇变不穷”。杜甫并不卑视齐、梁,而是主张“转益多师” 120 ;又颇用心在新兴的律诗上,他要“遣辞必中律”(《桥陵诗》三十韵,《杜少陵集详注》三),并且自许“晚节渐于诗律细”(《遣闷呈路曹长》,《集》十八)。他“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江上值水如海势》,《集》十),明王世贞艺苑卮言》卷四说他“以独造为宗”,是不错的。作诗这样“以独造为宗”的,杜甫以后,得推韩愈。欧阳修六一诗话》道:

退之笔力无施不可,而尝以诗为文章末事。故其诗曰:“多情怀酒伴,余事作诗人”(《和席八十二韵》,《集》十)也。然其资谈笑,助谐谑,叙人情,状物态,一寓于诗。

“资谈笑,助谐谑”,已经是“独造”了,而《荐士诗》称孟郊“横空盘硬语,妥帖力排”(《集》三十二),也是自白,更见出他“独造”的工夫。他虽“以诗为文章末事”,可是狮子搏兔,还是用全力的。杜、韩两家影响宋诗最大。但宋人有说韩诗是“押韵之文”的 121 ,有说他“以文为诗”的 122 ;似乎他的“独造”比较杜为甚,他是更趋向新变些。杜、韩两家却都并“不自知其变”;得等到宋代才有以他们为变的读者。第一个能察变的人该推苏轼。他《书黄子思诗集后》道:

余尝论书,以谓锺、王之迹萧散简远,妙在笔画之外。至唐颜、柳,始集古今笔法而尽发之,极书之变。天下翕然以为宗师。而锺、王之法益微。至于诗,亦然。苏、李之天成,曹、刘之自得,陶、谢之超然,盖亦至矣。而李太白、杜子美以英玮绝世之姿凌跨百代,古今诗人尽废。然魏、晋以来高风绝尘亦少衰矣。

(《全集》六十七)

又曾说道:

书之美者莫如颜鲁公,然书法之坏自颜始。诗之美者莫如韩文公,然诗格之变自韩始。

(《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十七引)

所谓“天成”“自得”“超然”“高风绝尘”,只是自然和浑成的意思,跟书法的“萧散简远,意在笔画之外”相通。苏氏看出李、杜、韩极诗之变,恰如颜、柳“极书之变”一般;但那“高风绝尘”的衰息,他还是在低徊惋惜着的。文体的变是有意的复古的主张,所以他说“复归于正”;诗体的变只是自然的求新的趋向,所以他不免怀古的口吻。后来朱子也论到诗体的变,他《答巩仲至(丰)书》(四)道:

古今之诗凡有三变。盖书传所记,虞、夏以来下及魏、晋,自为一等。自晋、宋间颜、谢以后下及唐初,自为一等。自沈、宋以后定著律诗下及今日,又为一等。然自唐初以前,其为诗者固有高下,而法犹未变。至律诗出而后诗之与法始皆大变,以至今日,益巧益密,而无复古人之风矣。

(《朱文公文集》六十四)

所谓“古人之风”,也指的“高风远韵” 123 。但他以“高风远韵”为“根本准则” 124 ,便和苏氏有些出入。他说“坡公病李、杜而推韦、柳,盖亦自悔其平时之作而未能自拔者”(《答巩书》三,《集》六十四),就指的是《书黄子思诗集后》那一篇里的话。“病李、杜”显然不合苏氏原意;说他“自悔其平时之作”,似乎也出于成见。

不过这种以“高风远韵”为正宗的意见,后来却成了一般的意见。如刘克庄的《韩隐君诗序》道:

后人尽诵读古人书,而下语终不能仿佛风人之万一,余窃惑焉。或古诗出于情性,发必善,今诗出于记问博而已。自杜子美未免此病。

(《后村先生大全集》九十四)

又《竹溪诗序》道:

唐文人皆能诗,柳尤高,韩尚非本色。迨本朝则文人多,诗人少。三百年间,虽人各有集,集各有诗,诗各自为体,或尚理致,或负材力,或逞辨博,少者千篇,多至万首,要皆经义策论之有韵者,亦非诗也。

(同上)

刘氏对杜、韩两家都有微词。严羽沧浪诗话》也道:

近代诸公乃作奇特解会,遂以文字为诗,以才学为诗,以议论为诗。夫岂不工?终非古人之诗也。盖于一唱三叹之音有所歉焉。

(《诗辨》)

所谓“仿佛风人”,所谓“一唱三叹之音”,都就是“高风远韵”。这种意见又是复古的倾向,但也还是为的通变。原来宋诗自黄庭坚以来,有意地求新求变求奇。他指出“以俗为雅,以故为新”的法门,说是“举一纲而张万目”,并且说这是“诗人之奇”(《再次韵杨明叔诗》引,《山谷诗内集》十二)。又倡所谓夺胎换骨法,说道:

诗意无穷而人之才有限。以有限之才追无穷之意,虽渊明、少陵不得工也。然不易其意而造其语,谓之换骨法,窥入其意而形容之,谓之夺胎法。

(《冷斋夜话》一)

这又是“以故为新”的节目。黄氏开示了这种法门,给后学无穷方便;大家都照他指出的路子“穷力追新”,这就成了江西诗派——惟其有法门可以传授,才能自立宗派。但宗派既成,沿流日久,又不免刘勰说的“龌龊于偏解,矜激乎一致”,“竞今疏古,风味气衰”。于是乎从朱子起又有了复古论。这回的复古的理论到了明代实现,所谓“文必秦、汉,诗必盛唐”;但也造成了一种新风气。

文到六朝成为专科之学。范晔作《后汉书》,创立《文苑列传》,锺嵘定《诗品》,刘勰论《文心》,都在此时。而刘氏更注重文体的代变。《时序》篇开端道:“时运交移,质文代变,古今情理,如可言乎?”接着就从陶唐叙到江左,作一断语:

故知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原始以要终,“虽百世可知也”。

《文心》上篇论列各体,也都详述源流迁变。在前沈约已经论到文体的变,《宋书》六十七《谢灵运传论》中道:

自汉至魏四百余年,辞人才子,文体三变。相如工为形似之言,二班长于情理之说,子建、仲宣以气质为体,并标能擅美,独映当时。

以下直叙到宋代的颜、谢为止。但刘氏论文,专门名家,详备自然远在沈约之上。他们这些文字却都是我国文学史的开山之作,见出独具手眼。根柢在他们能识变;而这又是跟当时追求“新变”的风气相应的。刘勰以后,论“文变”的便多起来。唐人修六朝史书,多有文苑传或文学传,传各有序或论,皆论“文变”;并且多引《易传》“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二语(《贲卦彖辞》,《周易》三)为论据,正见出六朝以来的风气。文士著作中也有论的,前引卢藏用的《陈子昂集序》末云“故粗论文变而为之序”,便是一例。这些都是通论历代“文变”;至于专论一代的,似乎从宋祁《唐书》二〇一《文艺传序》创始。他说“唐有天下三百年,文章无虑三变”,王、杨是一变,燕、许是一变,韩愈又是一变。专论诗体的变的也有通论和断代的分别。严羽《沧浪诗话》有《诗体》一篇,辨析历代诗体最细:他分唐诗为“唐初”“盛唐”“大历”“元和”“晚唐”五体,是至今通行的“四唐”说的源头。

“文变”是指诗文体的变;这个“变”是“患凡旧”,是“化而裁之”,是“趣时”。复古也罢,求新也罢,“变”的总是新的;“变”能成体,这新的就是好的,即使未必是更好的。“变则通,通则久”,“变”是可喜的。明白了通变的道理,便不至于一味地隆古贱今,也不至于一味地竞今疏古,便能公平地看历代,各各还给它一副本来面目。分体或分期,就为的看清楚这些个本来面目。唐代的诗比历代盛,也比文盛,所以严氏分体最多。后来论诗体的也特别注重唐代。元时杨士弘选录唐诗,成《唐音》一集,叙目里说唐人选唐诗多载中晚唐人诗,盛唐诗甚少,宋人选唐诗也多载晚唐人诗。他原来也只能读到这些选本,后来才得着人家收藏的许多初唐、盛唐诗,“于是审其音律之正变,而择其精粹,分为‘始音’‘正音’‘遗响’,总名曰《唐音》”。他将严氏的五体并为“唐初”“盛唐”“中唐”“晚唐”四体;所谓“中唐”,包括“大历体”“元和体”,是杨氏新立的名目。这样就见得整齐了。唐、宋人选诗侧重中晚唐,正是《文心》所谓“近附而远疏”;杨氏采取严羽的理论,分期精择,便公平得多。他特别注重音律,所以集名《唐音》,又以“音”“响”标目。叙目里道:

夫诗之为道,非惟吟咏情性、流通精神而已,其所以奏之郊、庙,歌之燕、射,求之音律,知其世道,岂偶然哉?

律体新创于唐代,古诗和律诗的分别就在音律上;重音律正是唐诗的面目。杨氏看清楚了这副面目,所以说“审其音律之正变”,又说“求之音律,知其世道”,“世道”就是“时”。“韵律之正变”虽“以其时”,更“以其人”、以其诗,所以他的“正音”里有“唐初”和“盛唐”,也有“中唐”和“晚唐”,前二者为一类,后二者又为一类。他说“世次不同,音律高下虽各成家,然体制声响相类”,可见所重在“其人”、其体、其诗。他的“始”“正”之分是“以其人”兼“以其时”;“正”“遗”之分是以其诗、“以其人”兼“以其时”。

明初高的《唐诗品汇》承《唐音》而作,《总叙》里说得明白;他也采取严羽的诗论,并见《总叙》中。《总叙》论唐诗的变道:

有唐三百年诗,众体备矣,故有近体、往体长短篇,五七言律、绝句等制。莫不兴于始,成于中,流于变,而之于终。至于声律、兴象、文词、理致,各有品格高下之不同。略而言之,则有初唐、盛唐、中唐、晚唐之殊。

“详而分之”:“贞观、永徽之时”是“初唐之始制”,“神龙以还,洎开元初”是“初唐之渐盛”。“开元、天宝间”是“盛唐之盛”。“大历、贞元中”是“中唐之再盛”。“下洎元和之际”是“晚唐之变”,“降而开成以后”是“晚唐变态之极;而遗风余韵犹有存者焉”。这是后来所谓“四唐”;初、盛、中、晚各有定限,不仅仅是分体,而且是分期。按这个分期,初唐不包括高祖时代,中唐也太短,还不甚适用。明末沈骐在《诗体明辨》的序里分唐诗为“四大宗”,修正了这两处。后来便照两家所论,限年分期:初唐从高祖武德元年算起,到玄宗开元初,约一百年间(西元六一八至七一三)。盛唐从开元元年到代宗大历初,约五十年间(七一三至七六六)。中唐从大历元年到文宗太和九年,将高氏所谓“晚唐之变”并入,约八十年间(七六六至八三五)。晚唐从文宗开成元年到昭宗天祐三年,约七十年间(八三六至九〇六)。至今通行的四唐说便是如此。虽然有人根本反对这个分期,也有人推敲各期的界划,但是四唐说渐渐为一般论诗者所公认,并且流行至今;因为它给人方便,让人更清楚地看见唐诗的种种面目。在我国文学史上,四唐说是唯一的断限的分期;一般论文的人总害怕“支离割剥” 125 ,所以尝试这种断限分期的绝无仅有。从现在看来,这一说实在是一个重要的创始。而这个创始还是以“文变”说为依据。《品汇总叙》说选诗“校其体裁,分体从类,随类定其品目,因目别其上下,始终正变,各立序论”。品目有九,称为“九格”。初唐是“正始”。盛唐是“正宗”,“大家”,“名家”,“羽翼”。中唐是“接武”。晚唐是“正变”,“余响”。方外、异人等是“旁流”。初、盛、晚各自为“正”,中唐“接武”,自然也有其为“正”者。《总叙》又道:

诚使吟咏性情之士观诗以求其人,因人以知其时,因时以辩其文章之高下,词气之盛衰,本乎始以达其终,审其变而归于正,则优游敦厚之教,未必无小补云。

这里以诗为主,因诗及人,因人及时,再因时及诗,跟风雅正变说专“以其时”的大不相同了。“审其变而归于正”一语虽然侧重在“正”,但这个“正”并不是风雅正变的“正”,而是“变之正”,“趣时”的“正”;高氏以为一“时”的诗自有其“正”,他对于“时”是持着平等观的。

论“文变”的人,对于“时”多少持着平等观,但也还不免贵远贱近或“竞今疏古”的偏见;前者如《沧浪诗话》诋抑中晚唐诗 126 ,后者如《唐音》不录李、杜、韩三家。明末清初以来,公正不颇的平等观才渐渐出现。顾炎武日知录》二十一“诗体代降”条云:

《三百篇》之不能不降而《楚辞》,《楚辞》之不能不降而汉、魏,汉、魏之不能不降而六朝,六朝之不能不降而唐,势也。用一代之体,则必似一代之文,而后为合格。

诗文之所以代变,有不得不变者。一代之文沿袭已久,不容人人皆道此语。今且千数百年矣,而犹取古人之陈言一一而摹仿之,以是为诗,可乎?故不似则失其所以为诗,似则失其所以为我。李、杜之诗所以独高于唐人者,以其未尝不似而未尝似也。知此者“可与言诗也已矣”。

所谓“沿袭已久”,便是《南齐书·文学传论》说的“弥患凡旧”。顾氏能从诗体上确切断定诗有“不得不变”之“势”,是他的独到处;虽然他又说“不能不降”,还不免“伸正而诎变”的意思。至于“未尝不似而未尝似”,该是前引汪琬所谓“变而不失正者”,不过顾氏专就诗体立论罢了。稍后叶燮作《原诗》,论盛衰正变,更见通达明晓。他道:

自有天地以来,古今世运气数,递变迁以相禅。古云,天道十年一变,此理也,亦势也。无事无物不然。宁独诗之一道胶固而不变乎?今就《三百篇》言之,风有正风、有变风,雅有正雅、有变雅。风雅已不能不由正而变,吾夫子亦不能存正而删变也。则后此为风雅之流者,其不能伸正而诎变也明矣。

这里“不能伸正而诎变”,真是一语破的。又道:

诗之为道,未有一日不相续相禅而或息者也。但就一时而论,有盛必有衰;综千古而论,则盛而必至于衰,又必自衰而复盛。非在前者之必居于盛,后者之必居于衰也。

(《内篇》)

又道:

且夫风雅之有正有变,其正变系乎时,谓政治风俗之由得而失,由隆而污。此以时言诗,时有变而诗因之。时变而失正,诗变而仍不失其正。故有盛无衰,诗之源也。吾言后代之诗有正有变,其正变系乎诗,谓体格、声调、命意、措辞新故升降之不同。此以诗言时,诗递变而时随之。故有汉、魏、六朝、唐、宋、元、明之互为盛衰,惟变以救正之衰。故递衰递盛,诗之流也。

(同上)

他指出诗在“相续相禅”,无日或息,就是说诗老是在“变”;其间“递衰递盛”,不能说在前必盛、在后必衰。而“后代之诗”“正变系乎诗”,系乎体,“诗递变而时随之”,所以当“以诗言时”,跟风雅正变说“以时言诗”不同。他又道:

或曰:“温柔敦厚,诗教也。汉、魏去古未远,此意犹存,后此者不及也。”不知温柔敦厚,其意也,所以为体也,措之于用则不同。辞者,其文也,所以为用也,返之于体则不异。汉、魏之辞,有汉、魏之温柔敦厚;唐、宋、元之辞,有唐、宋、元之温柔敦厚。……

(同上)

这也就是高说的“审其变而归于正,则优游敦厚之教未必无小补”,不过更为直截了当罢了。诗体正变说经叶氏这一番阐发而大明。

历来倡复古的都有现成的根据;主求新的却或默而不言,或言而不备。叶氏论诗体正变,第一次给“新变”以系统的理论的基础,值得大书特书。他说“诗之源流本末、正变盛衰,互为循环”,“惟正有渐衰,故变能启盛”:

如建安之诗,正矣,盛矣,相沿久而流于衰。后之人力大者大变,力小者小变。六朝诸诗人间能小变,而不能独开生面。……迨开、宝诸诗人始一大变。……杜甫之诗,包源流,综正变……巧无不到,力无不举,长盛于千古,不能衰,不可衰者也。……唐诗为八代以来一大变,韩愈为唐诗之一大变,其力大,其思雄,崛起特为鼻祖。……愈尝自谓“陈言之务去”。……晚唐诗人亦以陈言为病,但无愈之力,故日趋于尖新纤巧。至于宋,人之心手日益以启,纵横钩致,发挥无余蕴。……如苏轼之诗,其境界皆开辟古今之所未有,天地万物,嬉笑怒骂,无不鼓舞于笔端而适如其意之所欲出。此韩愈后一大变也,而盛极矣。自后或数十年而一变,或百余年而一变,或一人独自为变,或数人而共为变,皆交之小者也。其间或有因变而得盛者,然亦不能无因变而益衰者。

(同上)

变有小大,“有因变而得盛者”,也有“因变而益衰者”。“伸正而诎变”并非全无理由;只是向来“伸正而诎变”的不加辨别,一笔抹杀,却不合道理。这段话发挥“变”的意义最为详切,真可算得“毫发无遗憾”。叶氏竭力攻击明代的复古派,但又似乎不愿意赞助求新的公安派和竟陵派,因为一个太率,一个太僻。他所以自辟蹊径来论盛衰正变;他的求新的倾向其实还是跟那两派一致的。稍后王士倡“神韵”,再后沈德潜倡“格调”,又都以复古为通变。但袁枚接着倡“性灵”,翁方纲接着倡“肌理”,诗又趋向新变。直到“文学革命”而有新诗,真是“变之极”了。新诗以抒情为主,多少合于所谓“高风远韵”,大概可以算得变而“归于正”罢。

叶氏说诗的正变盛衰,“互为循环”;又说“惟正有渐衰,故变能启盛”,就是“循环”的注脚。在前明代王世贞也曾偶然见到这里,他在《艺苑卮言》卷四中道:

衰中有盛,盛中有衰,各含机藏隙。盛者得衰而变之,功在创始;衰者自盛而沿之,弊由趋下。……此虽人力,自是天地间阴阳剥复之妙。

这里论盛衰正和叶氏合拍,而语更详。接这个说法,我们也可以说“变中有正,正中有变”。“变”本来还有“更相生”一义,见于《淮南子·原道》篇高诱注 127 ,正可以用在此处。正变相生是“循环”,王世贞的话是一例。但说“循环”的倒不一定相信循环论,照《原诗》所说,这个“环”其实是越来越大的。所以变而成体,就那一体而论,变固然是好的;综所有的体而论,这一变有加富增华之功,又是更好的。向来论“文变”的多说“变”而少说“正”,好像有变而无正似的。其实不然。他们的意思,变不一变,正也非一正;由正而变,变可以成正,但后正跟前正不一样,所谓“措之于用则不同”,“返之于体则不异”;而这个后正又将复变,如此地循环不穷。苏轼说韩愈出而天下之文“复归于正”,高说“审其变而归于正”,该都是变而成正的意思。这个“正——变——正”便是“文变”的程式,和德国大哲海格尔“正——反——合”的辩证法颇有相似处;而变总是有道理的,也合于他所说“凡现实的都是有道理的”。“文变”虽然兼诗文体而言,而以《易传》“变”的哲学为依据,但是六朝、隋、唐以至宋代,论“变”的都隐含“正”义,明、清以来,更显举“正”名,足见还是从风雅正变说推衍而出。不过不用来解诗,而用来评诗并指示作诗门径罢了 128 。所以说这是“旁逸斜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