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诗画同质说与诗乐同质说
苏东坡称赞王摩诘说:“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这是一句名言,但稍加推敲,似有语病。谁的诗,如果真是诗,里面没有画?谁的画,如果真是画,里面没有诗?希腊诗人西蒙尼德斯(Simonides)说过:“诗为有声之画,画为无声之诗。”宋朝画论家赵孟溁也说过这样的话,几乎一字不差。这种不谋而合可证诗画同质是古今中外一个普遍的信条。罗马诗论家贺拉斯(Horace)所说的“画如此,诗亦然”(Ut pictura,poesis),尤其是谈诗画者所津津乐道的。道理本来很简单。诗与画同是艺术,而艺术都是情趣的意象化或意象的情趣化。徒有情趣不能成诗,徒有意象也不能成画。情趣与意象相契合融化,诗从此出,画也从此出。
话虽如此说,诗与画究竟是两种艺术,在相同之中有不同者在。就作者说,同一情趣饱和的意象是否可以同样地表现于诗亦表现于画?媒介不同,训练修养不同,能做诗者不必都能作画,能作画者也不必都能做诗。就是对于诗画兼长者,可用画表现的不必都能用诗表现,可用诗表现的也不必都能用画表现。就读者说,画用形色是直接的,感受器官最重要的是眼;诗用形色借文字为符号,是间接的,感受器官除眼之外耳有同等的重要。诗虽可“观”而画却不可“听”。感官途径不同,所引起的意象与情趣自亦不能尽同。这些都是很显然的事实。
诗的姊妹艺术,一是图画,一是音乐。柏拉图在《理想国》里论诗,拿图画来比拟。实物为理式(idea)的现形(appearance),诗人和画家都仅模仿实物,与哲学探求理式不同,所以诗画都只是“现形的现形”,“模仿的模仿”,“和真实隔着两重”。这一说一方面着重诗画描写具体形象,一方面演为艺术模仿自然说。前一点是对的,后一点则蔑视艺术的创造性,酿成许多误解。亚里士多德在《诗学》里对于他的老师的见解曾隐含一个很中肯的答辩。他以为诗不仅模仿现形,尤其重要的是借现形寓理式。“诗比历史更近于哲学”,这就是说,更富于真实性,因为历史仅记载殊象(现形),而诗则于殊象中见共象(理式)。他所以走到这种理想主义,就因为他拿来比拟诗的不是图画而是音乐。在他看,诗和音乐是同类艺术,因为它们都以节奏、语言与“和谐”三者为媒介。在《政治学》里他说音乐是“最富于模仿性的艺术”。照常理说,音乐在诸艺术中是最无所模仿的。亚里士多德所谓“模仿”与柏拉图所指的仅为抄袭的“模仿”不同,它的涵义颇近于现代语的“表现”。音乐最富于表现性。以音乐比诗,所以亚里士多德能看出诗的“表现”一层功用。
拟诗于画,易侧重模仿现形,易走入写实主义;拟诗于乐,易侧重表现自我,易走入理想主义。这个分别虽是陈腐的,却是基本的。柯勒律治说得好:“一个人生来不是柏拉图派,就是亚里士多德派。”我们可以引申这句话来说:“一个诗人生来不是侧重图画,就是侧重音乐;不是侧重客观的再现,就是侧重主观的表现。”我们说“侧重”,事实上这两种倾向相调和折衷的也很多。在历史上这两种倾向各走极端而形成两敌派的,前有古典派与浪漫派的争执,后有法国巴腊司派与象征派的争执,真正大诗人大半能调和这两种冲突,使诗中有画也有乐,再现形象同时也能表现自我。
二 莱辛的诗画异质说
诗的图画化和诗的音乐化是两种根本不同的看法。比较起来,诗的音乐化一说到十九世纪才盛行,以往的学者大半特别着重诗与画的密切关联。诗画同质说在西方如何古老,如何普遍,以及它对于诗论所生的利弊影响如何,美国人文主义倡导者白壁德(Babbitt)在《新拉奥孔》一书中已经说得很详尽,用不着复述。这部书是继十八世纪德国学者莱辛的《拉奥孔》而作的。这是近代诗画理论文献中第一部重要著作。从前人都相信诗画同质,莱辛才提出很丰富的例证,用很动人的雄辩,说明诗画并不同质。各种艺术因为所使用的媒介不同,各有各的限制,各有各的特殊功用,不容互相混淆。我们现在先概括地介绍莱辛的学说,然后拿它作讨论诗与画的起点。
拉奥孔是十六世纪在罗马发掘出来的一座雕像,表现一位老人——拉奥孔——和他的两个儿子被两条大蛇绞住时的苦痛挣扎的神情。据希腊传说,希腊人因为要夺回潜逃的海伦后,举兵围攻特洛伊(Troy)城,十年不下。最后他们佯逃,留着一匹腹内埋伏精兵的大木马在城外,特洛伊人看见木马,视为奇货,把它移到城内,夜间潜伏在马腹的精兵一齐跳出来,把城门打开,城外伏兵于是乘机把城攻下。当移木马入城时,特洛伊的典祭官拉奥孔极力劝阻,说木马是希腊人的诡计。他这番忠告激怒了偏心于希腊人的海神波赛冬。当拉奥孔典祭时,河里就爬出两条大蛇,一直爬到祭坛边,把拉奥孔和他的两个儿子一齐绞死。这是海神对于他的惩罚。
这段故事是罗马诗人维吉尔(Virgil)的《伊尼特》(Aeneid)第二卷里最有名的一段。十六世纪在罗马发现的拉奥孔雕像似以这段史诗为蓝本。莱辛拿这段诗和雕像参观互较,发现几个重要的异点。因为要解释这些异点,他才提出诗画异质说。
据史诗,拉奥孔在被捆时放声号叫;在雕像中他的面孔只表现一种轻微的叹息,具有希腊艺术所特有的恬静与肃穆。为什么雕像的作者不表现诗人所描写的号啕呢?希腊人在诗中并不怕表现苦痛,而在造型艺术中却永远避免痛感所产生的面孔筋肉挛曲的丑状。在表现痛感之中,他们仍求形象的完美。“试想象拉奥孔张口大叫,看看印象如何。……面孔各部免不了呈现很难看的狞恶的挛曲,姑不用说,只是张着大口一层,在图画中是一个黑点,在雕刻中是一个空洞,就要产生极不愉快的印象了。”在文字描写中,这号啕不至于产生同样的效果,因为它并不很脱皮露骨地摆在眼前,呈现丑象。
据史诗,那两条长蛇绕腰三道,绕颈两道,而在雕像中它们仅绕着两腿。因为作者要从全身筋肉上表现出拉奥孔的苦痛,如果依史诗让蛇绕腰颈,筋肉方面所表现的苦痛就看不见了。同理,雕像的作者让拉奥孔父子裸着体,虽然在史诗中拉奥孔穿着典祭官的衣帽。“一件衣裳对于诗人并不能隐藏什么,我们的想象能看穿底细。无论史诗中的拉奥孔是穿着衣或裸体,他的痛苦表现于周身各部,我们可以想象到。”至于雕像却须把苦痛所引起的四肢筋肉挛曲很生动地摆在眼前,穿着衣,一切就遮盖起来了。
在这些地方,我们可以看出诗人与造型艺术家对于材料的去取大不相同。莱辛推原这不同的理由,作这样的一个结论:
如果图画和诗所用的模仿媒介或符号完全不同,那就是说,图画用存于空间的形色,诗用存于时间的声音,如果这些符号和它们所代表的事物须互相妥适,则本来在空间中相并立的符号只宜于表现全体或部分在空间中相并立的事物,本来在时间上相承续的符号只宜于表现全体或部分在时间上相承续的事物。全体或部分在空间中相并立的事物叫做“物体”(body),因此,物体和它们的看得见的属性是图画的特殊题材。全体或部分在时间上相承续的事物叫做“动作”(action),因此,动作是诗的特殊题材。
换句话说,画只宜于描写静物,诗只宜于叙述动作。画只宜于描写静物,因为静物各部分在空间中同时并存,而画所用的形色也是如此。观者看到一幅画,对于画中各部分一目就能了然。这种静物不宜于诗,因为诗的媒介是在时间上相承续的语言,如果描写静物,须把本来是横的变成纵的,本来是在空间中相并立的变成在时间上相承续的。比如说一张桌子,画家只须用寥寥数笔,便可以把它画出来,使人一眼看到就明白它是桌子。如果用语言来描写,你须从某一点说起,顺次说下去,说它有多长多宽,什么形状,什么颜色等,说了一大篇,读者还不定马上就明白它是桌子,他心里还须经过一次翻译的手续,把语言所表现成为纵直的还原到横列并陈的。
诗只宜叙述动作,因为动作在时间直线上先后相承续,而诗所用的语言声音也是如此,听者听一段故事,从头到尾,说到什么阶段,动作也就到什么阶段,一切都很自然。这种动作不宜于画,因为一幅画仅能表现时间上的某一点,而动作却是一条绵延的直线。比如说,“我弯下腰,拾一块石头打狗,狗见着就跑了”,用语言来叙述这事,多么容易,但是如果把这简单的故事画出来,画十幅、二十幅并列在一起,也不一定使观者一目了然。观者心里也还要经过一番翻译手续,把同时并列的零碎的片段贯串为一气呵成的直线。溥心畬氏曾用贾岛的“独行潭底影,数息树边身”两句诗为画题,画上十几幅,终于只画出一些“潭底影”和“树边身”。而诗中“独行”的“行”和“数息”的“数”的意味终无法传出。这是莱辛的画不宜于叙述动作说的一个很好的例证。
莱辛自己所举的例证多出于《荷马史诗》。荷马描写静物时只用一个普泛的形容词,一只船只是“空洞的”、“黑的”或“迅速的”,一个女人只是“美丽的”或“庄重的”。但是他叙述动作时却非常详细,叙行船从竖桅、挂帆、安舵、插桨一直叙到起锚下水;叙穿衣从穿鞋、戴帽、穿盔甲一直叙到束带挂剑。这些实例都可证明荷马就明白诗宜于叙述而不宜于描写的道理。
三 画如何叙述,诗如何描写
但是谈到这里,我们不免疑问:画绝对不能叙述动作,诗绝对不能描写静物么?莱辛所根据的拉奥孔雕像不就是一幅叙述动作的画?他所欢喜援引的《荷马史诗》里面不也有很有名的静物描写如阿岂里斯的护身盾之类?莱辛也顾到这个问题,曾提出很有趣的回答,他说:
物体不仅占空间,也占时间。它们继续地存在着,在续存的每一顷刻中,可以呈现一种不同的形象或是不同的组合。这些不同的形象或组合之中,每一个都是前者之果,后者之因,如此则它仿佛形成动作的中心点。因此,图画也可以模仿动作,但是只能间接地用物体模仿动作。
就另一方面说,动作不能无所本,必与事物生关联。就发动作的事物之为物体而言,诗也能描绘物体,但是也只能间接地用动作描绘物体。
在它的并列的组合中,图画只能利用动作过程中某一顷刻,而它选择这一顷刻,必定要它最富于暗示性,能把前前后后都很明白地表现出来。同理,在它的承续的叙述中,诗也只能利用物体的某一种属性,而它选择这一种属性,必定能唤起所写的物体的最具体的整个意象,它应该是特应注意的一方面。
换句话说,图画叙述动作时,必化动为静,以一静面表现全动作的过程;诗描写静物时,亦必化静为动,以时间上的承续暗示空间中的绵延。
先说图画如何能叙述动作。一幅画不能从头到尾地叙述一段故事,它只能选择全段故事中某一片段,使观者举一可以反三。这如何可以办到,最好用莱辛自己的话来解释:
艺术家在变动不居的自然中只能抓住某一顷刻。尤其是画家,他只能从某一观点运用这一顷刻。他的作品却不是过眼云烟,一纵即逝,须耐人长久反复玩味。所以把这一顷刻和抓住这一顷刻的观点选择得恰到好处,须大费心裁。最合式的选择必能使想象最自由地运用。我们愈看,想象愈有所启发;想象所启发的愈多,我们也愈信目前所看到的真实。在一种情绪的过程中,最不易产生这种影响的莫过于它的顶点(climax)。到了顶点,前途就无可再进一步;以顶点摆在眼前,就是剪割想象的翅膀,想象既不能在感官所得印象之外再进一步,就不能不倒退到低一层弱一层的意象上去,不能达到呈现于视觉的完美表现。比如说,如果拉奥孔只微叹,想象很可以听到他号啕。但是如果他号啕,想象就不能再望上走一层;如果下降,就不免想到他还没有到那么大的苦痛,兴趣就不免减少了。在表现拉奥孔号啕时,想象不是只听到他呻吟,就是想到他死着躺在那里。
简单地说,图画所选择的一顷刻应在将达“顶点”而未达“顶点”之前。“不仅如此,这一顷刻既因表现于艺术而长存永在,它所表现的不应该使人想到它只是一纵即逝的。”最有耐性的人也不能永久地号啕,所以雕像的作者不表现拉奥孔的号啕而只表现他微叹,微叹是可以耐久的。莱辛的普遍结论是:图画及其他造形艺术不宜于表现极强烈的情绪或是故事中最紧张的局面。
其次,诗不宜于描写物体,它如果要描写物体,也必定采叙述动作的方式。莱辛举的例是《荷马史诗》中所描写的阿岂里斯的护身盾(the shield of Achilles)。这盾纵横不过三四尺,而它的外层金壳上面雕着山川河海、诸大行星、春天的播种、夏天的收获、秋天的酿酒、冬天的畜牧、婚姻丧祭、审判战争各种景致。荷马描写这些景致时,并不像开流水账式地数完一样再数一样。他只叙述火神铸造这盾时如何逐渐雕成这些景致,所以本来虽是描写物体,他却把它变成叙述动作,令人读起来不觉得呆板枯燥。如果拿中国描写诗来说,化静为动,化描写为叙述几乎是常例,如“池塘生春草”,“塔势如涌出,孤高耸天宫”,“鬓云欲度香腮雪”,“千树压西湖寒碧”,“星影摇摇欲坠”之类。
莱辛推阐诗不宜描写物体之说,以为诗对于物体美也只能间接地暗示而不能直接地描绘,因为美是静态,起于诸部分的配合和谐,而诗用先后承续的语言,不易使各部分在同一平面上现出一个和谐的配合来。暗示物体美的办法不外两种:一种是描写美所生的影响。最好的例是《荷马史诗》中所写的海伦。海伦(Helen)在希腊传说中是绝代美人,荷马描写她,并不告诉我们她的面貌如何,眉眼如何,服装如何等等,他只叙述在兵临城下时,她走到城墙上面和特洛伊的老者们会晤的情形:
这些老者们看见海伦来到城堡,都低语道:“特洛伊人和希腊人这许多年来都为着这样一个女人尝尽了苦楚,也无足怪;看起来她是一位不朽的仙子。”
莱辛接着问道:“叫老年人承认耗费了许多血泪的战争不算冤枉,有什么比这能产生更生动的美的意象呢?”在中国诗中,像“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痛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之类的写法,也是以美的影响去暗示美。
另一种暗示物体美的办法就是化美为“媚”(charm)。“媚”的定义是“流动的美”(beauty in motion),莱辛举了一段意大利诗为例,我们可以用一个很恰当的中文例来代替它。《诗经·卫风》有一章描写美人说: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这章诗前五句最呆板,它费了许多笔墨,却不能使一个美人活灵活现地现在眼前。我们无法把一些嫩草、干油、蚕蛹、瓜子之类东西凑合起来,产生一个美人的意象。但是“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两句,寥寥八字,便把一个美人的姿态神韵,很生动地渲染出来。这种分别就全在前五句只历数物体属性,而后两句则化静为动,所写的不是静止的“美”而是流动的“媚”。
总之,诗与画因媒介不同,一宜于叙述动作,一宜于描写静物。“画如此,诗亦然”的老话头并不精确。诗画既异质,则各有疆界,不应互犯。在《拉奥孔》的附录里,莱辛阐明他的意旨说:“我想,每种艺术的鹄的应该是它性所特近的,而不是其他艺术也可做到的。我觉得普鲁塔克(Plutarch)的比喻很可说明这个道理:一个人用钥匙去破柴,用斧头去开门,不但把这两件用具弄坏了,而且自己也就失了它们的用处。”
四 莱辛学说的批评
莱辛的诗画异质说大要如上所述。他对于艺术理论的贡献甚大,为举世所公认。举其大要,可得三端:
1. 他很明白地指出以往诗画同质说的笼统含混。各种艺术在相同之中有不同者在,每种艺术应该顾到它的特殊的便利与特殊的限制,朝自己的正路向前发展,不必旁驰博骛,致蹈混淆芜杂。从他起,艺术在理论上才有明显的分野。无论他的结论是否完全精确,他的精神是近于科学的。
2. 他在欧洲是第一个人看出艺术与媒介(如形色之于图画,语言之于文学)的重要关联。艺术不仅是在心里所孕育的情趣意象,还须借物理的媒介传达出去,成为具体的作品。每种艺术的特质多少要受它的特殊媒介的限定。这种看法在现代因为对于克罗齐美学的反响,才逐渐占势力。莱辛在一百几十年以前仿佛就已经替克罗齐派美学下一个很中肯的针砭了。
3. 莱辛讨论艺术,并不抽象地专在作品本身着眼,而同时顾到作品在读者心中所引起的活动和影响。比如他主张画不宜选择一个故事的兴酣局紧的“顶点”,就因为读者的想象无法再向前进;他主张诗不宜历数一个物体的各面形相,就因为读者所得的是一条直线上的先后承续的意象,而在物体中这些意象却本来并存在一个平面上,读者须从直线翻译回原到平面,不免改变原形,致失真相。这种从读者的观点讨论艺术的办法是近代实验美学与文艺心理学的。莱辛可以说是一个开风气的人。
不过莱辛虽是新风气的开导者,却也是旧风气的继承者。他根本没有脱离西方二千余年的“艺术即模仿”这个老观念。他说:“诗与画都是模仿艺术,同为模仿,所以同依照模仿所应有法则。不过它们所用的模仿媒介不同,因此又各有各的特殊法则。”这种“模仿”观念是希腊人所传下来的。莱辛最倾倒希腊作家,以为亚里士多德的《诗学》无瑕可指,有如欧几里得的几何学。他说“诗只宜于叙述动作”,因为亚里士多德说过:“模仿的对象是动作。”亚里士多德所讨论的诗偏重戏剧与史诗,特别着重动作,固无足怪;近代诗日向抒情写景两方面发展,诗模仿动作说已不能完全适用。这种新倾向在莱辛时代才崭露头角,到十九世纪则附庸蔚为大国,或为莱辛所未及料。即以造型艺术论,侧重景物描写,反在莱辛以后才兴起。莱辛所及见的图画雕刻,如古希腊的浮雕瓶画,尤其是文艺复兴时代的叙述宗教传说的作品,都应该使他明白欧洲造型艺术的传统向来就侧重叙述动作。他抹煞事实而主张画不宜叙述动作,亦殊出人意外。
莱辛在《拉奥孔》里谈到作品与媒介和材料的关系,谈到艺术对于读者的心理影响,而对于作品与作者的关系则始终默然。作者的情感与想象以及驾驭媒介和锤炼材料的意匠经营,在他看,似乎不很能影响作品的美丑。他对于艺术的见解似乎是一种很粗浅的写实主义。像许多信任粗浅常识者一样,他以为艺术美只是抄袭自然美。不但如此,自然美仅限于物体美,而物体美又只是形式的和谐。形式的和谐本已存于物体,造型艺术只须把它抄袭过来,作品也就美了。因此,莱辛以为希腊造型艺术只用本来已具完美形象的材料,极力避免丑陋的自然。拉奥孔雕像的作者不让他号啕,因为号啕时的面孔筋肉挛曲以及口腔张开,都太丑陋难看。他忘记他所崇拜的亚里士多德曾经很明白地说过艺术可用丑材料,他忽略他所推尊的古典艺术也常用丑材料如酒神侍从(satyrs)和人马兽(centaurs)之类,他没有觉到一切悲剧和喜剧都有丑的成分在内,他甚至于没有注意到拉奥孔雕像本身也并非没有丑的成分在内,而很武断地说:“就其为模仿而言,图画固可表现丑;就其为艺术而言,它却拒绝表现丑。”并且,就这句话看来,艺术当不尽是模仿,二者分别何在,他也没有指出。他相信理想的美仅能存于人体,造形艺术以最高美为目的,应该偏重模仿人体美。花卉画家和山水画家都不能算是艺术家,因为花卉和山水根本不能达到理想的美。
这种议论已够奇怪,但是“艺术美模仿自然美”这个信条逼得莱辛走到更奇怪的结论。美仅限于物体,而诗根本不能描写物体,则诗中就不能有美。莱辛只看出造型艺术中有美,他讨论诗,始终没有把诗和美联在一起讲,只推求诗如何可以驾驭物体美。他的结论是:诗无法可以直接地表现物体美,因为物体美是平面上形象的谐和配合,而诗因为用语言为媒介,却须把这种平面配合拆开,化成直线式的配合,从头到尾地叙述下去,不免把原有的美的形象弄得颠倒错乱。物体美是造型艺术的专利品,在诗中只能用影响和动作去暗示。他讨论造型艺术时,许可读者运用想象;讨论诗时,似乎忘记同样的想象可以使读者把诗所给的一串前后承续的意象回原到平面上的配合。从莱辛的观点看,作者与读者对于目前形象都只能一味被动地接收,不加以创造和综合。这是他的基本错误。因为这个错误,他没有找出一个共同的特质去统摄一切艺术,没有看出诗与画在同为艺术一层上有一个基本的同点。在《拉奥孔》中,他始终把“诗”和“艺术”看成对立的,只是艺术有形式“美”而诗只有“表现”(指动作的意义)。这么一来,“美”与“表现”离为两事,漠不相关。“美”纯是“形式的”,“几何图形的”,在“意义”上无所“表现”;“表现”是“叙述的”,“模仿动作的”,在“形式”上无所谓“美”。莱辛固然没有说得这样斩钉截铁,但是这是他的推理所不能逃的结论。我们知道,在艺术理论方面,陷于这种误解的不只莱辛一人,大哲学家如康德,也不免走上这条错路。一直到现在,“美”与“表现”的争论还没有了结。克罗齐的“美即表现”说也许是一条打通难关的路。一切艺术,无论是诗是画,第一步都须在心中见到一个完整的意象,而这意象必恰能表现当时当境的情趣。情趣与意象恰相契合,就是艺术,就是表现,也就是美。我们相信,就艺术未传达成为作品之前而言,克罗齐的学说确实比莱辛的强。至少,它顾到外界印象须经创造的想象才能成艺术,没有把自然美和艺术美误认为一事,没有使“美”与“表现”之中留着一条不可跨越的鸿沟。
艺术受媒介的限制,固无可讳言。但是艺术最大的成功往往在征服媒介的困难。画家用形色而能产生语言声音的效果,诗人用语言声音而能产生形色的效果,都是常有的事。我们只略读杜工部、苏东坡诸人题画的诗,就可以知道画家对于他们仿佛是在讲故事。我们只略读陶、谢、王、韦诸工于写景的诗人的诗集,就可以知道诗里有比画里更精致的图画。媒介的限制并不能叫一个画家不能说故事,或是叫一位诗人不能描写物体。而且说到媒介的限制,每种艺术用它自己的特殊媒介,又何尝无限制?形色有形色的限制,而图画却须寓万里于咫尺;语言有语言的限制,而诗文却须以有尽之言达无穷之意。图画以物体暗示动作,诗以动作暗示物体,又何尝不是媒介困难的征服。媒介困难既可征服,则莱辛的“画只宜描写,诗只宜叙述”一个公式并不甚精确了。
一种学说是否精确,要看它能否到处得到事实的印证,能否用来解释一切有关事实而无罅漏。如果我们应用莱辛的学说来分析中国的诗与画,就不免有些困难。中国画从唐宋以后就侧重描写物景,似可证实画只宜于描写物体说。但是莱辛对于山水花卉翎毛素来就瞧不起,以为它们不能达到理想的美,而中国画却正在这些题材上做工夫。他以为画是模仿自然,画的美来自自然美,而中国人则谓“古画画意不画物”,“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莱辛以为画表现时间上的一顷刻,势必静止,所以希腊造型艺术的最高理想是恬静安息(calm and repose),而中国画家六法首重“气韵生动”。中国向来的传统都尊重“文人画”而看轻“院体画”。“文人画”的特色就是在精神上与诗相近,所写的并非实物而是意境,不是被动地接收外来的印象,而是熔铸印象于情趣。一幅中国画尽管是写物体,而我们看它,却不能用莱辛的标准,求原来在实物空间横陈并列的形象在画的空间中仍同样地横陈并列,换句话说,我们所着重的并不是一幅真山水,真人物,而是一种心境和一幅“气韵生动”的图案。这番话对于中国画只是粗浅的常识,而莱辛的学说却不免与这种粗浅的常识相冲突。
其次,说到诗,莱辛以为诗只宜于叙述动作,这因为他所根据的西方诗大部分是剧诗和叙事诗,中国诗向来就不特重叙事。史诗在中国可以说不存在,戏剧又向来与诗分开。中国诗,尤其是西晋以后的诗,向来偏重景物描写,与莱辛的学说恰相反。中国写景诗人常化静为动,化描写为叙述,就这一点说,莱辛的话是很精确的。但是这也不能成为普遍的原则。在事实上,莱辛所反对的历数事物形象的写法在中国诗中也常产生很好的效果。大多数写物赋都用这种方法,律诗与词曲里也常见。我们随便就一时所想到的诗句写下来看看: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王维《送使至塞上》
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山映斜阳天接水。芳草无情,更在斜阳外。
——范仲淹《苏幕遮》
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
——贺铸《青玉案》
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
——林逋《梅花》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马致远《天净沙》
在这些实例中,诗人都在描写物景,而且都是用的枚举的方法,并不曾化静为动,化描写为叙述,莱辛能说这些诗句不能在读者心中引起很明晰的图画么?他能否认它们是好诗么?艺术是变化无穷的,不容易纳到几个很简赅固定的公式里去。莱辛的毛病,像许多批评家一样,就在想勉强找几个很简赅固定的公式来范围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