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义与解答
壹、上册补义
《诗经通释》上册[1]出版后,感到有许多话还没有说清楚,谨作此补义。
一、《诗经》与《乐经》的关系
我在《自序》里说:“实际上,所谓‘诗谱’就是‘乐谱’,也就是六经中的《乐经》。”这话是有根据的。
《汉书·礼乐志》说:
汉兴,乐家有制氏,以雅乐声律,世世在大乐官,但能纪其铿鎗鼓舞,而不能言其义。
又说:
是时,河间献王有雅材,亦以为治道非礼乐不成,因献所集雅乐。天子下大乐官,常存肄之。岁时以备数,然不常御。常御及郊庙,皆非雅声。然诗乐施于后嗣,犹得有所祖述。……至成帝时,谒者常山王禹,世受河间乐,能说其义。其弟子宋晔等上书言之,下大夫博士平当等考试。当以为“汉承秦灭道之后,赖先帝圣德,博受兼听,修废官,立大学,河间献王聘求幽隐,修兴雅乐以助化,时大儒公孙弘、董仲舒等皆以为音中正雅,立之大乐,春秋乡射作于学官,希阔不讲。故自公卿大夫观听者,但闻铿鎗,不晓其意,而欲以风谕众庶,其道无由。是以行之百有余年,德化至今未成。今晔等守习孤学,大指归于兴助教化,衰微之学……”事下公卿,以为久远难分明,当议,复寝。
《汉书·艺文志》也说:
又说:
武帝时(按公元前一四○至公元前八七),河间献王好儒,与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者,以作《乐记》,献《八佾》之舞,与制氏不相远。其内史丞王定传之,以授常山王禹。禹,成帝时(按公元前三二至公元前七)为谒者,数言其义,献二十四卷记。刘向校书,得《乐记》二十三篇,与禹不同,其道浸以益微。
从以上的记载,对于汉朝初年的《诗经》面目可得五点认识:
第一,汉朝初年的时候,《诗》与《乐》并传,故言“诗乐施于后嗣,犹得有所祖述”。《乐经》里一方面有诗文,一方面有乐谱;但不知诗的意义,只是听其铿锵的音乐节奏。
第二,由于朝廷不重视雅乐,《乐经》也就渐渐失传,只剩下《诗经》来传诵。
第三,“武帝时,河间献王好儒,与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者,以作《乐记》,献《八佾》之舞,与制氏不相远。其内史丞王定传之,以授常山王禹。禹,成帝时为谒者,数言其义。”可知《毛诗》是毛生传给王定,王定传给王禹。王禹是根据《乐记》来说诗义的。
第四,宋晔等是承继毛生、王定、王禹之学,也是以《乐记》来说诗义。
第五,现在流行的《毛诗》形式,就是毛生、王定、王禹、宋晔等一脉相传的《乐经》形式。因为乐谱没有了,大家就通称它为《诗经》。郑玄干脆将《乐谱》称为《诗谱》,后人也就依据《诗谱》来追求诗义,以致驴唇不对马嘴,糊涂了两千多年。
现在我们发现了《诗经》三百零五篇都是尹吉甫一个人的作品,那么,他的作品怎么会流传于各国而作为各国的国风呢?《诗经》里的地方尹吉甫没有不到过,到这些地方时,因各种需要而写下了各种作品,这些作品也就流传在该地,逐渐演变成了各国的国风。加以春秋时,各国大夫聘问都要引诗赋诗,《诗经》就成了贵族阶级的必读课本,所以孔子说:“不学《诗》,无以言。”三百篇除“颂”这种体裁以外,都是歌唱出来的,且由于各种礼仪上的需要而歌唱的。春秋时,赋诗的人也就歌一段诗应付礼仪,渐渐形成了仪礼上必歌的乐章,这样就形成了国风。比如《鲁颂》《商颂》,就是在鲁国、宋国所歌唱的诗,所以《左传》里就有单独的称谓。孔子说:“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未发现三百篇是尹吉甫的作品以前,这几句话的背景实在无法知道。现在知道尹吉甫与卫国的关系,他是生于卫,长于卫,仕于卫,恋爱于卫,晚年又被卫人驱逐出境,他受卫国文化的影响最深最大,在卫国,可能有最完整的《乐经》原本,孔子做了校订,所以说:“《雅》《颂》各得其所。”
到此,我们可以了解一件事实:西汉初年时人们还口口声声讲“六经”,魏、晋以后就变成“五经”,人们不再提《乐经》。原来《乐经》与《诗经》是合一的,从乐章方面看是《乐经》,从诗文方面看就是《诗经》。这种情形,在孔子的时候还是如此。所以《论语》里每提《关雎》《周南》《召南》《雝》都是指乐章,提到《诗经》时则说“《诗》云”或“《诗》曰”,区别非常清楚。我有一篇《孔子时代的诗经面目》,就是谈这个问题的。此文收在拙著《诗经研究》里,请参看。
二、我为什么相信三百篇是尹吉甫一个人的作品
我用各种方法将三百篇联系到一起,认《诗经》为尹吉甫一个人的作品;可是有些朋友说:“大部分的诗篇固然是尹吉甫所写,但有些诗篇,证据缺乏,不足以证明都是他的作品。”的确是,我没有办法每篇都找出确切的证据而证明每篇诗都是尹吉甫所写;但我提出一个观点,请读者试试看这个观点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从三百篇看来,尹吉甫到过什么地方,什么地方就有诗;他没有到过的就没有。他是什么季节在这个地方,这个地方的什么季节也就有诗。这些诗不出三种体裁:一是歌,二是诵,三是颂。不管什么体裁,都是因当时的实际需要而产生,没有一篇是无病呻吟。再说得明白一点,没有一字一句不是写实。就因为都是写实,才能把三百篇联系起来。用字、遣词、造句、结构、韵律、风格,无一不一致,也就因为一致,我们才能组成一个完整的人格,塑出一位最古老的作家。我所希望读者指正的是:这些诗篇的联系是否自然?是否合理?是否合乎史事?是否一致而无矛盾?假如是自然、合理、合乎史事而不矛盾,那么,承认不承认是一个人的作品就不是问题的焦点了。
三、尹吉甫的职务问题
《新时代》第十卷第十一期发表了一篇罗石圃先生的《中泰文化关系的探源》,内中一段说:
泰北民间如遇有庆吊祭典祀礼,均须邀请专司歌唱的人率同乐师参加,所歌唱的歌词并无固定,而是即景生情,因人因事而异,他们称歌唱者为“占甫”,伴奏的乐师只是他的随从。李辰冬先生指《诗经》上的诗,都出自尹吉甫的手笔,如果由泰人的“占甫”专司歌唱来推想,吉甫可能是当时专司歌唱的人。亦可见泰人仍保有中国中原古代风尚。
我看到这一段文字后,把《诗经》里有关祭祀的诗篇做一检讨,果然发现这种情形。如《楚茨》是一篇歌咏祭祀的,里边就说:“我孔熯矣,式礼莫愆。”熯,古“谨”字。两句诗的意思就是:我非常谨慎,好在礼仪还没有差错。足以证明尹吉甫管着歌唱与礼仪的事。《宾之初筵》也是一篇歌唱祭祀的诗,而内里也说:“宾既醉止,载号载呶。乱我笾豆,屡舞僛僛。”陈列笾豆是司礼仪人的职务,诗言“乱我笾豆”,足以证明尹吉甫管着礼仪的事。还有《生民》篇是宣王出征时在邰这个地方祭上帝的诗,内里也说:“卬盛于豆,于豆于登。其香始升,上帝居歆。”卬是我。豆是笾豆,登与豆相似,用以盛羹汤。四句诗的意思就是:我把脩脯盛到豆里,把羹汤盛到登里,香气升到天上,上帝闻到了很高兴。这也是司仪者的责任。还有《绵》篇是宣王在岐山祭古公亶父的诗,而诗言:“予曰有疏附,予曰有先后,予曰有奔奏,予曰有御侮。”予,就是诗人自谓。由这些例子看来,尹吉甫确是司仪的人,同时就地就事就人编些歌词来歌唱。
但尹吉甫绝不是单纯司仪的人,一切的文字工作都由他负责,所以在《出车》篇说:“岂不怀归?畏此简书。”简书就是文字工作。《北门》篇又说“王事适我,政事一埤益我”,“王事敦我,政事一埤遗我”。王事就是戎事,后世说的“勤王事”就是指战事;政事就是文事,文事并不仅指文字工作。他是文武全才,无所不做,故《北山》篇说“靡事不为”。我很感谢罗先生的指点,使我对尹吉甫加深了认识。
到此,我们可以解答一个问题:为什么《诗经》里的每次战役都让尹吉甫参加?就是为礼仪和文字的工作。宣王三年时平陈与宋,他在《击鼓》篇说:“我独南行。”他本来是浚地的良人,率领二千人的旅长,为什么让他独独一个人参加呢?除礼仪上、文字上的工作以外,还有什么独独一个人可以做呢?宣王四年西迎韩侯,也让他参与,因为让他传达宣王的命令,所以《韩奕》篇说:“韩侯受命,王亲命之:‘缵戎祖考,无废朕命。夙夜匪解,虔共尔位。朕命不易,榦不庭方,以佐戎辟。’”假如不是让他传达命令,他怎么知道宣王的命令这么清楚呢?宣王五年派他赴谢城,并征集南淮夷的委积,也是传达宣王的命令,这有《兮甲盘铭》可证。宣王六年派他随宣王赴南淮夷,为的就是“简书”,这是他在《出车》篇说出来的。宣王六年八月又派他随方叔征荆蛮,为的也是文字工作。宣王七年上半年他随申侯赴谢城,为的也是文字工作,所以《崧高》篇说:“吉甫作诵,其诗孔硕,其风肆好,以赠申伯。”宣王七年下半年派他随仲山甫赴齐,为的是迎娶庄姜。宣王八年到十年派他赴鲁国“复周公之宇”,也是为文字工作,而后来让他监督军事上的土木工程,以致他牢骚满腹,涕泪交流。《诗经》中之所以有那么多的牢骚诗,就由此而来。他在《祈父》篇说:“祈父!予,王之爪牙。胡转予于恤,靡所止居?”“祈父!予,王之爪士。胡转予于恤,靡所底止?”就是由于宣王六年六月他整整出征一年半,刚刚平定狁回家,八月又派他随方叔去征荆蛮。他马不停蹄地到处跑,就是为文字工作。
然周室那么多人才,难道只有尹吉甫一个人能文,非派他不可吗?要知道宣王复兴的中坚分子,如南仲、方叔、蹶父、仲山甫、皇父、程伯休父、孙子仲、鲁武公这些人,不是卫国人,就是与卫国有关系的人,他们心目中只有一个尹吉甫,所以尹吉甫也就特别辛苦了。《北山》篇说“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就是这个缘故。
四、定星一名豕韦
我在解释《清庙》篇时说:“定星一名天庙,一名清庙,又名营室,一星而数名。”我所以要追究定星是清庙星的缘故,是在证明清庙与定星是一个星,而使《定之方中》与《清庙》两诗发生关系,让读者知道《清庙》篇是卫人在祭祀清庙星之作:卫人是在漕这个地方祭定星,而漕原为豕韦氏国,到宣王的时候被卫人灭掉而属卫。现在找到了一个直接的证据证明卫人确是在漕这个地方祭定星。《广雅》说“营室谓之豕韦”,换言之,营室原是保卫豕韦氏国的星,故谓之豕韦。现在豕韦氏国被卫国灭掉,所以卫国的人祭它来保卫自己,因而诗说:“不显不承,无射于人斯!”两“不”字读为“丕”,丕是大的意思。射,厌。意思就是:大大地显示恩德吧!大大地承受吧!不要厌恶我们这些人!“我们这些人”就是指卫人。由此发现,可知我们所解释的《清庙》篇一点也不错。
五、《叔于田》篇意义补充
此诗的一章说:“叔于田,巷无居人。岂无居人?不如叔也,洵美且仁!”二章说:“叔于狩,巷无饮酒。岂无饮酒?不如叔也,洵美且好!”三章说:“叔适野,巷无服马。岂无服马?不如叔也,洵美且武!”当初解释这首诗的时候,只知道是赞美共伯和,实际的背景不得而知。去年世界少棒赛在美国威廉波特举行,大家为看七虎队与赛的情形,公务员停止了办公,商人停止了营业,工厂停止了做工,主妇停止了家务,学生停止了上课,路人停止了行走,都挤在电视前看比赛,这时,我突然想起了“叔于田,巷无居人”,“叔于狩,巷无饮酒”,“叔适野,巷无服马”的情景,原来人们都去看共伯和狩猎了。为什么呢?共伯和原在周室执行天子的任务,实际也就等于天子,现在是宣王二年冬,他回到自己的本国,为平定陈、宋而准备战事。一方面,他的体力是“叔在薮,火烈具举,襢裼暴虎”(《大叔于田》篇语);另一方面,人格又是“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如金如锡,如圭如璧”(《淇奥》篇语),深得民众的爱戴。现在他在行猎,还不举国若狂争相去参观吗?知道了这种情形,这首诗不仅表现出诗人本人热爱共伯和的心情,而且万人空巷、举国若狂的场面就如绘如塑了。
六、“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
我在《自序》里说“全面的知才是真知,知道了全面然后才能知道细微”,正好与《中庸》这两句话互相发明。治学问最怕钻牛角,一钻入牛角,自以为深入了,而实际变成瞎子。一件事物的存在是它与四周环境发生了关系才能存在;它本身固然重要,而它与四周环境的关系更重要。假如把它与四周环境隔绝,而只追求它的本身,它就变成了一件死东西;死东西就是无生命的东西。比如屈万里先生在《诗经释义·凯风》篇说:“《方舆纪要》谓濮阳城东(按脱一‘南’字)有浚城,又有寒泉。以寒泉为泉名,盖后人附会为之。”他所以这样讲,就因不知道这首诗的环境;然所以不知道环境,由于他没有一字一句将此一诗做研究;他不能一字一句做研究,还是因为不知道此诗的环境。假如知道了此诗一字一句的背景,我相信他不仅不再以为是“后人附会”,而且要赞赏此诗的用字一点也不苟且。
要想了解这首诗,得先知道此诗的“有子七人”是虚构呢,还是真实?据我们研究的结果,知道尹吉甫兄弟七个人确实都来西征狁。其次再看“我无令人”的“令人”怎么解。屈先生注“令,善也”,意思就是我无善人,怎么解释呢?且与“母氏圣善”怎么连接起来呢?原来令人作妻子解,意思就是我无妻子。妻子可为妈妈代劳,所以说:“有子七人,母氏劳苦!”尹吉甫真的于宣王六年初春还没有妻子吗?这时他正与仲氏恋爱,确实还没有结婚。再从“凯风自南,吹彼棘心,棘心夭夭”与“睆黄鸟,载好其音”的景象,知道这是春季。再从《诗经》的全部来看,又知道这是宣王六年初春。先从大的环境知道一字一句的意义,再从一字一句的意义证实大的环境。里里外外都知道了,再从《读史方舆纪要》来求浚与寒泉的地理形势,知道寒泉在浚的东南,以地望来说,北为上,南为下,“在浚之下”就是在浚之南,这到底是“后人附会”呢,还是写实呢?
讲到这里,可以真正了解“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的含义了。也只有全面地了解才能了解极精微的地方,把极精微地方的四周环境弄清楚,自然也就了解了全面。也只有站在高处,才能了然下面的一切活动;地位愈高,眼光就愈远愈大,才能看清下边的人哪个走的路对,哪个走得不对。中庸之道的意思就是极正确的道路,也只有站在高处的人才能看到下边的人走得是否正确,下边的人是无法看到高处的。这些年来我受尽了世人的冷漠、指摘、笑骂、轻视;然而我一点也不悲伤,也不气馁,因为我的确明白我自己走的道路。曾记胡适之先生劝告我说:“李先生,你的个性太强了!朱老夫子说过:看事情要退一步看。他是圣人哟,他的话不会错哟!”胡先生对人最诚恳,尤其对后辈极为爱护,我知道他是爱护我,才肯这样劝诫我,那时,我只有唯唯称“是”。但我深加思索,他的劝诫固然是善意,而他的观念仍是旧的,所以我给他一封信说:“我诚心接受您的训诫,但我从师大第一宿舍赴师大上课,所坐的是十五路或三路公共汽车,我所报告的都是从十五路或三路公共汽车上所看到的,一定也坐十五路或三路公共汽车,才能知道我所报告的正确与否。坐别路的公共汽车看不到我所看到的。”从此,我体会到只有自己实践出来的学问才是真学问,从书本上读的或别人说的都不是自己的真学问。也只有把书本上读的或别人说的再实践一遍,才能变成自己的学问,而敢于负责证实书本上读的或别人说的是否正确。
七、《秦风·黄鸟》篇非秦穆公时作品的另一证据
讲《秦风·黄鸟》篇时,我曾找出许多证据证明这篇诗不是秦穆公时的作品,现在又找到另一个有力的证据,就是《左传》里文公六年的一段话。从古到今,都是依据这段话来证明《黄鸟》篇是秦穆公时的作品;现在,反依据这段话来证明前人的错误。
文公六年《左传》说:
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鍼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君子曰:“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诗》曰:‘人之云亡,邦国殄瘁。’无善人之谓。若之何夺之?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长,是以并建圣哲,树之风声,分之采物,著之话言,为之律度,陈之艺极,引之表仪,予之法制,告之训典,教之防利,委之常秩,道之礼则,使毋失其土宜。众隶赖之,而后即命,圣王同之。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
《左传》里从隐公三年(公元前七二○)到襄公三十年(公元前五四三)共引四十三次“君子曰”的话来褒贬当时政事。这位“君子”把《诗经》背得滚瓜烂熟,动不动就引《诗经》中的语句作为褒贬的依据。如桓公十二年说:“君子曰:苟信不继,盟无益也。《诗》云:‘君子屡盟,乱是用长。’无信也。”如僖公九年说:“君子曰:‘《诗》所谓“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荀息有焉。’”如僖公十二年说:“君子曰:‘管氏之世祀也宜哉,让不忘其上。《诗》曰:“恺悌君子,神所劳矣。”’”如僖公二十四年说:“君子曰:‘服之不衷,身之灾也。《诗》曰:“彼己之子,不称其服。”子臧之服,不称也夫。《诗》曰:“自诒伊戚。”其子臧之谓矣。’”像这样的例子,一共有十七处。他所引的诗,除一篇是逸诗外,其他都存于现今的《诗经》。换言之,《诗经》一定产生在这位“君子”之前,他才把它念得滚瓜烂熟以作应对之用。这段文公六年的引《诗》也是同样情形,因为有“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鍼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这段事实,所以“君子”才褒贬说:“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诗》曰:‘人之云亡,邦国殄瘁。’无善人之谓,若之何夺之?”“《诗》曰”两句出自《瞻卬》篇,《瞻卬》篇是古诗,说得明白一点,是在秦穆以前已经流行,难道《黄鸟》篇是秦穆死时的作品吗?我再说一遍,《左传》中的“赋诗”都是唱古诗以合己意,没有作“作诗”讲的;可是汉儒这一误解,不仅误解诗义,连历史也搞错乱了!再者,秦穆公与秦三良都死在雍,而我们说的穆公与三良则死在淮水边上,地点也不对呀!
八、学术进步由于方法的进步
我在《自序》里说“学术进步由于方法的进步”,现在再把这句话加以说明。学技术科学的人都知道先学技术,学会了各种技术,将来可以因环境、因材料而创造适合时代需要的东西。可是学文史的人都是先背书,先念古人的书而品味其好处,从不过问这些书是用什么方法而完成的。比如《论语》,历来的人都是背背讲讲,而赞美孔子的伟大,从不过问孔子的伟大是怎样形成的。《论语》这部书都是孔子的言行,换言之,都是告诉我们怎样才可以培养成一位圣人。假如知道了孔子的伟大是怎样培养成的,那么,彼亦人也,吾亦人也,吾何畏彼哉,我也可以照样培养成为圣人。倘若你只是赞美他,崇敬他,他已经是高不可攀的圣人,后生小子,还敢希圣希贤吗?同一道理,读书,固然要知道它的好处,而最重要的还是要求得作者用什么方法得出这个好的成果。知道了他用什么方法,我也可用这种方法来实验,就可得出同样的成果。从这家得些方法,从那家又得些方法,从中国学者得些方法,再从西洋学者得些方法,方法多了,你对新材料自然而然就可得心应手来处理,这样,自然就有新见解。可是我们学术界,旧一辈的,只知道读死书,背死书;新一辈的,比较得点方法,然摆脱不掉旧传统,只有引姓张的怎么说,姓李的怎么说,姓吴的怎么说,姓高的怎么说,自己在这些夹缝中,求得一点知识,就津津自喜,以为是大发现。甚而还有人以为这样可以炫耀自己的学问博、知识广!学问的目的在解决问题,并不在炫耀学问;假如问题解决不了,除抄书外,还有什么?无怪乎人们要说“天下文章一大抄”了!果能学到方法,就可面对原始资料来处理;处理后,再来看前人的研究,就可知道哪些是对的,哪些是不对的;对的,为什么对,不对的,为什么不对,都可一目了然。这时,心中才能得到“安”。做学问的最终目的就在求一个“心安”。
我很希望以后读书的人,每遇精彩的著述,除欣赏其名言佳句外,还要特别追究所以能得出这些名言佳句的方法,这样,久而久之,就可知道求真的直接方法,而得出别人所得不出的成果!否则,只是赞美古人,变成古人的奴隶,而不能进步了。我国有数千年的文化,这是值得骄傲的;然古文化的价值是在壮大我们,强健我们,而使我们可以创造更好的文化,这才能扬祖耀宗;假若古文化压得我们抬不起身来,不仅食而不化,且变成祖宗的罪人了。我国历代都有新文化的产生,祖宗们都尽了他们的职责,而我们只是夸耀祖宗,祖宗会认我们是肖子吗?
但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所谓方法,并不是仅知一两种就可,甚而知道一二十种也不够。要把古今中外所有方法统统摸索一遍才可。比如,到现在为止,西洋至少有四十八种方法来研究文学,那么,一定要把这四十八种方法综合来运用,才能互相补助、互相约束而得出正确的结果。文学是人生,人生是多方面的,一定要从多方面来看才能知道文学的全部面貌。
九、“诗经通释”名称的再解释
我在《自序》里说:“为什么称‘通释’呢?因为不仅将三百篇串通来解释,而且由尹吉甫的生平贯通来解释,所以称为‘通释’。”实际上,不止如此,我是将同一个字贯通来解释,同一句诗贯通来解释,同一个地名贯通来解释,同一个人名贯通来解释,同一个名物贯通来解释,同一件史事贯通来解释,篇与篇贯通来解释,最后以尹吉甫一个人的事迹贯通来解释,故谓之“通释”。也只有这样地贯通来解释,每个字的意义才能“通”晓,每句诗的意义才能“通”晓,每篇诗的意义才能“通”晓,因而才能“通”晓三百篇都是尹吉甫的作品,也都是他的自传。
一九七一年八月二十八日于台北
贰、问题解答
《诗经通释》上、中两册出版后,读过的朋友提出许多问题,谨一一奉答如下:
一、尹吉甫是《诗经》的作者,为什么古籍中没有记载?
极有地位的一位学术界朋友问我说:“尹吉甫既是《诗经》的作者,为什么古籍里一点没有记载?孔子、孟子、司马迁、郑玄,都是圣人,都与《诗经》的时代接近,他们都不知道,怎么到了两千七百年后反而知道呢?”问得很有道理,也是人人想发问的问题,我先来解答。
说来真正奇怪:人人都知道没有作者绝对不会有作品,但读作品的人偏偏就不注意作者。我们可以背出几百首古诗,背得滚瓜烂熟,如问作者是谁,则茫无所知。孔子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又说:“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不学《诗》,无以言。”“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孔子对《诗经》多么重视,然没有一句不是从“使用”的观点出发,根本不问作者;等于我们买套桌椅,只为使用,哪个木匠师傅做的,根本不必过问。这是古今中外的普遍现象,并不是仅仅对于《诗经》。
自从十九世纪法国文学批评家圣伯夫(Sainte-Beuve,Charles Augustin,1804—1869)运用传记资料来解释作品后,世人才注意到作者与作品的关系。继之,也是法国文学批评家丹纳(Taine,Hippolyte Adolphe,1828—1893)再以种族、环境、时代三要素来研究文学,使作者与作品的关系更加密切。从此以后,研究文学的人才注意作者,蔚然成风,使文学研究走入正轨。
然这一派的研究还是表面的,不能深入作者的心灵。自从心理分析学家弗洛伊德(Freud,Sigmund,1856—1939)发现了人类的潜意识,并用潜意识来研究文学,给文学研究开辟了一个新的境界。继之,阿德勒(Adler,Alfred,1870—1937),荣格(Jung,Carl,Gustav,1875—1961)加以修正与补充,对于作者的创作活动逐渐有了了解。再有俄国社会学家波格达诺夫的社会意识学,美国哲学兼心理学家詹姆斯(James,William,1842—1910)的意识流学说,对于作者在创作时的心理活动,形成了文艺心理学这一派学识,对作者与作品的关系更加深了认识。
但是,不管传记派也好,心理派也好,他们对作者与作品的关系的注意都是片段的而不是整体的。我于一九四八年开始用作品系年方法来研究陶渊明后,才发现作者的意识演变与作品演变的关系,将传记派与心理分析派合而为一,才知道对作品的了解建筑在对作者的了解上,对作者的了解愈深,对作品的了解才能愈深。了解了作者意识的演变,才能知道作者外在环境的演变,不管是政治的、社会的、经济的、道德的、宗教的、教育的、思想的、文学体裁的,都与意识的演变有关。总之,了解了作者的意识,才能将古今中外数十种文学研究的方法综合起来运用而使之调协一致。我之所以能发现《诗经》的作者,是我数十年来学习的总结合,不是仅用几种方法或根据古人的记载而推证出来的。
实际上,尹吉甫是《诗经》的作者也不是完全没有记载,如《六月》《烝民》《崧高》,就明白说出作者;《韩奕》《江汉》两篇,《毛序》也明明说:“尹吉甫美宣王也。”人们受了《诗谱》的束缚,总是从单篇只字来看待三百篇,三百篇便变成了鸡零狗碎、没有关联性的作品。
再者,《诗经》三百零五篇是从宣王三年到幽王七年这五十年间陆续产生,而为后人集合起来,初名之为“诗”,战国以后才称为“诗经”。收集的目的在于礼乐上的应用,用不着追问作者,也没有追问作者的必要。在这种情形下,古籍里怎会有作者的记载呢?春秋战国时代把它当成乐章,宋朝以后又把它认成民歌,根本不从作者这方面来研究,怎会发现作者呢?幸亏我们生在二十世纪的科学时代;科学的目的在求真,所以从诗义的追求而发现了作者。孔子、孟子、司马迁、郑玄固然都是圣人,可惜他们都是戴着有色眼镜来看《诗》,使《诗》改变了面目。科学的方法是无色彩的,所以能看到诗的本来面目。真理的发现不在相距时代的远近,而在有无戴上有色眼镜:戴上有色眼镜,时代再近也看不出真面目;不戴有色眼镜,时代再远也能发现真形象。
二、尹吉甫的私人作品怎会形成十五国风、大小雅以及三颂的乐章?
据我们所发现的尹吉甫生平事迹是这样的:宣王三年他随孙子仲平陈与宋,宣王四年随蹶父西迎韩侯,宣王五年随宣王西征狁,宣王六年上半年随宣王南征徐国,同年八月又随方叔南征荆蛮,宣王七年上半年戍申、戍甫、戍许,下半年又随仲山甫东迎庄姜,宣王八年至十年复周公之宇。卫武公于宣王十六年即位时,在尹吉甫所管辖的浚邑祭祖。宣王二十五年尹吉甫的父母死亡。幽王四年到七年他被逐出卫,死于现今山西的汾阳县。加以他同仲氏的恋爱、求婚、结婚、婚后、仳离以及反目的诗篇,交互组成尹吉甫的整个事迹。尹吉甫随人出征,主要任务是为简书或主持礼仪。在主持礼仪或思念仲氏的时候,他就随口歌唱些诗篇,三百篇就是这样产生的。这部《诗经通释》就是根据他的生平,重新将三百篇作一编次。从这部《诗经通释》的目录就可解释尹吉甫的私人作品怎样形成了《诗谱》的面目。
从平陈与宋时的诗篇里,就有《东门之枌》《宛丘》《东门之池》《泽陂》《东门之杨》《防有鹊巢》《株林》与《月出》,占《陈风》十篇的十分之八。从复周公之宇时的诗篇里,就有《閟宫》《泮水》《有駜》与《》,《鲁颂》四篇通通在这里了。从南征荆蛮时的诗篇里,就有《殷武》《那》《烈祖》《玄鸟》与《长发》,《商颂》五篇也全部在这里了。从东迎庄姜时的诗篇里,就有《还》《敝笱》《载驱》与《南山》,占《齐风》十一篇之四。从戍申、戍甫、戍许时的诗篇里,有《溱洧》《褰裳》《山有扶苏》与《狡童》,占《郑风》二十一篇之四。
从这种现象可以看出:尹吉甫在随征的时候,因人、因事、因情而写些作品,这些作品一方面流传在当地,一方面又由同行出征的武士带到各地,也就形成了各国的国风、大小雅,以及三颂。然他的作品怎么可以形成各国的国风以及大小雅与三颂呢?因为这些作品本来就是为各种礼仪所写,也就被人们使用在各种礼仪上。《六月》篇说的“文武吉甫,万邦为宪”,是指他所写的礼乐作品而言。他的作品之所以被人重视,固然由于写得好,更重要的是由于他曾是宣王的尹氏。因为他是宣王的尹氏,执笔为宣王作简书,所以他敢对申伯夸耀说“吉甫作诵,其诗孔硕,其风肆好,以赠申伯”,对仲山甫夸耀说“吉甫作诵,穆如清风。仲山甫永怀,以慰其心”。他的作品,在当时是到处风行,脍炙人口,后来也就变成士大夫聘问时的必读典籍,所以孔子说“不学诗,无以言”,不读三百篇,就不会讲话。
十五国风、大小雅与三颂,当初可能是分别流行,因为《左传》《国语》里有“商颂”“鲁颂”“周颂”“周诗”“郑诗”这些名称,尤其“郑志”二字值得我们注意。昭公十六年《左传》说:
四月,郑六卿饯宣子于郊。宣子曰:“二三君子请皆赋,起亦以知郑志。”子齹赋《野有蔓草》。宣子曰:“孺子善哉!吾有望矣。”子产赋《郑》之《羔裘》。宣子曰:“起不堪也。”子大叔赋《褰裳》。宣子曰:“起在此,敢勤子至于他人乎?”子大叔拜。宣子曰:“善哉!子之言是。不有是事,其能终乎?”子游赋《风雨》,子旗赋《有女同车》,子柳赋《萚兮》。宣子喜曰:“郑其庶乎!二三君子以君命贶起,赋不出郑志,皆昵燕好也。二三君子数世之主也,可以无惧矣。”宣子皆献马焉,而赋《我将》。
《野有蔓草》《羔裘》《褰裳》《风雨》《有女同车》《萚兮》都在现今流行的《郑风》,故言“赋不出郑志”。《诗经》中有三篇《羔裘》,一在《唐风》,一在《桧风》,一在《郑风》,而此处特别提明“赋《郑》之《羔裘》”,是别于《唐风》《桧风》之《羔裘》。又说“宣子赋《我将》”,《我将》篇在今本《诗经》的《周颂》,足证现今三百篇的形式在昭公十六年的时候早已形成。鲁昭公十六年是周景王十九年,西历前五二六年,距产生这些诗篇的平陈与宋的宣王三年已二百九十九年。此时孔子才二十五岁,换言之,在孔子二十五六岁时,《诗经》的形式已经形成。
我们还有一个证据,证明在孔子七八岁的时候,现今流行的诗乐已经风行。襄公二十九年《左传》说:
吴公子札来聘,见叔孙穆子,说之。……请观于周乐。使工为之歌《周南》《召南》,曰:“美哉!始基之矣,犹未也;然勤而不怨矣。”为之歌《邶》《鄘》《卫》,曰:“美哉!渊乎!忧而不困者也。吾闻卫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其卫风乎?”为之歌《王》,曰:“美哉!思而不惧,其周之东乎?”为之歌《郑》,曰:“美哉!其细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为之歌《齐》,曰:“美哉!泱泱乎大风也哉!表东海者,其大公乎?国未可量也。”为之歌《豳》,曰:“美哉!荡乎!乐而不淫,其周公之东乎?”为之歌《秦》,曰:“此之谓夏声!夫能夏则大,大之至也,其周之旧乎?”为之歌《魏》,曰:“美哉!沨沨乎,大而婉,险而易,行以德辅,此则明主也。”为之歌《唐》,曰:“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遗民乎?不然,何其忧之远也?非令德之后,谁能若是?”为之歌《陈》,曰:“国无主,其能久乎?”自《郐》以下无讥焉。为之歌《小雅》,曰:“美哉!思而不贰,怨而不言,其周德之衰乎?犹有先王之遗民焉。”为之歌《大雅》,曰:“广哉!熙熙乎,曲而有直体,其文王之德乎?”为之歌《颂》,曰:“至矣哉!直而不倨,曲而不屈,迩而不逼,远而不携,迁而不淫,复而不厌,哀而不愁,乐而不荒,用而不匮,广而不宣,施而不费,取而不贪,处而不底,行而不流。五声和,八风平,节有度,守有序,盛德之所同也。”
鲁襄公二十九年为周景王元年,西历前五四四年。这里提到《周南》《召南》《邶》《鄘》《卫》《王》《郑》《齐》《豳》《秦》《魏》《唐》《陈》《郐》共十四国,除《曹风》外,现有的《国风》都提到了,仅是编排的次第稍有不同罢了。由此可知,《诗经》的现有编次在孔子七八岁的时候就已形成了。
这些诗篇是怎样收集起来的呢?《毛序》于《商颂·那》篇说:“有正考甫者,得《商颂》十二篇于周之大师,以《那》为首。”《国语·鲁语》载说“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颂十二篇于周大师,以《那》为首”,与《毛序》略同。王国维解释《鲁语》的“校”字说:“考汉以前无校书之说。即令校字作校理解,亦必考父自有一本,然后取周大师之本以校之,不得言‘得’。是《毛诗序》改‘校’为‘得’,已失《鲁语》之意矣。余疑《鲁语》‘校’字当读为‘效’,效者,献也。谓正考父献此十二篇于周大师,韩说本之。若如《毛诗序》说,则所得之本自有次第,不得复云‘以《那》为首’也。且以正考父时代考之,亦以献诗之说为长。”“校”读为“效”,效是献的意思,至为通顺。《左传》昭公七年说“正考父佐戴、武、宣”,宋戴公之卒在周平王五年,西历前七六六年,据我们的考证,尹吉甫卒于周幽王七年,西历前七七五年,相距也不过九年,尹吉甫与正考父可说是同时代的人。扬雄《法言·学行》篇说:“正考父尝睎尹吉甫矣。”正考父一定知道《商颂》是尹吉甫所写,故一方面将《商颂》十二篇献给周大师,一方面又希望自己成为尹吉甫。可见尹吉甫在那时声望之崇高。这是最早的献诗证据。
《国语》中提到献诗的有两次。一次是《周语》:“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一次是《晋语》:“吾闻古之王者,政德既成,又听于民,于是乎使工诵谏于朝,在列者献诗,使勿兜。”献诗的目的在谏诤,或许是周室之所以收集三百篇的缘故。不过,《论语》说:“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假如卫国没有更正确、更完整的《乐经》底本,孔子怎么能以校正呢?尹吉甫是生于卫、长于卫、仕于卫、恋爱于卫、结婚于卫、仳离于卫,最后被卫人逐出于卫,爱情诗又都是写给仲氏的,所以卫国可能有一部较完整的三百篇原本,孔子才能加以校正。
从以上简略的考证,三百篇的产生、流传、搜集与成书可做概括的认识:尹吉甫随人出征的时候,因礼仪上的需要,写些祭祀或歌功颂德的作品,这些作品也就保存在各国的庙堂,如《周颂》《周诗》《商颂》《鲁颂》等就是这样流传下来的。他与仲氏热恋而又写些爱情诗,这些爱情诗也流传到各国,使他的作品更加多彩多姿。到了幽王的时候,他随伯氏征伐西戎,而伯氏不听他的计谋与劝告,以致丧土失地,周室的命运不绝如缕,政府也就迁都到向,伯氏反将失败的原因都加在他的身上,他为自身的性命计,不得不加以辩护,这样就产生了他的晚年作品。他的作品原本为礼仪所写,到后来,各国士大夫聘问时,也就引来作为全部礼乐之用,这样就流传下来。由于周大师的注意,让各国列士就己所知道的献给政府,这样就总集为《周乐》。再后来,孔子在卫国把流行的本子校正一下,现今流行的《诗经》,就是经孔子校正过的《乐经》。《乐经》在初初流行的时候,一方面有文字,就是诗,一方面有乐谱,就是乐。到西汉初年的时候还能演奏,到了东汉,乐谱失传,只剩诗文,郑玄干脆称它为“诗谱”,也就成了现今《诗经》的形式。
三、古无私人著述,何以《诗经》独为尹吉甫之作?
古时确无私人著述,然所谓“无私人著述”,是古人没有私人著作权的观念,并不是古人没有著述。假如古人没有著述,《尚书》中的文字从何而来?《郑风·羔裘》篇说“彼其之子,舍命不渝”,“彼其之子,邦之司直”,这是尹吉甫自述他的任务。舍命、敷命都是布命的意思;渝是变;舍命不渝,就是善会传达命令,一点也不差错。直是正直,《诗经》中以直为美德,常常拿“直”来赞美人。司直,就是敢于直陈,有什么讲什么,一点也不说谎,正是尹氏的使命。邦之司直,就是管着邦家的正直之事,这不是史臣的职务吗?
孔子无意著《论语》,是他的门弟子们将他的言行记录下来,纂辑而成。同样,尹吉甫也无意写《诗经》,他仅是因人、因事而写些应用诗篇,后人把它们纂辑而成为《诗经》。古无私人著述应该解为古人没有为自己而著述的观念,并不是古人根本没有著作。
《左传》里记载两件司直之事,引来看看司直是什么。一是宣公二年说:“赵穿攻灵公于桃园。宣子未出山而复。大史书曰:‘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宣子曰:‘不然。’对曰:‘子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讨贼,非子而谁?’宣子曰:‘呜呼!《诗》曰“我之怀矣,自诒伊戚”,其我之谓矣。’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赵宣子,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也,越境乃免。’”另一件事是襄公二十五年说:“公与大夫及莒子盟,大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这两件事都发生在尹吉甫之后,但据此可知古代史臣的神圣任务。尤其南史氏听到崔杼杀了三位史臣后还是执简以往,这种为直而死的精神,实在值得大书而特书。尹吉甫就秉赋了这种直情,同时,他也拿这种“直”来赞美人。如《定之方中》篇说“匪直也人”,《硕鼠》篇说“爰得我直”,《小明》篇说“正直是与”“好是正直”,《崧高》篇说“柔惠且直”,《郑风·羔裘》篇说“洵直且侯”,都是。这种精神之表现在诗歌的风格上就是实录。三百篇之所以没有一个字、没有一个人名、没有一个地名、没有一件事情,甚而没有一株花草树木、一只鸟兽虫鱼不是实录,就由这个缘故。我们能把三百篇的次第重新建造起来,尹吉甫的生平事迹重新发现出来,宣王三年到幽王七年这五十年间的史事重新绘塑起来,就由于这种独特的风格。
但从宋儒以来,大家铁一般地相信三百篇是民歌;既是民歌,不仅不需要追寻作者,甚而认为追寻作者是一种荒唐的行为。“国家科学委员会”之所以拒绝我的研究,甚而认为补助我这种研究是科学会的耻辱,就由这种观念在作祟。要知道民歌没有个性,而三百篇没有一篇无个性。所谓个性就是每篇作品都有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固定的人物、固定的事件、固定的情感背景,不能随便移动,也不能随便安插。这五种因素一定要配合无间,才算有个性。可是我们看看民歌,有没有这五种要素,这五种要素是否配合无间,就知道三百篇非民歌了。然三百篇中确有民歌的形式,这是由于尹吉甫用民歌的形式来创作,但它本身并非民歌,这一点要分清。假如读者想分清有个性与无个性的区别,不妨打开电视机来听听现今的流行歌曲,看哪一首有个性,换言之,哪一首有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固定的人物、固定的事件与固定的情感背景,就知道民歌与三百篇的区别了。我有一篇《以三百篇为古代民歌总集的批判》,就是专门讨论这个问题的,收集在拙著《诗经研究》内,请读者指教!
四、关于尹吉甫的自我炫耀问题
《诗经》中常有自夸的语句,如《六月》篇说“文武吉甫,万邦为宪”,《烝民》篇说“吉甫作诵,穆如清风”,《崧高》篇说“吉甫作诵,其诗孔硕,其风肆好,以赠申伯”,《汾沮洳》篇说“彼其之子,美无度;美无度,殊异乎公路”,“彼其之子,美如英;美如英,殊异乎公行”,“彼其之子,美如玉;美如玉,殊异乎公族”。一位朋友说:“这些诗句都太自夸了,假如是别人恭维尹吉甫,不是更合情理吗?”这是很富意义的问题,谨以心理分析学的学说来试为解答。
人人都有自卑感,人人也都有超越感,人们的努力就由自卑感的督促而想达到超越的地步。但在阶级限制下,越努力,越无法出人头地,自然产生两种心理:一是傲慢,一是自夸。尹吉甫的心理正好说明这两种现象。他原籍是南燕庶族,本姓姞,不知什么时候,他这一支系流亡到卫国的复关而为氓,也就留居在那里。他的地位低微,而才华出众,在一次万舞会上被卫公赏识,派为浚邑的良人。良人是乡长的名称,同时也是率领两千人的旅长。宣王四年的时候,他随卫人西征狁,这样同宣王发生关系。宣王出征时是逢山祭山,逢水祭水,逢宗庙祭祖宗,他就写些祭祀山水宗庙的诗篇来应用。同时,在宣王宴饮的时候,他又写歌功颂德的诗篇来歌唱,这样,取得了宣王的赏识。有时,还派他率领人马去讨贼,而赢得了武功。宣王在南征徐国的时候,就派他为尹氏,执行简书的工作,他的地位也就逐渐显要、逐渐重要起来。可是他出身微贱,始终受人役使,各种杂差都加在他的身上,这样,使他牢骚满腹。他能写作,性情爽朗,把这些牢骚歌唱出来,人家就说他骄傲。《鸿雁》篇说“维此哲人,谓我劬劳;维彼愚人,谓我宣骄”,就由此而来。《园有桃》篇说“心之忧矣,我歌且谣。不知我者,谓我士也骄”,也是由此而来。
因为他的才华高,功业大,然在封建政治的制度下,出身微贱的人永远当不上贵族,永远被人役使,自然而然又产生一种自我表扬的心理,也就是人们所说的自夸。《桧风·羔裘》篇说“羔裘逍遥,狐裘在朝”,“羔裘翱翔,狐裘在堂”,就是表现这种不平的心理。羔裘是穿羔裘的人,狐裘是指穿狐裘的人,这是两种身份的人。诸侯及其氏族穿狐裘,士只能穿羔裘。士是被人差使的,所以终日奔波在外;诸侯是高高在上者,所以安逸地在朝堂。《汾沮洳》篇的“彼其之子”与“公族”“公行”“公路”也是两种身份的人,一是贵族,一是非贵族。非贵族的人尽管“美如英”“美如玉”“美无度”,终究不是贵族,这也是不平心理的表现。至如《六月》篇的“文武吉甫,万邦为宪”,那是跟随宣王征伐狁回到卫国后,在庆功宴上的自我表扬。他跟随宣王西征时曾为礼仪写下许多诗篇,而这些诗篇也就流传于各国,成为礼乐上的必读作品,这样不可以说是“万邦为宪”吗?再者,尹吉甫本姓姞,从他才改为吉。甫是庶出长子之称,他之自称“吉甫”,寓有耀祖扬宗之义,非完全为自夸。至于《烝民》《崧高》两篇对仲山甫、申伯的自夸,那是因为他曾赞美过宣王,现在又来赞美仲山甫、申伯,也有提高他们地位的意思。
幸亏尹吉甫有自我表扬的习性,我们才能依据这些表扬而发现一位古代最伟大的作家,否则,《诗经》的作者也就根本无法寻找了。英国医学界领袖奥斯洛爵士(William Osler)说:“人类史上有耳朵的时代,这时大家都在听,而且只有听;然后是眼睛的时代,这时大家都在看,而且只以所看到的为满足。最后来到了手的时代——能思想、能设计、能做事的手,作为心灵之工具的手,终于由哈维再度介绍到了世界上来。他那本小小的仅有七十二页的书,实可视为现代试验医学的起点。”(见彭歌译《改变历史的书》,页二二八)奥斯洛认为哈维的《血液循环论》是发现血液循环的第一部书而促进了医学的进步;我们也应该认为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说是了解作者心灵的第一步工作。假如不了解作者以及作者的创作心理,对作品的了解都是隔靴搔痒。哈维的《血液循环论》是人类了解人体内部的基石,同样,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也是人类了解作家心灵的滥觞。就拿《六月》这篇诗来说,假如因有“文武吉甫,万邦为宪”的自夸语句就剥夺了尹吉甫的著作权,那么,诗义就飘忽无定,不可捉摸。如以作者的自传来看,就与其他三百多篇的诗都有关联,彼此互证,不仅发现了尹吉甫的私人事迹,也发现了宣王亲征狁与亲征徐戎的史事,关系是多么重大!
五、敬答糜文开、裴普贤二位先生的疑问
糜文开、裴普贤贤伉俪著了一部《诗经欣赏与研究》,内中关于我的《诗经研究》说:
李辰冬博士著《诗经研究》,新创《诗经》三百零五篇出于吉甫一人之说,他说:“吉甫是《诗经》的作者,《诗经》就是吉甫的自传。”这在《诗经》研究的历史上,是一个惊人的大革命,文开已撰《从〈诗经〉篇与篇的连续性谈起》一文(见《作品月刊》四卷八期)。李博士非但把《诗经》十五单位《国风》、《周》《鲁》《商》三颂的地域区分一概打破,而且把三百零五篇五百多年的写作时代也推翻,压缩到短短数十年的时间中去,贯串在吉甫一人身上。像一部《杜诗镜铨》等于杜甫一生的自传一样,一部《诗经》也成为吉甫生平事迹坎坷荣宠、悲欢离合的自叙诗,这是多么艰难的“大胆假设”;而在李博士积十年工夫的苦心求证下,居然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从十一篇钥匙诗的考证,推断了吉甫八个阶段的生平事迹,也贯串了全部《诗经》三百零五篇的写作次第,使整部《诗经》有了一个新的面目,产生了许多新的情趣。
可是李博士的考证还很粗疏,他的主张,还不能到达圆通的地步,最容易触礁的有二处:第一处是诗中自述作者姓名的共有五篇,除其中《崧高》《烝民》两篇自述为吉甫所作外,其余《小雅·巷伯》云“寺人孟子,作为此诗。凡百君子,敬而听之”,《小雅·节南山》云“家父作诵,以究王讻。式讹尔心,以畜万邦”,《鲁颂·閟宫》云“新庙奕奕,奚斯所作。孔曼且硕,万民是若”,明言三诗是孟子、家父、奚斯三人所作,怎么可以改变作者姓名为吉甫?第二处是作者的姓名已见于其他可靠的经传者,姚际恒《诗经通论·自序》云:“其见于经传,如所谓《诗序》者,略举言之:《鸱鸮》之为周公贻成王,见于《书》;《载驰》之为许穆夫人作,《硕人》之为美庄姜,《清人》之为恶高克,《黄鸟》之为殉秦穆,见于《左传》;《时迈》《思文》之为周公作,见于《国语》:若此者真诗之序也。”以上七篇,已有诗的本事,怎么可以改变作者的年代为周宣王之世?改变作者的姓名为吉甫?
以上第一种三篇、第二种七篇,李博士都一一提出相当的理由来作新的解答,像“新庙奕奕,奚斯所作”是早已有许多人解作奚斯造庙而非作诗;《鸱鸮》之为禽言诗,亦有人疑非周公贻成王。但李博士的新解释,还是证据不充足,难于推翻旧说的,甚至解释得自相矛盾,或牵强得不成话的。例如《卫风·硕人》,李博士仍解为卫人美庄姜,而此卫人即吉甫,因此把庄姜出嫁的年代自卫庄公五年(公元前七五三)移早六十八年到周宣王七年(公元前八二一),而定庄公五年为再娶陈女之年,于是依照李博士所说“庄公扬三十多岁才完婚”的话,推算起来,庄公再娶陈女时已一百零四岁;一百零四岁而还娶亲能生子,就说得很牵强了。
现在我们既欣赏这篇《秦风》的《黄鸟》,再顺便一提李博士的解释。李博士既认十五《国风》均系吉甫的作品,所以只是后人随便把吉甫的作品分配在十五《国风》的名称下。他说:“因为这首诗误摆在《秦风》,后人铁一般地相信穆公就是秦穆公。现在知道三良随召伯征淮夷,与召伯同时阵亡,所以吉甫哀悼他们。《鼓钟》篇不是明明说:‘淮有三洲’吗?就是指他们三人的坟墓。(辰冬按,现在知道三洲指三良的阵亡之地,不是指坟墓,应更正。)此诗明明讲‘彼苍者天,歼我良人’,是天老爷让他们死的,与秦穆公的三良殉葬情形完全不同。”李博士的考证是召穆公南征淮夷阵亡,时吉甫相从作《鼓钟》篇哀悼他。而《鼓钟》篇中的“淮有三洲,忧心且妯。淑人君子,其德不犹”,是子车氏三子从召穆公征淮夷同时阵亡,所以诗中提及三人的坟墓“三洲”。“三洲”为三良的坟,证据不足。而李博士指《秦风·黄鸟》即吉甫哀悼随从召穆公征淮夷阵亡的三良之诗;《左传》的所谓“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赋只是唱的意思,不当“作”字解,所以是秦人引吉甫之诗,唱出来以表哀悼而已。可是《黄鸟》诗中指明三良为子车氏,而《左传》又确切地说“秦穆公卒,以子车氏三子为殉”,怎能无证据地解《黄鸟》诗中子车氏三良所从为召穆公,而其作者为吉甫呢?这太牵强了,哪里足以推翻旧说?召穆公与秦穆公的“穆公”可以巧合,哪里跟随穆公死的,又能巧合而都是子车氏的三兄弟呢?(二七六~二七九页)
现今的《诗经》学者对我的《诗经研究》予以注意,并肯予指教的,糜氏伉俪还是第一人。我感到十分荣幸。他们的《诗经欣赏与研究》出版于一九六四年,那时,我的考证的确“还很粗疏”。现在这些问题都已得到解答,《清人》篇在《诗经通释》上册一三页,《思文》见上册二三三页,《黄鸟》篇在上册三九五页(并于《上册补义》“黄鸟篇非秦穆公时作品的另一证据”中,再加讨论),《时迈》篇见中册五五五页,《硕人》篇见中册七八二页(另作《〈诗·硕人〉篇的写作年代考》,刊于《文艺》),《閟宫》篇见中册八○三页,《载驰》篇见下册九六五页,《鸱鸮》篇见下册一二二四页,寺人孟子与家父则见下册一一五七与一一○二页。是否有当,仍乞糜、裴二先生指正!
到此,不妨将我研究《诗经》的经过报告一二,以作后人研究的参考。一切研究的开始都是粗疏的,都有错误的;可是路子走对了,走一步就有一步的成就,走一步就有一步的深入,愈深入就愈增信心,一直到极精细的地步。就拿《硕人》篇的考证来说:当初我发现卫庄公是宣王七年时娶庄姜,而娶陈妫在庄公即位后五年,因为庄姜不生,为承继人问题,才不得不再娶。但宣王七年到庄公五年相隔六十八年,怎么可以相隔这么多年不娶呢?庄公娶陈妫时已一百零四岁,这样大岁数的人还可生育吗?我自己也有点迷糊了。后来发现周人长寿而早婚,就有点可能了。然庄公是惠孙的哥哥,古人娶亲是兄先弟后,宣王三年时,惠孙已经有一个十五岁的女儿,为什么庄公反而未娶呢?问题又发生了。后来再发现庄姜是齐胡公的女儿,她与庄公早于厉王时就订婚,后胡公被献公弑杀,胡公亲周而献公仇周,政治上发生了变故,他们的婚事也就延搁下来。加以鲁国的沦陷,道路不通,直到宣王七年,派仲山甫与尹吉甫把庄姜迎回,才算完了这门婚事。《诗经》研究一定到这种程度才算精细;《诗经》研究一定到这种程度才算了解。
再如《清人》一诗,直到全部《诗经通释》完成后才得到解决。因为此诗中的彭、消、轴三地到底在什么地方不得而知。地点不知,人物与事件也就无法追究。《诗经通释》完成后,只剩下这一篇无法安排,非常苦闷。有一天忽然想起:全部三百篇既是尹吉甫一人所写,为什么不在尹吉甫生平事迹上追寻呢?追寻的结果,果然在陈、宋发现了三地,彭为彭城,消为萧县,轴为株之假借。再查地理环境又十分吻合,能使我不相信《诗经》是尹吉甫一人所写吗?
再如《匏有苦叶》篇的济水,也苦恼了我许多年。此诗的济到底指什么地方,简直无从考证,诗也就无法编排。后来忽然想起:既认此诗为仲氏与尹吉甫仳离时,尹吉甫送仲氏的作品,他们是从复关动身,复关临黄河,为什么不顺着黄河来找呢?果然在黄河下流找到了济渎,而此时期的诗篇也都彼此连贯起来了,因而更使我相信《诗经》是尹吉甫一人之作。我就在这种苦恼、欢喜,欢喜、苦恼的过程中整整过了二十年。
《诗经欣赏与研究》又说:
李辰冬把《诗经》三百零五篇联系在吉甫一生的坎坷荣宠、悲欢离合上,是增加文学情趣的。他的大胆假设,虽仍待小心求证,我们不能贸然正式采用,但他努力的不懈、锲而不舍的研究精神是值得我们敬佩与赞扬的。在李博士假设中的吉甫,成为诗史杜甫一样的大诗人,而比杜甫更伟大。吉甫的生平,更具备了薛仁贵出征、陆放翁《钗头凤》和屈原流放的三个动人故事的要素。一部僵化了的《诗经》,在李博士新的解释下,把全部篇次重排,便充满着篇与篇间连续性的生动情趣了。(二八四页)
我很感激糜氏贤伉俪的鼓励,在举世责骂与淡漠中,他们肯予我以“赞扬”,实在给我莫大的勇气。现今全书出齐了,换言之,三百零五篇诗全部以尹吉甫的生平作一解释了,我很希望没有成见的《诗经》学者不客气地加以批判,使我更进一步来思考!在写作《诗经研究》的过程中,使我了解一种真理,就是:凡是你的话不为人接受或予人以反对,都由于你的话还没有说到使人家接受或予人以承认的程度,责任在你而不在别人。你应该考虑人家所以不接受与所以反对的原因再加研究,务期站在别人的立场来阐释问题,而使之清楚明白。只有别人也认为对了那才是真对,你一个人认为对的未必是真对。十几年来,我就是以这种态度来研究《诗经》的。
六、高本汉先生的卓见
瑞典汉学家高本汉先生在他的《诗经注释·序言》(董同龢译本)里说:
那些诗都是非常精熟的作品,节律分明,用韵严格而一致,并且常有雕琢的上层阶级的用语,就使人完全不能相信,那是无知的农民们随口唱出来的。如果再把这种成熟的作品和同一个时期的散文(钟鼎刻辞)来比,问题就格外清楚了。相形之下,钟鼎文确实显得笨拙而缺乏文学技巧。所谓乐官采诗,无疑的,当是只采集一些民间歌谣的题材,如“关关雎鸠,在河之洲”(雎鸠在河中的小洲上地叫)之类的。至于整首的诗,则一定是出之于有训练的和受过教育的上层分子。(七页)
他这里提出了三个极严重的问题:一、他不认为三百篇是民歌;二、他认为三百篇“一定是出之于有训练的和受过教育的上层分子”;三、“节律分明,用韵严格而一致”。现在知道三百篇是尹吉甫一个人的手笔,他所提出的问题就容易解答了。
我们曾说三百篇确有民歌的形式,然绝对不是民歌;因为民歌没有个性,而三百篇没有一篇没有个性。所谓个性,就是有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固定的人物、固定的事件、固定的情感背景,就由这五种因素组成了作品的个性。然三百篇的个性是由于发现了作者尹吉甫,并顺着尹吉甫的生平事迹来将三百篇联系起来后才能发现的。就拿《关雎》篇来看它的个性是什么。《诗经》中用鸠字的共有五篇:《鹊巢》篇“维鸠居之”“维鸠方之”“维鸠盈之”,《氓》篇“于嗟鸠兮,无食桑葚”,《鸤鸠》篇“鸤鸠在桑”,《小宛》篇“宛彼鸣鸠”,以及此诗“关关雎鸠”。所有的鸠都是布谷,布谷是候鸟,三四月间才叫,那么,此诗的季节一定在三四月间。布谷亦名勃姑、步姑、郭公,英文名叫Cuckoo,都与关关音近。布谷鸟在三四月间鸣叫,那么,“参差荇菜”,《植物学大辞典》说“莕菜,夏,叶腋抽花梗,伸出水面”,季节也正吻合。季节决定了,再看“在河之洲”的河指什么地方的黄河。从三百篇的联系,我们知道这是指南燕的黄河,于是地点又决定了。“君子好逑”的君子是谁呢?再与《韩奕》篇作联系,知道是指韩侯。那么,“窈窕淑女”又是谁呢?也是与《韩奕》篇的联系,知道是指蹶父的女儿。人物知道了,这首诗是讲什么事呢?是恭贺蹶父嫁女、韩侯迎亲,所以事件与情感背景也都知道了。这五种因素配合起来,组成了《关雎》这首诗的个性,有此个性,还能随便安插吗?还能随便解释吗?“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参差荇菜,左右流之”,“参差荇菜,左右采之”,“参差荇菜,左右芼之”,形式确实是民歌的;然从整首诗看来,还能称之为民歌吗?人们之所以误认三百篇为民歌,由于“兴”的关系。兴是睹物起兴,但在民歌中的兴可以随便指,而《诗经》中的兴却都是写实,据此可知写诗的时间或地点。高本汉说“出之于有训练的和受过教育的上层分子”,一点也不错。实际上,不仅受过训练,而且是受过史学家求“真”的严格训练!现代人都认三百篇为民歌,错了,我很希望大家再做切实的研究。
三百篇的形式是由民歌脱胎而来,脱胎后就形成极严密的组织,谨以《麟之趾》与《驺虞》两诗为例,看看严密到什么程度!
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
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
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麟之趾》)
彼茁者葭。壹发五豝。于嗟乎驺虞!
彼茁者蓬。壹发五豵。于嗟乎驺虞!(《驺虞》)
趾、定、角是连类对举。《诗经》中凡是连类对举,其意义都接近,所以趾、定、角都应该是麟身上的物体。公子、公姓、公族,又是连类对举,意义亦复相似。葭、蓬都是草;彼茁者葭,彼茁者蓬,都是讲初生蓬勃的情形,季节又都相同。豝是牝豕,一岁猪曰,正是同类。《诗经》中凡是连类对举的字,意义都不相远,没有例外。假如前人解释的意义不接近或相反,那就错了。民歌中有这样严密的法则吗?再由诗篇联系,我们知道《麟之趾》篇是尹吉甫在新韩城恭贺韩侯结婚的作品,《驺虞》篇是宣王五年初春尹吉甫西征狁时在现今耀县恭贺驺虞善射的诗。我所以要引这两首诗作例,因为高葆光先生在《诗经新评价》中为批评高本汉而说的:“《诗经》里固然有精熟的作品,然拙劣者仍然不少。例如《麟之趾》《驺虞》在文艺上有什么价值?”现在知道了《麟之趾》篇是祝贺韩侯的新婚,《驺虞》篇是祝贺宣王虞人的善射,用词恰当,结构严密,韵律协调,情感真挚,这样的作品还没有文艺价值,那么,什么样的作品才有价值呢?
高先生又说:“《甘棠》《行露》从何处断定不是农民作品?”现在再来讨论这两首诗。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
蔽芾甘棠,勿翦勿败,召伯所憩。
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说。(《甘棠》)
伐、败、拜连类对举。败,《说文》“毁也”;拜为拔之假借。三字意义相同。茇,草地休息之所。憩,休息。说读为税,舍息的意思。三字连类对举,意义又复相同。这样严格的写作技巧,没有受过训练的农民歌得出来吗?现在知道是尹吉甫于宣王七年随申伯再到谢城时,看见宣王五年时召伯曾经在下边休息过的甘棠树而追忆召伯之作,不是极为自然吗?因为召伯已于宣王五年冬讨淮夷时阵亡,故有此思念之作。难道是农民歌出来的吗?详请看关于此诗的解释。
其次,我们再看《行露》一诗:
厌浥行露,岂不夙夜?谓行多露。
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虽速我狱,室家不足。
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讼?虽速我讼,亦不女从。
诗言“何以速我狱”“何以速我讼”,明明这里有坐牢打官司的事;假如发现不出这件史事,这首诗也就无法解释。此诗与《小宛》《邶风·柏舟》《郑风·扬之水》《鹑之奔奔》各诗联系后,发现诗中讲的也是尹吉甫的事迹。幽王四年时,尹吉甫随他的本家侄儿伯氏讨伐西戎,伯氏不听尹吉甫的计谋,自作主张,以致丧师失地,镐京危急,皇父将京都暂迁于向。迁向后,伯氏反将败仗的责任一股脑推在尹吉甫身上。尹吉甫心有未甘,到处奔走告诉,告到伯氏的父亲蹶父的时候,蹶父舐犊情深,反逼迫尹吉甫承认败仗的责任。尹吉甫不愿意,就以起讼让他坐牢来威胁,所以此诗说:“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虽速我狱,室家不足”,“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讼?虽速我讼,亦不女从”。此诗写于幽王六年四月,四月是露水最多的时候,所以此诗以“厌浥行露”起兴。详请看关于此诗的解释。知道了此诗的情感背景,还以为是农民所歌的吗?
说来也真奇怪,以往研究《诗经》的人都是小学家,小学家注重声韵,可是按照三百篇的分布,东至山东临淄,东北至河北固安,北至山西洪洞、陕西邠县,西至甘肃平凉,南至陕西褒城、河南唐河、湖北秭归,东南至安徽泗水、河南商丘、山东曹县,广达数万里,古时交通不便,山川阻隔,声韵能一致吗?如认《商颂》是商汤时的作品,时间相距一千多年,难道一千多年之中,声韵没有变化吗?然而三百篇的声韵为什么一致呢?高葆光先生只有说:“《国风》多是中原北部的产品,其用韵不出汉语系统以外,所以音类可能有一致的倾向。又我想当时诗歌多是口耳相传,采诗的人及后人著在竹帛时,难免润饰。尤其江汉等地的诗,或其言辞与北土相异,采诗时也可能像《越人歌》一样,照原意翻译,但绝不会失去本来面目。”我们再三讲:三百篇是极端写实的文字,不仅山川地理、人物事件不随便写,即一草一木、一禽一兽也不随便乱指,怎会经过采诗者的“润饰”呢?我很希望高先生再把这个问题细细思考一番!
总之,高本汉虽不知三百篇的作者,但他提出这三点现象正可作三百篇为一人所写的支柱,更使我们相信尹吉甫就是作者。
七、尹吉甫生平事略
中国最古老、最伟大的文学家尹吉甫整整被埋藏了两千五百年;幸亏他用最最写实的技巧来写作,使我们根据他的一字一句,将他的生平再塑出来。不仅发现了他个人,同时,也知道宣王三年到幽王七年这五十年间的史事。对中国古代历史、古代地理、古代社会、古代经济、古代风俗人情等都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但是,读者对他太陌生,以至不敢相信《诗经》会出自他一人之手。现将他的生平作一简述,以作了解《诗经》之一助。
尹吉甫原籍南燕,在今河南延津县北三十五里。他本姓姞,后改为吉。姞姓与周室姬姓世代通婚,所以他是卫国的外甥。他这一支系不知什么时候流亡到卫国而为氓,也就留居在复关。宣王二年的时候,卫国为准备平陈与宋,在都城沬邑举行万舞,会上显出了他的才华,为卫釐侯赏识,派他为浚邑的良人,从此开始了他的事业。他能文能武,而他主要任务还是传达命令,主持礼乐,所以留下了三百多篇诗歌。
宣王三年,他随卫釐侯的孙子、卫武公的次子惠孙——《诗经》中被称为孙子仲——去平陈与宋。陈国在今河南淮阳县,宋国就是现今的河南商丘。他们是初春出征,十月凯旋。在那里他同孙子仲的女儿仲氏大谈恋爱,并且自订婚约,留下了许多缠绵悱恻的诗篇。
宣王四年,他随蹶父到陕西韩城把韩侯迎接到镐京,朝见宣王后,又送韩侯到南燕迎亲,韩侯所娶的就是蹶父的女儿。之后,又把韩侯护送至河北省固安县的新韩城。宣王之所以把韩侯从旧韩城迁到新韩城,为的是屏障东北边境,以做次年西征狁的准备。在这期间,他写些歌颂韩侯与恭贺韩侯迎亲的诗篇。
宣王五年初春,他随卫人赴镐京勤王,合力西征狁。狁入侵是由现今的山西闻喜县,窜到永济,再窜到陕西的焦获,最后到达甘肃的平凉。宣王是取包围线一步一步逐出狁,所以宣王于五年二月初一从镐京动身,第一站到达陕西郿县,第二站到达甘肃平凉,其次,再到达陕西耀县,四月间到达陕西白水县东北的彭衙,周时称之为。从这里宣王派尹吉甫赴洛阳,把那里的粮草人马护送到河南唐河县,以资助召伯征伐淮夷。并征调南淮夷的委积来助战,可是被南淮夷拒绝了。这时,有一件《兮甲盘铭》,是尹吉甫自己纪念他的战功的,为考证尹吉甫生平的最宝贵资料。他从南淮夷回到浚邑,征调自己所管辖的浚邑的粮草人马,于宣王五年六月间再去西征,直到十月间才打到山西永济,与南仲会师。原来,南仲于宣王三年就来征狁,驻扎在山西永济的首阳山,久久未克,人老兵疲,尹吉甫之来到永济就是协助南仲的。到达之后,合力把狁驱逐到山西洪洞县,也就是《六月》篇说的“薄伐狁,至于大原”。
宣王六年初春,他又随宣王南征徐戎,因为在宣王五年冬季的时候,召伯征伐淮夷,不幸阵亡在安徽的霍丘,徐戎骚动,宣王不得不亲来镇压。这时,派尹吉甫为尹氏,尹吉甫的“尹”是这样来的。平定徐戎后,他于四月间随宣王又回到永济。宣王在出征时是逢山祭山,逢水祭水,逢宗庙祭祖宗,于是尹吉甫也就写些祭山、祭水、祭祖宗的诗篇,并写些歌来颂美宣王,使三百篇更显出多彩多姿。宣王回到永济后,南北两个战场的战事都告结束,南仲就在方山祭祖,尹吉甫为南仲写些祭祖诗外,又写些歌咏这件事的诗篇。宣王于五六月间回到镐京,大祭祖宗,尹吉甫又写些歌颂的篇什。
尹吉甫于六月间刚刚回到卫国,于八月间又派他随方叔征伐荆蛮。荆蛮在今湖北的秭归县。方叔是现今河南沁阳县人,他所率领的队伍都是他领地的民众,而这些民众都是旧时的殷人,所以在凯旋归来时顺便到宋国祭祖,因为殷的宗庙是在这里。此时,尹吉甫又写些诗篇来歌颂,所谓《商颂》,就是这样产生的。
宣王七年春,他随申伯赴谢。申伯是赴任,而他赴谢的目的是安定申国、甫国与许国,因为这时淮夷猖獗,鲁国沦亡,申、甫、许各地还不平定。申国在今河南唐河县,甫国在今河南新蔡县,许国在河南许昌。这时,他的妻子仲氏——他们是宣王六年冬自由结婚的——也随她的父亲孙子仲到了甫国,他们就在这里碰了头。他们在许国一带,大玩特玩,又留下一些可爱的诗篇。
宣王七年多,他随仲山甫赴齐,迎娶庄姜。庄姜是齐胡公的女儿,在厉王的时候就与卫庄公订亲,可是胡公被其弟山所杀,后者自立为君,是为齐献公,自此就拒绝这门婚事。加以鲁国被淮夷占据,从齐国赴卫一定要经过鲁国,道路不通,也就一隔十数年不娶。到宣王七年的时候,才派仲山甫到齐国疏通这件事,勉强娶过来,由尹吉甫护送回卫。
宣王八年到十年,他又被派去东征,恢复鲁国的土地;然派用他的不是文武方面,而是让他监督建筑营房,这样,使他非常气愤。他一去三年,回来的时候,家庭发生变故,他的父母为他又娶一位姜女来抵制仲氏,以致仲氏非回娘家不可,导致出一大悲剧。现在回头再把他与仲氏的恋爱、结婚与仳离经过作一叙述。
他于宣王二年就与仲氏相识,这时她才十四岁。可是她早熟,身材异常高大,无比美丽,是她追求尹吉甫,不是尹吉甫追求她。然而相处久了,也就发生情感,尤其在陈国这一阶段,更增加了他们的热爱。于是于宣王三年,也就是仲氏十五岁的时候,他们就自订婚约。这件事,不仅女方家长反对,就是男方家长也反对。一直到宣王六年春,南仲才答应了这件婚事,南仲是仲氏的曾祖父辈,故有这种权柄。然在他们结婚的时候,双方家长都不参加,只由尹吉甫把仲氏迎到复关。可是结婚后,尹吉甫就去东征,一去又是三年。仲氏在复关苦守三年,尹吉甫的父母把她置在一间破房子里,并且不时打骂。最后,又给尹吉甫娶位姜姓女子来抵制,仲氏只好回自己的娘家。回娘家后,她住在漕邑,尹吉甫赴漕想把她接回来,请双方家长来说合,谁知没有一个人到场,这样,婚姻也就断绝。后来仲氏被迫嫁给蹶父的儿子伯氏,也就是尹吉甫的本家侄儿。她临出嫁的前几天,还到浚邑去看望尹吉甫,告诉他再嫁的事。《诗经》中那么多的爱情诗篇都是这样产生的。
宣王十六年,卫武公即位,他写些歌颂的诗篇。后来卫武公在浚邑春秋祭祀,他又写些诗篇来祝贺。
宣王二十五年大旱,他的父母饿死,《云汉》与《蓼莪》两诗就是此时所写。
幽王四年,西戎作乱,侵至犬丘,镐京危急,让他随伯氏西征,而伯氏自作主张,不听他的计谋,以致丧兵失地,皇父将国都迁移至现今河南省济源县的向。迁向以后,皇父组织一个临时政府,自为卿士,主持国政,蹶父与伯氏父子都为显要,伯氏反将败仗的责任一股脑都推在尹吉甫身上。他心有未甘,到处控诉,终将伯氏正法。伯氏与仲氏为夫妇,伯氏正法后,仲氏迁怒于尹吉甫,鼓动皇父将尹吉甫的官职与土地均行没收,并逐出卫。他回到自己的本国南燕,不受蹶父的欢迎,又流浪到现今山西的汾阳县,也就死在这里。
《北山》篇说“嘉我未老,鲜我方将,旅力方刚,经营四方”,将是壮,三十曰壮,此诗写于宣王五年(公元前八二三)。假如宣王五年时,尹吉甫三十岁,他死于幽王七年前后(公元前七七五),那么,他的岁数应在七十八岁左右。这个岁数,正好把《诗经》中的历史事件都包括在内,所以敢于相信这是正确的。以上是尹吉甫的小传,也是三百篇的整个故事。
一九七二年五月写于台北
注解:
[1] 指台湾版《诗经通释》,分上、中、下三册。后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