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在民国二十五年,我曾经写过两篇《新诗杂话》,发表在二十六年一月《文学》的《新诗专号》上。后来抗战了,跟着学校到湖南,到云南,很少机会读到新诗,也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三十年在成都遇见厉歌天先生;他搜集的现代文艺作品和杂志很多。那时我在休假,比较闲些,厉先生让我读到一些新诗,重新引起我的兴味。秋天经过叙永回昆明,又遇见李广田先生;他是一位研究现代文艺的作家,几次谈话给了我许多益处,特别是关于新诗。于是到昆明后就写出了第三篇《新诗杂话》,本书中题为《抗战与诗》。那时李先生也来了昆明,他鼓励我多写这种“杂话”。果然在这两年里我又陆续写成了十二篇;前后十五篇居然就成了一部小书。感谢厉先生和李先生,不是他们的引导,我不会写出这本书。

我就用《新诗杂话》作全书的名字,另外给各篇分别题名。我们的“诗话”向来是信笔所至,片片段段的,甚至琐琐屑屑的,成系统的极少。本书里虽然每篇可以自成一单元,但就全书而论,也不是系统的著作。因为原来只打算写一些随笔。

自己读到的新诗究竟少,判断力也不敢自信,只能这么零碎的写一些。所以便用了“诗话”的名字,将这本小书称为《新诗杂话》。不过到了按着各篇的分题编排目录时,却看出来这十五节新诗话也还可以归为几类,不至于彼此各不相干。这里讨论到诗的动向,爱国诗,诗素种种,歌谣同译诗,诗声律等,范围也相当宽,虽然都是不赅不备的。而十五篇中多半在“解诗”,因为作者相信意义的分析是欣赏的基础。

作者相信文艺的欣赏和了解是分不开的,了解几分,也就欣赏几分,或不欣赏几分;而了解得从分析意义下手。意义是很复杂的。朱子说“晓得文义是一重,识得意思好处是一重”;他将意义分出“文义”和“意思”两层来,很有用处,但也只说得个大概,其实还可细分。朱子的话原就解诗而论;诗是最经济的语言,“晓得文义”有时也不易,“识得意思好处”再要难些。分析一首诗的意义,得一层层挨着剥起去,一个不留心便逗不拢来,甚至于驴头不对马嘴。书中各篇解诗,虽然都经过一番思索和玩味,却免不了出错。有三处经原作者指出,又一处经一位朋友指出,都已改过了。别处也许还有,希望读者指教。

原作者指出的三处,都是卞之琳先生的诗。第一是《距离的组织》,在《解诗》篇里。现在抄出这首诗的第五行跟第十行(末行)来:

(醒来天欲暮,无聊,一访友人罢。)

……

友人带来了雪意和五点钟。

括弧里我起先以为是诗中的“我”的话,因为上文说入梦,并提到“暮色苍茫”,下文又说走路。但是才说入梦,不该就“醒”,而下文也没有提到“访友”,倒是末行说到“友人”来“访”。这便逗不拢了。后来经卞先生指点,才看出这原来是那“友人”的话,所以放在括弧里。他也午睡来着。他要“访”的“友人”,正是诗中没有说出的“我”。下文“忽听得一千重门外有自己的名字”,便是这来“访”的“友人”在叫。那走路正是在模糊的梦境中,并非梦中的“醒”。我是疏忽了“暮”和“友人”这两个词。这行里的“天欲暮”跟上文的“暮色苍茫”是一真一梦;这行里的“友人”跟下文的“友人”是一我一他。混为一谈便不能“识得意思”了。

第二是《淘气》的末段:

哈哈!到底算谁胜利?

你在我对面的墙上

写下了“我真是淘气”。

写的是“你”,读的可是“我”;“你”写来好像是“你”自认“淘气”,“我”读了便变成“我”真是淘气了。所以才有“到底算谁胜利?”那玩笑是问句。我原来却只想到自认淘气的“真是淘气”那一层。第三是《白螺壳》,我以为只是情诗,卞先生说也象征着人生的理想跟现实。虽然这首诗的亲密的口气容易教人只想到情诗上去,但“从爱字通到哀字”,也尽不妨包罗万有。这两首诗都在《诗与感觉》一篇里。

《朗读与诗》里引用欧外鸥先生《和平的础石》诗,也闹了错儿。这首诗从描写香港总督的铜像上见出“意思”。我过分的看重了那“意思”,将描写当做隐喻。于是“金属了的手”,“金属了的他”,甚至“铜绿的苔藓”都变成了比喻,“文义”便受了歪曲。我是求之过深,所以将铜像错过了。指出来的是浦江清先生。感谢他和卞先生,让我可以提供几个亲切有味的例子,见出诗的意义怎样复杂,分析起来怎样困难,而分析又确是必要的。

这里附录了麦克里希《诗与公从世界》的翻译。麦克里希指出英美青年诗人的动向。这篇论文虽然是欧洲战事以前写的,却跟本书《诗的趋势》中所引述的息息相通,值得参看。

朱自清

1944年10月,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