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杂剧沿着文艺发展的道路、本身成长的过程,已略如上述。现在来谈谈它产生的社会背景——当时的政治、经济等社会情况和其他客观条件,是个什么样儿;对于它又起了些什么作用;以及它反映了元代社会一些什么情况。
一、元杂剧产生的背景
元代蒙古族统治阶级,从北中国到整个中国的统治当中,始终贯穿着种族压迫、种族歧视的政策,例如大家都知道的事实:灭了南宋以后,把当时的中国人分为四个等级,以便在多层对立的复杂矛盾中,加强控制,巩固其统治地位。这四个等级,即:蒙古人,色目人(即较早被征服的西域各部族,亦称“诸国人”),汉人(较早被统治的黄河流域的汉人和金人等)和南人(最后被统治的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中国人)。这四种人在政治、法律、军事以及更主要的经济等方面的地位,都有贵贱高低之分,待遇有很大的差别。例如:蒙古人打汉人,汉人不准还手;打死了,蒙古人只赔点“烧埋银”。重要的政权机关,不准汉人、南人做官吏;一般机关的头头,汉人、南人只能做副手。并且停止科举考试多年,不让汉人、南人通过科举的途径,取得做官吏的权利。由汉人、南人组成的军队,只能驻在边地,不能驻在中原、要地。对于汉人、南人防禁得非常严密:私造、私藏兵器的处死刑。汉人,除了当兵的以外,一般不准学武艺、打猎或手执弓箭、兵器,犯者按情节轻重治罪。甚至连夜晚走路和点灯,也在禁止之列。聚众结社和“乱制词曲为讥议”,都严加禁止和处罚。当时被统治的各族人民,尤其汉人、南人,真是动辄得咎,行动没有一点自由,生命没有丝毫保障。
阶级压迫随着种族压迫而愈加深化:政治黑暗,官吏贪污,例如:元初,任用著名的搜括、压榨能手阿哈玛特、卢世荣、僧格等人相继管理全国财赋,人民被压榨得几乎一无所有。而一般地方官吏,没有薪俸,由他们自己想办法括钱,他们自然为所欲为,贪赃枉法,视为当然,仅大德七年,“七道奉使宣抚所罢赃污官吏凡一万八千四百七十三人;赃四万五千八百六十五锭(每锭合五十两银子);审冤狱五千一百七十六事” [1] 。至正五年,被苏天爵所弹劾的贪奸官吏就有九百四十九人 [2] 。元王朝的大量冤狱,正是大量贪污的必然产物。元陶宗仪《辍耕录》卷廿三载无名氏《醉太平》云:“堂堂大元,奸佞专权。开河变钞祸根源,惹红巾(农民起义军)万千。官法滥,刑法重,黎民怨。人吃人,钞买钞,何曾见?贼做官,官做贼,混愚贤。哀哉可怜!”很典型地反映了这些情况。
随着军事占领,蒙古贵族和蒙古军大量地侵占民田,变作牧场。全国还有所谓“屯田”一百二十几处,每处占田多则几万顷,少亦千顷。又把南宋皇室、大臣等所占有的田地以及“公田”,分“赐”给元王朝的皇亲国戚以及和尚道士们,多的被“赐”十几万顷,少亦几千顷。那些受田的人,委用土著、奸吏当庄头,巧立名目,额外多取。催租人员又征求供应,恃势横行。农民活不下去了,只好往外跑,或者被迫做他们的奴隶。一般官吏与和尚所侵占的民田,也不在少数。此外,还有所谓“赐户”的办法,把农民当作货物一样分赐给王公、贵族及官僚们做农奴。买卖人口的风气也很普遍。元王朝在北方本以游牧为业,灭宋后,他们自己依然保持着这种落后的生产方式,不过用上述种种办法,把汉族的农民变成他们的农奴,不事游牧而从事农业生产而已。元杂剧中有许多豪强强占良民为奴及买卖人口的故事,正是上述社会现象的反映。
还有高利贷,也是当时统治者对人民的一种极其残酷的剥削方式。官营高利贷的机构叫做“斡(wò)脱所”,私营的叫做“解典库”;这种业务叫做“斡脱业”。利率是:一年,本利相等;次年,本利总数又翻一倍,名为“羊羔儿息”,就是俗称的“驴打滚”。到期,债户偿还不了本息,那么,牲畜、房产、田地以及妻女便被抵押或抢走。元杂剧里反映这种情况的相当多。
由于统治者对社会生产力的大力破坏,对人民无限制的压榨,使得人民无力医治创伤,恢复生产,因而在全国各地每年的水、旱、虫、饥、疫等等“天灾”的侵袭之下,更是救死不暇。根据史料,我们极为粗略地统计了一下:从中统元年到至正末年,一百零几年的时间内,所遭的大水灾九十四次,大旱灾六十二次,大蝗灾四十九次,大饥馑七十二次,平均每年都有两三次大灾,其中最严重的时候“人相食”的记录达十余次之多!元杂剧如《陈州粜(tiào)米》、《赵礼让肥》等剧中所反映的灾荒情况,不过是元代现实生活里的千百分之一而已。
加上平时异常频繁和沉重的徭役,以及连年无休止的征战、屠杀,生活在那样混乱时代的人民,真是水深火热,民不聊生!当时辗转呻吟的广大人民群众,实在生活不下去了,就纷纷反抗、起义,少则千百人,多则几万以至几十万人;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到处都点着反抗的火焰,此伏彼起,与元代政权相终始。无怪乎当时人民写出“天遣魔军杀不平,不平人杀不平人。不平人杀不平者,杀尽不平方太平”的话了。
广大人民既有反抗的实际行动,当然也会有把这种反抗行动、意识和身受的痛苦反映出来的要求,这就赋予了元杂剧以积极的、反抗的重要思想内容。而通过杂剧的艺术形式,反映这种行动和要求的重大责任,就落到了许多优秀的元杂剧作家身上。
元王朝崛起于北方,经济和文化都很落后,只是军事力量比较强大。为了有效地统治横跨欧亚的大帝国,他们所采取的统治办法和任用官吏的制度,都是适应他们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条件,并掺杂着种族歧视而订制出来的,与中国历代传统有很大的差别。这里只谈谈任用官吏的制度。
中国历代都是通过地方推荐或科举考试制度,来选拔一部分知识分子补充到政权机关中去;知识分子也认为这是唯一的正当的出路。但元代却不如此:掌握军事、政治大权的,是蒙古族或色目人中的贵族、军人,并以世袭、承荫——血缘关系,由他们的子孙继续担任重要职位。中下层的官职,则由各种“吏员”(如税吏、库吏、令史、典吏等)分别担任和升充。工匠、医、算、阴阳等行业,也都各设官职专管其事。这些吏员和各行业的官儿,并不需要具有很高文化、很多知识;而中国传统式的知识分子,一方面瞧不起这些官儿,同时,也干不了他们的行道。处在这种情况之下,真的“百无一用是书生”了!
元王朝对于被征服的汉人、南人很不放心,为了限制他们的知识分子参加政权,虽经许多大官僚们多次建议,恢复中国行之已久的“开科取士”的办法,但都拖延没有实行。一直到元代中期,企图缓和一下汉人、南人对自己的反对,才勉强断断续续举行过几次科举考试。即使这样的考试,汉人、南人依然不能取得与蒙古人、色目人平等的地位。
不仅如此,随着蒙古贵族、元帅、万户、千户们的铁骑所及,千万被掳掠去当工奴、农奴的人民当中,也包括大批大批的“儒士”在内。元最高统治者曾经多次禁止这种掳掠行为,并勒令把被掳的儒士释放为良民,才使得其中极少数幸运的儒士们暂时脱离了奴隶地位。由此看来,读书人在这个时代,社会地位特别低下,大概是事实,“九儒十丐”(元代社会地位最低下的两个阶层是读书人和乞丐)的说法,以及元杂剧里所说“秀才每(们)当正军”、“儒人颠倒不如人”的感叹,不是没有根据、不是没有理由的。
一般读书人处在这种境遇,绝大多数较正派的,既不肯屈身于蒙古统治者,又不愿弃儒为吏;既不甘心于才能的埋没,又不能不为生活谋一条出路,于是,其中有些人就和两宋以来社会上编写讲唱文艺的团体——书会——结合起来,替他们编写人民群众所喜爱的各种讲唱文艺的脚本。由于这些人饱经苦难,目睹各种黑暗现象,和广大人民血肉相连,息息相通,深刻体会到人民的痛苦,也深深知道人民内心里蕴藏着什么样的哀怨和忿怒,以及有如鲠在喉、一吐为快的倾泻感情的迫切要求,因而,挥动他们蘸饱了血泪的大笔,写下了时代的黑暗和辛酸,写出了人民的忿怒和呼声,这是必然的事情。
这样看来,人民的苦难和愿望,需要人来为他们抒写,而一些和人民生活在一起的正直的读书人毅然承担了这份重大责任,发挥出自己的才能:既反映了时代的脉搏,又倾吐出自己的悲愤。因之,这种新兴文艺——元杂剧,一经创作、出现,便风起云涌,为广大人民所喜爱,演唱于当时,流传于后世,这也是非常自然的事。
此外,元杂剧又是在元代都市畸形发展条件下的产物。
元王朝统治整个中国以后,农业生产上采取的措施,已如上文所述:占大量耕地为牧场,在腹里(中央直辖地区)及各行省选择肥沃田地实行军事屯垦,对贵族赐田、赐户,或者把良田变成草地,或者掠夺人民的土地,高度集中起来,或者把人民掳掠去变成农奴、工奴。这种种办法,无疑对社会生产力起着破坏作用。但另一方面,对各种工匠却相当重视和优待,建立各类作坊,集中人数众多的工匠于大都市里,让他们制造各种手工业产品、军需用品等,以满足统治者生活享乐的需要,军事上的和对外贸易的需求。当时,欧洲的十字军东征不久,西欧、近东各国与中国商业往来密切。而元帝国横跨欧亚两洲,在统治整个中国之后,曾开官道,设驿站,置守兵,使道路畅通无阻,陆路、海路的中外交通都相当发达;中外贸易相当繁荣,东南沿海一带设立了许多市舶司专管其事。据当时西人马可孛罗《行纪》所述的汗八里城(即大都,现在的北京)和杭州等城市的情况,其繁荣程度,都已十分惊人。其中可能有夸大之处,但是可以相信:当时统治者把主要靠武力从东、西各地掠夺来的丰富物资,把工匠们大规模制造出的产品,怎样来消费、享受,怎样来分赐与各个贵族、臣下,怎样来和外国贸易、换取其他物品,而且这种集中和分散,总是在几个大都市里进行的。由于这种原因,促使这些大都市暂时畸形的繁荣,也是可以理解的。
而适应这些大都市里新兴的市民阶层对文化生活的要求,是当时都市经济发展下必然的产物。环绕统治者消费享乐,和军事、商业目的,在少数几个大都市里,聚集起来人口众多的城市居民当中,一部分是吃饱喝足闲得无聊的统治者:大大小小的贵族、官吏、地主,千千万万的军官,以及中外富商豪贾等,都需要娱乐,满足他们的生活享受。另一方面,广大被统治的各个阶层,他们同样需要文化娱乐,以求得一个抒愁解闷、倾泄自己痛苦、表露自己愿望的场所。所以,大都市和娱乐行业有其不可分割的联系,并且前者往往刺激后者,为后者提供物质条件,是后者兴盛起来的重要客观因素。只要看现存元代刊行的杂剧脚本,上面不是印着“大都新编”,就是标明“古杭新刊”(杭州是南宋首都,后又成为元代在南方的军事、商业重地);再看元代大戏剧家们,前期聚集在大都,后期集中在杭州:都足以表明二者不可分的密切关系了。
各种客观条件既已具备;源远流长的讲唱文艺本身发展也到了足以向前再迈进一步的程度,成为纯粹、独立的戏剧的主观条件也完全成熟了;又经过像关汉卿、王实甫那样一些天才的剧作家的意匠经营,孕育创造,便开放了这一枝我国文学史上的奇葩——元杂剧。
二、元杂剧里所反映的元代社会情况
如上文所述,元代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是:政治黑暗,贪污,冤狱,高利贷,读书人无出路,婚姻无自由和买卖婚,种族歧视和阶级压迫,等等,这些现象,无疑地会在元杂剧里反映出来。这里,只略举数例,以见一斑。例如嘲骂官吏的:
你子父每(指官吏们)轮流着当朝贵,倒班儿居要津(指权势衙门)。则(只)欺蒙着帝王子孙。猛力如轮,诡计如神。谁识你那一伙害军民聚敛之臣?……都是些肥羊清酒人皮囤,一个个智无四两,肉重半斤。
——《王粲登楼》
这厮每世不闻,倚主欺宾,仗富欺贫,倚势欺人。……岂是人,岂是人!类飞禽,类飞禽!
——《苏子瞻风雪贬黄州》
隋江山扭做唐世界,也则是成败兴亡;怎禁那公人狠劣似豺狼!
——《黄粱梦》
河涯边趱(zǎn)运下些粮,仓廒(áo)中囤塌下些筹。只要肥了你私囊,也不管民间瘦!
——《陈州粜米》
坑人财,陷人物,吃人脑,剥人皮。……这都是剥民脂膏,养的能(那样)豪旺。
——《玉壶春》
百姓每恰似酸馅一般,都一肚皮真包着气。
——《东窗事犯》
反映高利贷剥削和买卖人口的杂剧,数量相当多。例如《窦娥冤》,窦娥的父亲借了二十两银子的债,到期本息要还四十两,还不起,就把窦娥变相地抵押与蔡婆做童养媳。《罗李郎》,苏、孟二人因应试无盘费,将一双儿女质典与罗李郎。《鸳鸯被》中,刘员外自言“广放私债”,因李府尹借他十个银子,刘员外就逼李的女儿李玉英出卖贞操。《看钱奴》,贾员外以一贯钞买了周荣祖的孩儿。其余如《绯(非)衣梦》、《东堂老》、《货郎旦》、《忍字记》、《刘行首》、《合同文字》、《勘头巾》、《来生债》等剧里,都或多或少地透露出了一些高利贷剥削的消息。
反映饥荒的杂剧也相当多,如:《合同文字》:“如今为六料不收,上司言语,着俺分房减口。兄弟,你守着祖业,俺两口儿到他邦外府赶熟(逃荒)去来。”《陈州粜米》:“今有陈州官员申上文书来,说陈州亢旱三年,六料不收,黎民苦楚,几至相食。”其余如《赵礼让肥》、《霍光鬼谏》、《朱砂担》、《盆儿鬼》、《合汗衫》、《救孝子》等剧里所写的饥荒及强徒们肆无忌惮,杀人越货,正是当时农村破产,生活无着,社会动荡的一些具体写照。
描写妇女受压迫和婚姻问题的许多剧,则反映了元代社会上普遍存在的这个问题。例如:《救风尘》中宋引章被打“五十杀威棒”,“朝打暮骂,禁持不过”。《临江驿》里的张翠鸾被丈夫遗弃,诬为“逃婢”,几乎丧命。《窦娥冤》中的窦娥,被高利贷、官吏贪污和泼皮无赖欺压,而最后送掉性命。妇女的这种苦难,不仅存在于人间社会,就连“神仙”世界也不能免,《柳毅传书》中的龙女,就被丈夫遗弃、受苦而不得不改嫁。
至于男女婚姻,在封建社会,本来绝大多数是父母包办的,男女双方都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在元代,这种情况更加厉害。有压迫就有反抗,因而争取婚姻自由的斗争自然也不少。元杂剧中有相当多的作品是反映这个问题的。例如有名的《西厢记》、《拜月亭》、《墙头马上》、《倩女离魂》、《张生煮海》、《金线池》等等,都是反映这类问题的代表作。
此外,还有许多以历史故事为题材的杂剧。剧作者要暴露现实生活中的黑暗,发泄胸中的痛苦,而又想避开统治者所撒下的“禁网”和不必要的麻烦,就只好向历史上去寻求足以借题发挥,借喻隐射的题材,由古装人物出现在舞台上替自己说话,而达到“讽今”的目的。所“讽”的范围,非常广泛,上自帝王将相,下至一般官吏,应有尽有。当然,也有作正面歌颂,用古人来对比今人的,实际也是一种较曲折的讽刺手法。另外,还有一些反映其他问题的杂剧,这里不详谈了。总之,元杂剧是算得上反映元代社会现象的一面镜子的,尽管镜子上面还偶有模糊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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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见《元史·成宗纪》。
[2] 见《元史·苏天爵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