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的不是考一个古人,而是解一句古诗。
《玉台新咏》载《古诗八首》,第六首道:
四座且莫喧,愿听歌一言,请说铜炉器,崔嵬象南山。上枝以松柏,下根据铜盘,雕文各异类,离娄自相联。谁能为此器?公输与鲁班。(下略)
又《乐府诗集》载相和歌古辞《艳歌行》道:
南山石嵬嵬,松柏何离离!上枝拂青云,中心十数围。洛阳发中梁,松树窃自悲。斧锯截是松,松树东西摧,持作四轮车,载至洛阳宫。观者莫不叹,问是何山材?谁能刻镂此?公输与鲁班。(下略)
“公输与鲁班”这一句两次见于汉人的诗,它不免引起读者的疑问——究竟“公输”、“鲁班”是一个人呢,还是两个?赵岐《孟子·离娄》篇注云:
公输子名班,鲁之巧人也。
公输班就是《墨子》里的公输盘,又作公输般,据赵岐之说,似乎鲁班就是公输班,并非两个人。《吕氏春秋·爱类》篇高诱注云:
公输、鲁班之号也。
《淮南子·修务训》注亦云:
公输、鲁班号。
则明说鲁班和公输是同一人。这句诗在“公输”、“鲁班”之间加了一个“与”字,显然是当做两个人了,是否因为作者是“民间诗人”(我们有理由相信作者是民间诗人)所以犯了“你好比诸葛孔明二位先生”(河南戏词)一样的错误,还是和薛综一样,误解《孟子》注文,认为鲁班是“公输之子”(《西京赋》注)呢?我看这倒不见得,那时的大作家班固似乎也将公输、鲁班当做两个人,《汉书·叙传》说:
逢蒙绝技于弧矢,班输榷巧于斧斤。
曹植《七启》也说:
班输无所措其斧斤,离娄为之失睛。
古人有时将公输班简称为“输班”,例如《易林》“楩生南山,命制输班”便是,但倒过来作“班输”就不像是公输班的简称,只能认为所指是两人了。《汉书·叙传》“班输”句颜师古注说:“班输即鲁公输班也。一说:班、鲁班也,与公输氏为二人也,皆有巧艺也。”一说似比较合理。将“输”、“班”分指两人,或是根据《礼记·檀弓》文和郑玄的注。《檀弓》下云:
季康子之母死,公输若方小,敛,般请以机封。
郑玄注云:
般、若之族,多技巧者,见若掌敛事而年尚幼,请代之。
以“输”(或“公输”)指公输若,以“班”(或“鲁班”)指公输班,也说得通。李善就引郑玄的话来注《七启》。唐人笔记小说张《朝野佥载》和段成式《酉阳杂俎》又说鲁班和公输班也不是同一人,《太平广记》引《酉阳杂俎》云:
鲁般,燉煌人,莫详年代。于凉州作木鸢,乘之以归。无何其妻有娠,父母诘之,妻具说其故。父后伺得木鸢乘之,遂至吴会。吴人以为妖,杀之。般怨吴人杀其父,于肃州城南作一木仙人,举手指东南。吴地大旱三年。卜曰:般所为也,赍物巨千谢之。般为断其一手,其月吴中大雨。国初,土人尚祈祷其木仙。六国时公输班亦为木鸢以窥宋城。
我们如愿意承认公输、鲁班是两个人,这故事自然更有助于说明。不过这怕是后起的传说,汉时未必有,还是《礼记》和郑玄之说比较可依据罢?
公输、鲁班可以分指两个人,由上所论,似无问题,但“公输与鲁班”这句诗却不一定非照此解释不可,在这里我愿意向读者介绍朱乾的妙说。朱氏《乐府正义》卷八道:
公输鲁班非误用,言更无第二人也。《丹铅录》云:《史记·相如传》“文君已失身于司马,长卿故倦游”,以人姓与字分为二句,其文法自《左传》。刘越石诗“宣尼悲获麟,西狩泣孔丘”,沈休文《宋书·恩幸传论》“胡广累世农夫,伯始致位公卿,黄宪牛医之子,叔度名动京师”。
照这么解释,这句诗就有了可玩味的地方,它的语气虽似指着两个人,意思还是指一个。这样的句法不仅有加重语气的效果,还有些诙谐意味,可以见出民间文学的活泼性。朱氏的说法实在可喜,不过他拿司马迁、刘琨、沈约等人的诗文来比附却不很适当。其实在汉诗里就有一句和“公输与鲁班”文法完全相同的诗,就是张衡《同声歌》里的“鞮芬以狄香”。这句诗的解释一向也不一致,最合理可信的一说见于《虫获轩笔记》,《拜经楼诗话》引其说云:
《王制》:“西方曰狄鞮。”古诗中所谓“迷迭”“兜纳”诸香大都来自西域,故曰“鞮芬狄香”。“鞮芬”即“狄香”,重言之者,古人常有此文法,如隐侯举阮步兵“多言焉所告,繁忧将诉谁”之例也。
“鞮芬”、“狄香”是一非二。这样的重叠,我们也可以仿朱乾的调子来加一句说明:“言更无第二物也。”公输、鲁班是一人,鞮芬、狄香是一物,其间的连接字“以”和“与”的意义也没有分别(以与古通,说见《经传释词》),所以我说两句文法完全相同。既然是无独有偶,朱乾的解释便更令人觉得可信,不仅是可喜而已了。
在现代语体文里每当“言更无第二人”或更无第二物的时候,常见到一个套子,就是“第一是××,第二是××,第三还是××”。例如张定璜在《鲁迅先生》一文中说:
我们知道他有三个特色……第一个是冷静,第二个是冷静,第三个还是冷静。
鲁迅先生自己也曾有“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秋夜》)的名句,不记得是否在张文之前?这方式后来用者纷纷,以至于成了一个套子。其实不妨说古已有之,如将“公输与鲁班”换一个摩登的说法,不就是“第一个是鲁班,第二个还是鲁班”么?
一九四七年,九月,清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