钞玉谿生诗竟,复以去取之意为《或问》一卷附之。诗家旧无此例,以意妄撰也。意主别裁,故词多吹索,亦复借以说诗,故时时旁及,汗漫不删。末学小子轻议古人,狂妄之罪,百喙何辞?然一得之愚,不能自已,私忧过计,遂冒天下之不韪而为之,其区区苦心,亦望大雅君子谅于形迹之外也。

庚午冬至后一日,河间纪昀再题

撰《玉谿生诗说》二卷毕,芥舟更与商定一过,香泉亦以所评之本见示,皆匡予之不逮。缘抄录已成,不能添入,因撰《补遗》一卷附之,而予有一一续得亦载焉。俟他日更定重写,依次入之耳。

辛未正月二十六日,昀再题

凡卷中所载之评,曰四家者,乃袁虎文、杨致轩、何义门、田篑山所批。钞时偶忘分署,故题以总名也。曰平山者,华亭姚君,名培谦也;曰蒙泉者,德州宋君,名弼也;曰蘅斋者,杭州周君,名助澜也;芥舟则同里戈君,名涛;香泉则休宁汪君,名存宽也。卷中未及备详,因附识之。

是日灯下又题

注解:

[1]  “嘉”原作“慕”,“下”原作“让”,据《文选》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