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诗论著作。原署王昌龄著。又名《王少伯诗格》。书中分诗为“十七势”,即17种结构体例。讲诗的“入作”、即“言题目意”,并有例诗为说明,探讨了诗中景物描写的作用及写景与情意表达的关系,注重写景为“入作”服务,在唐代诗歌理论著作中为首见。由对具体诗例的研究得出的“凡诗,物色兼意下为好”的结论,对诗歌理论的深化有启发。又如“含思落句式”中讲“不得令语尽思穷”,写景要“与深意相惬”,指出写景可以使诗中的情意更加含蓄感人,实际上是承接了六朝诗歌理论中对“兴”的认识。这在“理入景势”、“心期落句势”中也有所反映。《诗格》论诗十分重视“用意”,既要“起于无作,兴于自然”,“不傍经史,卓然为文”、“意须出万人之境,望古人于格下”,又要含蓄不尽的“含思”。王昌龄论创作中的运思,继承了陆机、刘勰的“神思”理论,主张由“忘身”、“凝心”、“心击”超越物象的外在形貌,从而创作出尽情而又得物之妙的情物相融的诗作,这在唐代诗歌理论中是很突出的。今本《诗格》的内容真伪相杂。读《诗格》,应以弘法大师《文镜秘府论·地卷》中的“十七势”、“六义”及《南卷》“论文意”中引录的“王昌龄语”为准。有的研究者认为此书系伪托王昌龄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