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傳略第一
墨氏之學亡於秦季,故墨子遺事在西漢時已莫得其詳。太史公述其父談論六家之恉,尊儒而宗道,墨蓋非其所憙。故史記攟采極博,於先秦諸子,自儒家外,老、莊、韓、呂、蘇、張、孫、吳之倫,皆論列言行為傳,唯於墨子,則僅於孟荀傳末附綴姓名,尚不能質定其時代,遑論行事。然則非徒世代綿邈,舊聞散佚,而墨子七十一篇,其時具存,史公實未嘗詳事校覈,亦其疏也。今去史公又幾二千年,周秦故書雅記,百無一存,而七十一篇亦復書闕有閒,徵討之難,不翅倍蓰。然就今存墨子書五十三篇鉤攷之,尚可得其較略。蓋生於魯而仕宋,其平生足跡所及,則嘗北之齊,西使衛,又屢游楚,前至郢,後客魯陽,復欲適越而未果。文子書偁墨子無煖席,自然篇。又見淮南子脩務訓。班固亦云「墨突不黔」,文選荅賓戲又趙岐孟子章指云「墨突不及汙」。斯其譣矣。至其止魯陽文君之攻鄭,絀公輸般以存宋,而辭楚越書社之封,蓋其犖犖大者。勞身苦志以振世之急,權略足以持危應變,而脫屣利祿不以累其心。所學尤該綜道蓺,洞究象數之微。其於戰國諸子,有吳起商君之才,而濟以仁厚;節操似魯連而質實亦過之,彼韓、呂、蘇、張輩復安足算哉!謹甄討群書,次弟其先後,略攷始末,以裨史遷之闕。俾學者知墨家持論雖閒涉偏駁,而墨子立身應世,具有本末,自非孟、荀大儒,不宜輕相排笮。彼竊耳食之論以為詬病者,其亦可以少息乎!
墨子名翟,漢書蓺文志、呂氏春秋當染慎大篇、淮南子脩務訓高注。姓墨氏。廣韻二十五德、通志氏族略引元和姓纂云「墨氏,孤竹君之後,本墨台氏,後改為墨氏,戰國時宋人。墨翟著書號墨子。」魯人,呂覽當染慎大篇注。或曰宋人。葛洪神仙傳、文選長笛賦李注引抱朴子、荀子脩身篇楊注、元和姓纂。
案:此蓋因墨子為宋大夫,遂以為宋人。以本書攷之,似當以魯人為是。貴義篇云:「墨子自魯即齊。」又魯問篇云:「越王為公尚過束車五十乘以迎子墨子於魯。」呂氏春秋愛類篇云:「公輸般為雲梯欲以攻宋,墨子聞之,自魯往,見荊王曰:臣北方之鄙人也。」淮南子脩務訓亦云:「自魯趨而往,十日十夜至於郢。」並墨子為魯人之塙證。畢沅、武億以魯為魯陽,畢說見墨子注序,武說見授堂文鈔墨子跋。則是楚邑。攷古書無言墨子為楚人者。渚宮舊事載魯陽文君說楚惠王曰「墨子,北方賢聖人」,則非楚人明矣。畢、武說殊謬。
蓋生於周定王時。
漢書蓺文志云「墨子在孔子後」。案:詳年表。
魯惠公使宰讓請郊廟之禮於天子,桓王使史角往,惠公止之,其後在於魯,墨子學焉。呂氏春秋當染篇,高注云「其後,史角之後也」。
案:漢書蓺文志墨家以尹佚二篇列首,是墨子之學出於史佚。史角疑即尹佚之後也。墨子學於史角之後,亦足為是魯人之證。
其學務不侈於後世,不靡於萬物,不暉於數度,以繩墨自矯而僃世之急。作為非樂命之曰節用,生不歌,死無服,氾愛兼利而非鬥,好學而博,不異。莊子天下篇。又曰兼愛、尚賢、右鬼、非命,淮南子氾論訓。以為儒者禮煩擾而不侻,厚葬靡財而貧民,久服傷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淮南子要略。其稱道曰:「昔者禹之湮洪水,決江河而通四夷九州也,名川三百,支川三千,小者無數。禹親自操橐耜而九雜天下之川,腓無胈,脛無毛,沐甚雨,櫛疾風,置萬國。禹大聖也,而形勞天下如此。」故使學者以裘褐為衣,以跂屩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為極,曰:「不能如此,非禹之道也,不足謂墨。」莊子天下篇。亦道堯、舜,韓非子顯學篇。又善守禦。史記孟荀傳。為世顯學,韓非子顯學篇。徒屬弟子充滿天下。呂氏春秋尊師篇。
案:淮南王書謂孔、墨皆脩先聖之術,通六蓺之論,主術訓。今攷六蓺為儒家之學,非墨氏所治也。墨子之學蓋長於詩書春秋,故本書引詩三百篇與孔子所刪同,引尚書如甘誓仲虺之誥說命大誓洪範呂刑,亦與百篇之書同。又曰「吾嘗見百國春秋」。隋書李德林傳。此與孔子所修春秋異。本書明鬼篇亦引周、燕、宋、齊諸國春秋。而於禮則法夏絀周,樂則又非之,與儒家六蓺之學不合。淮南所言非其事實也。淮南子要略又云「墨子學儒者之業,受孔子之術」,尤非。
其居魯也,魯君謂之曰:「吾恐齊之攻我也,可救乎?」墨子曰:「可。昔者三代之聖王禹湯文武,百里之諸侯也,說忠行義取天下;三代之暴王桀紂幽厲,讎怨行暴失天下。吾願主君之上者尊天事鬼,下者愛利百姓,厚為皮幣,卑辭令,亟遍禮四鄰諸侯,〈區夂〉國而以事齊,患可救也。非此,顧無可為者。」本書魯問篇。案:魯君頗疑其即穆公,則當在楚惠王後,然無塙證。以墨子本魯人,故繫於前。魯君謂墨子曰:「我有二子,一人者好學,一人者好分人財,孰以為太子而可?」墨子曰:「未可知也。或所為賞譽為是也,釣者之恭,非為魚賜也;餌鼠以蟲,疑當作『蠱』。非愛之也。吾願主君之合其志功而觀焉。」同上。楚人常與越人舟戰於江。楚惠王時,渚宮舊事二。公輸般自魯南游楚焉,始為舟戰之器,作為鉤拒之僃,楚人因此若勢,亟敗越人。公輸子善其巧,以語墨子曰:「我舟戰有鉤拒,不知子之義亦有鉤拒乎?」墨子曰:「我義之鉤拒,賢於子舟戰之鉤拒。我鉤拒,我鉤之以愛,揣之以恭;弗鉤以愛則不親,弗揣以恭則速狎,狎而不親則速離。故交相愛、交相恭,猶若相利也。今子鉤而止人,人亦鉤而止子,子拒而距人,人亦拒而距子,交相鉤、交相拒,猶若相害也。故我義之鉤拒,賢子舟戰之鉤拒。」本書魯問篇。渚宮舊事在止攻宋前,今故次於此。公輸般為楚造雲梯之械,成,將以攻宋。墨子聞之,起於魯,本書作「齊」,今據呂氏春秋、淮南子改。行十日十夜而至於郢,見公輸般。公輸般曰:「夫子何命焉為?」墨子曰:「北方有侮臣,願藉子殺之。」公輸般不說。墨子曰:「請獻十金。」公輸般曰:「吾義,固不殺人。」墨子起,再拜,曰:「請說之。吾從北方聞子為梯,將以攻宋,宋何罪之有?荊國有餘於地,而不足於民,殺所不足而爭所有餘,不可謂智;宋無罪而攻之,不可謂仁;知而不爭,不可謂忠;爭而不得,不可謂強;義不殺少而殺眾,不可謂知類。」公輸般服。墨子曰:「然,胡不已乎?」公輸般曰:「不可。吾既已言之王矣。」墨子曰:「胡不見我於王?」公輸般曰:「諾。」墨子見王,曰:「今有人於此,舍其文軒,鄰有敝轝而欲竊之;舍其錦繡,鄰有短褐而欲竊之;舍其粱肉,鄰有糟糠而欲竊之。此為何若人?」王曰:「必為竊疾矣。」墨子曰:「荊之地方五千里,宋之地方五百里,此猶文軒之與敝轝也;荊有雲夢,犀兕麋鹿滿之,江漢之魚鱉黿鼉,為天下富,宋所為無雉兔鮒魚者也,此猶粱肉之與糟糠也;荊有長松文梓梗柟豫章,宋無長木,此猶錦繡之與短褐也。臣以王吏之攻宋也,為與此同類。」王曰:「善哉。雖然,公輸般為我為雲梯,必取宋。」於是見公輸般。墨子解帶為城,以褋為械。公輸般九設攻城之機變,墨子九距之。公輸般之攻械盡,墨子之守圉有餘。公輸般詘,而曰:「吾知所以距子矣,吾不言。」墨子亦曰:「吾知子之所以距我,吾不言。」楚王問其故,墨子曰:「公輸子之意,不過欲殺臣。殺臣,宋莫能守,乃可攻也。然臣之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雖殺臣,不能絕也。」楚王曰:「善哉!吾請無攻宋矣。」本書公輸篇。公輸子謂墨子曰:「吾未得見之時,我欲得宋。自我得見之後,予我宋而不義,我不為。」墨子曰:「翟之未得見之時也,子欲得宋;自翟得見子之後,予子宋而不義,子弗為,是我予子宋也。子務為義,翟又將予子天下。」本書魯問篇。
案:墨子止楚攻宋,本書不云在何時,鮑彪戰國策注謂當宋景公時,至為疏謬。詳年表。惟渚宮舊事載於惠王時,墨子獻書之前,最為近之。蓋公輸子當生於魯昭、定之間,至惠王四十年以後、五十年以前,約六十歲左右,而是時墨子未及三十,正當壯歲,故百舍重繭而不以為勞。惠王亦未甚老,故尚能見墨子。以情事揆之,無不符合。蘇時學謂即聲王五年圍宋時事,墨子刊誤。非徒與王曰「請無攻宋」之言不合,而公輸子至聲王時殆逾百歲,其必不可通明矣。詳公輸篇。
楚惠王五十年,墨子至郢獻書惠王。王受而讀之,曰:「良書也。寡人雖不得天下,而樂養賢人。」墨子辭曰:「翟聞賢人進,道不行不受其賞,義不聽不處其朝。今書未用,請遂行矣。」將辭王而歸,王使穆賀以老辭。渚宮舊事二。穆賀見墨子,墨子說穆賀,穆賀大說,謂墨子曰:「子之言則誠善矣。而君王,天下之大王也,毋乃曰賤人之所為而不用乎?」墨子曰:「唯其可行。譬若藥然,一草之本,天子食之以順其疾,豈曰一草之本而不食哉?今農夫入其稅於大人,大人為酒醴粢盛以祭上帝鬼神,豈曰賤人之所為而不享哉?故雖賤人也,上比之農,下比之藥,曾不若一草之本乎?」本書貴義篇。魯陽文君言於王曰:「墨子,北方賢聖人,君王不見,又不為禮,毋乃失士。」乃使文君追墨子,以書社五里疑當作「五百里」。封之,不受而去。渚宮舊事二。
案:楚惠王在位五十七年,墨子獻書在五十年,年齒已高,故以老辭。余知古之說蓋可信也。舊事一亦云「惠王之末,墨翟重繭趍郢,班子折謀」。以墨子生於定王初年計之,年蓋甫及三十,所學已成,故流北方賢聖之譽矣。
嘗游弟子公尚過於越。公尚過說越王,越王大悅,謂公尚過曰:「先生苟能使墨子至於越而教寡人,請裂故吳之地方五百里以封墨子。」公尚過許諾。遂為公尚過束車五十乘以迎墨子於魯,曰:「吾以夫子之道說越王,越王大說,謂過曰『苟能使墨子至於越而教寡人,請裂故吳之地方五百里以封子』。」本書魯問篇。墨子曰:「子之觀越王也,能聽吾言,用吾道乎?」公尚過曰:「殆未能也。」墨子曰:「不唯越王不知翟之意,雖子亦不知翟之意。呂氏春秋高義篇。意越王將聽吾言,用吾道,則翟將往,量腹而食,度身而衣,自比於群臣,奚能以封為哉?抑越不聽吾言,不用吾道,而吾往焉,則是我以義糶也。鈞之糶,亦於中國耳,何必於越哉?」本書魯問篇。案:疑王翁中、晚年事。後又游楚,謂魯陽文君曰:「大國之攻小國,譬猶童子之為馬也,童子之為馬,足用而勞。今大國之攻小國也,攻者,農夫不得耕,婦人不得織,以守為事。攻人者,亦農夫不得耕,婦人不得織,以攻為事。故大國之攻小國也,譬猶童子之為馬也。」又謂魯陽文君曰:「今有一人於此,羊牛芻豢,雍人但割而和之,食之不可勝食也,見人之作餅,則還然竊之,曰:『舍余食』。不知明安不足乎?其有竊疾乎?」魯陽文君曰:「有竊疾也。」墨子曰:「楚四竟之田,曠蕪而不可勝辟,呼虛數千,不可勝入,見宋、鄭之閒邑,則還然竊之。此與彼異乎?」魯陽文君曰:「是猶彼也,實有竊疾也!」本書耕柱篇。魯陽文君將攻鄭,墨子聞而止之,謂文君曰:「今使魯四竟之內,大都攻其小都,大家伐其小家,殺其人民,取其牛馬狗豕布帛米粟貨財,則何若?」文君曰:「魯四竟之內,皆寡人之臣也。今大都攻其小都,大家伐其小家,奪之貨財,則寡人必將厚罰之。」墨子曰:「夫天之兼有天下也,亦猶君之有四竟之內也。今舉兵將以攻鄭,天誅其不至乎?」文君曰:「先生何止我攻鄭也?我攻鄭順於天之志。鄭人三世殺其父,天加誅焉,使三年不全,我將助天誅也。」墨子曰:「鄭人三世殺其父而天加誅焉,使三年不全,天誅足矣。今又舉兵將以攻鄭,曰:『吾攻鄭也,順於天之志。』譬有人於此,其子強梁不材,故其父笞之,其鄰家之父舉木而擊之,曰:『吾擊之也,順於其父之志。』則豈不悖哉!」本書魯問篇。
案:「三世殺其父」,當作「二世殺其君」。此指鄭人弒哀公及韓武子殺幽公而言,蓋當在楚簡王九年以後,鄭繻公初年事也。或謂三世兼駟子陽弒繻公而言,蘇時學墨子刊誤、黃式三周季編略說。則當在楚悼王六年以後,與魯陽文君年代不相及,不足據。魯陽文君,即司馬子期之子公孫寬也。魯哀公十六年已嗣父為司馬,事見左傳。逮鄭繻公被弒之歲,積八十四年,即令其為司馬時年才及冠,亦已百餘歲,其不相及審矣。
宋昭公時,嘗為大夫。史記孟荀列傳、漢書藝文志,並不云何時,今攷定當在昭公時。
案:墨子仕宋,鮑彪謂當景公、昭公時,戰國策宋策注。非也。以墨子前後時事校之,其為宋大夫當正在昭公時。景公卒於魯哀公二十六年,見左傳,而史記宋世家及六國表謂景公卒於魯悼公十七年,殊謬。下距齊太公田和元年,凡八十三年,墨子晚年及見田和之為諸侯,則必不能仕於景公時審矣。
嘗南遊使於衛,謂公良桓子曰:「衛,小國也,處於齊、晉之閒,猶貧家之處於富家之閒也。貧家而學富家之衣食多用,則速亡必矣。今簡子之家,飾車數百乘,馬食菽粟者數百匹,婦人衣文繡者數百人。吾取飾車食馬之費與繡衣之財以畜士,必千人有餘。若有患難,則使數百人處於前,數百人處於後,與婦人數百人處前後,孰安?吾以為不若畜士之安也。」本書貴義篇。案:此不詳何年,據云使於衛,或仕宋時,奉宋君之命而使衛也。昭公末年,司城皇喜專政劫君。
韓非子內儲說下篇云「戴驩為宋大宰,皇喜重於君,二人爭事而相害也。皇喜遂殺宋君而奪其政。」又外儲說右下篇云「司城子罕殺宋君而奪政。」說疑篇云「司城子罕取宋」。又二柄篇云「子罕劫宋君」。韓詩外傳七、史記李斯傳上二世書、淮南子道應訓,說並同。說苑君道篇亦云「司城子罕相宋,逐其君而專其政」。司城子罕當即皇喜。本梁履繩左通說。春秋時名「喜」者多以「罕」為字,見王引之春秋名字解詁。王應麟謂即左傳之樂喜,則非也。樂喜,宋賢臣,無劫君之事,且與墨子時不相直。史記索隱已辯之矣。呂氏春秋召類篇說前子罕相宋平、元、景三公,亦不逮昭公。梁玉繩史記志疑謂後子罕,蓋子罕之後以字為氏,非是。其事,史記宋世家不載。史記鄒陽傳稱子罕囚墨子。以墨子年代校之,前不逮景公,後不逮辟公,所相直者惟昭公、悼公、休公三君。呂氏春秋召類篇高注云「春秋子罕殺昭公」。攷宋有兩昭公,一在魯文公時,與墨子相去遠甚;一在春秋後魯悼公時,與墨子時代正相當。子罕所殺宜為後之昭公。惟高云「春秋時」,則誤并兩昭公為一耳。宋世家雖不云昭公被弒,然秦漢古籍所紀匪一,高說不為無徵。賈子新書先醒篇、韓詩外傳六,並云昭公出亡而復國。而說苑云子罕逐君專政,或昭公實為子罕所逐而失國,因誤傳為被殺,李斯、韓嬰、淮南王書並云劫君,劫亦即謂逐也。亦未可知。宋世家於春秋後事頗多疏略,如宋辟公被弒,見索隱引紀年。而史亦不載,是其例矣。
而囚墨子。
史記鄒陽傳云「宋信子罕之計而囚墨翟」。索隱云「漢書作子冉,不知子冉是何人。文穎云:子冉,子罕也」。文選鄒陽獄中上書自明,亦作子冉,注引文穎說同,又云「冉音任,善云未詳」。「冉」不得有任音,疑史記「信」字,漢書、文選並作「任」,此或校異文云「信作任」誤作「冉音任」也。新序三亦作子冉,蓋皆子罕之誤。
老而至齊,見太王田和,曰:「今有刀於此,試之人頭,倅然斷之,可謂利乎?」太王曰:「利。」墨子曰:「多試之人頭,倅然斷之,可謂利乎?」太王曰:「利。」墨子曰:「刀則利矣,孰將受其不祥?」太王曰:「刀受其利,試者受其不祥。」墨子曰:「并國覆軍,賊殺百姓,孰將受其不祥?」太王俯仰而思之曰:「我受其不祥。」本書魯問篇。北堂書鈔八十三引新序,有齊王問墨子語,蓋亦太公田和也。此皆追稱為王,當在命為諸侯以後事。齊將伐魯,墨子謂齊將項子牛曰:「伐魯,齊之大過也。昔者吳王東伐越,棲諸會稽;西伐楚,葆昭王於隨;北伐齊,取國子以歸於吳。諸侯報其讎,百姓苦其勞而弗為用,是以國為虛戾、身為刑戮也。昔者智伯伐范氏與中行氏,兼三晉之地,諸侯報其讎,百姓苦其勞而弗為用,是以國為虛戾、身為刑戮。用是也,故大國之攻小國也,是交相賊也,過必反於國。」同上。卒蓋在周安王末年,當八、九十歲。
案:墨子卒年無攷,以本書校之,親士篇說吳起車裂事,在安王二十一年;非樂篇說齊康公興樂,康公卒於安王二十三年,自是以後,更無所見。親士篇有孟賁,所染篇有宋康王,皆後人增益,非墨子所逮聞也。則墨子或即卒於安王末年。安王二十六年崩,距齊康公之卒僅三年。葛洪神仙傳載墨子年八十有二,入周狄山學道。其說虛誕不足論,然墨子年壽必逾八十,則近之耳。互詳年表。
所箸書,漢劉向校錄之,為七十一篇。漢書藝文志。
案:墨子書,今存五十三篇,蓋多門弟子所述,不必其自箸也。神仙傳作十篇,荀子楊注作三十五篇,並非。
墨子年表第二
史遷云「墨翟,或曰並孔子時,或曰在其後。」史記孟荀傳。劉向云「在七十子之後」。史記索隱引別錄。班固云「在孔子後。」漢書藝文志,蓋本劉歆七略。張衡云「當子思時」。後漢書本傳注引衡集,論圖緯虛妄疏云(一)「公輸班與墨翟並當子思時,出仲尼後」。眾說舛啎,無可質定。近代治墨子書者,畢沅以為六國時人,至周末猶存,既失之太後,汪中沿宋鮑彪之說,鮑說見戰國策宋策注。謂仕宋得當景公世,又失之太前,宋景公卒於魯哀公二十六年,見左傳。史記六國年表書景公卒於貞王十八年,即魯悼公十七年,遂減昭公之年,以益景公,與左氏不合,不可從也。據本書及新序,墨子嘗見田齊太公和,有問答語。田和元年上距宋景公卒年,凡八十三年,即令墨子之仕,適當景公卒年,年才弱冠,亦必逾百歲前後方能相及?其可信乎,殆皆不攷之過。竊以今五十三篇之書推校之,墨子前及與公輸般、魯陽文子相問答,見貴義、魯問、公輸諸篇。而後及見齊太公和見魯問篇。田和為諸侯在安王十六年。與齊康公興樂、見非樂上篇。康公卒於安王二十三年。楚吳起之死,見親士篇,在安王二十一年。上距孔子之卒,敬王四十一年。幾及百年,則墨子之後孔子,蓋信。審覈前後,約略計之,墨子當與子思並時,而生年尚在其後,子思生於魯哀公二年,周敬王二十七年也,下及事魯穆公,年已八十餘,不能至安王也。史記孔子世家謂子思年止六十二,則不得及穆公。近代譜諜書或謂子思年百餘歲者,並不足據。當生於周定王之初年,而卒於安王之季,蓋八九十歲,亦壽考矣。其仕宋蓋當昭公之世。鄒陽書云「宋信子罕之計而囚墨翟」,史記本傳。其事他書不經見。秦漢諸子多言子罕逐君,高誘則云子罕殺昭公,呂氏春秋召類篇注。又韓子說皇喜殺宋君。內儲說上。子罕與喜當即一人。竊疑昭公實被放殺,而史失載。墨子之囚,殆即昭之末年事與?先秦遺聞,百不存一,儒家惟孔子生卒年月,明箸於春秋經傳,然尚不無差異。七十子之年,孔壁古文弟子籍所傳者,亦不能僃。外此,則孟、荀諸賢,皆不能質言其年壽,元人所傳孟子生卒年月,臆撰不足據。豈徒墨子然哉?今取定王元年迄安王二十六年,凡九十有三年,表其年數,而以五十三篇書關涉諸國及古書說墨子佚事附箸之。史記六國年表魯哀、悼,宋景、昭年,與左傳不合,今從左傳。本書貴義篇墨子嘗使衛,年代無攷,他無與衛事相涉者。又墨子當春秋後,非攻下篇、節葬下篇,並以齊、晉、楚、越為四大國,時燕、秦尚未大興,墨子亦未至彼國,今並不列於表。雖不能詳塙,猶瘉於馮虛臆測,舛繆不驗者爾。
(一)孫文顛倒,應作「後漢書本傳論圖緯虛妄疏注,引衡集云」。
周 |
魯 |
晉魏、韓、趙 |
齊田齊 |
宋 |
鄭 |
楚 |
越 |
墨子時事 |
定王元 |
哀公二七 |
出公七魏桓子、韓康子、趙襄子 |
平公十三田成子 |
昭公元 |
聲公三三 |
惠王二十 |
王句踐二八 |
親士篇:越王句踐遇吳王之醜,而尚攝中國之賢君。 |
二 |
悼公元 |
八 |
十四 |
二 |
三四 |
二二 |
二九 |
|
三 |
二 |
九 |
十五 |
三 |
三五 |
二三 |
三十 |
|
四 |
三 |
十 |
十六 |
四 |
三六 |
二四 |
三一 |
|
五 |
四 |
十一 |
十七 |
五 |
三七 |
二五 |
王鹿郢元 |
|
六 |
五 |
十二 |
十八 |
六 |
三八 |
二六 |
二 |
|
七 |
六 |
十三 |
十九 |
七 |
哀公元 |
二七 |
三 |
|
八 |
七 |
十四 |
二十 |
八 |
二 |
二八 |
四 |
|
|
||||||||
周 |
魯 |
晉魏、韓、趙 |
齊田齊 |
宋 |
鄭 |
楚 |
越 |
墨子時事 |
定王元 |
哀公二七 |
出公七魏桓子、韓康子、趙襄子 |
平公十三田成子 |
昭公元 |
聲公三三 |
惠王二十 |
王句踐二八 |
親士篇:越王句踐遇吳王之醜,而尚攝中國之賢君。 |
二 |
悼公元 |
八 |
十四 |
二 |
三四 |
二二 |
二九 |
|
三 |
二 |
九 |
十五 |
三 |
三五 |
二三 |
三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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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三 |
十 |
十六 |
四 |
三六 |
二四 |
三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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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四 |
十一 |
十七 |
五 |
三七 |
二五 |
王鹿郢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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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五 |
十二 |
十八 |
六 |
三八 |
二六 |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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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六 |
十三 |
十九 |
七 |
哀公元 |
二七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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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七 |
十四 |
二十 |
八 |
二 |
二八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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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八 |
十五 |
二一 |
九 |
三 |
二九 |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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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九 |
十六 |
二二 |
十 |
四 |
三十 |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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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十 |
十七 |
二三 |
十一 |
五 |
三一 |
王不壽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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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十一 |
哀公元 |
二四 |
十二 |
六 |
三二 |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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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十二 |
二 |
二五 |
十三 |
七 |
三三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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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十三 |
三 |
宣公元 |
十四 |
八鄭人弒哀公 |
三四 |
四 |
魯問篇:鄭人三世殺其君。哀公即其一也。 |
十五 |
十四 |
四魏、韓、趙與智伯分范中行地 |
二田襄子 |
十五 |
共公元 |
三五 |
五 |
非攻中篇:智伯攻中行氏、范氏,并三家以為一家。 |
十六 |
十五 |
五智伯與魏韓圍趙襄子於晉陽,魏、韓、趙反殺智伯。 |
三 |
十六 |
二 |
三六 |
六 |
非攻中篇:智伯圍趙襄子於晉陽,韓、魏、趙氏擊智伯,大敗之。亦見魯問篇。 |
十七 |
十六 |
六 |
四 |
十七 |
三 |
三七 |
七 |
|
十八 |
十七 |
七 |
五 |
十八 |
四 |
三八 |
八 |
|
十九 |
十八 |
八 |
六 |
十九 |
五 |
三九 |
九 |
|
二十 |
十九 |
九 |
七 |
二十 |
六 |
四十 |
十 |
|
二一 |
二十 |
十 |
八 |
二一 |
七 |
四一 |
王翁元 |
魯問篇:公尚過說越王,越王使公尚過迎墨子於魯,疑為王翁中、晚年事。 |
二二 |
二一 |
十一 |
九 |
二二 |
八 |
四二滅蔡 |
二 |
非攻中篇:蔡亡於吳、越之閒。 |
二三 |
二二 |
十二 |
十 |
二三 |
九 |
四三 |
三 |
|
二四 |
二三 |
十三 |
十一 |
二四 |
十 |
四四 |
四 |
|
二五 |
二四 |
十四 |
十二 |
二五 |
十一 |
四五 |
五 |
|
二六 |
二五 |
十五 |
十三 |
二六 |
十二 |
四六 |
六 |
|
二七 |
二六 |
十六 |
十四 |
二七 |
十三 |
四七 |
七 |
|
二八 |
二七 |
十七 |
十五 |
二八 |
十四 |
四八 |
八 |
|
考王元 |
二八 |
十八 |
十六 |
二九 |
十五 |
四九 |
九 |
魯問篇:公輸般至楚為舟戰器,亟敗越人。墨子與論鉤拒。 公輸篇:般為雲梯將攻宋,墨子至郢,見楚王,乃不攻宋。 諸宮舊事並在惠王五十年前。 附記於此。 |
二 |
二九 |
十九 |
十七 |
三十 |
十六 |
五十 |
十 |
貴義篇:墨子游楚,見惠王,王以老辭。 諸宮舊事:惠王以書社封墨子,不受而歸。 |
三 |
三十 |
幽王元 |
十八 |
三一 |
十七 |
五一 |
十一 |
|
四 |
三一 |
二 |
十九 |
三二 |
十八 |
五二 |
十二 |
|
五 |
三二 |
三 |
二十 |
三三 |
十九 |
五三 |
十三 |
|
六 |
三三 |
四 |
二一 |
三四 |
二十 |
五四 |
十四 |
|
七 |
三四 |
五 |
二二 |
三五 |
二一 |
五五 |
十五 |
|
八 |
三五 |
六 |
二三 |
三六 |
二二 |
五六 |
十六 |
|
九 |
三六 |
七 |
二四 |
三七 |
二三 |
五七 |
十七 |
|
十 |
三七 |
八 |
二五 |
三八 |
二四 |
簡王元滅莒 |
十八 |
非攻中篇:莒亡於齊、越之閒。 |
十一 |
元公元 |
九 |
二六 |
三九 |
二五 |
二 |
十九 |
|
十二 |
二 |
十 |
二七 |
四十 |
二六 |
三 |
二十 |
|
十三 |
三 |
十一 |
二八 |
四一 |
二七 |
四 |
二一 |
|
十四 |
四 |
十二 |
二九 |
四二 |
二八 |
五 |
二二 |
|
十五 |
五 |
十三 |
三十 |
四三 |
二九 |
六 |
二三 |
|
威烈王元 |
六 |
十四 |
三一 |
四四 |
三十 |
七 |
二四 |
|
二 |
七 |
十五魏文侯、韓武子、趙桓子。 |
三二 |
四五 |
三一 |
八 |
二五 |
|
三 |
八 |
十六趙獻侯。 |
三三 |
四六 |
幽公元韓武子伐鄭,殺幽公。 |
九 |
二六 |
魯問篇:魯陽文君將攻鄭,曰:鄭人三世殺其父。疑當作二世殺其君,即指哀公、幽公被殺也。詳本篇。 |
四 |
九 |
十七 |
三四 |
四七 |
繻公元 |
十 |
二七 |
|
五 |
十 |
十八 |
三五 |
四八 |
二 |
十一 |
二八 |
|
六 |
十一 |
十九 |
三六 |
四九 |
三 |
十二 |
二九 |
|
七 |
十二 |
烈公元 |
三七 |
五十 |
四 |
十三 |
三十 |
|
八 |
十三 |
二 |
三八 |
五一 |
五 |
十四 |
三一 |
|
九 |
十四 |
三 |
三九 |
五二 |
六 |
十五 |
三二 |
|
十 |
十五 |
四 |
四十 |
五三 |
七 |
十六 |
三三 |
|
十一 |
十六 |
五 |
四一 |
五四 |
八 |
十七 |
三四 |
|
十二 |
十七 |
六 |
四二 |
五五 |
九 |
十八 |
三五 |
|
十三 |
十八 |
七 |
四三 |
五六 |
十 |
十九 |
三六 |
|
十四 |
十九 |
八 |
四四田莊子伐魯攻葛及安陵 |
五七 |
十一 |
二十 |
三七 |
魯問篇:齊項子牛三侵魯地。此攻葛及安陵,或即三侵之一。 |
十五 |
二十 |
九 |
四五伐魯取都。田和 |
五八 |
十二 |
二一 |
王翳元 |
齊伐魯取都,或亦三侵之一。 |
十六 |
二一 |
十 |
四六 |
五九 |
十三 |
二二 |
二 |
|
十七 |
穆公元 |
十一 |
四七 |
六十 |
十四 |
二三 |
三 |
魯問篇:魯君謂墨子曰:恐齊攻我。疑即穆公。 |
十八 |
二 |
十二韓景侯、趙烈侯 |
四八田和伐魯取郕 |
六一 |
十五 |
二四 |
四 |
齊伐魯取郕,或亦三侵之一。 |
十九 |
三 |
十三 |
四九 |
六二 |
十六 |
聲王元 |
五 |
|
二十 |
四 |
十四魏滅中山 |
五十 |
六三 |
十七 |
二 |
六 |
所染篇:中山尚染於魏義、偃長。案:中山尚疑即中山桓公,為魏文侯所滅。 |
二一 |
五 |
十五 |
五一 |
六四 |
十八 |
三 |
七 |
|
二二 |
六 |
十六 |
康公元 |
六五昭公薨。案:疑為皇喜所弒。 |
十九 |
四 |
八 |
呂氏春秋召類篇注:子罕殺昭公。 史記:宋信子罕之計而囚墨翟。 疑昭公實被弒,囚墨子即其季年事。 |
二三 |
七 |
十七魏文侯二二年,韓景侯六年,趙烈侯六年,始命為諸侯。 |
二 |
悼公元 |
二十 |
五圍宋十月 |
九 |
公輸篇:公輸般為楚造雲梯,將攻宋。墨子至郢,說止之。當在惠王時。蘇時學謂即此年聲王圍宋時事,非是。 |
二四 |
八 |
十八魏二三、韓七、趙七。 |
三 |
二 |
二一 |
六 |
十 |
|
安王元 |
九 |
十九魏二四、韓八、趙八。 |
四 |
三 |
二二 |
悼公元 |
十一 |
|
二 |
十 |
二十魏二五、韓九、趙九。 |
五 |
四 |
二三 |
二 |
十二 |
|
三 |
十一 |
二一魏二六、韓烈侯元、趙武侯元。 |
六 |
五 |
二四 |
三 |
十三 |
|
四 |
十二 |
二二魏二七、韓二、趙二。 |
七 |
六 |
二五 |
四 |
十四 |
|
五 |
十三 |
二三魏二八、韓三、趙三。 |
八 |
七 |
二六 |
五 |
十五 |
|
六 |
十四 |
二四魏二九、韓四、趙四。 |
九 |
八 |
二七鄭人殺繻公 |
六 |
十六 |
魯問篇:魯陽文君曰鄭人三世殺君,或謂指哀幽繻三君,然與文君年不合。 |
七 |
十五 |
二五魏三十、韓五、趙五。 |
十 |
休公元 |
康公元 |
七 |
十七 |
|
八 |
十六 |
二六魏三一、韓六、趙六。 |
十一田和伐魯取最。 |
二 |
二 |
八 |
十八 |
黃式三謂魯陽文君將攻鄭在此年,未塙。齊伐魯或即魯問篇三侵魯地事。 |
九 |
十七 |
二七魏三二、韓七、趙七。 |
十二 |
三 |
三 |
九 |
十九 |
|
十 |
十八 |
孝公元魏三三、韓八、趙八。 |
十三 |
四 |
四 |
十 |
二十 |
|
十一 |
十九 |
二魏三四、韓九、趙九。 |
十四 |
五 |
五 |
十一 |
二一 |
|
十二 |
二十 |
三魏三五、韓十、趙十。 |
十五 |
六 |
六 |
十二 |
二二 |
|
十三 |
二一 |
四魏三六、韓十一、趙十一。 |
十六 |
七 |
七 |
十三 |
二三 |
|
十四 |
二二 |
五魏三七、韓十二、趙十二。 |
十七 |
八 |
八 |
十四 |
二四 |
|
十五 |
二三 |
六魏三八、韓十三、趙十三。 |
十八 |
九 |
九 |
十五 |
二五 |
|
十六 |
二四 |
七魏武侯元、韓文侯元、趙敬侯元。 |
十九田齊太公和元年,始命為諸侯。 |
十 |
十 |
十六 |
二六 |
魯問篇:墨子見齊太王,即太公和。新序亦載齊王與墨子問答,即田和也。 |
十七 |
二五 |
八魏二、韓二、趙二。 |
二十田齊二,伐魯破之。 |
十一 |
十一 |
十七 |
二七 |
齊伐魯,或即魯問篇三侵魯地事。 |
十八 |
二六 |
九魏三、韓三、趙三。 |
二一田齊桓公元。 |
十二 |
十二 |
十八 |
二八 |
|
十九 |
二七 |
十魏四、韓四、趙四。 |
二二田齊二 |
十三 |
十三 |
十九 |
二九 |
|
二十 |
二八 |
十一魏五、韓五、趙五。 |
二三田齊三 |
十四 |
十四 |
二十 |
三十 |
|
二一 |
二九 |
十二魏六、韓六、趙六。 |
二四田齊四 |
十五 |
十五 |
二一悼王薨,群臣殺吳起。 |
三一 |
親士篇:吳起之裂,其事也。 |
二二 |
三十 |
十三魏七、韓七、趙七。 |
二五田齊五 |
十六 |
十六 |
肅王元 |
三二 |
|
二三 |
三一 |
十四魏八、韓八、趙八。 |
二六公薨齊亡,田齊六 |
十七 |
十七 |
二 |
三三 |
非樂上篇:齊康公興樂萬。 |
二四 |
三二 |
十五魏九、韓九、趙九。 |
田齊威王元 |
十八 |
十八 |
三 |
三四 |
以後時事,本書無所見,疑墨子之卒即在安王末年。 |
二五 |
三三 |
靜公元魏十、韓哀侯元、趙十。 |
二 |
十九 |
十九 |
四 |
三五 |
|
二六 |
共公元 |
二魏十一、韓二、趙十一。 |
三 |
二十 |
二十 |
五 |
三六 |
|
墨學傳授攷第三
呂不韋曰:「孔、墨徒屬彌眾,弟子彌豐,充滿天下。」尊師篇。又曰:「孔、墨之後學,顯榮於天下者眾矣,不可勝數。」當染篇。蓋墨學之昌幾埒洙泗,斯亦盛矣!公輸篇墨子之說楚王曰:「臣之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淮南王書亦謂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服役,即徒屬。韓非子五蠹篇云「仲尼為服役者七十人」,即指七十子而言。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旋踵。新語思務篇云「墨子之門多勇士」。而荊吳起之亂,墨者鉅子孟勝以死為陽城君守,弟子死者百八十五人。則不韋所述,信不誣也。獷秦隱儒,墨學亦微。至西漢,儒復興而墨竟絕。墨子既蒙世大詬,而徒屬名籍亦莫能紀述,惟本書及先秦諸子略紀其一二。今勼集之,凡得墨子弟子十五人,附存三人。再傳弟子三人,三傳弟子一人,治墨術而不詳其傳授系次者十三人,雜家四人,大都不逾三十餘人,傳記所載,盡於此矣。彼勤生薄死,以赴天下之急,而姓名澌滅,與艸木同盡者,殆不知凡幾。嗚呼悕已!
墨子弟子:
禽子名滑釐。本書公輸篇。案:司馬貞史記索隱、成玄英莊子疏,並以滑釐為字,非是。滑釐,呂氏春秋當染篇作「滑{殹康}」,尊師篇作「滑黎」,列子楊朱篇作「骨釐」,漢書古今人表及列子釋文並作「屈釐」,漢書儒林傳作「滑氂」,疑正字當作「屈氂」,詳公輸篇。與田子方、段干木、吳起受業於子夏。史記儒林傳。後學於墨子,呂氏春秋當染篇。盡傳其學,與墨子齊偁。莊子天下篇以墨翟、禽滑釐並傳。禽子事墨子三年,手足胼胝,面目黎黑,役身給使,不敢問欲,墨子甚哀之,乃具酒脯,寄於太山,搣茅坐之,以醮禽子。禽子再拜而嘆。墨子曰:「亦何欲乎?」禽子再拜再拜曰:「敢問守道。」本書僃梯篇。又曰:「由聖人之道,鳳鳥之不出,諸侯畔殷周之國,甲兵方起於天下,大攻小,強執弱,吾欲守小國,為之柰何?」墨子曰:「何攻之守?」禽子對曰:「今之世,常所以攻者,臨、鉤、衝、梯、堙、水、穴、突、空洞、蛾傅、轒轀、軒車,敢問守此十二者柰何?」本書僃城門篇。墨子遂語以守城之具六十六事。李筌太白陰經守城具篇六十六事,一作五十六事,今本書僃城門以下十餘篇,皆其語也。楚惠王時,公輸般為楚造雲梯之械成,將以攻宋。墨子自魯至郢止之,使禽子諸弟子三百人,持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楚卒不攻宋。本書公輸篇。禽子問於墨子曰:「錦繡絺紵,將安用之?」墨子曰:「惡,是非吾用務也。古有無文者得之矣,夏禹是也。卑小宮室,損薄飲食,土階三等,衣裳細布。當此之時,黼黻無所用,而務在於完堅。殷之盤庚,大其先王之室,而改遷於殷,茅茨不翦,采椽不斲,以變天下之視,當此之時,文采之帛將安所施?夫品庶非有心也,以人主為心,苟上不為,下惡用之?二王者,以身先於天下,故化隆於其時,成名於今世也。且夫錦繡絺紵,亂君之所造也。其本皆興於齊景公喜奢而忘儉,幸有晏子以儉鐫之,然猶幾不能勝。夫奢安可窮哉!紂為鹿臺糟邱、酒池肉林,宮牆文畫,雕琢刻鏤,錦繡被堂,金玉珍瑋,婦女優倡,鍾鼓管絃,流漫不禁,而天下愈竭,故卒身死國亡,為天下戮。非惟錦繡絺紵之用邪?今當凶年,有欲予子隨侯之珠者,不得賣也,珍寶而以為飾。又欲予子一鍾粟者。得珠者不得粟,得粟者不得珠,子將何擇?」禽子曰:「吾取粟耳,可以救窮。」墨子曰:「誠然,則惡在事夫奢也。長無用好末氵㸒,非聖人之所急也。故食必常飽,然後求美;衣必常暖,然後求麗;居必常安,然後求樂。為可長,行可久,先質而後文,此聖人之務。」禽子曰:「善。」說苑反質篇。禽子問:「天與地孰仁?」墨子曰:「翟以地為仁。太山之上則封禪焉,培塿之側則生松柏,下生黍苗莞蒲,水生黿鼉龜魚,民衣焉,食焉,死焉,地終不責德焉。故翟以地為仁。」藝文類聚地部引本書。禽子問曰:「多言有益乎?」墨子曰:「蝦蟆蛙黽日夜而鳴,舌乾檘,然而人不聽之。今鶴雞時夜而鳴,天下振動。多言何益?唯其言之時也。」太平御覽言語部引本書。楊朱後於墨子,其說在愛己,不拔一毛以利天下,與墨子相反。荀子王霸篇楊注。殷敬順列子釋文。墨子兼愛、上同、右鬼、非命,而楊朱非之。淮南子氾論訓禽子與之辯論。荀子注,列子釋文。禽子問楊朱曰:「去子體之一毛,以濟一世,汝為之乎?」楊子曰:「世固非一毛之所濟。」禽子曰:「假濟,為之乎?」楊子弗應。禽子出,語孟孫陽。孟孫陽曰:「子不達夫子之心,吾請言之。侵若肌膚獲萬金者,若為之乎?」曰:「為之。」孟孫陽曰:「有斷若一節得一國,子為之乎?」禽子默然。有閒,孟孫陽曰:「一毛微於肌膚,肌膚微於一節,省矣。然則積一毛以成肌膚,積肌膚以成一節,一毛固一體萬分中之一物,柰何輕之乎?」禽子曰:「吾不能所以答子。然以子之言問老耼關尹,則子言當矣;以吾言問大禹墨翟,則吾言當矣。」列子楊朱篇。列子又云:「衛端木叔者,子貢之世也。藉其先貲,家累萬金,不治世故。及其死也,無瘞埋之資,一國之人受其施者,相與賦而藏之。禽骨釐聞之,曰:端木叔,狂人也,辱其祖矣。」此與墨學無與,附箸於此。
高石子,墨子弟子。墨子使管黔滶游高石子於衛,衛君致祿甚厚,設之於卿。高石子三朝必盡言,而言無行者。去而之齊,見墨子曰:「衛君以夫子之故,致祿甚厚,設我於卿。石三朝必盡言,而言無行,是以去之也。衛君無乃以石為狂乎?」墨子曰:「去之苟道,受狂何傷。古者周公旦非關叔,「關」,「管」之借字。辭三公東處於商蓋,人皆謂之狂,後世稱其德,揚其名,至今不息。且翟聞之,為義非避毀就譽,去之苟道,受狂何傷?」高石子曰:「石去之,焉敢不道也。昔者夫子有言曰:天下無道,仁士不處厚焉。今衛君無道,而貪其爵祿,則是我為苟啗人食也。」墨子說,而召禽子曰:「姑聽之乎!夫倍義而鄉祿者,我常聞之矣,倍祿而鄉義者,於高石子焉見之也。」本書耕柱篇。
高何,齊人,學於墨子。呂氏春秋尊師篇。
縣子碩呂覽「碩」作「石」,字通。與高何皆齊國之暴者也,指於鄉曲,學於墨子,為天下名士顯人。呂氏春秋尊師篇。治徒娛、縣子碩問於墨子曰:「為義孰為大務?」墨子曰:「譬若築牆然:能築者築,能實壤者實壤,能欣者欣,欣讀為睎。然後牆成也。為義猶是也,能談辯者談辯,能說書者說書,能從事者從事,然後義事成也。」本書耕柱篇。
公尚過,呂氏春秋高義篇「尚」作「上」。墨子弟子。呂覽高義篇。墨子南遊使於衛,關中載書甚多。弦唐子見而怪之,曰:「吾夫子教公尚過曰:揣曲直而已。今夫子載書甚多,何有也?」墨子曰:「昔者周公旦朝讀書百篇,夕見七十士,故周公旦佐相天子,其脩至於今。翟上無君上之事,下無耕農之難,吾安敢廢此。翟聞之,同歸之物,信有誤者,然而民聽不鈞,是以書多也。今若過之心者,數逆於精微,同歸之物,既已知其要矣,是以不教以書也。而子何怪焉?」本書貴義篇。墨子游公尚過於越。公尚過語墨子之義,越王說之,謂公尚過曰:「子之師苟肯至越而教寡人,請以故吳之地,陰江之浦,書社三百,以封夫子。」本書魯問篇作「請裂故吳之地,方五百里以封子墨子。」公尚過許諾。遂為公尚過束車五十乘以迎墨子於魯,曰:「吾以夫子之道說越王,越王大說,謂過曰:苟能使墨子至於越而教寡人,請裂故吳之地以封子。」據本書魯問篇補。呂氏春秋作「公上過往復於子墨子」。墨子曰:「子之觀越王也,能聽吾言,用吾道乎?」公尚過曰:「殆未能也。」墨子曰:「不唯越王不知翟之意,雖子亦不知翟之意。若越王聽吾言,用吾道,翟度身而衣,量腹而食,比於賓萌,未敢求仕。越不聽吾言,不用吾道,而受其國,是以義糶也。義糶何必越,雖於中國亦可。」呂氏春秋高義篇、本書魯問篇略同。
耕柱子,墨子弟子。墨子怒耕柱子,耕柱子曰:「我毋愈於人乎?」墨子曰:「我將上大行,駕驥與羊,子將誰〈區夂〉?」耕柱子曰:「將〈區夂〉驥也。」墨子曰:「何故〈區夂〉驥也?」耕柱子曰:「驥足以責。」墨子曰:「我亦以子為足以責。」墨子游耕柱子於楚,二三子過之,食之三升,客之不厚。二三子復於墨子,曰:「耕柱子處楚無益矣。二三子過之,食之三升,客之不厚。」墨子曰:「未可知也。」毋幾何而遺十金於墨子,曰:「後生不敢死,有十金於此,願夫子之用也。」墨子曰:「果未可知也。」本書耕柱篇。
魏越,墨子弟子。墨子使之游,越曰:「既得見四方之君子,則將孰先語?」墨子曰:「凡入國,必擇務而從事焉。國家昏亂,則語之尚賢、尚同;國家貧,則語之節用、節葬;國家憙音湛湎,則語之非樂、非命;國家氵㸒僻無禮,則語之尊天事鬼;國家務奪侵淩,則語之兼愛、非攻,故曰擇務而從事焉。」本書魯問篇。
隨巢子,墨子弟子,漢書蓺文志。梁玉繩云「隨巢當是氏,或謂氏隋名巢,無據。」詒讓案:隋經籍志隨巢子,注云「巢似墨翟弟子。」則以巢為名。墨子之術尚儉,隨巢子傳其術。史記自序正義引韋昭說。箸書六篇。漢書蓺文志。
胡非子,廣韻十一模云「胡非,複姓,齊胡公之後有公子非,因以胡非為氏。」梁玉繩云「則胡非子,齊人也。」詒讓案:隋經籍志胡非子,注云「非似墨翟弟子。」則亦以非為名。墨子弟子,箸書三篇。漢書蓺文志。
管黔滶,墨子弟子。本書耕柱篇,見前。
高孫子,墨子弟子。本書魯問篇,見後。
治徒娛,墨子弟子。本書耕柱篇,見前。
跌鼻,墨子弟子。墨子有疾,跌鼻進而問曰:「先生以鬼神為明,能為禍福,為善者賞之,為不善者罰之,今先生聖人也,何故有疾?意者先生之言有不善乎?鬼神不明知乎?」墨子曰:「雖使我有病,鬼神何遽不明?人之所得於病者多方,有得之寒暑,有得之勞苦,百門而閉一門焉,則盜何遽無從入。」本書公孟篇。
曹公子,墨子弟子。墨子仕曹公子於宋,三年而反,睹墨子曰:「始吾游於子之門,短褐之衣,藜藿之羹,朝得之則夕弗得,弗得祭祀鬼神。今而以夫子之故,家厚於始也。有家享,謹祭祀鬼神,然而人徒多死,六畜不蕃,身湛於病,吾未知夫子之道之可用也。」子墨子曰:「不然。夫鬼神之所欲於人者多,欲人之處高爵祿而以讓賢也,多財而以分貧也。夫鬼神豈唯擢黍拑肺之為欲哉?今子處高爵祿而不以讓賢,一不祥也;多財而不以分貧,二不祥也。今子事鬼神唯祭而已矣,而曰病何自至哉,是猶百門而閉一門焉,曰『盜何從入』?若是而求福於百怪之鬼,豈可哉?」本書魯問篇。
勝綽,墨子弟子。墨子使勝綽事齊項子牛。項子牛三侵魯地,而勝綽三從。墨子聞之,使高孫子請而退之,曰:「我使綽也,將以濟驕而正嬖也。今綽也祿厚而譎夫子,夫子三侵魯而綽三從,是鼓鞭於馬靳也。翟聞之,言義而弗行是犯明也,綽非弗之知也,祿勝義也。」本書魯問篇。
案:曹公子及勝綽二人,皆游墨子之門,而以違道見責,蓋未能傳其術者,今以附於諸弟子之末。
彭輕生子問墨子曰:「往者可知,來者不可知。」墨子曰:「藉設而親在百里之外,則遇難焉期以一日也,及之則生,不及則死。今有固車良馬於此,又有駑馬四隅之輪於此,使子擇焉,子將何乘?」對曰:「乘良馬固車可以速至。」墨子曰:「焉在不知來。」本書魯問篇。
孟山譽王子閭曰:「昔白公之禍,執王子閭,斧鉞鉤要,直兵當心,謂之曰:『為王則生,不為王則死。』王子閭曰:『何其侮我也!殺我親而喜我以楚國。我得天下而不義不為也,又況於楚國乎!』遂死而不為。王子閭豈不仁哉?」墨子曰:「難則難矣!然而未仁也。若以王為無道,則何故不受而治也?若以白公為不義,何故不受王,誅白公然而反王?故曰難則難矣,然而未仁。」同上。
弦唐子。本書貴義篇,見前。
案:以上三人並見本書,是否墨子弟子,無可質證。謹附綴於此以僃攷。
墨子再傳禽子弟子:
許犯學於禽滑釐。呂氏春秋當染篇。
索盧參,東方之鉅狡也,學於禽滑釐,為天下名士顯人。呂氏春秋尊師篇。
墨子再傳胡非子弟子:
屈將子案屈為楚公族箸姓,屈將子疑亦楚人。好勇,聞墨者非鬥,帶劍危冠往見胡非子,劫而問之曰:「將聞先生非鬥,而將好勇,有說則可,無說則死!」胡非子為言五勇,屈將說,稱善,乃解長劍,釋危冠,而請為弟子焉。太平御覽四百九十二、四百三十七,引胡非子五勇之論甚詳。見後胡非子佚文,此不僃錄。
墨子三傳許子弟子:
田繫學於許犯,顯榮於天下。呂氏春秋當染篇。
墨氏名家:傳授不可攷者。附鉅子。
田俅子漢書蓺文志。「俅」,一作「鳩」,鳩、俅音近,馬驌、梁玉繩並以為一人,是也。齊人,學墨子之術。呂氏春秋首時篇,淮南子道應訓高注。田鳩欲見秦惠王,留秦三年而弗得見。客有言之於楚王者,往見楚王,楚王說之,與將軍之節以如秦。至,因見惠王。告人曰:「之秦之道乃之楚乎?」呂氏春秋首時篇、淮南子道應訓云「出舍喟然而嘆,告從者曰『吾留秦三年,不得見,不識道之可以從楚也』。」徐渠問田鳩曰:「臣聞智士不襲下而遇君,聖人不見功而接上。今陽城胥渠,「今」,韓子訛「令」。今據盧文弨顧廣圻校正。明將也,而措於屯伯;「屯」,韓子訛「毛」。今據顧校正,下同。公孫亶回,聖相也,而關於州部,何哉?」田鳩曰:「此無他故異物,主有度,上有術之故也。且足下獨不聞楚將宋觚而失其政,魏相馮離而亡其國。二君者驅於聲詞,眩乎辯說,不試於屯伯,不關乎州部,故有失政亡國之患。由是觀之,夫無屯伯之試,州部之關,豈明主之僃哉!」韓非子問田篇。楚王謂田鳩曰:「墨子者,顯學也。其身體則可,其言多而不辯,何也?」曰:「昔秦伯嫁其女於晉公子,令晉為之飾裝,晉疑魯之訛。從文衣之媵七十人,至晉,晉人愛其妾而賤公女。此可謂善嫁妾,而未可謂善嫁女也。楚人有賣其珠於鄭者,為木蘭之櫃,薰桂椒之櫝,綴以珠玉,飾以玫瑰,輯以羽翠。鄭人買其櫝而還其珠。此可謂善賣櫝矣,未可謂善鬻珠也。今世之談也,皆道辯說文辭之言,人主覽其文而忘其用。「其」,韓子作「有」,今以意改。墨子之說傳先王之道,論聖人之言,以宣告人。若辯其辭,則恐人懷其文忘其用,此字韓子無,據顧校增。直以文害用也。此與楚人鬻珠、秦伯嫁女同類,故其言多不辯。」韓非子外儲說左上篇。箸書三篇。
漢書蓺文志墨家田俅子三篇,本注云「先韓子。」蓋班固亦謂即田鳩也。
相里子,韓非子顯學篇、元和姓纂。名勤,莊子天下篇。釋文引司馬彪云「墨師也,姓相里名勤。」姓纂云「晉大夫里克為惠公所滅,克妻司成氏攜少子李連逃居相城,因為相里氏。李連玄孫相里勤,見莊子。」案:此疑唐時譜諜家之妄說,恐不足據。南方之墨師也。成玄英莊子疏。為三墨之一,韓非子顯學篇。箸書七篇。姓纂引韓子云「相里子,古賢也,箸書七篇。」案:韓子無此文。漢書蓺文志墨家亦無相里子書,姑存以僃攷。
相夫氏,韓非子顯學篇。元和姓纂二十陌,有伯夫氏,引韓子云「伯夫氏,墨家流也。」則唐本「相」或作「伯」,或當作「柏」,與「相」形近。亦三墨之一。
鄧陵子,南方之墨者,誦墨經,莊子天下篇。案姓纂云「楚公子食邑鄧陵,因氏焉。」據此,則鄧陵子蓋楚人。亦三墨之一,韓非子顯學篇。有箸書。姓纂云「鄧陵子箸書見韓子。」案:韓子亦無此文。
韓非子顯學篇云「自墨子之死也,有相里氏之墨,有相夫氏之墨,有鄧陵氏之墨,墨離為三。」
苦獲,南方墨者。莊子天下篇。
己齒,南方墨者。莊子天下篇。釋文引李頤云「苦獲、己齒,二人姓字也。」案:「姓字」當作「姓名」,疑並楚人。
相里氏弟子:
五侯子莊子天下篇。陶潛集聖賢群輔錄 案:五侯蓋姓五,五與伍同。古書伍子胥,姓多作五,非五人也。相里勤弟子與南方之墨者苦獲、己齒、鄧陵子之屬,俱誦墨經,而倍譎不同,相謂別墨,莊子天下篇。
案:墨經即墨辯,今書經、說四篇及大取小取二篇,蓋即相里子、鄧陵子之倫所傳誦而論說者也。
又案:陶潛集聖賢群輔錄末,附載三墨云「不累於俗,不飾於物,不尊於名,莊子天下篇作「不苟於人。」不忮於眾,此宋鉶尹文之墨。「鉶」,當從莊子作「鈃」,即孟子之宋牼也。裘褐為衣,跂蹻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為極者,相里勤、五侯子之墨。俱誦墨經而背譎不同,相為別墨。以堅白,此亦本莊子而文義未全,豈偽託者失其句讀,抑傳寫有脫誤邪?此苦獲、己齒、鄧陵子之墨。」此別據莊子天下篇為三墨,與韓非書殊異。北齊陽休之所編陶集即有此條。宋本陶集,宋庠後記云「八儒三墨二條,此似後人妄加,非陶公本意。」攷莊子本以宋鈃、尹文別為一家,不云亦為墨氏之學。以所舉二人學術大略攷之,其崇儉非鬥雖與墨氏相近,荀子非十二子篇以墨翟、宋鈃並偁。而師承實迥異,乃強以充三墨之數,而韓非所云相夫氏之墨者,反置不取,不知果何據也?宋鈃書,漢書蓺文志在小說家,云黃老意。尹文書在名家,今具存。其大道上篇云「大道治者,則名、法、儒、墨自廢。」又云「是道治者,謂之善人,藉名、法、儒、墨者,謂之不善人。」則二人皆不治墨氏之術,有明證矣。近俞正燮癸巳類稿墨學論亦以宋牼為墨徒,誤與群輔錄同。群輔錄本依託,不出淵明,而此條尤疏謬,今不據補錄。
我子,六國時人,元和姓纂引風俗通。為墨子之學,箸書二篇。漢蓺文志,顏注引劉向別錄。
纏子,廣韻二仙云「纏,又姓。漢書蓺文志有纏子著書。」案:漢志無纏子,此誤。修墨子之業以教於世。儒有董無心者,其言修而謬,其行篤而庸,欲事纏子,纏子曰:「文言華世,不中利民,傾危繳繞之辭,並不為墨子所修。勸善兼愛,則墨子重之。」意林引纏子。纏子與董無心相見講道,纏子稱墨家佑鬼神,引秦穆公有明德,上帝賜之十九年;董子難以堯舜不賜年,桀紂不夭死。論衡福虛篇。箸書一卷。意林。
墨家鉅子:
莊子天下篇說墨云:「以巨子為聖人,皆願為之尸,冀得為其後世。」郭象注云:「巨子最能辯其所是,以成其行。」釋文「『巨』,向秀、崔譔本作『鉅』。」向云:「墨家號其道理成者為鉅子,若儒家之碩儒。」呂氏春秋上德篇云:「墨者以為不聽鉅子不察。」又有墨者鉅子孟勝、田襄子、腹〈黃享〉三人,高誘以鉅子為人姓名,非也。以莊、呂二子所言推之,墨家鉅子,蓋若後世儒家大師,開門授徒,遠有端緒,非學行純卓者,固不足以當之矣。
孟勝為墨者鉅子,善荊之陽城君。高注云「鉅子、孟勝二人學墨道者也」,非是。陽城君令守於國,毀璜以為符,約曰:「符合聽之。」荊王薨,案即悼王。群臣攻吳起兵於喪所,陽城君與焉。荊罪之,陽城君走,荊收其國。孟勝曰:「受人之國,與之有符。今不見符,而力不能禁,不能死,不可。」其弟子徐弱諫孟勝曰:「死而有益陽城君,死之可矣。無益也,而絕墨者於世,不可。」孟勝曰:「不然。吾於陽城君也,非師則友也,非友則臣也。不死,自今以來求嚴師必不於墨者矣,求賢友必不於墨者矣,求良臣必不於墨者矣。死之,所以行墨者之義,而繼其業者也。我將屬鉅子於宋之田襄子。田襄子,賢者也,何患墨者之絕世也。」徐弱曰:「若夫子之言,弱請先死以除路。」還歿頭前於孟勝。因使二人傳鉅子於田襄子。高注云:「二人,孟勝之弟子也。」孟勝死,弟子死之者八十三人。二人舊本無此二字,畢校補。以致令於田襄子,欲反死孟勝於荊,田襄子止之曰:「孟子已傳鉅子於我矣!」不聽,「不」,舊本訛「當」,畢校正。遂反死之。呂氏春秋上德篇。
案:吳起之死在周安王二十一年,時墨子當尚在,詳親士篇。則孟勝、田襄子或親受業於墨子亦未可知。其為鉅子豈即墨子所命,為南方墨者之大師者邪?孟勝之死也,必屬鉅子於田襄子,明以傳學為重,亦若儒家之有師承宗派,佛氏之有傳授衣盋矣。
田襄子,宋之賢者。孟勝死荊陽城君之難,使弟子二人屬鉅子於田襄子。呂氏春秋上德篇。案:田襄子言行無攷。說苑尊賢篇有衛君問田讓語,疑即田襄子,附識以僃攷。
腹〈黃享〉為墨者鉅子,居秦。其子殺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長矣,非有它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誅矣。先生之以此聽寡人也。」腹〈黃享〉對曰:「墨者之法: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此所以禁殺傷人也。夫禁殺傷人者,天下之大義也,王雖為之賜而令吏弗誅,腹〈黃享〉不可不行墨子之法。」不許惠王,而遂殺之。呂不韋曰:「子,人之所私也。忍所私以行大義,鉅子可謂公矣。」呂氏春秋去私篇高注云「鉅姓,子通稱,腹〈黃享〉,字也。」畢沅云「鉅子猶鉅儒、鉅公之稱,腹乃其姓耳。」案:畢說是也。
孟勝弟子:
徐弱,孟勝弟子,與孟勝同死楚陽城君之難。見前。
墨氏雜家凡治墨術,而無從攷其學業優劣及傳授端緒者。
夷之,治墨家之道者,孟子滕文公上篇趙注。因徐辟而求見孟子。孟子曰:「吾固願見,今吾尚病,病愈,我且往見,夷子不來。」他日又求見孟子,孟子曰:「吾今則可以見矣。不直則道不見,我且直之。吾聞夷子墨者,墨之治喪也,以薄為其道也。夷子思以易天下,豈以為非是而不貴也?然而夷子葬其親厚,則是以所賤事親也。」徐子以告夷子。夷子曰:「儒者之道,古之人若保赤子,此言何謂也?之則以為愛無差等,施由親始。」徐子以告孟子。孟子曰:「夫夷子信以為人之親其兄之子為若親其鄰之赤子乎?彼有取爾也:赤子匍匐將入井,非赤子之罪也。且天之生物也,使之一本,而夷子二本故也。蓋上世嘗有不葬其親者,其親死則舉而委之於壑。他日過之,狐狸食之,蠅蚋姑嘬之,其顙有泚,睨而不視。夫泚也,非為人泚,中心達於面目。蓋歸反虆梩而掩之。掩之誠是也,則孝子仁人之掩其親,亦必有道矣。」徐子以告夷子。夷子憮然,為閒,曰:「命之矣!」孟子滕文公上篇。
謝子,呂氏春秋去宥篇、淮南子脩務訓,高注云「謝,姓也,子,通稱。」關東人也,學墨子之道。呂覽高注。說苑雜言篇作祁射子。梁玉繩呂子校補云「祁乃地名,祁屬太原,正是關東」,恐未塙。
唐姑果,淮南子脩務訓作「唐姑梁」。高注云「唐姓,名姑梁」。說苑雜言篇作「唐姑。」秦之墨者。淮南子,高注云「秦大夫」,疑誤。東方墨者謝子將西見秦惠王。淮南子、說苑,並云「惠王說之」。惠王問唐姑果,唐姑果恐王之親謝子賢於己也,對曰:「謝子東方之辯士也。淮南子作「山東辯士。」其為人甚險,將奮於說以取少主也。」淮南子作「固權說以取少主」。王因藏怒以待之。謝子至,說王,王弗聽。淮南子云「後日復見,逆而弗聽。」謝子不說,遂辭而行。呂氏春秋去宥篇。
某翟,鄭人。兄緩呻S吟Y裘氏之地。釋文云「裘氏,地名。」祗三年,而緩為儒,使其弟墨。儒墨相與辯,其父助翟。十年而緩自殺。莊子列禦寇篇,郭注云「翟,緩弟名」。案:未詳其姓氏。
案:唐姑果媢賢自營,違墨氏尚賢尚同之恉;鄭人翟爭論儒墨而殺其兄,則亦非悌弟也,故附於墨學雜家之末。又孟子告子篇,趙注謂告子兼治儒墨之學,其人無可攷。本書公孟篇有告子,亦恐非一人。淮南子人閒訓云「代君為墨而殘」。許注云「代君,趙之別國,不詳其名及時代。」則疑是趙武靈王子代君章,見趙世家。此並無可質證,謹附識於此,以僃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