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译文】

孔于在齐国听了《韶》乐,三个月不知道肉是什么滋味。于是感叹说:“想不到欣赏音乐竟可以达到这种程度!”

【读解】

哪种程度?如痴士如醉,三月不知肉味的程度。

这种程度够得上是我们今天“发烧友”的程度了吗?

我们应该是顶尖级的“发烧友”了吧!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让孔子“发烧”的,既不是器材(那时连立体声也没有,更不用说进口高级音箱了),也不是流行音乐(那时的流行音乐是郑国(今河南一带)的音乐,孔子认为“郑声淫”),而是被他认为“尽美尽善”(《八佾》)的《韶》乐。实际上,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经典音乐,如贝多芬的《英雄交响曲》、《命运交响曲》之类。

如此看来,圣人不仅是“发烧友”,而且还是高品味的“发烧友”哩。以他“发烧”的程度和品味来衡量,就是选他做“烧协”主席也不为过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