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作者 | 简介 |
---|---|---|
诗本义[四库本] | 欧阳修 | 北宋欧阳修撰。全书十六卷,对《诗经》诸篇先以“论曰”为题,畅言前人之说,然后以“本义曰”表明作者对各诗主旨的看法。又以时世论、本末论以及豳、鲁、序三问阐述对个别诗篇及诗序的看法,书后并附《诗图总序》及《亡郑谱》以助对《诗经》的理解。伴随着北宋初期政治上的革新运动,表现在思想上即要求用新的义疏来阐释汉唐以来的诸经文本,《诗本义》即是第一部对《诗经》研究史上的《诗序》、《毛传》、《郑笺》进行大胆批评的著作。欧阳修自述“于《诗》常以《序》为证”,及“以其源流所自得圣人之旨多”之故,但并不全遵《诗序》,遇其“有小失”,便“随而正之”,并强调“惟《周南》、《召南》失者颇多”。对于毛、郑二家之说,既不妄加非议,又务求《诗经》本义,吸收其正确观点,纠正不足之处,并言“毛、郑之失患于自信其学而曲遂其说也”,对二家诗说进行了大胆指摘。 这种对《诗序》、《毛传》以及《郑笺》敢于非议、指出其缺点的做法,动摇了《诗经》学上的汉学地位,为进一步探求《诗经》诸篇的本义,起了开拓作用。 |
三家诗拾遗 | 范家相 | 清范家相撰 汉代传诗者四家。《隋书·经籍志》称齐诗亡于魏,鲁诗亡于西晋,唯韩诗存。宋修《太平御览》多引韩诗,《崇文总目》亦著录。刘安世、晁说之尚时时述其遗说。而南渡儒者,不复论及。知亡于政和建炎间。自郑樵以后,说诗者务立新义,以掊击汉儒为能。三家之遗文,遂散佚而不可复问。王应麟于咸淳之末,始掇拾残剩,辑为诗考三卷。然创始难工,多所挂漏。又增缀逸诗篇目、杂采诸子依托之说,亦颇少持择。范家相此编,因王氏之书,重加裒益,而少变其体例。首为古文考异、次为古逸诗,次以三百篇为纲,而三家佚说一一并见。较王氏所录以三家各自为篇者,亦较易循览。以 《三家诗拾遗》为名,则古文考异不尽三家之文者,自宜附录。其逸诗不系于三家者,自宜芟除。虽未免失于贪多,搜采亦间有未周,然较王氏之书则详赡远矣。严虞惇作《诗经质疑》内有 “三家诗遗说”一篇,又惠栋《九经古义》、余萧客 《古经解钩沈》于三家亦均有采掇。论其赅备,都不及此编。《三家诗拾遗十卷》见《四库全书·经部诗类》; 《守山阁丛书·经部》道光本、鸿文书局景道光本、博古斋景道光本;《范氏三种》; 《丛书集成初编·文学类》。 |
钦定诗经传说汇纂 | 王鸿绪 | 诗经注本。二十一卷,《诗序》一卷。清王鸿绪等奉敕编。始于康熙末年,成于雍正五年(1727)。编者在序言中提出:“《集传》一书,参考众说,探求古始,独得精意。”实际上代表了康熙王朝官方的评价。此书的编辑,“皆以朱子之说为宗”,将《诗集传》有关诗旨大义、章句训诂以及所标赋、比、兴作法,分别录入各篇各章之首,而对《毛传》、《郑笺》、《孔疏》和其他诸家之说有可取者,皆列于“集说”或“附录”之中。是书之出,可谓朱熹《诗集传》登峰造极的最后一瞬。迨至乾隆二十年(1755),敕编《诗义折中》,“分章多准康成,征事率从小序”,虽云“折中”,实则存心提倡汉学,《集传》一派,从此而日见式微。本书特色之一是内容简明醒目。编者总论,介绍篇义章旨,言简意赅,条理清楚,颇便初学。本书案语,着重推崇《集传》,树朱学的权威。《邶风·静女》、《桧风·羔裘》诸篇,也曾对朱说提出质疑,不过措辞比较委婉。本书采录自汉迄明有关《诗经》的论述凡二百六十家,其中汉至唐代(包括五代)五十五家(汉以前唯引荀况一家),宋代九十四家,元代二十三家,明代八十七家,所引宋、元、明三朝超过二百家以上,占全书的五分之四。宋代的诗学革新,在朱熹之前,较著者有欧阳修、郑樵、王质诸家,朱熹受他们的影响很大,本书收录欧、郑、王的论述较多。朱熹以后,南宋后期的辅广、蔡沈、王柏,元代的许谦、刘瑾、梁益、朱公迁,明代的朱善、胡广等,相继羽翼并发明朱熹的学说,他们的著作,实际上可以视作《集传》的笺疏。本书大量收录上述诸家的论述,穷源溯流,源流俱备,可谓集朱学之大成。将原来散出各处的资料汇为一编,对于研究诗经学史上的“宋学”,非常有用。《诗经传说汇纂》有《四库全书》本、清同治七年(1868)马新贻刻本、1968年台湾维新书局影印本。 |
毛诗注疏 | 孔颖达 | 亦称《毛诗正义》。经学著作。唐代颁布的官书《五经正义》之一。汉毛亨传、郑玄笺、 唐孔颖达疏。40卷,每卷末附核勘记。民国25年 (1936)上海中华书局缩印《四部备要》本。此书以 隋刘焯《毛诗义疏》,刘炫《毛诗述义》为稿本,融 合魏、晋、南北朝学者有关研究《诗经》的见解,阐 释《毛传》和《郑笺》,对于了解《传》、《笺》的内 容有很大的参考价值。由于《正义》遵守 “疏不破 注”的原则,因而承袭了《传》、《笺》的某些错误, 对《毛传》的本意也产生了误解。后世流传的注本有清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今流传有《十三经注 疏》本。 |
毛诗指说 | 成伯玙 | 诗经学专著。一卷。唐成伯玙撰。伯玙生卒年及生平未详。此书凡四编。第一编曰兴述,说明陈诗观风与孔子删诗正乐等事;第二编曰解说,先解释诗义,《风》、《雅》、《颂》次之,《周南》又次之,诂训序又次之,篇章又次之。第三编曰传受,说明四家诗授受世次和说诗源流。第四编曰文体,研究《诗经》句法的长短、篇章的多寡、措辞的异同以及用字的体例等。此书篇幅不多,前人很少提及。今按其书,至少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在解诗上,不管毛亨、郑玄说法如何,成伯玙完全按照己意去解诗。影响所及,开启了宋以后学者以己意解诗的风气;二是对于《诗序》,定“首句为子夏所传,其下为毛苌所续,实伯玙此书发其端”(《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宋苏辙作《诗集传》,于《诗序》惟存其发端一语,以下馀文,悉从删汰。其后王得臣、程大昌、李樗,皆以辙说为祖,实则成伯玙已先言之,他对《诗经》的研究,的确起过一些启迪作用。此外,他注重文体,对于研究《诗经》的艺术特点,也是很有帮助的。有《通志堂经解》本、《四库全书》本。 |
毛诗写官记 | 毛奇龄 | 清毛奇龄(1623—1716)撰。四卷。奇龄有《西河全集》已著录。自序谓“依汝南太守听写官言诗,忆而录之”,实则托名假设问答而已, 自记其说诗之语凡一百八十八条。因其好为异说,时有过于偏执。李塨所作序目云:“尝以诗义质之先生。先生曰:‘予所传诸诗,有未能改者数端,如以《十亩之间》为淫奔,以《鸱鸮》 为避居于东,……凡此皆惑也’。”盖所记多为早年之见,后对书中讹误有所察觉,唯已雕版,不及修改。有《西河合集》本。 |
尚书日记 | 王樵 | 十六卷。明王樵撰。此书不载《尚书》原文,仅按原书次第逐条诠释。其说解大抵以蔡沈《书集传》为宗,蔡《传》于《尚书》名物制度诠释未详者,采旧说补之。又取金履祥《通鉴前篇》所载,凡涉及当时事迹者,全部采入。此书引据详明,考证颇有精当之处。书前有李维祯序,其序称此书“于经旨多所发明,而亦可用于科举。”评论较为中肯。明刊有《尚书日记》未定本。又刊有《书帷别记》。樵晚年增删《尚书日记》,又以《书帷别记》并入此书中,遂成十六卷。此书现存明万历十年(1582)于照明刻本、万历二十五年(1597)蔡立身刻本,又有明刻崇祯五年(1632)庄继光重修本。 |
尚书全解 | 林之奇 | 四十卷。林之奇(1112-1176)撰。之奇字少颖,号拙斋,谥文昭,福建侯官(今福建闽侯)人。宋经学家、文学家。绍兴进士,官至宗正丞。为官期间,朝廷欲令学者参用王安石《三经义说》,之奇斥其说为邪说异端,不可为训。事见《宋史·儒林传》。之奇平生着述颇丰,除《尚书全解》外,尚有《春秋周礼讲义》、《论语注》、《孟子讲义》、《杨子讲义》、《道山纪闻》、《拙斋集》、《观澜集》等。《尚书全解》又称《三山拙斋林先生尚书全解》。此书系之奇辞官家居期间,博考诸家《书》说编写而成。该书辨析前儒旧说之异同,贯穿史事,持论较为平正,见解亦有独到之处,足成一家之言,夏僎撰《尚书详解》,取于此书者颇多。书前有自序一篇,详述《尚书》始末,然多舛误,阎若璩诸人已有明辨。此书《宋史·艺文志》着录作五十八卷,原书自《洛诰》以下出于伪续,后经之奇孙耕以别本参校证验,厘定为四十卷。版本现存明天一阁抄本、清汲古阁抄本、传是楼抄本、《通志堂经解》本等。 |
尚书解义 | 李光地 | 一卷。清李光地撰。此书诠释《尚书》,仅及《尧典》、《舜典》、《大禹谟》、《皋陶谟》、《益稷》、《禹贡》、《洪范》七篇,似为未竟之作。此书说解重在义理与考据,于文字训诂则不作烦琐求证,书中颇见新义,如于《尧典》论中星岁差,《舜典》论盖天、浑天、十有二州及诗歌声律,《禹贡》论潜水、沔水相通,沔水、渭水不相入,彭蠡即巢湖,潴野非地名,等等,其说皆言之有据,可为研究《尚书》者参考。唯书中不以《大禹谟》篇为伪作,似有未妥。收入《四库全书》、《李文贞公全集》、《榕村全书》(题为《尚书七篇解义》)。 |
尚书埤传 | 朱鹤龄 | 十七卷。清朱鹤龄(1606-1683)撰。鹤龄字长孺,号愚庵,江苏吴江人。清代经学家。明末诸生,明亡弃去。与顾炎武友善,长于笺疏之学。所着除《尚书埤传》之外,尚有《毛诗通义》、《禹贡长笺》、《读左日抄》、《春秋集说》、《易广义略》、《愚庵小集》及《杜工部、李义山诗注》等。此书前有《考异》一卷,主要辨析《尚书》经文同异;后有《逸篇伪书及书说馀》一卷,笃信孔传为真,所见未免固陋。正文十五卷,博引曲证,取舍多为得体,持论亦较为公允。此书阐发义理,不废考订训诂,斟酌于汉学、宋学之间,于《尚书》学尚属有功。现存版本有清康熙濠上草堂刻本,藏北京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 |
性理大全 | 胡广 | 明胡广等奉敕编辑。又名《性理大全书》,70卷,宋代理学著作与理学家言论的汇编。采宋儒之说共120家,明成祖亲撰序言,冠于卷首。前25卷收入宋儒著作九种,有周敦颐的《太极图说》、《通书》,张载的《西铭》、《正蒙》,邵雍的《皇极经世书》,朱熹的《易学启蒙》、《家礼》,蔡元定的《律吕新书》,蔡沈的《洪范皇极内篇》。第26卷以后分13个专题汇编各家言论,分别为理气、鬼神、性理、道统、圣贤、诸儒、学、诸子、历代、君道、治道、诗、文等。前25卷照录原书,后45卷根据门类逐条采录,只注姓氏,不注书名。此书广辑宋儒理学名篇于一书,堪称“大全”,所设门类也较同类各书为详,惟其成书太速,不免庞杂冗蔓。有明殿刊本,明景泰六年(1455)书林魏氏仁实堂刊本,万历二十五年(1597)吴勉学刊本,康熙十二年(1673)内府重修明板印本,《四库全书》本等。 |
毛诗名物解 | 蔡卞 | 二十卷。北宋蔡卞撰。蔡卞(约1048-约1117)字元度,兴化仙游(今福建仙游县)人。蔡京弟,王安石婿。熙宁三年(1070年)进士,官至观文殿学士。卒赠太傅,谥文正。《毛诗名物解》有《释天》二卷,《释百谷》、《释草》、《释木》各一卷,《释鸟》三卷,《释兽》、《释虫》各二卷,《释鱼》、《释马》、《杂释》各一卷,《杂解》五卷,总十一类二十卷。《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曰:“自王安石《新义》及《字说》行,而宋之士风一变。其为名物训诂之学者,仅卞与陆佃二家。佃,安石客;卞,安石婿也。故佃作《埤雅》,卞作此书,大旨皆以《字说》为宗。陈振孙称卞书议论穿凿,征引琐碎,无裨于经义,诋之甚力。盖佃虽学术本安石,而力沮新法,龂龂异议,君子犹或取之;卞则倾斜奸,犯天下之公恶。因其人以及其书,群相排斥,亦自取也。然其书虽王氏之学,而征引发明,亦有出于孔颖达《正义》、陆玑《草木虫鱼疏》外者。寸有所长,不以人废言也。且以邢昺之佥邪,而《尔雅疏》列在学官,则卞书亦安得竟弃乎。”案是书《书录解题》、《通考》、《宋志》俱载之,陈、马两家俱作《诗学名物解》,盖字之误也。其书虽颇琐碎穿凿,然能贯穿经义,会通物理,颇有思致。且其所征引,亦多出于陆孔二疏者,亦足据以为证也。有《通志堂经解》本。 |
毛诗集解 | 佚名 | 佚名编。(宋)李樗、(宋) 黄櫄撰,(宋) 吕祖谦释音 李樗,字若林,闽县人。尝领乡贡。著《毛诗详解三十六卷》。黄櫄,字实夫,龙溪人,淳熙中以舍选入对,升进士两科。调南剑州教授,终宣教郎。著《诗解二十卷》、《总论一卷》。《毛诗集解四十二卷》集李樗、黄櫄两家诗解为一编,而附以李泳所订吕祖谦释音。泳,字深卿,始末未详,与樗、櫄皆闽人,此书有可能为建阳书肆所合编。樗为林之奇外兄,又为吕本中门人,其学问具有渊源。其书博取诸家,训释名物文义,末用己意为论断。櫄解体例也同。似乎相继而作,而稍稍补其缺漏。不相攻击,互相符合。如论诗序,樗取苏辙之说,以为毛公作而卫宏绩。櫄则用王安石等之说,以为非圣人不能作。所见迥然不同。櫄学虽少亚于樗,而其说实足以相辅。编此书者,惟音释取吕祖谦,而训释之文则置《读诗记》而取樗、櫄。此书今见《通志堂经解·诗》康熙本、同治本;《四库全书·经部诗类》;《摛藻堂四库全书荟要·经部》。 |
毛诗类释 | 顾栋高 | 二十一卷,清顾栋高著。此书成于乾隆壬申年(1752年)。序文、案语都称臣,可能是进呈皇帝的著述。分二十一类,在《序》中叙及自得的内容:如于《释地理》类,提出邶、鄘、卫是三个地名,而不是三个国家的名称;于《释山》类,提出“崧高维岳”是吴岳,而不是五岳的中岳;于《释水》类,提出《吉日》里的漆沮,不是《緜诗》、《周颂·潜》中的漆沮;于《释时令》类,提出刘公早以建子(农历十一月)为正月;于《释祭祀》类,提出褅飨明堂是周公首创;于《释官职》类,提出司徒、司空、司马之设立皆在《周官》之前;于《释兵器》类,提出古代兵士的甲都是皮革所作;于《释宫室》类,提出《君子阴阳》是伶官所著,而非妇女所作;于《释草》类,提出麻有两种;于《释鸟》类,知桑扈也有两种;于《释马》类,提出《卫风》的、《鲁颂》的牧马,都是用来准备战争用的,《司马法》的“马牛车乘俱出于民”,是王莽伪托之文,所言多出于前人所说,如邶、鄘、卫为三地名说出自顾炎武:《崧高》“维岳”为吴岳之说出自阎若琢;漆沮之说出自许谦;公刘建子之说出自毛亨;古甲用革之说出自陈祥道;麻有两种之说出自蔡卞;桑扈两种之说出自陆佃等。但此书博采众说严谨, 不以名物训诂炫博,而以阐发经义为重。 |
毛诗讲义 | 林岊 | 十二卷,宋林岊著。林岊在嘉定年间为全州郡守九年,曾重建清湘书院,与学生讲学其间。此书即门人根据他讲论《毛诗》语言的记录成册。此书简括笺疏,依文训释,取裁毛公、郑玄之说,而折衷异同于其间。虽书中取材不出古人范围,但具融会贯通,无枝言曲说之病。《宋史、艺文志》、马端临《经籍考》及《文渊阁书目》著录此书,皆作五卷。自明代以来,此书久无传本。朱彝尊《经义考》因而以为已佚亡。今存本系从《永乐大典》各韵所载,按次第汇辑而成。《永乐大典》原本所佚的部分,则缺略没法补辑。因篇帙较多,而分为十二卷。其书著作之时,废《诗序》之说正盛,林岊却能发扬毛公《小序》之说,故受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的称许。 |
毛诗稽古编 | 陈启源 | 清陈启源标举汉学,为《诗经》正义、训诂的著作。30卷。作者认为,自欧阳修《毛诗本义》出,毛传、郑笺渐为学者所疑,遂有郑渔仲 (樵) 之徒“逞其臆见,废序谭经” (阮元序) 。朱熹著《诗集传》,亦从郑渔仲说,影响及于后世。兼之元朝以降,以朱子集传取士,明人说经,犹喜骋虚辨,毛传、郑笺遂废。作者为发扬汉学,曾与朱鹤龄同治毛诗,因作是编。其书于诗义则宗《诗小序》,释经则本于毛传、郑笺,训诂本于《尔雅》,正字本于《说文》,“志在复古,力排众议” ,其 “所辨正者,惟朱子《集传》为多,欧阳修诗《本义》 ,吕祖谦《读诗记》 次之,严粲《诗缉》又次之。所掊击者惟刘瑾《诗集传通释》 (按,当作《诗传通释》)为甚,辅广《诗童子问》次之。其余偶然一及,率从略焉”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全书卷1至卷24依次解诗,而不载经文,但标举篇目而已。其无所论说者,并篇目亦不载。卷25至卷29为总诂,有举要、考异、正字、辨物、数典、稽疑。卷末为附録,统论风、雅、颂之旨。按作者虽 “坚持汉学,不容一语之出入” ;又 “引据赅博,疏正详明,一一皆有本之谈” (同上) ,终不免于拘执;又偶于经义之外 “横滋异学”。如释《邶风·简兮》,以 “西方美人”牵及杂说,称佛教之传入,始于周代。又由此称孔子抑三王、卑五帝、藐三皇,独归圣于西方,凡此皆属无稽之言。有嘉庆十八年庞氏刊本,阮刻经解本,光绪九年上海同文书局缩印本。 |
毛诗故训传 | 毛公 | 注释书。西汉毛公撰。《诗经》传至西汉,分为四家,齐鲁韩三家为今文,毛诗为古文,《汉书·艺文志》著录《毛诗》29卷,《毛诗故训传》30卷,然但称“毛公之学”,不著其名,今人一般认为作《故训传》者为鲁人毛亨(称“大毛公”),毛亨授赵人毛苌(称“小毛公”)。四家诗中,毛诗最为晚出,势力也最小,自东汉末郑玄为之作笺,始大行于世,以后三家诗渐次亡佚,毛诗遂成为《诗经》之唯一传本。《毛诗故训传》是目前所存最早的传注体训诂书, “‘诂训’第就经文所言者而诠释文, ‘传’则并经文所未言而引申之,此‘诂训’与‘传’之别也”(清毛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毛诗训诂传名义考》),“诂训”亦即“故训”,用来释字词,“传”则用来通诗义。全书以“故训”即解释字义为主,行文简约,大量采用直训即“某,某也”的形式,然而多是随文立训,所注均为句中使用义,或以大类名释小类名,或以小类名释大类名,或以今字释古字,或以通行字释非通行字,等等。故同一个字可能用不同的字来解释,而不同的字也可能用相同的字来解释。其他术语,有“某犹某也”、“某亦某也”、“某谓之某”、“某某为某”、“某某曰某”、“某言某某”、“某,某属”、“某,某貌”、“某,辞也”、“某,叹辞”、“某,某也,一曰某也”等,训释词与被训释词在词义上通常并不是完全的对等关系,而只限于本篇本句中的使用义。在“传”的方面,毛公不但解释句义、章旨、篇旨,也解释创作手法,标明“兴”体,还常介绍诗之背景材料。毛公的训诂体例和术语并非都是自己独创,而是渊源有自,继承发展了前代学者的成就(今人可以从《国语》、《左传》、《礼记》等书中考见其承袭之轨迹),把前人分散的诂训体例和术语汇于一书中,形成了完整严密的体系,奠定了传注体训诂学的基础。今通行者为《十三经注疏》本,又有宋刻单行本二部,藏北京图书馆。清段玉裁有《毛诗故训传定本》30卷,亦可参看。 |
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 | 陆玑 | 二卷。三国吴陆玑撰。陆玑字元恪,吴郡(今江苏省苏州市)人。仕吴为太子中庶子、乌程令。《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隋书·经籍志》、《经典释文·序录》俱着录,皆谓三国吴陆玑撰。然明北监本《诗正义》所引作陆机,明毛晋《津逮秘书》所刻援陈振孙之言,题曰唐陆机,皆误矣。《崇文总目》云:“世或以‘玑’为‘机’,非也,机本不治《诗》,今应以‘玑’为正。”今本二卷,关于今本性质,诸家说法不一:有谓为缀拾之本者,清焦循曰:“陆疏太约,为后人缀拾之本。吕东莱所引陆疏言《毛诗》授受与此大异,知缀拾者未见《读诗记》也。”有谓今本即陆氏原本者,清丁晏曰:“《初学记》‘烛类’引陆士衡《毛诗草木疏》,唐人已误为“机”,幸有《释文》爵里甚明。今所传二卷即玑之原书,后人疑为缀拾之本,非也。以《尔雅》邢疏、《齐民要术》、《太平御览》所引证之,仍以此疏为详。疏引刘歆、张奂诸说皆古义之仅存者。间为遗文,后人传写佚脱耳。下篇叙四学源流,至为赅洽,毛公名亨,得此疏而始备。惟其去古未远,是以述古能详,尤信其为原书也。”《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谓今本乃后人所辑,曰:“原本久佚,此本不知何人所辑,大抵从《诗本义》中录出。”《郑堂读书记》亦谓“元恪原书久佚,此本多从《诗正义》中采辑成编,然以《诗正义》核之,搜摭尚多遗漏,迄今诸家传写不免有所窜乱,又非欧公撰《崇文目》时所见之本矣。”《四库提要》及《郑堂读书记》所言当是,今本乃后人所辑之本;然此书保存了诸多有关《毛诗》的名物训诂,还是很有价值的。《四库提要》曰:“虫鱼草木今昔异名,年代迢遥,传疑弥甚。玑去古未远,所言犹不甚失真,《诗正义》全用其说。陈启源作《毛诗稽古编》,其驳正诸家,亦多以玑说为据。讲多识之学者,固当以此为最古焉。”今本凡草之类四十八、木之类三十一、鸟之类二十二、兽之类七、鱼之类八、虫之类十六;计六类一百三十二则。后有鲁、齐、韩、毛四诗授受源流四则,与《汉书·儒林传》相表里。是书有《续百川学海》本、《汉魏丛书》本、《唐宋丛书》本、《古经解汇函》本等。 |
礼说 | 惠士奇 | 十四卷。清惠士奇(1672-1741)撰。惠士奇字天牧、仲儒,晚号半农居士,人称红豆先生,江苏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康熙间进士,康、雍、乾间历仕。早年兼治经史,晚年尤邃经学。任广东学正,倡导经学,除着《礼说》外,还有《易说》、《诗说》、《半农春秋说》、《大学说》、《交食举隅》、《琴笛理数考》、《红豆斋时术录》、《南中集》、《采莩集》、《半农先生集》。《礼说》是惠士奇考证辨析《周礼》所涉名物制度的着作。《礼说》不载《周礼》经文,只标举所有考据辩驳者,各为其说,依经文次序编之。惠士奇鉴于西汉郑玄注《周礼》不免汉制,因而反对用清代的音字进行推求,主张考求原委。《礼说》将古音古字分别疏通,援引诸史百家之说。证明周制,参证郑玄《周礼注》所引汉制,皆旁引经文,持论有实证。实为治《周礼》之力作。《礼说》版本有红豆斋原刊本、清嘉庆年间上海彭氏校刊本、阮刻经解本。 |
礼书纲目 | 江永 | 八十五卷。清江永(1681-1762)撰。朱熹《仪礼经传通解》为未完成之作,后人续修亦未完成。江永广摘博讨群经,以《周礼》原秩列纲目,为《礼书纲目》,自称“欲完成朱熹未竟之志,成《礼》、《乐》之完书。”此书仿《仪礼经传通解》体例,参考群经,洞悉条理,并多能补其所未及。《礼书纲目》不随意立异,如《士冠礼》履夏用葛以下五十字,本在辞后记,《仪礼经传通解》移置经文陈服节末,江永则沿用《周礼》原说,不故意诘难。又如《仪礼经传通解》割裂《士冠礼》,江永则仍用记文,不用《通解》尤为详慎。与朱熹《仪礼经传通解》相比,《礼书纲目》逻辑性强,内容更为详实,仪例较密,是研究礼学价值颇高的着作。版本有清熹庆十五年(1801)刊本、光绪十九年(1893)黄氏试馆刊本,婺源刊本。[改] |
春秋纂言 | 吴澄 | 十二卷。总例一卷。元吴澄撰。此书仿陆淳《春秋纂例》之体例,采摭诸家之言,各附于经,而间以己意论断。首为《总例》七篇,其“天道”、“人纪”二例为吴氏所首创,其余“吉”、“凶”、“军”、“宾”、“嘉”五例,则与宋张大亨《春秋五礼例宗》雷同。七例共八十八目。其《自序》云:“凡《春秋》之例,礼失者书,出于礼则入于法,故曰刑书也。”此书之体例虽近似张大亨《五礼例宗》,而其说经则近似苏轼与朱熹,认为《春秋》本是直书其事而善恶自见,反对支离破碎、刻巧变诈之说,其说以《左传》为主。如桓公三年春正月,吴氏以为阙文,反对前儒“桓无王明天讨不加”之说。此书初刻于元,现存田元刻大字本、《四库》系抄本。 |
春秋宗朱辨义 | 张自超 | 十二卷。张自超撰。张自超字彝叹,高淳(今属江苏)人,清代经学家。张自超之研究经史,期于躬行实践,康熙四十二年中进士后授经讲学,文行日着,未仕而卒。此书以朱熹谓《春秋》据事直书为旨。张氏认为,《春秋》寓有褒贬,但不是孔子有意为褒贬,孔子只是“据其事直书之。其事是则其辞若褒,其是非则其辞若贬;其事是之中有非,非之中有是,则其辞若以褒为贬,若以贬为褒”。他又说:“夫子笔削鲁史,直书于册,而罪之大小俱着,故《孟子》曰:‘《春秋》,天子之事也。’”“是非以笔削见,褒贬以是非见,‘比事属辞,《春秋》之教也。’”他逐条驳斥诸儒以《春秋》书、不书、书人书名书字、书国书族书氏、书即位不书即位、侵伐会盟、崩薨卒葬等为褒贬之说,切中古代冶《春秋》者之通弊。惟认为《春秋》寓褒贬于事中,仍未跳出旧说之窠臼。由于张氏反对《公羊》、《穀梁》褒贬之说,故虽认为“《左氏》之浮夸,不可全信”,但仍主张“读《春秋》不得不考事于《左氏》”。此书虽以宗朱为名,但亦稍有违从,后方苞作《春秋通论》多取材此书。现存世耕堂刻本、光绪七年刻本,《榕村全书》本。 |
春秋诸国统纪 | 齐履谦 | 六卷。目录一卷。元齐履谦(1263-1329)撰。齐履谦字伯恒,大名(今属河北)人,元代经学家、天文学家。齐氏幼通算术,自星历生累迁授时郎、秋官正。泰定中曾以太史院史奉使宣抚江西福建,所以罢免贪官污吏四百余人。其平生着述颇多,除此书外,还有《大学四传小注》、《中庸章句读解》、《论语言仁通旨》、《书传详说》、《易本说》、《二至晷景考》、《经串演撰八法》等书。此书是齐氏任国子司业时所作。齐氏认为,“春秋”原是古者史记的通称,而今《春秋》一书,则是孔子“以同会异,以一统万之书”,是孔子合鲁、周、宋、齐、晋、卫、蔡、陈、郑、曹、秦、薛、杞、滕、莒、邾、许、宿、楚、吴二十国史记而作。但是,自三传专言褒贬,于诸国分合及《春秋》之所以为《春秋》都未有及之者,所以作此书,以备诸家之缺。全书共二十二篇,首列鲁周(所谓“内鲁尊周”),其余各国则各以五等之爵为次,而因楚吴僭王号,故列之于最后,最后所附两篇则是诸小国与诸亡国。于各国下先叙大势与其排比之意,题曰“某国春秋统纪”。其后则排比经文,附以议论。现存元延璠七年刻本、汲古阁本、《通志堂经解》本。 |
礼经会元 | 叶时 | 四卷。宋叶时撰。叶时生卒年不详,字秀发,自号竹野愚叟,钱塘(今浙江杭州)人,淳熙十一年间(1184)进士。授奉国军节度推官,历任吏部尚书,理宗初以显谟阁学士出知建宁府,后以宝文阁学士提举崇福宫。卒谥号文康。《礼经会元》以概括《周礼》而立论,共一百篇。除第一篇总序泛论《礼经》、第二篇驳汉儒之失、第一百篇补《冬官》之佚外,其发挥经义实为九十七篇。其中《朝仪》、《宫卫》、《王畿》、《祭乐》、《明堂》、《分星》六篇,各附以图,由于刊本错乱,“祭乐”后所附之图,实为“乐舞”之图,“祭乐”之图移于前幅。《礼经会元》体例与郑伯谦《太平经国之书》略同,议论多互相矛盾,从内容上看,《太平经国》所论庞杂,《礼经会元》则无此疵。叶时受当时疑古风影响,极力驳贬前儒而立己说,如“注疏”一篇,认为刘歆诬《周礼》,基本承先儒旧论;“补亡”一篇,认为《冬官》散见五官,与俞庭椿《周礼复古编》观点相同;至于认为河间献王以《考工记》补《冬官》是多余的,汉武帝不信《周礼》,由此一篇,则无根据;又驳难郑玄所注深害《周礼》,诋其不该用纬书注《周礼》以及用《国语》注“分野”等,则过于偏颇。其必欲复封建、井田、肉刑则显与时事不合。然总体而论,叶时的《礼经会元》对《周礼》概括基本准确,较为可取,《四库全书总目》评其“大旨醇正,多能阐发体国经野之深意”,是后世研究者研究《周礼》的一部有价值参考书。《礼经会元》版本有:元刊本,藏于南京图书馆;明嘉靖萧梅林刻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元至正杭州路儒学刊本,藏于台湾故宫博物院;元至正藤花榭刊本;汪氏丛刊本;陆有元刊本;明初黑口本;陆子全书本;明复刊元至正本;洞庭席氏刊本;清许元准刊本;乾隆桐柏山房刻本;乾隆间写文渊阁《四库全书荟要》本;康熙十九年(1680)纳兰性德刻《通志堂经解》本;乾隆五十年(1785)通志堂刊修补本。 |
春秋质疑 | 杨于庭 | 十二卷。杨于庭(生卒不详)撰。杨于庭字道行,全椒(今属安徽省)人,明代经学家,诗人。万历进士,官至兵部职方郎中。除此书外,有《杨道行集》。此书主要针对胡安国《春秋传》而作。丘应和《序》称,杨氏“于六籍靡所不窥,读《春秋》,间不满胡氏说,辄置疑焉,汇而成帙,以质四方。”杨氏认为,胡安国《春秋传》于《春秋》大义,合者十之七,不合者十之三;其采用或驳斥《左传》、《公羊》、《穀梁》,也有不当之处。《胡传》之失,主要有于“议论务异而责人近苛”。杨氏指出,《胡传》“有剿《公》、《穀》而失之者,以王子虎为叔服、公孙会自出奔之类是也;亦有自为之说而失之者,卒诸侯别于内而以为不与其为诸侯,滕自降称而朝桓得贬之类是也”。此书之驳《胡传》穿凿附会之论多深切其弊。如卷一《春王正月》(上中下)驳胡氏“夏时冠周月”;隐元年驳胡氏以不书公即位为未请命于王等等,皆有根据。此书虽以驳《胡传》为主,但自发议论者不少,如卷二桓公三年“公子翚如齐逆女”但云:“隐世翚再帅师,不曰公子,此曰公子翚者何也”“翚为桓弑隐,故《春秋》以此为桓公之公子翚耳。”又此书攻驳胡氏穿凿,然杨氏之论其穿凿处更不下胡传,所述《春秋》之义,亦皆臆说。现存明万历二十八年刻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