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二有一乎?

  曰:二無一。

  【客問:二物相合,其中尚有一物可分而見者乎?主答:言既相合,則不可分也。】

  曰:二有右乎?

  曰:二無右。

  曰:二有左乎?

  曰:二無左。

  【二既合爲一,則不能分左右矣。】

  曰:右可謂二乎?

  曰:不可。

  曰:左可謂二乎?

  曰:不可。

  曰:左與右可謂二乎?

  曰:可。

  曰:變非不變(三十九),可乎?

  曰:可。

  曰:右有與,可謂變乎?

  曰:可。

  【如下文所云,羊合牛,假令羊居右而與牛合,是羊有與也。羊既與牛合,則不得仍爲羊矣。是變也。】

  曰:變隻。

  曰:右。

  【客問:變者,隻所與一隻獨變而右不變乎?主言:右既有與則右亦變矣。】

  曰:右苟變,安可謂右?【客言:如右亦變,則安可仍謂之右。今主云右,是未嘗變也。】

  苟不變,安可謂變?【主答也。】

  曰:二無左(四十),又無右,二者左與右奈何?客以主之言爲難也。

  羊合牛非馬。【主答也。舊注云:假令羊居左牛居右共成一物,不可偏謂之羊,亦不可偏謂之牛,既無所名,不可合謂之馬,謂二物不可爲一明矣。】牛合羊非雞。【舊注:變爲他物,如左右易位,故以牛左羊右,亦非羊非牛又非雞也。】

  曰:何哉?

  曰:羊與牛唯異。羊有齒,牛無齒,而羊之非羊也,牛之非牛也(四十一),未可。是不俱有,而或類焉。【主言:牛羊之異在有齒無齒,然既合而爲一,若徑謂羊非羊,牛非牛,未可也。以其雖不皆有齒而實相類也。】羊有角,牛有角,牛之而羊也,羊之而牛也,未可。是俱有,而類之不同也。【羊牛同有角,其合而爲一,若徑謂之牛,則其半是羊;徑謂之羊,則其半是牛,亦不可也。以其雖有角而實不同也。】羊牛有角,馬無角;馬有尾,羊牛無尾。故曰:『羊合牛非馬也。』

  非馬者,無馬也。無馬者,羊不二,牛不二,而羊牛二。是而羊而牛,非馬可也。【羊牛有角而馬無角,馬有尾而羊牛無尾,故羊牛合而爲一既非羊非牛更非馬也。所以非馬者,無馬在其中也。所以無馬者,以其雖非兩邊皆羊,雖非兩邊皆牛,而實爲羊牛二物合成,仍是羊牛而非馬也。】若舉而以是,猶類之不同。若左右,猶是舉。【舊注云:所以舉是羊牛者,假斯類之不可以定左右之分也。】

  牛羊有毛,雞有羽。牛羊與雞類之不同,此其一也。謂雞足一,數足二;二而一,故三。謂牛羊足一,數足四,四而一,故五。牛羊足五,雞足三,【雞二足,牛羊四足而別,有所以能行者,爲一足,故雞足三,牛羊足五。此即臧三耳之說也。牛羊與雞,類之不同,此又其一也。】故曰:『牛合羊非雞。』『非』,有以非雞也。【但以類之不同,非別有非雞之故也。】

  與馬以雞,甯馬。材不材,其無以類,審矣。【舊注:故等馬與雞,甯取于馬,以馬有國用之材,而雞不材,其爲非類審矣。】舉是亂名(四十二),是謂狂舉(四十三)。【言雞雖不材,仍非二物合成。若牛羊合而謂之雞,是謂狂舉也。】

  曰:他辯。【舊注:又責以以他物爲辯也。】

  曰:青以白非黃,白以青非碧。【『以』,猶『與』也。青與白分置二處,則非黃非碧也。此所辯舉黃之說與前所辯同意,舉碧之說則更進一意。碧爲青白合成也。】

  曰:何哉?

  曰:青白不相與而相與,反對也。不相鄰而相鄰,不害其方也。【舊注:夫青不與白爲青,而白不與青爲白,故曰『不相與』。青者,木之色,其方在東;白者,金之色,其方在西。東西相反而相對也。東自極於東,西自極於西。故曰『不相鄰』也。按:東之西即西之東,故曰『不相鄰而相鄰』。】不害其方者反而對,各當其所,【釋上云:反對及不害其方之故。】若左右不驪。

  故一於青不可,一於白不可,惡乎其黃矣哉?黃其正矣。是正舉也,其有君臣之于國焉,故強壽矣。【舊注:驪,色之雜者也。按:若青白分置左右而不雜,則不能使白變青,青變白,又安能變黃哉?黃是正色,非二色合成,猶君臣有上下之辯,則其國強而久不變衰也。】

  而且青驪乎白,而白不勝也。白足之勝矣而不勝,是木賊金也。木賊金者碧,碧則非正舉矣。【青雜乎白,白似足以掩青色,而卒不能掩,遂成碧色,非正色也。】

  青白不相與,而相與;不相勝,則兩明也。爭而明,其色碧也。【不雜,則二色皆明,雜則爭明而爲碧。】

  與其碧,甯黃。黃,其馬也。其與類乎?【舊注:等黃于碧,甯取于黃者,黃,中正之色也。馬,國用之材也。夫中正之色(四十四),國用之材,其亦類矣。】碧,其雞也,其與暴乎?【舊注:碧,不正之色;雞,不材之禽,故相與爲暴之類。按:前所辯言,雞雖非牛羊合成,然爲物不材。此言碧爲青白合成,則與不材者等也。】

  暴則君臣爭而兩明也。兩明者昏不明,非正舉也。【舊注:政之所以暴亂者,君臣爭明也。君臣爭明,則上下混亂,政令不明,不能正其所舉也。】

  非正舉者,名實無當。驪色章焉。【所以言非正舉者,實是碧,名爲青、名爲白皆不可,惟雜色明著耳。】故曰『兩明』也。兩明而道喪,其無有以正焉。【兩明則正道喪。】

  校记

  (三十七)兩『莫』字前,四庫本、中華本均有『物』字。

  (三十八)中華本無『指』字。

  (三十九)四庫本、中華本首『變』字前均有『謂』字。

  (四十)此句四庫本作『苟二無左』,中華本則作『二苟無左』。

  (四十一)此句四庫本作『羊有齒,牛無齒,而羊牛之非羊也、之非牛也』,中華本作『羊有齒,牛無齒,而牛之非羊也,羊之非牛也』。

  (四十二)此句四庫本、中華本均作『舉是謂亂名』。

  (四十三)四庫本、中華本均無『謂』字。

  (四十四)色,四庫本作『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