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公,名息姑,惠公子,平王四十九年即位。隱,謚也,隱拂不成曰隱。
元年春,王正月。
孔子之作春秋也,以天下無王而作也,非爲隱公而作也。然則春秋之始於隱公者,非他,以平王之所終也。何者?昔者幽王遇禍,平王東遷,平既不王,周道絶矣。觀夫東遷之後,周室微弱、諸侯强大,朝覲之禮不修,貢賦之職不奉,號令之無所束,賞罰之無所加。壞法易紀者有之,變禮亂樂者有之,弑君戕父者有之,攘國竊號者有之。征伐四出,蕩然莫禁。天下之政、中國之事,皆諸侯分裂之。平王庸暗,歷孝逾惠,莫能中興,播蕩陵遲,逮隱而死。夫生猶有可待也,死則何所爲哉?故詩自黍離而降,書自文侯之命而絶,春秋自隱公而始也。詩自黍離而降者,天下無復有雅也;書自文侯之命而絶者,天下無復有誥命也;春秋自隱公而始者,天下無復有王也。夫欲治其末者,必先端其本;嚴其終者,必先正其始。元年,書王所以端本也;正月,所以正始也。其本既端、其始既正,然後以大中之法從而誅賞之,故曰「元年春王正月」也。隱公曷爲不書即位?正也。五等之制,雖曰繼世,而皆請于天子。隱公承惠天子命也,故不書即位,以見正焉。
三月,公及邾儀父盟于蔑。
盟者,亂世之事,故聖王在上,闃無聞焉。斯蓋周道陵遲、衆心離貳、忠信殆絶、譎詐交作,於是列國相與,始有歃血、要言之事爾。凡書盟者,皆惡之也。邾,附庸國。儀父,字。附庸之君,未得列於諸侯,故書字以别之。桓十七年,公會邾儀父盟于趡翠軌反,莊二十三年,蕭叔朝公,是也。春秋之法,惡甚者日,其次者時,非獨盟也。以類而求,二百四十二年,諸侯罪惡輕重之迹,焕然可得而見矣。蔑,魯地。
夏五月,鄭伯克段于鄢於晚反。
段,鄭伯弟。案:諸侯殺大夫,稱人稱國,殺世子、母弟,稱君,此鄭伯弟可知也。克者,力勝之辭。段,鄭伯弟,以鄭伯之力始勝之者,見段驕悍難制,國人莫伉也。鄭伯養成段惡,至于用兵,此兄不兄、弟不弟也。鄭伯兄不兄,段弟不弟,故曰「鄭伯克段于鄢」,以交譏之。鄢,鄭地。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吁阮反來歸惠公仲子之賵方鳳反。
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非禮也。仲子,孝公妾、惠公母。惠公既君,仲子不稱夫人者,妾母不得稱夫人,故曰「惠公仲子」也。其曰「惠公仲子」者,非他,以别惠公之母爾。文九年,秦人來歸僖公成風之襚,皆此義也。仲,字;子,宋姓。車馬曰賵,衣衾曰襚,珠玉曰賻扶故反。宰咺,天子士。宰,官;咺,名,天子之士名。
九月,及宋人盟于宿。
及宋人盟,皆微者也。外微者稱人,内微者稱及,不可言魯人故也。
冬十有二月,祭側界反伯來。
祭伯,天子卿。不稱「使」者,非天子命也。非天子命則奔也。不言奔,非奔也。祭伯私來也。祭伯私來,故曰「祭伯來」以惡之。祭,國;伯,爵。
公子益師卒。
益師,孝公子,内大夫也。内大夫生死皆曰「公子」「公孫」與「氏」。不以大夫目之者,惡世禄也。古者諸侯之大夫,皆命于天子。周室既微,其制遂廢。故魯之臧氏、仲孫氏、叔孫氏、季孫氏,晉之狐氏、趙氏、荀氏、郤氏、欒氏、范氏,齊之高氏、國氏、崔氏,衛之甯氏、孫氏,皆世執其政,莫有命于天子者,此可謂世禄者矣。春秋詳内略外,故獨卒内大夫以疾之。
二年春,公會戎于潛。
公會戎于潛,聖王不作,諸戎亂華,肆居中國[1],與諸侯伉。故公會戎于潛。諸侯非有天子之事,不得出會諸侯,况會戎哉?凡書會者,皆惡之也。潛,魯地。
夏五月,莒人入向舒亮反。
莒,小國也。入者,以兵入也。莒小國,以兵入向者,隱桓[2]之際,征伐用師,國無小大,皆專而行之,故莒人以兵入向。其稱「人」者,春秋小國、卿大夫皆略稱「人」,以其土地微陋、其禮不足故也。
無駭帥師入極。
無駭,公子展孫。不氏,未命也。極,附庸國。外莒人入向,内無駭帥師入極,天子不能誅此,周室陵遲可知也。
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
盟,不相信爾,故割牲、歃血以要之。邾儀父,中國也。公與中國盟猶曰不可,與戎盟于唐甚矣。唐,魯地。
九月,紀裂繻來逆女。
惡不親迎也。諸侯親迎,禮之大者。在易咸卦,兑上、艮下,艮少男,先下女,親迎之象也,故曰:「咸,感也。二氣感應,以相與。」又曰:「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是以文王親迎于渭,以啓周室詩人美之。紀侯不知親迎之大,故斥言「紀裂繻來逆女」以惡之也。裂繻,紀大夫,未命故不氏。
冬十月,伯姬歸于紀。
伯姬,紀裂繻所逆内女也。伯,字;姬,魯姓。婦人謂嫁曰歸。
紀子伯、莒子盟于密。
紀,本侯爵,此稱子伯,闕文也。左氏作「子帛」,杜預言「裂繻字」者,蓋附會其説爾,故不取焉。
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
隱公夫人也。夫人薨志者,夫人小君,與君一體,故志之也。子,宋姓。不地者,夫人薨,有常處;不言葬者,五月而葬也。
鄭人伐衛。
孔子曰:「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自諸侯出,蓋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夫禮樂征伐者,天下國家之大經也。天子尸之,非諸侯可得專也。諸侯專之猶曰不可,况大夫乎?吾觀隱、桓之際,諸侯無小大,皆專而行之;宣、成而下,大夫無内外,皆專而行之。其無王也甚矣!故孔子從而録之,正以王法,凡侵、伐、圍、入、取、滅,皆誅罪也。鄭人,微者。
三年春,王二月。
群公之年,正月書王者九十二,二月書王者二十,三月書王者一十七。春秋之法,唯元年不以有事無事皆書「王正月」。餘年,事在正月則書正月。「桓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終」,生卒之類是也。事在二月則書「二月」。此年「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四年春,王二月,莒人伐杞」之類是也。事在三月則書三月。「七年春,王三月,叔姬歸于紀」「莊十二年春,王三月,紀叔姬歸于酅音擕」之類是也。一時無事,則書首月。「莊五年春,王正月」「十一年春,王正月」之類是也。
己巳,日有食之。
言日不言朔者,凡日食言日;言朔食,正朔也。言日不言朔,失其朔也;言朔不言日,失其日也;不言日、不言朔,日朔俱失也。桓三年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莊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食正朔也。此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僖公十二年三月庚午日有食之,失其朔也。桓十七年冬十月朔日有食之,失其日也。莊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僖十五年夏五月日有食之,日朔俱失也。此皆曆象錯亂、攝提無紀,周室不綱、太史廢厥職,或失之先,或失之後。夏書曰:「先時者,殺無赦;不及時者,殺無赦。」故春秋詳而録之,以正其罪。
三月庚戌,天王崩。
平王也。天子崩、諸侯卒皆志者,受終易代不可不見也。天子崩七月而葬,諸侯卒五月而葬,此禮之常也,故不書焉。凡書葬者,非常也。是故天王崩書葬者五:桓、襄、匡、簡、景是也。不書葬者四:平、惠、定、靈是也。不書崩、不書葬者三:莊、僖、頃是也。桓、襄、匡、簡、景書葬者,皆非常也;平、惠、定、靈不書葬者,皆得常也。莊、僖、頃不書崩、不書葬者,周室微弱,失不告也,失不告崩,故葬不可得而書也。然則襄王而葬書者,惡内也。案:文六年八月乙亥,晉侯驩卒,冬十月公子遂如晉,葬晉襄公;八年八月戊申,天王崩,九年二月叔孫得臣如京師,葬襄王,魯皆使卿會,是天子諸侯可得而齊也。故書襄王之葬以惡内。
夏四月辛卯,尹氏卒。
尹氏,天子卿。言氏者,起其世也。泰誓曰「罪人以族,官人以世」,夏商之亂政也。周既失道,其政亦然。案:節南山,家父刺幽王之詩也,稱尹氏太師、維周之氐,則尹氏世卿其來久矣,見于此者,因其來赴誅之也。
秋,武氏子來求賻。
武氏,世卿也。其言武氏子,父死未葬也。武氏子來求賻者,武氏子父死未葬,故來求賻。賻不可求,來求,非禮也。
八月庚辰,宋公和卒。
冬十有二月,齊侯、鄭伯盟于石門。
石門,齊地。
癸未,葬宋穆公。
夫赴、告、弔、會,史策之常也。貶惡誅亂,聖師之筆也。春秋書諸侯之卒、葬者,豈徒紀其歲時,從其赴、告、弔、會而已哉?蓋以周室陵遲、諸侯僭亂、變古易常、驕蹇不道,生死以聖王之法治之也。是故諸侯之卒,書葬者九十三,不書葬者四十一。凡書葬者,皆惡之也。禮,天子崩,稱天,命以謚之;諸侯薨,請謚于天子;大夫卒,受謚于其君。大行受大名,小行受小名,所以懲惡而勸善也。東遷之後,其禮遂廢。諸侯之葬也,不請謚于天子,皆自謚之。非獨不請謚于天子,皆自謚之,而又僭稱公焉。故孔子從而録之,正以王法。唯吴楚之君,僭極惡大,貶不書葬,此非例之常。宋,公爵,又五月而葬,書者,不請謚也。
四年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婁。
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婁,甚之也。莒人二年入向,天子不能誅,故此肆然伐杞取牟婁。牟婁,杞邑。
戊申,衛州吁弑其君完。
州吁不氏,未命也。易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冰也。」又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辨之不早辨也。斯聖人教人君御臣子、防微杜漸之深戒也。蓋以臣子之惡始于微而積于漸,久而不已,遂成于弑逆之禍,如履霜而至于堅冰也。若辨之不早,則鮮不及矣。故春秋之世,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弟弑其兄者有之,婦弑其夫者有之。是時紀綱既絶,蕩然莫禁。孔子懼萬世之下,亂臣賊子交軌乎天下也,故以聖王之法從而誅之。其誅之也,罪惡有三。大夫弑君,則稱名氏以誅之,謂大夫體國不能竭力盡能,輔其不逮,包藏禍心以肆其惡,故稱名氏以誅之。此年衛州吁弑其君完、莊八年齊無知弑其君諸兒、宣十年陳夏徵舒弑其君平國之類是也。微者弑君,則稱人以誅之。微者,謂非大夫,名氏不登于史策,故稱人以誅之。文十六年宋人弑其君杵臼、十八年齊人弑其君商人、襄三十一年莒人弑其君密州之類是也。衆弑君,則稱國以誅之。衆謂上下乖離、姦宄並作,肆禍者非一,言舉國之人可誅也,故稱國以誅之。文十八年莒弑其君庶其、成十八年晉弑其君州蒲、定十三年薛弑其君比之類是也。
夏,公及宋公遇于清。
遇者,不期也。不期而會,曰遇。詩稱「邂逅相遇,適我願兮」是也。諸侯守天子土,非享覲不得逾境。此言「公及宋公遇于清」者,惡其自恣出入無度。清,衛地。
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秋,翬帥師會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
夏,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秋,翬帥師會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内外連兵,肆然不顧,以疾于鄭,其惡可知也。蔡、衛稱人,稱人微者。翬不氏,未命也。
九月,衛人殺州吁于濮音卜。
稱人,以殺討賊亂也。其言于濮者,桓公被殺至此八月,惡衛臣子緩不討賊,俾州吁出入自恣也。濮,衛地。
冬十有二月,衛人立晉。
人者,衆辭。嗣子有常位,故不言立。言立,非正立也。州吁既死,衛國無君,故國人舉公子晉立之。諸侯受國于天子,非國人可得立也。故曰「衛人立晉」以誅其惡。
五年春,公觀魚于棠。
觀魚,非諸侯之事也。天子適諸侯,諸侯朝天子,無非事者,動必有爲也。故孟子曰:「天子適諸侯曰巡狩。巡狩者,巡所守也。諸侯朝于天子曰述職。述職者,述所職也。是故春省耕而補不足,秋省斂而助不給。」隱公怠棄國政,春觀魚于棠,可謂非事者矣。棠,魯地。
夏四月,葬衛桓公。
十四月葬。
秋,衛師入郕。
九月,考仲子之宫。
考,成也。仲子,惠公母,隱公祖母。元年,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赗,故隱公考仲子之宫祭之。元年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非禮也。隱公以是考仲子之宫祭之,此又甚矣。夫宗廟有常,故公夫人之廟皆不書焉。此年考仲子之宫,成六年立武宫,定元年立煬宫,皆譏其變常也。
初獻六羽。
初,始也;羽舞者,所執大雉之羽也。其言初獻六羽者,魯僭用天子禮樂,舞則八佾。孔子不敢斥也,故因此减用六羽,以見其僭天子之惡。且經言考仲子之宫、初獻六羽,則群公皆用八佾可知也。唯稱羽者,婦人之宫不用干舞。
邾人、鄭人伐宋。
邾序鄭上者,邾主乎伐宋也。
螟。
螟,蟲灾也。食苗心曰螟,食葉曰蟘特,食節曰賊,食根曰蟊。
冬十有二月辛巳,公子彄苦侯反卒。
公子彄,臧僖伯也,孝公子。
宋人伐鄭,圍長葛。
九月邾人、鄭人伐宋,故宋人伐鄭圍長葛。長葛,鄭地。
六年春,鄭人來輸平。
其言來輸平者,鄭人來輸誠于我,平四年翬會諸侯伐鄭之怨也。平者,釋憾之辭。
夏五月辛酉,公會齊侯,盟于艾。
艾,魯地。
秋七月。
春秋編年必具四時,故雖無事,皆書首月,不遺時也。
冬,宋人取長葛。
長葛,鄭邑,天子所封,非宋人可得取也。宋人前年伐鄭圍長葛,此而取之,故言伐、言圍、言取,悉其惡以誅之也。
七年春,王三月,叔姬歸于紀。
叔姬,伯姬之媵,至是乃歸,待年父母國也。媵書者,爲莊十二年歸于酅音擕起。
滕侯卒。
不日、不名者,滕入春秋爲小,國之君卒或日不日、或名不名者,以其微弱,其禮不足,略之也。
夏,城中丘。
城邑、宫室,高下大小皆有王制,不可妄作,是故城一邑、新一厩、作一門、築一囿,時與不時皆詳而録之。此年夏城中丘,桓五年夏城祝丘,莊二十九年冬十有二月城諸及防,文十二年冬十有二月季孫行父帥師城諸及鄆,定十四年秋城莒父及霄,僖二十年春新作南門,定二年冬十月新作雉門及兩觀之類是也。時謂周之十二月,夏之十月,非此不時也。然得其時者,其惡小;非其時者,其惡大。此聖人愛民力,重興作,懲僭忒之深旨也。中丘,魯邑。
齊侯使其弟年來聘。
列國相聘,非禮也。斯皆東遷之後,諸侯横恣,連衡自固,以相比周,乃有玉帛交聘之事爾。是故大國聘而不朝,小國朝而不聘。小國力弱可致,大國地廣兵衆不可得而屈也。故但使大夫來聘,結歡通問而已。凡書者皆惡之也。
秋,公伐邾。
冬,天王使凡伯來聘。
天王使凡伯來聘,非天子之事也。桓王不能興衰振治、統制四海,以復文武之業,反同列國之君,使凡伯來聘,此桓王之爲天子可知也。凡伯,天子卿;凡國,伯爵。
戎伐凡伯于楚丘以歸。
凡伯寓衛,戎伐凡伯以歸。言伐,用兵也。楚丘,衛地。地以楚丘者,責衛不能救難;録以歸者,惡凡伯不死位。
八年春,宋公、衛侯遇于垂。
垂,衛地。
三月,鄭伯使宛來歸祊必彭反,庚寅,我入祊。
祊,鄭邑,天子所封,非魯土地,故曰來歸。定「十年,齊人來歸鄆音運、讙、龜陰田」,皆此義也。先言歸而後言入者,鄭不可歸,魯不可入也。鄭人歸之,魯人受之,其罪一也。入者,受之之辭。宛不氏,未命也。
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辛亥,宿男卒。
秋七月庚午,宋公、齊侯、衛侯盟于瓦屋。
此言「庚午,宋公、齊侯、衛侯盟于瓦屋」者,甚之也。諸侯日熾,紛紛籍籍,相與爲群,歃血要言,自是卒不可制也。瓦屋,周地。
八月,葬蔡宣公。
三月而葬。
九月辛卯,公及莒人盟于浮來。
公與莒人盟,非莒人之罪也。凡公與外大夫盟,内斥言公,外大夫稱人,惡在公也。此年公及莒人盟于浮來,成二年公及楚人、秦人、宋人、陳人、衛人、鄭人、齊人、曹人、邾人、薛人、鄫人盟于蜀是也。内不言公,外書大夫名氏,惡在大夫也。莊十有二年及齊高傒盟于防,文二年及晉處父盟是也。浮來,莒地。
螟。
冬十有二月,無駭卒。
不氏,未命也。九年挾卒同此。
九年春,天王使南季來聘。
南季,天子大夫。南,氏;季,字。
三月癸酉,大雨震電。庚辰,大雨于付反雪。
周之三月,夏之正月也。未當大雨震電,既大雨震電,又不當大雨雪。甚哉!八日之間天變,若此也。
挾卒。
夏,城郎。
郎,魯地。
秋七月。冬,公會齊侯于防。
防,魯地。
十年春王二月,公會齊侯、鄭伯于中丘。
此言「二月,公會齊侯、鄭伯于中丘」者,公末年出入無度,不顧憂患于内,數會諸侯于外也。十一年,時來之會同此。
夏,翬帥師會齊人、鄭人伐宋。六月壬戌,公敗宋師于菅古顔反。辛未,取郜告。辛巳,取防。
夏,翬帥師會齊人、鄭人伐宋,六月壬戌公敗宋師于菅,辛未取郜,辛巳取防,甚矣!公與翬,傾衆悉力共疾于宋,又浹日而取二邑,故君臣並録以疾之。菅,宋地。
秋,宋人、衛人入鄭。宋人、蔡人、衛人伐戴。鄭伯伐取之。
宋人、蔡人、衛人伐戴,戴,小國也。三國之師既退,鄭伯見利忘義,乘戴之弊,伐而取之,其惡可知也。
冬十月壬午,齊人、鄭人入郕。
郕,小國。
十有一年春,滕侯、薛侯來朝。
諸侯朝天子,禮也;諸侯朝諸侯,非禮也。斯皆周室不競,干戈日尋,以大陵小,小國不得已而爲之爾。是故齊、晉、宋、衛未嘗朝魯,而滕、薛、邾、杞來朝,奔走而不暇也。齊、晉、宋、衛未嘗來朝魯者,齊、晉盛也,宋、衛敵也。滕、薛、邾、杞來朝,奔走而不暇者,土地狹陋、兵衆寡弱,不能與魯伉也。春秋之法,諸侯非有天子之事,不得踰境,凡書朝者,皆惡之也。
夏五月,公會鄭伯于時來。
時來,鄭地。
秋七月壬午,公及齊侯、鄭伯入許。
案:前年二月公會齊侯、鄭伯于中丘,夏翬帥師會齊人、鄭人伐宋,六月壬戌公敗宋師于菅,辛未取郜,辛巳取防,此年五月公會鄭伯于時來,秋七月壬午公及齊侯、鄭伯入許,甚矣!公二年之中與齊侯、鄭伯連兵自恣以爲不道,其惡若此也。
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
公薨不地,弑也。孰弑之?桓公弑也。曷爲不言桓公弑?内諱弑也。故弑君之賊皆不書焉。不言葬者,以侯禮而葬也。隱雖見弑,其臣子請謚于周,以侯禮而葬,故不書焉。
* * *
[1] 「肆居中國」,四库本作「明堂失位,要荒之人」。
[2] 四庫本避宋諱,「桓」皆作「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