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目录》云:“名曰《问丧》者,以其记善问居丧之礼所由也。此于《别录》属丧服。”但详味其本文,可知郑氏只不过依题名起义,并没有什么依据。今按本篇前半,都是直接解释居丧哭泣的礼节,其文辞有的仿自《檀弓》篇,有的仿自《杂记》篇,而语法又比那两篇来得繁些,可见是晚出的作品。至于后半,才用问答体来解释袒、免与杖。其立意在说明“丧礼主哀”以及“悲哀在中故形变于外”之义。其文体和《三年问》相似,都是专讨论一二事,和《间传》篇的综合解释不同。而《问丧》和《三年问》可能都是因《丧大记》而做的引申说明,但其全文当不只此,而且残留在本篇的还有脱漏。

亲始死,鸡斯徒跣1,扱上衽2,交手哭3。恻怛之心,痛疾之意,伤肾干肝焦肺4,水浆不入口,三日不举火,故邻里为之糜粥以饮食之5。夫悲哀在中,故形变于外也,痛疾在心,故口不甘味,身不安美也6。

今注

1 鸡斯,当作“笄”,音同而误。笄,是簪子;,是韬发的帛。笄,就是去冠但还保持用簪子固髻,用帛裹髻;括发时,就连笄都除去。徒跣,见《丧大记》注。

2 扱上衽,见《丧大记》注。

3 交手,两手相交拊膺。

4 伤肾干肝焦肺,郑玄以为五脏肾在下,肝在中,肺在上,举肾、肝、肺三者的焦伤,而心脾已包括其中,也就是“五脏都焦伤”的意思。

5 邻里为之糜粥以饮食之,这是士礼,大夫则君命食之。

6 口不甘味,所以水浆不入口;身不安美,所以变服。

今译

在父母刚去世的时候,孝子就去冠留下簪子和裹髻的帛在头上,打光脚,把深衣下裳的前幅纳在带里,两手交叉在胸前痛哭。那种悲惨的心情、伤痛的意念,使肾脏受伤,肝脏干枯,肺脏焦燥,连一点儿水也喝不下,三天之内都不生火煮食物,所以要靠邻里煮点稀饭给他喝了。这都是因为心中有了悲哀,所以外在的感官起了变化;也就是说,因为心里伤痛,所以嘴里吃不出味道,而身上的穿戴也觉得不舒服了。

三日而敛,在床曰尸,在棺曰柩,动尸举柩,哭踊无数。恻怛之心,痛疾之意,悲哀志懑气盛1,故袒而踊之,所以动体安心下气也。妇人不宜袒,故发胸击心爵踊2,殷殷田田,如壞墙然3,悲哀痛疾之至也。故曰:辟踊哭泣哀以送之4。送形而往,迎精而反也。

今注

1 懑,“烦闷”的意思。

2 发,是“开”的意思。爵踊,像雀鸟在跳,就是“双脚一起跳”的意思。

3 殷殷田田,如壞墙然,孔颖达云:“言将欲崩倒也。”孔氏以为“殷殷田田”是墙崩倒的声音,很不妥当。细味本文语意,“殷殷田田”是“击心”的声音;“如壞墙然”是形容击心之声和击心之状。而“壞墙”的“壞”字是讹字。稽之《月令》孟秋之月“坯墙垣”,孟冬之月“坏城郭”,《北堂书钞》一五四引、一五五引“坯”“坏”都作“壞”字,可见隋以前古本《礼记》“坯”“坏”二字,后世多讹为“壞”字。《吕氏春秋·孟秋纪》此字作“坿”,“丕”“不”“付”都是唇音,可以通假,而“坏”也就是“坿”的通假字,也可以写成“培”。“坏”字,郑注作“益”解,而益土筑墙就叫“坏”墙。用益土筑墙形容妇人击心的声音和形态,就很适当了。

4 辟踊,见《檀弓下》篇,“故曰”是引《孝经》的话。

今译

死后三天而入殓,死人在床上叫尸,装进棺材就称为“柩”了,由于丧礼有进无退,所以只要迁动了尸柩,就要尽情号哭和跺脚。由于悲惨的心情、伤痛的意念,使得悲哀烦闷、血气都充塞着,所以要打赤膊、跺脚,这样做能运动肢体,安定情绪,平静血气。妇人不宜赤膊,所以敞开一点胸口,捶着心胸,像雀鸟一般两脚齐跳,砰砰碰碰的,就像在筑墙似的,这是极悲哀痛苦的表现。所以《孝经》上说:“捶胸跺脚痛哭流涕,用悲哀的心情来送死者。”把形骸送走,而接回的是他的精神。

其往送也,望望然汲汲然如有追而弗及也1;其反哭也,皇皇然若有求而弗得也2。故其往送也如慕,其反也如疑3。

今注

1 望望然,是瞻望的样子。汲汲然,是急促的心情。

2 皇皇然,彷徨不安的样子。以上并参阅《檀弓下》。

3 其往送也如慕,其反也如疑:说见《檀弓上》。

今译

在送葬的时候,瞻望着前面,心里很焦急,就像一心要追随先人而又跟不上的样子;在葬后一路哭着回来时,彷徨不安,就像请求先人回家而未得应允似的。所以说:孝子在送葬时,就像小儿追随父母时的哭叫;下葬后回来,又像在担心神灵是否跟他回家而迟疑不进。

求而无所得之也,入门而弗见也,上堂又弗见也,入室又弗见也。亡矣!丧矣!不可复见已矣!故哭泣辟踊,尽哀而止矣。心怅焉、怆焉、惚焉、忾焉1,心绝志悲而已矣。祭之宗庙,以鬼飨之,徼幸复反也。

今注

1 怅焉、怆焉、惚焉、忾焉,都是无可奈何的心情。

今译

在墓上祈求先人回家而得不到承诺,一回到家门又什么也看不见,登上厅堂仍然什么也没见着,进入寝室仍然一无所见。先人真的是失去了,死了;再也看不见了!所以除了捶胸跺脚还有什么办法呢?心里只有怅惘、凄怆、恍惚、感喟和绝望的悲哀而已。来到庙里把他当作幽灵来致祭,只是希望他的精神幸而能回来罢了。

成圹而归,不敢入处室,居于倚庐,哀亲之在外也;寝苫枕块1,哀亲之在土也。故哭泣无时,服勤三年2,思慕之心,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实也。

今注

1 寝苫枕块,说见《丧大记》。

2 勤,“忧劳”的意思。

今译

下窆后将圹填平了回来,不忍住进寝室,而住在斜靠在门外墙边的草屋里,这是为着想起父母孤零零地在外而哀伤的表现;睡在草垫上用土块做枕头,这是为着想起父母躺在地下而哀伤的表现。所以时时哭泣,为着死者而忧心劳思了三年,这都由于孝子怀着思慕的心理,自己愿意这么做,亦是人们自然流露的真情。

或问曰1:“死三日而后敛者何也?”曰:“孝子亲死,悲哀志懑,故匍匐而哭之,若将复生然,安可得夺而敛之也?故曰三日而后敛者,以俟其生也;三日而不生,亦不生矣。孝子之心亦益衰矣;家室之计,衣服之具,亦可以成矣;亲戚之远者,亦可以至矣。是故圣人为之断决以三日为之礼制也。”

今注

1 以下都是设问以阐发其义理。

今译

有人问:“死后三天才入殓,那是什么缘故呢?”答道:“孝子死了父母,悲哀忧闷,所以趴在尸上痛哭,好像父母还能复活似的,这怎能从他手上抢来入殓呢?所以,死后三天才入殓,是为着要满足孝子指望死者复活的心理。过了三天还不见有复活的迹象,那就是死定了,而孝子的信心也就大为减弱了。而且到第三天,家里备办丧事工作和衣服器物,也可以完成了;而远道的亲戚也可以赶到了。所以圣人便决定以三天的期限作为礼制。”

或问曰:“冠者不肉袒何也?”曰:“冠,至尊也,不居肉袒之体也,故为之免以代之也1。

今注

1 免,音问,说见《檀弓上》。

今译

或者有人又问:“戴着冠的时候就不能打赤膊,那是什么缘故呢?”答道:“冠是至尊的象征,不能戴在衣着不整齐、打赤膊的人身上。所以要打赤膊之前就得先脱掉冠,用‘免’来代替。

“然则秃者不免,伛者不袒,跛者不踊,非不悲也;身有锢疾1,不可以备礼也。故曰:丧礼唯哀为主矣。女子哭泣悲哀,击胸伤心;男子哭泣悲哀,稽颡触地无容,哀之至也。”

今注

1 锢疾,经久不愈的疾病。俗作“痼疾”。

今译

“然而秃子就不用免,驼背者不打赤膊,跛子不跺脚,这并不表示他们不悲伤;只不过是身体有了疾病,没法完成这些礼节而已。所以说:‘丧礼是以悲哀为根本的。’女子以哭泣宣泄悲哀,还要捶击心胸;男子以哭泣宣泄悲哀,还要把额头磕到地面,这都是哀伤到了极点的表现。”

或问曰:“免者以何为也?”曰:“不冠者之所服也1。《礼》曰:‘童子不缌,唯当室缌2。缌者其免也,当室则免而杖矣3。’”

今注

1 不冠,郑玄以为就是“未冠”;王夫之说得更清楚些,他说:“本已冠而去之若固未冠。”

2 《礼》曰:“童子不缌,唯当室缌。”这两句引自《仪礼》。未成年的童子和疏远的亲戚没有交情可言,所以不必为远亲服缌麻,要小功以上的才为之服;如果童子的父母已经过世,由他主持家计,那就要为远亲服缌麻了。

3 杖,哀毁至病才用杖来扶持。童子通常不至于此。

今译

问道:“在什么条件下要做‘免’的打扮呢?”答道:“脱掉冠,就要改服‘免’。《仪礼》上说:‘童子不必为远亲服缌麻,只有父母去世,自己当家,才须为远亲服缌麻。’通常服缌麻的成人,才做‘免’的打扮;但是只要当了家,不论成年与否,皆须做‘免’的打扮,甚至有时还要拿孝棒。”

或问曰:“杖者何也?”曰:“竹桐一也。故为父苴杖,苴杖,竹也;为母削杖,削杖,桐也1。”

今注

1 郑注云:“言所以杖者,义一也,顾所用异耳。”按:本篇之做此解释,是本《仪礼·既夕礼》及《仪礼·丧服传》文。《既夕礼》作:“杖下本,竹桐一也。”《丧服传》云:“苴杖,竹也;削杖,桐也。杖各齐其心,皆下本。”据此,则本章还有值得讨论的地方;本篇于“或问”之下,急接以“竹桐一也”,看来答非所问,可能还有脱文。稽之《既夕礼》所谓“竹桐一也”,是在直解其上文“杖下本”之义,犹言杖之下本,竹桐一也。证以《丧服传》云:“苴杖,竹也;削杖,桐也。杖各齐其心,皆下本。”所谓“皆下本”,正是《既夕礼》“竹桐一也”的意思。而本篇所谓“一”,只是就其“本”而言,然而“竹”之与“桐”、“苴”之与“削”,并未答及,故其间显有脱句。但《白虎通·丧服》引此,则兼并二义,其文云:“父以竹,母以桐,何也?竹者阳也,桐者阴也。竹何以为阳?竹断而用之,质,故为阳;桐削而用之,加人功,文,故为阴也。”而孔颖达在疏本章时也加上许多补充说明,孔疏云:“言为父竹,为母桐,孝子之意,其义一也。言孝子奉亲用心是一,但取义有异,故竹桐而殊也。”又云:“父是尊极,故为之苴杖,言苴恶之物以为杖,自然苴恶之色,唯有竹也,故云:苴杖,竹也。为母削杖,削杖,桐也。言为母屈于父,不同自然苴恶之色也,故用削杖,其杖虽削,情同于文,故云:削杖,桐也。桐是同父之义,故不用余木。或解云:竹节在外,外,阳之象,故为父矣;桐节在内,内,阴之类也,故为母也。”

今译

或问:“孝棒是什么做的?”答道:“用竹、用桐的道理是一样的,所以父丧用表面焦枯的孝棒,这种孝棒是竹子做的(不加人工,颜色难看);母丧(由于母亲的地位比父亲略次一等),就用削了皮的竹子,这种孝棒是用桐木做成的(用桐,是取其同于父亲的意思)。”

或问曰:“杖者以何为也?”曰:“孝子丧亲,哭泣无数,服勤三年,身病体羸,以杖扶病也。则父在不敢杖矣1,尊者在故也;堂上不杖,辟尊者之处也;堂上不趋,示不遽也2。此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实也,礼义之经也,非从天降也,非从地出也,人情而已矣。”

今注

1 父在不敢杖,本来,除了为父丧要拄杖之外,为母、为妻、为长子的丧事也都要拄杖。但父亲健在,不敢为母、妻、长子拄杖,表示降杀哀情。

2 堂上不杖,辟尊者之处也;堂上不趋,示不遽也:趋,是丧趋。这四句,郑玄以为是父在为母堂上不杖,为母堂上不趋;王夫之则以为堂上是殡宫,不杖不趋,是哀而不忘敬,就是“事死如事生”的意思。

今译

或问:“居丧为什么要拄杖呢?”答道:“孝子为了父母去世,不断哭泣,忧劳了三年,身体变得很虚弱,所以要用杖来支撑病体。但是在父亲跟前,就不敢拄杖,因为在尊者面前不敢表现衰弱的样子;在堂上不敢拄杖,因为那是尊者所在的地方;在堂上也不敢快步走,表示不急促。这是本乎孝子的意念,本乎人类自然的感情,是合情合理的行为。不必天定,亦非地设,只是出乎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