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洛克以一千六百三十二年生于英国普勒斯滔邻境之威灵顿。父为法律家,或言军人,夙奉新教。洛克幼学于家庭,稍长,始入惠斯特明斯达学校。年二十岁,至鄂克斯福大学(今译牛津大学) 肄业。当时烦琐派之哲学尚盛于时,洛克不满其说,后得特嘉尔德之书读之,大悦,由是始有志于哲学。此间如额森特(按,疑即伽桑狄) 及霍布士之著作,亦其所好研究者也。一千六百六十年,为鄂克斯福基督教会之教师,教希腊语及哲学、修辞学。其初颇欲为宗教家,嗣以王权复兴,旧教势炽,始罢其志。又以体羸弱,欲为医,故于医学、化学亦攻究及之。一千六百六十五年,奥泰文奉使柏兰丁堡(日耳曼列邦之一) ,洛克以书记官随往。逾年,归鄂克斯福。适嘎弗培利侯爵延之治疾,因与侯相识,其后交谊日密,遂馆于侯家,督课其子弟,兼为侍医。且侯常以政治之事咨询之。一千六百六十八年,随诺尔森巴兰德侯爵游历法、义(按,指意大利) 诸邦。洎嘎弗培利侯为政府,乃擢用之。一千六百七十三年,侯罢相,洛克亦去位。二年后,至法兰西养疴。一千六百七十九年,嘎弗培利侯再入内阁,召洛克归。未几,侯又遭贬。一千六百八十三年,侯避难亡国,洛克从之,更名姓,遁居荷兰,借著述自娱。此间曾以拉丁文之书翰体,著《信教自由论》第一册,一千六百八十五年出版,其二三册则归国后之作也。一千六百八十九年,英人迎奥连治侯威廉即王位。其次年,王召洛克,重用之。当时之政策与英国立宪政体之基础所由巩固,实洛克之力居多。是年所著《政治论》出版。其明年《智力论》亦出版,此书盖其自表哲学上之见地者也,先是一千六百七十年顷,侨寓法兰西时,既从事著作,一千六百八十七年竣事。其全书要领曾译以法文而载诸某杂志,至是始刊行之。一千六百九十三年,更著《教育意见》。一千六百九十五年,著《基督教合理论》。洛克之宗教说既为当代神学家所诋,遂于其哲学亦攻击之,甚至鄂克斯福大学禁阅《智力论》云。

洛克终身不娶,晚年寄居其友美显谟之家。一千七百四年十月二十八日卒,年七十三岁。其论教育也,重在养成人品,以为习惯良善,知德兼备,立身斯世而能自尽其义务者,此所谓品性完全之士,而教育之目的即在造成此类人物而已。故其于德育,置重自治,以为学者贵能由判断善恶之能力,以自立其身。此笞罚之所以必禁,而名誉之欲,羞恶之心,所以不可不培养也。其于体育,则主锻练主义。所著《教育意见》,于衣服饮食起居动作之末,悉详示所宜,盖多本其医学上之见解而言之者。此书序文中,首引罗马人邱培纳之名言曰:“康健之精神必宿于康健之身体。”盖深明体育之为重也。其于知育,则尚实用主义。盖既言教育之目的在培养有益社会之人物,则非足裨生活之智识,不当接受,亦自然之结论也。洛克以为儿童所当学习者:一、图画;二、读书作文习字;三、地理;四、数学;五、天文;六、几何;七、历史;八、伦理及普通法律;九、自然科学;十、手工及商业。若夫音乐、诗歌与希腊、拉丁古语,无当于世用,而世人方苦心攻究之,可谓演滑稽之技者矣。又以为智识之本,自直观而来,必凭借实物以指示之,又必引起自动力,俾学者之进步可不假扶助而得之,故尝痛诋强记之弊。其论施教之区,则谓公共教育不如家庭教育之得力。惟下流子弟当别立职业学校教之,以资他日谋生之道。此盖自其崇尚实用之见地而来者,而后世之实业学校实滥觞于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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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篇刊于1904年12月《教育世界》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