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本篇着重探讨了礼与人性、名号与事物的关系问题。董仲舒认为,治国要抓住根本,而这个根本就是礼。礼是根据人情而制定的,但又对人情有所节制。而人情又根植于人性,是人本有的,但因为产生于对外物的感触,所以容易流于恣肆。正确的做法是以礼制情,从而使情不背离本性。在名号问题上,董仲舒认为名是用来区别事物的,制名要根据亲疏、远近、尊卑等原则,同时还要注意共名与别名的区别。董仲舒又指出,名号起源于人类社会,先有事物而后有形象,然后圣人根据物象来制名。名号一经制定就不能随意改变,因为它代表着一定的含义,是人道原则的体现。

天道施(1),地道化(2),人道义(3)。圣人见端而知本,精之至也;得一而应万,类之治也(4)。动其本者不知静其末(5),受其始者不能辞其终。利者盗之本也,妄者乱之始也(6)。夫受乱之始,动道之本(7),而欲民之静,不可得也。故君子非礼而不言,非礼而不动。好色而无礼则流(8),饮食而无礼则争,流、争则乱。夫礼,体情而防乱者也(9)。民之情,不能制其欲,使之度礼(10)。目视正色,耳听正声,口食正味,身行正道,非夺之情也,所以安其情也(11)。变谓之情,虽待异物(12),性亦然者,故曰内也。变情之变,谓之外(13)。故虽以情,然不为性说(14)。故曰外物之动性,若神之不守也。积习渐靡(15),物之微者也。其入人不知(16),习忘乃为常,常然若性(17),不可不察也。纯知轻思则虑达(18),节欲顺行则伦得(19),以僩静为宅(20),以礼义为道,则文德(21)。是故至诚遗物而不与变,躬宽无争而不与俗推(22),众强弗能入(23)。蜩蜕浊秽之中(24),含得命施之理(25),与万物迁徙而不自失者,圣人之心也。

【注释】

(1) 施:施与,给予。

(2) 化:化育,滋养。

(3) 人道义:指人之道在于按照“义”来行事。

(4) 类之治:按照类比的方法来加以推断。类,类别,这里引申为类比之义。治,治理、推断、研究。

(5) 知:惠栋校作“能”,董笺本从之。通观句意,作“能”似是。

(6) 妄:行为不正,不法。

(7) 道:苏本作“盗”,“动盗之本”义不可解,宋本、钟肇鹏校释本作“道”,是,今据改正。动道之本,动摇了治道的根本。

(8) 流:放荡,失去节制。

(9) 体情:以情为根本。体,根本、主要方面。

(10) “民之情”三句:钟肇鹏曰:“礼以制欲,欲而无度量分界则争,争则乱,故为礼义以分之,所以制欲防乱。此本《荀子·礼论》之说。”度礼,以礼为法度。度,法度。

(11) “目视正色”六句:苏舆注:“色、声、味皆情也,道之以正,所以安之。不夺其情,而使之束缚拘苦,无泰然之乐。”夺,丧失、强行改变。

(12) 待:苏本作“持”,并注:“‘持’疑作‘特’。”钟肇鹏校释本校作“特”,是,今据改正。

(13) “变情之变”二句:指引起人类情感变化而离开正常状态的,叫做外物。情,苏本误作“变”,今据钟肇鹏校释本改正作“情”。

(14) 不为性说:即“不为说性”,意谓说的已经不是人的本性了。

(15) 渐靡(mó):渐渐浸染影响。靡,接触、浸染。

(16) 入人:影响人,打动人。

(17) 常:此字旧脱,今据刘师培说及钟肇鹏校释本补。

(18) 纯知轻思则虑达:完全了解而适度思考就会思虑通达。纯知,完全理解。纯,完全。轻思,适度地思考,不过分追求深刻。

(19) 节欲顺行则伦得:节制欲望顺理而行则行为就会符合伦理道德。伦得,即“得伦”,指行为能够符合伦理道德。

(20) 僩(xián)静:安闲自适,淡泊宁静。僩,通“娴”。“僩静”之上,苏本及他本皆衍“谏争”二字,钟肇鹏曰:“‘以僩静为宅’与下句‘以礼义为道’相对。加‘谏争’二字非徒文义不属,句法亦异。惠栋以为与‘僩静’同音误衍,是也。”钟说可从,今据删“谏争”二字。

(21) 文德:德性美好。

(22) 躬:人的身体,这里指人的行为。“不”下,苏本有“以”字,今据上文之例及钟肇鹏校释本删。

(23) 众强:指外在的强力。

(24) 蜩(tiáo)蜕(tuì):蝉脱去皮壳。蜩,蝉的总称。蜕,脱去皮壳。

(25) 含得命施之理:包含着天命赋予的德性。含得,包含着、包含有。命施,天命施与、赋予。

【译文】

天道施与,地道养育,人道按“义”行事。圣人看见事物的苗头就能察觉出它的根本,实在是精明到了极点;掌握一定的道理就能够应付万千的事物,这是按照类比的方法来进行推断的。摇动它的根本就不能使它的末节停下来,接受它的开始就没有办法避免它的结果。私利是盗窃的根本,行为不正是混乱的开始。接受了混乱的开始,动摇了治道的根本,那么想要百姓安静下来,这是不可能做到的。所以君子不说不合于礼的话,不做不合于礼的事。喜好美色而没有礼的节制就会流于放荡,饮食没有礼的节制就会产生纷争,放荡、纷争就会导致混乱。所谓礼,就在于以人的性情为根本并防止它发生混乱。百姓的性情,是不能控制自己的欲望,要让他们用礼作为自身行为的准则。眼睛看正当的颜色,耳朵听正当的声音,嘴巴吃正当的食物,身体走正当的道路,这些并不是要改变人的性情,而正是要安定人的性情。人心表现于外的变化叫情,虽然有待于外物的感触,但却是人性中本来就有的,所以说情是内在的。引起人类情感变化而离开正常状态的,叫做外物。这时候的情虽然仍然叫情,但是已经背离了人的本性。因此说外物的引诱改变了人的本性,就像是精神不能持守一样。累积的习惯是逐渐受到外物细微的浸染和影响而形成的。它在不知不觉中影响着人本身,人们习惯了就以为是理所当然,以至于把它当做人的本性,对此不可以不明察。完全了解而适度思考就会思虑通达,节制欲望顺理而行则行为就会符合伦理道德,以安闲自适作为住宅,以礼义作为道路,这样德性就会美好。所以真诚无妄的人就能够遗弃外物而不被它们改变自己的操守,自身的行为宽宏大量而不与人争执的人就能够不与流俗同流合污,外物再强大也不能够影响到他。就像蝉脱去皮壳超越于世俗的污浊之中一样,保有着上天赋予的美德,和万物一起变迁而不丧失自我的本性,这是圣人的心灵。

名者,所以别物也(1)。亲者重,疏者轻,尊者文,卑者质,近者详,远者略,文辞不隐情(2),明情不遗文。人心从之而不逆,古今通贯而不乱,名之义也。男女犹道也(3),人生别言礼义,名号之由人事起也,不顺天道,谓之不义。察天人之分,观道命之异,可以知礼之说矣。见善者不能无好,见不善者不能无恶,好恶去就,不能坚守,故有人道。人道者,人之所由,乐而不乱,复而不厌者。万物载名而生(4),圣人因其象而命之。然而不可易也(5),皆有义从也(6),故正名以明义也(7)。物也者,洪名也(8),皆名也(9),而物有私名(10),此物也,非夫物(11)。故曰:万物动而不形者,意也;形而不易者,德也;乐而不乱,复而不厌者,道也。

【注释】

(1) 别:区别,区分。

(2) 情:实际情形。

(3) 道:天道,天理。所谓“一阴一阳之谓道”。《礼记·中庸》:“天地之道,造端乎夫妇。”

(4) 载:承载。或谓设置。

(5) 不:苏本脱此字,今据董笺本及钟肇鹏校释本补。

(6) 义从:即“以义相从”,指有一定的含义、意义。

(7) 明:苏本作“名”,宋本作“明”。作“明”是,今据宋本改正。

(8) 洪名:通“共名”,大名,通名。

(9) 皆名:总名。

(10) 私名:犹“别名”,个别事物的独有名。

(11) 夫(fú):那,彼。

【译文】

所谓名,是用来区分事物的。亲近的用重名,疏远的用轻名,尊贵的用文雅的名,卑贱的用质朴的名,近的用详细的名,远的用简略的名,修饰辞藻但不会隐瞒真情,揭示真情但不会忽视修辞。人们在心里遵从名而不会违背它,它贯通古今而不会混乱,这就是制名的道理。男女之中有天理流行,人类生活特别要申明礼义,名号是依据人类的生活而制定的,制名而不遵循天道,这就叫做不合理。明辨天和人的区别,观察道和命的差异,就可以知道礼了。人看见好的事物不能不喜好,看见不好的事物不能不厌恶,人们喜好、厌恶的选择,往往不能在适当的程度上加以坚守,所以要制定人道的准则。所谓人道,是人们必须要遵循的,它使人们喜乐而不至于淫乱,反复实行而不感到厌烦。万物都承载着名号而生长,圣人根据万物的形象来给它们命名。然而名号制定好以后就不能随意改变了,它们都代表着一定的意义,所以要用正名的方式来确定它的含义。所谓物,指的是通名、总名,但是每一个具体的事物都有自己的专名,因而这一个物就不是那一个物了。所以说:万物之中变动不止但没有形象的,就是意;有可见的形象但不会改变的,就是德;喜乐而不至于淫乱、反复实行而不感到厌烦的,就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