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本篇论述了天道所具有的温和、恩德、公平、威严等德性,并指出天气变化中的寒、暑和季节变化中的春、夏、秋、冬等就是天意喜、怒、德、威的表现。上天是公平正直的,它的运行适时、适度,不会因喜怒而影响常理。董仲舒认为,君和民的关系就如同天和人的关系一样,君主在治理国家的时候应该效法天道,适时、合理地行使刑赏,不因个人的喜怒而违反常理。董仲舒还特别举《春秋》一书的笔法为例,说明了不能因私人的情绪而影响道义的施行这样一种基本观点。
天有和有德,有平有威(1),有相受之意(2),有为政之理,不可不审也。春者,天之和也;夏者,天之德也;秋者,天之平也;冬者,天之威也。天之序,必先和然后发德(3),必先平然后发威。此可以见不和不可以发庆赏之德(4),不平不可以发刑罚之威。又可以见德生于和,威生于平也。不和无德,不平无威,天之道也,达者以此见之矣(5)。我虽有所愉而喜,必先和心以求其当,然后发庆赏以立其德。虽有所忿而怒,必先平心以求其正(6),然后发刑罚以立其威。能常若是者,谓之天德;行天德者,谓之圣人。
【注释】
(1) “天有和有德”二句:和,温和。德,恩德。平,公平。威,威严。
(2) 相受:先后互相承受、接续。
(3) 发:发布,显示。
(4) 庆赏:奖赏。
(5) 达者:通达事理的人。
(6) 正:苏本作“政”,卢文弨校曰:“钱云‘政’当作‘正’。”钟肇鹏校释本据之改正,今从之。
【译文】
天有温和、恩德、公平、威严四种德性,有前后互相承接的意志,其中包含有从事政治的道理,不能不细加体察。春季,代表天的温和;夏季,代表天的恩德;秋季,代表天的公平;冬季,代表天的威严。天的次序,一定是先温和然后才布施恩德,一定是先公平然后才发布威严。由此可以看出,不温和的时候不能发布奖赏的恩德,不公平的时候不能发布刑罚的威严。又可以看出,恩德从温和中产生出来,威严从公平中产生出来。不温和就没有恩德,不公平就没有威严,这就是天之道,通达事理的人从这些方面就能看出天意。我即使心中愉悦和高兴,也一定先要以温和的心境来进行恰当地追求,然后才能发布奖赏来树立恩德。即使心中怨恨和愤怒,也一定先要以平和的心境来求得公正,然后才能发出刑罚来树立威严。能够经常这样做的,就叫做天德;践行天德的人,就叫做圣人。
为人主者,居至德之位,操杀生之势,以变化民(1)。民之从主也,如草木之应四时也。喜怒当寒暑,威德当冬夏。冬夏者,威德之合也;寒暑者,喜怒之偶也(2)。喜怒之有时而当发,寒暑亦有时而当出,其理一也。当喜而不喜,犹当暑而不暑;当怒而不怒,犹当寒而不寒也;当德而不德,犹当夏而不夏也;当威而不威,犹当冬而不冬也。喜怒威德之不可以不直处而发也(3),如寒暑冬夏之不可不当其时而出也,故谨善恶之端。何以效其然也(4)?《春秋》采善不遗小,掇恶不遗大(5),讳而不隐,罪而不忽。明察以是非(6),正理以褒贬(7)。喜怒之发,威德之处,无不皆中,其应可以参寒暑冬夏之不失其时已。故曰圣人配天。
【注释】
(1) 变化:教化,指移风易俗之类。钟肇鹏曰:“‘变化’即《论语·颜渊》‘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及《孟子·滕文公》所谓‘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矣’之意。”
(2) 偶:成对,相匹配。
(3) 直处:得其所当处,即恰到好处。直,同“值”。
(4) 效:效验,验证。
(5) 掇(duō):拾取,搜集。
(6) 明察:各本均阙此二字,苏舆注:“此间脱二字,卢本、凌本均作‘□□’。”钟肇鹏曰:“似脱‘明察’二字。”通观上下文意,钟说可从,今据补“明察”二字。
(7) 正理:这里指的是《春秋》的大义与道理。
【译文】
做君主的,身处于最高贵的地位,掌握着生杀大权,用移风易俗来教化百姓。百姓顺从君主,就像是草木顺应四时一样。喜、怒相当于暑、寒,威、德相当于冬、夏。冬、夏,和威、德相符;寒、暑,和怒、喜对应。喜、怒在适当的时候适度地表现出来,寒、暑也在适当的季节适度地产生出来,它们的道理是一样的。应当喜悦的时候却不喜悦,就好像天气该热的时候却不热一样;应当发怒的时候却不发怒,就好像天气该冷的时候却不冷一样;应当布施恩德的时候却不布施,就好像到了夏季的时候却不像夏季一样;应当发威的时候却不发威,就好像到了冬季的时候却不像冬季一样。喜、怒、威、德不能不做到恰到好处地发生,就像是寒、暑、冬、夏这些天气变化不能不恰当其时地发出一样,所以要谨慎地对待善恶的苗头。怎样证明它是这样的呢?《春秋》的记载不遗漏小的善事,不放过大的恶事,虽有避讳而并不隐瞒,虽指责罪过而并不疏忽。仔细辨析来判定是非,按照正理来给予褒贬。喜、怒的发出,威、德的表现,无不恰到好处,它的感应可以和天气的寒、暑、冬、夏从不失时相契合。因此说圣人的作为是与天道相配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