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爵,指公、侯、伯、子、男等贵族等级。本篇主要论述了封爵的等级、封地的大小以及诸侯国的官制、军制、俸禄等,故以“爵国”为篇名。官制、军制的依据是“法天地之数”。董仲舒论述了“有大功德者受大爵土,功德小者受小爵土”、“大材者执大官位,小材者受小官位”以及“豪杰俊英不相陵等原则。文中对井田制也有所论述。

春秋》曰(1):“会宰周公。”又曰(2):“公会齐侯、宋公、郑伯、许男、滕子。”又曰:“初献六羽(3)。”《传》曰(4):“天子三公称公,王者之后称公,其余大国称侯,小国称伯、子、男。”凡五等,故周爵五等,士三品,文多而实少(5)。《春秋》三等,合伯、子、男为一爵,士二品,文少而实多。《春秋》曰:“荆(6)。”《传》曰(7):“氏不若人,人不若名,名不若字。”凡四等,命曰附庸(8),三代共之(9)。

【注释】

(1) 《春秋》曰:下引文见《春秋》僖公九年。《公羊传》:“宰周公者何?天子之为政者也。”何休注:“宰犹治也。三公之职号尊名也。以加宰,知其职大尊重,当为天子参听万机。”《左传杜预注:“周公,宰孔也。宰,官。周,采地。天子三公不字。”宰周公,指周王室的太宰。宰,官名。周,指封地在周。公,爵位名。

(2) 又曰:下引文见《春秋》庄公十六年。

(3) 初献六羽:此引文出自《春秋》隐公五年。六羽,乐舞名,即六佾之舞。

(4) 《传》曰:下引文见《公羊传》隐公五年。天子三公称公,即如周公、召(shào)公以及上文“宰周公”之类。王者之后称公,封二王之后,地方百里,爵称公,即如宋公是也。

(5) 文多而实少:文采多而质实少。实,冒广生曰:“实,当作‘质’。”冒说可从。

(6) 荆:即楚国。《春秋》庄公十年:“荆败蔡师于莘(shēn),以蔡侯献舞羽。”《公羊传》:“荆者何?州名也。”《公羊传》定荆为州名,楚才是国名。称州名而不称国名,是表示对楚国的轻蔑。

(7) 《传》曰:下引文源出《公羊传》庄公十年:“州不若国,国不若氏,氏不若人,人不若名,名不若字,字不若子。”此处只以氏、人、名、字区别得地的多少,故未全引《公羊传》之文而只引此四等。

(8) 附庸:指古代附属于诸侯的小国。《孟子·万章下》:“不能五十里,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白虎通义·爵篇》:“小者不满为附庸。附庸者,附大国以名通也。”

(9) 三代:即指夏、商、周。

【译文】

《春秋》说:“鲁僖公会见宰周公。”又说:“鲁庄公会见齐侯、宋公、郑伯、许男、滕子。”又说:“初次献上六羽之舞。”《公羊传》解释说:“天子的三公称为公,君王的后代称为公,其余的,大国称为侯,小国称为伯、子、男。”公、侯、伯、子、男一共五等,所以周代的爵位分为五个等级,士的等级分为三品,文采多而质实少。《春秋》将爵位分为三等,把伯、子、男合并为同一等爵位,士的等级分为二品,文采少而质实多。《春秋》说:“荆。”《公羊传》解释说:“称氏的不如称人的,称人的不如称名的,称名的不如称字的。”氏、人、名、字一共四等,都被称为附庸,夏、商、周三代都是这样。

然则其地列奈何(1)?曰:天子邦圻千里(2),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附庸,字者方三十里,名者方二十里,人、氏者方十五里。《春秋》曰:“宰周公。”《传》曰:“天子三公。”“祭伯来(3)。”《传》曰:“天子大夫。”“宰渠伯纠(4)。”《传》曰:“下大夫。”“石尚(5)。”《传》曰:“天子之士也。”“王人(6)。”《传》曰:“微者(7),谓下士也。”凡五等(8)。《春秋》曰:“作三军(9)。”《传》曰:“何以书?讥。何讥尔?古者上卿、下卿、上士、下士。”凡四等。小国之大夫与次国下卿同(10),次国大夫与大国下卿同,大国下大夫与天子下士同(11)。二十四等(12),禄入等差(13)。有大功德者受大爵土,功德小者受小爵土,大材者执大官位,小材者受小官位。如其能宣,治之至也(14)。故万人者曰英,千人者曰俊,百人者曰杰,十人者曰豪。豪、杰、俊、英不相陵(15),故治天下如视诸掌上(16)。

【注释】

(1) 地列:封地的等级。列,等级、位次。

(2) 邦圻(qí):国境。圻,通“畿(jī)”,皇帝都城周围千里之地。

(3) 祭(zhài)伯来:事载《春秋》隐公元年。《公羊传》:“祭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陈立《公羊义疏》:“凡曰大夫,皆上大夫也。”

(4) 宰渠伯纠:《春秋》桓公四年:“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宰,官名。渠伯纠,人名。

(5) 石尚:《春秋》定公十四年:“天王使石尚来归脤(shèn)。”《公羊传》:“石尚者何?天子之士也。”何休注:“天子上士,以名、氏通。”石,姓。尚,名。石尚是天子的上士,故称“名、氏”。下士则称“人”,如下文之“王人”。

(6) 王人:《春秋》僖公八年:“春王正月,公会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世子款盟于洮(táo)。”《公羊传》曰:“王人者何?微者也。”

(7) 微:地位低微。

(8) 五等:这里是指三公、上大夫、下大夫、上士、下士而言。

(9) 作三军:《春秋》襄公十一年:“春王正月,作三军。”《公羊传》:“三军者何?三卿也。”鲁为州牧,本来只有二军,应该由上卿和下卿统帅。而为军设置三卿,有违王制,故而讥刺之。

(10) 大夫:苏舆注:“大夫即上卿。”刘师培说同。

(11) 下大夫:苏舆注:“下大夫即下卿……此文则小国视次国,次国视大国降一等,大国视天子降二等。”

(12) 二十四等:苏舆注:“天子卿、大夫、上士、下士,凡四等。通佐上卿、下卿、上士、下士,凡四等。诸侯大国上卿、下卿、上士、下士,凡四等。次国上卿、下卿、上士、下士,凡四等。小国上卿、下卿、上士、下士,凡四等。附庸宰、丞、士、秩士,凡四等。是谓二十四等。”

(13) 禄入等差:取得的俸禄按照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别。禄入等差,旧本均作“禄八差”,疑有误,惠栋校作“禄入等差”,是,今据正。

(14) “如其能宣”二句:根据官员们的才能来加以任用,这是治理国家的最佳方式。宣,任用、利用。至,极。

(15) 陵:侵犯,越过。

(16) 视:通“示”,显示、呈现。

【译文】

那么他们封地的等级是怎样的呢?回答是:天子的国境方圆千里,公爵、侯爵方圆百里,伯爵方圆七十里,子爵、男爵方圆五十里,附属于诸侯的小国,称字的方圆三十里,称名的方圆二十里,称人、称氏的方圆十五里。《春秋》说:“宰周公。”《公羊传》解释说:“宰周公是天子的三公之一。”《春秋》说:“祭伯来。”《公羊传》解释说:“祭伯是天子的上大夫。”《春秋》说:“宰渠伯纠。”《公羊传》解释说:“宰渠伯纠是下大夫。”《春秋》说:“石尚。”《公羊传》解释说:“石尚是天子的上士。”《春秋》说:“王人。”《公羊传》解释说:“王人是地位低微的人,说的是下士。”三公、上大夫、下大夫、上士、下士一共是五等。《春秋》说:“设立三卿。”《公羊传》解释说:“为什么写上这件事呢?是为了讥刺。讥刺什么呢?古代诸侯只有上卿、下卿、上士、下士。”一共四个等级。小国的大夫与次国的下卿地位相同,次国的大夫与大国的下卿地位相同,大国的下大夫与天子的下士地位相同。总计有二十四个等级,他们取得的俸禄按照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别。有大功德的接受大的爵位和封地,功德小的接受小的爵位和封地,才能大的执掌大的官位,才能小的接受小的官位。根据官员们的才能来加以任用,这是治理国家的最佳方式。因此才智超过万人的叫做英,超过千人的叫做俊,超过百人的叫做杰,超过十人的叫做豪。豪、杰、俊、英不相逾越,因此治理国家就像是把它呈现在手掌上一样容易。

其数何法以然(1)?曰:天子分左右五等(2),三百六十三人,法天一岁之数,五时色之象也(3)。通佐十上卿,与下卿而二百二十人(4),天庭之象也(5),倍诸侯之数也(6)。诸侯之外佐四等,百二十人(7),法四时六甲之数也(8)。通佐五,与下而六十人,法日、辰之数也(9)。佐之必三三而相复(10),何?曰:时三月而成,大辰三而成象(11)。诸侯之爵或五(12),何?法天、地之数也(13),五官亦然(14)。

【注释】

(1) 其数何法以然:职官的数目是效法什么而形成这样的呢?其数,天子、诸侯所设职官的人数。法,效法。然,这样、如此。

(2) 天子分左右五等:天子把其臣僚分为五个等级。左右,臣僚、属臣。五等,冒广生曰:“三公为一等,卿九人为一等,大夫二十七人为一等,上士八十一人为一等,下士二百四十三人为一等。”

(3) 五时色之象:取象于五种时色。冒广生曰:“沈祖绵云:‘木色青,王春季;火色赤,王夏季;金色白,王秋季;水色黑,王冬季;土色黄,王四季。而正位在六月,天子官五等,故曰五时色之象。’”

(4) “通佐十上卿”二句:沈祖绵曰:“当作‘通佐十二与下而二百四十人’。古文‘上’亦作‘二’,改‘二’为‘上’,又加一‘卿’字,致与下文‘通佐五与下而六十人’句法不合。十二通佐,象天庭之十二宫。其官则天官小宰二人,地官小司徒二人,春官小宗伯二人,夏官小司马二人,秋官小司寇二人,冬官小司空二人是也。二百四十人以太白绕日计。见《史记·天官书》。”沈说近是,可从。译文暂从沈校出译。通佐,与下文“外佐”对言,似指宫廷佐官,或是佐官之泛称。

(5) 天庭:亦作“天廷”,星垣名。《春秋纬·元命苞》:“太微为天庭,五常以合时。紫微宫为大帝,中有五帝座,五帝合明。”

(6) 倍诸侯之数:天子佐官的数目是诸侯的一倍。倍,一倍。董天工笺注:“此言天子畿内爵数。诸侯外佐四等,百二十人,天子倍之为二百四十人。”

(7) “诸侯之外佐四等”二句:冒广生曰:“诸侯无公一等,故曰四等。诸侯三卿、九大夫、二十七上士、八十一下士、通百二十人。”外佐,地方佐官。

(8) 法四时六甲之数:效法四季与六甲的数目。四时,即指春、夏、秋、冬四季。六甲,董天工笺注:“四时有六甲,每甲十日,以天干而配(十二)地支,共得一百二十日。”

(9) “通佐五”三句:诸侯的通佐有五人,与下属加起来总计六十人,这是效法日、辰的数目。《汉书·律历志》:“故日有六甲,辰有五子。”“辰有五子”,故“通佐五”乃效法辰之数;“日有六甲”,一甲为十日,六甲即六十日,故“六十人”乃效法日之数。

(10) 佐之必三三而相复:佐官的数目必定是按照三的倍数递增。诸如:三公以佐天子,九卿以佐三公,二十七大夫以佐九卿,八十一上士以佐二十七大夫等等,这些都是按照三的倍数递增。

(11) 大辰:星次名,即苍龙七宿中的心宿、参代、北极三星宿。

(12) 或五:有五等。或,有的意思。上文指出《春秋》爵三等、士二品,合其数即为五等。

(13) 法天、地之数:效法天、地的数目。《易·系辞传上》:“天数五,地数五。”天数五,指一、三、五、七、九。地数五,指二、四、六、八、十。

(14) 五官:即上文所说的天子左右五等。

【译文】

职官的数目是效法什么而形成这样的呢?回答是:天子把其臣僚分为五个等级,总计三百六十三人,这是效法上天一年的天数,以及取象于五种时色。天子的通佐有十二人,与下属加起来总计二百四十人,这是取象于天庭星,而数目是诸侯的一倍。诸侯的外佐分为四个等级,总计一百二十人,这是效法四季与六甲的数目。诸侯的通佐有五人,与下属加起来总计六十人,这是效法日、辰的数目。佐官的数目必定是按照三的倍数递增,这是为什么呢?回答是:一个季节由三个月构成,大辰星座由三个星宿组成。诸侯的爵位有五等,这是为什么呢?这是效法天、地的数目,天子的臣僚有五个等级,也是这样。

然则立置有司(1)、分指数奈何(2)?曰:诸侯大国四军,古之制也。其一军以奉公家也(3)。凡口军三者何(4)?曰:大国十六万口,而立口军三。何以言之?曰:以井田准数之(5)。方里而一井(6),一井而九百亩而立口。方里八家,一家百亩,以食五口(7)。上农夫耕百亩,食九口,次八人,次七人,次六人,次五人。多寡相补,率百亩而三口(8),方里而二十四口(9)。方里者十,得二百四十口。方十里为方里者百,得二千四百口。方百里为方里者万,得二十四万口。法三分而除其一(10),城池、郭邑(11)、屋室、闾巷(12)、街路市(13)、官府、园囿、萎(14)、台沼、椽采(15),得良田方十里者六十六,与方里六十六,定率得十六万口,三分之,则各五万三千三百三十三口,为大国口军三(16),此公侯也。

【注释】

(1) 立置有司:设置官吏。有司,官吏。古代设官分职,事各有专司,故称“有司”。

(2) 分指数:分配人数。指数,亦称“口数”,即人数。苏舆注:“指数,即人数。犹后人称‘百人’为‘千指’矣。”

(3) 奉公家:侍奉保护公侯家族。公家,公侯家族。

(4) 口军:根据人口数目而建立的军队。苏舆注:“计口立军,谓之‘口军’,犹计口而为井田,谓之‘口井’。‘口井’见《王莽传》。”

(5) 准:标准。

(6) 方里:方圆一里。

(7) 食(sì):供养。

(8) “多寡相补”二句:多的与少的相互抵消,平均计算一百亩田有三个男子。率,计算。三口,即指父、己、子三者。这里仅计算男子,因为立口军只以男子作为编制。而上文所云供养九口、八人、七人、六人、五人者,则男、女均计算在内,因为食养不分男女而可合计,以便计算口粮。

(9) 方里而二十四口:方圆一里有二十四个男子。方里为井,一井而八家共耕之,每家三口,共计二十四口。

(10) 法三分而除其一:按照通常的计算方法而去掉三分之一。惠栋移此句于后文“台沼、椽采”之后,似是,聊备一说。

(11) 郭:外城。

(12) 闾(lǘ)巷:里巷。

(13) 街路市:苏舆注:“疑衍一字。”苏说是。当作“街市”或“路市”。

(14) 萎:卢文弨校曰:“‘萎’与‘委巷’同。”委巷,僻陋曲折的小巷。

(15) 椽采:冒广生曰:“椽采,疑作‘禄采’,卿大夫皆得有采地,自取赋税,故亦在所除也。”冒说可从。

(16) 国:旧本就脱此字。陶鸿庆云:“当作‘大国口军’。下文云:‘定率得十六万口,三分之,为大国口军三。’是其证。”陶说是,今据补。

【译文】

那么应该怎样设置官吏、分配人数呢?回答是:诸侯中的大国设立四军,这是古代的制度,其中有一军专门用来侍奉保护公侯家族。为什么口军总共为三军呢?回答是:大国有十六万个男子,所以建立三支口军。凭什么这样说呢?回答是:这是以井田作为标准而加以计算的。方圆一里就有一井,一井有九百亩田而能养活一批人。方圆一里住八家人,每一家一百亩田,用来供养五口人。上等农民耕种一百亩田,可以供养九口人,次一等的可以供养八口人,再次一等的可以供养七口人,再次一等的可以供养六口人,再次一等的可以供养五口人。多的与少的相互抵消,平均计算一百亩田有三个男子,方圆一里有二十四个男子。十个方圆一里,就有二百四十个男子。方圆十里有一百个方圆一里的大小,就有二千四百个男子。方圆百里有一万个方圆一里的大小,就有二十四万个男子。按照通常的计算方法,城池、郭邑、房屋、闾巷、街市、官府、园囿、小巷、台沼、禄采,要占去三分之一,这样就剩下六十六块方圆十里的良田,按照一定标准推算有十六万个男子,将其三等分,每一等分就有五万三千三百三十三人,将其编为大国的三支口军,这就是公侯的军制。

天子地方千里,为方百里者百,亦三分除其一,定得田方百里者六十六,与方十里者六十六,定率得千六百万口(1)。九分之,各得百七十七万七千七百七十七口,为京口军九(2),三京口军以奉王家。故天子立一后,一世夫人,中、左、右夫人,四姬,三良人(3)。立一世子,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二百四十三下士。有七上卿,二十一下卿,六十三元士,百八十九下士(4)。王后置一太傅、太母(5),三伯,三丞(6)。世夫人、四姬、三良人,各有师傅。世子一太傅,三傅(7),三率(8),三少(9)。士入仕宿卫天子者(10),比下士,下士者如上士之下数(11)。王后御卫者(12),上下御各五人;世夫人、中左右夫人、四姬,上下御各五人;三良人,各五人。世子妃姬及士卫者(13),如公侯之制。王后傅,上下史五人(14);三伯,上下史各五人;少伯,史各五人。世子太傅,上下史各五人;少傅,亦各五人;三率、三下率,亦各五人。三公,上下史各五人;卿,上下史各五人;大夫,上下史各五人;元士,上下史各五人;上下卿、上下士之史(15),上下亦各五人。卿、大夫、元士,臣各三人。

【注释】

(1) 定率得千六百万口:刘师培云:“此仅得一千五百九十九万八千四百口。‘定率’以上,当补‘方里者六十六’一语,计增一千五百八十四口,合之得一千五百九十九万九千九百八十四人。”刘说可从。

(2) 京口军:京师口军,即指天子辖(xiá)下按人口而建立的军队。

(3) “故天子立一后”五句:此数句所言之后、世夫人、夫人、姬、良人等,皆指天子之妻妾,而等级不同。古代天子一娶十二女,与文中所提之数正合。苏舆注:“此是周制。《王莽传》:‘请考《五经》,定取礼正十二女之义,以广继嗣。’”另,此间详情,还可参阅《汉书·外戚传》之说。

(4) “有七上卿”四句:张惠言云:“‘有七上卿’以下二百二十人,所谓通佐也。通佐之官,他书不见。”百八十九下士,旧本均误作“百二十九下士”,俞樾云:“三七二十一,二十一而三之,得六十三,为元士之数。六十三而三之,得一百八十九,为下士之数。今乃云百二十九下士,文之误也。”俞说是,今据正。

(5) 太傅、太母:皆指辅佐并保卫王后的内官。《公羊传》襄公三十年何休注:“礼:后、夫人必有傅、母,所以辅正其行,卫其身也。选老大夫为傅,选老大夫妻为母。”

(6) 丞(chénɡ):即下文所言之“少伯”。

(7) “世子一太傅”二句:世子有一个太傅,三个少傅。三傅,指三少傅。“一”下,旧本均衍一“人”字,惠栋删,是。今据删。

(8) 率(lǜ):古代官名。秦汉时设卫率,主领兵卒、门卫,以卫东宫。后世又置司御率、清道率、监门率等,皆太子属官。

(9) 三少:依下文,当指三下率。下率,古代官名。

(10) 士入仕宿卫天子者:在宫中值宿、保卫天子的士。宿卫,在宫中值宿、担任警卫。仕,疑为衍文,未确。

(11) “比下士”二句:比,与……相同。此二句殊为难解。俞樾云:“案下文言大国次国,并云:‘士宿卫公者,比上卿者有三人,下卿六人,比上下者如上下之数。’则此文亦当云:‘士入仕宿卫天子者,士宿卫公者,比上卿者有三人,下卿六人,比上下者如上下之数。’传写脱误。”冒广生云:“案天子之官皆三倍于公侯,公侯宿卫,比上卿者三,则天子当为九。比下卿者六,则天子当为十八。又公侯宿卫比上卿者三人,以三乘三,下卿当为九人,天子则二十七人。俞亦未得其数。”众家聚讼纷纭,未有定论,此亦未敢轻言判断,故暂不校改,正文一仍其旧,后之译文亦暂作直译处理,冀望方家论定一二。

(12) 王后御卫者:在王后宫中做侍卫的人。

(13) 士卫者:即“士入宿卫者”,在宫中值宿、担任警卫之士。

(14) “王后傅”二句:王后的师傅(即太傅、太母),有上史、下史各五人。

(15) 上下卿、上下士之史:刘师培云:“以下节例之,句首当有‘通’字。”冒广生曰:“此‘上下卿、上下士’皆通佐也。”刘、冒二说可从,“上下卿”之前当有“通”字,下文“通大夫、士,上下史各五人”是其证。

【译文】

天子的土地方圆千里,就是一百个方圆百里的大小,也除去三分之一,这样就有六十六块方圆百里的良田,外加六十六块方圆十里的土地,按照一定标准推算就有一千六百万个男子。将其九等分,每一等分有一百七十七万七千七百七十七人,将其编为九支京师口军,其中三支京师口军用来侍奉保卫天子家族。因此天子娶一个王后,一个世夫人,中夫人、左夫人、右夫人各一个,四个姬,三个良人。立一个世子,三个公,九个卿,二十七个大夫,八十一个元士,二百四十三个下士。通佐有七个上卿,二十一个下卿,六十三个元士,一百八十九个下士。王后设置一个太傅,一个太母,三个伯,三个丞。一个世夫人、四个姬、三个良人,每人都有师傅。世子有一个太傅,三个少傅,三个率,三个下率。在宫中值宿、保卫天子的士,地位跟下士相同,其数目和上士的数目相同。在王后宫中做侍卫的人,有上御、下御各五人;侍卫世夫人、中夫人、左夫人、右夫人、四姬的,有上御、下御各五人;侍卫三良人的,有上御、下御各五人。世子的妃姬和在宫中值宿、担任警卫的人员,与公侯的制度相同。王后的师傅,有上史、下史各五人;三伯,有上史、下史各五人;少伯,有上史、下史各五人。世子的太傅,有上史、下史各五人;少傅,也有上史、下史各五人;三率、三下率,也有上史、下史各五人。三公,有上史、下史各五人;卿,有上史、下史各五人;大夫,有上史、下史各五人;元士,有上史、下史各五人;通上下卿、上下士的史,也是上、下各有五人。卿、大夫、元士,各有臣三人。

故公侯方百里,三分除其一,定得田方十里者六十六,与方里六十六,定率得十六万口。三分之,为大国口军三,而立大国。一夫人,一世妇,左、右妇,三姬,二良人(1)。立一世子,三卿,九大夫,二十七上士,八十一下士,亦有五通大夫,立上、下士(2)。上卿位比天子之元士,今八百石(3),下卿六百石,上士四百石,下士三百石。夫人一傅、母,三伯,三丞。世妇、左、右妇、三姬、二良人,各有师保(4)。世子一上傅、丞。士宿卫公者,比公者比上卿者(5),有三人;下卿六人;比上、下士者,如上、下之数。夫人御卫者(6),上、下御各五人;世妇,左、右妇,上、下御各五人;二卿(7),御各五人。世子上傅,上、下史各五人;丞,史各五人;三卿、九大夫、上士,史各五人;下士,史各五人;通大夫、士,上、下史各五人;卿,臣二人。此公侯之制也。公侯贤者,为州方伯(8)。锡斧钺,置虎贲百人(9)。

【注释】

(1) “一夫人”五句:此数句所言之夫人、世妇、妇、姬、良人,皆指公侯之妻妾,等级与地位不同而已。

(2) “亦有五通大夫”二句:此处所言之通大夫、上下士,皆属通佐。立上、下士,按上下文之例,当列数字,冒广生校作:“立十五上士,四十五下士。”冒说可从。

(3) 八百石(dàn):俸禄为八百石粮食的官。石,容量单位,十斗为一石。

(4) 师保:古代担任辅导和协助帝王或贵族的官,有师有保,统称师保。

(5) 比公者:下疑有脱文,此三字盖脱文之残存者,姑暂不出译。

(6) 御卫:旧本均倒作“卫御”,唯殿本作“御卫”,通观上下之文,殿本是,今据正。下文同此。

(7) 二卿:陶鸿庆曰:“‘二卿’,依下文当作‘二御’,谓‘三姬、二良人也’。”陶说是,今据正。

(8) 方伯:一方诸侯之长。

(9) “锡(cì)斧钺(yuè)”二句:天子赐给他斧钺以执掌刑罚,设置一百个勇士作为警卫。锡,通“赐”,赐予。斧钺,古代兵器。钺,古代一种像斧子的兵器。置,设置。虎贲,勇士。

【译文】

因此公侯的封地为方圆百里,除去三分之一,这样就有六十六块方圆十里的良田,外加六十六块方圆一里的土地,按照一定标准推算就有十六万个男子。将其三等分,编为大国的三支口军,而建立大国。公侯娶一个夫人,一个世妇,左妇、右妇各一个,三个姬,两个良人。立一个世子,三个卿,九个大夫,二十七个上士,八十一个下士,还有五个通大夫,十五个上士,四十五个下士。他的上卿的地位等同于天子的元士,相当于现在俸禄为八百石粮食的官,下卿相当于俸禄为六百石粮食的官,上士相当于俸禄为四百石粮食的官,下士相当于俸禄为三百石粮食的官。夫人设有一个傅,一个母,三个伯,三个丞。一个世妇,左妇、右妇各一个,三个姬,两个良人,她们每个人都有师保。世子有一个上傅,一个丞。在宫中值宿、保卫公侯的士,地位跟上卿相同的有三人;地位跟下卿相同的有六人;地位跟上士、下士相同的,与上士、下士的数目相同。在夫人宫中做侍卫的人,有上御、下御各五人;侍卫世妇、左妇、右妇的,有上御、下御各五人;侍卫二御人的,有上御、下御各五人。世子的上傅,有上史、下史各五人;丞,有上史、下史各五人;三卿、九大夫、上士,有上史、下史各五人;下士,有上史、下史各五人;通大夫、士,有上史、下史各五人;卿,有臣二人。这是公侯的制度。贤能的公侯,被天子任命为一州之长。天子赐给他斧钺以执掌刑罚,设置一百个勇士作为警卫。

故伯七十里,七七四十九,三分除其一,定得田方十里者三十二,与方里者六十六(1),定率得七万八千三百八十四口(2),为次国口军三,而立次国。一夫人,世妇,左右妇,三良人,二孺子(3)。立一世子,三卿,九大夫,二十七上士,八十一下士,与五通大夫,五上士,十五下士(4)。其上卿位比大国之下卿,今六百石,下卿四百石,上士三百石,下士二百石。夫人一傅、母,三伯,三丞。世妇,左右妇,三良人,二御人,各有师保。世子,一上、下傅(5),士宿卫公者,比上卿者三人,下卿六人,比上、下士,如上、下之数。夫人御卫者,上、下御各五人;世妇、左右妇,上、下御各五人;二御,各五人。世子上傅,上、下史各五人;丞,史各五人;三卿、九大夫、上士(6),史各五人;下士,史各五人;通大夫,上、下史各五人;卿,臣二人。

【注释】

(1) “定得田方十里者三十二”二句:三十二,旧本均误作“二十八”。“与方”下,旧本衍“十”字,卢文弨校定本删“十”字。俞樾云:“当作‘方十里者三十二,与方里者六十六’。盖方七十里之地,为方十里者四十九,三分去一,应除去方十里者十六,得方十里者三十二。余一个方十里之地,三分去一,应除去方里者三十三,得方里者六十六。余一个方里之地,除之不尽。今作‘方十里者二十八,方十里者六十六’,失其数矣。”俞说是,今据正。

(2) 七万八千三百八十四口:旧本均误作“十万九千二百一十二口”,苏舆注:“此文有误。统计得田方里者三千二百六十六,定率得七万八千三百八十四口,三分之,得二万六千一百二十八口。”苏说是,今据改。

(3) 孺(rú)子:古代贵族妾的称号。

(4) “五上士”二句:冒广生校作“十五上士,四十五下士”,依上下文例及三三相复之制,冒校可从。

(5) 上、下傅:上傅和下傅。上傅,即大傅。下傅,指少傅,即下文所言之“丞”。

(6) 上士:旧本均误作“上下”,惠栋、冒广生皆认为“下”应作“士”,惠、冒之说是,今据正。

【译文】

因此伯爵的封地为方圆七十里,七乘以七得四十九,除去三分之一,这样就有三十二块方圆十里的良田,外加六十六块方圆一里的土地,按照一定标准推算就有七万八千三百八十四个男子,编为次国的三支口军,而建立次国。伯爵娶一个夫人,一个世妇,左妇、右妇各一个,三个良人,两个孺子。立一个世子,三个卿,九个大夫,二十七个上士,八十一个下士,还有五个通大夫,十五个上士,四十五个下士。他的上卿的地位等同于大国的下卿,相当于现在俸禄为六百石粮食的官,下卿相当于俸禄为四百石粮食的官,上士相当于俸禄为三百石粮食的官,下士相当于俸禄为二百石粮食的官。夫人设有一个傅,一个母,三个伯,三个丞。一个世妇,左妇、右妇各一个,三个良人,两个御人,她们每个人都有师保。世子有一个上傅,一个下傅。在宫中值宿、保卫伯爵的士,地位跟上卿相同的有三人,地位跟下卿相同的有六人,地位跟上士、下士相同的,与上士、下士的数目相同。在夫人宫中做侍卫的人,有上御、下御各五人;侍卫世妇、左妇、右妇的,有上御、下御各五人;侍卫二御人的,有上御、下御各五人。世子的上傅,有上史、下史各五人;丞,有上史、下史各五人;三卿、九大夫、上士,有上史、下史各五人;下士,有上史、下史各五人;通大夫,有上史、下史各五人;卿,有臣二人。

故子、男方五十里,五五二十五,三分除其一,定得田为方十里者十六,与方里者六十六(1),定率得四万口,为小国口军三,而立小国。一夫人(2),世妇,左、右妇,三良人,二孺子。立一世子,三卿,九大夫,二十七上士,八十一下士,与五通大夫,五上士,十五下士(3)。其上卿比次国之下卿,今四百石,下卿三百石,上士二百石,下士百石。夫人一傅、母,三伯,三丞。世妇,左、右妇,三良人,二御人(4),各有师保。世子一上、下傅(5)。士宿卫公者,比上卿者三人,下卿六人(6)。夫人御卫者,上、下御各五人;世妇,左、右妇,上、下御各五人;二御人,各五人。世子上傅,上、下史各五人;三卿、九大夫,上、下史各五人;士,各五人;通大夫,上、下史亦各五人;卿,臣二人。此周制也(7)。

【注释】

(1) “三分除其一”三句:“三分除其一,定得田”八字旧本皆脱,董天工笺注本及惠栋校补此八字,依上文之例,惠校及董笺本是,今据补。“方十里者十六,与方里者六十六”,旧本均误作“方十里者六十六”,俞樾云:“当作‘方十里者十六,与方里者六十六’。盖方五十里之地,为十里者二十五,三分除一,应除去方十里者八,得方里者十六。余一个方十里之地,三分去一,应除去方里者三十三,得方里者六十六。余一个方里之地,除之不尽。今作‘方十里者六十六’,传写夺误耳。”俞说是,今据补正。

(2) 一:旧本均无此字,凌曙注:“‘夫人’上当有‘一’字。”凌说是,今据补。

(3) “五上士”二句:冒广生校作“十五上士,四十五下士”,依上下文例及三三相复之制,冒校可从。

(4) 二:殿本、卢文弨校定本、凌曙注本、苏舆本并误作“一”,宋本作‘二’,苏舆注:“一,当为‘二’。”苏注及宋本是,今据正。

(5) 下傅:纪昀校去“下“字,苏舆注:“‘下’字疑衍。”纪校及苏注可从。

(6) 下卿六人:冒广生曰:“句下当有‘比上、下士,如上、下之数’九字。”依上下文例,冒说可从。

(7) 此周制也:苏舆注:“此篇所说,与他书所载周制互有异同。盖一代法制,因革不常,故纪载参差,不能合一。此确为井田未湮时旧制,非《春秋》所有。而通佐之名,无征于古。姬、良人之号,下同于汉,八百石、六百石之类,并取况今制,当是采述旧闻,证以汉法。礼书散亡,此殆师说仅存者,可宝也。”

【译文】

因此子爵、男爵的封地为方圆五十里,五乘以五得二十五,除去三分之一,这样就有十六块方圆十里的良田,外加六十六块方圆一里的土地,按照一定标准推算就有四万个男子,编为小国的三支口军,而建立小国。子爵、男爵都是娶一个夫人,一个世妇,左妇、右妇各一个,三个良人,两个孺子。立一个世子,三个卿,九个大夫,二十七个上士,八十一个下士,还有五个通大夫,十五个上士,四十五个下士。他的上卿的地位等同于次国的下卿,相当于现在俸禄为四百石粮食的官,下卿相当于俸禄为三百石粮食的官,上士相当于俸禄为二百石粮食的官,下士相当于俸禄为一百石粮食的官。夫人设有一个傅,一个母,三个伯,三个丞。一个世妇,左妇、右妇各一个,三个良人,两个御人,她们每个人都有师保。世子有一个上傅。在宫中值宿、保卫子爵、男爵的士,地位跟上卿相同的有三人,地位跟下卿相同的有六人,地位跟上士、下士相同的,与上士、下士的数目相同。在夫人宫中做侍卫的人,有上御、下御各五人;侍卫世妇、左妇、右妇的,有上御、下御各五人;侍卫二御人的,有上御、下御各五人。世子的上傅,有上史、下史各五人;三卿、九大夫,有上史、下史各五人;士,有上史、下史各五人;通大夫,有上史、下史各五人;卿,有臣二人。这就是周代的制度。

《春秋》合伯、子、男为一等,故附庸字者地方三十里(1),三三而九,三分而除其一,定得田方十里者六,定率得一万四千四百口,为口师三,而立一宗妇(2)、二妾、一世子、宰一(3)、丞一、士一、秩士五人。宰视子、男下卿(4),今三百石。宗妇有师保,御者三人,妾各二人。世子一傅。士宿卫君者,比上卿、下卿一人(5),上、下各如其数(6)。世子傅,上、下史各五人,下良五(7)。称名善者(8),地方半字君之地(9),九半(10),三分除其一(11),定得田方十里者三(12),定率得七千二百口。一世子宰,今二百石(13)。下四半三半二十五(14),三分除其一,定得田方十里者一,与方里者五,定率得三千六百口(15)。一世子宰,今百石,史各五人,宗妇,仕卫,世子臣(16)。

【注释】

(1) 附庸字者:称字的附庸国国君。

(2) 宗妇:同姓大夫之妻。这里指称字的附庸国国君之妻。

(3) 一:旧本作“丕”,卢文弨云:“丕,疑‘一’。”董天工笺注本作“一”,卢说及董笺本是,今据正。

(4) 视:比,和……一样,相当于。

(5) 比上卿、下卿一人:冒广生曰:“上卿即宰,下卿即丞,附庸官少,或不能三三相复。然‘一人’上亦当有‘各’字。”冒说可从。

(6) 上、下各如其数:冒广生云:“‘上’即‘士’,‘下’即‘秩士’。此当云:‘比士者,上、下各如其数。’”冒说可从。

(7) 下良五:此三字或为脱文之残存者,以致不能卒读。冒广生云:“疑当作‘宰,上、下史各五人’。世子傅有史,宰不得无史。今夺‘宰,上、下史各五人’七字,又衍一‘良’字,不能读矣。”冒说亦通,可从。

(8) 称名善者:俞樾云:“‘善’,衍字,盖即‘者’字之误而衍也。”俞说可从。称名者,称名的附庸国国君。

(9) 地方半字君之地:封地是称字的附庸国国君封地大小的一半。

(10) 九半:苏舆注:“句有误。”刘师培云:“此上当补‘称人、氏者’四字。‘九半’二字亦本节之文。‘九半’者,谓方十五里之地,为方半十里者九也。”“九半”之义,殊为难解,此句似当有误,然刘氏之说确然与否,则未敢妄断,故暂不校改,正文一仍其旧,后之译文亦暂作直译处理。

(11) 三分除其一:苏舆注:“天启本‘三分’作‘四分’,凌本同。案:据本篇例,当作‘三分’,然以二十里计之,则‘四分’适与下田数、口数合,疑有误文。”

(12) 定得田方十里者三:苏舆注:“方二十里实得四百方里。四分除一,得方十里者三;三分除一,定得田方十里者二,方里者六十六。”

(13) 今二百石:苏舆注:“下有脱文。当有‘丞’,有‘士’,有‘秩士’。”依上文例,苏说可从。

(14) 下四半三半二十五:此句当有脱误,不能卒读。卢文弨校曰:“此八字疑误,疑下有脱文。”苏舆注:“此下当云‘称人、氏者,方十五里。’”卢校及苏说可从。此句暂不出译。

(15) 定率得三千六百口:冒广生曰:“方十五里,除公田,得田二十四万亩。以百亩一家三口计,应得七千二百口,三分除一,应得四千八百口。此云‘三千六百口’,故知上文‘三分除其一’当作‘二分除其一’也。”

(16) “宗妇”三句:此三句似皆为残文,并下有脱文。苏舆注:“以类推之,当为‘宗妇一人,妾二人,世子一人’。‘仕卫’为‘士宿卫君者’之残文,‘世子臣’则‘世子官属’之残文也。”此三句阙文残断,不能卒读,故译文照录而不另译。

【译文】

《春秋》把伯爵、子爵、男爵合为一等,因此称字的附庸国国君的封地是方圆三十里,三乘以三得九,即九百方里,除去三分之一,这样就有六块方圆十里的良田,按照一定标准推算就有一万四千四百个男子,编为三支口师,而立一个宗妇,二个妾,一个世子,一个宰,一个丞,一个士,五个秩士。宰的地位相当于子爵、男爵的下卿,也就是相当于现在俸禄为三百石粮食的官。宗妇有师保,侍卫她的有三人,侍卫妾的各有两人。世子有一个傅。在宫中值宿、保卫字君的士,地位跟上卿、下卿相同的各有一人,地位跟士、秩士相同的,与士、秩士的数目相同。世子的傅,有上史、下史各五人;宰,有上史、下史各五人。称名的附庸国国君,封地是称字的附庸国国君封地大小的一半,也就是九百方里的一半,除去三分之一,这样就有三块方圆十里的良田,按照一定标准推算就有七千二百个男子。立一个世子宰,相当于现在俸禄为二百石粮食的官……称人、称氏的附属国国君,封地是方圆十五里,除去三分之一,这样就有一块方圆十里的良田,外加五块方圆一里的土地,按照一定标准推算就有三千六百个男子。立一个世子宰,相当于现在俸禄为一百石粮食的官,有上史、下史各五人,宗妇,仕卫,世子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