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本篇与《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并称《墨经》,可视作墨家对于自然、社会、科技、逻辑学、语言学等领域各种现象与概念的理解和解读,堪称当时知识领域的一部百科全书。从体式上看,本篇由一连串解释性的语句排列而成,既无篇章结构,也没有内在的逻辑顺序。从内容上看,本篇涉及的知识面非常广泛,包括概念诠释、科技、逻辑学、政治观念以及其他许多方面的知识。由于历史上对《墨经》长期缺少重视和整理,以致文中字词错讹、语句杂乱无序之处甚多,难以卒读。

32.1 故,所得而后成也。止,以久也。体,分于兼也。必,不已也。知,材也。平,同高也。虑,求也。同,长以正相尽也。知,接也。中,同长也。,明也。厚,有所大也。仁,体爱也。日中,正南也。义,利也。直,参也。礼,敬也。圜,一中同长也。行,为也。方,柱隅四讙也[1]。实,荣也。倍,为二也。忠,以为利而强低也[2]。端,体之无序而最前者也。孝,利亲也。有间,中也。信,言合于意也。间,不及旁也。佴,自作也[3]。纑,间虚也。,作嗛也[4]。盈,莫不有也。廉,作非也[5]。坚白,不相外也[6]。令,不为所作也。撄,相得也。任,士损己而益所为也。似,有以相撄,有不相撄也[7]。勇,志之所以敢也。次,无间而不撄撄也。力,刑之所以奋也。

【注释】

[1] 讙:为“杂”字之误。杂同“匝”,这里指四角形的周边。

[2] 低:同“氐”,在此处为“君”字之误(孙诒让说)。

[3] 佴:副贰,即辅助者(俞樾说)。作:同“佐”,辅佐。

[4] 嗛:当作“狷”,即孔子所谓的“有所不为”、狷介独行的作风。

[5] 廉:同“慊”(孙诒让说),不满、怨恨之意。

[6] 坚白:这是先秦逻辑学上的一个重要辩题,指集于“石头”这一整体的“色白”和“质坚”两种性质的统一性问题。

[7] 似:为“仳”字之误,同“比”,比有相连和并列之意。撄:接触。

【译文】

缘故,事物之所以能够成为现在状态的原因。止,经历长时间后的静止。体,是由整体中分出来的不同部分。必,不得不如此。智慧,是人的才性。平,就是高度相同。思虑,因为有所希求。同,物与物在长度上完全相等。知觉,与外物相接的能力。中,同一物体两端长度相等的某一点。,明达人心事理。厚,从无到有,厚度必然有所增大。仁,身体力行去爱人。日中,正南方向。义,本质是利。直,就是参照物。礼,本质是敬。圆,以圆心为中心点,半径长度相同。行,人的作为。方,直线围起的四角形。实质,是获得荣名的根本。倍,原数的两个大。忠,为君主谋利益而使之强大。端点,形体最靠前而没有其余次序的部分。孝,做有利于双亲的事情。间隙,是两事物的中间。信,说的话对应内心。佴,自“辅佐”引申而来。纑,两柱上端之间空虚无物处。,行为狷介有所不为。盈满,一切条件全部具备。廉,行事有差错。坚白,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令,自己发布的命令自己不做而让他人做。撄,互相牵绊纠缠。任侠,士人甘愿损害自己的利益而相助他人。似,就是有些关系,又有所疏离。勇,人的心志之所以敢于做出某种决断。次,两者无间隙但又不相交。力,身体之所以振奋的动力。

32.2 法,所若而然也。生,刑与知处也[1]。佴,所然也[2]。卧,知无知也。说,所以明也。梦,卧而以为然也。攸不可[3],两不可也。平,知无欲恶也。辩,争彼也。辩胜,当也。利,所得而喜也。为,穷知而县于欲也。害,所得而恶也。已,成、亡。治,求得也。使,谓故。誉,明美也。名,达、类、私。诽,明恶也。谓,移、举、加。举,拟实也。知,闻、说、亲。名、实、合、为。言,出举也。闻,传、亲。且,言然也。见,体、尽。君、臣、萌[4],通约也。合,正、宜、必。功,利名也。欲正,权利;且恶正,权害。赏,上报下之功也。为,存、亡、易、荡、治、化。罪,犯禁也。同,重、体、合、类。罚,上报下之罪也。异,二、不体、不合、不类。同,异而俱于之一也。同、异交得,放有无[5]。

【注释】

[1] 刑:同“形”,形体。

[2] 佴:同“尒”,必然。

[3] 攸:当作“彼”。在辩论中,每一方于对方而言都是“彼方”,共为两个“彼方”,因此可以说“彼不可”就是“两不可”,处于对立面的双方互不认可。

[4] 萌:同“民”。

[5] 放有无:知晓“有”和“无”的道理。放,当作“知”(孙诒让说)。

【译文】

法,可以仿效和顺从的规则。生命,身体与心智的结合。佴,必然性。卧,知觉处在无知觉的状态。说,可以用来明辨事理。梦,在睡卧的状态下误以为真实的情景。辩争的双方对对方观点互不认可,就是两个不认可。平,无欲念无厌恶的心态。辩,争取持对立观点者的认同。辩论获胜,就是证明己方观点的正确。利,能够给人带来喜悦感的收获。为,被欲望蒙蔽而丧失理智。害,对得到的东西感到厌恶。已,成功或败亡。治,追求而有所得。使,也就是故意让人做某事。誉,彰显他人的优点。名,有达名,有类名,有私名。诽,彰显别人的缺点或过失。谓,指转移、列举、增补。举,模拟事物的实质。知,指听闻、喜好、亲近。名、实、合、为,四者举称虽异而实质却是相通的。言,就是把事物的实质用模拟的形式说出来。闻,指传闻或亲身经历。且,就是说的确如此。见,整体或全部。君、臣、民,按照尊卑等级对世人的大略分类。合,就是正当、适宜、必要。功,意味着利益和名声。正当的欲求,会权衡有利的方面;不正当的欲求,会权衡有害的方面。赏,上级对下级功劳的酬报。为,包括存在、灭亡、变化、动荡、治理、教化六个方面。罪,违反禁令。同,包含重复(全同)、体(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吻合(不同事物之间的相同)、类似(不同事物之间有相似之处)。罚,上级对下级所犯罪过的惩处。异,指两个不同的个体、非一体、不吻合、不类似。同,就是将有区别的事物合而为一。明白了同和异,也就知晓了有和无。

32.3 久,弥异时也。宇,弥异所也[1]。闻,耳之聪也。穷,或有前不容尺也。循所闻而得其意,心之察也。尽,莫不然也。言,口之利也。始,当时也。执所言而意得见,心之辩也。化,征易也。诺,不一利用。损,偏去也。服、执、誽[2]。巧转[3],则求其故。益,大也。儇,俱秪[4]。法同,则观其同。库,易也[5]。法异,则观其宜。动,或从也[6]。止,因以别道。读此书旁行,正无非。

【注释】

[1] 宇:指上下四方无限延展的空间。弥:满,遍。

[2] 服:指交谈双方相互认同。执:指交谈双方各执己见。誽:即“伺”,指交谈双方彼此窥伺对方意图和话语漏洞,伺机行事。

[3] 转:当为“传”之误(孙诒让说)。

[4] 儇:同“环”。秪:当作“柢”(孙诒让说),原意为树根部,引申为事物的基础、基点。

[5] 库:假借为“窟”。易:当作“物”。

[6] 从:当为“徙”(孙诒让说),指迁徙,运动。

【译文】

长久,历经无限长的时间。宇,天地四方无限的空间。闻,就是耳朵具备的听力。穷,或许还有前方,但长度也许已经不足一尺了。根据听闻的事情而弄清它的真实涵义,这是心的思考能力。尽,就是无不如此。语言,是口的功能。始,就是作为起点的当时。依据言语而明白其含义,这是心的辨别力。化,进行过转变。诺言,虽然内容不一,但各有所用。损,减少某一部分。相互认同叫“服”、各持己见叫“执”、待对方有失误时再发动叫“伺”。传承下来的技巧,要努力寻求其中的原因和规律。益,增大。环,上面的每一点都是基点。方法相同,才能应对相同的情况。窟,藏物之所。方法不同,可以用来应对不同的情况。动,至少某一部分转移了位置。止,用以区别不同的道理或概念。这篇书当一行行地读,力求正确无误。

【评析】

墨子》一书大致包括四种体例,第一种是如《兼爱》、《非攻》等篇那样的论说体;第二种是《公孟》、《耕柱》、《鲁问》那样的对话体,用一个个小故事串起全文;第三种是《备城门》、《备高临》等篇那样的说明体。第四种比较独特,包括《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四篇,由于其中涉及的知识面比较庞杂宽泛,我们姑且称之为百科全书体。这四篇百科全书式的文章在《墨子》一书中的地位比较独特,一般被尊称为《墨经》。(一说还包括《大取》、《小取》两篇)“墨经”一词起源甚早,最早见于《庄子·天下篇》:“相里勤之弟子,五侯之徒,南方之墨者若获、己齿、邓陵子之属,俱诵《墨经》,而倍谲不同,相谓别墨。”由于《墨经》本身的阅读难度较高,专业性强且学科门类庞杂,很少引起外人的关注,直到西晋年间,鲁胜才第一个出来为《墨经》作注,其书当时名之为《墨辩》或《辩经》,可惜已经失传。

这四篇之中,《经》上、下主要是对一些概念、词语和现象进行的诠释,以词语释义为主,但没有更深入的理论探讨。《经说》上、下与《经》上、下有一定的联系,部分内容是对《经》中内容的进一步探讨,但也非常简略。《墨经》所涉及的知识领域非常广泛,包括数学、几何学、光学、力学、名学、语言学、政治学、经济学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其中关于几何学、力学和光学的知识在我国历史上出现时间最早,专业性强,内容比较系统,研究也较为深入,在我国自然科技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中国的墨辩逻辑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和古印度的因明学并称为逻辑学的三大源头,所以很多学者认为《墨经》中包含着中国自己的逻辑学。其实,《墨经》中更多的是关于名学辩论的一些规则和方法,由于辩论要讲究技巧和逻辑层次,因此才有了所谓的墨辩逻辑。比如,《经上》篇对先秦时期著名的“坚白之辩”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认为:“坚白,不相外也。”色彩和质地这两种不同属性的特性同时体现在石头上,坚硬是通过触觉感受到,白色则是通过视觉看到,两种不同的属性同时包含在石头中,无法分割。即使不去触摸石头,感受不到石头的硬度,但坚硬的属性还是存在于石头之中,并没有因为不去触摸它而消失。颜色同样如此。可见,墨家的坚白论较之名家带有诡辩色彩的坚白论更加科学,而这一点与墨子勇于求实的科学精神是分不开的。墨子指出,辩论的目的是“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小取》)。辩论不能为了辩论而辩论,而是要遵循客观规律,正确处理主观目的与辩论对象之间的关系。有客观的态度和正确的方法,辩论才有意义,结论才更靠近真理。

墨家对人的感官和思维在认识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及其相互关系有着非常浓厚的兴趣。在《经上》篇中,经常可以看到对“知”、“闻”、“见”、“说”、“言”、“心”等词语的诠释,可见墨家对语言的交际功能有多么的重视。对于感官和思维的不同作用,《墨经》也有很精彩的论述。《经上》篇说:“闻,耳之聪也。循所闻而得其意,心之察也。言,口之利也。执所言而意得见,心之辩也。”听,是耳的功能,而如果要根据听到的内容来判断说话者所要表达的意思,就需要心的明察;说,是嘴的功能,而如果要选择恰当的词语准确地表情达意,就需要心的明辨。这里所揭示的实际是语言的一个完整的听说交流过程。同时,《经上》篇还对“知”下了三个不同的定义,涉及认识的完整过程。首先,“知,材也。”《经说上》有进一步的阐释:“知材,知也者,所以知也,而必知,若明。”这里所说的人的才能实际上是指人的感觉器官在认识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其次,“知,接也。”《经说上》进一步的解释是:“知,知也者,以其知过物而能貌之,若见。”这是说人的记忆系统可以将外在感觉器官感知到的外部景物形象通过思维器官——心(大脑)完整地记忆下来。第三,“知,明也。”《经说上》的解释为:“知,知也者,以其知论物,而其知之也著,若明。”如果说前面两个步骤提到的是人的感性认识,那么第三步就涉及人的大脑可以将人的知觉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高度。

《墨经》的数学水平较高。尽管今天我们看到的文本残缺错漏之处非常严重,学界对此的争议比较大,但仅就其中几条大家意见较为一致的材料来看,我们也不得不佩服古人的智慧。《经上》篇云:“倍,为二也。”又云:“倍,二尺与尺,但去一。”这是关于倍数的知识。所谓倍,就是自身数值乘以二,就像二尺是一尺的二倍。《经下》篇云:“一,少于二而多于五,说在建。”《经说下》:“一,五有一焉;一有五焉;十,二焉。”这里涉及了数位的概念。数位是每个单数在整个数字中所占的位置,从右往左依次是个位、十位、百位、千位、万位等等,数值是逐渐变大的,而同一个数字在不同的数位上代表不同的数值。这里用的其实是“建位”概念,比如说一,处在个位上比二小,但处在十位上,则比五大,因为它包含有两个五。显然,至少在墨子的时代,我们祖先就已经对数字有了非常清晰和深入的了解。

另外,《墨经》还对一系列几何概念有过不少精确的概括。《经上》篇云:“平,同高也。”这里所说的“同高”其实是指建筑学术语中“水平面”。墨家学者大部分都是手工匠出身,在平时的生产劳动中积累了大量相关的生产经验,通过反复的验证,完全可能将其升华为理论知识。但是,我们其实也可以把“同高”理解为平行线间的公垂线高度相同。欧几里得在其几何学巨著《几何原本》中就是这样定义平行线的:“平行线间的公垂线相等。”可见,二者之间并无本质的区别。《墨经》中还提出过圆的概念。《经上》篇云:“圜,一中同长也。”《经说上》进一步解释道:“圜,规写交也。”也就是说:所谓圆,就是以线段其中的一个端点为中心旋转一周,另一个运动的端点所形成的轨迹就是一个圆,从中心到轨迹上任意一点的长度都是相等的。而这与欧几里得对圆的定义也非常相似。此外,《墨经》中还提出了“端”、“尺”、“区”、“穴”等概念,分别对应着欧式几何学上的点、线、面、体等概念。同时,《墨经》中还讨论了图形与直线的重合、相离、相交、相切等情况,所有这些都可以看作是中国几何学的萌芽。英国科学技术史专家李约瑟在《中国科学技术史》中曾经指出:“墨家思想所遵循的路线如果继续发展下去,可能已经产生欧几里得式的几何学体系了。”这当然是一种遗憾,但我们也不得不遗憾地承认,墨家思想成为绝学是中国文明生态环境下的一种必然走向,是受中国文明内在发展逻辑所决定的。